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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新冠疫情工作应急预案【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21 20:42: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应对新冠疫情工作应急预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应对新冠疫情工作应急预案【精选推荐】

 

  - 1 - 应对新冠疫情工作应急预案 1.总 则 1.1 编制目的 为科学、规范、及时、有效应对新冠疫情,切实落实好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动物防疫法》《传染病防治法》《国境卫生检疫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畜牧法》《民用航空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新冠疫情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依法防控,属地管理。国务院将新冠纳入法定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传染病管理。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属地管理原则,依法依规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委、政府统一领导全县疫情防治工作,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本辖区、本行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党政同责。

 (2)强化机制,积极应对。各乡镇、各部门要落实党

  - 2 - 政统一领导机制,强化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完善行业上下联动机制,建立部门之间合作机制,健全群防群控机制。各乡镇、各部门要统筹安排部署,密切协作,互通信息,形成合力,有序有效落实疫情综合防控策略和措施,积极主动应对处置疫情。

 (3)依靠科学,规范处置。严格按照区市县制定的预案、方案、规范、指南、标准,落实疫情“防、控、治”措施,并根据疫情态势及时调整完善策略。充分发挥专家队伍和专业人员的作用,确保科学、规范处置疫情。

 (4)公开透明,实事求是。按照有关规定准确、及时、专业地向社会和公众公开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进展。严格疫情报告制度,严把时限要求,不得瞒报、漏报、迟报、误报、谎报。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任何相关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2.组织管理 2.1 领导机构 在委、政府领导下,成立委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由委常委、县委书记XX 任组长,县政府县长 XX 任第一副组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XX,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XX,政府副县长 XX任副组长,县委、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成立应对新冠疫情工作指挥部(以下简称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由政府县长

  - 3 - 丁炜同志任指挥长。

 各乡镇、各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参照本预案制定本地工作预案,切实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

 2.2 工作机构 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九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局,XX 任办公室主任,XX 任办公室副主任。九个工作组分别为督导检查组、综合协调组、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保障组、社会管理和交通保障组、市场监管和重大活动服务保障组、防控物资和市场供应及生产生活保障组、舆论引导组、学校工作组、XX 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县委、政府相关领导同志担任。

 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疫情防控综合协调日常工作;负责疫情分析研判,提出防控策略和措施;负责及时向县委和政府,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报告情况,提出启动、调整和终止应急响应级别建议;协调并指导各乡镇、各部门疫情防控工作;负责重要工作的督办和评估;完成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2.3 专业机构 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检验检疫机构等是疫情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机构结合本单位职责,开展疫情应急处置专业技能培训,提

  - 4 - 高快速反应能力和处置技术水平,服从行业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有效开展疫情处置工作。

 成立新冠防治专家组,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确定人民医院为新冠定点治疗医院,严格落实“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措施。

 2.4 成员单位及职责 1.县卫健局。承担全县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履行综合协调、统筹安排、督导检查等职责;组织对公共卫生人员和医护人员开展疫情防控、救治培训,及时传授和更新疫病检疫检验和防治知识和技术;组织县域内各级医疗机构设立发热门诊,实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严格按照国家卫健委《新冠病例监测方案》,认真开展新冠病例监测、发现、报告和分析工作,实行病例“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会同教育、人社、交通等部门,加强对疑似和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实行隔离医学观察。加大对来自疫区入同人员的医学排查力度,落实“人盯人”措施,做好居家观察和入户随访等工作;成立疫情防控、临床救治专家组;加强消毒器械、防护用品和治疗药品等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确保在发生疫情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处理疫情,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在健康 XX 微信公众号等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大力宣传新冠预防相关知识及健康科普知识,

  - 5 - 引导公众,特别是“一老一小”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严格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搞好群防群控;组织安排好医护人员值班值守,调配好力量,一旦发生疫情,保证相关人员立即到位。

 2.县委组织部。通过典型引领、微信提醒等方式,督促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内防扩散、外防输入,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县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县电视台、广播、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体媒介,发布中央及区市县党委、政府重大部署及权威信息,开设健康教育专栏,大力宣传新冠预防相关知识及健康科普知识,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引导公众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

 4 县委统战部。主动配合卫生和疾控部门,制定全县 XX场所疫情防控预案措施,科学防范疫情。暂时关闭全县各类XX 场所,暂停举办各类 XX 活动,加强巡查监督,确保暂停开展新春祈福、主麻、礼拜聚会等各类 XX 活动,并配合做好信教群众的宣传劝导工作。

 5.县委政法委。建立以村委会(社区)为主的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对进入 XX 境内人员实行网格化、地毯式排查管理,特别是对疫情高发地区来同人员,建立台账,一一

  - 6 - 检查,从严落实定时测量体温、居家医学观察、隔离诊断治疗等措施。

 6.县委网信办。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正确引导舆论导向,严禁县域内自媒体擅自发布疫情信息,做好舆情管控,避免引起群众恐慌;积极开展新冠相关科学知识宣传和普及工作。

 7.县发改局。做好生产生活商品价格监测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做好全县粮油以及方便面、饮用水等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应工作。

 8.县教育局。加强与卫生健康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协作联动机制,加强各类学校、幼儿园等的管理,严禁各类辅导培训班开展校外培训;梳理汇总全县在外大学生人员名单,与卫生部门和乡镇密切配合,全力排查从疫区返乡的大学生。

 9.县科技局。开展新冠防控知识科普工作。

 10.县工信商务局。督促指导大型商场、宾馆、企业等人员密集型场所做好疫情防控消毒消杀工作;督促大型商场等场所进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

 11.县公安。密切关注与新冠疫情事件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查处打击影响和干扰新冠疫情事件处置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配合做好入同主干道检查点的封控和交通管制,做好强制隔离、封闭交通等新冠疫情相关应急处置

  - 7 - 工作;严厉打击制造谣言、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

 12.县司法局。加强对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13.县民政局。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做好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取消养老机构院内集体活动,开展养老机构消毒工作。

 14.县财政局。积极筹措资金,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经费。

 15.县人社局。按照工伤保险政策的有关规定,及时落实参与新冠疫情应急处置工作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加强对疫区务工返同人员检测排查,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健康教育工作。负责摸排在武汉及疫情严重省(区、直辖市)务工人员信息,并向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16.县自然资源局。依法依规设立检查点,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猎捕、贩卖、食用野生动物行为。

 17.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加大农贸市场、各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做好各小区重点部位消毒防疫工作。

 18.县交通运输局。加强公共场所及公共交通管理,督促火车站、汽车站、高速路口等入同主干道依法依规设置体温监测卡点,加强对入同人员体温监测和发热人员登记上报工作;加强对交通运输工具的检疫查验和消毒处理,做好“日

  - 8 - 消毒”和“每班次通风”工作;做好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本身的通风消毒和人员安全防护,开展疫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疫情处置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19.县农业农村局。加强对动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20.县文广局。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取消所有群众活动,特别是对春节期间举办的“文化大集”等系列活动;暂时关停图书馆、博物馆、网吧等文化活动场所;暂停旅游行业组织各类旅游活动,防止疫情通过旅游团队跨地区传播;指导督促做好旅游团队及人员的宣传、登记、观察工作。

 21 县市监局。暂时关闭活禽交易市场,严厉打击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大对肉制品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加强对餐饮饭店等重点区域的管控;积极稳控物价,严厉打击借机哄抬物价,破坏市场秩序行为;查处假冒伪劣物资以及违法违纪案件。

 22.县应急管理局。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信息通报和相关处置工作;加大对各部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大型群体性活动应急预案的审批监管力度;做好医疗防护用具等物资应急保障。

 23.县医保局。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新冠病例医疗救治相

  - 9 - 关费用政策,保证新冠病例救治费用政策的落实。

 24.机关服务中心。负责车辆保障及行政中心消毒防疫和体温监测等工作。

 25.生态环境局 XX 分局。组织开展全县环境质量检测工作,做好空气质量检测和医疗废弃物监管工作。

 26.县气象局。负责做好气象预报工作,协助全县疫情防控。

 27.各乡镇(管委会)。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外来入同人员、返乡人员筛查和疫情检测上报。加大排查力度,对群众性文化活动、群众自发组织的集会活动、红白事、家庭集体宴席聚餐活动,以及各类 XX纪念、敬香祈福、传统庙会、“尔麦里”、聚礼弥撒等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人员密集聚集。强化宣传教育,落实管控措施,加大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传染病知识普及,引导公众做好个人卫生防护,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效提升城乡居民健康素养和防病能力。

 28.县疾病预防控中心。组织开展新冠疫情监测分析研判,开展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和消杀工作。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做好实验室诊断方法建立和试剂、技术储备。管理、调配医疗防护用品应急物资。

 29.县人民医院。确定为新冠县级救治定点医疗机构,

  - 10 - 对所有疫病患者,包括在发热门诊或主动到发热门诊检查的人员,采取临时特殊医保政策,一律实行免费诊疗。对重症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力量,尽最大努力救治。全面保障医护人员安全,严格落实院内感染控制措施。

 除以上职责外,各乡镇、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好县委和政府及领导小组、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并切实做好单位自身消毒防疫工作。

 3.监测预警 充分发挥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与报告网络体系作用。县乡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新冠病例日常监测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主动搜索可疑发热病例,发现符合疑似病例定义的患者时,按规定和程序报告。

 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动收集新冠病例相关信息,及时研判疫情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并做出预警。

 县卫生健康局接到预警信息报告后,组织专家进行会商、 研判,对可能引发较大、一般级别疫情的预警信息,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向应对疫情工作指挥部汇报,并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督促和指导做好疫情防控处置工作;对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级别疫情的预警信息,要提出调整防控策略和措施的建议,并及时报告应对新冠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和指挥部研究同意后,向各乡镇、各部门通报,督促落

  - 11 - 实策略措施。

 4.应急响应 4.1 疫情分级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将疫情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

 (1)一般级别:自治区境内报告 1 例输入性病例和国内其他省(区、市)出现聚集性疫情。

 (2)较大级别:自治区境内报告输入性病例达到 3 例及以上或出现本土感染病例。

 (3)重大级别:自治区 2 个以上的地级市报告输入性病例或出现本土散发病例,疫情存在扩散趋势。

 (4)特别重大:自治区 3 个以上的地级市出现输入性病例或一个市出现聚集性病例,或全国多个省(区、市)发生疫情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

 4.2 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分为 IV 级、III 级、II 级、I 级,依次对应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级别的疫情。

 (1)IV 级响应。发生一般级别疫情时,在防范准备工作的基础上,主要落实以下工作:

 组织级专家组指导做好流行病学调查、病例标本检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结果及时报上级卫生健康委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定点医院全力救治患者,同时加强医务人员防护,

  - 12 - 防止院内感染发生。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中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医疗卫生机构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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