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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方案】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1 14:27:01

2017年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3)》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2019年度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估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2017年镇赉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全国土地整治规划(2015-2020)》和《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7-2019年度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项目)建设任务和投资估算的通知》(吉国土资开发〔201621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进土地整治,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的战略部署,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立足我县实际,以西部土地开发整理重大项目和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为引领,以全面完成全县“十三五”2017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为目标,以完善机制、落实责任为抓手,迎难而上,背水一战,奋力推进土地整治特别是旱涝保收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强力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条件,为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以县政府为主导,强化乡(镇)政府责任,本着相对集中、连片推进的原则,对不同类型农田分区分类组织实施。

2.科学布局,突出重点。在摸清现有农田数量、质量现状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和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的原则,采取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措施,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3.规范运作,分类实施。严格执行土地整治现行政策制度,依据《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国土资源部公告2012年第14号),强化土地整治工作年度评估和全程监管,确保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4.创新机制,简化程序。积极探索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有效实施方式,探索建立 “以补代投、以补促建”的具体操作办法,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优化、简化项目申报和前期工作程序,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7年,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2666.67公顷(4万亩),完成资金6000万元。具体任务分配在坦途镇、镇赉镇、东屏镇、五棵树镇、黑鱼泡镇。

三、工作部署

(一)组织方式。

县政府按照“规范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改变以往的实施模式,实施主体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承担,严格按照土地整治工程建设标准,卡死工程进度,如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

(二)工作程序。

1)县政府下达建设任务,项目法人组织完成项目可研、勘察设计、投资预算编制和评审等工作。

2)项目法人组织招投标。

3)项目法人与中标施工单位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实施。

5)审核验收。

6)系统报备。

(三)成果形式。

成果包括工程实体、工作报告(含相关表格和图件)、详细建设计划、工程技术资料、财务资料、审查验收、相关合同(协议)和影像资料等。

(四)资金拨付。

施工合同款(设备购置费、不可预见费)由施工单位提出工程进度款、完工结算申请,监理单位复核,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复核工程量,县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审核结算金额,工程进度款按80%拨付,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工程款的15%,工程质量保证金为5%。其他费用由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提出申请,县财政局拨付。

(五)验收方式。

竣工验收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采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法人联检、验收专家组评审的方式进行;委托具有设计、质量检测和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进行工程复核。验收程序及规定按照《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工作细则》进行。

四、政策措施

(一)高标准区域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和审批工作。

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可研、规划设计、预算编制工作,由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组织开展,规划设计由县国土资源局审批,预算报告由县财政局审批。经审批的规划设计和预算作为项目资金结算和验收的依据。

(二)公开、公正、公平选定相关技术单位。

高标准区域工程建设和前期工作(如勘测、设计等)涉及的专业技术单位,从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治相关单位诚信考核体系备案名录中选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并充实了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完善了项目法人责任制。各相关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衔接好各部门规划和项目安排,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

(二)确保工作时限。

按照省级下达的工作任务,力争在201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我县的2666.67公顷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包括系统报备。

(三)严格规范管理。

1.规范基础业务和项目管理。项目法人要制定详细的业务流程和操作程序,强化监管,倒排工期,采取措施,责任到人,务必实现工期目标,确保工程质量和资金安全

2.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局和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办公室要严格核查有关基础数据,杜绝虚报瞒报、骗取资金现象发生。资金要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和杜绝套取、贪污、挤占、挪用和浪费等行为发生。

3.强化监管。县监察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实行全程跟踪监管,对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和年度评估工作。要消除一切不利于推进工程建设的因素,对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4.部门联动,合力攻坚。要进一步明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落实责任,实行半月调度制和问责制。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部门合力,确保“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的全面完成。

5.强化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县国土资源局要明确高标准农田管护主体,落实管护责任,对已建成和新建的高标准农田及时划界、设立标识、上图入库,实行永久保护。同时,要及时对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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