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工作,根据《长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长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方案】绿园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绿园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
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我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工作,根据《长春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长办发【2011】8号)、《2013年全市职称评聘工作安排意见》(长人社函字【2013】16号)、《2011年绿园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长绿办发【2011】30号)和《绿园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方案》(长绿人字【2014】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岗位等级设置原则
我区2011年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比例为市定最高比例的80%,按要求,空余岗位等级应于2014年7月1日一次性补齐。因此,此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核定按2014年6月30日前在编在册的实有专业技术人员为核岗基数。参加竞聘人员应为2014年6月30日本单位在编在册专业技术人员(按区里相关规定,2014年6月30日未退休的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中预退人员参加本次岗位等级设置)。
此次岗位等级设置后,各单位各岗位等级已经达到全市规定的最高比例,各单位出现空余岗位等级,可根据工作需要一次性使用或分年度使用。
以后年度如无政策变化,将不再进行岗位等级设置工作。单位在有相应空缺岗位的情况下,可从工作实际出发随时组织空岗竞聘。
二、岗位等级设置标准
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具体分为13个等级,高级岗位分为7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3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专业技术一级岗位设置由国家管理。二、三级岗位设置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1:3: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需由下一个等级岗位聘任到上一个等级岗位,原则上在下一个等级岗位最低任职年限为3年,且连续3年考核等级在合格以上。
三、岗位等级设置程序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各单位要结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核定通知单》及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意见》。
意见中包括:(1)岗位等级设置基本原则;(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和数量;(3)竞聘岗位等级的名称、职责和条件;(4)竞聘的形式和程序;(5)竞聘委员会人员构成等;
2.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级实施意见》需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集体讨论,经参会人员85%以上通过后,由单位党组织集体研究确定;
3.各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等级实施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4.各单位按照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实施意见》,开展本单位的岗位聘用工作。聘任结果在本单位集中公示(时间不能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将聘任结果报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5.各单位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结果办理聘用人员的聘任手续并兑现相关待遇。
四、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1.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的事业单位,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等级设置方案,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统一组织岗位竞聘。
2.现有人员结构比例超出所核准岗位等级结构比例的事业单位,以后通过自然减员、调出、解聘、聘用期满重新竞聘等各种途径逐步消化。
3.各单位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单位岗位等级设置及人员聘用工作,逾期不完成视为放弃此次岗位等级设置。岗位等级晋升人员工资执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
4.各单位在岗位等级设置审批完成后,出现空岗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补充。如出现空岗当年补充的,执行时间为出现空岗的下一个月;跨年度补充的,执行时间从审批之日起计算。
五、几点要求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力大,各单位要按照区里统一要求和部署,高度重视,抓好落实,确保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工作圆满完成。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在开展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工作中,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积极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指导、宏观协调、进度推进、岗位核准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工作的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各事业单位要根据本方案规定的方法、步骤和程序,负责组织本单位岗位等级设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2.严格程序,及时调度。要认真学习和领会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等级设置管理、岗位聘用的政策规定和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深入细致地抓好每个环节、每项程序的落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指导、定期报送信息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做到不简化程序、不落步骤、不走过场。
3.统筹兼顾,加强监督。各单位要加强对新旧制度过渡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的研究,妥善处理好过渡中遇到的问题,做好政策衔接,尽量减少矛盾和冲突。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在工作期间,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凡有违反规定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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