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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08 18:09:02

篇一: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实

  施

  细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原则,牢牢掌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动权,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明确党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支部全体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第三条

  实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二)属地管理,权责一致;

  (三)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四)纠建并举,惩教结合。

  第二章

  责任制内容

  第四条

  实验幼儿园党支部主要承担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是: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教育局等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守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统筹协调本单位在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管理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指导、督促和检查下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政治鉴别力。

  (三)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强化责任意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四)强化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意识形态阵地主要包括:幼儿园微信沟通家长平台等各类与我园相关的网络媒体、各类出版物和文艺作品,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等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市内活动的管理。深入开展“扫黄打非”,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坚决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市内渗透。

  (五)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党支部书记应当亲自抓,领导、组织互联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加强对互联网的管理,建立健全管用防并举的制度体制,形成上下联动、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分类处置的工作格局。做大做强网上正面思想舆论,提高网上议题设置能力和舆论引导水平。加强网络信息管控,重点管好具有新闻舆论和社会动员功能的新媒体,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旗帜鲜明地开展网上舆论斗争,深入开展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专项

  清理行动。

  (六)加强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置。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网络大V、敏感人物、“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加强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对在境内外各类媒体、互联网、出版物及讲坛论坛等公开场合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散布传播政治谣言的党员干部,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七)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做好教师的团结引导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

  (八)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健全教师政治理论学习制度,扎实推进师德建设。严格课堂教学纪律,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

  (九)高度重视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建设。单位要明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业务素质过硬、勇于扎根基层、专兼结合的宣传文化干部队伍,努力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各条线各司其职、全体成员大力支持的干部队伍建设工作格局。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五条

  按照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验党支部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事件亲自处置。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第六条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队伍建设、课程管理、日常管理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第七条

  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查和抓好落实的职责。要针对不同层次、不同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主体,细化责任内容,建立可落实、可比较、可认定的责任清单。

  第八条

  要把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错误倾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九条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及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教育教学及日常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密切关注思想动态和各种不良苗头动向,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依法妥善处理涉及意识形态问题的各类案(事)件。

  第十一条

  统战部门要团结引导统一战线各界代表,加强“同心”引领,凝聚思想共识,落实好统一战线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加强对党支部领导班子及成员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的监督。

  第四章

  工作制度

  第十三条

  建立党支部报告制度。每半年向上级党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遇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时,及时向市委或者上级党委专题汇报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十四条

  建立分析研判制度。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问题每季度分析研判机制,及时对重大舆情、重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作出工作安排。每年至少一次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方向。

  第十五条

  建立领导阅评制度。领导班子带头阅评。对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党内通报,旗帜鲜明地表明立场、亮明态度,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第十六条

  建立联系沟通制度。构建立健全联系沟通长效机制

  第十七条

  建立检查考核制度。

  第十八条

  建立协调联动制度。

  第十九条

  建立专项督查制度。

  第五章

  追责的情形

  第二十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中央、省委、市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二)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委(党组)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三)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四)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五)所属新闻媒体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六)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出版物和编写的教材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七)丧失对管辖范围内报刊、电台电视台、新闻网站等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八)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九)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教学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严重影响的;

  (十)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六章

  追责的方式和程序

  第二十一条

  实施责任追究应当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追究集体责任时,领导班子主要负责

  同志和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参与决策的班子其他成员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对错误决策提出明确反对意见而没有被采纳的,不承担领导责任。错误决策由领导干部个人决定或者批准的,追究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对领导班子实行问责的方式:(一)提醒;

  (二)批评教育;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四)整顿调整。

  第二十三条

  对党员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一)提醒;

  (二)批评教育;

  (三)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四)诫勉;

  (五)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六)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等党纪处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受理,视情况启动问责程序:

  (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控告;

  (二)上级机关和领导批示、批办或者交办的;

  (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中反映的重大

  问题;

  (四)纪检机关、巡察机构、司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

  (五)上级党委宣传部门提出的问责建议;

  (六)新闻媒体曝光的问题;

  (七)其他应当调查的线索来源。

  第二十五条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

  (一)干扰、阻碍对问题调查的;(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认错态度较差的;

  (三)对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打击、报复、陷害的;(四)同时具备两种或两种以上应当问责情形的;(五)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问责处理决定的;(六)一年内两次(含两次)以上被问责的;

  (七)被新闻媒体曝光,经查情况属实,造成严重影响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问责:(一)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或者挽回影响的;(二)积极配合问责调查,主动承认错误并且承担责任的;(三)因管理服务对象弄虚作假,致使无法履行职责的;(四)因意外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难以履行职责的。

  第二十七条

  受到问责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一年内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和因问责被免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一年内不安排职务,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任职务层次的职务。

  第二十八条

  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问责,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一级党组织依据有关规定实施。党委宣传部门可向实施问责的党委、纪委提出问责建议。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问责情况,应当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二十九条

  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申诉期间,不停止问责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细则由本党支部解释,具体工作由宣传委员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二: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篇三: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市委宣传部:

  我公司始终深入贯彻中央、__党委、__市委和我市市委关于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狠抓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确保党委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坚决守好意识形态责任“主阵地”,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文件精神

  一是加强领导。我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根据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要求及时制定了《意识形态责任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并与班子成员签订了意识形态责任状。

  二是及时传达学习。在中心组学习、党小组学习、党员集体学习中集中学习了关于意识形态重要讲话精神、《____市贯彻落实__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细则》《__公司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参加学习的党员领导干部更深层次的领悟讲话精神和文件精神,增强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提高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性、敏锐性,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是开展各项学习和活动,公司班子成员围绕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意识形态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进行了专题学习,要求班子成

  员深入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严格要求各支部认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和关于社会核心价值观教育的活动。

  二是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由党建工作具体负责领导汇报意识形态工作进展,听取基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分析^p研判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确党委书记作为意识形态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宣传委员“直接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确保党委集体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在把好方向、壮大主流思想文化和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上担责尽责。

  四是加强意识形态宣传队伍建设,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各支部主体作用、不断激员干部主体意识,按照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把真正有信仰、有能力、有水平的干部充实到基层支部中,充实到意识形态工作队伍中,增强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不断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引导群众、团结群众的本领。

  五是加强舆论引导、监督,公司始终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在坚守《__简讯》等传统媒体阵地的同时,又拓展群、微信群等新兴网络舆论阵地,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利用每周五党员学习日,组织观看《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大国工匠》《永远在路上》《警钟》《镜鉴》等纪录片,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六是加强对各基层党支部的监督检查,根据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

  作的要求,制定了公司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清单,对各支部进行督查指导,确保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责任压力传导到基层。

  三、存在问题

  (一)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认识不足。公司党委对抓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但仍未达到中央和上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的高度,个别支部和少数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认识模糊。

  (二)对宣传工作人员的培训不够。基层支部的宣传力量较为薄弱,适应新形势的能力偏弱,在信息整理和宣传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工作的积极性还有待提高。

  (三)满足干部职工文化需求的工作有待加强。无论是理论武装、社会宣传,还是理想信念教育等方面的材料较少,开展工作缺乏理论支撑,致使部分党员干部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还不够强。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提高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引导,积极组织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和话语权,确保全体党员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有更清醒、更坚定的认识。召开班子会,认领意识形态责任清单,对照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责任清单履行责任;定期听取班子成员意识形态“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汇报;将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委工作计划,每年至少召开2次意识

篇四: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44党建论坛强化党建责任落实狠抓意识形态管理文?张永平谢延山青海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按照中央、省委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要求,围绕夯实基础、理论武装、狠抓落实等方面多措并举,抓牢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提升能力水平。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意识形态基础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将意识形态工作列为2018年党建工作重要内容进行了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洪伟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所属各党委书记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委会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工作格局。同时,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及时加强了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报纸期刊、专栏板报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严格落实有关规定,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狠抓学习教育,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一是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组织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十三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传达学习了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二是认真学习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学习省委书记王建军对《张永利在西钢干部大会上的讲话》重要批示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五四战略”,奋力推进“一优两高”,全面落实“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着力推动“四个转变”,激励党员干部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三是采取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扩大会)的形式,由省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程国勋作了十九大精神解读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教授薛红焰作了《推进国企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专题讲座;邀请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教授来君作了《宪法是依法治国的核心》专题讲座。通过培训,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党员干部对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思想认识。健全规章制度,狠抓责任落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青海省投资集团公司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意见》。省Editor/崔雅丽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分集团党委和所属各党委两个层面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及意识形态工作汇报表》,并要求分年中和年底两个时间段逐级汇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同时,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严格执行《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访维稳制度》,一是畅通员工群众诉求渠道,本着积极慎重的态度,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健全完善《员工思想动态定期分析制度》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制度》,所属17个党委、131个基层党(总)支部按季度定期开展职工思想状况调查,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教育,注重做好日常思想疏导、解疑释惑工作。三是认真履行集体合同,依法维护员工各项权益。按照《省投资集团公司扶贫济困基金管理办法和扶贫济困基金发放实施细则》的规定,2017年以来,对集团系统107名患有重大疾病的员工进行了困难帮扶,共发放困难补助款21.5万元,并对系统子女考入大学者发放助学补助款27.2万元。加强督促检查,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水平。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研究下发了《党建、安全环保、生产经营工作对标实施方案》,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对标标准,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其中。7月,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专门抽调所属公司党群工作部部长组成考评组,先后对所属15个党委、随机抽取的31个基层党支部就党建对标工作进行了检查考评,并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普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所属各党委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定期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并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意识形态教育。如:所属桥电铝电公司党委充分利用一报一刊定期刊发有关意识形态方面的重要学习内容,2018年以来共发行桥头铝电报14期,桥铝研究刊物2期;百河铝业公司、西海煤炭公司、三江水电公司等党委围绕“初心”和“使命”以及“坚持共产党人价值观,不断坚定和提高政治觉悟”举办研讨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桥头发电公司、西部水电公司、宁北发电公司、平安高精铝业公司等党委开展以“新时代、新作为”“学习十九大精神”等为专题专栏的黑板报比赛等,使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切实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落地生根。(作者单位:省投资集团公司)2018·11

篇五:基层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

  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度落实情况.党建责任清单内容

  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凝聚师生、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作用,进一步强化基层,激发活力,打牢基础,强基固本,把党对高校的领导落到实处,明确各党总支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要求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围绕学院中心任务,着力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党的先进性建设,以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方式、增强工作实效为抓手,通过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促进党建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校园,为学院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责任分工

  2016/(一)学院党委主要责任

  学院党委要切实把党建工作责任制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院党委书记是学院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一岗两责,即:既要对分管的工作负责,同时也要认真抓好分管部门的党建工作。学院党委要定期听取各党总支的工作汇报,及时讨论、研究基层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中的重要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级齐抓共管的机制。

  (二)党总支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学院党委决策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认真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院党委的决定、指示,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及时向党支部和党员通报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通过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决定党总支的重要事项。坚持和完善请示报告制度,党总支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和突发重要情况要及时向学院党委请示报告。围绕中心任务,研究制定党总支党建工作规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宣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和引领师生员工。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引导教职工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全面2016/发展、成长成才。加强党总支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团结和谐的文化氛围。加强对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和网站等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做好安全稳定工作,维护校园和谐。

  3.加强党总支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心组和领导班子

  集体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谋划运作、执行落实、科学管理、推动发展的能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完善党政联席会议制度,认真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充分发挥党总支领导班子每位成员的作用,支持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维护班子团结,形成整体合力。加强党总支领导班子建设,健全会议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加强党总支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4.加强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合理设置党支部。经常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指导内容和要求,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加强薄弱党支部的整改。指导党支部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大在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发展党员力度,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做好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引导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视基层党务干部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党支部书记,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和指2016/导。

  5.做好群众工作。积极创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立健全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关心支持青年教师成长,做好离退休老同志工作,帮助有困难的师生员工解决实际问题。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党员的归属感。重视和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6.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督促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学院有关规定,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管。加强对本单位干部的严格管理和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早提醒、早纠正,对违纪违规问题要严肃处理。

  7.推动民主办学。领导和支持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实行党务公开,推动院(系)务公开,畅通群众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渠道。

  三、检查考核

  1.党委结合日常工作部署,对党总支抓党建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特别突出的问题,要通过文件、会议等形式进行通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督促各单位引起重视、抓紧整改。

  2016/2.结合院系(部)党建工作综合考核制度,每年年末,各党总支要对照党建工作责任制有关要求进行自查,与年终干部述职评议相结合,开展党建工作述职和评议。党总支书记代表党总支领导班子述职,重点报告抓党建工作的情况,同时要报告个人履行职责情况,接受党员和群众评议。

  3.党委组织部会同相关党务部门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听取党总支抓党建和其他方面工作情况的汇报,查阅有关会议记录,听取党员和群众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评价和意见建议等。在此基础上,对党总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等情况作出客观评价,并提出工作建议。

  4.结合落实院领导联系基层制度,每年年末,院领导听取联系单位工作汇报时,要把听取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进行点评。对党总支书记、副书记的考核,首要是看抓党建工作的实效;对党员行政负责人的考核,也要考虑其对党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情况。

  四、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各党总支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负总责,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副书记和党总支委员在分管领域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总支书记和其他党务工作干部对本人承担的工作负直接责任,建立和完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016/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应当追究责任。对思想上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提出批评,限期整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对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篇二: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努力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工作机制,促进基层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特建立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一、主要原则:

  1.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始终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在第一位,逐级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整合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领导和指导,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基层党建工作放到建设2016/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中去谋划,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促进全村各项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3.坚持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从实际出发,找准基层党建工作着力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全面推进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

  4.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以改革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新工作机制、拓展工作领域、改进工作方法,使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二、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

  1.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决议、决定和指示,研究制定适合全村基层党建工作的计划、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基层党组织有效开展工作。

  3.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

  4.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注意在生产一线发展党员,注意发展年轻党员,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认真做好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引导党员自觉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

  三: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要目标:

  2016/1.组织坚强有力。党的基层组织健全,设置合理,隶属关系明确,各项制度配套落实,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真正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2.党员作用突出。广大党员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牢固,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工作得到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发挥,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4.人民群众满意。基层党建工作体现群众意愿,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和发展,党群干群关系密切。

  20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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