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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意见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06 18:18:01

篇一:关于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意见

  

  学校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XX学校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执政的基础,为建设美丽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依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实行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全校所有共产党员。

  二、主要内容

  1.积分设置

  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75分、履职分25分和贡献分8分。

  2016年党员基础分为75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按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积分制标准进行。

  (2)任务分:按照XX学校党支部制定的党员评定细则进行考核赋分。

  (3)贡献分:按照党支部制定的党员获得校级以上(包括

  校级)表彰、表扬的加分标准进行加分,最多不超过8分。

  3.积分方式

  党员积分=基础分值+履职分+贡献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

  4.党员定级标准

  年度积分90分以上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为合格党员;60——79分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党员。

  三、操作流程

  1.制定积分细则

  XX学校党支部党员任务分月考核细则、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附后。

  2.确定记录员

  XX学校党支部确定组织委员李春海为支部党员考核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资料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

  党员每月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由支部书记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然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

  记录员每月须认真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

  5.支委会初评

篇二:关于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意见

  

  关于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的指

  导

  意

  见

  (年

  月

  日)

  为进一步规范对党员的日常管理,提高党员的党性意识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升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整体水平,在县直机关推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制,用量化积分来回答“党员先进不先进、优秀不优秀”的问题,特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设置党员奉献积分内容标准

  党员奉献积分由基本分、民主评议分、奉献分、扣减分和一票否决五部分构成。基本分一般为80分,民主评议分一般为20分,奉献分不设上限,扣减分不设下限。被一票否决的,总得分为0分。党员奉献积分运行周期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自然消除。年度党员奉献积分总值=(年度基本分+年度民主评议分+年度奉献分)-年度扣减分。

  1.基本分(80分)。重点考核党员履行义务情况。主要包括:⑴政治合格。对党忠诚,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共产主义信仰,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心,具有较强的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与所在党组织保持一致;⑵守纪合格。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党章党纪国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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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制度和党的优良传统,按规定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按时足额交纳党费,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用纪律和规矩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自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⑶品德合格。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坚守政治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传承党的优良作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刻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警示自己,择其善者而从之,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⑷履责合格。践行党的宗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坚持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开展经常性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做到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公正执法,勇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主动作为,敢于担责,始终保持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精气神,时时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人民群众谋福祉;⑸出色完成党交给的各项任务。认真承诺履诺,全心全意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一切任务目标。

  2.民主评议分(20分)。党支部每半年组织一次党员民主评议,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对每名党员表现情况进行民主测评打分,计入党员积分。测评等次和计分标准由各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3.奉献分。重点看县直机关党员在参与中心工作、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等方面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主要体现为县直机关党员在“三引一促”、部门服务经济发展、“结亲连心”联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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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联系服务企业、结构化研讨、志愿服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参与主题实践活动、参与机关文化建设、推进机关文明建设等情况。具体内容和分值由各党支部结合实际,集体研究确定。

  4.扣减分。与基本分相对应,主要根据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侵害群众利益、不认真承诺践诺等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扣减分。

  5.一票否决。主要包括不执行党支部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组织、煽动和参与非访,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公开承诺,违法违纪以及经党支部集体研究确定的其他事项等。因体弱多病或残疾等特殊原因长期失去正常活动能力的党员,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党支部批准后可不参入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

  二、建立党员奉献平台

  1.亮明身份。各党支部要在机关内部设置党员身份榜,摆放

  (张贴)共产党员岗,含党员姓名、照片、承诺等内容,让党员

  主动亮明身份,接受社会监督。规范党员证的管理使用,认真做

  好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等内容的记录工作,每季度一次向群众集中展示,督促党员自觉履行义务、服务奉献。

  2.亮出承诺。每年年初,组织符合条件的党员在参与中心工

  作、岗位奉献等方面作出

  1-2项承诺,经党支部研究同意后,通过党建网站(微博)、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党员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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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服务群众。把党员“结亲连心”联系服务群众纳入党员奉献积分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现联系全覆盖、服务无缝隙。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随时掌握群众的日常情况和思想动态,协调化解邻里纠纷,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生产生活难题,及时反映发现的困难问题和征集的意见建议,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台账。

  三、严格党员奉献积分程序

  以党支部为单位,成立党员奉献积分工作考评小组,按照“党员申报→支委会初评→党支部考评→汇总备案”四个步骤对党员进行跟踪考评记录。

  1.党员申报。党员每月一次向党支部申报积分,根据情况也可随时申报。考评小组对党员申报积分积分情况及时进行审核登记。

  2.支委会初评。支委会每季度一次认定党员的基本分、奉献分和扣减分,并由考评小组登记在积分卡上。

  3.党支部考评。党支部每年结合年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参加的考评会议,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计算出党员的评议得分。党员对积分有异议的,可以在大会上提出,经全体党员和群众代表讨论确定后,当场公布。

  4.汇总备案。每个积分周期结束后,党支部将每名党员的基本分、民主评议分、奉献分和扣减分进行汇总,得出年度党员奉献积分总值,并进行公示,反馈给党员本人,无异后由本单位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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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备案。汇总计算公式是:

  年度党员奉献积分总值=(年度基本分+年度民主评议分+年度奉献分)-年度扣减分。

  年度基本分=月度基本分之和/12=季度基本分之和/4。

  季度基本分=每季度的月度基本分之和/3。

  要将公示贯穿于奉献积分确定的全过程,每季度一次通过电子屏幕、党务公开栏、积分考评榜等形式,向党员群众公示积分情况。其中,支委会初评、党支部考评环节,本部门单位党委、党总支要派员参加。

  四、实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

  深入开展争创星级党员先锋活动,强化党员奉献积分结果运用,由各党支部根据党员全年积分确定党员星级,最高五星。党员总得分在

  130分及以上的,授五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

  120分—130分(含

  120分)的,授

  四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

  110分—120分(含

  110分)的,授三

  星党员先锋;总得分在

  100分—110分(含

  100分)的,授二星

  党员先锋;总得分在

  90分—100分(含

  90分)的,授一星党员

  先锋;总得分在

  90以下的,不授星。对四星以上的党员,优先推荐优秀党员、后备干部、晋级晋职等;对没有

  星级,或星级下降幅度较大的,由党支部安排优秀党员进行一对一帮教;对经帮教仍没有改进的,报上一级党组织和县直机关工委同意按不合格党员处置。

  五、落实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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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是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走在前列”要求,建设服务型党组织的重要举措,县直机关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要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人抓好这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日常调度,做到人员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2.压实工作责任。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的责任主体,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落实好工作责任,亲自抓调度,安排精干力量全程参与指导,年内实现党支部全覆盖、党员全覆盖。各党支部负有直接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以严格党内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出发点,以引导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落脚点,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办法,精准设定积分内容、积分标准、积分程序,丰富活动载体,创新工作方式,锁定活动内容和目标,强力推进,落实到位,确保取得明显质效。

  3.严格督导检查。县直机关工委实行每月调度、季度汇报、定期召开推进会议、年底集中检查验收的办法,搞好督查调度,推进工作落实。把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纳入县直部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综合考核,作为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重要依据。

  4.做好宣传报道。各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要及时总结实行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探索完善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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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办法,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

  各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织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部门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具体操作细则及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手册,报送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备案。按照分工,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切实发挥好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附件:1.月度党员奉献积分申报审核表(参考样式)2.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记录卡(参考样式)3.党员奉献积分民主评议测评表(参考样式)4.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汇总表(参考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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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项目

  及分值

  基本申报分

  分

  审核分

  项目

  及分值

  月度党员奉献积分申报审核表

  政治信念

  (20分)

  参与“三引一促”办实事

  (10分)

  性

  别

  文化程度

  党内外职务

  纪律规矩

  (20分)

  助力精准扶贫办实事

  (10分)

  道德品行

  (15分)

  联系服务群众办实事

  (10分)

  民族

  入党年月

  联系电话

  奉献作为

  (15分)

  联系服务企业办实事

  (10分)

  (党支部盖章)

  考评小组长签名:

  党支部书记签名:

  其他表现(10分)

  其他奉献

  情况

  (10分)

  奉献分

  申报分

  审核分

  考评小组

  意

  见

  党支部

  意

  见

  -8-

  党员反馈

  意

  见

  党员签名:

  年

  月

  日

  注:此表一式两份,党员与考评小组与支部填写,党员自存一份,党支部保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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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

  姓

  名

  出生年月

  工作单位

  类别项

  目

  政治信念

  纪律规矩

  道德品行

  奉献作为

  其他表现

  合

  计

  ㈡民主评议(20)㈢奉献分

  三引一促

  精准扶贫

  联系群众

  联系企业

  其他奉献

  合

  计

  不按时参加集体学习每次计

  不按时参加组织生活或交纳党费的每次计

  有品德行为不端的每次计

  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每次计

  其它扣分由支部研究决定每次计

  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记录卡

  分值

  202015151012010101010102性

  别

  文化程度

  党内外职务

  第一季度得分

  民族

  入党年月

  联系电话

  第三季度

  1011第四季度

  12年度得分

  第二季度得分

  ㈠基本分

  80㈣扣减分

  合

  计

  ㈤一票否决项

  结合每年年终党员民主评议,测评党员一个积分周期(一年)内表现情况。

  354不执行党支部决定,弄虚作假骗取积分,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奉献积分,组织、煽动和参与非访,无正当理由完不成公开承诺,违法违纪以及经党支部集体研究确定的其他事项。

  年度党员奉献积分总得分

  评定星级等次

  注:此卡记录核定后数据,由党支部记录填写,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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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3:

  党员奉献积分民主评议测评表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综合评定

  评议对象

  优

  秀合

  格

  (100-90)

  (89-80)

  基本合格

  不合格

  (79-60)(60以下)

  注:参加评议人员在此表相应栏内打上合适分数。党员综评得分(折算)=(优秀分之和+合格分之和+基本合格分之和+不合格分之和/参加评议党员人数)×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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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4:

  党员奉献积分星级管理汇总表

  单位:

  党组织书记签名:

  序号

  12345678910111213141516基本分

  评议分

  年

  度

  星

  级

  奉献分

  扣减分

  党员姓名

  (80)

  (20)总积分

  等

  次

  注:被一票否决的党员,年度总积分为零,不确定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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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关于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意见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

  xx局关于在全局党员中推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全局党组织和党员中掀起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潮,建立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激发广大党员努力做到“五带头”,经局党组认真调查研究,结合我局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实现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努力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党员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本方案适用于全局党组、党支部的直管党员、双重管理党员及流动党员等归属于局党组管理的全体党员。

  党员奉献积分制管理考评,以分类为基础,量化为依据,加分和扣分相结合,并以周期内累计得分作为考评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管理制度,必须遵循“分类积分、量化考核;标杆引导、底线管理;奖优罚劣、激励奉献”三项基本原则。党员积分制管理以“七·一”为界,以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按照周期初设定该周期分值、周期内实行加分和扣分、周期末进行累计积分确定考评等次的方式进行。新一轮积分周期开始时,原分值予以消除。

  三、内容及方法

  党员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党员分类、分值设置、积分登记、积分应用四方面内容,具体如下:

  (一)党员分类

  根据年龄、职务、身体状况和工作特点,以各党支部为单位,将党员划分为A、B、C六个类别进行积分制管理,即党组成员为A类;各支部书记为B类;一般无任职党员为C类;年龄较大、长期生病或行动不变的特殊党员为F类。

  (二)分值设置

  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和年度评议积分两部分,日常行为积分与评议积分按7:3的比例加权确定。

  1、日常行为积分。分为共有项目、分类项目和加分项目三个分项,共同构成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详见《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附件)。

  2、评议积分。在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由党组织开展党员民主评议确定得分。

  (三)积分登记

  局各党支部建立党员活动积分记录卡,有条件的制作统一的党员活动直通卡,将党员的学习教育、履行义务及服务群众情况详细记录,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的重要依据。各支部每季度根据积分记录卡或直通卡记录情况,按照《党员日常行为积分制管理细则》进行汇总计分,经由党支部会议讨论通过和报请局党组备案,并在局党建宣传栏进行公示后,作为党员日常行为积分;评议积分需在局各党支部领导参与指导以及党员代表的全程监

  员,党支部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基础一星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连续两年被评定为基础一星的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理。

  4、对A、B、C类党员,星级评定结果与年终业绩工资发放挂钩,适当给予调整;与干部调整使用挂钩,对评为基础一星的A、B类党员要及时调整出两委班子,对评为基础二星的A、B类党员要安排专人跟踪指导,如改正效果不明显,也要及时调整。

  四、组织领导

  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对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性工作,也是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健全党员考核评价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支部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负责人作为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局组织办要指导好各支部党组织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明确各支部负责党建的党组织成员作为党员积分管理具体责任人,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党组将不定期对各支部党组织落实党员积分制管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千分制考核党建项目计分。各支部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党员积分制管理列为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和党员岗位目标责任管理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做为好的典型在全局推广、交流、学习;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弄虚作假的,在全局通报批评,取消其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附: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xx局党组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

  根据《党章》和各级组织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党员日常行为积分细则如下:

  一、共有项目

  共有项目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并根据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共产党员提出的“五带头”要求,分为五个方面。

  (一)带头学习提高

  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A、B、C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每参加一次学习记5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迟到、早退一次倒扣5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倒扣10分,每月最高记20分;

  F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每次记10分,每月最高记20分。

  (二)带头争创佳绩

  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

  1、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每次记1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扣2分,每月最高记5分;

  2、工作认真,积极向上,没有接到群众的投诉,没有迟到,早退,无故离岗的得10分;

  3、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局各项工作顺利开

  展献计献策并被采纳的每项记5分;

  4、联系一名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的记5分;

  5、在防火、抗洪抢险等突发事件中起先锋模范作用的每次记15分;

  6、积极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临时性工作,每完成一项的记5分;

  7、向党报党刊投稿并被刊发的,按照局级、县级、州级、省级以上每篇得5、10、15、20分;

  8、按时交纳党费记2分,交纳特殊党费每次记20分,不及时交纳党费不得分;

  9、其他情况由各支部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三)带头服务群众

  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1、积极、热心为群众办实事,结对帮扶低收入农户等弱势群体的记5分,帮扶效果比较明显的加记5分;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的每次记10分;

  3、积极参与整脏治乱、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的,每次记2分;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支持公益事业的每次记

  5分,为公益事业捐款捐物的每次记10分;

  5、每提供或介绍成功一个就业岗位记5分;

  6、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的,每次记5分;

  7、其他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四)带头遵纪守法

  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00分,直至扣完为止。

  1、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曲事实的,或参与组织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一次扣20分;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的扣20分;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每次扣20分;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每次扣50分;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本人或配偶不按时参加透环妇检,或不按规定落实节育措施的每次扣

  10分,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的扣50分;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社区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五)带头弘扬正气

  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1、见义勇为行为一次记20分;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每次记15分;

  3、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供破案线索的,每次记10分。

  4、遵守党纪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的,记20分,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各支部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篇四:关于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的意见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

  (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

  (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

  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

  (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

  (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

  (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

  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

  附件:附件1、县工信局党员民主评议办法;

  附件2、县工信局机关党员积分制赋分标准;

  4—1、县工信局党员积分管理台账;

  4—2、县工信局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

  4—3、年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

  4—4、党员积分申请表;

  4—5、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

  4—6、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

  4—7、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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