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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四乱镇级河湖长部署推动情况(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11 18:27:02

篇一:清四乱镇级河湖长部署推动情况

  

  河长制湖长制特刊2018.22中国水利打赢碧水保卫战和野清四乱冶专项行动推动河湖长制从野有名冶走向野有实冶湖北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尧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湖北因湖得名尧因江而盛尧因水而兴袁素称野千湖之省冶袁是唯一拥有长江干流超过1000km的省份袁也是三峡工程库坝区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核心水源区所在地袁是名副其实的水利大省遥湖北生态地位特殊袁肩负着野一江清水东流冶野一库净水北送冶的重大政治责任袁在全国水资源保护尧水生态治理尧水环境修复战略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遥负起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重要职责袁结合本单位职能向河长制湖长制聚焦袁形成合力推进尧协调联动尧系统治理的格局遥在全省的共同努力下袁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袁全省很多河湖实现了从野没人管冶到野有人管冶尧从野管不住冶到野管得好冶的转变袁一大批涉河湖突出问题得以解决袁河湖生态环境明显改善袁为营造宜居环境尧建设生态长江和美丽湖北发挥了重要的促进作用遥实践证明袁河长制湖长制实施近两年来袁湖北省河湖生态环境显著改善遥特别是集中开展了碧水保卫战野迎春行动冶野清流行动冶和河湖野清四乱冶专项行动袁有效破解河湖乱占尧乱采尧乱堆尧乱建问题袁有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野有名冶向野有实冶转变袁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明显提升遥焦泰文河长制湖长制框架体系遥2017年8月底袁1474个实施方案全面出台曰10月底袁四级河长湖长责任体系全面建立曰11月底袁野四个到位冶工作全面完成袁并顺利通过水利部尧环保部联合组织的中期评估遥按照河湖全覆盖原则袁建立省尧市尧县尧乡尧村五级河长体系袁共落实省尧市尧县尧乡尧村五级河湖长总数37000余人遥有的地方还将河长制湖长制覆盖到库尧渠尧塘尧堰遥全省市尧县两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全部挂牌建立渊基本为编制部门批复的常设机构冤袁落实842名工作人员及经费袁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提供了基本保障遥一是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法律规范体系遥加快叶湖北省河湖长制工作条例曳出台步伐袁目前该条例已纳入省人大近期立法计划并完成草案拟定曰同时袁叶湖北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渊2018要2020年冤曳已编制完成袁省政府正在审议之中袁即将印发遥二是完善河长制湖长制组织领导体系遥酝酿成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委员会袁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袁积极推行民间河长湖长尧企业河长湖长遥三是完善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价体系遥将涉水考核事项整合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袁最核心的野水质达标率尧河湖划界确权尧断面监测能力建设尧长效保洁管护措施冶等13项具体任务及指标已被纳入2018年度市州目标考核清单袁以野一河渊湖冤一策冶为核心的河长制湖长制差异化专项一尧提高站位袁把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摆在重要位置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袁保护江河湖泊袁事关人民群众福祉袁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遥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袁坚持把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袁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尧野共抓长江大保护袁不搞大开河长制湖长制特刊CHINAWATERRESOURCES2018.22考核体系初步建立遥四是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技术支撑体系渊遥各级野一河河湖长冤制一湖策长冶实施方制工作案专家库相继印正发在出建台立袁袁健康河湖体系建立尧划界确权标准等理论研究取得重大进展遥一是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建设和河湖监测能力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袁空天地一体化的水情水质监测网络抓紧构建袁物联网尧大数据尧可视化的野智慧治水冶系统骨架工程进展迅速遥二是划界确权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遥省级河湖和水利工程划界确权工作方案和指南即将印发袁十堰市尧咸宁市尧随州市等地已部署并取得一定进展遥三是培训和宣传有效加强遥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河湖长制办公室联合部署尧持续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野六进冶渊进党校尧进机关尧进企业尧进社区尧进农村尧进学校冤遥在全国率先举办为期3天的市县总河长湖长研讨班袁指导尧带动市县共举办培训班100多期袁培训河长湖长及工作人员2万余人次遥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对碧水保卫战野野迎春行动冶尧行广清流泛行宣动传冶尧尧河定长点湖宣长传履职袁营造等情了况浓厚进的社会氛围遥三尧迅速行动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由野有名冶走向野有实冶全省动员100余万干部群众袁投入近15亿元袁开展专项行动20000余次袁清理河流10.5万km尧湖泊62.6万亩16.2万t,清理水葫芦冤袁清尧除水河花湖生面垃圾渊1亩=1/15hm2袁下同38.8积家袁清万亩理拆除阻,取缔非水和法码头违章尧建砂筑场物169.1129万m2动冶让遥江声河势湖浩库大的面貌碧换水保新颜卫袁战得野到迎春社行会各界高度认可遥宜昌市保持野迎春行动冶压力不减袁实行野定向督办+清单销号冶袁整治284项野五乱冶问题曰随州市巩固扩大野迎春行动冶袁查处非法采砂案件15水26起袁关停取缔非法采砂场7家袁清理尧拆除阻水建筑物和违建物面积2.2万m2部遥署并积极推进以学习宣传贯彻尧空间管控尧水质提升和标准建设野四大行动冶为主体的碧水保卫战野清流行动冶遥各地各相关部门立足本地实际袁有针对性制定出台野清流行动冶分项实施方案袁明确牵头部门尧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遥咸宁市将野四大行动冶拓展为11个专项行动袁黄梅县将野四大行动冶分解为分项具体尧责任明确的15野000字野作战冶方案袁松滋市还新江厕公所革益诉命讼冶尧3个洈野水自湿选地动作公园冶遥创建尧增长制定出台叶湖北省河湖长巡查河湖暂行办法曳袁明确各级河长湖长巡河频次尧方式尧内容及问题发现尧办理规范袁并规定野每季度尧每半年对河长湖长及其联系单位巡查河湖情况进行通报冶遥截至目前袁全省37000余名河长湖长已累计开展巡河巡湖超过120万人次袁恩施尧十堰等地还建立了巡河问题整改台账等遥2018年8月袁省河湖长制办公室在叶湖北日报曳对2018年上半年市级河长湖长巡河巡湖情况进行通报遥据统计袁上半年全省17个市州322名市级河长湖长共领衔负责501条渊个冤市级河1331渊

篇二:清四乱镇级河湖长部署推动情况

  

  x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镇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抓好我镇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好河湖生态环境。根据《关于要求开展河湖“清四乱”清单问题“回头看”暨再次开展全覆盖摸排工作的通知》(武河长办〔20__〕20号)文件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行动范围、目标及内容

  (一)专项行动范围及目标

  建立健全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采取“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工作措施,在全镇辖区以上河流(段)开展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力求

  2022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二)专项行动内容

  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

  乱占主要包括:未经审批或不按审批要求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植物。

  乱采主要包括:河道非法采砂、取土。

  乱堆主要包括:河道管理范围内乱仍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

  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二、组织实施

  在镇级河长领导下,由镇河长办牵头,联合村建、国土、环保、水利、综治、司法、派出所、11个村委等相关部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加强分工协作,共同推进。及时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确保专项行动达到预期效果。

  三、行动步骤

  (一)调查摸底。(2022年

  11月

  27-12月

  10日)以各村为单位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做好登记建档,并上报镇河长办。在调查摸底阶段,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

  (二)集中整治。(2022年

  12月

  10-12月

  15日)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要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升。(2022年

  12月

  15日-12月

  20日)加强对“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同时,以“清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按照河长制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落实河道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河长职责。建立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道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建立完善流域统筹协调和上下游、左右岸联防联

  控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县河流管

  理保护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清四乱”专项行动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整治任务艰巨繁重。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与责任担当,切实抓好专项行动的组织工作,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组织对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强协同联动,狠抓工作落实。根据《关于要求开展河湖“清四乱”清单问题“回头看”暨再次开展全覆盖摸排工作的通知》,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倒排工作节点,强化行政执法,狠抓重点问题整治、重大问题协调、重要矛盾化解,确保取得实效。

  强化问题排查,狠抓问题整改。各村委、有关部门要结合河长制工作要求,加强问题排查摸底,对发现的“四乱”等问题必须及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工作计划,抓好问题整改。

  强化工作督查,严肃责任追究。镇河长办要不定期开展抽查、重点检查,发现隐瞒不报、弄虚作假,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工作组织不力的,将进行组织约谈或者通报。

篇三:清四乱镇级河湖长部署推动情况

  

  清四乱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依据市、县河长制工作安排。XX乡从20XX年3月15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治理掩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排查。从4月起依据排查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为增强河湖治理掩护,维护河湖康健生命,为推进河长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领导看重,全面排查树立台账

  乡专门成立了“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在全乡范围内的七星河、2座水库、大型山塘以及村子级河道进行摸排,对重点范畴、重点区域不留“死角”,不避短。依据排查环境,树立河湖清四乱清单台账。

  二、突出重点,清理整治初见成效

  以《水法》、《防洪法》、《河道治理条例》等司法律例以及紧张文件为根据,对河湖治理范围内“四乱”问题进行清理整治。乡出台并张贴《关于开展河湖清四乱的告示》,依法针对查询访问摸底发明的问题,各地逐项细化明确清理整治任务、具体步伐、部门分工、责任要求和进度支配,对比问题清单树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三、步伐得力,河湖面貌明显改良

  在开展清河专项行动的根基上,进一步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库治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明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4月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整治七星河道约长11.2公里,清除碍洪林约8500棵,清除村子枝丫、白色垃圾约7.9吨,河湖面貌明显改良。在专项行动根基上,树立健全乡村子两级治理网络;构建责任明确、和谐有序、监管严格的河湖治理掩护长效机制。

  四、下步工作偏向

  (一)继承强化组织领导,构建工作推进体系。乡村子两级河长是“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第一责任人,由乡河长办等相关部门密切协尴尬刁难围垦湖泊、不法采砂、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和谐办理重大问题。乡河长办将“清四乱”专项行动已纳入20XX年河长制工作稽核内容,健全工作机制,严格稽核问责。

  (二)严格落实治理责任,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一是继承深入做好推进工作。

  要求各村子、有关部门要全面过细摸底查询访问,做到信息完整、问题精确,不留空缺、不留死角,分外是对发明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明、早禁止、早处置惩罚。建存案件通报制度,严厉袭击涉河涉湖违法犯罪运动。三是抓好长效治理。乡村子两级河长和村子委会、相关部门要增强河湖水域日常掩护治理与监督反省,增强长效制度扶植,切实抓好长效治理,确保通过专项行动达到优越整治后果,违法违规现象不反弹。树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配套工作制度,和谐办理河(库)治理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树立部门协折衷上下联念头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认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县河长办:

  按照仪陇县总河长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的要求,从3月份开始我镇根据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全力整治,于20XX年6月底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双胜镇20XX年上半年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清四乱”工作成效

  一是领导重视。我镇每月组织召开了镇、村两级河长、库长、塘长“清四乱”专题会议。会上,总河长张逸夫安排了镇河长制办公室及各村要以村、河流、水库为单位摸排辖区内河湖有无“乱占、乱建、乱采、乱堆”现象发生。对重点范畴不留死角,不避短。依照排查的问题建立台账。

  二是突出重点。根据河湖长制相关要求及清四乱问题整治,做了一系列的要求,对查出的问题明确整治任务,具体步伐、任务分工、责任要求建立了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

  三是措施得力。在开展河湖长制工作中,对摸排出的乱占、乱堆、乱砍、乱建的问题,发现一处销号一处,清除了河道两边枯枝及白色垃圾,同时还建立了河道长效保护机制,安排了专人定期对河道两边进行清理,确保我镇清四乱工作有序开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后,我镇将继续继续强化组织领导加大河湖、水库巡查力度。一是河长办将“清四乱”纳入20XX年镇级目标考核,细化工作任务,要求各村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

  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二是强化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三是抓好长效管理。镇村两级河长和村委会、相关部门要加强河湖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加强长效制度建设,切实抓好长效管理,确保我镇通过专项行动达到良好整治效果。特别是河(库)管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建立部门协调和上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上下协同作业,认真开展“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层层压实责任。

  根据综治办《关于做好20XX春季开学期间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全区城管监察队伍,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在开学期间,进一步加强监察整治,加大执法力度,有效地控制了中小学校门前乱设摊,跨门营业等违章,为维护学校的正常学习秩序和学生的身心健康作出了贡献。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布置落实整治任务

  根据上级的总体要求,大队及时制定新一轮“校门清”监察执法实施计划和措施,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各城管监察队伍,根据要求,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作出了具体的安排,为顺利完成“校门清”监察整治任务打下良好的思想和组织基础。

  二、宣传、管理、教育、执法并举,确保“校门清”

  为了确保“校门清”工作取得最大社会实效,全区城管监察队伍坚持宣传、管理、教育、执法并重,对学校周围地区单位进行广泛的宣传,对学校附近门责单位加强管理,协助学校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并针对“校门清”工作中的顽症——乱设摊、乱堆放、跨门营业,采取有步骤、有侧重的突击整治;针对开学伊始,流动摊贩较集中的特点,联合公安开展大规模执法活动;根据上级要求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通过宣传和管理,提高了学校周围单位的市容环境意识,减少了跨门营业的现象;通过教育与执法,打击了不法商摊,遏止了乱设摊的漫延,维护了学校秩序和学校门前的道路畅通。

  三、加强巡察,抓好巩固

  各城管监察队进一步加强日常巡察工作,认真做好整治后巩固工作,防止各种违章的回潮,并根据大队要求,把“校门清”工作列入了日常巡察工作的内容之一,对辖区内的“校门清”工作确保每天巡察到位,及时查处各类动态违章,切实维护好学校周边的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

  四、取得的成效

  据统计,在春季“校门清”监察整治中,全区城管监察队组织专项整治活动37次,出动人员666人次,取缔乱设摊位255只,纠正跨门营业111起,教育300余人次。

  总之,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上级的指示精神,加大“校门清”整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乱设摊等违章的动态性,因此,下阶段,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加强监察执法,扩大日常巡察范围和频率,切实维护好中小学校门前的环境卫生。

  XX区城管

  20XX年3月

  【清四乱工作总结范文(精选3篇)】

篇四:清四乱镇级河湖长部署推动情况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报告2021年,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向“有实”转变,我县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扎实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重点,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县级河长履职情况

  截止5月底,因人事变动等原因,我县县级河长共计18人,应巡93次,已巡94次,共计发现问题问题20个,其中倾倒垃圾2个、河面漂浮物等10个、水库周围养鸡场1个以及其他问题7个,目前均已整改完毕。全县召开专题会议2次,组织学习了《水利部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审核通过了《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用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河长批示15余次,下发重点工作提示2次涉及相关重点工作推进4个。

  二、水资源管理保护进一步加强

  (一)推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落实。截止目前已完成2019年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工作任务,共计完成取水工程设施整改工作27户,配合税务部门完成上半年水资源税征收工作。

  (二)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作。一是实施镇安家村供水管网安装

  工程。投资万元,项目建成将惠及77户(约245人)居民生活用水,改善项目县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从一定程度上提升项目县群众饮水安全状况。二是实施农村集中供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投资万元,致力于解决我县8个已建成的农村饮水工程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的维修养护工作,预计19483人受益。三是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大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全县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现状,认真查找薄弱环节,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根据核查的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于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整改。

  三、水域岸线管理进一步规范

  (一)有力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2019年,我县投入资金万元,对辖县内9条河道开展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目前、凯江划定工作已基本完成,正在进行告示牌制作,后续将开始进行桩牌埋设;

  凯江已经完成成果修改并待交专家复核确认,其他7条规模以下河道成果正在修改中。

  (二)加快推动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根据安排,我县积极开展该项工作,前期已根据《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费用计算办法》进行测算并向县政府申请资金45万,待资金批复后,我县将尽快完成后续程序,抓紧时间落实规划编制。

  (三)持续抓好河湖清四乱。积极协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持续

  抓好河湖日常巡查,充分发挥河长制办公室问题分办、交办、督办职能职责,积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抓好问题整改。截至目前县镇两级河长共计开展河道巡查583次,巡查发现问题35个,均已整改完毕。

  四、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加强

  (一)持续推进小水电站清理整改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综合评估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我县已完成县级综合评估报告编制、小水电清理整改管理平台电站信息填报、县级综合评估报告审查等工作。经分类汇总,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涉及我县共有7座小型水电站,其中列入整改类6座、退出类1座。截止4月底,6座整改类电站已全部编制完成水电站清理整改“一站一策”实施方案,1座退出类电站完成水电站退出实施方案。

  (二)分类施策统筹推进“厕污共治”。在原有农村沼气池覆盖面广、使用率高,卫生厕所建成率较高的基础上,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以“改厨、改厕、改卫”推进“厕污共治”。推进上:坚持新建与改造相结合,抓住脱贫攻坚“五改三建”、农村危房改造、新村聚集点建设等契机,按照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要求同步建设管网和处理设施,对于新建的乡村公共厕所和旅游厕所实行污水处理一步到位,对农户新建房屋非冲水厕所和三格化粪池一律不予审批,对老旧非卫生厕所改建给予补助。治理上:采用三种模式治理农村污水。对

  于地处偏远,对排放要求不高的独居户,采用分散单户模式,运用新(改)建三格化粪池处理后,排放水作为农业灌溉用水。对化粪池进行增补,对沼气池进行功能提升和改造。对于景县、水源保护地等水质排放较高的县域,独居户采用一体化生物处理设备进行处理,3-5户的采用小院散居模式。直接利用现有沼气池、化粪池、厕所坑等收集池,再用管道收集污水进入微动力小型净化槽分散式处理设备进行处理;

  对于水源保护地、景县等水质要求较高县域的大中型院落(15户左右),采用院落集居模式,通过建设污水管道直接收集农户沼气池、化粪池污水,采用污水处理站(点)集中处理或者“三格化粪池+小型湿地生态”两种处理方式,确保一般地县水质排放达到一级B,核心景县、水源保护县和重点流域达到一级A标准。截止2019年底,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已有95个村37666户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村占比达%。

  (三)化肥农药零增长见成效。2019年全县推广测土配方施肥53万亩,有机肥改良土壤10000亩。严格农业投入品的使用,实施柑桔、贵妃枣绿色防控,全县化肥农药施用量逐年减少,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

  (四)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持续推动。在2019年废旧农膜回收利

  用工作基础上,2020年农膜回收利用率稳步提高,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1%,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改观。

  (五)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以来,我县连续三年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寻找污染原因,积极探索治理措施,为我县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提供有效依据。建立了四个耕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在农业大学专家的指导下,完成了《县农业地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县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初稿。另外,完成了《县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方案》。

  (六)加快推进畜禽资源化利用。根据国家和省安排,县纳入了2020年省畜禽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之一,项目《实施方案》备案总投资万元,建设任务为119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建设2个沼液收贮运专业合作社、2个有机肥厂,项目计划实施周期为二年。目前已完成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86个,已开工的110个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粪污收集池、沼气池、沼液贮存池、干粪棚等土建项目2020年计划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正在抓紧进行利用设施设备安装,2021年计划项目已经完成40%。

  (七)抓好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我县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由市政府通过BOT模式统一打包给市旌

  辉公司负责实施,计划投资万元,新建污水处理设施7座,污水管网125公里(三级管网72公里)。截止2019年底,各个污水处理站已建成完毕,目前正在推进实施入户污水支管道的连接,预计2021年7月完成建设任务,7座污水处理站(厂)均能投入试运行。

  (八)逐步改善城市道路配套雨污水管网。城市雨污水管网建设主要包括我县太平路和西山路,不仅对老旧的城市道路进行改造新建,同时也对老旧城市雨污水进行改造和新建,即节约了建设成本,也进一步完善了城市排水体系。截止本年度6月上旬,县已完成了太平路、西山路配套雨污水管网以及综合市场雨污治理,完成雨污水管网改造约4km,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城市排水体系。计划在下半年启动镇团结路、土桥东路等道路沿线的雨污水管网新改建。

  (九)城市雨污混流县域集中治理。我县综合市场是我县城县重要的城市日常生活用品交易市场,不仅人口流量大、入驻商户多,而且我县的护城河从综合市场穿过,每日综合市场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基本上都是直接排入护城河中,不仅污染我县的城市水体,还容易造成城市内涝。对此我县启动了综合市场基础设施整治工程,对市场范围内所有排水管道进行改造,将市场内错接混接的雨污水管道从新分流,分别接入市政雨污水管道中,基本解决综合市场雨污水混流的问题。

  五、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

  (一)深化农村垃圾处理“五步走”模式。按照“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五步走的垃圾处理“模式”,通过环卫设施覆盖到户、保洁队伍延伸到组、回收站点设置到村、中转设施覆盖到镇,使垃圾分类处理全域覆盖。通过实施“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方案项目”对全县主要垃圾收转运设施设备进行了升级改造。新增对接式垃圾车4辆,村组垃圾转运车103余辆、垃圾清扫工具1000余套,升级改造镇垃圾中转站7座,全县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除设施升级外,不断深化以户为单位开展的垃圾“三分类”(即把农村垃圾分为可卖钱、可堆肥、不可回收三类),通过院落培训示范、编排顺口溜、广播天天讲等多种渠道加强垃圾分类知识培训,以分类促减量;

  每个村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点,通过回收站(人员)定点收、到户收,让可卖钱垃圾(再生资源)“归好位”“回各家”;

  按照“六个好”标准大力开展“乡镇场镇及过境段、公路沿线、四好新村(景县)为重点和村抓组、组抓院落为示范”的“三重点两示范”环境集中治理。将每月28日确定为“全民清洁卫生大扫除日”,设立并全面推广卫生院落整治基金,开展星级卫生户评选,推动100个幸福院落和1000户卫生文明户建设。同时,进一步完善“631”经费投入机制,保障长效运行。即:60%由县财政兜底、30%由村民每月“一

  元钱”解决、10%农村垃圾产生大户(如农家乐、商家)缴纳;

  完善“4个一”撬动机制。即:一元钱知责任,村民通过缴纳每人每月“一元钱”清洁费,清楚垃圾处理有责任;

  一块牌给荣誉,每年评选一批星级卫生文明户并悬挂奖牌带动示范;

  一张表评结果,由村民每年对保洁员工作进行无记名考评,决定保洁人员奖励补助和是否续聘;

  统一挂勾抓督促,将环境治理(主要是垃圾处理)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考核,与综合考评排名和相关经费挂钩,通过月晒、季考、年评+曝光、问责、奖惩等手段,督促乡镇主官抓环境整治,通过不断强化责任落实落地,提升了全域环境治理效果。

  (二)强化河湖水环境治理。按照属地原则,各镇及县综合执法局积极对境内河湖水环境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截止目前共计出动人力800余人次,出动打捞船350余次,累计打捞、清理水生植物等杂物50余吨,有效控制了水生植物的生长蔓延,确保水面干净整洁。

  六、水生态功能进一步提升

  水土流失治理有效防控。全县始终把预防监督作为水保工作的生命线,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严把水保方案审批关,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2021年一月至今,全县完成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13个,做到了审批规范、无偿服务、要件齐备。积极开展长江经济带水土保持执法检查,全县生产建设项目检查32余次,发现问题9个,并通知业主尽快整改完成,督促各类生产建设单位开展水土流失综合防护;

  加强镇幸福村的国家水土流失监测点日常管理,监测数据每季度上报省水土流失监测总站,能有效为水土流失监测提供科学的数据。上半年共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并全部缴解入库,做到了审批项目应收尽收。

  七、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健全

  (一)河道砂石盗采乱点乱象整治“红黄绿”挂牌警示工作。一是及时督促镇抓好落实河道砂石资源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建立分级监管机制,设置镇级监管人1名,村级监管人5名,组级监管人15名。二是严格按照巡查制度开展日常巡查、建立台账,2021年至今共开展巡查56次,其中夜间巡查8次,开展联合执法5次,及时封堵下河车道4条。三是巡查发现镇盗采砂石案1件,共计盗采量2立方米,给予1万元行政处罚,已结案。四是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农村饮水专项排查、日常巡查期间对群众宣讲《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大力宣传我市、县打击砂石盗采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求最大发动群众力量进行监管。

  (二)推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我县境内河道全面实行河道禁采,现仅有市县段(、镇)河道治理工程及省市县镇河防洪治理

  工程2处在建工程,为保障河道砂石采运规范,及时印制并向承建方发放《河道砂石转运证明》《省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共计200份,要求凡是未开具采运管理单及转运证明的河道砂石一律不得转运,一经发现全部视为非法盗采,将严肃查处相关人员的责任。

  八、紧抓下一步工作推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县将继续抓好日常巡查、问题整改;

  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推行程序;

  编制并督促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加快推动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岸线利用规划编制工作,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权限;

  同时创新履职方式和工作方法,增强工作实效,把河长制湖长制各项职责落到实处。

篇五:清四乱镇级河湖长部署推动情况

  

  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制。按照国家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四个到位”总体要求和中央、省、市级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文件精神,全区共设立总河长、总湖长2名,区级河长7名,乡级总河长18名,乡级河长51名,村级河长112名,在区内24条主要河流及109条乡级河流设立河湖长公示牌126块,建立了以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体的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河湖长名单在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布。

  二是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印发了《市区河长制区级河长会议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信息共享制度》《市区河长制工作督察制度》《市区河长制管理工作巡查督办制度》《市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和《市区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制度》等6项制度,研究制定了《市区河长制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市区河长制区级验收办法》等2项制度,有利促进了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是强化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以来,各级河长履行保护、管理、治理“三位一体”职责,先后赴各自担任河长的河段进行巡河,并就存在的突出问题亲自督办、协调解决。2019年,总河长共巡河7次,区级河长共巡河14人次,业主湖长巡湖7人次,乡、村级河长共巡河1514人次,及时研究解决了河道突出问题。

  四是有序推进基础工作。为了明确河流湖库管理保护范围,严格水域岸线及水生态空间管控,根据省、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和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河长办对流域面积大于50平方公里河流进行梳理,建立了全区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名录。目前,已对杨稍沙河段开展保护范围划定的前期勘测工作。

  五是定期召开河长会议。2019年召开总河长会议3次,区、乡、村三级河湖长上岗履职,做到了由全面建立转向全面见效,实现了“有名”到“有实”和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的攻坚期的转变,部署了区检察院和区水务局联合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了河湖流域“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现象,全面整治了破坏河流、沟道、渠生态环境等行为。各乡镇街道以河湖长制为抓手,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强化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一河一策”,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会议强调要深刻认识河湖“清四乱”是推进水利行业扫黑除恶的重要内容,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出重拳”的力度开展非法采砂、侵占河道等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我区生态文明绿色健康发展。

  六是加大河湖督查力度。建立了常态化河湖督查工作机制,将督查结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考核,同时,与检察院建立联合协作机制,督促各地加快河湖问题清理整治。2019年,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先后4次对各乡镇督导检查,就发现的问题均已反馈相关乡镇、河长,督促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和目标任务,逐条整改落实,逐项销号。

  七是强化宣传和业务培训。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组织开展了全市河湖长制宣传周活动。同时,为了推进河道采砂管理依法有序,使砂石资源科学开采,合理利用,恢复河道生态,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邀请专家就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对各乡镇街道河长办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和加强了业务能力。

  二、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2018年7月,省、市部署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市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方案》,2019年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问题认定和清理整治标准。

  一是排查整改情况。各乡镇街道对辖区黄河、干流及其他中小河流、洪水沟道、湖库进行认真摸排,掌握问题底数;对照清理整治标准,集中整治河湖乱堆乱放垃圾、违法违规涉河项目、无证无序采砂、非法围垦河道、侵占水域滩地等问题。累计发现“四乱”问题21起,整治“四乱”问题21起。其中,乱建8起,乱采1起,乱堆10起,乱占2起;对重点问题发出《督办令》5份,完成“四乱”问题共计21项,整改完成率100%。

  二是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暗访发现问题整改情况。2019年2月份、5月份,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分别开展了一轮暗访,共发现我区河湖疑似问题11个,确定问题清单4个,截止目前,已整改销号4个。

  三是“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区检察机关、水务部门联合开展了“四乱”问题督查,有效推进河湖疑难问题整改落实。对整改的“四乱”问题逐一筛选,主动移交问题线索。截止目前,向检察机关移交问题线索2个(王华砂厂乱堆问题、石福海乱建问题),立案2起,同时积极联系区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局分局、王家山镇、市公安局分局王家山派出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动用挖机1台,铲车2辆,运输车5辆,同步开展工作,进行强拆。取缔黄河段采砂场2家,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河道2处0.36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4处210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9处172吨,整改完成2起,疏浚了河道,确保了河道行洪畅通。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河湖集中清理整治,河湖垃圾、主要河流乱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面貌持续改观。但也发现一些单位部门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不深,“清四乱”专项行动存在排查不全不细、整改不到位、整治不彻底等问题。一是河长办机构人员不能落实。虽然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但没有专职人员,河长办主任由水务局长兼任,只有牌子,没有编制,也没有人员,导致出现河长办职能弱化的现象,造成河湖管护和河长制工作推行落实困难。二是工作力度逐级递减。今年“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以来,区河长办联合区检察院督查发现的河湖问题,有关乡镇街道均未自查出来,说明基层河湖“四乱”问题排查存在盲区和疏漏,督查督办力度逐级递减。三是认定整改降低标准。部分乡镇街道对河道洪沟违规建筑、围垦河道等历史性遗留问题未纳入“四乱”问题清单,把关停非法采砂、拆除乱搭乱建视为完成整改,致使堆放砂料清理不彻底,砂坑、场地恢复不到位,降低了问题认定和整治标准。四是监管有待加强。对于涉河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全、占用河道堆放固体废弃物等问题,相关乡镇查处态度不坚决,处置不彻底,整治不到位。五是河湖划界工作滞后。根据市河长制办公室《市需要划界和制定水域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河流名录》急需开展河湖划界的河流为4条(杨稍沙河段、吊沟沙河、水泉沙河、上沙河),已开展河湖划界的河流为1条(杨稍沙河段),需制定水域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的河流4条(均未开展)、河湖管理智能化数字化等基础性工作,由于缺少资金,导致河湖划界和水域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工作进度滞后,与水利部和水利厅的要求有很大差距,也将影响河长制工作年终考核结果。六是基层河长履职尽责不够。目前,虽然每条河流都有了河长,但由于宣传培训的力度不够,还没有达到家喻户晓的程度,特别是乡、村级河长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河长的职责和作用,河长制急需从“有名”向“有实”转变,避免河长形同虚设,截至目前区各级河长应巡河1300次,完成277次,巡河率21.3%(其中:长征街道应巡河8次,完成66次,巡河率100%;红会路街道应巡河48次,完成23次,巡河率48%;共和镇应巡河96次,完成40次,巡河率42%;宝积镇应巡河200次,完成85次,巡河率42%;王家山镇应巡河72次,完成17次,巡河率24%;复兴乡应巡河160次,完成27次,巡河率17%;种田乡应巡河88次,完成8次,巡河率9%;水泉镇应巡河460次,完成10次,巡河率2%;黄桥镇应巡河168次,完成1次,巡河率1%)。七是河长公示牌更新不及时。目前按照省、市标准全区共设置河(湖)长公示牌127个。其中,种田乡9个、复兴乡18个、宝积镇23个、水泉镇31个、共和镇10个、王家山镇8个、黄峤镇24、红会路街道3个,长征街道1个。八是“河长”加“警长”制度建立不完善。全区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4条(包括黄河段),及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季节性河流109条,均未建立“河长”加“警长”制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相关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全力以赴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和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各项制度,推动河湖长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确保达到预期效果。二要持续强力推进“清四乱”专项行动,结合水利部黄河委员会黄河“清河行动”及全区“四抓四促”要求,积极联合检察机关运用公益诉讼等手段,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紧盯“乱占”“乱建”等重点问题,集中力量“拔钉子”“啃硬骨头”,确保11月底前完成各项整治任务。三要做好“回头看”工作,督促各乡镇街道对“四乱”问题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效。四要强化属地责任和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党政主导、河湖长挂帅、水利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充实河长办和河湖管理机构人员力量,提高河长办牵头抓总、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分办督办能力。五要加快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等基础工作,今年5月底前基本完成杨稍沙河的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并向社会公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同时开展其它河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域岸线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六要根据2019年市公安局《公安机关在全市河道湖泊实施河湖警长制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区推行实施两级河湖警长制。

篇六:清四乱镇级河湖长部署推动情况

  

  河湖“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强监管、补短板、走前列”的工作要求,进一步维护河湖管理秩序,打击非法侵占水域行为,根据**决策部署及文件精神要求,同时结合杭垓镇实际,经与综合行政执法局杭垓执法所商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河流湖泊“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长效管理工作范围

  “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范围为全镇范围内县、镇(乡)、村级河道及水域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水库山塘(含漾荡、池塘),耕地上开挖的鱼塘除外。

  二、工作任务

  全面摸清和理清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长效管理工作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乱占主要包括:未经批准围垦水库山塘、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乱采主要包括:河湖非法采砂、取水(包括山区涧滩河道范围内鹅卵石)。

  乱堆主要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主要包括:河湖水域岸线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范围广、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行政村、站所、镇属各办公室务必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工作

  (二)深入排查。各行政村要全面细致摸底调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信息完整、问题准确,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特别是对发现的“四乱”问题不得隐瞒不报。

  (三)加强联动。各单位要依托河长制河湖长制平台,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四、工作安排

  (一)各行政村在管辖范围内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湖“四乱”问题,逐河逐湖建立问题清单,并将问题汇总报至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做到边查边改,及时发现、及时清理整治。请行政村每月20日报送“四乱”整治前后对比照片。

  (二)各行政村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同时对日常巡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本月发现本月基本完成清理整治。

  (三)杭垓镇镇政府会同镇执法所对“清四乱”长效管理

  行动实施情况开展全面核查,重点核查漏查漏报、清理整治不到位、整治后出现反弹等问题。对核查时仍存在的涉河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对整治不利的地方督促加快进度,责令限期完成。

  镇政府根据排查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认真研究,按照部门职权范围,要全面客观认定违法事实,依法采取行政处理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各部门依职权及时处理,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涉嫌犯罪的,保存证据,依法移送有关司法机关,禁止有案不移,以罚代刑。在查处违法建设、侵占河湖等重大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问题线索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镇政府、各行政村、各站所各司其职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以镇长徐平同志为组长的杭垓镇河湖“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小组,各行政村要按照本实施方案安排,落实专人执行长效管理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村负责本行政区域“四乱”问题的排查及统计,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对发现的问题责令并督促整改,整改一处,销号一处。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负责全镇区域“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推进,确保长效管理工作达到预期

  效果。

  (三)强化部门联动。镇政府、各行政村、站所要立足全局,提高认识,明确告知职责分工,紧密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严格督查考核。镇政府将“清四乱”长效管理工作推进情况作为“五水共治”重要内容,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要建立完善考核、责任追查等工作机制,严把考核验收关,杜绝出现漏报、瞒报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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