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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意见】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锦市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全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8 18:18:02

富锦市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我市食品监管能力,努力争创省食品安全城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药意见】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锦市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全文),供大家参考。

【食药意见】富锦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富锦市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意见(全文)



富锦市进一步加强全市食

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切实提高我市食品监管能力,努力争创省食品安全城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佳市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工作方针,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努力构建政府组织领导、部门管理监督、企业自律负责、行业规范引导、媒体宣传监督、社会公众参与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创建省食品安全城市为目标,坚持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工作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的工作方法,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通过不懈努力,使我市食品安全治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机制、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等技术支撑体系更加科学完善,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诚信意识普遍增强,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食品安全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食品安全总体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时调整充实市、镇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市、镇两级食安办建设;合理划分市、镇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关系,减少推诿、扯皮现象;尽快完成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机构职能调整,明晰职责;以网格化管理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制度,按照“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的要求,在全市各板块、行政村和社区100%建立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构建全市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综合监管、协调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快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监管体系。

(二)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市、镇两级食安委和食安办的运行机制、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管理、食品安全信息通报、联合执法、隐患排查、事故处置、风险监测预警与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落实监管工作督查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有效整合各类监管资源,提高监管效能。加强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监管执法的密切协作,发现问题迅速调查处理,及时通知上游环节查明原因、下游环节控制危害。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从严惩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规范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和信息公布程序。加大对食品安全的考核评价力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部门、单位绩效考核范畴,提升综合监管能力,完善食品安全工作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三)扎实开展“省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各项工作

围绕省食品安全城市关于组织管理体系完善,执法监督坚决有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应急管理有序高效和实现社会共建共治等五个方面,落实工作职责,强化督导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排除风险,消除隐患,着力解决食品安全重点难点问题,达到食品安全整体状况良好,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到位,食品安全工作满意度得到提高的创建目标,为创建全省食品安全城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监管。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快推进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镇创建,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和“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严格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管理,提高农药、鱼药集中配送率,加强对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活动的规范指导,督促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场)、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落实投入品使用记录制度。扩大对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范围,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商、经纪人的管理,强化农产品运输、仓储等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力度,建立健全农产品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强化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规范畜禽屠宰管理,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和无害化处理补贴政策,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监管,加大对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治理和污染区域种植结构调整的力度。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完善工作流程,严格实施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许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市场销售、餐饮服务监督管理。深化食品生产企业分级监管,对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环节实施重点监管。积极开展肉制品、白酒、饮料、食用油等高风险产品专项检查,加强食品监督抽检和对不合格食品的查处及追溯工作。

(五)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

按照问题导向,跟踪舆情变化,结合我市实际,有重点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放心行动;强化农村食品监管工作力度,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全链条监管。大力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产业转型升级和食品消费方式及习惯转变,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加大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和重点隐患专项治理力度,净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环境。

(六)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坚持依法履职,深化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案件咨询和会商制度,成立食品案件分析专家组,努力实现案件移送、受理等环节的有效衔接,坚决防止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发生,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着力整治食品安全领域严重影响公共安全、严重危害群众健康、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七)落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

1.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安全管理。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要依法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考核上岗,从业人员培训、健康管理,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索证验票、购销台账记录、食品安全自查、问题食品召回等各项管理制度。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和相应的经营企业要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分管负责人。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本企业食品安全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及时。

2.落实企业负责人的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企业质量安全主管人员对食品安全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逐级落实责任,加强全员、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食品交易场所开办者、食品展销会等集中交易活动举办者、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从严追究其负责人的责任。

(八)加快食品行业信用体系建设

加大对道德失范、诚信缺失的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守法经营宣传教育,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完善执法检查记录,根据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建立食品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强化对不良信用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和对失信企业惩戒力度。建设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信息数据库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并与相关部门实现共享,及时向社会公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发布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黑名单”,对失信行为予以惩戒,为诚信者创造良好发展环境。

(九)完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1.加强食品行业自律。加强行业自律与行业管理,逐步形成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律机制,自觉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环境。进一步建立和梳理各类食品行业协会,支持各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促进企业诚信自律生产经营。

2.充分发挥舆论和群众监督作用。发挥科研院所、社会一般团体和专家作用,引导消费者理性认知食品安全风险,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公益宣传、宣传报道的真实公正;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强化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参与标准制定、风险交流等制度。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舆论监督,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十)打造三江平原食品名城

落实市委六届六次会议精神,努力打造三江平原食品名城。

1.推进“质量富锦”战略。认真贯彻“质量龙江”要求,制定富锦食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和标准,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实行标准化管理,努力推进富锦市食品行业生产经营水平的提档升级。

2.开展名优评选活动。结合旅游名城战略,由富锦市消协牵头,评选我市十大名吃、十大名店及富锦大米、毛葱、大蒜等十大特产,制成富锦市食品采购、消费地图,在富锦市收费站、车站、繁华街区等显著位置设立宣传牌扁,制作宣传手册、购消指南,向宾馆、饭店、超市等免费发放,通过新闻媒体、消协手机微信平台、手传手、LED电子屏幕、广泛向外地商家、广大市民进行宣传,努力提升我市名厂、名店、名吃、名饮、特色产品的声誉度和知名度。

3.打造富锦特色餐饮街区。选址在三八路中段餐饮店集中地带,开展餐饮示范街、示范店的升级改造,对该地带饭店、小吃进行集中整治和规范,促进餐饮经营者管理水平、服务水平、卫生条件的提档升级,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城市品位。

4.推进互联网+在食品行业的应用。加大互联网对食品行业、知名、特色产品的推介力度,对店商实行政策上的优.惠和支持,鼓励店商进行惠民销售,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典型示范户与店商的强强合作,努力促进富锦特色产品声名远播。

四、强化保障,夯实监管工作基础

(一)强化食安委综合协调和组织领导作用

市食安委作为市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要全面统筹协调,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设立市食品安全专家库,为全市食品安全政策制定、风险评估、事故处置提供咨询和帮助。要加强食安办建设,建立健全部门间、区域间信息通报、形势会商、联合执法、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事故处置等协调联动机制,凝聚齐抓共管合力,强化监管工作整体效能。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依法履行好各自职责。各镇政府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对本地区食品安全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各地食安办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当好参谋助手,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创新工作模式,每月由市场监督、农业、畜牧、商务、教育、卫计、住建等部门分别牵头进行本单位监管行业的工作检查,邀请市人大、政协、相关部门、企业代表参加,将检查结果包括成绩和问题上报市委、市政府,并形成工作简报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作为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内容记录在案。

(二)加强能力建设

1.进一步提升监管队伍能力和素质。建立系统、科学的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坚持培训与指导相结合,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2.进一步推进监管技术支撑能力建设与应用。完善全市食品监管信息化的顶层设计和监管平台建设,发挥市场局检验检测中心和疾控中心的技术优势,加快推进全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建设。

3.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水平。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相关技术方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强化应急培训和演练,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程序和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决策能力和现场处置能力。

4.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预警监测体系。依托市场局检验检测中心和市疾控中心,加强食品检验检测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着力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和风险监测能力。推进资源整合,加大监测装备及监测经费投入,把问题食品发现率作为衡量检测能力的考核指标。有重点的增加检验检测项目,逐步提高食品安全标准全项目检测比例,实现食品安全监测食品类别的全覆盖,促进食品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

(三)进一步加大财政经费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的人员和行政管理经费,并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抽检、稽查打假、专项整治、风险监测、新闻和科普宣传、重大活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等经费纳入市、镇财政预算。年度食品安全工作经费满足监管工作需要,建立食品专项资金及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

(四)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贯彻力度。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公室等四部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工作的通知》(食安办〔20159号)精神,加大对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力度。把学习宣传《食品安全法》列入全民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牢固树立食品安全法治观念,强化消费者权利意识和社会监督意识。组织开展相应的培训与辅导,不断提高监管人员依法监管、生产经营人员守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利用报刊、广播、微电影、电视、互联网、手机微信平台、手传手等各类媒介,加大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力度。继续推进“食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采取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手段,努力营造宣传普及新修订食品安全法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查督办,落实工作责任。各镇政府要对属地食品安全负总责,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分管负责人对食品安全直接负责。要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逐级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将食品安全监管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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