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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方案】魏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12 15:18:02

魏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魏县县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魏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魏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魏县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实施计划编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魏县县实际,本着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北省、邯郸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联防联控相结合、产业能源结构调整与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出相结合,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八大工程”,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优化和企业提档升级,确保全县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提高,全力打造“靓丽、繁华、宜居、和谐”新魏县。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底之前,全县空气质量总体改善,重污染天气按比例逐渐减少,力争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提升。

(二)具体指标

12015年底前,城区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在2014年基础上下降9%以上。

2、到2015年底前,全县煤炭消费量在2014年的基础上净削减1万吨。

32015年底前,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

4、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年排放总量大幅削减;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的VOC综合治理计划,并开展实施。

5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

62015年底前,全县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

三、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八大工程”

(一)企业污染治理工程

1、全面推进大气污染物减排。深入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三大减排措施,把结构减排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严格建设项目审核,从源头上减少污染排放;继续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加快重点治污工程建设;严格监管,保证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挖掘治污潜力,提高治污效率。按要求完成市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指标。(责任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各乡(镇)政府)

2、全面推进清洁生产。2015年底前,按市要求完成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任务。(责任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发改局、工信局)

3、强化节能环保总量约束。提高企业节能环保准入门槛,健全重点企业准入条件。严格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把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VOC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把节能环保准入关。(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

(二)产业结构调整工程

4、优化产业结构。扣件铸造等传统行业,要按照“产业提升、优化布局、做大龙头、延伸链条、淘汰落后、产品提标”的要求,大力实施“1+1”工程,扩大总量、增强实力、减少排放。同时,大力发展新业产业,不断优化产业结构。(责任单位:发改局;协助单位:工信局、环保局)

5、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污染治理。制定有机化工、医药、表面涂装、塑料制品、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VOC综合治理计划并开展实施。(责任单位:工信局、环保局)

6、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广先进节能环保装备和产品,培育壮大节能环保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

7、加快淘汰落后产能。综合采取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按国家产业结构调整要求,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工艺设备。(责任单位:工信局、发改局)

8、压缩过剩产能。落实财税、土地、金融等扶持政策,支持产能过剩“两高”行业企业退出、转型发展。(责任单位:工信局;协助单位: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

9、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严把新建项目产业政策关,不再审批钢铁冶炼、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及炼焦、电石、铁合金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新、扩、改建项目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严格落实能评估审查制度。新建高耗能工业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用能设备达到一级能效的标准。(责任单位:发改局、工信局、环保局)

10、加强小型企业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对布局分散、装备水平低、环保治理设施差的小型企业综合整治,提升改造一批、集约布局一批、退城进园一批、关停取缔一批。(责任单位:环保局)

(三)能源结构优化工程

11、控制煤炭消费总量。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加大沼气、太阳能等非化石能源利用强度等措施替代燃煤。到2015年底前,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在2014年的基础上净削减1万吨。(责任单位:发改局)

12、控制燃煤锅炉建设、禁止新建自备燃煤电站。县城建成区禁止新建燃煤锅炉;所有区域禁止新建10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除热电联产外,禁止审批新建燃煤发电项目。(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

13、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利用。加大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太阳能、风能、沼气等清洁能源的供应和推广,逐步提高城市清洁能源使用比重。2015年,增加县城管道供气工程建设,逐步实现管道供气。(责任单位:发改局、环保局)

14、推进煤炭清洁利用。整合建立煤质检测站,强化监管,城区严禁使用灰份大于16%、硫份大于1%的煤种,引导城中村及各乡(镇)农村居民散煤使用洁净煤。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劣质煤的行为,集中清理、整顿和取缔不达标散煤供应渠道。(责任单位:商务局;协助单位:各乡(镇)政府、发改局)

15、划定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淘汰所有燃煤锅炉及茶浴炉(责任单位:发改局局;协助单位:魏城镇、魏州道办、棘针寨乡、德政镇、东代固镇、城管局、环保局)

16、削减农村炊事、采暖用煤。加大罐装液化气供应和可再生能源炊事、采暖用能供应。推广使用洁净煤、型煤、生物质能等,鼓励开发使用沼气、地热、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改造提升农村炊事、采暖和设施农业燃煤装置和设备。2015年底前,洁净煤使用率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农牧局;协助单位:各乡(镇)政府)

(四)扬尘污染整治工程

17、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继续严格控制施工现场全封闭围挡,严禁敞开式作业,施工场地道路、作业区、出入口、生活区必须进行地面硬化,施工场地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材料堆放必须进行遮盖,建筑物拆除采用隔离洒水,杜绝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建筑施工现场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否则高限处罚,限期整改。道路施工现场采取围挡、洒水、料堆遮盖等降尘措施,进出车辆进行冲洗。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工作任务要求。(责任单位: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

18、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管理。2015年底前,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完成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严禁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渣土运输时间限定在晚间21点至24点之间。对未办理通行证、超容量运输或无密闭措施的渣土运输车进行处罚,并停止运输。(责任单位:城管局)

19、强化料场、煤场防尘措施。县城规划区内不再审批新建料场、煤场。所有料场、煤场全部采取封闭储存、场区地面硬化、场区洒水抑尘措施,进出车辆必须密闭和进行轮胎冲洗,否则进行处罚,停止运营。(责任单位:城管局)

20、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企业管理。县城规划区内不再审批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所有预拌混凝土企业必须采取物料密闭储存、场区洒水抑尘、车辆轮胎冲洗等措施降低扬尘产生,否则进行处罚,停止运营。(责任单位:住建局)

21、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持城区道路卫生清洁,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必须全部采取密闭措施。2015年底前,县城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52%以上。(责任单位:城管局)

(五)机动车污染控制工程

22、加快淘汰“黄标车”。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不含摩托车)。(责任单位:交警队)

23“限行区”实施机动车限行。县城“限行区”内全面实施“黄标车”、不达标的客运汽车、大型货车、应采取密闭措施而未采取的车辆限行。(责任单位:交警队)

24、大力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禁止购买并逐步淘汰燃油公交车,鼓励引导使用新能源公交车。进出城区的客运车辆尾气必须达标。(责任单位:交通局、邯运集团魏县分公司;协助单位:财政局、发改局)

25、提升燃油品质。2015年底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五阶段标准的车用汽油、柴油;加强油品质量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行为。(责任单位:商务局;协助单位:发改局、质监局)

26、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在用机动车要按期进行环保检验,未依法取得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2015年底前,全县汽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85%以上。(责任单位:交警队、环保局)

(六)餐饮油烟、秸秆焚烧整治工程

27、严格治理餐饮业排污。20156月底前,县城建成区餐饮服务场所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任务,鼓励城镇居民使用净化型家用抽油烟机。(责任单位:环保局、城管局)

28、严禁露天烧烤。县城区严禁露天烧烤,一律进店规范经营,并严格使用无烟烧烤炉具。(责任单位:城管局)

29、加强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积极推广缓释肥料新品种,抑制农业化肥施用过程中氨的排放;加强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率;全面禁止秸秆焚烧,严禁废弃物露天焚烧。(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协助单位:农牧局、农办)

(七)城乡绿化美化工程

30、扩大绿化美化面积。大力推进县城及周边绿化建设,推进农村绿化,加大宅旁、村旁、路旁和水旁绿化造林,提高森林覆盖率。2015年城市绿化建设达到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平方米,绿化覆盖率达到40%。(责任单位:林业局、各乡(镇)政府)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程

31、建立监测预警体系。落实京津冀区域大气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省、市统一部署,完成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任务,成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会商委员会,加强联合会商研判,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报经县政府批准,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责任单位:环保局、气象局;协助单位:县财政局)

32、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2015年继续修改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警预报及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测试应急预案效果。(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应急办、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教体局)

33、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各级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2015年适时组织拉动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根据《魏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中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企业限产、车辆限行、工地停工、学校停课等应急措施,引导公众做好防范。为应对重污染天气做好各方面的准备,为预案的修改完善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县应急办、环保局、气象局、发改局、工信局、公安局、交通局、住建局、城管局、教体局、监察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魏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制定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能源消费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重点行业治理、清洁生产技术改造等重大政策和措施;制定考核评估办法,指导、协调乡镇政府落实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区域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做好综合协调(环保局为牵头部门)、产业能源控制(发改局为牵头部门)、污染减排(环保局为牵头部门)、机动车管理(公安局为牵头部门)、农业污染整治(农业局为牵头部门)、城市综合整治(城管局、住建局为牵头部门)、资金保障(财政局为牵头部门)、监督监察(监察局为牵头部门)和绩效考核(组织部为牵头部门)9项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乡镇政府对辖区内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制定本辖区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细则,确定工作重点和年度控制指标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并向社会公开。县直各部门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大气污染防治的强大合力。排污企业要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辖区细颗粒物(PM2.5)污染成因分析,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和改善辖区大气环境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乡(镇)政府;协助单位:发改局、财政局)

(三)切实落实改善大气环境的各项政策

严格执行脱硫、脱硝、阶梯式电价。对工业环保技改贴息、秸秆综合利用、“煤改气”、“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行排污企业红黑牌和黑名单制,完善绿色信贷、绿色证券、上市融资政策。(责任单位:财政局;协助单位:发改局、环保局、工商局、质监局、安监局、银监局)

(四)加大环境执法力度

维护运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环境监管模式。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涉嫌环境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监督缺位、执法不力,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监察局)

(五)加大大气监管能力建设

环保部门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大气污染的监管及防治工作。维护空气六项污染因子自动监测站运行并实现,将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及其运行和监管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保障。监督管理国、省控重点污染企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颗粒物在线监测设施运行,加强VOC在线监测能力建设。(责任单位:环保局、财政局)

(六)加强环境信息公开

环保部门牵头建立环境信息公开制度,构建各部门协调一致的信息联合发布平台,及时发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协助单位:公安局、监察局、发改局、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局)

(七)严格考核

县政府与各乡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每年对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进行考核,将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列入年终目标考核的主要内容,列入约束性指标严格考核,对当年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和县授予的荣誉称号,相关乡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提出限期整改措施。对连续两年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对该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责任人采取必要组织措施。(责任单位:组织部、环保局;协助单位:监察局、工会、人社局)

(八)广泛宣传

积极开展大污染防治的科普宣传,举办媒体、公众、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公益活动,倡导文明、节约、绿色的生产方式、消费模式和生活习惯,引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绿色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宣传部;协助单位:环保局、财政局、公安局、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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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cygypipe.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20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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