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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方案】白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完整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2 13:45:08

白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方案】白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财政方案】白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完整版】



白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试点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684号〕,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机制,围绕“四五六”战略布局,结合全县脱贫攻坚需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二)试点目标

通过试点,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贫困县内生动力,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目标,以脱贫成效为导向,以扶贫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创新财政投入机制,撬动金融资本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扶贫开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围绕重点,规划引领原则。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重点是紧紧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扶贫重点项目建设为平台,提供财力保障。

明确主体,权责匹配的原则。各有关部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项目的申报、建设和管理,按照“谁主张、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原则,负主体责任。

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的原则。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要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各部门应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着力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

区分缓急,稳步推进原则。各有关部门在策划包装扶贫项目时,应区分轻重缓急,紧紧结合年度脱贫攻坚任务,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逐年实施,稳步推进。

二、整合范围

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资金。

中央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林业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中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旅游发展基金,以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工作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完善资金安排使用机制,提高使用效益。

省级层面主要有: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果业发展专项资金、畜牧发展专项资金、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粮油高产创建资金、设施农业建设补助资金、茶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现代种业发展资金、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资金、农村水产专项补助资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资金、农业信息化体系建设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资金、职业农民培训资金、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资金、“一村一品”发展资金、保护性耕作资金、秸秆综合利用资金、林业产业发展资金、林下经济发展资金、产粮大县奖励资金、林业科技推广资金、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资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以及相应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支出)、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支出、农村饮水工程资金、中小河流治理资金、江河湖泊治理与保护资金、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水土保持资金、农村环保资金、重点区域绿化补助资金、“三化一片林”绿色家园建设资金、防沙治沙补助资金。

市级层面:市级安排的可整合的资金。

三、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统一引领。扶贫办、经发局要加强与省市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科学编制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以规划引领投入。各职能部门要依据全县脱贫攻坚规划,结合自身政策目标和工作任务,广泛征求镇办及贫困村意见,充分进行调研论证,区分轻重缓急,编制本部门精准扶贫专项规划,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作为项目策划的依据。部门专项规划与全县脱贫攻坚规划不一致的,原则上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准。

(二)围绕重点,储备项目。各部门要围绕全县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本部门专项规划,结合年度目标任务,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范围(即整合资金的用途)内,在尊重群众意愿、前期调研、专家评估的基础上,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参与积极性高、意愿强烈的扶贫项目,提出包括主要目标、建设任务、投入规模、建设期限等在内的项目建设方案,统一上报整合办,进入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项目库”作为整合涉农资金、加强项目报批管理的统一载体,严禁零星、分散安排项目。项目储备情况由整合办统一上报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整合办向部门下达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及资金计划。

(三)强化管理,规范运作。实施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计划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并负责项目建设及资金日常管理。整合资金拨付结合“先建后拨”的原则,由项目实施部门根据建设进度提出申请,财政局、扶贫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项目建设进行联合验收(一般不少于三次)。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的流程,结合项目建设进度,项目资金直接拨付项目建设单位或服务供应商。主管部门应结合涉农资金管理规定,确保专人管理、分账核算、专款专用。

(四)创新机制,提升效益。财政、扶贫等部门要积极开展产业扶贫、资产收益扶贫等机制创新,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贷款贴息、设立产业发展基金等有效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撬动更多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脱贫攻坚,不断提升财政资金效益。同时,要结合上级规定,制定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高效。

四、组织保障

(一)成立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成立白水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县长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县长,分管移民搬迁、脱贫攻坚的副县长担任,县政府办、财政局、扶贫办(农发办)、监察局、审计局、经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教育局、交运局、国土局、民政局、住建局、卫计局、文广局、商务局、移民局、农机局、果业局、畜牧局、供销联社、中小企业局、科技局、旅游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整合办),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局长兼任。

(二)建立机制,协调推进。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集。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整合项目总体规划、审查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引导资金投向,以及其他需要解决的重大事项等;建立协调会议制度,由整合办牵头召集,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主要是对项目立项、审核、入“库”、招投标、实施进度、联合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进行磋商,并将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上报领导小组。

(三)公开公示,接受监督。推进政务公开,各部门应将涉农资金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工作进度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必要时在县政府网站和主要媒体公开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来源、用途和项目建设等情况,并实行扶贫项目行政村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四)注重成效,严格考评。扶贫、财政、经发等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每年对各部门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进行统一考核,主要围绕规划编制、项目策划、资金管理、工作进度、组织保障、扶贫成效、舆论宣传等进行综合性评价,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考核结果以领导小组名义在全县通报。通过开展绩效考评,实行奖优罚劣。对先进部门进行表彰,对其策划的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对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是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后,再次给予贫困县发展的重大决策,是实现县委、县政府“四五六”战略部署的重要抓手,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意义重大。各相关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导下,高度认识,密贴配合,夯实责任,强力推进。

(二)转变观念,精准着力。今后,财政预算管理的趋势是逐步取消财政涉农资金预算与部门单位直接挂钩的做法,实行“以规划和效益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的预算分配机制,没有项目不列预算,没干项目不拨资金。各部门也必须调整思路、转变职能,由关注财政资金分配转为注重项目策划,精准着力,把握重点,积极推进工作。

(三)加强管理,规范运作。经过整合后的涉农项目资金相对集中,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安全。财政部门要运用财政预算约束机制、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财政资金评审制度,全程监控涉农资金运行情况。监察、审计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涉农资金的审计监督,有重点的做好专项审计工作。各主管部门要坚持实行政务公开,推行项目公示制;强化约束机制,严格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完善监管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同时,应主动邀请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参与涉农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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