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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方案】临江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1 10:36:01

临江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部署,加强“平安交通”建设,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临江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临江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仅供参考)



临江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部署,加强“平安交通”建设,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坚决遏制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新《安全生产法》实施为契机,以“平安交通”创建活动为载体,以改革创新、强化监管、综合治理为手段,强化责任落实,推进依法治运,严格隐患治理,加强应急管理,坚持严监管与刚执法相结合,攻坚战与持久战相结合,重点解决影响道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筑牢道路运输安全基础,进一步提升行业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和安全发展水平。

二、目标任务

通过扎实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进一步消除运输安全生产隐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发挥科技信息支撑作用,增强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减少道路运输交通违法行为,逐步形成企业负责、政府监管、部门联动、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安全生产综合治理能力明显提升,保持全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三、活动组织

临江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和市安监局联合部署指导协调,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认真贯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1.加强道路运输普法培训,提高行业遵法守法意识。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安全监管职责。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强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与考核,持续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2.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公安局、安监局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要求,组织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承诺活动,制定各层级双向安全承诺事项,明确和细化承诺内容,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安全承诺,接受各方监督。

3.推进安全风险管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道路运输企业要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完善风险管理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营运驾驶员、营运车辆、道路及环境条件、运输组织、运营监控等方面,开展风险源辨识、评估、监测,落实防控和应急处置措施。市交通运输局要会同公安局、安监局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联合督办制度,督促道路运输企业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对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要严格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予以查处。

4.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在2015年底前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办法(试行)》、《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等诚信考核文件要求,对存在违法行为的运输企业、驾驶员要计入诚信考核,实施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制度、诚信“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对安全生产信誉良好的企业要在运力发展、服务质量招投标、扩大经营范围和规模审批、以及评比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在站场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补助、安全生产奖励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

5.建立以安全为导向的市场退出机制。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安监局要加强对道路运输企业的联合检查,对发现存在违规生产和安全隐患的运输企业和驾驶员要及时处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责令其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报请市政府批准后,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八条予以关闭,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要依法吊销其相关运输资格证照。

(二)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监管。

1.严厉打击农村客运违规经营行为。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要在市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密切配合,严厉打击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经营行为及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乡镇(街)、村(社区)作用,切实形成“乡镇(街)主导,相关部门联动,村(社区)参与”的联合整治机制;要研究建立社会监督和奖励机制,发动村民举报非法从事农村客运等违法行为。

2.严格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对于新增农村客运班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部门要建立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对拟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途径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互匹配情况进行现场勘查,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农村客运班车开通的依据。现场勘查可以委托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或组织进行。

3.创新农村客运组织模式。继续鼓励推行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引导农村客运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因地制宜制定灵活的运输组织方式,推行农村客运片区化、网络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公司化、规模化水平,提升农村客运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

(三)进一步加大对客运站源头监管力度。

1.规范客运站进出站安全检查。认真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管理规定,严格营运客车安全例行检查,录入信息齐全,2015年末实行电脑出单,完善安全例检设施、设备及人员持证上岗工作制度,严格车辆进出站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带配系、超员、安全告知内容播放等情况,并做好登记。认真做好安检工作,杜绝“三品”进站上车。

2.全面清理站外发车行为。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要认真清理和解决辖区内的站外发车问题,对拒不进站发车的,一律禁止其营运,对暂不具备进站发车条件的,客运站和企业要按规定实施安全例检和“三品检查”,由交警部门负责对发车场地交通秩序进行规范管理,切实保障运输安全。

(四)进一步加强道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监管。

1.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源头监管。市安监局要定期将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许可情况向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通报;要配合市交通运输局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发货与装载的查验、登记、核准等安全管理制度。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企业委托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企业承运的,运管所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七条予以处罚。

2.做好危险货物道路运输新颁标准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要积极做好交通运输部2014年新颁标准的培训,指导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911)、《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写要求》(JT/T912)、《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编写要求》(JT/T913)、《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技术要求》(JT/T914)等四项标准要求,于2015年底前完成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提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3.完善异地运输备案制度,强化车辆驻地运输管理。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要依托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强化对异地经营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管理。异地经营三个月以上的,市交通运输管理所要及时督促运输企业到经营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对申请备案的运输企业按照许可要求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复核,不得推诿,不给异地经营企业备案。经备案的异地运输企业要按照当地运输管理要求纳入日常安全监管,严禁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经营,严查只收费、不监管的企业。公安部门对查处的异地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驾驶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道路交通违法转递制度的规定。

4.完善营运车辆安全性能标准。严格执行营运车辆技术准入及退出标准,引导道路运输企业选用标准化、专业化、轻量化、清洁化车辆,鼓励发展标准化、模块化厢式车等专用运输车辆,重点推进干线公路营运货车车型的标准化,加快更新老旧车辆。

5.严格营运车辆年审年检。市公安局要会同质检部门监督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检验,严格执行机动车检验标准。对发现存在不符合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非法改装的,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公安部门不予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连续3个周期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的营运车辆,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机动车强制标准规定,予以强制报废,并将车辆信息抄告同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收回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制度,对检测和评定不合格的车辆,一律不予通过审验,不得从事营运。

6.加强对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加装紧急切断装置的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及有关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液体危险货物罐车紧急切断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督检查。市交通运输局要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对驾驶人、押运员开展紧急切断装置使用和操作规程的培训。市公安局要联合质检部门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严格落实液体危险货物罐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要求。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

1.做好卫星定位系统安装工作。要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5号令和省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工作要求,抓紧推进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货物运输车辆、半挂牵引车以及重型载货汽车(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和企业监控平台建设工作,确保在630日前安装率达到100%

2.健全制度,严格考核。市交通运输局要按照《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考核管理办法》、《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标准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规范》,建立分级分类考核制度,在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率、入网率、上线率、在线率、车辆警情处置率、平台故障以及数据质量情况等方面,对班线客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企业进行考核,并把企业监控平台运行情况,纳入安全评估、日常安全管理考核和质量信誉考核,作为营运车辆审验依据。

3.夯实基础,提升联网联控系统应用水平。市交通运输局要组织开展“两客一危”未入网车辆排查整治工作,确保20156月底前车辆入网率达到95%以上;加快推进联网联控数据完整性建设,确保所有“两客一危”车辆经营业户信息、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班车线路牌信息等基础数据完整有效。道路运输企业要将动态监控系统与车辆调度、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客运站报班系统、旅游包车监管系统及其他监管信息系统有机结合,对车辆运营期间实行不间断的动态监控;要研究分析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数据,总结道路运输车辆安全运行规律,发掘道路运输安全风险因素,科学指导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

4.沟通协调,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市交通运输局要充分利用好动态监管平台,与公安局、安监局建立重点营运车辆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市公安局可以依据动态监控数据对超速、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进行依法查处。市交通运输局加强对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违规营运车辆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切实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实现动态监控与运输监管的良好融合,建立监管和运营闭环管理机制,提升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应用水平。

(六)深入开展打非治违行动。

1.开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要加强协调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形成联动机制。市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的监督检查,严查无资质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以及驾驶员、押运员不具备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行为。市公安局要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条件、超载、超速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等违法行为,并将有关信息及时抄报交通运输、安全监管部门。市安监局要强化综合监管,加强部门协作,联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装载、运输危险货物行为。

2.加强包车客运违法违规运输行为查处。要以旅游景点、旅游集散中心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巡查力度,严格查处旅游包车无证无照、超范围经营、异地经营、持有虚假包车客运标志牌、搭载包车合同以外乘客等违法违规运输行为。对连续3个月内违反有关规定3次以上的车辆及长期在异地违规运营的省际包车,市交通运输局一律停止发放包车客运标志牌,停运整改,直至吊销相应车辆道路运输证;对违规行为严重的旅游包车客运企业,要停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对其包车客运标志牌审核发放。

3.要加强宣传,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安监局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加大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知识,提高群众安全乘车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拒绝乘坐“带病”、拼装改装、非法营运等违法车辆。要建立并完善群众举报监督机制,广泛发动群众,举报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形成全民参与,齐抓共管的局面。

五、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5 月份)。

结合我市实际,成立“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2015年临江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方案,并召开全市“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动员大会。

(二)全面推进阶段(5月-11 月份)。

按照活动方案要求,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的实施进度,层层落实,将活动的各项内容和要求传达到每一个企业,确保5月下旬各项工作顺利启动;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协商解决活动开展过程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

(三)总结完善阶段(12 月份)。

对活动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选出活动开展好的先进单位和先进运输企业,并于1210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先进地区、先进运输企业的材料分别上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相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来抓。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要积极推动活动工作内容融入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并把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考核范围,强化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部门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门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在分工负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分工明确、部门配合、社会支持、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对活动的督导检查。各部门要围绕活动整体安排,突出本地本行业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活动情况的跟踪督查和考核。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或互查。市政府将适时通过明查暗访、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专项督查,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确保活动任务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四)充分发挥行业中介组织的作用。各部门要深入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等中介组织在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完善法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引导企业加强线路、运力资源整合,优化结构,提高集约化、规模化经营水平,使企业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提升的良性机制。

(五)发挥科技手段和信息化的支撑作用。各部门要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与交换机制,加强信息沟通,要充分利用公安交通监控、交通运输路网监控等科技手段,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打击力度;要建立完善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在车辆、从业人员、违法违章、交通事故等方面的信息共享,应用信息化手段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监管。

(六)加强舆论引导,做好活动宣传。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社会力量,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活动的开展,并积极参与到活动中,发挥全社会的监督作用。要广泛宣传先进典型,通报典型案例,引导企业规范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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