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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碎站改建项目环评报告(精选文档)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16 11:42: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破碎站改建项目环评报告(精选文档),供大家参考。

破碎站改建项目环评报告(精选文档)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2#C160 破碎站改建项目 项目代码

 2205-410324-04-01-452031 建设单位联系人

 卢长伟 联系方式 8727 建设地点

  河南 省(自治区)

 洛阳市 栾川 县(区)冷水 镇 (街道)上房村(具体地址)

 地理坐标

 (东经 111 度 28 分 2.120 秒,北纬 33 度 55 分 2.019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B1190 其他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47-10 常用有色金属矿采选-单独的矿石破碎、集运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

 )

 备案)部门(选填)

 栾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

 备案)文号(选填)

 2205-410324-04-01-452031 总投资(万元)

 13810 环保投资(万元)

 131 环保投资占比(% % )

 0.95 施工工期 6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m 2 )

 )

 1129(矿区范围内)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本项目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中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对照分析如下。

 表 表 1

  专项评价设置原则表 专项评价类别 设置原则 本项目 大气 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噁英、苯并[a]芘、氰化物、氯气且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为改建项目,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无有毒有害污染物,不需要设置大气专项评价 地表水 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 本项目无直排工业废水,不需要设置地表水专项评价 环境风险 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2 生态 取水口下游 500 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海洋 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

 本项目不涉及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无需设置专项评价。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无 其他符合性分析

 1、 、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钼矿采矿场破碎站改建项目,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和限制类,属于允许类。同时,本项目生产过程所采用的设备、产品均不在限制、淘汰目录范围内,因此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且项目已在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上办理了备案,项目代码为:2205-410324-04-01-452031(详见附件二)。因此本项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要求。

 2、 、 与“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豫政[2020]37号)、《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河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要求(试行)的函》(豫环函[2021]171号)、《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洛政〔2021〕7号)及《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试行)的函》(洛市环〔2021〕58号)的要求,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约束。

 3 其他符合性分析

 (1)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表 表 2

  与《洛阳市栾川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对 比一览表 环境管控单元编码 管控单元分类 环境管控单元名称 乡镇 管控要求 本项目建设情况 相符性 性 ZH0001 一般管控单元 一般管控单元 陶湾镇、石庙镇、庙子镇、陶湾镇、白土镇、狮子庙镇、秋扒乡、潭头镇、冷水镇、三川镇、叫河镇、合峪镇等涉及区域 空间布局约束 1、企业应不断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新改扩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2、企业、园区应加大污水回用力度,逐步建设再生水回用配套设施,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项目为矿石破碎站改建工程,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相符 污染物排放管控 1、禁止含重金属工业废水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

 2、涉重行业企业废气、废水重金属污染物应达到国家或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期间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对地块及其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治理与修复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者处置,并达到相关环境标准和要求。

 4、填埋场渗滤液应达标排放。

 环境风险防控 1、以跨界河流水体为重点,加强涉水污染源治理和监管,做好事故废水的风险管控联动,防止事故废水排入雨水管网或未经处理直接进入地表水体。严格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

 2、有色金属冶炼、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企业在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污染治理设施时,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

 3、重点单位新、改、扩建项目用地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按照土壤环境调查相关技术规定,对垃圾填埋场周边土壤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估。对周边土壤环境超过可接受风险的,应采取限制填埋废物进入、降低人体暴露健康风险等管1、本项目评价区涉及河段不跨界,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会造成水污染。

 2、本项目为钼矿采矿场破碎站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在现有矿区范围内进行,不涉及风景名胜区、地质遗相符

 4 控措施。

 4、对永久基本农田周边地区的现役尾矿库开展整治。开展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及风险评估。

 5、对高度关注地块,开展初步采样调查,评估确定污染地块清单,初步划分地块污染的风险等级,确定污染地块优先管控名录。

 迹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敏感生态环境。

 3、本项目现状无显著土壤污染风险,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资源开发效率 1、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2、推进尾矿(共伴生矿)综合利用和协同利用。

 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对水资源进行了有效利用。

 相符 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一般管控单元,根据上表对比分析,本项目建设符合《洛阳市栾川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管控要求。

 5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栾川县 2020 年城区空气自动监测站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根据栾川县 2020 年环境质量通报,该项目所在的地表水断面为冷水镇-淯河增河口断面,断面水质类别为 I-II 类水质,水质状况均为优。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较好,具有相应的环境容量。本项目废气污染物主要为粉尘,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能够达标排放;项目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周边林地施肥;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围绿化或者肥田;在对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不会对周边声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均能有效处理处置,不会降低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不会对当地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栾川县冷水镇上房村,占地位于公司现有矿区范围内,满足土地资源利用上限管控要求;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资源和电,均为清洁能源,本项目不涉及供热蒸汽和天然气,因此,本项目符合资源能源利用上限管控要求。

 综合以上分析,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4)生态红线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栾川县冷水镇上房村,在现有矿区范围内建设,项目区域不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管理要求。

 3、 、 与《 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办公室关于印发 河南省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 战实施方案 的通知 》(豫环 委 办〔2022〕 〕9 号)

 相符性 分析 2022 年 4 月 3 日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河南省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豫环委办〔2022〕9 号),

 6 本项目与其相符性见表 3。

 表 表 3

 本项目与豫环攻坚办〔2022 〕9 号对比一览表 豫 环 委办〔 〔2022 〕9 号 号 文 要求 本项目 情况 相符性 《省 河南省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提升清洁运输水平 大力推进煤炭、矿石、焦炭、建材(含砂石骨料)等大宗货物铁路或水路运输。鼓励年运输量 150 万吨以上涉煤炭、矿石、焦炭等大宗货物运输的工矿企业、物流园区、港口将货物“散改集”,推进共线共用,利用就近的铁路货场或具备铁路专用线条件的物流园区、物流集散地运输,中长距离运输时主要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时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货车;鼓励具备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作为物流集散地向周边输送。

 本项目为破碎站改建工程,破碎后的矿石部分经封闭式皮带廊输送至选矿一公司,另一部分采用国六货车运输至三川选厂。

 相符 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新建露天矿山的有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新建露天矿山开采项目做好审批服务。建立存量矿山管理清单,实施关闭取缔、整合重组、修复治理、规范管控“四个一批”,积极支持绿色矿山建设。全面开展矿山综合整治“回头看”,对已入库绿色矿山进行全面核查,巩固绿色化升级改造成果,实现施工低尘化、加工封闭化、运输清洁化。严格审核已关闭取缔矿山,严厉打击私挖滥采,确保关闭取缔执行到位。加快推进小型矿山整合重组,提高集约化开采水平。对废弃矿山建立责任清晰的管理台账,全面开展修复治理。

 本项目在现有上 房 沟 矿 区 内 建设,场不属于关闭取缔矿山。

 相符 省 《河南省 2022 年水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落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强重点区城、重点流域、重点行业和产业布局规划环评。持续推进钢铁、有色、石化、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印染、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改造转型升级,推动化工、印染、电镀等产业集群提升改造。推动重点行业、重点区城产业市局调整,实施传统产业兼并重组、城市建成区高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和敏感区域、水污染严重地区高污染企业布局优化,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严禁在黄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临岸一定范围内新建“两高一资”项目及相关产业园区。

 经上文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管控要求。项目在现有上房沟矿区内建设破碎站,不属于高耗水、高排放工业项目。

 相符 省 《河南省 2022 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开展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排查整治 结合全省污染源普查、矿山环境遥感调查数据等资料,聚焦重有色金属矿山、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集中区域周边矿山,全面排查涉重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情况,查明其种类、来源、分布位置、堆存总量、主要污染因子等信息。

 本项目在现有上房沟矿区内建设破碎站,经调查,矿区内无遗留固体废物堆存情况。

 相符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

 7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豫环委办〔2022〕9 号)相关要求。

 4、 、 与 《关于印发洛阳市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 委办〔 〔2022 〕12 号)相符性分析 市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2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 委办〔 〔2022 〕12 。

 号)文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表 4

  与 与 洛环 委办〔 〔2022 〕12 号文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洛 环 委办〔 〔2022 〕5 号 号 文 要求 本项目 情况 相符性 《市 洛阳市 2022 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 战 实施方案》 推 进绿 色低 碳产 业发展 严格落实国家产业规划、产业政策以及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等相关要求,积极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落实《洛阳市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行动方案》,从严从紧从实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落实“两高”项目会商联审机制。全市严禁新增钢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煤化工( 甲醇、合成氨) 、氧化 铝、焦化、铸造、铝用碳素、烧结砖瓦、铁合金等行业产能。禁止耐火材料、铅锌冶炼( 含再生铅 铅) 行业单纯新增产能。水泥行业产能置换项目应实现矿石皮带廊 封闭 运输,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

 本项目 为破碎站改建项目,不属于文件中规定的禁止新增产能项目。

 项目矿石传输皮带廊均封闭运输。

 相符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规划环评以及区域污染物削减制度,强化项目环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到 省绩效分级重点行业的新建、扩建项目达到 A 级水平,到 改建项目达到 B 级以上绩效水平。

 经上文“三线一单”分析,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相关管控要求; 本项 目为破碎站改到 建项目,矿区绩效分级达到 A级水平,已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

 相符 加 强扬 尘综 合治理 开展扬尘治理智慧化提升工程和专项治理行动,持续推进扬尘治理监控平 台 建设,加强国、省道道路扬尘监控能力建设,逐步纳入省级监控平台。深入开展扬尘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及道路扬尘污染差异化评价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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