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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2 11:36:01

篇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xx银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董事会对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和财务状况的深入了解和有效控制,保护股东和存款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本行公司治理,根据《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股份制商业银行董事会尽职指引》和《xx银行章程》,结合本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本行的年度审计工作,检查本行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财务报告程序,检查风险及合规状况。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成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本行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审计委员会主任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委员会主任提名,报经董事会同意后产生。委员中至少应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如果董事委员在任期内不再担任本行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本委员会非董事委员如因故不再适宜担任本委员会委员,本委员会提请董事会同意后,解除其委员职务并按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会数。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工作联络组,协助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和委员会指定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监督检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风险及合规状况;

  (二)负责本行的年度审计工作,并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作出判断性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本行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负责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五)负责有关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董事会赋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

  (一)有权要求包括本行行长在内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和总行职能部门、支行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二)有权要求包括本行行长在内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和总行职能部门、支行向委员会提供必要的业务数据和一切资

  料。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经委员会主任或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和主持,主任因故不能亲自主持时,由主任指定的其他一名委员召集和主持。会议议程由委员主任或由主任指定的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的委员确定。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由董事会办公室向各位委员发出书面通知,并将议题于开会前三天之内送达各委员。

  第十一条

  委员会会议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委员因故缺席,可委托其他委员出度会议并表决,同时以书面形式通知董事会办公室。

  第十二条

  每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委员会全部委员三分会之二多数通过方为有效。对表决事项存在异议的可以保留意见,并在形成的会议决议或记录中明确各委员对表决事项的意见,但不影响对会议最终形成决议的执行效果和应当承担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表决事项与某委员有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予以回避,且无表决权。

  第十四条

  委员会会议须形成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委员会形成的所有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在会后应整理成册并交本行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存档,以备查验。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可请本行财务、稽核监察等相关部门人员列席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本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本行支付。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十八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本行《章程》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执行,并予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九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本行董事会。

篇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三篇

  篇一: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三)讨论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用的报告;

  (四)听取独立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报告。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因会计记录、财务帐目或监控系统向管理层提出的任何重大疑问、管理层的反馈或其他沟通文件进行检查,并确保独立会计师与管理层能够进行有效沟通;

  (五)了解管理层实施的内部控制和过程,保证从既定财务系统中获取的财务报表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并且经过管理层审核批准。

  要时与审计委员会有畅通的沟通渠道;

  (七)每年从会计师事务所获得描述公司内部质量控制情况及其可能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不足的报告;

  (八)审核公司雇用会计师事务所职员及前职员的政策,并监督其落实情况。

  篇二: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条八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员。

  员会应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第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第二次定期会议在公司公布半年度报告的两个月内召开。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

  若被代理人与其自身对议案的表决意见一致,则其举手表决一次,但视为两票;若被代理人与其自身对议案的表决意见不一致,则其可按自身的意见和被代理人的意见分别举手表决一次;代理出席者在表决时若无特别说明,视为与被代理人表决意见一致。

  如审计委员会会议以传真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员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可以要求和督促有关人员予以纠正,有关人员若不采纳意见,审计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的委员应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汇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

  认为该等利害关系对表决事项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可以参加表决。

  公司董事会如认为前款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参加表决不适当的,可以撤销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重新表决。

  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答复。

  篇三: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负责拟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层成员进行专项审计、离任审计的方案;

  (三)负责拟定对本行的经营决策、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等进行审计的方案;

  (四)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五)监督本行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六)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七)审核本行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八)审查本行内控制度。

  (二)本行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本行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价;

  (四)对本行内控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评价;

  (五)本行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

  (六)对行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会。

篇三: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湖北省审计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2021年2月6日,湖北省审计工作会议在武汉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讲话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审计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全面总结2020年和“十三五”审计工作,研究部署“十四五”和2021年重点任务,表彰全省优秀审计项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乐成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周德刚作题为《以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奋力开创湖北审计事业新发展格局》的主题报告。(段晨摄影报道)

篇四: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百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

  则

  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

  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

  (六)

  (一)外部

  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

  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

  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

  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

  他相关事宜。

  则的规定。

篇五: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范文(精选多篇)

  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3篇

  第1篇: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

  城市规划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就成立路桥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和《路桥区城市规划委员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研究,这标志着我区城市规划委员会开始正式运行,这对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工作,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增强城市规划的透明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借此机会,我讲几点意见: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对城市规划重要性的认识。“规划是城市的灵魂”。城市规划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制定好城市规划,要按照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立足当前,面向未来,统筹兼顾,综合布局。要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市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等一系列关系。通过加强和改进城市规划工作,促进城市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当前,城市规划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城市各类建设项目投资主体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各种利益、矛盾的多样化,使城市规划工作调控的难度越来越大;随着《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实施,对政府的运行规则和办事程序提出

  了新的要求,城市规划作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和宏观调控手段,必须尽快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区城市化已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正是优化城镇布局结构、营造和突出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的关键时期,城市规划工作必须把握发展这个主题,科学指导和促进城市化的健康、快速和可持续发展。这些都需要我们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进一步抓好城市规划工作。在城市建设的实践中,城市规划受外界因素的影响较多,如开发商的意志、“重点项目”等。一些地方为吸引外商企业来本地投资办企业,有时不得不屈服于外商的意志。同样,当规划面对那些“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时,规划有时不得不“让路”,“规划是龙头”也就成为了一句苍白无力的空话。因此,我们对城市规划的重要性仍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而不光是停留在“口头上”、“书面上”,要树立正确的思想认识,全局的观念,绝不能因眼前利益来损害长远利益,以局部的利益来损害全局的利益。

  二是要坚持以科学的发展观指导和提高城市规划工作的水平。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五个统筹”的要求,核心就是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落实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是城市规划工作的核心内容,也是规划要达到的目的。首先,城市规划要统筹城乡发展。在城市化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今天的农村也许就是明天的城市。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是有效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缩小城乡差距的重要载体和手段。统筹城乡发展,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首先要实现规划一体化,加快城乡规划一体化的编制工作。城乡一体化规划编制要求将城市规划与村镇规划有机结合,统筹兼顾,互为补充,而不是城

  市与农村融为一体,失去个性和特色。在规划一体化的基础上实现基础设施共享,资源共用,真正做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使城市的活力带到农村,将农村的田园风光让城乡居民共享。其次,城市规划要统筹区域发展。要实现区域整体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城市是区域的增长极,是区域的核心,而区域是城市的载体、支撑和扩散的腹地,两者不能分割。加强中心城市规划编制工作,不断增强和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发展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城市规划要打破就城市论城市的狭隘观念,增强区域意识。要做好区域规划,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建设,避免重复建设。第三,城市规划要统筹人和自然和谐发展。城市环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要通过规划的严格实施,来加以严格控制污染源的产生,逐步改善环境。加强城市绿化建设也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建区九年来,我区共绿化城区面积166.3万平方米,城区绿地总面积达485.7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6.96平方米。今后,我们要以创建园林城市为契机,要通过城市绿化系统规划工作,科学安排绿化用地布局,创造清新宜人的居住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三是要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城市规划的编制要坚持以人为本和可持续发展,用科学和系统的方法将城市当作一个整体来对待,避免城市建设的顾此失彼,做到统筹兼顾,切实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编制城市规划要以战略研究为先导,通过战略研究发现空间变化的多种可能性,分析哪些是影响空间变化的决定性因素,这样编制的城市规划才会有理有据。城市规划不仅是一张空间发展蓝图,而是要围绕这张蓝图提出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些措施应是针对目标和问题提出的。无论编制

  哪一个层次的规划,都要做到目标明确、问题找准。只有根据合理的规划目标,科学地、有针对性地分析和认识问题,才能够梳理出管用的战略和策略,做到“对症下药”。否则,规划也就成为了挂在墙上的一张废纸。城市规划要突出整体性、综合性,统筹安排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综合部署各项建设,实现城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城市的发展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我们编制城市规划一定要立足高起点,提高城市规划的前瞻性,充分预测城市的长远发展,科学地估量发展趋势对城市需要具备的功能和布局走势。在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的同时,要切实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充分做好上下规划的衔接,合理安排重大基础设施的布局、重大开发建设项目的定点、资源保护和利用的统筹、城市间的竞争和合作等。《路桥分区规划》目前正在修编当中,它是我们今后城市建设的总纲,由于铁路线位等原因拖延了一段时间,但也正体现了我们科学严谨的态度。目前,在着重抓紧修编《路桥分区规划》的同时,要加快各重要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类专业规划的编制工作,使总体规划得到深化和细化,落实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各镇要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编制适合本区域实际的发展控制规划。同时,要将城市规划的可批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在编制城市规划过程中要从传统局限于规划区规划向区域规划转变。如修编《路桥区分区规划》就不应局限于现有市区17平方公里,而是以更大的区域范围来修编规划,以更长远的眼光和更广阔的思路为今后的发展预留空间。

  第2篇: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

  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徽安利合成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包括一名专业会计人士)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与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其自动失去委员任职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议事规则第三条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下设审计工作组为日常办事机构,与公司审计部门合署办公,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审计委员会应配合监事会监事的审计活动。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条

  审计工作组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书面资料:

  (一)公司相关财务报告;

  (二)内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外部审计合同及相关工作报告;

  (四)公司对外披露信息情况;

  (五)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审计报告;

  (六)其他相关事宜。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工作组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

  (一)外部审计机构工作评价,外部审计机构的聘请及更换;

  (二)公司内部审计制度是否已得到有效实施,公司财务报告是否全面真实;

  (三)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等信息是否客观真实,公司重大的关联交易是否合乎相关法律法规;

  (四)公司内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包括其负责人)的工作评价;

  (五)其他相关事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另一名独立董事委员主持。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五条

  审计工作组成员可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六条

  如有必要,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

  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三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3篇: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讲话

  南街小学家长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总结

  4月15日下午,南街小学家长委员会成员和校委会成员欢聚一堂,举行了家长委员会会议。会议开始后,先由邱宝勇副校长就我校家校沟通的三种方式__短信息,QQ群,家长会__向家委会成员做了简单介绍。然后范世卫校长介绍了学校自去年暑假以来的基本情况。对去年一位学生因家长疏忽大意,导致孩子生病没有及时治疗而最终死亡的事件做了简要的回顾,深入浅出的讲出了家庭教育对孩子一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同时对当前存在的小餐桌和辅导班等热点问题和家长进行了真诚的交流,表明了学校的观点,即学校不支持小餐桌和辅导班,但是部分家长的确存在这方面的需求。范校长还对家长委员会作为家校沟通的桥梁作用提出了几点希望和要求,希望家委会成员在家长与家长,家长与学校,学校与社会在某件事情上存在误解或矛盾的时候能作为调解员的身份表达一份担当。能带

  动更多的家长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各项工作。在最后的家长委员会讨论阶段,家委会成员纷纷对学校新学年取得的各项成绩予以了肯定和表扬,都表示愿意在以后尽自己的力量为孩子,配合学校和老师做好孩子的事。相信南街小学家校合作的明天会更好。

篇六: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为明确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和方法,根据《贷款公司治理指引》

  、《银行

  业金融机构内部审计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则。

  审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领导下的议事机构,根据董事会授权,监督、指导公司内部

  审计工作,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内控管理,规范业务健康开展。

  第一条

  审计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二)提出内部审计部门分管总裁人选及批准其聘任;

  (三)批准公司年度审计计划;

  (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指导、监督内部审计

  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评价;

  (五)检查、监督高管人员的经营管理行为;

  (六)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七)配合监事会的检查监督活动;

  (八)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组织机构

  (一)审计委员会委员设

  3人,其中主任委员

  1人。

  委员均由董事会成员担任,其中

  主任委员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部。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一)负责组织领导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公司各项审计工作;

  (二)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计会议;

  (三)代表审计委员会签署会议决议。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一)按时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提出独立意见;

  (二)按照相关法规和制度对提请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表决,签批《审计委员会审

  批备案表》;

  (三)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对外泄露审议事项与结果。

  第五条

  委员会决策程序

  (一)委员会秘书负责做好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决策相关资料;

  (二)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提请审议的事项及其资料进行评议,各委员发表独立

  意见,形成书面决议,在《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批备案表》上签署审批意见;

  (三)委员会秘书整理、汇总委员意见,对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和表决结果,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六条

  议事规则

  (一)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会议,例会按季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主任委

  员提议召开;

  (二)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并参加表决,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同意的审

  议事项为同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不同意的审议事项为否决,其他情形为复议;

  (三)委员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保管相关委员会材料;

  (四)下列情况可以安排复议:

  1、审议事项情况需要进一步补充、明确与核实,并经主任委员同意的;

  2、主任委员提议复议的;

  3、审议事项被否决后,情况有所变化,经内部审计部门申请复议并经主任委员同意的。

  (五)对于重大审议事项,可通知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六)公司可聘请专家评审,对重大业务事项进行专业咨询,但不参加审议表决。

  第七条

  资料归档

  委员会秘书负责整理归档委员会相关资料,并保存相应电子文档。

  第八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九条

  本规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篇七: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下面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供大家阅读参考。

  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1xxxx年10月13日(星期一),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xxxx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同意《关于受让xx发电权益、武汉发电权益、xx热电权益、大龙潭水电权益、xx亭水电权益、巢湖发电权益、瑞金发电权益、安源发电权益、荆门热电权益、应城热电权益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在审阅了公司就《关于受让xx发电权益、武汉发电权益、xx热电权益、大龙潭水电权益、xx亭水电权益、巢湖发电权益、瑞金发电权益、安源发电权益、荆门热电权益、应城热电权益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准备的相关说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认为(1)《关于受让xx发电权益、武汉发电权益、xx热电权益、大龙潭水电权益、xx亭水电权益、巢湖发电权益、瑞金发电权益、安源发电权益、荆门热电权益、应城热电权益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定价基于资产评估结果,并经过交易各方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xxxx年第二次会议文件多次谈判磋商确定,对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符合公司利益;(2)同意将《关于受让xx发电权益、武汉发电权益、xx热电权益、大龙潭水电权益、xx亭水电权益、巢湖发电权益、瑞金发电权益、安源发电权益、荆门热电权益、应城热电权益的议案》项下所述的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主任委员:xxxxxxx年十月十三日(委员签字详见附页)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xxxx年第二次会议文件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签字栏

  xxxxxxxxx会议时间:xxxx年10月13日

  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2时

  间:xxxx年7月4日

  召开方式: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参加人员:xxxx会

  议

  内

  容

  锦xx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3人,参

  加表决的委员2人,委员贾文军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会议认为,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利

  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0亿元的阶段性闲置自有资金,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委托华信信托按照约定的条件和

  目的开展信托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现金资产

  的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

  会议同意将上述审议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

  次会议审议。

  委员:xxxxxx年七月四日

篇八: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XX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能力,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控制程序,公司董事会决定设立审计委员会。

  第二条

  为使审计委员会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非法干预。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计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项决议无效;审计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公司章程》、本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公司董事组成,其中至少须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中必须有符合有关规定的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非独立董事委员同样应具有财务、会计、审计或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审计委员会主任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其余委员可协商推选一名委员代为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

  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

  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

  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

  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财务、会计、审计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情形的,该委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届满前,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之情形,不得被无故解除职务。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产生新的委员。

  在审计委员会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议事规则规定的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审计委员会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

  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三)

  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四)

  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

  协助制定和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六)

  配合公司监事会进行监事审计活动;

  (七)

  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批准。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必须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本议事规则第十三条规定的相关事项直接作出决议,相关议案需要股东大会批准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在每一个会计年度内,审计委员会应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第一次定期会议在上一

  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召开,第二次定期会议在公司公布半年度报告的两个月内召开。

  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主要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收支活动进行审查。

  除上款规定的内容外,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还可以讨论职权范围内且列明于会议通知中的任何事项。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采用现场会议的形式。临时会议既可采用现场会议形式,也可采用非现场会议的通讯表决方式。

  除《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另有规定外,审计委员会临时会议在保障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方式作出决议,并由参会委员签字。

  如采用通讯表决方式,则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会议决议上签字者即视为出席了相关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二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不包括开会当日)发出会议通知。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二)

  会议期限;

  (三)

  会议需要讨论的议题;

  (四)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

  会议通知的日期。

  第二十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发出会议通知,并备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采用书面通知的方式,临时会议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或其他快捷方式进行通知。

  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快捷通知方式时,若自发出通知之日起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则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

  第五章

  议事与表决程序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

  公司董事可以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亲自出席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审计委员会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二人或二人以上代为行使表决权的,该项委托无效。

  第二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应向会议主持人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至迟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二十八条

  授权委托书应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签名,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委托人姓名;

  (二)

  被委托人姓名;

  (三)

  代理委托事项;

  (四)

  对会议议题行使投票权的指示(赞成、反对、弃权)以及未做具体指示时,被委托人是否可按自己意思表决的说明;

  (五)

  授权委托的期限;

  (六)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第二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既不亲自出席会议,亦未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的,视为未出席相关会议。

  审计委员会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的,视为不能适当履行其职权。公司董事会可以撤销其委员职务。

  第三十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应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

  审计委员会委员每人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三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后,即开始按顺序对每项会议议题所对应的议案内容进行审议。

  第三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审议会议议题可采用自由发言的形式进行讨论,但应注意保持会议秩序。发言者不得使用带有人身攻击性质或其他侮辱性、威胁性语言。

  会议主持人有权决定讨论时间。

  第三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所议事项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的规则,即全部议案经所有与会委员审议完毕后,依照议案审议顺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

  第三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如认为必要,可以召集与会议议案有关的其他人员列席会议介绍情况或发表意见,但非审计委员会委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三十五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应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充分表达个人意见;委员对其个人的投票表决承担责任。

  第三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表决方式均为举手表决,表决顺序依次为同意、反对、弃权。对同一议案,每名参会委员只能举手表决一次,举手多次的,以最后一次举手为准。如某

  位委员同时代理其他委员出席会议,若被代理人与其自身对议案的表决意见一致,则其举手表决一次,但视为两票;若被代理人与其自身对议案的表决意见不一致,则其可按自身的意见和被代理人的意见分别举手表决一次;代理出席者在表决时若无特别说明,视为与被代理人表决意见一致。

  如审计委员会会议以传真方式作出会议决议时,表决方式为签字方式。

  会议主持人应对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进行统计并当场公布,由会议记录人将表决结果记录在案。

  第三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进行记录,记录人员为证券部的工作人员。

  第六章

  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三十八条

  每项议案获得规定的有效表决票数后,经会议主持人宣布即形成审计委员会决议。

  审计委员会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后生效,未依据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规定的合法程序,不得对已生效的审计委员会决议作任何修改或变更。

  第三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或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最迟于会议决议生效之次日,将会议决议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通报。

  第四十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书面文件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四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时,参与决议的委员对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表明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该委员可以免除责任。

  第四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实施的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的其他委员应就决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在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决议的事项时,可以要求和督促有关人员予以纠正,有关人员若不采纳意见,审计委员会主任或其指定的委员应将有关情况向公司董事会作出汇报,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处理。

  第四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书面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和会议记录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作为公司档案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

  第四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

  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

  出席会议人员的姓名,受他人委托出席会议的应特别注明;

  (三)

  会议议程;

  (四)

  委员发言要点;

  (五)

  每一决议事项或议案的表决方式和载明赞成、反对或弃权的票数的表决结果;

  (六)

  其他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说明和记载的事项。

  第七章

  回避制度

  第四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或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直系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尽快向审计委员会披露利害关系的性质与程度。

  第四十六条

  发生前条所述情形时,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在审计委

  员会会议上应详细说明相关情况并明确表示自行回避表决。但审计委员会其他委员经讨论一致认为该等利害关系对表决事项不会产生显著影响的,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可以参加表决。

  公司董事会如认为前款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参加表决不适当的,可以撤销相关议案的表决结果,要求无利害关系的委员对相关议案进行重新表决。

  第四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在不将有利害关系的委员计入法定人数的情况下,对议案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审计委员会不足出席会议的最低法定人数时,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委员)就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等议案进行审议。

  第四十八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有利害关系的委员未计入法定人数、未参加表决的情况。

  第八章

  工作评估

  第四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的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公司各相关部门应给予积极配合,及时向委员提供所需资料。

  第五十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有权查阅下述相关资料:

  (一)

  公司的定期报告

  (二)

  公司财务报表及其审计报告;

  (三)

  公司的公告文件;

  (四)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办公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五)

  公司签订的重大合同;

  (六)

  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就某一问题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询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给予答复。

  第五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根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资料,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的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发表内部审计意见。

  第五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对于了解到的公司相关信息,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负有保密义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四条

  除非另有规定,本议事规则所称“以上”、“以下”均包含本数。

  第五十五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本议事规则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六条

  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XX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

  月

  日

篇九: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0年4月16日召开会议,审议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应出席会议委员3名,实际出席委员3名。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胡北忠主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我们认为: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中天运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财务审计机构,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同意拟续聘中天运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160万元整,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委员:胡北忠

  赵

  敏

  肖立书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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