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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05 10:18:01

篇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13篇

  1.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上半年,我单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内部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我们通过加强培训和督导,提高了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确保了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

  2.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下半年,我单位进一步深化了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彻底铲除了一些不良习气,加强了内部纪律和制度建设,确保了组织的稳定和发展。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党内法规的解读和宣传,提高了干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推动了组织建设的深入发展。

  3.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1年,我们着重抓好党的政治建设,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加强内部管理。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有效规范了干部作风和行为举止,取得了一定成效。

  4.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上半年,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了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了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确保了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和落实,赢得了广大党员和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5.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2年下半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进了组织建设和内部纪律建设,增强了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通过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党员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推动了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6.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我单位将继续深化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和纪律约束。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组织纪律和制度建设的管理,推动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实现组织建设和业务发展相互促进。

  7.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上半年,我单位通过加强自律和监督,坚决扫除一些不良风气,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确保了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党内法规的执行和宣传,推动了组织建设的健康发展。

  8.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4年下半年,我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强化了制度约束和内部管理,推进了组织建设和内部纪律建设。通过制定相关制度和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纪律要求,有效规范了干部作风和行为举止,取得了一定成效。

  9.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5年,我单位将继续深化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加强对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管理,推动组织建设和业务发展相互促进。同时,我们还将加强对党内法规的解读和宣传,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和纪律观念,为组织的长期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0.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6年上半年,我单位通过加强内部管理和组织建设,推动了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实现了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党内法规的执行和宣传,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法律意识和纪律约束,确保了组织的稳定和发展。

  11.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6年下半年,我单位进一步深化了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进了组织建设和内部纪律建设,增强了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纪律观念,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党内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了党员的法制素质和政治素养,为组织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12.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7年,我单位将继续深化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加强组织建设和内部纪律建设,推动工作的规范化和有序化发展。同时,我们也将注重对党内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为组织的长期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13.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情况报告:2028年上半年,我单位通过加强组织建设和内部纪律建设,深化了对党内法规的学习和执行,提高了干部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实现了各项制度的有效实施和落实。同时,我们也加强了对党内法规的宣传和解读,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法制素质和纪律观念,为组织的长期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篇二: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党内民主和基层建设情况汇报

  加强党的建设规范化和制度化,是党内民主和基层建设走向成熟的关键。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分别从制度建设、改革体制机制和科学发展观等角度,对扩大党内民主作出部署。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中央精神和要求,积极探索实践,努力做到在发展党内民主上有所创新,在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结合上有新的亮点,在探索党内基层民主的实现形式上有新的尝试。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努力推进党内基层组织决策民主化

  在推进党的建设的过程中,把提高党内基层组织民主决策水平作为首要任务来抓。一是在基层领导班子中推行“三重一大”制度。凡是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各基层领导班子在坚持“三重一大”制度的基础上不断创新机制。二是逐步完善征求意见机制。各基层党组织采用多种形式收集党员的意见建议,为决策提供直接的参考依据。如在干部任免上普遍实行了党员对干部候选人的民主测评,测评满意率必须达到50%以上,才可进入全面考察阶段。各基层党组织普遍建立了“党员谈心室”,设立了民意收集箱等。三是努力搭建基层代表参

  与决策的平台。在对基层党政领导干部的考察、年终考评和各类学习活动中,都邀请党代会代表参加,发动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乡镇层面,配备民意调查员,实行党组织负责人联系党员制度等,鼓励和保护基层党员代表敢讲话、讲真话。

  (二)推进党务公开,努力实现基层党内监督民主化

  实行党务公开是发扬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的客观要求。我县在推进党务公开中,立足实际,广泛借鉴各地经验。一是建立工作制度。基本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党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协调监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的党务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规范公开范围。对于涉及全局的重大决策、重点建设和重要工作,不仅在党内公开,还同步向社会公开。对于涉及加强党的建设的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各级党组织按照这一要求,确定了党务公开的具体范围。三是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党的工作类别分为党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计划决定和日常党务工作等五类,每一类又细化了项目的具体公开内容。四是丰富公开形式。各单位针对不同的公开内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搭建公开平台。对只适宜在党内公开的,主要通过党内有关会议、下发文件、定期通报等形式进行公开。对适宜向党外公开的,主要采取网络、建立党务公开栏、意见箱和新闻媒体公布等形式进行公开。通过党务公开工作,扩大了党员的知情权,提高了党

  员的参与和监督意识,同时也增强了党组织的公信力,提升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加大党员教育培训力度,努力促进党员教育内容民主化

  提高党员特别是基层党员参与行使民主权利的自身素质,是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内容。一是统筹协调,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了实施重点和个性培训、直属党委(工)委实施普遍培训、支部开展日常教育相结合的三级培训体系,从机制上保障了教育培训的实施。二是整合资源,拓展教育培训途径。利用组、宣、纪、统、党校、人事等部门的政治理论教育资源,通过讲党课、听报告、开座谈、搞研讨等形式,加大对广大党员民主意识的教育力度。三是创新载体,激发教育培训活力。在每年开展党员集中教育月活动的同时,打造了“组工干部论坛”、“两新组织党务沙龙”、“村党支书联谊会”等一批培训载体,有效地调动和激发了不同类型党员的学习活力,提高了广大党员参与民主建设的积极性。

  二、当前党内基层民主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从推进民主建设的主体、内容和环节来看,当前我县仍然存在着一些与形势任务要求不协调的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科学发展的步伐。

  (一)部分党员民主素养相对滞后于民主实践,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和主观的、客观的原因,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状况呈现不平衡状态,部分党员的民主素养相对滞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党内民主的推进。主要表现在:部分党员主体意识不强,由于长期以来强调党员义务多、奉献多,强调党员权利少,一些党员未能意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凡事等靠组织,党员身份感不强;部分党员民主观念淡薄,缺乏对党的事业负责任的主人意识和政治敏锐性,参与意识不强烈,主动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不够,表现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政治冷淡倾向;部分党员民主权利意识缺乏,对自己的民主权利认识不清,不能充分知晓自己的民主权利,在党内生活中“弃权”现象时有发生,或觉得自己人微言轻,怕说出来不被重视,采取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放弃自己的民主权利;部分党员民主责任意识虚化,将责任仅仅理解为对组织的一种服从,在党内生活中随大流,唯领导和上级是从,不敢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部分党员民主能力弱化,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不能正确行使权利,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也无力去维护,或采用一些过激的语言和行为。

  (二)一些制度机制不健全和执行不力,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质量与水平

  部分民主举措流于形式,一些民主制度机制不够健全。有的制度只是提一些原则性口号,既无实际内容,又无具体操作程序,以至无法在基层执行;有的制度只提要求,缺乏配套

  的保障措施,难以真正得到落实;有一些制度要求由于基层条件尚不具备,导致无法执行。有一些制度机制执行不力,尤其表现在决策的执行上。如有的党员反映领导班子成员在集体作出决定后,不能带头执行,甚至做一些有悖于集体决定的事,损害了集体领导的威信;有的决策和制度在执行中“走样”,甚至在制度的光环下掩盖某些不民主或伤害民主的行为,该由党员和基层组织进行民主讨论、民主酝酿的事情,却由班子直接研究决定,然后通报一下或举手表决等,影响甚至挫伤了一些基层党组织、党员的积极性。另外,一些制度机制形式主义的要求过多,不利于基层简便快捷地工作。基层党组织普遍反映,工作中存在会议多、计划多、要求多、形式多,既牵扯太多的精力,又没有多大的效果。

  (三)民主实现途径和载体与现实需求的差距,影响和制约着党内基层民主发展的速度和成效

  目前我县党内基层民主实现的途径和载体还不能满足广大党员和党建发展的需要,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党务公开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完善,公开的程序、程度、对象等还需继续规范拓展,党员最关心、最想了解的党务事项,公开的速度和力度仍需进一步加大;有的党员干部仍习惯于用旧的工作方式方法,过分依赖领导的权威,在发扬党内民主的问题上,仍然认为“民主只是形式,集中才是关键”,对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理不睬,把民主集中变成了个人决策制;一些基层党组

  织在推进党内民主上信心还不够充足,有的担心影响正常工作而畏首畏尾、顾虑重重,有的担心驾驭不了局面怕出乱子,有的认为程序繁琐、影响决策且劳民伤财,于是态度消极、等待观望。这些问题常常导致党内基层民主的探索裹足不前,无法进一步拓展和深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进一步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

  落实和保障党员选举权要以改革党内选举制度为根本,不断扩大党员在党内行使选举权的范围,提供行使选举权的平台。一是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候选人提名制度。建立和健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候选人提名制度,采取组织推荐、党员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产生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二是适当扩大候选人提名范围和差额比例。逐步扩大党员和群众提名的范围,适度扩大候选人差额比例,努力克服搞形式、走过场的不良现象。三是进一步规范尊重和体现选举人意志的科学民主选举程序。适当引入竞争机制,组织候选人与选举人见面,回答党员提问,发表竞职演说等,使选举人对候选人有更全面、更深入的了解,探索为党员填写选票创造更好的条件,营造良好的民主选举氛围。

  (二)以健全党务公开制度为重点,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

  党务公开在落实和保障党员知情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应进一步健全这一制度,使之成为党员群众了解掌握党内工作的主渠道。一是科学界定党务公开内容。党组织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决议,均应该面向社会公开。对不涉及保密的群众关注的重要事项,也应该视情况及时向党外公开。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限于党内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党内有关会议、文件、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可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形式公开,扩大党务公开的覆盖面。三是进一步规范公开程序。对党务公开的事项、时间、期限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公开的内容准确,公开时间及时,公开时限合理。同时收集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三)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落实和保障广大党员监督权

  落实和保障广大党员监督权,以创新党内监督制度为关键,使广大党员能够通过多种途径和渠道直接参与监督,行使党章规定党员的民主权利。一是健全报告工作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大会的监督作用,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向党员大会定期报告工作制度,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定期述职述廉制度;尝试建立党员在党的大会上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询问和质询制度;考虑建立党员旁听党委会和党代会制度;建立基层党组织对工作报告和述职情况的意见收集和反馈机制。二是要疏通监督渠道。探索建立对基层党组织领导成员决策的质量进行专项考评的制度,并纳入干部综合考评内容;实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民意测验制度,创新党员对党组织领导成员的民主测评形式,并使之制度化和经常化;坚持和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增强其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强化党内监督。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加强对党内基层民主的监督,可以通过聘请民主监督员、开展公示、组织听证、党员评价等民主形式,进一步丰富监督形式。要对各单位落实各项民主制度情况进行检查,加强对各项民主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以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为着力点,进一步强化党员主体意识

  切实强化党员的主体意识是体现党员主体地位的重要前提,而提高党员的民主素养是落实强化党员主体意识的关键所在。一是建立科学、高效的党员民主教育长效机制。充分借鉴运用现代管理科学的方法,重视激励,正视党员个体的利益追求和价值实现,从而不断增强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内在动力。通过对党内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实践,自觉加强民主修养。二是整合资源、丰富形式,扩大宣传效果。充分发挥基层党校在党员培训中的主渠道作用,拓展党课教育内容,改革党课教育课程设臵,增设与民主有关的知识讲座。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将民主意

  识和民主素养的培育贯穿到党员教育的始终。三是强化民主实践。要在党课、党内民主生活会、集中培训、党员活动日、围绕党建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大讨论、民主评议党员、创先争优中,开展党员自我教育和民主实践活动,培养参与党内事务的能力。

篇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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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

  篇一: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贵州省毕节地区行政公署在全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

  作会议上的经验交流材料之一

  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汇报

  各位领导: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制度,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手段。20xx年《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实施以来,我区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进一步加大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力度,凡规范性文件均按照规定及时向省政府报送备案,对下级行政机关认真履行审查监督职责,及时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保证了法律法规在我区的正确贯彻执行,维护了法制统一。

  一、主要做法和体会

  12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机制建设是关键。我区注重从制度机制建设入手,积极探索备案审查工作的新路子、新办法,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努力提高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了行政层级监督职能。20xx年制定了《毕节地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行署规范性文件制定规程》、《规范性文件备案格式》等文件,对规范性文件的规划、调研、起草、社会参与、论证、审查、备案等每个环节都作了明确规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日益制度化、规范化、有效化。去年以来,行署向省政府共报备规范

  性文件6件,审查下级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340件,清理和撤销19件。

  (一)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构建上下联动,各方配合的工作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政府层级监督的重要内容,是维护法制统一,防止部门利益形成的重要措施。行署对此非常重视,把规范性文件的前置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写进了《行署常务会议规则》,凡出台规范性文件,牵头起草部门要先送行署法制办进行审查,没有经过法制办前置审查且出具书面意见的,不上会研究。为确保备案审查制度落实到位,我们进一步理顺了各方面关系,加强了与有关方面的衔接与配合。一是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明确为行署法制办的一项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细化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

  12二是明确操作程序,理顺行署法制部门与相关部门,以及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对规范性文件的启动、调研、草拟、征求意见、公众参与、讨论决定、公布实施、上报备案等每一个环节,每一个相关部门的职责都进行了规范。三是注重对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追踪,对其社会效果及时掌握了解,适时改进。四是突出行署法制办在制发规范性文件中的作用,要求法制办全程参与行署重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各部门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公布执行前必须经法制办审核把关。同时要求法制办牵头组织对行署及各部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对废止、失效以及与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相适应的文件及时清理或修改。

  (二)抓住重点,提高效率和质量行署制定和审查规范性文件,把合法性、合理性、程序的正当性作为重点。一是严格规范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于以行署名义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首先要经行署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意见,再经行署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由专员签署发布。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还要在相关媒体或行署网站予以公布。二是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行署要求法制办把备案工作的重点放到审查上,重点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制统一的原则,是否有超越权限和违反程序等情况。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按照法定程序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及时予以纠正。制发部门不接受整改建议的,由行

  12署下达责令通知书,限期纠正。三是严格遵守报备格式和报备时限。行署法制办认真履行报备职责,对行署规范性文件及时向省政府报备。县市人民政府和行署所属各工作部门及时向行署报备。并要求在规范性文件公布之日起10日(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内,报送正式文本、制定说明各四份,备案报告、相关依据或材料各一份,统一格式,统一时限,使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登记和监督管理

  我们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先行登记制度和正式登记制度,对规范性文件实行目录管理。在部门建议行署制定规范性文件时,先行登记,由行署法制机构审查制定该规范性文件的必要性。然后再由牵头起草部门组织起草,经法制办进行审查后,提交专员常务会议研究。在正式行文后由行署法制办

  进行登记,纳入正式目录,有关正式文本和电子文本、资料也一并归档,既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也就方便了对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及时清理。

  (四)加强学习培训,培养锻炼专业队伍

  行署十分重视加强对全区法制系统工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法律业务素质和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贵州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和《毕节地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重点加强部门法制工作人员、机关

  12文秘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悉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的操作程序,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和工作责任感。同时还把规范性文件制作与备案审查纳入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培训范围,注重从理念上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忠于宪法,忠于法律,努力营造执法守法氛围。

  通过以上工作,我们有三点体会:第一,提高认识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前提。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维护法制统一的内在要求,也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题中应有之义。我区正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时间不长,还处于起步阶段,有的领导和部门对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还不够了解,认为这样做太麻烦;有的部门对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不重视,往往追求简单化,在送审时只提交规范性文件文本,不提交相关的制定依据、制定说明,也不按规定的格式报告。这实际上是个县市和部门领导的认识问题。为此,行署在各类会议上,只要涉及到依法行政问题都强调规范性文件报备问题,通过常务会议、专

  题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县市政府和行署部门对报备规范性文件的思想认识。在行署常委会议上对各部门提报的规范性文件,首先由法制办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对于没按报备程序上会的,责令其重新按程序提报会议。

  第二,专业化水平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在审查中,往往会涉及到大量带有专业性的规范性文件,12这对行署法制机构是个挑战。为此行署一方面通过各种途径选拔专业人才充实到法制机构,另一方面加强对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把法制机构工作人员送到法学名校进修学习,努力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确保审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有一定的法律专业基础。第三,制度约束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保障。制度是一种规则,无规则,事难立。我们根据省政府71号令,结合实际细化了有关制度。特别是操作程序上简明具体,便于掌握和实施。同时,还结合工作需要,制作了规范性文件的报告格式和审查格式文书,利用格式文书这一形式,固定有关工作程序,使这项工作具有更强的规范意识,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二、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我们近两年来的备案审查工作有了明显进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备案审查制度的层级监督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发挥,有效地保障和促进了行署及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了法制统一,保证了国务院、省政府决策在我区的贯彻执行。但由于我们的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时间不长,工作进展很不平衡,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仍有一些部门没有

  篇二: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评办法

  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条为积极开展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区县(市)委,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

  12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临时党委),市纪委和市委各部委办制定党内规范性文

  件的监督力度,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

  20xx〕13号)和《中共常德

  20xx〕44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评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客观、公平、公开的考评机制和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保证党内规范性文件同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同宪法和法律相一致,维护

  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第三条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评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行一年一考评。

  第四条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考评对象为各区县(市)委办公室,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和西洞庭管理区、桃花源旅游管理区党委(工委、临时党委)办公室(以下简称“五区办公室”),市纪委和市委各部委办负责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的科室。

  12第五条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考评指标主要包括:领导重视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情况,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报备率、报备及时率和报备规范情况,报备的党内规范性文件质量情况和对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对本地本单位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和备案工作的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情况等。

  第六条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考评的基础分为100分(计分标准见附件),综合得分60分

  篇三: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关于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的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

  我就去年以来县政府开展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是监督和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制度,是推进依法行政进程的重要手段。去年9月以来,县政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规定,加强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按照“有件必备”和及时报备、规范报备的要求,切实抓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促进了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一、基本做法

  12(一)明确职责,建立政府内部报备工作机制。《意见》出台以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立即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县府办和县法制办做好相关工作。县府办和法制办专门组织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学习,明确由法制办具体负责县政府(包括县府办,下同)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工作,县府办秘书科协助配合。为此,法制办与县府办秘书科建立了协调报备机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这项工作的人员定期到秘书科查阅发文目录,确定应当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并负责起草备案报告和翻印报备的纸质文本。秘书科按要求及时向法制办提供文件目录和电子文档,由法制办统一向县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备。由于内部协调一

  致,相互配合,使报备工作开展较为顺利。自《意见》出台以来,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基本做到了“应报尽报”和及时规范。

  (二)严格把关,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确保规范性文件质量,是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只有加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的审核把关,才能减少被动审查的机率和审查中发现差错的机率,也才能减少审查后被纠正或撤销的机率。为此,县政府除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在文件起草阶段加强深入细致调研论证和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以外,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职能作用,规范性文件在领导正式签发前交由法制办进行合

  12法性审查。法制办对凡送交的文件草案都会在进行全面合法性审查的基础上,重点从以下四方面进行审查:一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法定权限限制或剥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条款;二是有否出现超越制定机关权限制定规范性文件;三是有否出现违反法定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四是有否出现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条款。对在合法性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法制办都会按照规定程序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供文件起草单位和领导参阅,绝大部分意见均会得到采纳。为提高审查人员业务水平,年初,县法制办专门派员参加了由省法制办组织的备案审查业务培训班,并到省内有关兄弟县市法制机构进行学习考察,借鉴他们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

  规范性文件出台以后,随着国家新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原本合

  法的会变得不合法。或者虽然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但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政府实施行政管理的需要,县政府都能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中“市县政府和部门每隔两年进行一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的要求,进行定期清理。现正开展对20xx年9月1日以来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区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三)加强联系,依法及时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去年

  129月县政府明确由法制办具体承担报备工作任务后,法制办便着手与县人大具体负责备案审查工作任务的法制工作委员会进行联系,就报备材料、报备时间、报备方式等进行具体商定,统一了报备文书格式和表格样式,进一步细化和规范了工作流程。在以后具体的工作过程中,法制办与法工委之间加强了联系沟通,确保了报备工作的顺利进行。自去年9月《意见》出台至今,县政府已累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各类规范性文件137件,其中涉及经济管理方面的件,城镇建设管理方面的件,社会事务管理方面的件,其他方面的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及时报备和规范报备。整个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基本走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二、存在问题

  去年以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县政府的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虽取得了一些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和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但由于规范性文件涉及面较广,开展这项工作时间不长,所以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对规范性文件的界定,认识未完全统一。从理论上讲,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文件”。但在实际工作中,有些文件是否属规范性文件的界限模糊,提交备案审查的范围难以准确把握,有时本着宁可多备,不可少备的想法,将一些难

  1112以把握的文件也进行报备,致使报备件数偏多,既浪费了行政资源,又加大了人大监督工作的负担。

  二是个别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表现在内容上有的虽无明显的违法之处,但可能有违立法精神;有的在实体规定上没有问题,但在程序规定上却有所忽略。

  三是整个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尚待完善。虽然《意见》中对备案审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县法制办与人大法工委之间就某些工作细节方面也有所商定。但总的来说,一整套具有可操作性的日常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还需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加以完善。主任、各位副主任,县政府将规范性文件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备工作实施一年多来,之所以进展较为顺利,成效较为明显,这离不开政府内部,特别是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更离不开县人大常委会及相关工委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感谢。今后我们将继续在县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完善内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法工委之间的协调与配合,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力争将备案审查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规范,以此推动我县依法行政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更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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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规章制度建设总结

  【篇一: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总结汇报】

  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情况总结汇报

  近年来,公司紧紧围绕加快建设“三集五大”工作重心,以推进农电”四接轨”为企业内部管控建设目标,以标准化建设和依法治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梳理接口,规范管控,在企业规章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效。下面我对县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工作做以简要汇报:

  一、规章制度专业归口管理情况

  公司领导对规章制度的建设十分重视,明确了企管部为专业归口部门,负责对公司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完善,并设兼职管理人员对规章制度进行发布和宣贯。

  二、自有制度建设开展情况

  对照《国网公司基础标准目录》,通过收集清理、整合修订,公司现有工作标准26项、管理标准290项、技术标准13项、规章制度296项。在公司oa系统上进行了宣贯公示传达。形成了以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为框架的标准化建设体系。

  三、上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积极与“三集五大”制度标准体系建设进行对接。从2012年至今,共接收执行上级下达各项规章制度77项,其中包括《国家电网公司xxx办法》等国网公司规章制度7项,《省电力公司xxx五项制度》等省公司规章制度40项,《市公司xxx办法》等市公司规章制度30项,全部贯彻执行到位。

  四、规章制度建设与管理具体执行情况

  1、抓好规章制度的“制定”环节:

  总的来说把握以下原则:

  上级单位省、市公司有明确规定的,按省、市公司规定执行;上级单位省、市公司没有明确规定的,按县公司已有的规定执行;上级单位省、市公司、县公司都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公司会议集中商讨一个方案,权限范围内的按方案执行,权限范围外的报市公司审批同意后执行。

  2、抓好制度的“执行”环节:

  一是抓好规章制度的宣贯培训。对上级下达和公司出台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工作的对口部门必须事先仔细研读,在透彻掌握、领会要

  义的基础上,要及时组织系统的宣贯培训。让干部员工在准确掌握这些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在实际工作中能践行到位。

  二是分层次监督、强化各部门、各单位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

  修订中层干部管理及考核办法,2011年,2012年连续对所有中层管理人员实行了年度测评考核,加大中层管理团队在规章制度方面的执行力度。

  打造一个有效的管控流程,各部门通过每月至少一次的“月履职”方式,检查各单位在规章制度方面的落实程度并进行月度考核。

  安排专业管理部门负责督查其他职能部门在规范性文件方面的执行情况,加大问责力度,对未按规范性文件执行的行为,严格按规定扣减责任部门月度绩效工资总额。

  三是强调与上级单位的沟通。

  引导各职能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充分注意与上级单位,主要是市公司对口工作的管理部门加强联系、沟通和协调,避免具体工作中因缺乏与上级单位沟通而导致“无用功”的现象出现,使公司职能部门和上级职能部门之间形成“热线”畅通,提升工作质效。

  通过紧抓“制定好”和“执行好”两条主线,经过近年的不懈努力,公司中层管理团队、基层员工对上级单位省市公司、县公司各方面的管控要求、管控目的更明白,对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掌握的更加详细到位。公司在制度执行力方面有了较大的改观。为推动公司发展再上新台阶打下了坚实基础。

  【篇二:制度建设工作总结】

  茶园冲村领导班子制度建设

  工

  作

  总

  结

  为贯彻落实省市、场(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我村领导班子的责任心和工作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我村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建立健全领导班子运行机制,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为实现场(处)的和谐农场和景区建设飞跃发展的奋斗目标,现将我村领导班子制度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12年制度建设工作基本情况

  2012年,在场(处)党委的关心和指导下,我村认真贯彻落实场(处)《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工作实际,组织开展了制度建设工作,进一步促进了我村“强

  责任、转作风”工作的深入开展,为全村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服务平台,营造了风清气正责任心强的良好发展环境。

  (一)

  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一是及时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负责人为成员的制度建设领导小组。二是制定了《茶园冲村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和工作步骤。三是对开展制度建设各项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从增强责任心、推进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和加大问责等方面明确了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二)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

  领导小组对我村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清理和登记,对原有的不适应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结合当前工作的发展形势,从新制定了《学习制度》、《会议制度》、《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管理。在各项制度的修改完善工作中,涉及到人事、财务、农业建设重大事项、民主集中制、党建人才等各方面,本着适用、可行的原则,共建立健全了38项制度。

  (三)

  切实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根据实施方案的要求,在场(处)党委指导下,领导小组对38项制度作了立卷归档,便于制度的废、改、立和落实查询。

  二、存在不足及下步工作意见

  (一)存在不足

  通过近段时间的工作,在制度建设工作中也还存在着以下不足之处:

  一是个别负责人对开展制度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认为那是虚的东西,有应付的思想。二是对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还不够,督查、检查、反馈的少。

  (二)下步工作意见

  一是要继续以彻落实场(处)《关于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的通知》为契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村各项制度。坚持责任与作风并重,以制度促规范,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加大制度的贯彻执行力度,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就约束到哪里。

  二是要坚持制度的落实,经常性、阶段性总结,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健全和完善一些不成熟的制度体系,并形成长效机制。

  二0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

  【篇三:制度建设年总结】

  三村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总结

  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三村镇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在镇政府领导的指导下,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保障,强力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已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

  及时召开会议,认真学习《同江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以此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此次活动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同时成立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实施方案,对活动内容、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时间安排等各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二、注重规范,狠抓制度清理

  根据上级统一要求,三村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认真研究部署制度清理和完善工作,明确由党委办具体负责该项工作。对现有的各类规章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系统的清理和审查,共清理、审查各类规章制度18项。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找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突出问题,按照“坚持、完善、废止、新建”的要求,继续坚持的8项,需要完善的9项,拟新建的1项。

  三、突出重点,狠抓制度完善

  为避免制度建设中出现生搬硬套、避重就轻等问题,在制度修订完善过程中,三村镇切实做到了严把“三关”:一是严把起草关。明确制度建设的意义和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制度起草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把征求意见关。在完成制度草稿后,由镇班子成员表

  决通过,落实专人对征求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汇总,并作进一步修改形成讨论稿。三是严把论证关。为确保制度的科学性、严密性和可行性,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各小组成员逐一对讨论稿进行评审,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并最终定稿。

  其中对以下几方面制度的完善工作重点抓好:

  (一)完善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重点岗位的制度建设。完善了考勤、公务交通经费使用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

  (二)完善作风制度建设。规范了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时间、工作服务承诺、文明用语和信访工作等制度。

  (三)完善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监督制约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修订完善了党课、民主生活会、党风廉政建设学习等制度。

  四、强化措施,狠抓制度落实

  (一)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制度的学习宣传,增强全镇人员的制度意识。组织学习各类教育读本和《廉政准则》等党内法规,参加《廉政准则》网上答题活动,组织观看《贪欲之害》等教育专题片。认真学习讨论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形成不想腐败、不能腐败、不敢腐败的良好氛围。

  (二)坚持边学边改,优化工作作风。三村镇除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外,还要求把反腐倡廉制度学习中学到的付诸行动,认认真真地贯彻,扎扎实实地落实,通过一系列以人为本的措施如设立意见箱和行政办事满意度评价系统等,把对群众的关怀做到实处、做到细处,使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得到了真正的体现。

  (三)加强监督审查,杜绝腐败行为的发生。要求分管同志带领办公室人员对每月对反腐倡廉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并对执行情况如实通报,各科室和各工作人员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对照检查,坚决杜绝腐败行为。

  由于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三村镇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项任务、要求得到有效落实。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在我镇开展以来,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抓制度建设的意识进一步提高,贯彻执行制度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真正做到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反腐倡廉的治本之策来抓,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不过我们也清醒地意识到,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任务,三村镇将以这次“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积极的姿态、得力的措施,确保反腐倡廉工作成效永驻。

篇五: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党内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及专家观点摘编汇编

  党内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报告及专家观点摘编汇编(3篇)

  目录

  1.“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专家观点摘编32.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四个问题(范文)3.局党组关于党内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报告11“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专家观点摘编

  党内法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20xx年xx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提出要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到建党100周年时,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党内法规制度实施体系、有力的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保障体系,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

  “忠诚党办人”微信公众号“学习党内法规”专栏,围绕“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主题,梳理了部分专家学者具有代表性的理论研究成果,供大家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实践中参考。

  章志远在其主编的《党内法规理论与制度研究丛书》之《党内法规专题研究述评》一书中,专辟一节阐述“党内法规的执行”问题。

  分析指出,从实践中看,党内法规执行不力现象还时有发生,“重创制、轻执行”的问题还较为突出。应从构建科学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强化执纪问责、优化制度环境、运用系统思维等方面进一步增强党内法规执行力。

  金成波、郭晓丽在《新视野》2020年第4期《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举措分析》一文中指出:

  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实现依规治党、制度治党的前提条件,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经之路,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保障。必须大力提高党内法规的制度执行力,在党规实施上,要重视从思想和行动上遵守党规并切实维护党规权威;在党规监督上,要注重党规实施后评估并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渠道;在党规追责上,要强调全面问责不留死角并抓关键少数突出问责,进而在党内形成不想、不能、不敢违反党规党纪的良好风气。

  马迅在《理论导刊》2020年第5期《党内法规有序运行的影响因素与保障机制论析》一文中指出:

  影响党内法规有序运行的因素主要包括体系本身、执规主体、监督过程和制度环境四个方面。若要实现党内法规的有序运行,必须建构内外兼备的运行保障机制。(一)内部保障机制。从制度体系内部着手,以监督问责机制建设为中心,确保党内法规监督问责的严密性,围绕人才培养和领导垂范两个基本点,提升党内法规人才培养的专业化,增强党员干部带头守规的示范效应。(二)外部保障机制。从价值观念、社会公开和教育策略三个维度展开,实现由工具主义价值观到规范主义价值观的嬗变、由保守封闭到公开透明的转型、由更多依赖外在灌输到更多注重内心信服的转变。

  张亚勇在《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20年第5期《新时代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逻辑考量与实践路径》一文中指出:

  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是推进依规治党和制度治党的核心要义,是解决新时代党的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必然选择,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法治逻辑、治理逻辑和治党逻辑。

  对策与路径:(一)以强化制度意识为灵魂,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把党内法规纳入党员干部教育的整体规划,抓实抓好法规制度的学习;加强对党规党纪的经常性学习,增强全体党员对党规党纪的制度认同感及对党组织的归属感、荣誉感;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形成以上率下的“头雁效应”。(二)以强化党规质量为基础,构建系统完备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党内法规的顶层设计,实现从应急制定向统筹制定转变;增强党内法规的严密性,实现从粗放式建章向精细化立制转变;增强党内法规的科学性,实现从简单粗放向科学精准转变。(三)以强化党规执行为关键,打造能

  力过硬的执行主体。着力培养执行者党规意识,着力培养高水平的党内法规队伍,着力改善执行主体作风。(四)以强化执行机制为保障,不断提高党内法规的权威性和震慑力。健全监督执纪体制机制,构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内法规制度激励约束作用。

  禹竹蕊、官伟在《中共四川省委党校学报》2020年第2期《党员在党内法规执行中的三重角色分析》一文中指出:

  在党内法规的执行中,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扮演着三重不同的角色,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作为遵规者,每一个党员都必须树立党规思维,恪守党规规定,做学习党规、遵守党规的践行者;作为执规者,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强化责任意识、提升执行能力,做落实党规、细化党规的推动者;作为监督者,全体党员必须强化主体意识,做尊崇党规、拥护党规的维护者。只要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对党内法规怀有敬畏心,做好每一重角色扮演,切实做到学规、知规、懂规、守规、用规、护规,就能真正促进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提升。

  段占朝、刘长秋在《广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7期《执行主体视角下的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提升路径》一文中指出:

  执行主体是影响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的重要因素之一。执行主体的政治素质和执行能力是两个重要变量,提升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要从提高执行主体的政治素质和执行能力两个变量入手,同步提高、双

  轮驱动。

  刘长秋、肖晋在《观察与思考》2020年第9期《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研究》一文中指出:

  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直接影响着全面从严治党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深入实施。目前来看,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过程中还存在消极贯彻执行、选择性贯彻执行以及过度贯彻执行等问题。对策建议:(一)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内法规内容的规范性与可操作性,加强对党内法规的制度解释,强化党内法规制度公开。(二)增强党内对党内法规执行意愿。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党内广泛开展党内法规学习和培训,使广大党员干部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党内法规贯彻执行。(三)强化党内法规贯彻执行的监督保障。加强对党内法规监督执行的力度,重视并做好党内法规实施评估工作。

  廖秀健、张静馨在《理论导刊》2020年第6期《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逻辑生成与实践指向》一文中指出:

  优化党内法规的执行机制,可从执行主体层面强化党内法规执行的政治属性、从执行依据层面提高党内法规的法律属性、从执行资源层面优化党内法规执行的政策属性,“三方联动”全面保障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度,推进党内法规体系的动态有效运转,反哺党内法规体系的静态制度供给。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对策建议:(一)强化执行

  主体的政治意识。扩大党员的认同基础,提高政治站位;扩大党员参与度,提升全党法治素养;强化监督问责,实现对执行力多元化评估。(二)增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内外协调联动。加强党内法规体系内部的规范统一性,统筹进行党内法规的立、改、废、释工作,细化明确党内法规的落实过程。提升党内法规体系外部的配合协调性,理顺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与国家法律体系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关系。(三)优化党内法规执行资源投入与制度环境。在党内法规执行前期,执行机制运行的侧重点应在宣传和普及工作方面,通过线上线下的宣讲、竞答、视频、微电影等灵活的方式扩大普及度;在执行中期,侧重形成威慑力,通过树立刚性有力的权威,在全党内部形成普遍约束;在执行后期,重在巩固已取得的效果,形成常态约束机制。

  杨曼在《中共郑州市委党校学报》2019年第6期《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执行力的思考》一文中指出:

  提升基层党组织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必须以定规立规为基础、以学规守规为根本、以监督追责为保障、以领导专家为关键,从而确保党内法规落地生根,真正让铁规生威。第一,加强党内法规的学习力度。把党内法规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作为“三会一课”、党员主题日、党员评定的重要内容。发挥共产党员网、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的作用,采用警示教育大会、知识讲座和竞赛、演讲等多种形

  式,推动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常态化。第二,加大党内法规的宣传力度。融合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媒体宣传和专家宣传的作用。在宣传的过程中要以案释规,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深刻掌握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

  刘彦伯在《大连干部学刊》2020年第10期《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实践特征论析》一文中指出:

  根据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总要求,党的制度建设以“贯穿其中”的方式,覆盖了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新时代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在实践层面,制度体系建设与制度执行力建设并重,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统筹推进,管党治党现代化促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等突出特征,成为新时代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亮点所在。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最为突出的实践特征,就是制度体系建设与制度执行力建设并重。

  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的四个问题(范文)

  2019年x月x日,党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们党专门针对党内法规执行问题制定的第一个党内法规。

  一、界定责任主体,解决“谁来执规”问题

  《规定》既规定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负有遵守党内法规、维护

  党内法规权威的义务,都是守规主体;又考虑到执规是履行党内法规规定的职权职责行为,故提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都是执规主体,包括地方党委、党委办公厅(室)、党委职能部门等、党组(党委)、基层党组织、纪检机关等各级各类党组织,以及党委(党组)书记、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等党员领导干部,都负有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责任。

  二、明确责任内容,解决“执规责任分配”问题

  1.地方党委责任。地方各级党委在本地区发挥领导作用,全面负责本地区党的建设。据此,《规定》提出,地方各级党委对本地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负主体责任,应当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并领导、组织、推进本地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支持和监督本地区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

  2.党委办公厅(室)责任。党委办公厅(室)是党委的综合部门,负有服务党委实施领导、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的基本职能。据此,《规定》提出,党委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本地区党内法规执行工作,推动党委关于党内法规执行部署安排的贯彻落实。

  3.党委职能部门等责任。党委职能部门、办事机构、派出机关、直属事业单位等,负责党委某一方面工作,或者协助党委办理某一方

  面重要事务,是实施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党的事业的执行机关。据此,《规定》提出,党委职能部门等对主要规定其职权职责的党内法规,负有牵头执行的责任,并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执行有关党内法规。

  4.党组(党委)责任。党组(党委)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领导作用,领导本单位(本系统)业务工作和党的建设。据此,《规定》提出,党组(党委)对本单位(本系统)执行有关党内法规负主体责任,领导、组织、推进本单位(本系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5.基层党组织责任。基层党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推动党内法规执行中负有重要责任。《规定》分两类作出规定:第一类,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党委,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对本地区本单位执行有关党内法规负主体责任,领导、组织、推进本地区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工作。第二类,党和国家机关、社会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等其他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按照规定推动有关党内法规在本单位的执行。

  6.党员领导干部责任。党员领导干部在执行党内法规中发挥领导、组织、表率等重要作用。据此,《规定》提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以上率下、以身作则,带头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党委(党组)书记应当认真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党内法规工作的班子成员承担党内法规执行直接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

  要求抓好分管领域党内法规执行工作。

  7.党的纪检机关责任。党的纪检机关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在监督推动党内法规执行上负有独特重要职责。据此,《规定》提出,党的纪检机关应当带头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并对其他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进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

  三、强化责任履行,解决“怎么执规”问题

  1.部署推动执规工作。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召开x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内法规执行工作。专题会议主要是总结分析研判本地区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工作形势,部署安排具体任务和举措,推动解决党内法规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2.组织学习培训。党委(党组)应当将党内法规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3.开展宣传教育。按照“谁牵头执规,谁负责宣传法规”原则,牵头执行部门应当将党内法规宣传教育作为履行执规责任的重要方面,加大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四、加强责任监督,解决“不执规怎么办”问题

  1.健全监督机制。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的监督,对重要党内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发挥党员、群众和新闻媒体等在监督执规责任履行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形成执规工作合力。

  2.加强履责考核。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情况,应当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建工作、法治建设等考核相结合。

  3.开展实施评估。党内法规制定机关可以视情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开展评估,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执规责任,推动党内法规实施。

  4.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追究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责任的情形作了列举。

  局党组关于党内法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报告

  按照要求,现将我局党组及全体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法规情况报告如下:局党组严格按照成鸣书记的批示精神及《关于党内法规执行的调研报告》中指出“三个执行不力”“四个薄弱环节”“四个力度不够”“六个时有发生”及原因分析中存在类似问题进行自检自查,并针对局机关存在的问题或不足进行整改。

  党内法规执行情况

  (一)强化学习,增强规矩意识。为提高局党组、机关工委及机关党支部对党内法规执行落实能力和水平。在局党组会前开展学习活动,主要对《党章》、《廉政准则》《两个条例》《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条例》等相关法规。切实增强局党组、机关工委、党支部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贯彻党内工作的素质和能力。

  (二)严格执行党的法规规定。今年来,针对公务员职级并行、工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等重大工作事宜都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议事规则、程序,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按照《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要求,局党组书记、党组成员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会议、组织活动等。局党组成员、科室负责人严格要求,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业安全生产等方面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在疫情防控工作期间,全局干部职工深入贯彻省市委部署,齐心协力、义无反顾投入到战疫之中,承担起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同时全力推进工业复工复产、工业稳增长等工作,实现了全市工业增加值、工业投资由负转正、由稳变增的成绩。

  (三)持续推进意识形态工作。按照规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

  组书记负责制及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抓分管的要求,全面加强机关干部意识形态教育。同时还结合同心同向、结对认亲和扶贫帮扶活动,加强对群众僧人的思想宣传和教育工作,引导群众在党的扶贫政策和惠民政策下,自力更生,依靠勤劳实干精神增收致富,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引导僧尼要爱国爱教,感恩祖国、感恩党,要清醒认识,并鲜明反对达赖集团分裂破坏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行为。努力将大家的思想统一到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上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磅礴力量。在疫情期间,针对一些负面言论及影响,局党组专门召开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树立“四个意识”,站稳立场,客观分析和认识相关社会舆论,要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并全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的政治任务当中。同时要加强对家庭成员、周边群众的思想引导。

  (四)落实党内监督工作方面。局党组、派驻纪检组及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员干部职工执行落实党内法规进行经常性性监督。重点对执行党员是否存在双重信仰问题、执行《党章》《八项规定》和机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面的监督。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党性锻炼和修养,提高执行落实党内法规的能力,确保落实法规不变通、不走样。

  (五)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局党组严格按照党内规范性文件备

  案审查要求,切实抓好局党组、机关工委规范性文件制定。今年,我局未涉及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二、主要问题和不足

  通过自检自查,局党组、机关工委和机关支部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对党内法规的学习以党组会、支部会和学习例会方式学习为主,党员干部自我学习为辅,在学习质量上还有待提高。二是在落实党内执行法规方面,如在抓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意识形态工作方面重安排部署,对工作落实的督导推动上力度不够。三是对党员干部未严格执行落实党内法规行为的批评教育和逗硬处理力度有待加强。四是是对党员干部执行党内法规的考核考评工作与评先评优、奖惩任免结合得不够紧密。

  三、整改方向及措施

  (一)

  增强执行落实的责任意识。

  切实转变重业务轻学习的观念,强化局党组、机关工委和党支部执行落实党内法规的责任意识,发挥党组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党内法规的作用,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党组会前理论学习制度,识;

  利用周五干部职工集中学习制度,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两个条例》等相关的党内法规,全面掌握其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增强在实际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力。

  (二)坚持维护党内的良好生态。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全面从严

  治党的政治责任,完善落实党内法规的各项制度,扎实开好党组会、党员大会、“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强化党员干部特别是班子成员自身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抓落实、重实效的观念,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主体责任,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维护党内政治生态。

  (三)强化执行落实的监督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沿,按照绝不突破纪律底线原则。严格以党内法规制度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的建设的薄弱环节,明确标准底线,强化监督检查和考核问责,切实把各项党内法规执行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努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效果。

篇六: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汇报

  

  市委办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汇报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这对我们做好新时期党内法规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近年来,我们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实践,着力打基础、促规范,推动法规工作迈新步、开新局,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诸多问题,迫切需要采取举措加以解决。

  一、主要做法(一)以系统建设为基础,搭建体系完备、配合高效的工作架构。

  始终把健全法规工作主阵地、工作网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着力构建以市委法规室为支点,健全完备、衔接紧密、运转顺畅的工作体系。

  一是建立机构人员配置合理、纵向横向联通的工作格局。

  积极争取市委常委会、市编委的重视和支持,成立市委法规室,并在人员和经费上给予充分保障。同时,专门下发通知,对全市法规工作机构、人员等问题作出统一部署和要求,市直个党群机构和个县级党(工)委均明确了分管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全市党委办公室系统专兼职法规工作人员达到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二是打造协同联动、相互配合的运行网络。

  建立市委法规室与市委各部门法规工作机构、与市人大

  和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坚持沟通联系常态化、制度化,实现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之间,及其与国家法律法规之间的紧密衔接。充分发挥法规专家组的作用,在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制定、备案审查、政策和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互动成效明显。

  (二)以制度建设为支撑,严守制定、报备和备案审查工作程序。

  我们坚持从制度建设入手,通过严格制度程序规范提高法规工作规范化水平。

  一是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工作制度。

  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规范》,对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发时的审批、起草、征求意见、审议审核、办理程序等作出明确规定,力求做到从严审批、深入调研、集思广益、层层审定。

  二是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制度。

  制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手册》,就党内规范性文件报备原则、报备范围、报备期限、备案文本等进行规范,力求做到任务“零停留”、工作“零延误”。

  xxxx年上报省委备案份文件,基本做到了不迟报、不漏报。

  三是建立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制度。

  制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就党内规

  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程序步骤、主要内容、方式方法、整改纠错等进行规范,力求做到全面审查、深入审查和及4时纠错、有效整改。

  xxxx年各地各部门报备文件份,完成审查备案。

  (三)以能力建设为保障,砺练出专业过硬的党内法规工作队伍。

  在系统内大兴担责之风、调研之风、创业之风,在加强学习、党内生活、创新活动中提升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

  一是着力开展业务对标。

  牢记业务工作标准,坚持“五审”制度(前置审批、初稿审核、市委常委会议审议、法规室再审核、市领导审签),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整体质量;围绕“三不”原则(不迟报、不漏报、不错报),实现党内规范性文件有件必备目标;严把“四关”(政策关、程序关、文字关、格式关),备案审查坚持精益求精。

  二是着力推进能力建设。

  引导同志们广泛涉猎各领域知识,以政治素质建设为根本、以创新精神为重点、以勤学苦思为途径,化理论为方法,切实提高党性修养、思维层次和能力水平。

  三是着力营造干事氛围。

  严格工作考核,加强检查督办,经常性地对各地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进行考查评议,督促各地各部门

  认真做好党内法规工作,在系统内形成了创优创业的文化氛围。

  二、存在问题(一)认识偏,党内法规工作氛围不浓厚。

  一是将法规工作等同于务虚工作,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内内法规工作涉及党建的重要方面,直接影响到党做决策、促发展、保民生的成败得失。

  二是将法规工作等同于文件办理等具体工作,没有上升到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政治高度,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重要意义理解不透,把握不足。

  三是将法规工作等同于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缩小了法规工作的外延,对于规范性文件报备、备案审查及清理等工作知之甚少。

  (二)职能弱,党内法规工作追责不到位。

  一是历史原因造成法规工作基础薄弱,仅仅开展对文件内容和格式的审核,合法合规性审查不足,系统建设不充分,党委赋予的职能比较弱。

  二是顶层设计先天不足造成法规工作机构权责不统一,级别不够,规格不高,无法独立开展统筹协调。

  三是法规工作体系建设还不成熟,规范性文件起草、执行、评估、废改立工作运行链条不完备,尤其缺乏跟踪督办落实。

  (三)管理散,党内法规工作机制不健全。

  一是领导党纪党规观念意识薄弱,制定政策往往难受约束,与党内法规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要求相违背,党内法规的制度体系容易被打破。

  二是法规工作机构上下联动不顺畅,一方面下级对上级沟通汇报的渠道窄、机会少,另一方面上级党委法规工作机构指导也不够。

  三是法规工作系统缺乏可操作的综合考评办法,刚性约束不足,对各地各部门的监督管理往往难以达到效果,致使他们开展法规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也不高。

  四是法规工作可运用的硬性手段不多,各地各部门在规范性文件执行落实过程中配合度不高,法规室在落实的过程中没有主导权,沟通协调弱起来吃力,难以高位突破。

  (四)底子薄,党内法规工作能力不适应。

  一是法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对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专业背景要求高,业务要求与自身能力之间的矛盾突出。

  二是办公室人事变动频繁,新进人员业务不熟,容易心态不稳,需要更长的培养学习过程。

  三是法规工作业务量大,工作人员承担了大量文件制发审核工作,工作疲于应付,没有精力自我提升。

  三、几点建议(一)提高对党内法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更加浓厚的工作氛围。

  党内法规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有些领导在出台规范性

  文件时突破法规制约,过多地强调工作创新,没有把相关要求、程序、规范当做决策的重要遵循,一个重要原因是对法规工作认识不高,重视不够。

  修改、制定、实施党内法规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特别是管理党内事务的最主要方式,其核心价值就是在实践基础上让制度先行,使党的领导更加规范化,有利于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干部和党员的作用,从根本上说加强法规工作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必然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认清新形势,明确新定位,把握新标准,从治国理政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高度,宣传党内法规工作,进一步强化党内法规建设,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强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领导,尽快形成一个更完整的责任体系。

  打造这个体系,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是基础。要争取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对文件报备、清理等进行协调处理。充实法规工作人才队伍,把招考、遴选或调剂的工作人员向法规工作机构倾斜,并有计划地加强培养,形成优质人才梯次搭配的局面。

  打造这个体系,完善工作机制是重点。

  建立健全权责一致的考核评价机制,对各地各部门文件

  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惩奖。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打造这个体系,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是关键。

  党内法规工作中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发布只是走完了第一步,更重要的是督促落实、监督评估、纠错完善,这个工作做好了才能真正体现党内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属性、法律权威。就此,要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打造一个更加完善的业务工作平台。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针对各级各部门对党内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区县派员上挂学习、召开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区县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能力。

  进一步强化顶层设计,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党内法规工作机构工作权限,强化职能、赋予权威,比照政府系统的法

  制工作机构、市委督查工作机构提升市委法规室规格,将法规室主任明确为处级干部,增强其协助党委推进党的工作合法合规。

  市委办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汇报一.贯彻落实了了情况

  (一)推进党内法规制度贯彻落实了了情况。

  1.组织机关全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机关党员干部要切实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准确把握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的重要意义、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本单位要做好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和落实了了好请示报告制度。

  2.为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领会贯彻党内法规的科学内涵、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实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规定(试行)》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台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领会领会党内法规,要求各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同时,要把学习贯彻党内法规作为当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学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精心组织,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

  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和党XX新制定出台的其他党内法规文件。把学习贯彻《条例》和《规定》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落实了了到每一名党员头上,全面协调推进学习贯彻工作的开展,针对学习重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目标,靠实责任,确保学习贯彻推进有力。领导干部以身作则,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理解其要义、吃透其内涵、掌握其重点。

  (二)贯彻落实了了XX八项规定精神,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为基层减负情况。

  制定和完善了走访台胞制度和台胞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台胞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尤其是两岸发展形势,努力促进祖国统一。进一步转变会风,开短会,讲短话,提高议事效率。会议要切实解决问题,力戒议而不决;减少文件数量,提高文件质量,提高文件运转时效,严格精简各种简报,无实质性工作部署的、照搬照抄照转的、能通过电话或者微信通知的,一律不行文;改进宣传报道,要按照精简务实原则,尽量压缩宣传报道数量、字数和时长。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部分党员在思想上还缺乏重视,学风不踏实。思想上对法规制度的学习不够深入,平时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不强,学习内容不系统不全面,联系实际不够深入;二是缺

  乏对党内法规制度的深入理解和详细解读,对于新的党内法规的具体内容还缺乏详细的解读与理解,工作上、认识上还多停留在初级阶段。对法规中的内容未能及时、准确把握,尤其是其中的一些新变更内容掌握得不够全面、深入。

  经核查,我单位无贯彻落实了了党XX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了了、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方面突出问题;无考核过多过滥、重复考核,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增加基层负担问题。

  三、整改方向

  强化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宣传,熟练掌握、严格遵循,认真研究部署,大力推进落实了了,切实统一党员干部思想,坚决践行“四个服从”,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体现到工作全过程。强化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落实了了,通过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学、分类指导重点学、结合实际常态学、灵活方式全员学等多种途径,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掀起学习的新热潮。

  市委办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汇报今年以来,法规科以深入落实中央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为重点,统筹推进文件审核、文件备案和法规工作制度建设三大任务,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党内法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市委办被省委办公厅评为全省党委系统公文工作优秀单位。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中省会议和文件精神。我们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____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学习了全省党内法规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全省党委系统公文评比总结表彰大会精神。对2015年以来印发的文件进行“全面体检”,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整改措施,努力提升公文质量,同时,从县区抽取50份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有力促进了全市公文质量的整体提升。

  二是切实加强公文审核工作。重点是把好“六关”,即严把政治关,严格审核文件的政治方向和政治观点、对形势的分析判断等内容,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各项决策部署及要求。严把政策关,看文件是否符合党章和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委文件要求,是否有搞变通、打折扣的情况,规范性文件或涉及多个部门职能职责的文件,尤其涉及编制、人事、经费等方面都要求书面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保证文件符合政策规我们认真学习各地好的经验做法,能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能合并发文的一律合并发文,能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的一律以部门或部门联合发文。对议事协调机构组成人员进行集中调整,以一个文件一次发文。全年审核各类公文450件,实际发文425件,最大限度控制了公文数量。定。严把法律法规关,重点看是否同宪法和法律不一致,是否同上位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相抵触,是否与其他同位规范性文件。

  一、基本情况

  去年底中央发布了《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5—2019年)》,对今后5年的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顶层设计。省上于6月制发了《四川省党内法规制定办法》,并将成立政策法规处,加大对党内法规工作的领导和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我市由市委办公室牵头开展新一轮党内法规工作,围绕工作重点,完善工作举措,迅速加以推进,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在机构设置方面,市委办公室专门增设政策法规处,作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增加行政编制、科级领导职数各1名,并于今年3月正式成立,并明确了分管领导、处室负责人,拟配备了业务熟悉、工作能力强的工作人员1名。在法规工作制度建设方面,已起草《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和《市委规范

  性文件制定办法》,正起草《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

  案工作手册》和《中共泸州市委办公室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流程》,同时把法规制度建设与依法治市工作紧密结合,将“严格执行《四川省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制定实施《泸州市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等内容写入市委制发的《泸州市依法治市工作规划(2014—2020年)》和《泸州市依法治市2014年工作意见》。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方面,严格执行中央和省上的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的保密管理、及时标注、存档和查档利用工作,截至目前,共向省委报备规范性文件8件,报备率、备案通过率达到100%。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虽然我市向来重视党内法规工作,但由于党内法规工作作为党建工作,属于“务虚”工作,有的单位(部门)没有充分认识到党内内法规工作涉及到党建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党做决策、促发展、保民生的成败得失,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不强。比如,有的领导干部觉得党内法规工作只是中央、省一级事情,和市一级特别是基层关系不大,自然重视不足,这从侧面反映了各级对党内法规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问题。

  二是机构不健全。去年市上已成立了政策法规处,但目前还是与秘书处合署办公,没有完全独立,且还没有正式运行。工作人员也缺乏,按照编制规定,实际上只有一个正科级法规处长,缺乏正式编制的副处长和科员。各区县均没有设置相应的工作机构,都是秘书处承担了具体工作,人员力量较为薄弱,往往都是见子打子、抹着过去,无法正常规范的开展相关工作。

  三是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市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还处于初步建立阶段,“碎片化”情况明显,没有系统完备的工作运行机制和制度。比如,制度建设上,对中央、省上相关制度的操作细则还没有落实,党内法规制定办法、规划性文件

  备案办法等文件还没有制发下去,导致各级各单位缺乏相应的规范要求;工作推进机制上,党内法规工作各种要求分别散见、依附于各种工作安排上,没有明确具体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

  四是业务不熟悉。一直以来,我市都没有从事党内法规专业性人才,虽然去年市上专门安排人员到省上系统学习党内法规工作业务,但随着办公室人事变动,相关人员暂不再从事党内法规工作,新的还需要一个学习培养的过程。各区县、各部门业务能力普遍较低,特别是在文件起草和执行方面十分欠缺,有的该备案的文件不备案,有的不该发的文件任意发,有的文件内容与法律法规冲突较多,等等,迫切需要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在文件制定、备案和执行等方面的工作水平,保证党内法规落到实处。

  三、几点建议

  (一)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工作领导。积极进行汇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将党内法规工作纳入各级各部门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考核范畴。积极争取各级各部门支持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特别是对文件报备、清理等进行协调处理。加强党内法规工作宣传,让各级及时了解党内法规工作主

  要内容和要求,形成良好工作氛围。

  (二)着力完善党内法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机

  构,市上政策法规处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职能职责;有条件区县成立相应机构,条件不充分的要有专门人员从事具体工作。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对文件制定、报备、清理等进行考核。探索建立联合审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大、政府相关法律部门在文件审查方面的作用;建立规范性文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协商研究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

  (三)着力做好党内法规重点工作。尽快启动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好下备一级工作,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优,有件必审、有审必严,坚决消除个别“红头文件”违法违规现象。抓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开展定期清理和即时清理,实现清理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度,明确部门责任,细化任务分解,并通过日常检查和专项督查等形式,推动党内法规落到实处,对执行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

  (四)着力提升党内法规业务水平。针对各级各部门对党内法规工作不熟悉的情况,建立常规性和灵活性的学习培训机制,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业务培训、宣传教育,促进党内法规工作开展。加强指导培训工作,采取区县派员上挂学习、召开座谈会、建立业务平台、通报备案情况等方式,提高区县和有关部门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和清理工作能力。

  多维视角认识党内法规

  柴伟刚2016年10月

  甘肃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的概念在中央文件中频繁出现。那么,什么是党内法规呢?《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定义是,“党内法规是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但是作为调整党务关系、普遍和反复适用的党内规章制度的总称,《条例》所定义的党内法规是一个高度概括抽象的综合性概念,准确把握其内涵和外延,需要结合党内法规工作实际,从不同的维度视角进行审视。

  从总体看,党内法规的外延具有五个特定属性

  按照《条例》所界定的党内法规概念,党内法规除在本质上体现党的统一意志、在功能上属于行为规范、在形态上表现为规章制度等内涵特征外,其在外延边界和表现形式方面具有五个特定属性。

  一是制定主体特定。党内法规由特定机关制定,即党的中央组织以及中央纪委、中央各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有权制定,党的省级以下组织无权制定。二是适用范围特定。党内法规是规范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规章制度,只对其调整和规范的党

  组织和党员具有普遍约束力。三是名称使用特定。党内

  法规必须使用专属名称,这样既可以将其与一般公文在名称上加以明确区分,也有利于

  彰显其严肃性和权威性。四是表述方式特定。党内法规一般采用编、章、节、条、款、项、目等条款形式表述。这样规定,旨在保证党内法规内容简明准确,也便于执行遵守和引用修改。但也不能绝对化地认为凡是未采用条款形式的就肯定不是党内法规。比如,党章的总纲部分是采用段落形式表述的,《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未使用条款形式表述。五是发布形式特定。与用“国家主席令”的形式公布法律、用“国务院令”的形式公布行政法规不同,党内法规一般以制定机关文件形式发布,这是党内法规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形式要件。

  从纵向看,党内法规的治理格局分为三个层级

  作为规范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3200多个地方党委、430多万个基层党组织这样一个大党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的高级规范,目前党内法规的治理格局以现行党的组织架构为基础、以事项的重要程度为依据,以效力位阶为区分,纵向分为中央党内法规、部委党内法规和地方党内法规三个层级,呈现出上细下粗、由顶端向底端放射的“金字塔”形状。

  一是中央党内法规。党的中央组织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中央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的制度体系中,包括党章在内的中央党内法规位阶最高、效力最大,一些事项只能由中央党内法规规定,其他位阶的党内

  法规无权规定。比如《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

  二是部委党内法规。中央纪委和中央各部门根据职责权限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部委党内法规,其层级和效力低于中央党内法规,不得与中央党内法规相违背、相抵触。比如中央纪委制定的《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组织部制定的《中央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暂行办法》。

  三是地方党内法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制定的党内法规称为地方党内法规,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层级最低,其规定也必须同中央党内法规和部委党内法规相一致,效力也只能限定在本省区市范围内。比如《甘肃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细则》《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工作的规定》。

  从横向看,党内法规的规范事项涉及七大板块

  党内法规的规范对象是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主要调整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人和党组织之间、党员个人之间的党内关系。实践中由于我们党是执政党,党依照宪法和法律治国理政,所以党内法规所规范的党组织的工作、活动和党员行为不限于党的自身建设等党内事务,还包括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党的机关运行保障等党外事务,从横向大体可以划分为七大板块。

  一是党的领导和执政活动板块。用于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军队之间的关系,保障党更好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包括地方党委工作、党组工作、法治建设工作、意识形态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群众工作、外事工作、军队政治工作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省级资金整合使用管理

  办法》。

  二是党的思想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思想建设、党的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和党员干部理念信念教育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理论学习、党性教育、道德建设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完善学习制度的规定》。

  三是党的组织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党的组织制度、组织机构、干部队伍、党员队伍、人才工作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甘肃省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细则(试行)》。

  四是党的作风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作风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党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学风、干部生活作风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中共甘肃省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

  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五是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反腐倡廉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反腐败领导体制机制、反腐倡廉教育、党内监督、预防腐败、惩治腐败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

  巡视工作》《甘肃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六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板块。用于规范党的民主集中制建设方面的工作和活动,推动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包括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党的委员会制度、党内选举制度、党内基层民主、党的纪律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共甘肃省委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规则》。

  七是党的机关运行保障板块。用于规范党的机关运行和服务保障方面的工作和活动,包括党的机关公文办理、会议活动服务、信息报送、督促检查、法规服务、安全保密、档案管理、机关事务等方面的党内法规。比如《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党内法规工作

  熊海清

  2016-09张家界日报

  切实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

  1、科学确定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当前,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已进入加速形成体系的关键阶段,越是时间紧、任务

  重,越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科学立规。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文件精神,把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作为制定市委党内规范性文件的重要来源,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计划地安排市委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任务,做到选项科学、数量适当、务实管用。

  2、努力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拟稿质量。要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从全市党的建设实际需要出发,按照要言不烦、简便有效、务实管用的要求,高质量地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拟稿工作,确保既符合中央的大政方针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又充分体现基层群众的意愿;既符合依法执政的要求,又符合客观实际,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进一步完善由市委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建,各民主党派和专家学者、干部群众共同参与的党内规范性文件拟稿机制。对一些敏感程度高、政策性强的重点难点问题;对涉及不少部门、内容复杂、拟稿难度大的综合性党内规范性文件,大家共同商议、共同

  研究、共同把关,防止党内规范性文件内容交叉重复、互相打架等问题,提高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整体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3、精心做好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这是及时发现待发文件问题和瑕疵,消除“通病”、清除“硬伤”的关键环节。这里主要是把好“五关”:

  一是严把政策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权威性。首先是加强合法性审核。审核的重点主要是看党内规范性文件内容以及制定主体、权限、程序等是否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是否与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相抵触。其次是加强政治性审核。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主要精神是否与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相一致,严防出现与中央和省委精神相脱节相背离的现象。

  第三是加强连续性审核。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与同位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衔接、是否自相矛盾,防止政令不一、政策打架。第四是加强保密性审核。审核党内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保密规定,正确处理好文件执行与保守秘密的关系。

  二是严把程序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严密性。把好程序关重点是做到“四看”。一看是否需要行文。我们的做法是从三个方面去把握,一是上级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明确要求下级党组织制定出台细化措施和配套制度的,按文件精神办理;二是市委年度工作要点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点任务已作部署并计划出台文件的,按工作安排去落实;三是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通过和市委主要领导高度关注的事项,按会议纪要和领导要求执行。二看是否与相关部门协商一致。对于一些内容涉及其他部门业务、政策性强的党内规范性文件,对是否

  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和意见采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保证相关职能部门在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有

  充分话语权。三看是否履行会签审核程序。要求党内规范性文件代拟稿在报送市委审签前,需经起草单位内部或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并由主要负责人签署明确意见。四看是否广泛征求专家和群众意见。对于涉及全市公共利益、需要广泛知晓和社会关注度高的党内规范性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要求在起草过程中,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切实增强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开放性和民主性。

  三是严把文字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准确性。古人云:“一字之失,一句为之蹉跎;一句之误,通篇为之梗塞。”

  如果党内规范性文件文字使用不当,不仅关系到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还会影响到党的机关形象,甚至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因此,有必要在文字的校对审核上下功夫,避免文字的粗糙和不规范现象。要坚持严格的审核标准,以“零差错”为目标,对文字进行逐字推敲、反复斟酌,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逻辑严密、用词贴切、表述准确、简明实用。四是严把格式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规范性。格式是文件的仪表,文件格式是文件最基本的规范。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规定,对每份党内规范性文件,从版头、版面到版记,从标题、正文到落款,严格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审核,对不符合格式要求的及时修正,确保无懈可击时方送

  请领导审签。五是严把协调关,确保党内规范性文件的衔接性。在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过程中,与起草单位和相关部门搞好沟通

  协调,是提高文件质量的重要保证。特别是涉及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项目、民族宗教、群众切身利益等敏感问题,要及时向起草单位了解情况,弄清来龙去脉,避免盲目修改。对文件内容需进行实质性修改的,更要与来文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充分沟通,尽可能听取和吸纳他们的意见建议。对征求意见未能达成一致的,则采取集体协商的办法,召开部门协调会现场沟通会商,力促各方达成一致。

  4、严格开展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前置审核。所谓前置审核,是

  指对需要发文机关开会审议的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在提交会议审议前,先由发文机关办公室进行初核,这是《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提出的一项新要求。开展前置审核,是切实解决重要党内规范性文件“带病上会”,提升党内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的必要举措。其审核的着力点主要侧重从政治、政策、法律、时机等方面进行审查把关,以“鸡蛋里挑骨头”的存疑精神,发现和处置待审文件中的错误和疏漏,为审议机关和领导同志研究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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