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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3 18:27:01

篇一: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为充分发挥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主人翁作用,办好社会主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和中共中央《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中“要建立健全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要求,特制定进修附幼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第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民主管理学校的重要形式的基本制度。第二条:教代会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正确处理国家、学校和教职工三者关系,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行使职权。第三条: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第四条: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1.审议建议权:听取和审议园长的学校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2.审议通过权:审议通过学校提出的校内教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方案、办法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等,如有不同意见,应进一步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园长(学校行政)与教代会协商统一后,由园长(学校行政)颁布施行。3.审议决定权:审议决定学校提出的教职工住房和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4.评议监督权:民主评议和监督学校领导干部,评议结果提交上级组织部门作为对干部进行奖惩、任免的依据之一。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是教代会行使监督权的主要形式。这项工作应在学校党组织领导和统一部署下进行。第五条:教代会支持园长行使职权,维护行政系统指挥权威;园长应尊重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学校的权利,执行教代会决议和决定,落实教代会提案并接受教代会的检查和监督。第六条:教代会的代表,以年级组、处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并组成代表组。教职工代表数为全体教职工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学校党、政、工、团主要负责人一般应选为代表。第七条: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代表调离学校时其代表资格自行停止。代表连续一年以上不能参加教代会活动,其代表资格不予保留。代表被开除公职的,其代表资格自开除之日起停止。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依照民主程序撤换本单位教职工代表。1第八条:根据需要,教代会可以确定若干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第九条:教职工代表的权利:1.教职工代表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2.有权参与处理在教职工群众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参加学校决策和各项议题的讨论并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3.有权评议学校的工作和行政领导人员,有权对学校各部门工作和负责人提出批评建议。4.有权参加教代会及其工作机构,有权对学校执行教代会决议和提案落实情况进行检查。5.因参加教代会通过的各项活动而占用工作时间,有权按照正常出勤享受应得的待遇。6.教职工代表因行使正当民主权利而遭到压制,阻扰和打击报复,有权向上级工会及有关部门提出申诉、控告。第十条:教职工代表的义务:1.努力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积极投身教育改革。2.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做好本职工作。3.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决议。4.按时参加教代会活动,认真做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工作。第十一条: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主持教代会的日常工作。2

篇二: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三篇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

  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23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1、代表的条件。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

  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加民主管理大会活动,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代表的培训:

  工会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并则重于民主管理的有关基础知识,不断提升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

  七、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

  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

  大会设立有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提案工作小组,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提案的落实。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提案处理和落实。

  提案的审议是否审核合格:

  提案登记。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释。

  提案落实。工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1)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向大会的预告制度。

  (3)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评估制度。大会闭会时,由民主管理小组向全体教职工发放问卷表,对本次大会的质量进行测评,并做好数据的汇总,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附"教代会质量评估表")召开大会所需的经费,由幼儿园提供。

  八、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行使的权利。

  2、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

  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发动教工广泛征集整理提案。

  *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组织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徐汇区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筹备阶段:(筹备会)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幼儿园党政工调查研究,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3、备工作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和文件,于大会前十天交给教职工审阅。

  5、教职工(代表)进行有关教代会知识培训。

  6、始征集提案。

  预备会议:

  1、召开核心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大会的中心议题和会议的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1、取大会筹备组关于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3、报告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

  4、通过大会的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

  *开幕式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有关领导致词。

  3、园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4、工会作有关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做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5、第一次大会结束,布置分组讨论事项。(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园长和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修改。做好会议记录。)6、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修改和完善园长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讨论通过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闭幕会1、对有关工作报告及方案的调整作说明。

  2、表决通过有关方案及相关的决议。

  3、园长作补充发言。

  4、闭会后,工会做好大会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上报党组织和区教育工会。

  5、做好本次大会的质量评估工作。对大会的满意度进行教职工的调查问卷,工会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存档。

  附则:

  本制度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组织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力的机构。为加强教代会职能,体现民主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1、根据《安徽省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个月,把提案表分发给教职员工,使他们有充分的时间酝酿提案。在教代会前一个星期把提案汇总、分类。

  3、要把教代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积极向上的大会,体现教职员工主人翁的地位。

  4、每次教代会,根据社会发展和学校实际确立中心议题,对中心议题广泛听取意见。

  5、教代会中的提案,学校工会有权利、也有义务督促学校

  有关部门进行落实,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中公布,对暂不能落实的,要查清原因,向教职工说明实际情况。

  6、教代会的程序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举措必须经教代会通过。

  1.召开教职工大会时,选举大会主席团若干人主持会议。其成员由幼儿园各方面人员组成,其中包括党政工主要负责人。

  2.教职工大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出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向职工说明,取得多数职工同意;遇有重大事项,经党支部、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职工的要求,可以提前召开教职工大会。教职工大会进行表决必须有全体教职工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3.教职工大会议题,应根据长宁实验幼儿园中心工作和群众迫切关心的问题,广泛吸收教职工意见,经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通过。

  4.凡属教职工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必须提交教职工大会审议,并做出决定或决议。对教职工大会所作出的决定和提案,应认真执行,并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

  5.工会主席要定期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认真对待教职工大会决议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职工大会行使民主管理的职权,实施教职工大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接受教职工大会的评议和监督。

  6.教职工大会对工会主席在其职权范围内决定的事项有不

  同意见时,可以向其提出建议,也可报告党支部或上级工会。

  7.提高教职工的素质,提高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教职工正确行使民主权利,接受教职工的申诉。

  8.工会有权对本单位违反教职工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行为和言论提出意见,保障教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篇三: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

  

  1.教代会是幼儿园实行民主管理,教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制度。

  2.基层工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组织教职工参加幼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3.教代会每学年召开一次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出席。

  4.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园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政策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园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5.审议决定教职工职称评定、绩效考核分配方案、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6.教职工代表大会要尊重、支持园长及行政人员依法行使管理的职能,协助园长及行政系统开展工作。

  7.教代会的提案征集和处理:在召开工会前,发动教职工围绕大会中心议题提出提案,由工会主席进行收集、分类、统计,登记立案,属于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提案作为大会议案;属于行政方面处理的提案,由园长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8.工会小组每年检查一次提案处理情况,并在下一次教代会上作出提案检查报告。

篇四: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一、按幼儿园的管理网络,分层组织各级各类学习活动。

  二、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无特殊情况不请假,集中思想,认真讨论,积极发言,作好记录,不看与会议无关的报刊,不干私活,不聊天。学习时间不接电话、不接待来访来客。

  三、全体教职工会议:每月一次,由园长主持,内容有传递信息、政治学习、总结、布置工作、分析发展问题等。

  四、园务会议:按需召开,由园长主持,园务委员会成员参加。讨论园内主要工作,贯彻上级决议,修改规章制度,审查经费预决算执行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等。

  五、班子会议:一般两周一次,由园长主持,班子成员参加。交流、讨论幼儿园主要工作及重大决策。

  六、条线会议:每月一次,由园长主持,条线负责人参加。总结、分析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商量确定下阶段工作重心及具体任务。

  七、教研组长会议:每月一次,由业务园长主持。研究讨论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业务学习,有目的有计划的制定科研课题进行科研活动等。把握课程实施方向,研究课程实施内容,分析课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讨对策,调控课程实施。

  八、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两月一次。讨论有关幼儿伙食问题,(幼儿进食量、热量和蛋白质摄入量,伙食费使用盈亏情况,库房库存情况等)由总务主任主持。

  九、每学期根据幼儿园的实际情况,定期召开教代会,审议园内重要事宜,加强监督和管理。

  内容总结

  (1)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一、按HYPERLINK""\t""幼儿园的管理网络,分层组织各级各类学习活动

  (2)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1/2一、按HYPERLINK""\t""幼儿园的管理网络,分层组织各级各类学习活动

  (3)学习时间不接电话、不接待来访来客

  (4)总结、分析阶段工作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商量确定下阶段工作重心及具体任务

  (5)八、伙食管理委员会会议:两月一次

  2/2

篇五: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XX市中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根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通过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形式,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结合XX市实验幼儿园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大会制度,使教职工代表在审议并通过学校发展的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和维护教职工权益等方面发展重大作用。

  第三条

  教职工大会是学校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权利的机构。

  第四条

  教职工大会在幼儿园党总支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党政和教职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教职工大会在本园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幼儿园的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则、年度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及其他有关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岗位责任制方案、聘任制实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办法、奖惩规定以及其他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基本规定制度,由园长颁布实施。

  (三)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管理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事项。

  (四)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建立民主评议领导干部的制度。对于学校各级领导可以进行表扬、批评、推荐。

  (五)收集、审议和讨论教职工提案,提请并监督有关部门监督办理。

  第六条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教职工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职工大会的筹备及有关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开会,应召集主席团会议说明原因,征求意见,取得多数同意方可推迟。遇有重大问题,经学校党、政、工领导研究,或根据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开临时代表会议。

  第七条

  教职工大会的议题,应根据学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的普遍要求,提请大会通过。

  第八条

  教职工大会的决议应得到认真贯彻,代表提案应得到及时2处理。落实、处理的情况,应向下次大会提出报告。教代会的工作情况应向教职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附则:

  本制度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准。

  以上级文件制度为

篇六: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幼儿园内开展民主管理的一种形式,旨在增强教职工的参与感和责任感,提高团结协作能力,推进幼儿园事业发展。

  一、代表选举

  代表选举是代表大会的前提和基础,选举应按照程序、公正、公开、平等的原则进行。幼儿园应明确代表名额、选举方式和程序,并制定相关规定,确保选举的公正性。

  二、代表大会职责

  1.听取工作报告。代表大会应听取幼儿园管理层的工作报告,全面了解幼儿园的工作情况和发展方向。

  2.审议和制定规章制度。代表大会应审议和制定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明确教职工职责和权利,规范园内行为规范。

  3.选举管理层领导。代表大会应选举评议管理层领导,从教职工中选出适合的人才担任管理层领导,确保园内的管理层能力和水平。

  4.监督工作落实。代表大会应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如果发现管理层领导工作不力,可以进行讨论和抗议,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代表大会的特点

  1.权力来源于全体教职员工。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力和责任来自于全园的教职员工,代表大会可以代表和维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

  2.具有决策权。代表大会具有决策权,可以对园内的事务作出决策和管理,为幼儿园制定发展方向和规划提出建议。

  3.代表大会的决策具有约束力。代表大会的决策具有约束力,幼儿园的管理层必须按照决策执行。

  四、代表大会存在的问题

  1.参与度不高。代表大会存在参与度不高的问题,有的老师缺席,有的老师缺乏主动性,导致代表大会的效果和实际效果不符。

  2.权利责任发生不平衡。一些老师平时工作能力强,但不能当选为代表;有些老师因个人能力和知识水平有限,当选代表后,不能充分履行职责。

  3.部分代表大会效果不明显。代表大会在一些幼儿园存在效果不明显的情况,可能是由于幼儿园管理层对代表大会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代表大会的决策影响力不大。

  五、议案的提交与审议规定

  1.议案可以由任意一名代表发起,代表需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议案书面提交工作领导小组审查。

  2.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指定时间之内严格审查议案的内容、合法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3.审查合格的议案应在代表大会上进行公开宣读,代表大会的诸项论证、修改和表决等工作,始终处在议案主持人的主持之下。

  六、代表大会决策的程序

  1.议事规矩。代表大会应当制定议事规矩,明确议事程序和表决方法。

  2.讨论并决策。代表大会应从大家关心的问题发起,逐项讨论并进行表决,经代表多数同意,形成代表大会的决定。

  3.决策后执行。代表大会的决策应被写入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执行。

  七、代表大会有利于促进教职员工团结,增强教职员工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推进幼儿园事业的发展。因此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幼儿园的实践中已经广泛应用和实施,取得了显著的效果和推动作用。

篇七:幼儿园教职员工大会制度

  

  你知道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有哪些呢?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我园改革和发展,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人民满意的幼儿园,加强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教职工大会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教代会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是我园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

  教代会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教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引导教职工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

  建立健全教代会制度,加强幼儿园民主管理,是幼儿园党组织、行政和工会的共同责任。教代会接受幼儿园党组织的领导,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工作。教代会应当尊重和支持幼儿园园长行使规定的职权;园长应当尊重和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接受教代会的民主监督。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第五条

  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二章

  教代会职权

  第六条

  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幼儿园园长的工作报告,审议幼儿园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学年工作计划、年度财务工作报告、教育教学和管理制度等重大改革方案或措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教职工聘任合同制和园内结构工资制实施方案、岗位责任制方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教职工奖惩、考核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有关的基本规章制度;

  三

  、审议决定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四

  、园长及幼儿园行政干部要定期向教代会做述职报告,实行园务公开。教代会对幼儿园行政领导干部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通过平时的监督进行评议。可以根据评议的结果、向上级党组织提出表扬、批评和奖惩建议。

  第七条

  教代会根据自身职权范围,针对幼儿园和教职工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确定中心议题。教代会对某些议题的审议研究,可作出相应的决议、决定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八条

  教代会应当保证园长负责制的贯彻执行。要支持园长行使职权,动员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努力完成幼儿园的各项任务。

  第九条

  教代会在审议决定有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园长决策有不同意见时,应及时同园长交换意见,协商解决;如意见不能统一,园长应暂缓执行,在广泛征求意见后复议;必要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工会。

  第三章

  教职工代表

  第十条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享有政治权利的教职工,均可当选为教职工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以班组为单位,根据工种按分配名额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第十二条

  教职工代表的构成应有广泛代表性,要体现以教师为主体,其中教师代表一般应占百分之五十以上。幼儿园教职工(包括领导干部)均得通过选举成为正式代表参加教代会。教职工代表根据工作内容组成代表小组,推选组长。

  幼儿园党、政、工主要领导一般应是教代会代表,选举时将他们的名额分配到相关单位,参加选举。

  据需要可邀请幼儿园有关领导干部、工会干部、教职工以及其他有关人员作为特邀代表参加教代会。

  第十三条

  教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三年改选一次,可以连选连任。教职工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选举单位的教职工有权监督或按照一定程序撤换本单位的代表。

  第十四条

  教职工代表的权利:

  一、在教代会召开前,要主动深入到教职工中去,听取大家意见,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二、在教代会开会期间,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各项议题的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三、在教代会闭会期间,受教代会委托,可以参加关于幼儿园执行教代会决议、决定和提案落实情况的检查。

  教职工代表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阻挠或打击报复。

  第十五条

  教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政治觉悟、业务水平和参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密切联系群众,代表教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教代会的决议,完成好教代会交给的各项任务,做好教职工群众的工作;

  三、模范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章

  组织制度

  第十六条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与操作。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应在幼儿园党组织的领导下,工会负责具体工作。

  一、教代会代表的选举。

  ㈠、教代会代表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认真贯彻教育方针,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积极推进素质教育,教学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

  3、热爱教代会、工会工作,有一定的民主管理幼儿园的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

  3、关心幼儿园利益,有主人翁责任感,顾全大局,办事公道;

  4、积极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热心为群众说话办事,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5、自觉遵守幼儿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㈡、教职工代表占教职工比例领导15%的比例、中层干部15%,教师70%的比例选举代表。

  ㈢、成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代表资格审查,确定正式代表名单。对代表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1、当选代表是否符合条件;

  2、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

  3、选出的代表是否符合分配的名额和要求的代表结构;

  4、选举过程中是否有不正当的行为。

  代表审查的结果,在本届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预备会上向代表报告,并认定代表资格结论。

  ㈣、教职工代表的撤换和增补。教职工代表调离本园、退休,代表资格自行停止;被开除公职或留园查看的,其代表资格自被开除公职或留园察看之日起自行停止;失去群众信任的代表、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教职工代表大会活动的,由单位进行撤换。因以上原因造成教职工代表缺额的,可按照缺额数进行增补或更换。

  ㈤、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是指邀请没有当选为正式代表的幼儿园党政工团的领导、中层主要负责人。

  特邀代表,一般是幼儿园内的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教职工、教职工家属代表,也可邀请上级党政机关、总工会和教育工会的负责人出席。

  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均无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确定教代会的中心议题。教代会的议题,是列入教代会议程,提交教代会审议的各种议案的总称。

  教代会的议题,在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由幼儿园工会根据幼儿园行政提出需要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提出,经幼儿园党组织同意后,提交大会预备会表决通过。

  三、起草、打印大会的有关文件材料。

  召开教代会的文件主要有

  1、关于召开教代会的通知;

  2、教代会代表选举方案及选举办法;

  3、教代会代表登记表;

  4、提案征集、处理表及说明;

  5、教代会开会通知;

  6、大会日程表;

  7、教代会预备会议程;

  8、大会筹备工作报告;

  9、大会主席团名单;

  10、大会议题及议程;

  11、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主持人名单;

  12、开幕词;

  13、园长工作报告;

  14、财务工作报告;

  15、各项决议、决定(草案);

  16、倡议书(视情况而定);

  17、闭幕词。

  四、教代会召开与组织。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主要是确定议题和起草文件。

  1、大会召开前(一般在一个月左右),幼儿园党政工在调查研究、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

  ”

  问题来确定。

  3、起草召开教代会的文件,须经党政工联席会议讨论同意,由幼儿园党组织发文(批转)实施。

  4、建立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筹备组根据幼儿园实际和会议需要可设若干个具体工作小组,一般应设秘书组、提案小组等。

  5、教职工大会筹备(领导)小组一般由幼儿园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和教师代表组成,幼儿园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幼儿园工会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

  6、幼儿园行政负责起草园长工作报告并拟好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教代会有关工作小组(或筹备组)抓紧做好需向大会汇报的准备工作。

  7、检查文件准备情况,做好会议组织、宣传、会务、协调等工作。做好提案征集工作和代表培训工作。

  8、教代会换届,应按民主程序做好新一届教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第二阶段召开预备会议。

  预备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选举产生大会主席团

  (1)每次教代会应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2)主席团成员必须是同届教职工代表,由党政工主要领导、教师代表及有关人员组成。

  (3)主席团成员由教代会预备会议选举产生。第一步在广泛征求各代表组意见的基础上,工会提出主席团成员候选人初步名单;第二步召开党政工联席会议,协商确定主席团成员名单;第三步将候选人名单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采取举手或鼓掌通过的办法选举产生主席团。

  (4)主席团主要职责主持召开大会,听取和综合各代表组对各项方案审议的意见;研究需提交教代会讨论、通过和决定的事项;起草大会决议;主持大会期间选举、表决等事项;处理与大会有关的其他问题。

  2、召开主席团第一次会议。其主要任务是通过大会中心议题和会议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3、听取和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有关问题的报告。

  4、园长和有关领导应该参加代表组讨论,或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进行补充、修改和调整,提交正式会议审议,使工作报告及方案更加符合党的方针政策,符合幼儿园实际,符合教职工群众的意愿,使决策更科学、更准确。

  第三阶段召开正式会议。

  预备会议与正式会议之间,应间隔几天,使代表有时间进一步思考和征求群众意见,使园长或有关部门有时间分析、研究预备会议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建议,修改好工作报告和方案。

  宣布会议开幕,致开幕词

  1、听取园长工作报告、财务有关报告和提交大会的有关议案。

  2、听取上次会议提案处理(落实)情况。

  3、组织代表组(团)继续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教代会秘书组将

  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后交园长及有关部门,以便对工作报告及方案作进一步修改补充。

  4、教代会正式会议可以安排一定时间大会发言,对园长工作报告和方案的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

  5、召开教代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听取代表组(团)审议工作报告和方案的意见;讨论通过对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讨论通过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6、民主评议幼儿园中层以上干部。

  7、闭幕,致闭幕词。

  8、闭幕后教代会秘书组做好大会总结,工会做好教代会资料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报上级教育工会。㈠预备会议。预备会议由幼儿园工会主持,正式代表参加。

  第四阶段贯彻落实大会精神。

  1、幼儿园行政和工会共同向教职工提出贯彻实施大会精神的要求。

  2、各代表组向每个代表传达大会精神,组织和带动全体教职工积极行动起来,为实现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而努力工作。

  3、运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宣传大会精神。

  4、各专门工作小组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协助和督促行政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大会提出的任务和目标,促使决议、决定的实现。

  5、工会要对大会决议贯彻和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向党政和有关部门反映,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

  6、必要时,经幼儿园党政同意,工会可以组织教职工代表对大会决议、提案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教代会推选主席团或领导小组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由干部和工人的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

  教代会每三年为一届,每学年至少要召开一至二次,每次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方能召开。遇有重大事项,经幼儿园党、政、工领导研究或二分之一以上教职工代表的提议,可以提前召开代表大会或临时代表会议。教代会进行选举和作出决议、决定,须经全体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

  教代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专门小组(或委员会),完成教代会交办的有关事项。专门小组的人选,一般在教职工代表中提名。专门小组对教代会负责。

  第二十条

  教代会闭幕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幼儿园党、政、工领导研究同意,由幼儿园工会委员会召集教职工代表组长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并向下一次教代会报告予以确认。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二十一条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承担下列工作任务

  一、制定教代会代表选举办法,经幼儿园党支部审核后组织选举教职工代表;

  二、与幼儿园党支部和行政协商确定教代会中心议题,制定大会议程并报园党支部批准。主持教代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组织工作;

  三、主持教职工代表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教代会提出建议,督促检查大会决议和决定的执行情况,发动教职工落实教代会决议;

  四、向教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组织教职工代表学习政策和民主管理知识,提高教职工代表的素质;

  五、接受和处理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教职工代表的合法权利;

  六、完成教代会交给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二条

  上级工会有指导和维护教代会正确行使职权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如有同上级文件精神不一致时,有关条文应停止执行并按规定程序进行修订。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在幼儿园工会委员会,修改权在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幼儿园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儿园管理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推进幼儿园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和完善校长负责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职工代表大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规定程序行使职权,遵循民主集中制

  的原则,使各项工作达到规范、有序、优化的要求。

  二、审议建议权:

  听取讨论园长工作报告,对园长的工作报告、幼儿园的章程、发展规划、重要改革措施、财务工作报告、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报告、教职工培训情况以及与幼儿园其它有关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审议通过权:

  审议通过幼儿园提出的园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奖惩制度、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以及其它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的规章制度。审议通过后,由园长颁布实施。

  四、审议决定权:

  审议决定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的福利事项。

  五、民主评议监督权:

  按照教育党委的安排,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每年进行民主评议党政领导干部。

  六、教职工代表:

  1、因我园教职工人数未超过23人,按《教育系统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幼儿园园建立的是全体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制度,其性质、职权、工作程序与教代会相同。(如教工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就要实施代表制,那么就要按程序进行代表的选举。1、代表的条件。2、代表的产生一教研组为单位,有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3、代表人数不少于25人,按个教研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4、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5、代表对选举组室的教职工负责。)2、代表的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2)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的能力,愿意参加幼儿园的民主管理活动;(3)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4)热心为教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5)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6)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3、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

  *在教职工代表大会上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对大会的议程发表意见,按照规定的程序提出议案和提案。

  *对幼儿园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闭会期间有工会组织参加对幼儿园有关工作的检查活动。

  (2)代表的义务:

  *贯彻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参加民主管理大会活动,执行大会的决议,完成大会交给的任务。

  *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协助做好群众的工作*提升自身素质,遵守职业道德和幼儿园的规章制度,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代表的培训:

  工会将定期对教职工进行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并则重于民主管理的有关基础知识,不断提升教职工参政议政的素质。

  七、组织制度:

  1、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2、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每次大会至少有三分之二的教职工参加。

  3、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三分之二以上教职工的提议或经行政、工会共同研究决定,可临时召开会议。

  4、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全体教职工。

  5、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必须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和表决必须获得应到人数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6、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的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大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通过,方可有效。

  7、建立大会的提案制度:

  大会设立有工会委员会委员组成的提案工作小组,受理提案的征集、处理和提案的落实。提案的处理和落实情况应当及时公布,并向下一次大会报告。

  *建立健全提案征集处理制度。

  *提案表按时发给教职工,征集提案的起讫时间由提案组决定,并告知全体教职工。

  *提案内容应围绕大会中心议题和教职工最关心的话题。

  *提案应有一人提出,两人以上附议才能成立,内容要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并限于本园职权范围内。

  *提案处理和落实。

  提案的审议是否审核合格:

  提案登记。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不能立案的提案要向提案人做出解释。

  提案落实。工会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提案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提案小组应在下一次大会上,对提案的处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汇报。

  (1)教职工民主管理大会设立民主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建立重大改革举措向大会的预告制度。

  (3)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质量评估制度。大会闭会时,由民主管理小组向全体教职工发放问卷表,对本次大会的质量进行测评,并做好数据的汇总,向有关部门进行反馈,提出整改意见。(附"教代会质量评估表")召开大会所需的经费,由幼儿园提供。

  八、工作机构

  幼儿园工会委员会是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大会日常工作,并会同有关方面承担以下工作。

  1、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自己行使的权利。

  2、负责大会的筹备工作。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各项准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教代会代表、审查代表资格)*发动教工广泛征集整理提案。

  *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组织教职工的培训,提高教职工参政议政的能力。

  民主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幼儿园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接受徐汇区教育工会委员会的指导和检查。

  九、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的程序

  筹备阶段(筹备会)1、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幼儿园党政工调查研究,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提出本次大会中心议题的建议。

  2、大会的中心议题必须围绕幼儿园教育教学的中心任务,针对幼儿园改革、管理、分配制度和教职工最关心的热点问题来确定。每次大会要突出一两个中心议题。

  3、备工作以工会委员会为主。

  4、长负责起草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和文件,于大会前十天交给教职工审阅。

  5、教职工(代表)进行有关教代会知识培训。

  6、始征集提案。

  预备会议

  1、召开核心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民主管理工作小组的班子会议。讨论通过大会的"中心议题和会议的议程(草案)提交预备会议讨论通过。

  1、取大会筹备组关于大会的筹备工作情况报告。

  3、报告参加大会的(代表)人数。

  4、通过大会的议题及议程。

  5、通过大会其它有关事项。

  正式会议

  *开幕式1、宣布大会开幕,全体起立,奏国歌。

  2、有关领导致词。

  3、园长作工作报告,或对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的修改补充情况加以说明。

  4、工会作有关教代会工作报告,(工会和有关专门工作小组分别向大会汇报上次大会决议贯彻落实情况;提案小组做提案征集情况及落实情况的报告。)5、第一次大会结束,布置分组讨论事项。(讨论审议园长工作报告及提交大会审议的方案。工会收集整理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后,提交园长和有关部门做进一步的修改。做好会议记录。)6、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修改和完善园长的工作报告及有关方案;讨论通过有关问题的决议草案;*闭幕会1、对有关工作报告及方案的调整作说明。

  2、表决通过有关方案及相关的决议。

  3、园长作补充发言。

  4、闭会后,工会做好大会资料的归档工作,并将会议情况上报党组织和区教育工会。

  5、做好本次大会的质量评估工作。对大会的满意度进行教职工的调查问卷,工会进行统计、分析,并进行存档。

  附则

  本制度需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方能生效。

  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制度为准。

  幼儿园教职工大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园领导班子的领导。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为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为幼儿园正式在编人员。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⑴在每五年一届的换届大会上,听取并讨论园长的任期目标报告;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让代表掌握园长任期目标的实施和幼教改革的进展情况。园内的重大措施出台前,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⑵评议监督园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并提出奖惩建议。

  ⑶审议通过规章、制度、考核细则以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园长办公会议审定,由园长颁布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⑴协同党支部和各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

  ⑵围绕全面推进和实施幼教改革目标,建设全市一流、全省有名的幼儿园,充分调动以保教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我园幼教改革,促进我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⑶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⑸动员职工贯彻园内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园长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⑹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会前、会后报告制,及时向园领导班子和上级工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会议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教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园领导班子的领导。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为工会。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成员为幼儿园正式在编人员。

  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⑴在每五年一届的换届大会上,听取并讨论园长的任期目标报告;每年一次的职工代表大会上,听取园长的工作报告,让代表掌握园长任期目标的实施和幼教改革的进展情况。园内的重大措施出台前,应听取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和建议。

  ⑵评议监督园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并提出奖惩建议。

  ⑶审议通过规章、制度、考核细则以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经园长办公会议审定,由园长颁布实施。

  职工代表大会的任务:

  ⑴协同党支部和各部门抓好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疏导和正面教育的方法,对职工进行思想、纪律、职业道德和爱国主义教育。

  ⑵围绕全面推进和实施幼教改革目标,建设全市一流、全省有名的幼儿园,充分调动以保教人员为主体的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促进我园幼教改革,促进我园多出成果、多出人才。

  ⑶密切联系广大职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⑷加强对职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职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整体素质。

  ⑸动员职工贯彻园内的各项决定和规章制度,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证园长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⑹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会前、会后报告制,及时向园领导班子和上级工会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会议信息,获得上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

  ⑺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日常工作由工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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