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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方案】铜川市王益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3 08:09:01

铜川市王益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年来,我区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部分工程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落实、管护经费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着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铜川市王益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铜川市王益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完整文档)



铜川市王益区小型水利工程

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区对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部分工程管护主体缺失、管护责任难以落实、管护经费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影响着工程安全运行和工程效益的发挥。为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明晰工程产权,颁发证书、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建设适应我区水情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小型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省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精神及《中共铜川市王益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中、省、市关于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为指导,结合《中共铜川市王益区委关于全面推进各项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对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对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管护经费给予补助,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水利工程管理模式,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及社会参与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积极性,发挥好小型水利工程效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全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是权责一致。明晰所有权,界定管理权,明确使用权,搞活经营权,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二是政府主导。强化政府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调动各方积极性,综合推进改革。三是突出重点。重点解决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经费等问题。四是效益优先原则。既要充分发挥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的社会效益,又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降低工程运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五是因地制宜。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推进改革,不搞“一刀切”;积极探索社会化和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理模式,发挥工程效益。

(三)改革目标。通过对全区小型水利工程明晰产权,完善管理体制,落实管护责任,加快建立和完善产权明晰、投入多元化、服务社会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做到建、管、用相一致,责、权、利相统一,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和保障。到2015年底,基本扭转区内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机制不健全的局面,建立适应我区水情与区情的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建立产权明晰、责任明确的工程管理体制;

——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的多种工程管护模式;

——建立制度健全、管护规范的工程运行机制;

——建立稳定可靠、使用高效的工程管护经费保障机制;

——建立奖惩分明、科学考核的工程管理监督机制。

二、改革范围

主要包括:

——小型水库。即总库容100万立方米-100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1)型水库和总库容10万立方米-10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2)型水库。

——中小河流及其堤防。包括流域面积小于3000平方公里的河流及其上兴建的防洪标准小于50年一遇的3级以下堤防。

——小型水闸。即最大过闸流量20立方米/- 100立方米/秒(不含)的小(1)型水闸和最大过闸流量小于20立方米/秒的小(2)型水闸。

——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及设备。包括控制灌溉面积1万亩、除涝面积3万亩以下的农田水利工程,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及量测水设施等配套建筑物,喷灌、微灌设施及其输水管道和首部,塘坝、堰闸、机井、水池(窖、柜)及装机功率小于1000千瓦的泵站等。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包括日供水规模200立方米-1000立方米(不含)的Ⅳ型集中式供水工程、日供水规模小于200立方米(不含)的Ⅴ型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

——淤地坝。包括库容50万立方米-500万立方米(不含)的大型淤地坝、库容10万立方米-50万立方米(不含)的中型淤地坝和库容1万立方米-10万立方米(不含)的小型淤地坝。

单一农户自建自用的小型水利工程,不纳入此次统计和改革范围。

三、改革内容

(一)明晰工程产权。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要求,落实小型水利工程产权。个人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个人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投资者所有,或按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受益户共同出资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受益户共同所有;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投入为主的工程,产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国家投资为主兴建的工程,产权归国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具体产权归属由各镇办确定。

产权归属已明晰的工程,维持现有产权归属关系。各镇办负责本区域内工程产权界定工作,向明晰产权的工程所有者颁发产权证书,载明工程性质、内容、有效期等基本信息。

(二)落实工程管护主体和责任。工程产权所有者是工程的管护主体,应当健全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确保工程正常运行。涉及公共安全的小型水利工程要明确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工程安全责任。产权所有者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1)承包、租赁经营小型水利工程者,享有使用权和收益权。买断和投资新建工程者对工程设施享有所有权,并可继承和转让。

2)改革后,工程所有者或经营者仍可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规定。并可在保障工程公益性功能充分发挥和遵守水资源合理开发保护规定的前提下进行经营。

3)工程所有者或经营者要交纳工程管护保证金,加强工程管理和维护,必须按照管护要求对该项工程进行修缮维护,承担管护责任,保证工程正常运行安全,如出现因管护不到位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该工程管护责任人负责,扣除保证金,并接受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4)工程的所有者和经营者要遵守国家法规和政策规定,服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从防汛抗旱统一调度,不得擅自更改工程功能,特别是蓄水、引水、提水及堤防工程,必须确保工程安全。

5)区水务局负责对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与运行维护的监管和技术指导,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切实履行管理责任,保障工程安全长效运行。

(三)落实工程管护经费。多渠道筹措工程管护经费,建立稳定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管护经费原则上由工程产权所有者负责筹集,财政适当给予补助。积极研究制定优惠政策,完善“民办公助”、“一事一议”等机制,引导农民群众规范小型水利工程管护。同时积极争取中省市财政资金支持,通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以及其他水利规费收入,安排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

(四)明确区域水利工程管理责任。由各镇办负责各自区域内集中供水工程、跨村工程、公益性水利工程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区域内已完成改革任务并纳入维修养护范围内的水利工程维修养护。

(五)探索工程管理模式。针对不同类型工程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专业化集中管理及社会化管理等多种管护方式。健全完善基层水利服务机构,可结合实际成立专业化维修养护队伍,组建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开展集约化的维修养护服务。在确保工程安全和公益属性的前提下,鼓励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搞活经营权,并服从防汛指挥调度、非常情况下的水资源调度。实行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和委托等方式管理的,要签订有效的运行管理合同,明确工程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范围,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等。

(六)加强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督。区水务局要加强对管护人员业务指导,有计划地组织技术培训,不断提高管护人员素质,增强基层管理单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用水合作组织等的管护能力。

四、改革的时间和步骤

(一)时间阶段要求

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组织动员、调查摸底,确定方案阶段。于20155月底前在全区开展动员和宣传工作,对全区小型水利工程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对所有登记造册的水利工程进行资产评估和产权界定,确定产权结构和所有权信息;完成《铜川市王益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编制和领导小组的组建,确定各成员单位的目标和职责以及检查监督、保障措施。     

第二阶段为全面展开阶段。20156月至20159月底在全区全面展开改革工作,完成改革任务。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阶段。201510月至2015年底,对改革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全面总结。

(二)工作步骤

整个改革工作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实施。以“二公示、一公开、七步走”的操作程序,使改革工作规范化、公开化、透明化,切实提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公示”即:改革方案公示到镇办,村(社区)。对各镇办,各村(社区)的水利工程在摸底调查后登记造册、整理公示;对决定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的工程进行公示。公示期均为七天。

“一公开”即:拟决定承包、拍卖、租赁、股份合作、委托管理的小型水利工程,进行公开竞标,当场公布竞标结果。

“七步走”即:(1)调查摸底,制定方案。各镇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在对小型水利工程现状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本着简便易行、合理评估、推进改革的原则,制定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并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各镇办、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的指导下,配合审计部门开展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依法合理确定资产,并报区水务、财政部门核准或备案。各镇办负责本区域内产权界定工作,以确保工程产权明晰。

3)确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采取的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用水合作组织、委托等多种形式,应由镇办,村(社区)、组干部,工程管理单位及群众代表组成专门机构,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认真确定改革的形式和内容。

4)公开实施。所有参与此次改革的水利工程均由工程所在地镇办主持改革,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派人参与指导。

5)竞标投标。对需要竞标投标决定管护权的工程发布和张贴竞标公告,召开竞标大会。由有管辖权的单位组织公开竞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认定,并在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逐轮竞标,直至决出最高价,现场宣布中标结果。

6)签订合同。通过改革确定工程产权或经营管理权后,所有者或经营管理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工程的性质、用途、管理人员、管理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和责任追究、使用或经营期限、工程维护标准和管护制度、防汛抗旱调度和工程安全运行责任等内容。改革后工程的使用或经营管理期限不超过20年,超期须续签合同。期满后,原使用或经营管理者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签权。

7)发证建档,统计信息。单项工程按步骤改制完成后,及时登记发放小型水利工程产权证或经营管理证,工程产权证、经营管理证由区政府统一印制、核发,区水务局负责汇总、整理和建档。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措施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区政府成立铜川市王益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组织领导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水务局,承担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

区发改局:负责本单位实施的水利工程摸底调查。协助完成全区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

区监察局:负责监督和督促各单位部门改革工作,对不能按时完成改革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进行问责。

区财政局: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经费的落实。

区审计局:配合开展全区小型水利工程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统筹指导、组织、考核、督促和日常协调工作,开展全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区农林局:负责本单位实施的水利工程摸底调查。协助完成全区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本单位实施的水利工程摸底调查。协助完成全区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工作。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小型水利工程摸底调查、产权界定及产权证和经营管理证发放工作。

(三)经费保障

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参与的单位多、特别是摸底调查、宣传、产权确定、资产评估等工作都需要较多的工作经费。将小型水利工程体制改革经费纳入到财政预算。

落实改制后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费。主要针对改制后的公益性、准公益性小型水利工程,按照改制的形式和所承担的公共服务的大小,财政给予一定的维修养护费用补贴,以保证改制后的公益性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发挥工程最大效益。

(四)监督机制

区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要组织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确保改革进度和质量,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这次改革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按改革节点如期完成改革工作。区监察局要对不能按时完成改革任务的相关单位及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以确保改革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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