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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区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30 08:09:01

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今年“2.9”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13”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区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区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刻汲取今年“2.9”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根据公安部消防局“2.13”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以及市政府印发的《佛山市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佛山市公安消防支队《关于全面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区将组织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深入排查整治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全面落实社会单位主体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提升应对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及抢险救援能力,全力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确保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保民生、保增长、保稳定”、构建平安和谐佛山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本着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掌握全区在用和在建高层和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状况,依法确保消防安全通道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消防管理规范、消防监督到位、灭火救援专业精干,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为全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有序开展治理工作,区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常委郑灿儒任组长,区防火委员会成员单位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公安消防大队,孙忠武大队长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协调。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推动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治理,督导落实各阶段工作,研究解决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隐患共性问题的对策措施。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实施、协调、检查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治理范围

全区范围所有在用和在建的高层和地下建筑。

四、治理内容

(一)建筑物(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1.建筑情况

1)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2)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3)建筑内部的公众聚集场所室内装修装饰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4)高层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达到国家、行业标准要求;

5)是否擅自改变建筑防火分区,高层建筑管道井封堵等竖向防火分隔措施是否落实。

2.消防设施

1)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防火门(窗)、防火卷帘是否完好,疏散指示和事故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2)室内外消火栓系统是否正常好用;在建工程的临时消防供水是否正常可靠。

3)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运行正常;

4)消防控制室设备及已联网的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

5)灭火及逃生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3.消防管理

1)消防安全责任人、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3)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熟练掌握操作程序,是否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与应急操作程序;

4)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制度是否落实;

5)疏散和灭火应急预案是否制定并定期组织演练。

4.灭火救援条件

1)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并满足登高作业等使用要求;

2)消防电梯功能是否正常;

3)消防水泵接合器是否好用。

(二)消防部队灭火救援准备

1.高层和地下建筑灾害事故处置类型预案是否建立完善,每月是否进行了高层或地下建筑灭火救援演练;

2.对所有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开展了“六熟悉”工作,对所有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是否制定了灭火救援预案和进行了演练;

3.特勤器材和特种防护装备是否达到国家配备标准,并配备足够的空气呼吸器。

五、工作目标

在准确掌握在用和在建高层和地下建筑的消防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全面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好,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提升消防监督水平和灭火救援能力。

(一)高层和地下建筑普查台帐建立率达到100%

(二)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协议签订率达到100%

(三)建筑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四)对高层和地下建筑100%进行“六熟悉”;

(五)对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100%制定灭火救援预案;

(六)对高层和地下公共建筑100%开展实战演练。

六、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工作从发文之日起至915日。

(一)全面排查阶段(发文之日起至330日)

1.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摸清掌握高层和地下建筑底数,有针对性地制订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及时部署落实。

2.逐一排查高层和地下建筑并将排查对象的基本情况和火灾隐患登记在案,填写《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3)和《在建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建立监督执法和灭火救援台帐。

3.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及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工作时间、范围、内容、步骤和预期目标,公开咨询电话和社会投诉举报方式,营造浓厚的治理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330日至731日)

1.依法督促整改治理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及时下达法律文书责令限期改正或予以行政处罚。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及时研究解决;对拒不整改火灾隐患或限期整改复查仍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要坚决依法关停。

2.完善高层和地下建筑事故处置类型预案,逐一开展“六熟悉”、进行实地演练。5月份前,区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开展消防车最高供水(泡沫)测试,认真收集相关测试数据和影像资料,为扑救高层建筑火灾提供技术支持。

3.搞好战备物资储备,充实库存装备器材和灭火药剂,强化器材装备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切实提高处置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的能力。

(三)检查验收阶段(81日至915日)

要认真总结和归纳专项治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取得成效、存在问题和努力方向,重点提出加强和改进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对策建议。8月下旬区政府将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检查验收,9月上旬,迎接市政府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认真学习领会公安部领导近期对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公安部消防局“2.13”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今年来福州市长乐拉丁酒吧、武汉市汉正街批发市场、中央电视台新址附属文化中心建设工地等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增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责任意识,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清醒认识高层和地下建筑火灾的严重危害性,认真查找辖区公共消防安全和消防监督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加强火灾预防和灭火技战术研究,广泛发动、集中力量、统筹安排、迅速行动,全面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排查和专项治理工作。

(二)部门联动协作,狠抓工作落实。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各司其职,建立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分解工作任务和监管职责,全面铺开治理行动。各级要认真落实防消结合的排查整治机制,明确排查责任、督促整改责任和监督执法责任,切实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和每个环节。

(三)制定有效措施,全面排查整治。要科学安排力量,全面落实责任,在330日前完成对高层和地下建筑的全面摸底排查,准确掌握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状况。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和指导有关单位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坚决予以彻底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坚决依法关停;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及时研究解决。

(四)加强专业建设,提高处置能力。各级公安消防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定向作战专业队伍建设,立足“打大仗、打恶战”,组建一支高层建筑灾害事故处置专业队,配齐备足特种车辆器材装备,组织开展高层和地下建筑专业化科目训练,提高处置高层和地下建筑灾害事故的能力。

(五)严格信息报送,做好工作总结各镇(街道)要确定一名领导和消防监督员作为专项治理工作联系人,负责协调工作开展、情况汇总、数据统计等工作,并于323日前报送区防火委员会备案,严格落实信息上报制度,每月20日前上报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及《2009年高层建筑、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825日前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南海区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明细表》分两次报送,分别于330日和48日前报送区防火委员会。要准确梳理和统计治理工作有关情况、数据。上报数据须经领导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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