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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总结】翁源县人社局2015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2 16:09:01

翁源县人社局2015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总结2015年以来,我局为认真开展好依法治理工作,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重效果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总结】翁源县人社局2015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人社总结】翁源县人社局2015年度依法治理工作总结(全文完整)


翁源县人社局2015年度

依法治理工作总结


2015年以来,我局为认真开展好依法治理工作,按照高标准、严要求、抓落实、重效果的原则,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为维护翁源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学法普法,宣传动员,夯实依法治理基础

(一)广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结合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努力提高全县人社系统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意识、民主法制意识和保障民生意识。

(二)积极组织学习人社政策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深入学习宣传人才队伍建设、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技能人才开发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促进人才强县战略更好实施。深入学习宣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就业促进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

(三)定期开展我县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知识培训

进一步健全干部学法、法制讲座、学法登记和学法档案等制度,完善人社部门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轮训制度、行政执法和仲裁人员法律培训考核制度。2015年7月31日,我局召开了翁源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同时,我局积极推动全县公务员学法,于2015年11月组织开展了全县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培训,培训以“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为核心进行公务员依法行政与法治思维专题教育;2015年12月组织开展了2015年我县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依法行政和公务员法等法律知识。

(四)推进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我局利用就业服务专场招聘活动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招聘会现场设立了政策咨询服务区,由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为广大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子女就读技校、技能培训与鉴定、劳动用工、职工维权、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政策、异地务工人员积分入户、高技能人才入户等“一站式”宣传服务,热心地为群众解答有关社保、就业、劳动保障等各项政策法规,派发招聘信息和就业岗位推介、政策宣传数据。全年共举办30次专场招聘活动,共派发法律法规宣传册16857份,接受群众咨询12580多人/次。此外,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法治韶关宣传教育周”活动中,我局积极响应向群众派发相关法律宣传册等为群众解答社保、就业、劳动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并组织我县2015年新招录公务员在“法治宣传教育周”启动仪式中进行宪法宣誓。在日常工作中,我局通过移动公司平台向我县24000个手机用户发送了有关社会保险法条例的短信。

(五)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法考试工作

根据结合“六五”普法办要求,按照法制宣传教育规划,认真组织本局干部职工网上学法,并通过了普法考试。增强大家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

二、领导重视,组织健全,确保依法治理全面完成

(一)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

2015年4月,我局根据《翁源县2015年普法工作要点》制定了《翁源县人社局2015年普法工作要点》,并在我局2014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为我局2015年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基础。因为2015年是我县认真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扎实推进依法治县的开局之年,同时也是实施《法治广东建设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收官之年,所以我局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和实际情况完善了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工,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狠抓落实依法治理的每一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原则,细化工作职责

根据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翁源县2015年普法工作要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在实施方案中明确了我局依法治理的基本原则和职能机构职责:劳动监察、仲裁院是劳动保障矛盾的主要职能机构;人力资源(社保)是社会保险矛盾的主要职能机构;人才、促进就业、就业局是就业服务、管理矛盾的主要职能机构;公务、工资、事业、专技是公务员事业单位矛盾的主导职能机构。细化工作职责到每一个股室部门,完善“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机制。

(三)加大执法力度,真正做到阳光法治、法治惠民

坚持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专项检查与综合检查相结合,加大对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贯彻落实各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等专项执法活动,加大对拖欠工资、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费、违法使用童工、侵犯妇女权力、超时加班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15年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24宗,涉及劳动者人数152人,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共129.28万元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2宗案件,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指导企业协调处理内部管理纠纷案件17宗,涉及人数85人,涉及金额57.84万元。处理信访投诉案件70宗,涉及人数165人,结案率100%。今未出现因处理劳动保障监察案件不到位而引发的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事件。

三、制定法制框架,明确执法责任制,推进依法治理进程

(一)依法依规,分类处置

我局坚持依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促进就业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处理人力资源保障(问题)矛盾。根据诉求性质,分类处理,对合理诉求积极引导协商解决,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坚决严肃查处。

2013年10月我局拟定的《翁源县劳动保障问题突发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制度》,经县政府十四届第2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发文。《预案》的实施将加强政府职能部门间协调配合力度,确保突发性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发生时得以及时、高效、有序地应对。

2014年7月我局制定了《翁源县人社局处置社会保险突发性事件的应急预案》,《预案》为因社会保险引起的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的集体上访、静坐、游行、停工、罢工等突发事件提供了工作指引。

2015年12月我局与县公安局、住建局、交通局等部门联合发文《翁源县2015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执法检查活动方案》。《方案》检查内容涉及是否按照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情况、是否按《劳动法》规定支付工资情况、是否有拖欠农民工工资逃匿情况和其他是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二)预防为主,注重调解

一是按照省市要求,加大人力资源保障问题的排查预警。我局成立了翁源县劳资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我局每月底定期将矛盾纠纷排查情况和领导包案落实情况报市人社局,并及时完成县信访局和上级部门布置的排查工作,按期将排查情况上报备案。

二是充分发挥局各职能部门协调处置人力资源保障问题的作用,着力形成人力资源保障问题双方沟通对话和协商调解机制。属于我局处理的信访案件,严格按照《广东省信访工作条例》相关程序,及时处理,并答复当事人。特别针对因劳资纠纷引起的矛盾纠纷(突发事件),要求劳动保障监察人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调处,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用人单位,发出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整改,确保不发生堵路、静坐、越级上访等过激行为。不属于我局处理的,做好说明解释工作,坚决防止“门难进、话难听、脸难看、事难办”,切实为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服务。

(三)突出重点,标本兼治

保障劳动者权益是我局的重要工作之一,严格按法治框架处理欠薪违法行为,重权打击恶意欠薪、逃匿等严重违法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着眼规范用人单位建立健全用工管理,完善用工管理台账,及时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引导员工依法有序理性维权;同时,强化法制宣传,提高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治维权意识,变事后维权为事前维权从源头上按法治框架处理人力资源保障问题。

四、依法治理效果明显

通过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了我局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水平,逐步形成了良好的执法氛围,为我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法制基础,为我局建立了一支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行政执法队伍。我局将继续发扬依法治理所取得的成绩,认真总结经验,发扬优点,解决不足,认真履职,全面完善依法治理工作,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法制环境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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