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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方案】瓦房店市城区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2 18:27:01

城区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大连市市政府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自10月1日起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城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方案】瓦房店市城区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消防方案】瓦房店市城区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城区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法》、《辽宁省森林防火实施方案》和《大连市市政府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自101日起我市进入森林防火戒严期,森林防火相关工作全面展开。为切实做好城区护林防火工作,保护好城区森林资源、公园绿化植物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市城区防火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区护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瓦房店市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由主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规划建设局局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规划建设局(建设)、房管办、共济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文兰街道办事处、铁东街道办事处、岭东街道办事处、轴新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

市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建设局(建设),办公室主任由市规划建设局主管副局长担任,具体负责城区护林防火工作的协调、组织、检查及有关信息情况上报等。市城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电话:85615104。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85687500

二、总体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杜绝和避免城区周山、公园、居民小区火灾。发生火灾时,在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把灾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责任分工

市规划建设局(建设):负责城区道路两侧行道树及绿篱(不含物业小区管理)和公园(不含北山公园、南山公园)、广场的护林防火工作。

市房管办:监督、检查、指导物业小区的护林防火工作。

各城区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的居民搞好护林防火知识宣传教育;做好辖区内周山和居民小区的护林防火工作。

轴新综合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瓦轴北山公园、水塔山、凉亭山的护林防火工作。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重点部位。城区护林防火的重点部位为建成区公园(西山公园、东山公园、南山公园、瓦轴北山公园、水塔山、凉亭山等)和周山(新华西山、文圣山、凤凰山)的林木。

(二)抓住重点环节。加强护林防火宣传教育是提高全民防火意识的重要手段;开设防火通道与隔离带是阻隔火情的重要措施;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是防范火灾的重要途径;强化扑火队伍建设是打赢扑救任务的重要保障。各环节必须齐头并进,综合施策,真正提高防火实效。

(三)把握重点时期。高火险期为每年春节前10天至元宵节后5(农历腊月二十至翌年农历正月二十)和每年的315日至515日两个时段。农历“十月初一”、“清明节”两个传统祭祀日是野外用火的高发期,也是护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期,必须强化防范措施,加大巡查力度,重点监控,死看死守,确保重点时期不出问题,万无一失。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值班。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对火灾预防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自觉地把火灾预防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全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01日至翌年531日,要继续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遇3级以上高森林火险天气,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要到位带班,及时、准确、妥善处置各类森林火情,保证通讯畅通。

(二)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城区护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把本单位的防火责任落实到人,防火措施落实到位。各单位要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要配备13名专业防火员,对未设防火员的,要严肃查处。

(三)健全队伍,科学演练。防火期间,各责任单位均要建立不少于10人以上的防火队伍,以应对随时可能发生的火灾。同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有效的演练活动。

(四)加大投入,配备器具。各责任单位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和灭火工具及交通工具。灭火器材和灭火交通工具要保持良好工作状态,确保能用、管用、好用。

(五)及时报告,科学扑救。

1.报告。火灾发生后,最先发现火情的单位或个人,要立即向市城区防火指挥部报告。同时,要组织本单位防火队伍立即进入火灾现场进行扑救。在掌握第一手资料后,对于发生火灾的地点、地形、林情、现场扑救、人力、物力、过火面积、火势以及风向等情况再向指挥部详细报告,为指挥部正确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2.扑救。市城区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的实际情况,做到“三不救”(老人妇女儿童不救火,火势不明不救火,无人指挥不救火),迅速制定扑救应急方案,就地就近调度防火队伍。当火势无法有效控制时,市城区防火指挥部负责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请求专业防火队伍前来支援。明火扑灭后,对火灾现场必须进行全面彻底的检查,组织防火队伍清理余火,防止死灰复燃。

3.总结。事后,要做好火灾调查,及时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六)教育引导,加大宣传。各责任单位要把防火安全教育工作当作一件重要工作认真抓好。要充分利用社区板报等宣传阵地,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发动,做到护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重点部位设立防火警示标志,提高市民防火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六、生效时间

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瓦房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瓦房店市城区护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瓦政办发〔201469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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