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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结】舟山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全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18 20:36:02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市委、市政府: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领导下,围绕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着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污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总结】舟山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全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总结】舟山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全文)


舟山市环境保护局2011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市委、市政府:

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省环保厅的领导下,围绕加快推进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着力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突出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污染减排、生态省市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发展与保护的统筹平衡,使全市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得到协调持续发展,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全市环境保护事业呈良好发展态势。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深入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制订《“811”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按省《“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结合市委《关于贯彻省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突出群岛新区建设、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态文明意识倡导、海岛和谐社会建设等,围绕生态经济、节能减排、环境质量等八方面目标开展美丽海岛、清洁水源、清洁空气等十一专项行动,力争通过五年努力,基本实现环境质量与民生改善相适应,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的工作目标。目前,《“811”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意见征求稿)已由市两办下发各县区和市属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二是加快推进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在去年获省环保模范城市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反复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认真编制《舟山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多次与环保部相关司局汇报沟通,拟近期报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评审。同时全面对照创国模考核指标要求,找差距,抓落实,特别是对规划环评执行率、污水再生利用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等指标,逐项制定重点工程落实计划,并督促实施,全面夯实创国模基础。

三是继续深化生态创建工作。年初,我市2010年度生态省建设获省委省政府考核优秀,并再度名列全省第一。今年根据生态省、市建设任务书,及时进行了分解落实,切实加强督促指导。岱山县正积极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已制定相关实施意见、工作方案,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落实;岱山县垃圾填埋场二期工程已开工建设,计划到年底完成;日处理能力8吨的餐厨垃圾处理工程已开始前期工作。加快嵊泗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已有6乡镇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创建工作,相关材料已上报环境保护部;加快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目前相关工程已开始招投标工作,计划于2012年建制镇全面建成镇级污水处理厂。今年全市有岱山县高亭镇、嵊泗县嵊山镇等5个乡镇和普陀朱家尖莲花社区、岱山东沙司基村等4个村分别开展国家级生态乡镇和国家级生态村创建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已通过省环保厅审查上报环境保护部;4个乡镇(街道)申报创建省级生态乡镇(街道),9个村创建市级生态示范村。加强五峙山鸟岛保护区管理,顺利完成鸟岛管理权属由岑港镇政府向册子乡政府转移,并全面督促落实鸟岛远程监控项目,提高科技化管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加强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督促推进岱山桂太小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落实周边环境整治任务,主要饮用水源地桂太长河的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按省要求,加强农村环境“以奖促治”项目管理,对定海区干览镇西码头社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及岱山县东沙镇司基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项目进行环境绩效评估,总体情况良好。主动参与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建设和“美丽海岛”建设行动,重点强化村庄环境整治、污水治理和生活垃圾收集处置工作,进一步提升渔农村环境质量。

五是积极营造良好宣传氛围。围绕“共建舟山群岛新区,共享海洋生态文明”主题,充分依托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平台等宣教阵地,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两代表一委员海洋生态环境考察活动”、“生态文明油画比赛”、“生态文明博文、微博比赛”等首个浙江生态日系列宣传活动。普陀山风景名胜区获首批“浙江省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称号,并由省委书记亲自授牌;《中国环境报》和市内相关媒体专版报道了舟山建设海洋生态文明成果。公众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据今年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调查结果,2010年我市公众满意率为89.94%,分别比前二年提高4.07 1.85个百分点,连续三年超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指标中“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满意率≥85%”的要求,且多年名列全省前茅。

(二)全面落实污染减排工作

一是围绕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削减9.5%、二氧化硫削减10.0%、氨氮削减12.1%、氮氧化物削减4.6%的“十二五”减排任务,组织开展了大量调查测算和专题研究,编制了《舟山市“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规划》及《舟山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实施方案》,明确了污染减排的目标要求、主要任务、重点工程、保障措施等,待市政府审核同意后印发实施。

二是围绕省下达的化学需氧量削减2.5%、二氧化硫削减3%、氨氮削减1.8%、氮氧化物削减2.5%的年度减排任务,制定了《舟山市2011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计划》,确定减排整治项目20个,并在《舟山日报》公示,目前已完成减排整治项目8个,其余12个正按减排进度要求扎实推进。

三是进一步完善减排基础设施建设。朗熹电厂125MW机组于5月底实施了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岱山衢山镇污水处理厂已实现减排;普陀六横污水处理厂已建成运行,峧头及台门污水已纳管处理,龙山片区污水管网正在建设中;勾山污水处理厂改造工程完工,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定海马岙污水处理厂已建成,配套管网已建成2.5公里;金塘(西堠)污水处理厂于5月底建成,开发区污水管网已建成5.7公里。

四是积极探索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组织人员对嘉兴市、诸暨市及海盐县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工作进行了调研,制订《舟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及《舟山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拟于近期征求各方面意见。

(三)切实加强环境污染防治

一是落实重点区块、企业污染整治任务。根据2011年全市环境污染整治重点任务和全市企业限期整治计划,及时下达定海烟墩等7个重点区块和41家重点排污企业限期整治任务。目前7个重点区块中,定海烟墩区块对6家重点企业推进“一厂一策”环保管理,全面实施网格化执法;普陀展茅B区强化鱼粉企业废气、热镀锌企业废气环境整治;岱山江窑强化电镀、船配企业环境整治;嵊泗嵊山、枸杞针对贻贝壳加工企业落实了相关整治措施,总体情况良好。41家重点企业中有9家企业关闭(主要是重金属企业),其余正按计划推进相关整治工作。通过强化重点区块、企业污染整治,重金属、船舶、水产等重点行业的环境管理日趋规范。

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临城、岱山机动车排气检测站已全部建成,设备安装调试、检测人员全部到位,并通过计量认证,省物价局已批复收费政策,待省环保厅委托函完成后就可投入运行。制定了《舟山市机动车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待市法制办审核后上报市政府。积极开展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今年上半年发放机动车环保标志410份。

三是加强饮用水源保护。督促开展饮用水源上游污染源整治,协助推进城北水库截污工程;加强全市69个合格规范饮用水源地安全隐患排查,按规范要求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机制,全面落实《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各项应急措施;基本完成虹桥水库饮用水源在线监控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重点饮用水水源区的自动监测监控能力。

四是深化固废污染防治。督促危险废物处置中心规范化运行,并于今年4月份取得了省环保厅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将医废处置中心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督促其对相关设施进行工艺改造,进一步削减污染物排放量;强化全市危废重点企业管理,被检查企业全部通过省危废重点企业专项检查;按照《舟山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在普陀区先行试点建设危险废物收集点;积极贯彻省厅新发布的《浙江省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利用企业申请进口资质的机会进一步规范其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的贮存、利用、处置行为。

五是开展2010年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定。共评定133家企业,其中环境行为等级评定为绿色的企业28家,蓝色57家,黄色44家,红色4家。根据《浙江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等级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对于评定为绿色和蓝色的企业享有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市场准入优先等优惠政策;对于评定为黄色、红色和黑色的企业,采取取消优惠政策,施行责令限期治理、停产整治等强制措施。

通过加强环境污染防治,今年上半年全市环境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好于和等于国家二级标准天数达到97.8%;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7%,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率88.2%,临城、小高亭、基湖3个地表水交界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全市区域环境噪声均值小于55分贝。

(四)进一步提升环保管理与服务水平

一是注重宏观服务、规划先行。积极为舟山群岛新区规划、海洋旅游业发展规划、宁波-舟山港高亭港区大长途作业区总体规划等规划编制提供参考意见,对相关规划提出了开展规划环评的要求,使发展导向、规划布局、结构调整更加科学合理、统筹协调。结合群岛新区建设、省市十二五规划和“811”生态文明建设,编制完善我市“十二五”环保规划。对政府的重要经济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引进,坚持环保提前介入、提前论证,探索建立项目环境风险预评估制度,对拟引进项目进行定性定量的环境影响分析,先行先试,迅速预测、事先掌握项目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和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总量等,为海洋经济发展提供环保技术支撑,为项目引进决策服务。

二是依法把好环境准入关。完成广厦(舟山)能源集团黄泽山石油中转储运项目、舟山国家石油储备基地扩建项目、宁波-舟山港衢山港区鼠浪湖岛矿石中转工程等部、省审批建设项目预审工作,以及舟山电厂二期1×300MW燃煤机组扩建工程等环保部验收项目。上半年全市共完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429个、“三同时”验收213个,环评和“三同时”执行率均达到100%。落实环评编制过程管理,引入专家论证机制,组织了中国(舟山)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项目、大陆连岛工程接线紫薇至青岭段改建工程等10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技术审查,确保了环评影响报告编制质量,促进行政许可的规范实施。

三是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围绕维护公众环境安全,建立有效应急处置机制,及时解决3月份城区异味气体事件,受到市领导和群众好评。按省要求继续开展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绿色护考”等专项行动;结合舟山实际,集中开展了“海天一号”重金属排放企业专项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对铅酸蓄电池、电镀企业督查力度,其中普陀洛迦蓄电池有限公司已关停并拆除生产设备,岱山浙江金汇电源有限公司被责令停产整治,4家废水超标的电镀企业已由县(区)环保部门进行立案查处。开展了“海天二号”危废重点企业专项检查,进一步做好危险废物在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及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开展了“海天三号”臭气异味专项执法检查。市政府为此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环保、交警、城管、运管四部门联合制定整治方案并在主要媒体公告,合力推进整治工作。开展了“海天四号”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石油、化工及储油库等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上半年,全市共检查企业1076余家次,出动人员2364人次,立案查处企业72家,征收排污费1259.96万元,受理各类环境信访316件,环境信访处理率100%,结案率98%以上,群众满意率90%以上。

(五)继续加强能力建设

一是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为龙头,深化作风建设,落实服务企业、基层等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断加强机关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全局上下形成了思想作风正、工作干劲足的良好风气。我局被评为2009-2010年度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集体,顾央军局长被评为市直机关重视机关党建工作领导干部。

二是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召开全市环保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机关党建工作座谈会,参观最高人民检察院、市纪委主办的各种“反腐倡廉成果展”,切实加强以案论纪教育和《廉政准则》学习;进一步强化环保岗位廉政风险管理,全面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活动,积极参与“行风热线”、“效能投诉网”等廉政平台,确保舟山环保系统继续保持清正廉洁、干净干事的工作作风。

三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和综合能力建设。以处长讲坛、专家讲座等形式有针对性、系统性地组织干部职工开展法律法规、环境监测监管等业务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各类专题调研活动,全面提升环保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将2名省派群岛新区挂职干部安排到项目审批、固废管理重要岗位,选拔1名科级干部赴环保部环评司挂职,探索“请进来、送出去”的人才锻炼培养新途径。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以科学规划为先导,奠定可持续发展基础

抓紧高起点高要求完善出台《“十二五”环保规划》、《“811”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方案》、《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等,同时督促县(区)、部门制定相关规划和专项行动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着重增强环保优化发展理念,建立健全项目环境风险预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环境前期论证、准入把关的效率和质量。同时积极做好向省厅、环保护的汇报、争取工作,服务业主做好一批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以保障公众环境安全为根本,进一步完善环境监测监管预警防范体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全面提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二)以创模、生态建设为平台,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落实创模重点工作指标。按创国模考核指标要求,凝聚部门合力抓紧落实污水再生利用率、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率、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环保能力建设等工作。

二是提升生态创建水平。岱山、嵊泗县继续开展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争取年内完成2个以上省级生态乡镇、8个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目标。继续推进绿色学校、社区、企业等绿色系列创建工作。

三是加强渔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完成岱山桂太小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年度整治任务。继续开展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突出抓好村庄示范整治、渔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置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抽检合格率和主要“菜篮子”种植基地土壤环境质量抽检达标率。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60%。深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物总量与区域控制制度

四是继续加强五峙山列岛鸟类自然保护区管理。督促指导册子乡政府加强保护区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争取建立相关工作机构,规范内部管理,并顺利建成远程监控系统。

(三)以落实减排和污染整治为抓手,努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扎实推进减排各项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确保全面完成20个减排项目。进一步督促推进城乡和重点乡镇配套污水管网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切实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运行,污染不反弹。扎实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逐步建立排污权交易体系。依据《浙江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全市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开发企业环境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排污许可管理与总量控制、减排考核、项目环评审批、环境执法等相结合的点源管理新模式。

二是全面深化环境污染防治。进一步推进重点区块、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制定落实《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按照“提升一批、整治一批、淘汰一批”思路,分类整治,较好完成重金属企业年度整治任务。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落实临城、岱山机动车排气检测站运行工作,出台管理办法,继续开展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源监测自动站和交界断面监测自动站建设。落实环保部危废管理督查考核相关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管理,落实专项检查和整改。

三是在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定工作的基础上,联合银监部门着手研究制定按季度进行的《绿色信贷工作管理办法》,拟对我市环保重点监管企业实行“环保综合评定”,按不同等级对应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

(四)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为依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

在依法依规前提下继续优化项目审批服务,进一步提速增效,切实帮助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促发展。同时继续严把环境准入关,坚持从源头控制污染。深入推行建设项目、辐射项目环保执法稽查,努力提高中小型建设项目、辐射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继续深入开展环境安全检查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练,扎实推进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污染源网格化监督管理,对重点污染源、限期治理企业做到一月一查、一般污染源一季一查。

(五)以市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能力建设

全面落实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局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将“创先争优”活动、“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行风评议”活动与创模、污染减排等环保重点工作有机结合,通过服务发展、提能增效、优化环境、狠抓落实,切实转变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服务群岛新区建设、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在全市环保系统进一步形成转作风、善服务、干事业、抓落实、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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