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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11 08:27:01

篇一: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应急预案适用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可参照执行。

  二、参照标准

  GB10213-202*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

  GB14866-202*个人用眼护具技术要求

  GB19082-202*医用一次性防护服技术要求

  GB19083-202*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

  GB/T21417.1-202*医用红外体温计第1部分:耳腔式

  GB/T26366-202*二氧化氯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26373-202*乙醇消毒剂卫生标准

  GB/T27306-202*食品安全管理体系餐饮业要求

  GB/T34855-202*洗手液

  YY0469-20H医用外科口罩

  YY/T0506(所有部分)老人、医护人员和器械用手术单、手术衣和洁净服

  YY/T0969-202*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WS/T367-202*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

  WS/T311-202*医院隔离技术规范

  WS/T313-202*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

  三、组织管理

  3.1统一管理

  养老机构应在属地政府组织领导下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预防控制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

  3.2责任落实防疫期间养老机构法人代表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养老机构应建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机制,成立由养老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部门管理人员为组员的防控小组,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应建立管理和培训考核制度,制定并严格实施防控方案、应急预案、机构内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

  成立突发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在上级民政部门和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见下图。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流程图

  3.2.1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组织结构

  见下图。

  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图

  3.2.2机构最高领导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人;

  3.2.2.1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包括防控健康教育、疫情报告、贯彻落实上级政府组织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等,落实相应的传染病疫情控制处置措施。

  3.2.2.2根据养老机构新生疫情,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及时、准确做出判断、指挥到位。

  3.2.2.3决定应急预案的启动与终止,领导、组织、协调、指挥传染病应急处置工作。

  3.2.2.4建立机构、部门、老人、家属四级防控联系网,确保监测预警与信息上报工作及时准确。

  3.2.2.5掌握属地民政、卫生、就近定点医疗机构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3.2.2.6保障老人、职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将疫情

  造成损失降到最低。

  3.3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3.3.1全面负责机构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应急队伍和资源的调动,开展疫情排查、消毒隔离、医疗救治、保障供给、督查督办等工作。

  3.3.2全面督导各部门疫情防控监测、调查、分析、处理实施,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3.3.3完善机构物资储备和使用保障供应,确保机构防护物资统筹管理。

  3.3.4建立机构疫情防控制度、职责、流程,组织会议、讨论决策、提出措施、组织实施、依法防控。

  3.3.5及时、准确做好养老机构全员疫情防控技术培训和风险防控专业技术咨询。

  3.3.6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章制度,划片分区、责任到人、坚守工作岗位。

  3.3.7做好各部门疫情防控监督考核及防控制度、职责、标准落实情况。

  3.3.8督导隔离区、老人居室、各功能室、公共区域的消杀防控工作,确保各区域干净、整洁、舒适、空气新鲜、无异味。

  3.4人力资源保障

  3.4.1疫情防控团队人员由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经验的医护人员构成。

  3.4.2具备疫情防护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免疫力强,具有一定抗压能力及院感工作人员优先考虑。

  3.4.3关注属地疫情发展、防控动态,做好入住、隔离观察、疑似老人数量和工作人员现状的评估。

  3.4.4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求,按工作岗位、工作量大小,做好整体安排,保证在岗人数,弹性排班、轮流值班、建备班制。

  3.4.5关注工作人员身心状态、人力数量、排班模式等,和动态结构调整,确保安全和服务质量。

  3.4.6在保证质量和安全前提下,人力资源和防护物资平衡使用,效率最大化,确定各部门人力资源现状和人力优先调配等级。

  3.4.7全员动员,争取外部资源,开展疫情防控应急志愿者服务。

  3.5宣传培训

  养老机构应有针对性的开展教育培训,宣传普及疫情防控知识,传授消毒隔离技术,组织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3.6建章立制

  3.6.1养老机构应在属地政府的指导下制定疫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工作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b)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值守制度;

  c)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报告制度;

  d)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教育制度;

  e)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制度;

  f)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分餐制度;

  g)老人就医登记、追踪、返院制度;

  h)院内新冠肺炎感染控制与隔离制度;

  i)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J)垃圾分类处理制度。

  3.6.2实行24小时应急值守制度,及时上报各类信息,不缓报、瞒报、漏报和错报。

  3.6.3执行疫情防控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6.4及时做好各种疫情防控记录,做到有据可溯。

  3.7后勤保障

  3.7.1在防控领导组统一指挥下,全方位落实联防联控措施,确保后勤保障到位。

  3.7.2督促、检查、评估各区域、各部门防控物资配备是否到位、合理使用、减少浪费。

  3.7.3严格执行养老机构物资储备管理制度,也可采用集中配送方式保障供应。

  3.7.4做好疫情防控物资科学储备、统筹计划、申领、调配等合理安排。

  3.7.5全力配合各部门做好疫情防控排查、登记、信息汇报。

  3.7.6做到物资充足和稳定,必要时寻求社会力量支持。四、出入院管理

  4.1人员管理

  4.1.1管理原则: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应实施封闭式管理,禁止接待外来人员走访慰问。可通过公告、电话、短

  信

  (微信、邮件)等方式向老人及其家属发布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在养老机构主要出入口张贴封闭通知,杜绝外部人员来访和探视。

  4.1.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老人、工作人员应禁止进入养老机构:

  a)有十四日内异地旅行史、逗留史、疫区人员接触史;

  b)居住地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人员;

  c)体表温度(腋温、耳廓、额等体表温度N37.0C。),有乏力、干咳等主要症状;d)有鼻塞、流涕、咽痛、呕吐、腹泻等症状。

  4.1.3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分散居住。在外居住工作人员应采取“养老机构-居住点”两点式生活方式,可采取自驾通勤方式或由机构负责统一接送,避免与外界接触。必要的外出工作人员应与机构内部员工分区管理。

  4.1.4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和返回机构的老人,应做好风险评估,无4.1.2所列情形,应填写《返院/工要求确认书》(参见附件),并在养老机构指定隔离区域内单人单间

  观察14天,经持续动态监测,确认身体健康、核酸检测正常、无其他异常方可进入。

  4.1.5申请返院老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如实填写返院申请表,向养老机构提供老人返院前的真实生活情况,不得隐瞒,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返(新入)院老人在返回养老机构过程中不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4.1.6防疫期间,应执行养老机构老人和工作人员只出不进制度。对空巢(独居)、子女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无暇照顾的老人等刚性需求群体,经与相关监护人协商一致,签署返(入)院要求确认书,在符合养老机构接收前提下,经14天隔离观察,核酸检测正常后才能进入养老机构,单独分区入住。

  4.1.7因防疫需要及特殊原因需进入机构的人员,应出示健康证明,养老机构安排专人实名登记并测量体温,询问并记录旅行史、健康状况等,经确认不存在4.1.8所列情形和体温检测正常后,在机构入口进行手部消毒,在缓冲室(区)内更换工作服、鞋帽、口罩,由指定路线进入指定区域。

  4.2车辆管理

  非特需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养老机构。允许进入的车辆,必须经过门岗消毒并在指定位置停车。

  五、健康管理

  5.1日常管理

  5.1.1体温监测每天早晚为老人、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接触式体温计应做到消毒后个人专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及时询问老人身体情况。

  5.1.2慢病管理

  提醒患慢性病长期服药老人,应定时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身体不适时立即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精心照料预防跌倒。

  5.1.3健康教育

  5.1.3.1开展疫情和防控基础知识宣教,确保所有人掌握新冠状肺炎个人防护知识,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掌握相关传染病法律法规及疫情应急处置要求。要求工作人员及离开个人居室的老人佩戴口罩。

  5.1.3.2做好新冠肺炎危险提示,告知老人,针对新冠肺炎,目前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药物,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倡导老人养成勤洗手、戴口罩的好习惯。鼓励老人

  加强身体锻炼,增强抵抗力。鼓励老人充足饮水和摄入丰富营养。

  5.1.4档案管理

  做好机构内慢病老人健康档案管理,及时完善各项记录。

  5.2一般疾病处置

  5.2.1基本原则

  老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应及时与老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护人员处置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协助就医。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

  5.2.2慢性疾病

  高血压、糖尿病、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保守治疗,不宜外出就医。老人常用药物可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5.2.3普通感冒

  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隔离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

  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应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5.2.4发热处理

  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院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隔离治疗;有条件的机构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肺部CT等检查,必要时送医院就诊。

  5.3心理慰藉

  5.3.1适时交流

  适时与老人进行交流,对老人可能出现的情绪危机或心理问题做好预警工作,及时发现积极干预,做好正面宣传教育。

  5.3.2耐心倾听

  耐心面对老人情绪的困扰,不否认不忽视老人的情绪体验,不打断老人的心理倾诉,了解老人的感受、状态和心理需求。消除老人心理负担,通过转移注意力、耐心倾听、陪伴等方式淡化刺激因素。

  5.3.3纾解沟通

  为居室内老人提供电视、广播、阅读等文化娱乐服务,借助电话、网络、微信视频等现代通讯手段为老人提供与亲属间的亲情化沟通服务,纾解焦虑恐惧情绪,引导其保持正常作息生活。

  5.3.4重点关怀

  对焦虑过度或在隔离区域观察的老人予以重点关怀,应由养老机构内心理咨询师提供心理支持服务。必要时由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派具有心理咨询资质的医务人员提供远程服务,帮助老人缓解心理危机。

  5.3.5关爱职工

  观察并了解工作人员心理状态变化,及时进行开导和疏解。通过物质奖励、荣誉授予、事迹报道等方式增强员工积极性。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避免出现工作人员过度劳累情况。

  六、环境和卫生管理

  6.1规范处理垃圾、污水、污物,分类投放垃圾,对于废弃口罩等一次性用品应用医用酒精喷雾消毒(或84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后)后密封,丢弃至专用的“有害垃圾”或“医疗垃圾”桶内。

  6.2做好餐具、设施设备、物品、服务场所、办公场所等的清洁、消毒工作,消毒应符合GB17988、GB14934等强

  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

  6.3应按照GB17051、GB5749等的规定保障老年人饮食、饮用水安全,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卫生的环境设施,消除鼠害和蚊、蝇、螳螂等病媒生物的危害。

  6.4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污染时随时清洁消毒。消毒工作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消毒用品应按规范加强保管,避免老年人接触,电器应避开喷洒,需要擦拭的应防止短路。

  6.5每周对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过滤器、风口、空气处理机组、表冷器、加热(湿)器、冷凝水盘等部件进行清洗、消毒或更换。当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时,应立即关停所有活动区域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并进行强制清洗消毒。

  6.6执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食材采购、加工、烹煮、留样,及时处理过期食品或物品O

  6.7应设置隔离室(区)和消毒室,用于放置疫情所需的日常消耗物资。隔离室(区)应设置在远离公共通道,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机构下风向。尽量使用独立空调,如需使用中央空调,应关闭新风系统,每周对送风口、回风口进行清洗、消毒。隔离室(区)

  应每天消毒,垃圾应统一处理。

  6.8对于共用个人物品、乱扔垃圾、乱吐痰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制止。

  6.9清洁消毒

  6.9.1污染区、隔离区、缓冲区(室)、办公区、电梯、走廊、楼梯间,公共场所的桌椅、门把手、水龙头、各种开关按钮、扶手等物体表面每天用500mg/L有效氯浓度的含氯消毒液擦拭2次?3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

  6.9.2老人居室及室内物品表面每周消毒两次,每天清水擦拭。天气允许时,每周晾晒老人被褥衣服一次。

  6.9.3老人居室、卫生间、公共走廊等区域抹布、拖布应分区使用,颜色区分,显著标识。用后应清洗干净,悬挂晾干备用。

  6.9.4老人打喷嚏、咳嗽、吐痰后,应第一时间对相关区域喷消毒剂消毒;做好失能、半失能老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消毒清洗工作,排泄物、呕吐物按垃圾分类管理原则分类处理。

  6.9.5做好餐(饮)具消毒,使用过的餐(饮)具应高温煮、蒸30分钟以上。有条件的机构宜使用一次性餐具分装餐食。

  6.9.6厨房、洗衣房、后勤保障设施设备和物品每天擦拭消毒不少于2次。

  七、老年人日常照料

  7.1每日巡查居室,早晚测量老年人体温,重点观察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轻度纳差、乏力、精神稍差、恶心呕吐、腹泻、头痛、心慌、结膜炎、轻度四肢或腰背部肌肉酸痛等症状,做好老年人新冠肺炎预防控制健康记录。

  7.2对患有慢性病的老年人,做好血压、血糖等指标检测,规范用药,做好慢性病防控。

  7.3老年人外出就诊应根据不同情况,与亲属和老年人商议一致后分类处置:

  a)非突发性重大疾病的,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暂不外出就医;

  b)突发性重大疾病或普通疾病急需送医的,由老年人亲属或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返院后,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无本预案4.1.2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可返回生活区和复岗,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7.4督促、协助、帮助老年人做好洗漱、沐浴等清洁防护工作,提供洗手液、擦手纸,督促老年人返回居室后、用

  餐前、如厕前后、戴脱口罩前后用流动水按照七步洗手法及时洗手。做好老年人排泄物和呕吐物的清理及消毒处理。

  7.5保持老年人衣物、床单清洁卫生,定期消毒。晴天时每周老年人被褥、衣服、书籍等物品暴晒6小时以上,每2小时翻动1次。

  7.6根据天气情况,老年人居室通风每天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阴雨雾霾等不宜开窗通风天气,宜配备换气通风设备,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机等进行空气消毒。开窗通风时,注意老年人保暖,避免室内外温差过大引起感冒。

  7.7不组织集体活动,督促老年人不串门、不聚集,可利用室内、外空间进行个体活动,锻炼时应有照护人员看护,防止跌倒等意外。

  7.8不宜集体用餐,可将餐食送至老年人居室或分时段就餐,就餐时老年人应保持距离,避免飞沫传播。

  7.9加强浴室管理,不宜集中使用公共浴室,可分时段使用公共浴室,浴室使用后及时清洁、消毒。

  7.10不宜使用公共用品或共用个人物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7.11保证老年人充足饮水量与营养摄入,每日饮水宜为

  1500m1.~2000m1.o

  八、工作人员日常管理

  8.1内部工作人员

  8.1.1统计工作人员旅居史并签订安全承诺书,有以下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a)15日内在疫情重点地区逗留经历或接触疫区人员;

  b)与已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c)腋下、耳廓、额头等体表温度,37.3C。;

  d)咳嗽、流涕等呼吸道症状;

  e)呕吐、腹泻等消化症状;

  f)其他疑似症状。

  8.1.2宜安排工作人员在机构内分区域、分不同房间居住。居住在外的工作人员上下班途中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

  8.1.3疫情响应未解除前,从外地返回岗位的工作人员,无本预案8.1.1所列禁止进入情形的,应居家自我隔离满14天无异常后方能返岗。工作人员在居住地出现疑似症状的,应及时就医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8.1.4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出入机构进行体温测量并记录健康状况,暂停面对面的集中交接班,上岗前换好工作服、做好手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准备。正确佩戴口罩并及时更换,必要时使用医用橡胶手套,接触每位老年人前后按七步洗手法洗手或手消毒,避免交叉传染。

  8.1.5加强培训教育,及时疏导工作人员情绪。实行工作人员轮岗制,合理安排工作人员作息时间。

  8.2外来工作人员

  8.2.1登记外来工作人员旅居史,有8.1.1所列情况及时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

  8.2.2进院前测量体温并登记,工作前换好工作服、做好手消毒、佩戴口罩等防护准备。进院后由内部工作人员陪同,在指定区域和路线开展工作。

  九、疫情处置

  9.1基本原则

  严格执行疫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和监测报告制度,发现疫情后立刻报告。

  9.2发现

  9.2.1发现老年人有本预案7.1所列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立即报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通知老年人亲属,由亲属或工作人员在有效防护情况下陪同送医。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正常返回生活区和复岗(疫情重点地区除外),应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9.2.2工作人员有本预案8.1.1所列新疑肺炎可疑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到医疗机构就诊排查。确诊不属于疑似病例的,可正常复岗,同时加强防护和医学观察。

  9.3报告

  9.3.1出现老年人或工作人员确诊为疑似病例或感染病例的,应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要落实疫情监测报告责任,及时向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报告。

  9.4处置

  9.4.1在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应在隔离室(区)实施14天隔离观察。

  9.4.2协助属地卫生健康或疾控机构开展终末消毒,规范处置个人物品,未消毒前患者住所不得使用。

  9.4.3治愈后需返回机构的老年人,应在隔离室(区)观察14天无异常后入住。

  9.4.4治愈后需返岗的工作人员或参与陪同护送的工作人员,应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返岗。

  9.5请假返岗或新入人员处置(见下图)

  9.5.1老人出现慢性基础病时,不建议外出就医,可通过电话、线上咨询医护人员,在其指导下用药。

  9.5.2出现呼吸道、消化道、无流行病史的老人,按一般隔离观察治疗、护理,待疾病恢复后,返回生活区。

  9.5.3老人突发疾病时,机构、家属协商一致,拨打120急救电话,由家属陪同老人就医,必要时养老机构派值班人员协助随同。

  9.5.4老人治愈返回养老机构时,按疫情隔离观察期观察、无异常后转回生活区。

  9.5.5老人请假外出者,返回时按疫情要求观察期隔离,无异常后返回生活区。

  9.5.6无人照料急需入住老人,按入住要求提供近期体检报告或病历及其他资料,需按疫情观察期隔离,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9.5.7返岗工作人员,需进行详细的信息录入,了解是否去过疫区、接触过疑似或确诊病例,居住环境周围是否有

  聚集性发病,经排查无异常的,按疫情防控观察期隔离后方可上

  3冈O

  9.5.8观察期间,每日监测疫情相关指标,有可疑症状,按政府疫情处置要求上报疫情防控部门筛查处理。

  9.6疑似病例的处置

  9.6.1对疑似病例的甄别和隔离,做到简、短、快、准。

  9.6.2有发热、咳嗽等急性呼吸道症状者,做好呼吸道隔离。

  9.6.3有上吐下泻、里急后重的消化道症状者,做好消化道隔离,消化道疾病应强调用具、排泄物、呕吐物的消毒和接触后洗手。

  9.6.4夏季严格昆虫、蚊蝇的消杀、隔离工作,防止昆虫感染。

  9.6.5指导老人学会避污纸的使用,勤洗手,做好消毒隔离。

  9.6.6按不同疫情,对隔离老人的症状、体征,做好观察和记录。

  9.6.7每天早晚测量体温各1次并记录、上报。

  9.6.8做好老人心理疏导,缓解恐惧、焦虑情绪,树立战胜疾病信心;必要时每日和家属视频、电话沟通,缓解老人思念之情。

  9.6.9注重倾听、共情,正常化、鼓励、积极建议等基本咨询技巧的使用,多采取稳定情绪的心理干预策略。

  9.6.10隔离期结束,老人无异常后转回生活区,做好环境

  终末清洁、消毒处理。

  十、内部管控

  10.1防止聚集

  严禁一切形式的人员聚集。停止集体用餐,宜实行分餐制,由食堂统一分餐、送餐到老人居室和工作人员办公室。应保证老人每日充足饮水与营养摄入。护理人员应与老人组成固定护理小组进行照护服务。

  10.2人员防护

  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做好戴口罩、手消毒等防护准备,在接触每位老人前、后,均应使用手消毒剂严格按照七步洗手法(参见附录E)进行手部消毒,手消毒剂应符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五版)》附件5。全部工作结束后,再按照“流水+洗手液”顺序和七步洗手法洗手,使用手部消毒剂消

  O

  10.3区域划分

  10.3.1在养老机构门外设立物资交接区,送货人应做好体温检测、手消毒、鞋底消毒、戴口罩等防护措施。机构内工作人员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对拟进入养老机构的物资采取含氯消毒液喷洒消毒,小面积的可以用75%乙醇消毒剂和84消毒液表面喷洒、擦拭消毒。

  10.3.2养老机构应根据现有条件和人员行动路线,严格实行区域化通道的封层管理模式,设置污染区、缓冲区(室)、清洁区,制定规范严谨的分区管理流程、操作规程,做到标识上墙、防护流程上墙、防护制度上墙,随时对照落实,严格做好隔离区域的出入防护工作。

  10.3.3隔离区应设置在远离公共通道,相对独立、通风良好、有独立卫生间的单人房间,并处于机构下风向。

  10.3.4医疗隔离室(区)宜按二级、三级防护配置,配置防护服、医用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10.4食品安全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规定,严把食品采购关,严禁购买活的畜禽和野生动物,彻底煮熟食物,停止提供生食品,生熟食品分开。负责食品采购、烹饪、酉己(送)餐的工作人员,应佩戴口罩、手套、帽子。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

  就餐管理流程

  十一、物资管理

  11.1基本要求

  养老机构防疫物资、生活及其他物资管理应做到:

  a)应采取专人采购、保管和分配;

  b)宜采取无接触定点配送方式,经消毒后送入机构内定点存放;

  c)应急物资应放在醒目处,标示清楚,以方便使用;

  d)物资十分紧缺时,可动员社会各界捐赠,捐赠物资应建立台账,定期公布使用情况。

  11.2防疫物资

  根据机构实际需求,定期购买、储备、清理、统计防疫物资。及时补充必备物资和清理过期物资,并根据申请需求,合理分配使用防疫物资。防疫物资包括但不限于:

  a)医用防护口罩,应符合GB19083的要求;

  b)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应符合YY/T0969的要求;

  c)医用外科口罩,应符合YY0469的要求;

  d)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应符合GB19082的要求;

  e)一次性手术衣(隔离衣),应符合YY/T0506的要求;

  f)一次性使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应符合GB10213的要求;

  g)护目镜,应符合GB14866的要求;

  h)医用红外体温计,应符合GB/T21417.1的要求;

  i)消毒液,乙醇消毒剂应符合GB/T26373的要求,含氯消毒剂应符合GB/T36758的要求;

  j)洗手液,应符合GB/T34855的要求。

  11.3生活及其他物资

  应确保养老机构内生活用品、耗材、食品、基本药品等物资的保障供应。

  十二、监测预警与信息上报

  12.1疫情监测要做到网络直报,逐级审核,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依法报告,依法管理。

  12.2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网络上报人员为疫情责任报告人。

  12.3疫情上报流程:当班人员-部门负责人-防控领导组-主管部门-卫生防病中心。

  12.4隔离观察老人或与确诊、疑似接触者,每日上报具体情况,有异常立即转诊。

  12.5疫情防控领导组加强疫情报告工作技术支持与指导,确保报送信息及时、准确。

  12.6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附件一:预防消毒

  1.1物体表面:对桌面、扶手、门把手、电话机、开关、热水壶把手,洗手盆、坐便器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擦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手机、遥控器、鼠标、键盘等电子产品表面用酒精棉球擦拭消毒。

  1.2地面: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拖拭作用30min,再用清水洗净。

  1.3空气:可用紫外线灯照射,紫外线灯应在无人条件

  下开启,每次照射不少于1h;也可用紫外线循环风、高压静电循环风类型的空气消毒机消毒,空气消毒机宜在有人条件下开启使用。

  1.4餐饮具和茶具: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清洁消毒顺序。消毒首选物理消毒方法,流通蒸汽100C。或煮沸消毒作用不少于30min,或可用热力消毒碗柜消毒;化学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后用清水冲洗干净,晾干后使用。

  1.5冰箱、水池、周转箱等消毒:可用有效氯浓度为500mg/L的消毒剂进行擦拭或浸泡30min,用清水擦拭或冲洗后备用。

  1.6小件耐湿物品:麻将牌等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后用清水洗净。

  1.7普通织物:对毛巾、衣物、被罩等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再用清水漂洗干净,或用其它衣物消毒液按说明书使用。

  注:含氯消毒剂对衣物有漂白作用。

  1.8清洁用品:擦拭布巾可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的消

  毒剂浸泡30min后,冲净干燥备用;地巾可用有效氯浓

  度为500mg/L的消毒剂浸泡30min后,冲净干燥备用。

  1.9空调通风系统部件:可用250mg/L?500mg/L含氯

  (澳)或二氧化氤消毒液,进行喷洒、浸泡或擦拭,作用10min?30min。对需要消毒的金属部件建议优先选择季锭盐类消毒剂。

  附件二:常见消毒剂及配制使用

  2.1有效氯浓度500mg/L的含氯消毒剂,配制方法:

  ——84消毒液(有效氯含量5%):按消毒液:水为1:100比例稀释;

  ——消毒粉(有效氯含量12%?13%,20g/包):1包消毒粉加4.81.水;

  ——含氯泡腾片(有效氯含量480mg/片?580mg/片):1片溶于11.水。注:含氯消毒剂有皮肤黏膜刺激性,配置和使用时宜佩戴口罩和手套,儿童请勿触碰。

  2.275%乙醇消毒液:直接使用。

  注:应远离火源。

  2.3其他消毒剂按产品标签标识以杀灭肠道致病菌的浓度进行配制和使用。

  附件三:返(入)院要求确认书

  按照相关部门规定,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返回(新入院)养老机构老人,在确保老人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我院将对返院(新入院)老人开展筛查、安排、留置观察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由拟返(入)院老人(或其法定监护人)主动提出返(入)院申请,经机构核实老人基本情况,予以批准后,方可接

  收入住。

  二、排除异地旅行史、逗留史、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老人居住地未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老人身体健康,未发现发热、感冒、咳嗽、头痛、胸闷、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结膜炎等症状。生命体征正常,经养老机构核准后,签署本承诺书后,方可接收入住。

  三、老人经批准入院后,养老机构安排老人在指定地点单人单间居住观察14天,观察期间,与老人密切接触的护理员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消毒制度。隔离观察期间请严格遵守养老机构相关规定,不允许家属以任何理由探视,可以通过网络视频等方式与老人沟通。隔离期满后,未发现其他异常,转入相应的生活区域。

  四、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养老机构与确认人各执

  一份。

  上述情况均已知情并同意。如有隐瞒申报和违反承诺的情形,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人愿意自行承担。

  签名:

  日期:

  附件四:返工要求确认书

  按照相关部门规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实行全封闭管理,对返回复工人员,在确保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我院将按照相关要求开展复工人员的健康筛查、封闭定岗工作。具体内容和要求如下:

  一、由拟返回复工者本人提出申请,经养老机构核实基本情况,批准后方可返回。

  二、提出返岗申请后,本人连续14天上报体温等身体健康情况,做好记录,有条件的可提供视频音频资料。

  三、经过14天隔离观察,排除异地旅行史、逗留史、疫区人员接触史以及复工人员居住地未出现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及密切接触史,未发现发热、感冒、咳嗽、头痛、胸闷、呕吐腹泻、肌肉酸痛、结膜炎等症状,生命体征无异常

  身体健康的人员,经过院方核准后并签署确认书后可以返院。

  四、返岗复工后请严格遵守养老机构相关规定,工作期间全封闭管理,不允许以任何理由外出。

  上述情况均已知情并同意。如有隐瞒申报和违反承诺的情形,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本人愿意自行承担。

  签名:

  日期:

  附件五:常见消毒剂及配置使用方法

  附件六:口罩的佩戴方法

  1.外科口罩的佩戴方法

  根据以下步骤佩戴口罩:

  a)清洗双手,将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口罩下方带系于颈后,上方带系于头顶中部;

  b)将双手指尖放在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压,并逐步向两侧移动,根据鼻梁形状塑造鼻夹;

  c)调整系带的松紧度。

  2.医用防护口罩的佩戴方法

  根据以下步骤佩戴口罩:

  a)清洗双手,一手托住防护口罩,有鼻夹的一面背向外;

  b)将防护口罩罩住鼻、口及下巴,鼻夹部位向上紧贴面部;

  c)用另一只手将下方系带拉过头顶,放在颈后双耳下;

  d)将上方系带拉至头顶中部;

  e)将双手指尖放在金属鼻夹上,从中间位置开始,用手指向内按鼻夹,并分别向两侧移动和按压,根据鼻梁的形状塑造鼻夹。

  3.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的佩戴方法

  根据以下步骤佩戴口罩:

  a)清洗双手,将口罩横贴在脸部口鼻上,用双手将两端的绳子挂在耳朵上;

  b)双手同时向上下方向将口罩的皱褶拉开,使口罩能够完全覆盖住口鼻和下巴;c)用双手的食指紧压鼻梁两侧的金属条,使口罩上端能够紧贴鼻梁。

  4.注意事项

  4.1不应一只手捏鼻夹。

  4.2口罩潮湿、受到患者血液、体液污染后,应及时更

  换。

  4.3每次佩戴医用防护口罩进工作区域之前,应进行密合性检查。检查方法:将双手完全盖住防护口罩。快速的呼气,若鼻夹附近有漏气应调整鼻夹,若漏气位于四周,应调整到不漏气为止。

  5.摘口罩方法

  5.1清洗双手,不要接触口罩前面(污染面)。

  5.2先解开下面的系带,再解开上面的系带,用手仅捏住口罩的系带丢至医疗专用废物容器内。

  附件七、七步洗手法

  1洗手步骤

  在流动水下,淋湿双手,取适量洗手液或肥皂,均匀涂抹

  至整个手掌、手背、手指和指缝,根据以下步骤进行洗手:

  a)洗手掌掌心相对,手指并拢相互揉搓;

  b)洗背侧指缝手心对手背沿指缝相互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c)洗掌侧指缝掌心相对,双手交叉沿指缝相互揉搓;

  d)洗指背弯曲各手指关节,半握拳把指背放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e)洗拇指一手握另一手大拇指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f)洗指尖弯曲各手指关节,把指尖合拢在另一手掌心旋转揉搓,双手交换进行;

  g)洗手腕手臂揉搓手腕、手臂,双手交换进行。

  2注意事项

  搓洗双手至少15秒,重点清洗戴戒指、手表和其他装饰品的部位,应先摘下手上的饰物再彻底清洗。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为切实加强我镇新冠肺炎防治工作的领导,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强化对疫情防控和病例救治工作的技术指导,提高科学防治水平,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社会稳定,积极预防、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在我镇的发生和流行,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长子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以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新疑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吸取和借鉴省、市、县有关传染性疾病防治的工作经验,结合我镇实际情况,以构建预防为主的疫情防控工作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为根本,认真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使防控工作实现科学化、规范化,保障我镇全体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切实履行**镇政府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配合卫生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工作。

  (二)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充分发挥专业作

  用,运用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

  (三)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适时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

  (四)加强宣教,共同参与。加强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冠肺炎疫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镇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及防控工作。

  四、成立组织

  成立**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马志明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冀慧峰担任,镇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镇政府工作人员、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全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指导监督并协调镇内外工作,及时向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汇报疫情相关的具体情况,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下设6个工作小组,分别为:综合协防组、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组、社会治安和交通保障组、医药和物资

  保障组、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督查督导组。各组成员及具体职责如下:

  1、综合协防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贯彻落实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组决策部署,分解细化工作任务,抓实全镇区域疫情应急处置相关工作;开展信息互通,与上级部门保持沟通,做好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上报、对接相关工作等事宜。

  2、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行政村村医

  职责:对医疗设备进行及时、科学、规范消杀,工作人员按规定做好自身防护;做好感冒药购买人群实名登记,发现就医者中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时要及时采取隔离措施并立即上报镇疫情防控指挥部;配合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的信息发布、宣传教育、知识普及等工作。

  3、社会治安和交通保障组

  组长:

  成员:

  职责:密切关注和及时依法处置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社会治安事件,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做好卡口的交通管控、人员车辆排查等工作;做好交通疏导,保障新疑肺炎疫情应急处置相关车辆优先、快速通行;配合镇卫生院对相关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及不积极配合者等进行追踪。

  4、医药和物资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医疗物资保障、统筹和协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处置医药、防护物资的供需、运输等事宜;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全镇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秩序;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5、宣传和舆论引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组织、督导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信息发布,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开展舆情监测,及时管控和处置谣言;协助镇疫情防控领导组宣传疫情相关防控知识;完成指挥部

  交办的其他工作。

  6、督查督导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做好全镇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并及时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给镇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部;督促和检查各村疫情防控措施的保障和落实情况;督导各村每日及时上报相关表格;开展疫情谣言的及时管控和处置。

  五、防控机制

  1、加强预检分诊工作,根据患者症状体征和流行病学史,引导病例至专门的发热呼吸道门诊就诊。为就诊病人提供一次性口罩等防护用品,减少通过医院传播机会。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转诊至定点医院诊治收治,加强院内感染防控工作。

  2、指导一般公共场所、交通工具、集体单位落实以环境清洁和开窗通风为主的卫生措施,必要时进行适度的消毒处理。

  六、防控措施

  (一)各行政村防控要求

  1、实行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各行政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建设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不留死角。鼓励村里居民参与防控活动。

  2、加强人员追踪。以村为网格,加强人员健康监测,摸排

  人员往来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控措施。重点追踪、督促来自中高风险区返乡人员严格居家隔离14天,其他地区返乡人员居家健康监测14天,监测其健康状况,并按照省、市、县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防止疫情输入。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手段精准管理省外返乡人员,确保追踪到位,实施医学观察,发挥包村干部、支村两委和村医的合力,提高追踪的敏感性和精细化程度。

  3、做好省外返乡人员居家隔离管理。发动行政村网格员、村医对省外返乡人员,尤其是中高风险区来人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其居家医学观察、居家隔离相关措施,及时按程序启动排查、隔离治疗等程序。

  4、大力开展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专项整治力度,严格对社区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治理,把环境卫生治理措施落实到每个行政村、驻镇单位和家庭,防止疾病传播。

  5、加强健康宣教。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发布健康提示和就医指南,科学指导公众正确认识和预防疾病,引导公众规范防控行为,做好个人防护,尽量减少大型公众聚集活动,出现症状及时就诊。

  (二)卫生院疫情防控要求

  1、组织开展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采样检测、消毒隔离等工作,落实对防控工作的技术指导,组织对重大疫情的处置。

  3、做好辖区内有关病例的会诊和医疗救治指导工作;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医院感染控制等技术培训,提高医疗机构医疗救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能力和水平。

  4、整合卫生资源,积极组织,做好各类应急储备,健全应急储备工作,抽调各科室精干人员,加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克服资金困难,充实物资储备,配备防护镜、隔离服,防护口罩等院感防控物品。

  5、开设发热门诊,加强门诊发热病人的预检分诊工作。选派内科有临床经验的医师坐诊,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建立、健全门诊登记工作,规范诊疗流程,接诊医生要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断与鉴别诊断,遇有发热及肺炎样症状患者,要高度警惕,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登记患者姓名、家庭地址和电话等详细信息,以备及时报告。

  6、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实行日报告制度,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症状怀疑病例,立即报告上级主管部门,转诊至上级医院,确定转诊专用车辆。

  七、工作保障

  全镇上下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机制和网格化工作体系,主动开展病例监测追踪、科普宣教、健康提示、信息报告、卫生运动等综合防控工作,有效控制疫情扩散和传播。提供专项经费和物资保障,督导检查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有效、有力落实。各行政村、驻镇单位、驻镇企业一定要充分认识国内外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在镇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队伍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完善防控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防控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为做好疫情防控应急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此件公开发布)

篇二: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养老服务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预案

  一、成立防控应急领导小组,建立保障机制

  养老机构成立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的新冠肺炎疫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疗保障、安全后勤保障、消毒等职能小组,并明确职责分工。

  二、实施应急措施

  复工复产期间如出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应启动本预案。

  (一)散发病例

  1.发现可疑病例时,应立即引导病例到临时医学观察点或单独隔离观察间进行留观,联系机构所在社区(村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初步排查后,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确诊后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

  2.配合疾控机构开展密切接触者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最新版新冠肺炎防控方案或有关最新文件要求进行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一旦出现发

  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送定点医院排查、诊治。

  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咐其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要及时告知健康管理员,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

  所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等。

  3.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国家和省的消毒指引,做好病例所在宿舍、相关活动区域、电梯的清洁、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工作。

  做好其他区域的保洁和消毒防疫工作;加强场所的通风换气和空调等公共设施及公共用具的消毒,每日对办公区域、老年人活动室、食堂、集体宿舍、卫生间、垃圾厢房、隔离区域等重点场所进行消毒;各工作场所和食堂入口要配备含酒精成分的手消毒液,厕所配备洗手液,指导和督促员工做好手卫生。

  4.按照卫生健康部门的建议,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启动封闭式管理,因地制宜采取宿舍、楼栋封锁等措施,严格限制人员进出,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车辆进入。适时适当调整工作安排,必要时采取停工停产等措施。

  5.做好安全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工作顺利开展。保障需要应急处置的设施、设备和物资供应。做好餐饮、生活饮用水安全等生活保障。加强巡查管控,及时停止群体性聚集活动,及时处置安全突发事件。

  6.本机构医务人员要协助当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采样、密切接触者筛查等工作。继续做好机构职工的健康监测工作,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人员的健康监测工作。每天保持与单位主要负责人、疾控部门进行信息沟通,及时上报最新情况。

  7.做好宣传和人员心理疏导工作。疫情期间要做好舆情监测、心理健康引导和健康教育等工作。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新冠防控知识。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老年人及员工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二)1周内出现2例及以上聚集性病例。应立即报告当地疾控中心,由疫情防控专家评估后采取相应管控措施。对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建筑、院落实施硬隔离。

  三、预案终止

  当病例已得到隔离治疗,密切接触者观察14天期满,后续无新发病例,环境得到有效消毒,经卫生健康部门评估,可由机构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决定终止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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