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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组织生活会(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17 11:54:02

篇一:检察院组织生活会

  

  检察分院2022年第一季度机关党建工作要点

  为进一步提升机关党建质量,从2022年起,机关党委将推行每季度机关党建工作提示制度、季度通报制度。请各党支部于每季度末23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上报机关党委。

  一、组织工作

  01、落实机关党建责任制

  ——党组履行抓基层党建主体责任,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2022年机关党建工作计划。制定“三级四岗”清单,研究确定“党建+项目”书记“一号工程”。

  ——机关党委要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落实机关党建工作任务。

  ——做好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工作。书记述职材料经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报机关党委。

  02、落实组织制度

  ——开展“三会一课”。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员大会,支部书记每季度至少讲一堂党课,支部内党组成员每年至少讲一堂党课。

  ——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月组织一次主题党日。

  ——落实“三提醒”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按照严把“四关”要求,督促领导干部合理安排工作,主动参与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

  ——按时缴纳党费。按照每月正常工资重新核定党费,做好每月党费收缴工作,建立月党费收缴台账。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工作。按地委组织部下发组织生活会和民

  主生活会文件规定程序和要求,召开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03、党员队伍建设

  ——推行党员分类管理。制定党员分类管理方案,积分制管理在职党员、“关怀式”管理离退休党员、“跟踪式”管理流动党员。

  ——组织好党员进社区。按“双向联系”“双向报道”要求,组织在职党员进社区开展对接活动。

  ——深入推进“百局联百村”。按照要求,及时与联系村对接,确定2022年帮扶事项和帮扶措施。

  ——开展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先优党员、一线党员和因公殉职家属等活动。

  二、宣传工作

  01、开展理论学习

  ——围绕党的十九届x中全会、省委、地区“两会”等重要会议和讲话精神开展理论学习,党员每年集中学习一般不少于32学时,每月不少于3学时。

  ——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强国”学习,全年不低于4000分,每月不低于340积分。

  02、组织全民阅读活动

  ——组织开展“冬日书香满兴安”活动,创新读书形式,丰富学习载体,倡导“每天读书一小时、每月阅读一本书”。

  ——推进“书香机关”建设。开展领读者计划,大力倡导“全民阅读,领读为要;人人都做领读者,个个都是传播人”的理念,领导干部要带着阅读分享、推介优秀书籍、参与阅读推广,带动本支部党员争做领读者。

  03、加强宣传工作

  ——宣传展示。利用分院公众号等及时宣传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每月不少于1篇。

  ——对外宣传。利用报纸、电视、新媒体、互联网等加大宣传力度。

  ——典型宣传。注重培养、选树各类典型,及时宣传先进典型,营造氛围。

  04、开展精神文明建设

  ——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如在“两节”“3.5学雷锋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网上网下同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季度网上发布活动至少一次。

  ——开展省“龙江好人”推荐评选活动。及时推荐五类好人参与评选。

  05、注重思想政治工作

  ——开展各类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对党忠诚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关心关爱党员干部职工心理健康,发现问题及时疏导解决。

  三、工会工作

  ——做好2021年工会财务决算和2022年工会财务预算。

  ——动员、组织、推进职工互助保障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职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四、廉政工作

  ——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

  ——开展廉政提醒。落实好地委关于廉政过节的有关要求,提醒机关党员干部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过一个廉政、详和的春节。

篇二:检察院组织生活会

  

  组织生活个人表态发言3篇

  今天,根据会议安排,我结合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做一个作风表态发言。大家创业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组织生活个人表态发言3篇供大家参考选择。

  组织生活个人表态发言1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就扫黑除恶工作作如下表态: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当前形势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客观需要,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会议精神,时刻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坚决服从县委领导,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把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切实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全力以赴抓落实,以饱满的精神状态、优良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投入到扫黑除恶工作中去,全力以赴完成扫黑除恶的各项任务。

  二、切实履行职能,确保打击效果

  检察机关将始终保持打击的高压震慑态势,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不动摇,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基础上,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不纠缠细枝末节,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迅速取得实效。对于重大、有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及时了解案情、审查证据,提高办案效率。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确保不出现错误和瑕疵案件。同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认真落实监督措施,对有案不立、以罚代刑、重罪轻判、漏罪漏犯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以实际行动维护专项斗争的声威。

  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法院以及纪检监察委的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打击态势。一是加强与公安、法院的沟通联系,对证据的收集和固定、罪与非罪等问题,通过共同研究、协商交流,力争减少分歧、达成共识,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二是积极与纪检监察委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对审查涉黑案件中发现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委,共同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

  各位领导、同志们,检察机关将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敢打必胜的信心,确保扫黑除恶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为全县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我们的表态完毕,谢谢大家。

  组织生活个人表态发言2xx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的召开,吹响了冲锋的号角。迁安市立即行动、迅速落实,全面对标对表“十项重点工作”,于2月24日召开了动员大会,全力加快转型步伐,勇当xx高质量发展的排头兵。

  一、在产业转型上当先锋。牢牢把握钢铁产业这一重中之重,坚决做好“降总量、延链条、增附加值、创品牌”四篇文章,加快实施xx基地、xx等重点项目,力争新增高端钢材产能xx万吨,推进钢铁大市向钢铁强市转变,有效壮大精品钢铁、装备制造、现代物流三大产业集群。高质高速培育新兴产业,围绕生物医药、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确保xx等项目年内竣工,确保xx等15个项目早日落户,新兴产业增加值增长13%以上。全力推动旅游业率先突破,以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为契机,高起点、高品质推进滦河开发,留精彩不留遗憾,扎实推进北京中医药大学东方学院搬迁、东方文旅城等龙头项目,确保投资15亿元的中唐·天元谷尽早运营,让游客走进迁安享受文明、品味文化;全面做活“体育+旅游”、“休闲农业+旅游”等新业态,确保“迁安游”越来越红火。

  二、在项目建设上作表率。坚持一切围着项目转、盯着项目干,精准对接京津,广泛开展以商招商、协会招商等活动,办好“xx”暨经贸洽谈会,力争投资xx亿元的中再生产业园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落户迁安。紧盯总投资xx亿元的xx个重点项目,确保投资xx亿元的文创共享产业园等项目开花结果,坚决打赢项目建设大会战。

  三、在绿色发展上当标杆。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讲政治、就是抓民生、就是抓转型升级”的理念,严格落实“清、准、高、快、狠”要求,铁腕治污、精准治霾,确保年内PM2.5平均浓度下降xx%,为xx“退十”作出迁安贡献。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制定三年治理规划,年内完成矿山生态修复治理xx亩。加快推进森林小镇、森林村庄建设,新营造林木xx万亩以上,努力打造xx绿色发展的生态示范区。

  四、在打造“四最”品牌上作示范。围绕“放得彻底、管得科学、服务贴心”,推行市直单位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流程再造,积极创建政务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认真落实“凤凰英才”计划,强化本土企业家和“创二代”培训,力争新增各类市场主体4300家以上。

  总之,我们一定挑大梁、担重任、奋勇争先,为xx早日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两个率先”作出迁安更大的贡献。

  组织生活个人表态发言3尊敬的xx市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自今年1月份以来,根据中央、省和xx市的统一部署要求,xx市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点工作内容,成立了以市委政法委书记xx同志为组长,市委有关常委等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副市长xx同志担任。市政府先后两次拨付专项经费、办公经费共xx万元。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xx市扫黑办受理举报线索xx条,办结xx条,办理涉黑涉恶案件xx起,打击处理xx人次,特别是成功地打掉了xx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捣毁了涉嫌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xx恶势力犯罪集团,破获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xx案,以上三个有着重大影响和代表性案件的侦破,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可以说,xx扫黑除恶斗争取得了初步战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有关精神和xx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营造社会氛围,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一是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不断强化县级领导分片包保责任制,推进领导小组内部运行、线索情报摸排登记、信息报送请示等三大管理体系建设,完善规范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公民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等一整套工作制度。二是进一步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由5名县级领导牵头,细化宣传发动、线索摸排、案件侦办、组织建设、执纪问责等5项重点工作清单,由市委政法委牵头会商,公、检、法三家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口径,对黑恶势力犯罪从严、从快、从重予以打击,确保广大人民长治久安的社会环境。三是进一步加强执纪问责力度。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和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问责规定,整合纪检、组织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发现公职人员履职尽责不到位等有关问题,列出清单,对参与黑恶势力的党员和领导干部坚决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对插手干涉黑恶案件的领导干部,坚决落实领导干部插手过问案件记录制度。对每一起涉黑涉恶案件深挖细查,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彻底清除“保护伞”。

篇三:检察院组织生活会

  

  县人民检察院党建特色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和同事们:

  本次汇报是对县人民检察院党建特色工作的总结和展望,旨在汇报我们在党建工作方面的具体措施和成效,同时展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首先,我们根据中央和省检察院的相关要求,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以及交叉考核等制度,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执行力。同时,在落实制度的基础上,我们还注重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进行分类培训,使党员在实践中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

  其次,在党建工作中我们还注重发挥监督和纪律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对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党员进行严肃处理,一方面起到了纠正错误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党员的自律意识,增强了党组织的纪律性。

  再次,我们在党建工作中注重加强党组织的公开和透明,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的心声和建议,及时回应问题和解决困难,不断提升党组织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

  最后,针对下一步工作,我们将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拓宽党建工作渠道,注重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纳入和管理,不断提升党组织对基层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确保党建工作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就是我们县人民检察院党建特色工作的汇报,谢谢大家!本文汇报了县人民检察院在党建特色工作方面的措施和成效。在落实党建制度的基础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根据不同岗位和工作进行分类培训,使党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同时,注重监督和纪律作用,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年度考核和奖惩制度,一方面起到纠正错误的作用,另一方面也提高了党员的自律意识,增强了党组织的纪律性。在加强党组织的公开和透明方面,加强与广大干部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的心声和建议,及时回应问题和解决困难,不断提升党组织在干部群众中的形象和声誉。

  针对下一步工作,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拓宽党建工作渠道,注重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纳入和管理,不断提升党组织对基层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全文展示了县人民检察院在党建特色工作方面的确定和实践,并提供了未来工作的设想和计划,为普及和促进全国性的党建工作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经验。

篇四:检察院组织生活会

  

  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是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层检察院履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惩治犯罪、服务经济建设的职责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新形势的发展,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如何在新时期、新形势下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进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以党建促队建,全面提高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成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结合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思考,并提出一些改进的设想,以期对今后的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有所启发,有所裨益。

  一、当前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现状分析

  1、党内组织生活开展不力。党支部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作大多消极被动,工作缺少主动性,有时存在为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一些面上工作任务而开展工作的现象,党建工作缺乏创新和活力;少数基层党支部软弱涣散,有的以研究、讨论检察业务工作代替党的组织活动,常年没有真正开展过扎实有效的组织生活,极个别党支部的作用甚至仅仅体现在收取党费、召开会议、念念文件上。

  2、党员的教育管理模式陈旧。机关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与现实脱节,对党员教育形式大多停留在读报纸、学

  文件、开会传达会议精神,这样一种一人讲大家听的“老路子”。对党员的管理监督缺乏有效的工作机制,监督滞后乏力,虽然制定了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一些制度流于形式,往往党员出了“问题”才发现。

  3、机关党组织监督职能作用弱化。一是机关党组织难于有效地对领导干部实施监督,缺乏监督基础。二是机关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监督大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发挥作用。三是机关党组织实施监督缺乏操作程序和强有力措施。

  一、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存在问题

  近年来,基层检察院都把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提高干警素质、推动

  检察工作发展、改变工作作风、塑造检察形象的系统工程来抓,在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制度、组织开展活动、实施考核评比等方面做大量的工作,井且取得一定的效果。但用发展的眼光看,在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问题,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滞后于检察业务工作的状况依然存在,亟待改进和完善。

  (一)党建工作定位不够明晰

  这里所说的定位,特指人们对某种事物发自内心的普遍认知度,或者说是人们在某种事物上的普遍价值取向。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应当如何定位?这本来是一个常识性的基础问题,但遗憾的是多年来人们往往习惯于从宏观上去解

  读,往往唯书唯上,人云亦云,很少从基层检察院自身的特点和工作实际出发去准确诠释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的定位。位子定不准,谈何工作?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关于基层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的定位应当也必须是检察事业前进的政治方向,是基层检察队伍发展的精神动力,是基层检察业务建设的根本,是无可替代的。只有把这个定位化作基层检察院一致的普遍认同,党建工作才能真正有位,上位,到位。

  同时,由于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定位的问题没有解决好,基层检察院中往往未设专职党干部,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党支部委员往往要同时兼任行政职务,他们平时抓业务工作的多,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和管理少,机关党建工作往往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甚至导致了一系列的职责混乱,推诿扯皮,出现有人没工作、有工作没人干、有人干工作效率低下的非正常现象,党建工作难有实效。

  (二)党建工作体制不够顺畅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上级检察院领导下级检察院的工作。基层检察院的党建工作本应当坚持“是否有利于检察工作主题的落实,是否有利于检察事业的发展,是否有利于和谐检察院的构建”这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以服从和服务于检察事业为核心,以全体党员为主体,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理顺领导体制、完善工作机制为基础,按照科学发展

  观的基本要求,统筹协调,妥善处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和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中提出的各项党建任务,特别是在谋划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出成果、出品牌、出知名度上下功夫,以保证基层检察院党的建设全面、协调、有序、健康发展,给基层检察“二次创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可在基层检察院党组织设臵上却具有鲜明的地方行政化色彩,与法定的基层检察院领导体制相悖。正是这种领导体制上的“二元结构”造成了现实中基层检察院党建与检察业务的“两层皮”,极大地制约了“检察一体化”效能的充分发挥。

  (三)党员队伍建设不够坚强有力受到社会各种思潮的冲击和影响,个别党员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别党员长期放松理论学习,党性观念淡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出现错位。由于没有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一些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要么特权思想严重,执法中官僚作风严重,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要么精神状态萎靡不振,工作得过且过,生活随波逐流,缺乏进取意识和创新精神,工作效能低下,甚至影响到检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和绩效。

  (四)基层党组织的保证监督职能发挥得不够好党章明确规定“: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协助行政负

  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个党员进行监督。”但由于基层检察院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模式显得陈旧,与现实严重脱节,很多时候仍然停留在开会传达精神、学习文件、读读报纸等“一言堂”的老路子,对党员的教育缺乏针对性,同时管理、监督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近几年部分基层检察院制定了不少制度,但由于配套措施不力、可行性不强,部分制度流于形式,无法对党员的管理、监督产生理想的效果。部分领导对党组织工作重视不够,实际上在人事处理、干部任免的过程中,几乎很少征求党组织的意见,这样一来党组织就失去了最基本的监督职能。

  二、检察机关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加强党建工作是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根本职责的重要保障。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要依法开展各项法律监督活动,全力维护法律权威,从而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在这过程中一方面需要有完善的制度保障,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善于发挥每一名检察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尤其是党员干警。因此,检察机关要完成历史和时代赋予的神圣使命,肩负起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就必须在平时的工作中发挥党组织的积极作用,以更严密的组织体系,更有效的活动方式和工作方法,把党支部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通过与每一名干警的了解和沟通,进一步增强党的工作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

  和战斗力,为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提供保障。

  三、加强检察机关党建工作的对策与方法、途径

  1、提高认识,把机关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臵。机关党的建设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涉及到能否保证整个机关在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涉及到能否保证机关党员干部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国内环境和政治斗争中明辨是非、站稳立场、坚定信心、迎难而上,胜利完成党和政府交给的任务。因此,要把机关党建工作放到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结合本部门实际去研究、去把握。因此,本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部门各党小组的领导和教育,使他们充分认识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在加强业务领导的同时,抓好干警的思想动态,切实使干警意识到参与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

  2、狠抓班子,在提高监督能力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对党员领导干部监督不力问题。队伍建设关键在班子,而班子建设,又是党建工作的核心所在。只有班子建设好了,才能形成力量,才有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此,一是要选好配强一班人,特别是要选好配强“班长”。“班长”配好了,就能带出一个好的班子,只有一班人配强了才能带出一支好的队伍。二是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机关党组要坚持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认真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或专题民主生活会,相互沟通情况,交流思想,勇于

  正视问题,承担责任,踊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检察机关

  要加大对下级机关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督促检查力度,切实解决好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党的双重组织生活,真正接受组织监督。三是要健全党员生活制度,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力度,坚持从严治党。要着重建立健全党组会、支部会、支组联席会等有关会议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勤政廉政和党风党纪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上级党组织要加大对相关制度的执行检查力度,确保制度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执行制度,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干警不能做的,自己坚决带头不做,在党员中树立威信,真正体现党员的模范性、先进性。

  3、重视教育,提升党员干部的整体素质。机关学习中心组要带好头,机关政治学习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通过学习教育,使机关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党建工作的重要意义,从而身体力行地实践好“三个代表”。同时要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改进学习方法,增强教育实效,要积极主动参与业务工作,把业务工作重点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着力点,把业务工作的难点作为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积极配合院领导和局科室负责同志,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投身于履行检察职能的主战场。要把检察业务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中心内容,教育党员干警正确理解和处理坚持党委

  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办案和“争创”活动的关系,办案数量与质量的关系,执行实体法与执行程序法的关系,打击犯罪与保护人民、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关系,做到为了社会稳定、为了经济发展、为了惩治腐败,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狠抓办案,把法律监督和各项检察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4、健全机制,夯实机关党建工作的基础。党组织要重视基础建设,通过日常看得见、摸得着的党建工作,建立健全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的长效机制,为党建工作的长远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一是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党组书记、检察长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有力加强了机关党组织的领导力量,强化了院党组对机关党组织工作的指导力度,提高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力。二是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院党组班子成员凡事率先垂范,要求干警做到的,自己带头做到,要求干警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三是完善工作运行机制。院党组要把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目标同定、任务同下、工作同步、考核同行,统一纳入管理。对支部和党员实行双目标管理,重点要围绕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三大内容,进行逐项逐条细化,研究可行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

  5、丰富活动,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工作的作用。首先,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把思想

  政治工作渗透到各项业务工作中去,通过有效工作积极消除隐患,理顺情绪,排忧解难,凝聚人心。要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掌握广大党员的思想状况,总结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途径、新办法、新经验。其次,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转变机关作风。机关党组织要从思想上筑起反腐倡廉、拒腐防变的防线,使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经受住市场经济的考验,过好权力关、金钱关、美色关、配偶子女关。要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落实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要加强党内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干部走到哪里,权力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落实到哪里。要继续加大查办违法违纪案件的力度,严惩腐败分子。再次,要在检察文化建设上找准结合点。采取积极措施,开展党建活动,倡导和开展一些积极向上的活动,寓教于乐,用高尚的理想鼓舞人,用正确的舆论激励人,用丰富的知识教育人,引导广大干警充分履行检察职能。

  6、督查考核,在实际成效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党建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提高党建工作水平,必须全面健全督促、检查机制,以确保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一是要明确职责,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同布臵同落实。年初,党组织要结合从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工作“双目标”这一工作实

  际出发,结合检察工作任务,研究制订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目标责任书,提出全年的目标任务。把党建工作责任目标,同检察工作一

  起布臵,一起落实,一起检查,做到半年有督查,年终有总结考核。二是建立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制度。机关党组织要定期分析研究本院机关党建工作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加强领导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落实。三是要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作为考核单位班子和有关领导成员的重要内容,作为考核机关党组织及负责人的主要内容。对未能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机关党组织,要责成其向上级党组织写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意见,并结合“双目标”管理,实行末位淘汰制,从而使各级党组织形成有效的检查督促机制。

篇五:检察院组织生活会

  

  2021年司考宪法学讲义: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

  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

  【

  司法考试一卷

  】

  还在复习2021年司法宪法的朋友们,你知道会考些什么考点吗?来看看本文“2016司考宪法学讲义:人民检察院的组织与制度”由本教程司法模块整理而出,祝考友们顺利通过司法考试!

  一、检察院组织

  (一)性质我国宪法第12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这一规定明确了人民检察院的性质。从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实践来看,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主要是对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否违反刑法实行监督,以及对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等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并包括对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和行政审判活动的事后监督。

  (二)任务

  通过行使检察权,打击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犯罪活动,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保卫国家的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人民群众生活秩序,保护社会主义的国有财产和劳动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行,并通过检察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同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组织体系

  全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分院,自治州和设区的市人民检察院;县、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和市辖区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包括军事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院等。

  省一级人民检察院和县一级人民检察院,根据工作需要,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还在工矿区、农垦区、林区等区域设置人民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这表明,在人民检察院系统内上下级人民检察院之间的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下级人民检察院必须接受上级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对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垂直领导体制表现为:(1)人事任免。(2)业务领导。

  (四)职权

  (1)立案侦查。(2)批准逮捕。(3)提起公诉。(4)侦查监督。(5)审判监督。(6)执行监督。

  二、检察官制度

  (一)检察官职责

  我国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依法进行法律监督工作;(2)代表国家进行公诉;(3)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4)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除履行检察职责外,还应当履行与其职务相适应的职责。

  (二)检察官的义务和权利

  我国检察官法规定,检察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2)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秉公执法,不得徇私枉法;(3)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4)清正廉明,忠于职守,遵守纪律;(5)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6)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检察官享有下列权利:(1)履行检察官职责应当具有的职权和工作条件;(2)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3)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4)获得劳动报酬,享受保险、福利待遇;(5)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受法律保护;(6)参加培训;(7)提出申诉或者控告;(8)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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