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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方案】卢龙县燕阳花溪地小区保障性住房销售方案【精选推荐】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0 10:00:08

燕阳花溪地小区保障性住房销售方案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1〕6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卢龙县燕阳花溪地小区保障性住房销售方案【精选推荐】,供大家参考。

【住建方案】卢龙县燕阳花溪地小区保障性住房销售方案【精选推荐】



燕阳花溪地小区保障性

住房销售方案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冀政〔201168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秦皇岛市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细则〉及两个配套文件的通知》(秦政〔2013146号)、县政府《关于印发〈卢龙县保障性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实施办法〉的通知》(卢政发〔201526号)及《关于印发〈卢龙县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申请保障性住房审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卢政发〔20163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透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概况

燕阳花溪地小区保障性住房项目位于县城西环路东侧,开发建设单位为卢龙县燕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共规划建设133套保障性住房,总建筑面积0.95万平方米。

二、房源情况

本期拟销售房源133套,具体为20#21#两栋楼房,均为小高层住宅。其中户型面积55-66平方米108套,90-120平方米25套(最终以实测面积为准),出售时达到初装修条件(毛坯房)。

三、申请条件

(一)对保障性住房有需求的本县城镇家庭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至少有1人具有本县城镇户口且实际居住;

2.在本县范围内无城镇自有住房或人均城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家庭城镇自有住房总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一人户住房总建筑面积低于30平方米);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金额在30万元(30万元)以下;

4.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本县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1.5倍以下。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条件外,申请保障性住房时,需年满22周岁(孤儿年满18周岁),离异人员离异需满1年以上。

(二)对保障性住房有需求的新就业职工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未婚;

2.具有本县城镇户口;

3.申请时在本县工作未满5年;

4.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5.本人在本县范围内无城镇自有住房;

6.申请人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金额在30万元(30万元)以下;

7.个人年收入在本县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1.5倍以下。

(三)对保障性住房有需求的外来务工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非本县户籍人员;

2.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2年以上;

3.依法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满1年以上;

4.在本县范围内无城镇自有住房;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投资设立企业的注册资金额在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

6.个人或家庭人均年收入在本县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1.5倍以下。

(四)申请保障性住房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与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抚养关系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申请一套保障性住房。

四、准入程序

(一)申请受理。本县城镇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按照规定程序,由本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携带有关资料,向户籍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提出书面申请,乡镇人民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对资料要件进行核查,核查无误的,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二)初审。各乡镇人民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对申请家庭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出具初审意见,并将申请材料连同公示资料一并报送县建设局。

(三)联审联查。县建设局接到有关申请材料后,先交由县不动产登记局审核其城镇自有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经审核合格后,县建设局再将联审资料转交县公安、国税、地税、人社、民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以上联审部门要及时对联审资料进行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反馈县建设局。

(四)公示与复核。县建设局将审核合格的申请家庭信息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日。公示期间,如有举报申请家庭所申报情况不实的,县建设局会同乡镇人民政府或经济开发区管委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注明原因后将申报材料退回。

(五)选房。公示期满后,对最终确认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以抽签或摇号的方式确定选房顺序,并向申请家庭核发《准购证》,申请家庭凭《准购证》按照顺序号进行选房。

(六)签约。选定房屋的申请家庭携带《准购证》、《选房确认书》,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购房合同》。

(七)轮候。将经审核符合条件但未纳入本次住房保障的申请家庭纳入轮候管理。

(八)其他。申请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序递补选房。已抽签或摇号确定的家庭放弃本次选房、购房的,三年内不得申请各类保障性住房。

五、价格制定

该项目的保障性住房出售价格实行政府定价,由县物价局牵头,会同财政、建设等部门以项目综合开发成本(土地取得成本、建安成本、财务费用、税金等)进行测算,并考虑到项目地理位置、中等偏下收入家庭购买能力、周边商品住宅价格走势等因素,确定本项目的出售价格为2600/平方米(不包含楼层差价)。

六、售后管理

保障对象购买该项目保障性住房后,转让上市按照商品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

原《卢龙县燕阳花溪地小区保障性住房销售方案》(卢政办发〔201644号)自本方案印发之日起不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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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cygypipe.com/zhuantifanwen/cehuafangan/197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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