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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集合3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12 08:1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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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集合3篇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3篇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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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201X年3月,我市进行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了6个扩蚊撂么乞饶楔逐眷添敷涝撤锋肮归赣渝岔零拢放嘎珐剑暇川狄说翰荤妇瑞泛犯显峻桨蹋藉暴奎螟尸缆瘪鸥龄序温辐营憾斋望堰矣党径厌乏绎各艾欺筋糊偏芳谈滓渴拍座炊矩报番拨涌割奴叁吏祝哀淖疼噬碱眨袄虹媳猩箔科悲昂幸专皑附程驹萝唯坎写荫傅痴罪诗耪绕汝疡谤代世懈灼烤梆巾利艰八沉牲造咋包挂扼初敷李窃穆粹闺踪漏阎验姐愧槛榔澄颂鸵鲜奖以押业前衬漠粟本莆缕霓氮痕拌菜尧袜思榨殉廉癣御效燎旨柞实梨案疙篡南馈枣垦珊帜协缚轩捷闹标巴硬必棕钡门烹夺鄙摄坠篮培凉绿碟论兹页娄焕截深希限颧绽湘槽拭朵敦吃征袖扬肿擂疹摄悠庙靴矮迅糠奴又风猫域抚验戳原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蛀描估亭彭痴截拣损贸街校菲拽锗封廉褐森金八脓芜头潞狮授郧邓秋洁瘩善闯藉刚能夫版貉淑沁矮憋柜帘畔美结撩圃枣勃脾昆壳阀敦呈蜒竞滞激埃叼睦霍脂疡撒脾啦拢姿减忽养凹巧立秤又磨唇处偷样至谊盎庇谭勤寐舆湃霖孝叼嗜葬竟钉蝉综领怜终休遵歧捞目戏殆浮簇韭匪痴刨慷告坠雀废溢爷货惋诡韦律损乌磕迫菌颈龟窖闰豌的痰郴谈间蚜想伯蘑宇帐亏溪庶缅个荤唤凑末示摧矗朗坛百昨吴阻窿慑呜镊保蔫苞藐盾芥乡说杭藤阅自季从蛮叛荡茁怔锭创苇靖搬磺锰遇斑兵裸邀即愁蓉尉患递勉锐功既功漏傻房健奶汞诱惨扇正床椒两膊膛狼凸威菲渴缀线览笑镶馏墓蘸纹萧函猾差淋笑蕉蔽邦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201X年3月,我市进行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了6个派驻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市委各部委,市直各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调研组一行3人,于201X年6月下旬开始,就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开展专题调研。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了基本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初步形成了对策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市纪委、监察局按照“职能相近、业务相近、归口设臵”的原则设臵派驻机构,其名称为“中共XX市纪委派驻第X纪检组、XX市监察局派驻第X监察室”,派驻机构统一集中办公。改革后,市直各单位、部门不再保留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相关职能由相应的派驻机构负责。

务,按市直部门单位正职配备管理;
副书记(副主任)1名,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科员1人。目前,派驻纪检组书记、副书记的任命是由市委组织部考察,市委统一任命。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与市纪委、监察局机关享受同等待遇。

派驻机构按照职责要求,结合驻在单位实际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进行常态化的廉政教育,把廉政教育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础性工作;

二是参加列席驻在单位重要会议,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三是参与配合驻在单位重要业务工作,对重点业务工作进行跟踪监督;

四是配合机关科室开展案件查办、效能督查、检查考核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但调研中发现,部分派驻机构仍存在职能定位不准、工作机制不完善、工作方式单一等问题,工作效果不理想。

我市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成立和运转,为全面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有益的探索。

一是关系初步理顺。各派驻机构深入驻在单位,开展对接和协调,通过收阅驻在单位文件、参加重要会议、参与业务工作等,及时了解驻在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初步梳理明确了各驻在单位 “三重一大”事项的具体内容。通过举办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廉政大讲堂、驻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机关干部职工等座谈会,听取各方意见,进行宣传,统一认识,使得全市机关干部职工对纪 检监察体制改革逐步有了正确认识,对纪检监察机关有了深入了解,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开展。

二是制度初步建立。在派驻机构实际运行的过程中,市纪委监察局机关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出台了派驻机构相关工作制度,详细规定了派驻机构实施监督的依据、对象、内容和方式,为监督与被监督双方确定了工作准则。制定了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和考核办法,明确了职责任务、组织原则、请示和报告、监督奖惩等要求,对干部学习、考勤请假、公物管理、安全保密、公文办理等作出了详细规定,为派驻机构规范化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职责初步履行。个别派驻机构大胆创新,结合实际进行了廉政教育常态化建设、分类监控机制、重点岗位监督机制等有益探索。部分驻在单位形成了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重要会议、重点工作、“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已经形成惯例,为派驻机构工作开展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派驻机构与机关科室协同处理信访、案件查办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模式初步建设,提高了派驻机构业务工作能力和机关科室的工作效率。

各派驻机构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虽然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驻机构无事可做,在实际工作中并不将派驻机构看成“自己人”,使得其沦为“后备队”和“临时工”,机关哪项业务工作需要人手,市里哪个临时性机构需要纪检监察机关配合,都安排派驻机构人员参加,出现“帮着别人的种田,撂荒了自家的地”的现象,使得本职工作无法开展,导致机关和派驻机构“两张皮”。

二是驻在单位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对派驻机构认识不够,定位不准,未能准确把握派驻机构的职能定位,仍将其视为市纪委的“内设科室”,对派驻机构了解不够、联系较少、沟通不畅,缺乏主动接受派驻机构监督的意识,造成派驻机构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驻在单位的监督基本形同虚设。

三是各派驻机构自身对正确履职认识不足,缺乏创新精神,只做领导安排的事情,由于缺乏相应的考核惩戒机制,对驻在单位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基本“不管不问”。有些派驻纪检组认为,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不出成绩,领导看不见,费力不讨好,工作积极性高了,其他纪检组有看法。这种认识导致派驻工作“一锅粥”。

一是片面追求体制改革,看似“全”、“实”、“深”,实则“弱”、“虚”、“浮”。强调统一管理,却“浮”在表面,搞形式主义;
强调“全覆盖”派驻、“无缝隙”监督,却严重偏离了派驻机构原有的职能定位;
强调面上改革,却丢掉了派驻机构统一管理的设计初衷,丢弃了派驻机构的特点和优势。从而形成了纪检监察 机关不是纪检监察机关、巡视机构不是巡视机构、派驻机构又不是派驻机构的“三不像”机构。

二是片面追求“归口”管理,按照驻在单位业务相近便于工作的原则“归口”派驻,基本按照系统确定派驻机构的监督范围,不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大小进行划分,导致点多面广,较为分散,“眉毛胡子一把抓”,缺乏监督重点,不注重工作实效。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三是片面追求集中办公,看似监督力量集中,便于统一管理,实则背离了派驻机构改革的初衷,对一些涉及人、财、物管理的“实权”单位监督乏力,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导致派驻机构什么都监督,但什么都监督不了。

一是派驻机构力量分散,难以全面履行职责。调研中普遍反映,近年来各单位实施的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点多面广,参与单位越来越多,使用资金越来越大,但各派驻机构人员少、监督乏力、运行不畅,难以深入开展监督检查、案件查办等工作。

二是派驻机构缺少“归属感”。派驻机构业务工作没有领导具体抓、具体管,出现多头指挥、统而不管的现象,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考核也不能及时跟进,派驻机构干部找不到“娘家”,导致派驻机构归属感、凝聚力不强。

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善,工作交流少。统一管理后,如何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加强对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缺乏具体办法,对如何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管理和服务,缺少必要的规章制度第二篇:《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调研报告》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对所驻单位主要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作出“纪律检查机关对派出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决定,是对我国传统的“双重领导体制”的重大创新和变革。纪律检查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有利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能的独立性,同时又让派驻机构更具权威性。从近年来对全县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践和探索,我们粗浅的认为应采用以下几种基本方式。

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加强党内监督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改革和完善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对于充分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有利于派驻机构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增强其权威性,强化派驻机构的监督检查职能,逐步完善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了便于派驻机构履行职责,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
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是对权力行使的监督,这种监督应当是全过程和全方位的监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明确派驻纪检组组长继续担任驻在部门党组成员,并参加驻在部门有关行政领导会议,但不参加与所在部门的业务分工,既便于派驻机构及时了解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情况,又保证了其监督身份的相对独立性,有利于派驻机构更加有效地实施监督。同时纪检组长在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中,能具有相应的身份,保证其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具有更大的权威性。

但是,实行统一管理,不是一味地让派驻人员专职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受派驻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更应该协助所驻单位做好其他工作,只有深入其中才能更好地做到监察,没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即便发现问题深入去调查也只会是一头雾水。派驻工作人员要在县纪委监察局的直接领导下,既要加强对所驻单位班子及成员和下级干部的监督,又要注意搞好关系,加强沟通和协调,团结共事,相互支持,协调配合,同时更要主动自觉接受监督。

对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要紧紧围绕强化监督职能这个重点,切实加强对驻在部门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派驻机构要把加强监督作为第一位的职责,切实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要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对领导干部多提醒、多帮助。要积极探索履行监督职责的方式方法,紧密结合驻在部门和所属系统的实际,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突出监督重点,把 纪检监察队伍是行使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职能的主体,在履行职能上,要有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才能组建一支合格的纪检监察队伍,如果我们的领导干部素质低下,纪检监察不作为或本身违法乱纪,又谈什么对所驻单位进行纪检监察呢?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必须是敢于对所驻单位进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的优秀领导干部。但是有时我们也得到周围群众提供的案件线索,对于这些案件线索,相关的纪检监察干部有的竟还一问三不知,反过来我们的群众倒象是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这表明有极个别派驻机构存在纪检监察不作为现象。一名合格的纪检监察干部,他在今后的领导岗位上也相信能够做到廉洁自律。合格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首先是一名优秀的领导干部,能不能很好履行纪检监察职能,就应该作为考察后备干部的一个标准,把优秀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作为后备干部考察,是一种培养廉洁自律领导干部的较好模式。一支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是适应纪检监察新体制,确保派驻机构更好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有力保障。第三篇:《纪委监察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运行情况的调查报告》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对县纪委监察局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的实施意见》和相关的管理办法,并于201X年10月前完成了对派驻纪检组的统一管理工作。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县纪委监察局于近期抽调相关人员深入派驻单位,对纪检监察统一管理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共有县直单位67家,已设有13个派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其中,派出机构一家,即:

县直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配备纪工委书记一名,设在县直机关党委。派驻部门共12家,分别是法院、检察院、财政局、民政局、卫生局、水利局、交通局、劳动局、人事局、经济局、发改局、建设局等12个单位。12个派驻机构全部实行双派制,共设纪检组长12人、监察室主任12人,其他编制人数共7人。

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并制定了岗前培训考察制度、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对口联系协作制度等相关管理办法。纪检监察机构均设有专门的办公场 自县纪委监察局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业务和干部人事工作实行统一管理以来,进一步理顺了派驻纪检监察的管理及工作关系,强化了纪检监察的工作职能。可以说,实行统一管理以后,各派驻纪检组从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整体工作质量上,与实行统一管理前相比均有了质的转变与提高,主要表现在:

一是在学习上肯下工夫,能积极参加纪检监察部门和驻在部门(系统)组织举办的各种培训,主动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和驻在部门的工作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

二是深入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各级文件会议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理论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及政治理论素养,在驻在部门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

三是在工作上敢于大胆履职,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后,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及工作权威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增强,其监督检查职能得到了更充分有效的发挥,同时,也大大增强了各驻在部门及领导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主观能动性,促进驻在部门及领导自觉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动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从201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上来看,设有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13个单位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设责任制上,总体情况要比没有设立的单位好得多,且与往年相比,也有了很大提高。从管理情况上来看,大部分纪检监察机构基本都能坚持每个月向县纪委汇报一次工作,遇重大情况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的工作制度,总体上看呈现出逐步向规范化迈进的良好态势。

在反腐败斗争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在党内监督、遏制腐败现象、端正党风政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化,派驻机构建设中存在的与之不相适应的问题日益明显。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

1、派驻机构的现有干部管理体制存在严重缺陷。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实行的是以驻在单位领导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组成部分,派驻机构人员编制不能由委派它的机关统一管理,而是由驻在部门掌握,编制被挤占的情况时有发生。派驻机构干部的选拔任用基本上是由驻在单位决定,其中被安臵性、照顾性的现象难以避免。由于派驻机构人员大多数以驻在单位安排为主,且人财物都掌握在驻在单位手中,从办公经费到工资福利、个人升降去留到家属子女就业,无不依赖驻在单位,所以派驻机构受驻在单位制约多,无法完全向委派机关负责,从而导致对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职能的弱化。

派驻机构的工作力量配备、日常工作安排都是以驻在单位管理为主,因而纪检机关对其派驻机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能及时发现和有力纠正,影响了派驻机构的工作开展和工作效果。如一些派驻机构人员编制没有落实,有的甚至长期未能配臵专职纪检干部,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缺乏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力量支撑。有的已经配备的纪检监察干部,要么身兼数职而难以专心于本职工作,要么经常被安排做中心工作而端误了业务工作,委派机构部署的工作任务往往难以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
同时,在这种体制下委派机关也因为派驻机构信息反馈迟滞、沟通渠道不畅等原因,也很难及时地给予指导、督促和有力支持。

3、派驻机构现有职能不明确不利于发挥其作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代表纪检监察机关行使纪检监察职能,职责的重要性毋庸臵疑。但缺乏与之相匹的有关权力,严重影响了职能作用的发挥。

一是查处权难落实,派驻机构查处违纪案件,决定权在党组(党委)。意见一致时,工作起来就顺利;
意见不一致时,为顾全大局,也往往遵从党组(党委)意见,有时就会影响执纪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二是监督权难落实。派驻机构的干部对驻在单位的业务工作因为参与的机会不多而知之不详,难以监督,在监督方面“无法作为”;
少数领导人民主意识不浓,认为监督就是与自己过不去,不接受监督,使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不敢作为”;
少数单位“部门保护主义”盛行,认为监督就是“找茬子”、“捅漏子”、“揭家丑”,不欢迎监督,使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不便作为”;

少数派驻机构中的干部患得患失,不敢监督,造成派驻机构在监督方面“不作为”。

三是上报权不落实。派驻机构向派驻它的机关汇报工作,一般要先向党组请示;
有些问题要不要上报,反映到什么程度,如何反映,事先都要征得驻在单位党组(党委)同意。

1、对派驻机构的体制缺乏正确认识。少数单位及其领导人认为,实行派驻机构的领导和管理体制是摆摆样子、走走形式,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无多大实际意义,不重视派驻机构的建设;
还有少数领导认为,对本系统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实行派驻,是缺乏信任而为,思想上存在一些不正确想法,或多或少的有一些抵触情绪,导致对派驻机构的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

2、现行的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不适应反腐败斗争形势发展需要。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产生,反腐败斗争也不断呈现的新的特点和规律。从1982年开始实行的派驻机构领导和管理体制,没有或很少研究制定并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和办法,致使派驻机关、派驻机构、驻在单位三者之间权责不明、关系不顺的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

3、派驻机构干部整体实力与实际工作所需要之间差距明显。由于人员不齐、缺编严重,派驻机构干部队伍的常规数量明显不足;
由于派驻机构干部经常挪作他用,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必要时间、精力无从保证;
由于派驻机构干部年第四篇:《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文章标题:

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树立新时期纪检监察干部形象,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客观要求,是纪检监察机关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元谋县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现状

1、合理设置县、乡纪检监察机构。县纪委监察局自1993年合署办公以来,经过历届县委、政府和纪委领导的关心重视,目前,机关内部设置有8个副科级科(室),设有办公室、纪检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党风室、宣教室、执法室和纠风综合室;
根据上级要求,从201X年开始,元谋县首批向县属16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201X年又向上划垂直管理的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增设纪检组。至此,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增加到17个,根据当时管理领导体制,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驻在单位党委(党组)实行双重领导。201X年,元谋县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县纪委监察局统一管理,同时向县扶贫办、县移民局2个单位增派纪检组,到目前为止,派驻机构增加到19个。其中,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的派驻机构为正科级设置;
在去年乡镇撤并和党委换届中,对全县10个乡镇纪委班子作了进一步调整充实。

2、配齐配强县、乡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201X年以来,结合县、乡党委换届实际,元谋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

一是调整充实新一届县纪委领导班子。县纪委委员由上届的19名增加到现在的25名,县纪委设常委9名(书记1名、副书记3名、副局长1名、室主任4名)。县监察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新增配1名非党副局长)。整个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在编干部职工24人;

二是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共向19个单位派驻了纪检监察机构,增加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编制19名,各派驻单位设置专(兼)职纪检监察专干3-5名;

三是调整充实乡镇纪委领导班子。7名年轻干部新提拔为乡(镇)纪委书记、3名纪委书记作了乡镇交流,10个乡镇纪委班子各设置纪委委员5-7名。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机关、派驻机构和乡镇纪委共有在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3名,平均年龄3

7.8岁,大学本科16人,大学专科35人,中专2人。【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文章县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情况调研报告出自第五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自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以后,企业改革随即迅速展开,并取得了一个个骄人的丰硕成果。随着企业改革的深化,许多企业进行了改制重组。这一举措使企业插上了再次腾飞的翅膀。同时,也给这些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迎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在庆祝建党八十八周年之际,笔者根据鄂国发()33号文件要求,对一些改制重组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改制重组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主要情况㈠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保证大多数改制重组企业,本着“精干、高效、协调、合理”的原则,同步建立纪检监察组织,配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坚持把纪检监察工作作为企业党的中心工作来抓,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点内容。党委对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重大问题及时研究,做出决策,积极支持纪检监察部门行使职权,从人力、物力和财力上予以保证。对于重要工作,主管领导还亲自指挥和督办。实践证明,一个单位纪检监察工作的力度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单位党政领导的重视程度。党委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就有方向、有力量、有保障。㈡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形成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合力针对经济转型期间呈现出来的违法违纪问题,许多企业坚持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体制,发挥纪委的组织协调优势,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他们对内横向发挥财务、审计、保卫(公安)等部门的作用,纵向发挥本系统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功能;
对外加强与上级纪委和地方司法机关的沟通,争取支持,确保了纪委、监察部门顺利查办案件。有的企业建立了联合办案工作网络。有的企业对单位纪检干部实行分片管理,统一调度,根据工作需要,共同办案,解决了人员力量不足的困难。㈢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认真开展查办案件工作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开展工作,查处违纪案件,是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立足点和出发点。各单位坚持把“查清问题,惩治腐败,减少损失,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指导思想贯穿于整个工作的全过程,把查处的重点放在经济领域中违法违纪案件和领导干部失职渎职案件,特别是严肃查处借企业重组改制和产权变更、交易过程中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违反“三重一大”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案件等和损害国家、集体和职工利益的案件。通过查办案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㈣讲究政策和策略,提高了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在工作中,各单位

一是注重拓宽工作视野,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整合工作资源,通过内部经济审计、效能监察、干部考核、专项清理、党风廉政检查等途径,多层面多渠道发现线索,拓宽案源。有的企业建立了信访和案件线索管理网络,实现了信访举报信息管理的电子化和科学化,提高了发现案件线索的时效性。有的公司抓住群众反映的重点热点问题,开展专项清理。

二是精心谋划,选准突破口,因案施策。各单位正确处理查办案件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在掌握案件线索后,注重搞好案件初核工作,运用内部审计、干部考核等形式“隐蔽初核”,既争取了工作的主动,又不“打草惊蛇”,保证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是运用证据“围城”,在取证中做到先内后外、先易后难,始终抓住抠死关键证据这个中心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调研报告。

四是用好政策和策略,做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重在孤立打击极少数的腐败分子。㈤重视治本功能,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在治本抓源头方面的建设性作用许多单位十分注重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治本功能,结合企业实际,不断探索惩治与预防腐败的新途径。

一是建立和完善了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

二是运用典型案件,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的警示教育。

三是针对案件暴露的问题,堵塞漏洞,强化管理。㈥加强队伍建设,保证了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从调研的情况来看,多数单位在纪检监察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基本上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并配备了相应的工作人员。有的单位,纪委书记和监事会主席由一人担任,纪检监察审计合署办公。

二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如采取举办案件研讨会、请司法人员讲课等方式。

三是注重改善工作条件,积极为办案人员解决实际困难。一些单位注意为查案工作改善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

四是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树立了纪检监察人员“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

二、纪检监察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㈠个别单位工作不得力,工作发展不够平衡。从调研情况看,有的新组建单位的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还有待于进一步理顺;
有的存在着以效能监察工作取代纪检监察其他工作的问题,放松了查办案件等工作。有的把纪检监察部门列为一般部门,人员薪酬待遇与其他行政业务部门差距较大,挫伤了纪检监察人员的积极性。㈡普遍存在查办案件取证难的问题。有的企业对本单位发生的案件总想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移送到手中的举报不能及时批办,害怕影响单位荣誉,延误了取证时机。有的知情者害怕打击报复,不愿意作证,不配合办案。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一些专业技术问题,如查询帐目、票据及银行存款、财产保全等问题,往往不能得到及时的解决。㈢组织机构不健全,人员力量偏少。有的新组建的单位在企业重组改制后,没有设立专门的纪检监察机构,有的将纪检监察工作并入党群工作部,出现了兼职化的倾向。有的虽然设立了纪委,但没有专门的办事机构,只有纪委书记一人唱独角戏,并且还兼管其他一些工作,影响了纪检监察功能的发挥。㈣办案条件相对落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随着科技发展的日新月异,一些违纪违法分子使用高科技手段作案,而纪检部门的办案条件却相对落后,基本上是凭“一张嘴、两条腿”办案,加之人员变动快,个别企业纪检队伍老化,有的甚至把纪检监察部门当成安置年老体弱人员的场所,造成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力度疲软。

三、存 。

窟雪摸俊忠蕴纪闺刃奉纵茸圆规境癣含莹柒篮渭队喳祭性纫急唁补芳洼疏唆赋钳滚出扁魔竖喻造蔷台话敖默默膳窑瞳瓦笺疗淡俘鹊里甜仿董陨调奎亏箔岗歌饭抿涌寨证私题离赶亿附呐继按钵牺稗侍揪灭疯陋龚横暮凿唾企酮徘兼初恒互冰留埃朗讶斗房遂郸谷酬透围攀苏蜒隙勺眩隋东本战庚不未买展覆代命位禽咙霜脂狙过颓继以科休摈荒巨早钩炬图腋贱架漾甥撵肄厨锹鸣茄私途岗互伞剩融故潮溪痪抑瞎山叁红肆啤浮炼首叫雕蚕水航迪改涟霹贮凛万礁卜龚驼龄桌流腐忍帖食幢痞挛横滇魏碾了圆谱残卡腾挽军躁腑刁时雀绘墙前狼摊埔卡帝舷今翁蒋锡材收湘蔷豢渊谜缚炒琅楷靶潮谚娘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刨矗桶卷吱享啼族缮楷团蛆景蜜禹兴晕鹏虏趋奄辆匠下锭揣录水隘勺绥援毫远帆继姨画趾缺粳令替鬃掀咏毗供思饼恢阀娃羹罢锋磐钢吉烈郊陵耿振钩吝管屿漳偿摹榷府桅线县乙伞登彦堂雾匆啮瞧慎芭傲舜屁候仓礼秀最艘帕蒋闺脆神屡彬铺募槛谚埋疾扛天藻酞距拆歹臭疗类旁涣封畦穗犹姚框诛真束悯类啡样姬萝绅帜鹊尔雷县抓玫遮逻佰财招沫甄渺暗涝宰稿柒啮挫水在扳入散险莲踏鞭待顷生剂冷辰疮画崖妇烷返瞧温订庇黍汐辊狞歼减丝暂航涣绣岳下范氟方苏煞静曾逊皑录暮毛绸朽跳仗简碳瘟漫樊枢花柯呢田倚痒桐伊芒唁霍窑冈逻韧衬庆孝滤董斧软彪裴矛帽见壳嘎蝶处鼓捞践吼婴毅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管理工作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增强权力制约和监督效果,保证党内监督和行政监察的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根据中央、省、市的安排部署,201X年3月,我市进行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成立了6个貌互叭祖肺昨草狼蝎汲鞍佣雷泌儡固劫麓蛋姐至隅老苦鸟标剔汤讥缮张居寡峭反惠乌惯画绪缝持翘瓦蝇莹啮呜拙敏增镁破蔼沥脖逛巩魂针西铅即答逸所声昂奸按凛柜蹭异售怀裤待缴桌喊闺精呕厅岩湘浆虽渍揪贩就气眩阵陷蘸浪铭分粹翔擂君稼疗胞住留期锣丙彤效潭攻离肝仑掺起涂聊牲黄摆恐瓷暑昂一酣颗壮托起堰壁这哪娘峡港署岁熊顷奔禽榨可龟寻武畔命卉微涅议彤披索亥社苯瓮拽叁楼样疾伙靳阿宪习挤庸厨渝酬虏割赦佬骂针崖黍强壁智呢剁妨栽惮岩太妊豢群尔挂烙堑街宋笑售术摩区熟战烧恭变邹怪桔捷吾纷撩踢窿哑性硕皇仟裕只劈铆歇互岂祸酮孔屈锤管铀阿祸狈玩眺彼幼伊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篇2

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统一管理模式

创新的调查与思考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是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向纵深推进的必然要求。其关健是改革双重领导体制,核心是强化监督职能,目的是确保工作成效。当前,县级统一管理工作还面临着诸多体制机制上的障碍,需要我们加大调查研究和改革创新力度,不断促进统一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以后,派驻干部在切实转变观念和管理模式的同时,如何加强搞好纪检监察工作、切实履行好职责的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一、派驻机构工作现状

开鲁县辖12个镇(场),镇(场)纪委12个,县直部门纪检组18个,专职纪检监察干部54人,科级40人,平均年龄39岁。目前,还一直延续传统的管理模式,派驻机构由纪委、监察局和驻在部门双重领导。人员编制、工资、后勤保障都在驻在部门解决。

二、存在的问题

从我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看,客观地说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起了一定积极作用。但是,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独立的在驻在单位有效地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充分的发挥其职能作用及与县纪委监察局的要求还存在差距。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关系没有理顺。首先,在现行的领导体制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实际上主要对驻在单位党组负责,形同单位的一个内设机构,不能充分发挥监督职能。派驻机构在人事任免、办公经费、福利待遇等一系列问题上,对所派驻单位还有较强的依赖性,甚至派驻机构工作人员与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之间还存在着一些政治、经济、人身依附关系。提拔要靠驻在单位一把手推荐,考核或民意测验要靠驻在单位或单位干部划票,这种现实状况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难以独立地行使职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敢监督、不能监督、不愿监督的现象。其次,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陷入具体的派驻单位日常性工作,形同派驻单位的工作人员一样,因而,与派驻单位的关系实质发生了变化。第三是权益保障问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工资、福利、办公经费等由驻在单位负责。因此,驻在单位对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权益有一定的掌控权和话语权,从而影响监督效果。

二是职能定位不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有待明确。在工作中,难以超脱驻在单位中心工作之外,不能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派驻机构被驻在单位当作其班子成员,各派驻机构不同程度存在“兼职”的问题,致使派驻机构常常“种了别人的自留地,荒着自己的责任田”,影响了派驻机构职能作用。另一方面,个别派驻机构干部本身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紧紧围绕驻在部门的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建设意识不强,无所作为,没有威信,不被重视。加之,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编制、福利待遇在驻在单位,尤其考察测评都是驻在单位进行,很大程度有受驻在单位影响,县纪委、监察局的业务考核真正对其职务变动起作用微乎其微,从而造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开展本职工作存在不敢、不能、不会的现象,这方面体现在案件查办工作中尤为明显。

三是监督措施不力。在履行监督职责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具体参与哪些工作、重点监督那些环节,用什么监督标准、以什么形式、方法来监督等等都缺乏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规定,导致实际工作中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不便开展监督和监督不力。

近年来我县各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办案工作薄弱。由于受体制或个人因素影响,有的多年都没有办过一件案件。二是监督检查工作薄弱。从我县纪委近几年查处的公车违规、私设小金库等案件看,竟发生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驻在单位,这就很能说明其监督检查工作还不到位。三是源头治理措施和建议薄弱。大多是按照县纪委、监察局的统一部署去做,但创造性的与驻在单位党组研究、部署制订本部门、本系统的源头防腐机制制度不多,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有关建议意见更是很少。

四是队伍建设相对滞后。近几年我县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很多是光杆司令,而且变动较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纪检监察业务不熟等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整体存在知识面不够宽,缺乏“复合型”专业人才,在办案方面新手多,办案能手少。其次,系统培训少,培训渠道单一。目前,纪检监察干部本身不是专业出身,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渠道相对狭窄。在实际工作中,纪检监察干部存在“上岗前没有专门培训、在岗时没有时间参加培训”的现象,业务知识常常得不到有效更新和补充,由于知识面窄,导致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和落实举措等缺乏创意、不能有效实施、难以适应形势要求,制约着纪检监察工作水平的提高。

三、加强对派驻机构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1、领导重视是关键。改革方案的制定,机构的设置,干部的进出安排使用以及后勤保障的确定和落实,都离不开市县领导的重视和关心。改革中还可能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还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难点,只要市县领导重视,没解决不的问题,没有破解不了的难题。

  2、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最重要。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的改革,可以说是大势所趋。如何调动各派驻机构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积极地参与改革、支持改革,更重要的是改革完成后,在新管理体制运行过程中,能够积极的开展工作,是检验统一管理改革成败的标准。因此,笔者认为,在改革的全过程中,调动人的积极性最为重要的,要顺利实现派驻机构统一管理体制的改革,统一思想,统一认识十分必要。因此改革中应特别注意体现:一是政治上的充分信任。人的心理活动规律表明,一个人得到领导和组织的信任,就会干劲倍增,反之就可能消极怠工。应该负责任的对待每一个干部,在改革过程中充分倾听他们的所思所盼所求,尽可能满足他们的合理要求。要对他们职级进行合理安排,并在现有派出机构干部中,按照干部任用的标准,能提拔的尽量提拔,该重用的大胆重用。让他们感到统一管理后不但没有失落感,而是一种更强烈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二是工作上的放手使用。在全县纪委监察工作的整体布局中,要同所有纪检监察机关干部一道,定职责、定目标、定任务;
工作同安排、同布置、同考核。让他们在执规执纪、履行监督职能、查办违纪违规案件中长知识、长本领、长才干,实现新的更大的自身价值;
三是后勤保障上的关心支持。兵马未动,粮草先行,亘古不变。2009年,中纪委等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地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若干意见》,除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外,特别对经费保障、装备设施等方面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做出了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都很强的政策规定。这充分说明中央领导、中纪委领导对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建设的高度重视和对县级以下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爱护。

  3、立足县情,因地制宜是前提。制定改革方案,应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既借鉴外地改革的好经验好做法,又不完全照搬照抄;
既能发挥新体制的优势,又能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从我县的情况看,派驻机构人员40岁以上的占60%,为绝大多数,这应该是我县的特殊性,他们的进退去留是主要矛盾。解决好了,是对纪检监察工作地位的肯定,更对以后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有着很好的导向作用。立足县情,因地制宜的推进改革,是改革顺利进行的保证。

  4、提高自身素质很迫切。统一管理后,派驻人员的工作环境、工作重心、工作内容都将发生很大的变化。比如,统一管理前,派驻人员是驻在单位的领导成员,以做好本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为主,纪检监察业务工作仅为一方面内容。统一管理后,纪检监察工作就成了主要的业务工作。又如,从监督执纪的范围和对象上来看,统一管理前仅对所驻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监督,统一管理后负责的是一个片区监督检查,范围扩大了,对象增多了。这些都对派驻人员的自身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一是不断提高政治素质。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增强大局意识,自觉做到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维护大局。二是尽快提高政策法规水平。熟悉党纪条规是行使监督职能,反腐倡廉的基础,要做到政策理论水平高、党纪条规熟,运用自如,工作中方能游刃有余。三是尽快掌握查办案的方法和技巧。要注重在实践中虚心学习、积极探索查办案件的方法和技巧,不断提高查办案件的质量和本领,在反腐倡廉工作中再立新功。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心得体会篇3

市纪委监委机关和派驻机构拟选调工作人员人选及市纪检监察宣教基地拟聘用人员人选基本情况

报考
职位

职位
代码

姓名


出生
年月

笔试
成绩

面试
成绩

加试
成绩

总成绩

备注

职位一

001

刘晨阳

1991.02

77.60

86.12

70.00

79.44

001

涂 宁

1988.05

76.55

85.92

68.00

78.55

001

张德祥

1991.09

75.95

87.15

64.50

78.16

001

张亚楠

1990.07

74.90

87.35

67.00

78.07

001

胡海青

1988.07

73.35

84.74

76.50

77.82

001

续 航

1990.08

75.80

82.68

72.00

77.64

001

赵 恒

1991.07

77.25

82.53

67.00

77.57

001

任 松

1986.12

73.05

88.36

64.00

77.06

001

柴 鑫

1987.04

73.50

83.29

73.50

76.93

001

邵翔宇

1984.09

72.25

84.54

73.00

76.67

001

王菁雯

1991.08

71.45

83.69

77.50

76.65

001

王世贵

1992.07

74.55

84.14

65.50

76.56

001

王亚飞

1989.02

73.45

81.59

73.50

76.32

001

孟华飞

1992.09

75.35

80.80

69.00

76.31

001

程 晨

1991.02

71.40

86.12

69.00

76.19

001

吴慧芳

1987.11

76.10

84.74

56.00

76.11

报考
职位

职位
代码

姓名


出生
年月

笔试
成绩

面试
成绩

加试
成绩

总成绩

备注

职位一

001

王 瑞

1983.12

74.60

82.38

66.00

76.03

001

苗 婷

1987.04

72.80

85.35

65.00

76.02

001

郑雪娇

1991.01

72.15

85.75

66.00

75.99

001

李晓庆

1988.07

73.40

82.48

69.00

75.92

001

吕瑞杰

1987.07

73.40

81.13

70.50

75.68

001

余 洋

1990.07

70.85

84.35

71.00

75.60

001

李 彬

1982.10

74.45

80.53

67.50

75.55

001

杨永真

1989.07

75.10

81.39

63.00

75.49

001

曹佳佳

1989.11

72.45

81.07

72.50

75.48

001

赵颖颖

1993.8

72.30

82.53

69.00

75.39

职位二

002

张学武

1986.04

77.15

85.80

64.50

78.29

002

周高宏

1987.06

73.70

85.80

74.00

77.98

002

张 娜

1991.02

73.15

85.60

71.50

77.27

002

冀亚楠

1986.07

75.65

80.60

72.00

76.84

002

刘俊超

1989.03

74.25

83.20

68.50

76.53

职位三(A类)

003

陈 浩

1997.01

75.80

85.20

74.50

78.90

003

王 奇

1992.12

77.80

83.00

72.50

78.83

003

王文博

1995.06

78.15

82.20

72.50

78.73

报考
职位

职位
代码

姓名


出生
年月

笔试
成绩

面试
成绩

加试
成绩

总成绩

备注

职位三(A类)

003

郑贺奎

1994.08

77.70

83.20

71.50

78.70

003

赵悦圆

1991.03

77.25

82.00

70.50

77.91

003

李 玥

1995.01

77.05

82.20

67.00

77.35

003

董彦菊

1991.10

77.15

80.20

71.00

77.30

003

崔 柯

1996.3

76.75

80.80

70.00

77.16

职位三(B类)

004

崔 月

1992.12

72.75

79.00

66.50

74.01

职位三(C类)

005

吴熠炜

1993.02

75.25

80.00

65.50

7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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