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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31 14:18:01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地震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地震意见】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优秀范文】



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基础性、公益性事业,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市是国家划定的七度抗震设防区,受燕山―渤海、郯城―庐江地震断裂构造带和南黄海北部、北黄海断陷构造区地震活动影响,具备发生中强地震的地质构造背景,存在潜在的地震灾害风险。多年来,在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地下地上空中立体的地震观测网络初步建成,应急指挥体系不断完善,灾害防御和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不断增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但仍存在基层防震减灾机构不健全、震灾综合防御能力不足、城市老旧房屋和农村民居抗震性能有待加强、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尚未形成等问题。各级各部门、单位要清醒认识我市防震减灾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防震减灾工作的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坚持强化基层、打牢基础,不断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防御和紧急救援工作体系,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

二、加强地震监测预测体系建设

(一)加强和规范地震台网建设。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强化地震台网建设,确保安全运行。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环翠区要于2014年底前建成区域地震台网中心,汇集、管理、分析辖区地震监测信息,实现与市级联网。各级地震部门要保证地震监测信息的质量和安全,不得擅自中断或终止监测台网运行。加强对社会地震台网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核电站、大型水库、石油储备基地、跨海特大桥和超限高层建筑物、构筑物等,要按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要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发展规划,要考虑保护地震监测设施与地震观测环境的需要。涉及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城乡各类工程建设,应事先征得地震部门的同意。在可迁移的地震监测设施的观测环境保护范围内进行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确需迁移地震监测设施的,按照国家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迁移,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二)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中的作用,继续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三网一员”建设,建立群测群防工作体系,确保管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进一步健全宏观测报网络,确保每个镇至少有一处深水井或者水产、畜牧养殖场作为固定的宏观测报点。充分利用畜牧行业网络、大型动物养殖场所、水文地质资料等社会资源,开展社会性地震测报工作。加强社会地震观测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严格按照省补助标准要求,落实社会地震观测员补助资金。

(三)提升地震监测预测水平。坚持长中短临预测预报相结合,强化对地震群测群防和社会地震台网观测资料的应用。规划建设适合我市地震地质环境的前兆观测网络系统,加快地震烈度速报系统建设,深入分析专业监测台网和群测群防测报数据,努力提升震情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

三、提高地震灾害综合防御能力

(一)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依法将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把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作为项目立项申请、可行性研究的必备内容。新建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缺少抗震设防要求审定意见的建设工程,项目审批部门不得批复。进一步规范地震行政审批服务,依法规范审批。新建的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城乡建设部门要切实加强设计、施工、监理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抗震设防质量监管,落实工程建设抗震设防管理终身制。城乡建设、地震等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到实处。

(二)全面加强农村防震保安工作。各级政府要把抗震防灾工作纳入新农村建设之中,编制实施村镇抗震防灾专业规划,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建筑、新建农居抗震设防质量的指导管理,村镇基础设施、公用设施要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规划、设计和施工。积极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通过政府补助、落实税费优惠等扶持政策,引导农民群众在建房时采取科学的抗震措施。城乡建设、地震等部门要加强对合村并居、村庄搬迁及危旧房屋改造工程的技术指导与服务。

(三)开展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加固工作。组织开展对不符合抗震设防要求的建筑工程进行抗震性能鉴定,城乡建设、教育、卫生、交通、铁路、通信、水利、水务、文化、体育等部门要启动对已建成的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次生灾害源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抗震性能普查鉴定工作,落实拆除、加固改造等防范措施,全面消除地震致灾隐患。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城区抗震性能较差的老旧房屋的抗震减灾意见。

(四)推进地震灾害防御基础性工作。扎实做好地震小区划工作,没有完成地震小区划的城市片区以及工业园区,要加快推进地震小区划工作,勘明地震地质情况,为抗震设防提供准确依据。工业新区、石岛管理区、东部滨海新城、好运角旅游度假区、威海南海新区、乳山滨海新区、双岛湾科技城、里口山风景名胜区等的地震小区划工作要于2015年前完成。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必须依据地震活动断层探测和地震小区划的工作成果,充分考虑潜在的地震风险,予以合理避让。城乡建设部门要积极推广减震、隔震、抗震新技术和新材料,提高建设工程抗震性能。

四、加强地震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一)建立健全地震应急指挥体系。按照统一指挥、反应迅速、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要求,加强市、县两级抗震救灾指挥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级地震应急指挥系统,集地震监测、应急指挥、视频会商、震情值班、信息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县级地震监测与应急指挥中心要于2015年前建成。加强市、县地震现场指挥部的应急装备建设,提高地震现场指挥决策等能力。各级民政、城乡建设、地震部门要健全灾情实时获取和快速上报机制,为抗震救灾决策提供支撑。

(二)加强地震灾害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为中坚、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三位一体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明确定位和职责,完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市地震局要牵头组织公安消防队伍,选配医疗、建筑、地震专家,建立市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并逐步完善专业设备和装备,提高机动能力。各市区(含高区、经区、工业新区,下同)也要于2014年底前建成县级救援队伍,满足救援任务需求。要推进地震志愿者队伍建设,2015年前,荣成市、文登市、乳山市、环翠区的地震志愿者至少要达到800人,高区、经区和工业新区至少要达到500人。各市区要加强各类地震救援队伍和地震志愿者队伍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三)制定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管理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级各类地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将地震应急预案建设落实到学校、医院、社区、企业等基层单位。建立地震应急演练机制,各市区政府(管委)、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演练,各级各类学校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各级各类厂矿企业、人员密集场所要结合安全生产适时进行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逐步形成地震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

(四)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将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作为城市必需的公共设施列入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同步推进。城乡建设、规划、教育、民政、财政、人防、地震等部门、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城市抗震防灾规划管理规定和规划标准要求,利用已有的广场、公园、绿地及学校操场等场所,统筹安排所需的交通、供水、供电、环保、物资储备等设备设施,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提高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和管理的规范化水平。要全面掌握全市范围内的应急避难场所总体情况,统一编号,统一标准,统一设置标志,制定避难场所疏散使用预案和群众就近避险疏散方案,及时向社会公布。医院、影剧院、商场、酒店、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要设置应急疏散通道,设立明显标志,配置紧急救生避险设备。

(五)提高应急救援救助保障能力。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准备和快速拨付机制,加强各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威海市应急物资储备总体规划(20092015)》(威政办发〔2009136号)要求,落实各类应急物资储备。财政部门应对应急物资储备所需资金予以保障。民政、供销、贸易、粮食等部门要科学配置救灾储备物资品种和数量,增加紧急情况下所需物资的调拨地点和渠道,确保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卫生部门要统筹组织好应急医疗队伍建设,做好震后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交通、通信、广播电视、电力、燃气热力、水务等部门、单位要落实应急准备工作措施,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确保震后快速恢复基本保障功能。交通运输部门要落实抢险抢修设备物资储备及人员队伍,建立健全紧急情况下的运力征集、调用机制,增强应对大震巨灾的运输能力。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由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泥石流等次生地质灾害预测预警,提前做好防范工作。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伤员救治、灾民安置、救助救济的准备工作,力争震后24小时内使灾民得到基本救助安置,3日内地震灾区社会秩序基本恢复。

五、切实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完善防震减灾规划。各市区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防震减灾规划,做好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估,强化规划指导和引领作用,统筹配置资源,提高防震减灾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基础能力。

(二)落实防震减灾责任。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责,把防震减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防震减灾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全面落实防震减灾目标管理责任制,依法加强对防震减灾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不断增强防震减灾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的稳定增长投入机制,加大对基层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各级防震减灾工作领导机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县级地震工作机构建设,调整充实专业人员,确保有专职人员负责地震工作。

(三)加强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宣传、地震、教育、科技、卫生、文化、科协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长效机制,把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以地震科普示范学校、地震安全示范社区、地震安全示范企业建设和“科普村村通”等为载体,深入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紧急避险能力和识别地震谣传的能力。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主动开展地震灾害预防、地震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等社会公益宣传活动。完善地震信息发布制度,建立地震谣言应对机制,加强舆论引导,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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