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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8 12:36:01

篇一: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

  

  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和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的定义、职能、建队规模、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和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或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组建的森林消防专业队伍。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森林消防专业队伍professionalforestfirebrigades指在森林防火期内集中食宿,按准军事化管理,有组织、有保障,掌握扑救森林火灾基本技能,定期进行森林防火知识以及灭火机具使用的培训和安全避险与扑救森林火灾技能的演练,配备安全防护装备和扑火机具的有组织的队伍。

  3建队规模

  3.1本标准以县(市、区、旗)、县级同有林业(林管)局及国有林场为建队单位。

  3.2根据建队单位管护的森林面积和火险等级,将建队规模分为三类:

  a)一类建队单位其管护森林而积10万hm2以上,火险等级是Ⅰ、Ⅱ等级的,建队规模应为100人以上;火险等级是Ⅲ等级的,建队规模宜为二类。

  b)二类建队单位其管护森林面积3万hm2~10万hm2,火险等级是Ⅰ、Ⅱ等级的,建队规模应为50~100人;火险等级是Ⅲ等级的,建队规模宜为三类

  c)三类建队单位其管护森林面积3万hm2以下,火险等级是Ⅰ、Ⅱ等级的,建队规模应为15~30人;火险等级是Ⅲ等级的,应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建队。

  3.3国家级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森林消防专业队。

  3.4根据实际需要可设立水上森林消防专业队和航空消防队,建队规模根据任务需要确定。

  4基础设施建设

  4.1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构成

  场地主要是指室外训练场。

  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业务用房包括: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兼活动室、值班室(通讯室)、车库、体能训练室、灭火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库等

  223辅助用房包括:餐厅、厨房、浴室、盥洗室、厕所、晾衣室(场)、锅炉房、贮藏室等。

  装备由指挥车、运兵车、特种灭火车辆及专用运输车辆、野放车、通讯车、灭火工具、扑火人员防护装备、通信器材、训练器材、野外生活备品,以及营具和森林消防宜传数育设施等。

  4.2建筑面积指标以及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LY/T2246--2014a)一类专业消防队的建筑面积为3250m2以上;

  b)二类专业消防队的建筑面积为1830m2~3190m2c)三类专业消防队的建筑面积为886m2~1320m2。

  4.3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1确定。

  表1专业消防队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

  单位为平方米

  三类专二类专业消防业消防队

  房名称

  屋类别

  (100人以上)

  (30人~100人~30人)

  人)

  车库

  540以上

  270~540270值班室

  办公室

  业务用房

  体能训练室

  会议室

  灭火工具和个人防护装备库

  宿舍

  500以上

  250~500150餐厅、厨房

  辅锅炉房、浴室

  助用房

  晾衣室(场)

  50以上

  3030200以上

  130~20050~80200以上

  140~20050~9080~50以上

  80以上

  140以上

  150以上

  150以上

  100~1502040~8080~14070~1502020~505030~5030~50180~一类专业消防队

  队

  (15223贮藏室

  盥洗室、厕所

  配电室

  其他

  合计

  50以上

  100以上

  10以上

  60以上

  2280以上

  5050~1001040~6020~4020~401020610~1280~22309204.4专业消防队建筑的耐火等级和抗震等级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4.5专业消防队建筑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并应设置配电室。内应设电视、网络和广播系统,宿含、车库、通信室、体能训练室、会议室、餐厅及公共通道等,应设应急照明

  4.6各类专业消防队建设用地面积应符合下列规定

  a)=类专业消防队建设用地面积为12000m2以上;

  b)二类专业消防队建设用地面积为5200~12000m2c)三类专业消防队建设用地面积为2000~3500m2。

  4.7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在其建设用地面积内应设必要的业务训练和体能训练设施。

  5装备

  5.1森林消防专业队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本辖区内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

  5.2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应根据实际需要配备指挥车、运兵车、特种灭火车辆及专用运输车辆、野炊车、通信车等。

  森林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国家森林公园建立的专业森林消防队除配备指挥车、运兵车之外,宜配备消防水车。

  5.3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应配备车载台、对讲机、GPS定位仪、望远镜、地形图和林相图等指挥通讯设备

  根据需要可配备短波电台、基地台、卫星电话、计算机和影像设备等。

  5.4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基本灭火机具装备配备及数量不应低于表2的规定。

  表2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基本灭火机具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名称

  主要用途

  数量

  22412345678910水泵

  油锯

  灭火水枪

  风力(水)灭火机

  二号工具

  点火器

  割灌机

  组合刀具

  砍刀

  小型发电机、油桶、急救包

  直接灭火或提供水源

  伐出杂灌

  直接灭火或清理余火

  直接灭火或计划烧除

  直接灭火或清理余火

  点迎面火或自救时点火

  清理杂灌

  直接灭火或清理余火

  清理杂灌

  野外发电、供油、野外急救

  1~5台

  2~4台

  1支/3人

  1台/3人

  1把/人

  *****注:*表示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备,本标准不作强行规定。

  5.5野外生活备品和营具。北方林区每队配备指挥帐篷1~2个,野外炊具1套,包括行军锅、野外炉具、烧水壶、登具、保温饭盒、饮水净化器等。队员配备宿营帐篷、气垫、蚊帐、羽绒睡袋,以及大小背包各1个

  其他地区每队根据需要配备野外炊具、宿营帐篷、气垫、睡袋等装备

  5.6森林消防专业队伍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品种及数量不应低于表3的规定。防护装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表3消防人员基本防护装备配备标准

  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序名称

  号

  配备

  1消防头盔

  头部、面部及颈部的安全防护

  2阻燃服装

  灭火时的身体防护

  1套/人

  3:1指挥员可选配指挥服

  3逃生面罩

  安全自救时防烟雾中毒或灼2241主要用途

  物

  备份比

  3:1备注

  1顶/人

  1个/人

  3:1伤

  4567891011防扎鞋

  阻燃手套

  防烟眼镜

  手电筒

  水壶

  毛巾

  作训服

  雨衣、水靴、棉大衣

  12避火罩

  *

  足部防护

  手部或腕部防护

  眼部防护

  照明

  饮水或浸湿毛巾自救时用

  自救或流汗时用

  日常训练穿用

  1双/人

  2副/人

  1副/人

  1个/人

  1个/人

  2条/人

  2套/人

  4:14:14:14:14:1—

  —

  *

  注:表中“备份比”系指消防人员防护装备配备投入使用数量和备份数量之比。*表示由各地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配备,本标准不作强行规定。—表示根据需要进行配备。

  5.7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应设置室内室外综合训练器等技能、体能训练器材

  5.水上森林消防专业队和航空森林消防队的场地、设施、房屋建筑建设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备的配备应满足所承担任务的需要。

  6队伍管理

  6.1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应设置队长、副队长、指导员、火场信息员、通讯员、驾驶员、安全员、装备保管与维修员以及队员等。建队规模小的专业消防队伍的岗位设置可兼职

  6.2各岗位人员职责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科学制定

  6.3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应制定值班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务管理制度、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学习制度、扑火安全制度、机具设备管理制度、体能训练制度、奖惩制度等。

  6.4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应建立完善的内业建设,应有队牌、组织机构框图、省区内行政区划图等,以及值班记录册、队员档案以及扑火档案等。

  6.5各类森林消防专业队应科学制定备勤管理制度,以保证各動待命期间各项任务的完成

  2242

篇二: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

  

  市森林消防(防汛)专业队管理制度

  **市森林消防(防汛)专业队管理制度

  (暂行)

  按照山东省和**市关于森林消防(防汛)专业队伍管理规定,为建立健全森林消防(防汛)专业队伍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队伍战斗力和凝聚力,结合我市森林消防(防汛)专业队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制度

  一、大队长职责

  大队长李发亮负责主抓全队工作。

  二、副队长职责

  副队长杜祖仁负责训练、内务、出警、考勤、环境卫生、装备管理等职责。如训练、内务、出警、考勤、环境卫生、装备管理等出现问题,分管副队长负有管理责任,分管副队长按照责任划分追究中队长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班长职责

  1、在森林消防(防汛)专业大队的领导下,各班长对本班工作负完全责任。

  2、负责本班的日常管理工作和扑火作战管理工作(班长休班时,由副班长负责)。

  3、带领全班学习扑火技、战术,指挥全队完成战斗任务.

  4、带领全班完成各项学习、训练任务,提高队员的整体素质。

  5、带领全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维护正规的生活秩序,养成良好作风.

  6、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爱护队员,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团结和集体荣誉感。

  7、教育全班爱护装备,负责本班灭火器械的正常使用和完好率。

  8、搞好各班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9、认真完成上级交给的其它任务。

  四、队员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遵守专业森林消防(防汛)专业队的各项规章制度.全体队员要全天候开通手机,保持通信畅通。

  2、火情就是命令,无论在任何时间,一旦发生火情,接到命令后,确保10分钟内出警。

  3、要吃住在岗,严禁无故缺岗,在岗期间要统一着装(防火服),统一训练.

  4、防火办工作人员和各中队长是森林火灾扑救的指挥员,在日常工作和扑火救灾战斗中,坚决服从指挥员的调遣和指挥.5、刻苦训练,提高身体素质,全面达到考核标准。

  6、认真学习文化和业务知识,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与维护,提高个人技战术水平。

  7、讲就个人卫生,维护公共卫生,热爱集体,关心队友。

  8、严于律己,影响队伍整体形象的事不做,影响队伍形象的话不说.9、任何队员不得让外人长时间在队内逗留,更不得留宿他人。

  二、扑火制度##

  1、在重点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体队员要保持电话畅通,不得缺岗、空岗,无故不得请假。

  2、上班期间要统一着防火服,对讲机、灭火机保持状态良好。

  3、接到火警后要立刻备警,并准备好一切扑救用品及装备。

  4、接到出警命令后要严格服从命令,携带个人防护用品及灭火装备迅速集合出警.

  5、灭火车辆赶赴火场过程中要注意交通安全.6、到达火场后,出警人员要有序下车并在指定地点集合,等待现场指挥员下达指令,严禁不听指挥私自行动.

  7、扑救森林火灾时要按照平时训练要求组成扑救小组协同扑救火灾,严禁孤身深入火场。

  8、明火扑救完毕后要驻留火场半小时,防止火灾死灰复燃。

  9、火灾扑救完毕后要原地待命并清点上山人员、装备,接到撤离命令后方可有序撤离,严禁私自撤离。

  10、回到驻地后,要再次对人员装备进行清点,并及时补充油料将灭火装备放入指定地点。

  11、要及时对每次扑救行动进行总结。

  12、违反扑火制度处理办法:(1)上班期间不着统一配发防火服的,扣发一日工资并全队通报批评;对不服从指挥员及领导指挥的对当事人全队通报批评,并扣发一日工资;对指挥员及领导动手者扣发三日工资,全队通报批评并提交党委研究,造成后果予以辞退。

  (2)上班期间饮酒的,一经发现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队通报,同时扣发1日工资。相同情况出现3次及以上的,由大队提交局党委研究予以辞退;因人为因素造成灭火机不

  能正常参加救援。例如:未添加油料,人为损坏的发现一次给当事人全队通报批评并扣发30元。

  (2)对讲机、灭火机等防火装备出现问题延误救火的,严格按照《防火物资装备管理制度》追究中队长及责任人的责任;

  (3)接到备警、出警命令拒不执行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队通报,同时扣发3日工资。相同情况出现2次及以上或情节特别严重的,由大队提交局党委研究予以辞退;(4)到达火场后不听从现场指挥员统一安排擅自行动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予以全队通报批评。

  (5)无出警记录或出警记录不全的,一经发现给予中队长全队警告处分,并扣发工资1日工资。

  三、防火车辆管理制度

  1、防火车辆的维修、保养、保险、加油等由局办公室负责。

  2、全部防火车辆及司机统一编入6个中队,做到每个中队都有专人、专车负责火灾扑救的人员运输。

  3、防火车司机的出警、值班等由中队长负责安排,如遇有司机请假等情况,中队长负责在本队内进行协调安排,确保防火车辆按时出动。

  3、中队长负责做好本队车辆的出车记录,记录应包含出车时间、地点、出车原因、归队时间、车辆公里数等信息。

  4、防火车司机要服从中队长的指挥调度。

  5、防火车司机要将防火车停放于指定停车位,并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维护、清洁等工作,保证车辆运行良好,确保遇有火情能够立刻出动。

  6、违反制度处理办法:

  (1)防火车司机不服从中队长安排调度延误救火的,扣发1日工资.连续3次及以上不服从中队长安排调度的,由大队提交局党委研究予以辞退;(2)如因车辆日常维护不利造成延误出警的,发现一次扣发防火车司机1日工资;

  (3)无出车记录或出车记录不全的,发现一次扣发中队长1日工资.四、防火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大队安排专人负责防火物资、装备的出库、入库、报修等管理工作,出库、入库、维修、丢失、损毁等情况要做好记录。

  2、防火物资、装备由大队统一配发到中队,由中队长承担总的管理责任。

  3、中队要将防火物资、对讲机、手电、灭火机等编号后配发到队员个人手中,装备的使用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做好物资装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物资齐全、对讲机和手电电量充足、灭火设备油料充足运行良好.4、如装备出现问题需修理的,中队长要及时将装备的编号、故障等及时向大队管理人员汇报,并填写报修单,等待维修。如装备出现难以维修的故障必须更换新设备的,中队长要在填写申请单并得到大队批准后方可领取新设备。

  5、中队长要协调好队员做好防火物资、装备的保管工作,杜绝油料、设备等丢失。一旦油料、设备等出现丢失的情况,中队长要及时将情况向大队管理人员作出书面汇报,协助管理人员作出调查。

  6、违反制度处理办法:(1)如防火物资、装备的出库、入库、维修等未作好记录或记录不全的,给予大队管理人员警告处分;(2)如灭火设备因缺乏油料、未及时维修等情况影响救火的,给予中队长及直接责任人(物资、设备保管使用队员)警告处分,并予以全队通报批评,同时发现1次扣发工资10元;

  (3)如中队长未经大队管理人员许可未将物资、设备入库或擅自领取物资、设备,造成物资、设备管理混乱的,

  给予中队长警告处分,并在全队通报批评,屡教不改的,予以撤职;

  (4)如发现油料、设备等丢失的情况,给予中队长及直接责任人(物资、设备保管使用队员)严重警告处分,予以全队通报批评,扣发中队长及直接责任人1日工资,并按照采购价格由直接责任人照价赔偿。数额特别巨大的,由大队提交局党委研究予以辞退,并按照法律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考勤制度

  1、要严格遵守作息制度,防火期每天早晨7点起床,每日上午8:15分于门厅前停车场点名,下午16:30分、晚20:30分于宿舍走廊进行点名并做好考勤登记,点名在岗者为出勤,不在岗者为旷工。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迟到、早退。

  3、实行中队与大队同时考勤,局值班领导随时抽查点名制度。

  4、各中队实行考勤签到制度,大队负责全体队员的考勤工作.5、各中队长负责做好休班与值班人员的交接,即值班人员到岗到位后,休班人员才能休班。

  6、每周一上午各中队长和大队考勤人员对上周考勤情况进行汇总后,报队领导签字,全队公示,接受监督。如有异议,自公布之日起二日内将情况反馈防火办,逾期视为认可。

  7、队员的考勤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和评先树优的一项重要依据。

  8、违反制度处理办法:(1)人员迟到、早退或在岗但无故不参加点名的,给予警告处分及全队通报批评,并扣发工资10元;(2)考勤为缺岗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全队通报批评,缺岗1次扣发1日工资。每月缺岗3次及以上或每年缺岗10次及以上的,由大队研究予以辞退。

  (3)虽按时参加考勤,但中途擅自离队的,一经发现按缺岗处理,发现1次,扣发一日工资。如由局、大队领导抽查发现,而中队长并不知情的,中队长负有管理责任,发现1次,一并扣发一日工资。每月擅自离队3次及以上或每年缺岗10次及以上的,由大队报局党委予以辞退。

  (4)中队长要协调好交接班,如出现缺岗的情况,中队长需负领导责任。应值班人员未在8:00按时到达岗位或应休班人员在8:00以前擅自离队的,按缺岗处理,发现1次,扣发1日工资。

  (5)无故不上班者,一律视为旷工.旷工者扣发三日工资并全队通报批评。

  (6)中队长无特殊原因未在每周一向考勤人员提交考勤汇总的,已经发现全队通报批评.中队长提交的考勤记录与大队考勤人员的考勤记录不符的,经核实如存在擅自批假、包庇、隐瞒事实等情况,中队长与队员一并按出现的迟到、早退、缺岗、擅自离队等情况的处理办法处理.六、请销假制度

  1、防火期内在岗防火队员实行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队员因临时确需回家办事,由各队长和大队长签字批准,但时间不超过半天,并填写请假条,归队后及时销假,凡不填写假条或不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2、有事请假1天以上3天以下由大队领导签字批准,并严格履行逐级请销假手续,假条存放在防火办,以备查用。坚决杜绝捎假、电话请假等口头请假,3天以上由局领导批准。

  3、正常请假每人每月不超过3天(防火戒严期一律不批假),每超1天扣1日工资。如队里漏报、瞒报或私自批假,除按时间扣发队员工资外,还要扣批假人的工资。

  4、正常情况下,严格控制请假外出人员比例,备勤人员每日不低于实在位人员的80%。

  5、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一律停止批假,遇有特殊情况由办公室报局批准。

  6、违反制度处理办法:

  (1)请假队员凡不填写假条或归队后不及时销假的,按旷工处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在全队通报批评,并扣发3日工资,屡教不改的,由大队提交局党委研究予以辞退;

  (2)无特殊情况,电话请假、请人捎假等请假方式一律不予认可,一经发现,给予警告处分,全队通报批评,并扣发1日工资;(3)如中队长擅自批假、瞒报、漏报,一经发现,给予中队长及队员严重警告处分,在全队通报批评,并扣发1日工资。

  (4)除特殊情况外,正常请假每月超过3天的(防火戒严期一律不批假),每超1日,扣发1日工资;

  (5)除特殊情况外,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点时段一律不批假,队员擅自离岗的,给以严重警告处分,在全队通报批评,并扣发3日工资。

  七、内务、环境卫生制度

  一、内务卫生

  (一)宿舍内卫生

  1、宿舍内必须每天安排一名轮班值日人员将宿舍卫生清扫、拖擦干净,门面、台面要随时脏随时擦.2、垃圾要随时收集起来倒入垃圾箱内,垃圾不得在室内存放一天以上,地面无论何时不得有垃圾,要时刻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3、晴天好日常开窗通风,保持宿舍内空气清新。

  4、不带饭菜进宿舍,保持室内卫生.5、每个星期五对室内进行一次不留死角的大扫除,并由值班员及班长对卫生进行一次评比,对卫生状况脏乱差的宿舍进行通报批评。

  (二)个人卫生及物品摆放

  1、起床后必须按规定整理好个人卫生和室内卫生。

  2、床上物品要放齐,被子叠成方块放在靠窗一侧的床头上。枕头和急用衣物整齐叠放在被子内侧,枕头在上。其他物品整齐地放在柜内.柜子内部不得存放垃圾和危险物品。床上不得空被子。

  3、床下物品要摆齐,洗刷用具放在盆内摆在床下两端,中间摆放鞋子并摆放整齐.4、床单要扯平,不得有皱褶.靠床外沿处不准露褥子,应用床单包好。

  5、被子、床单、枕巾颜色大小要统一,不搞个性化宿舍,整齐划一.6、不把衣物鞋帽乱脱、乱放、乱挂。所洗小件衣物晾晒要整齐.其余衣物、杂物不准挂在外面。休息时衣服挂在挂衣钩上,不得放在床上。

  7、不往地上、窗外乱吐、乱扔、乱泼、乱倒。

  8、不在墙上、门上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9、队员上班时间必须按规定着装,穿着得体,衣服干净整洁。

  10、勤洗澡,常洗头,衣物、床单、被套勤换洗,被褥要经常晒,搞好个人卫生。

  二、环境卫生

  1、公共卫生划分责任区域,每队每天安排两名队员对公共卫生区域进行值日打扫,发现杂物要及时清理。

  2、地面、台面要保持整洁,无灰尘,无痰迹、水迹及杂物,无毛发。

  3、墙面、门面无灰网、手脚印。

  4、便池上无垢迹。

  5、室内无异味.6、不把清扫工具乱放。

  7、不乱丢烟头、纸屑等垃圾。

  8、保持室外路面、花池、水池的干净整洁无烟头、纸屑、干草等杂物。

  三、违反制度处理办法

  1、对个人物品摆放不整齐、个人卫生脏乱差及破坏公共卫生的队员给予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给予警告处分1次;

  2、对值日人员不按时打扫卫生、不及时清理垃圾导致责任内卫生区域脏乱差的队员给予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给予警告1次;

  3、以上情况管理期间,值班员、班长负有连带责任,视情况一并给予处理;

  4、对于不服从值班人员监督拒不按规定整理卫生的,给予警告1次,多次劝告拒不履行的给予严重警告1次,扣发1日工资;

  5、3次以上严重警告或不听劝阻拒不履行职责的由大队上报局党委领导研究予以辞退.八、月考核与年终末位淘汰制度

  1、每月由大队长、各班长组成评议小组对全体队员各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打分,总分为100分,得分低于60分的,予以警告处分,且当年不得评优。连续3个月得分低于60分的,由大队报局党委研究予以辞退。

  2、年末由全体队员进行综合考评,年末得分与每月考核得分各占50%,根据最终得分进行排名,实行末位淘汰。

  九、违反其他规定处理办法

  有下列情况的,由队务会讨论,报局党委研究予以辞退处理:

  1、上班期间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威胁他人的;

  2、上班期间饮酒、赌博的(赌资一并上交);3、故意破坏对内公共设施、装备、通信设施的;

  4、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机房中重地或擅自留外来人员住宿的;5、日常工作消极,精神萎靡,行动迟缓,不团结同志不服从命令和当面顶撞领导背后议论领导者,经队委会研究,提出批评教育、警告3次(含3次)以上的。

  附则

  1、本规定由**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五年九月十五日

篇三: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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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1乡镇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为积极做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避免和减少因火灾给国家和人民财产带来的损失,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了xx镇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实施方案,望各单位严格参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为突破口,以野外火源管理为重点,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以及国家、省、州、市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发生森林火灾,切实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为全镇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二、基本原则

  (一)防管并重。坚持预防在先、防管并重的防火原则,细化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打得早、防得住”。在森林防火高火险期间,全面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对违反规定者从严从重处罚。同时,严禁在林内和林缘开荒种地,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

  (二)责任联动。镇人民政府行政负责人是防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其他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干部包村,村干部和护林员包农户,护林员包山头,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层层追究责任。

  (三)群防群控。加强森林防火应急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在充分发挥专业部门作用的基础上,加大宣传力度,动员社会方方面面的力

  量,实行联防联治,群防群治,形成齐抓共管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

  (四)突出重点。乐西、亚拉冲等村委会林区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部位,要严防死守;3月1日至5月10日是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时期,要确保巡查监控到位;防火宣传教育、野外用火依法管理、火灾科学扑救是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环节,要防范到位;儿童、弱者、精神病患者、进入林区人员和车辆、林区及周边作业人员是森林防火工作中的重点人群,要监管到位。

  三、责任分工

  (一)各村委会负责辖区内护林及森林防火工作,制定本村森林防火应急预案;组建本村扑火队伍,发生火灾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组织人员扑救火灾,并视情况向镇森林防火指挥所汇报;在林区出入口设立警示标志,加强对出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管理;组织人员对野外烧荒行为的检查,深入各村进行森林防火宣传;监督管理本地区护林员,全方位、全天候开展对林区巡查活动;层层落实责任。

  (二)镇政府综合办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协助镇人民政府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召开调度会;协调镇森林防火指挥所和各村委会联合行动;督促检查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三)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检查森林防火责任落实情况;确保森林防火监控指挥系统正常运转,及时监控火情,搞好预警;组建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积极扑救森林火灾;组织实施对全镇护林员业务培训,提高护林员素质;积极与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沟通协调,及时反馈上报情况;负责在防火戒严期,对野外用火行为的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颁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用火及破坏森林资源的直接责任人上报市森林公安部门进行处罚。

  (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及各村委会负责森林防火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利用广播深入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包村委会单位负责与所包村对接联系,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统一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村委会,检查、指导、督促所包村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七)包重点涉林村单位负责与所包涉林重点村对接联系,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问题,协助村委会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组织专人,定期深入所包涉林重点村,检查、指导、督促森林防火制度和措施落实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责任追究。各相关单位、村委会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坚决克服侥幸心理,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来抓,把各项工作抓严、抓细、抓实。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同时,要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山林有人管、林区有人护、村屯有人包、责任有人担”,一旦发生火灾,层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二)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三)从严巡护查处。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组织人员对重点部位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在林内要道和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增加巡查人员,进行全方位、不间断巡查,全体森林防火工作人员要延长工作时间,进行死看死守,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四)科学合理调度。森林防火期间,各单位要通力合作,紧密配合,协同作战,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保证。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村委会要科学合理调配人员、防火物资,避免盲目无序现象。特别是要加强护林员教育培训,合理安排就餐时间,确保巡查不留空档。一旦发生火情,镇人民政府领导及扑救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扑救。

  (五)加强火情预警。有关站所及各村委会防火期间必须有领导带班,一旦发生火情,必须在第一时间及时逐级上报,并赶赴现场进行处置。护林员要科学使用手台,严禁用手台谈论与防火无关的内容。

  (六)加大督查力度。镇政府综合办、镇纪在森林防火期间,要做好对各站所、村委会的督查检查,一旦发现因值班不到位、防火措

  施不落实而发生森林火灾的,及时向镇政府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汇报,并在全区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2今年冬季持续干旱,正是森林火灾高发期,为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巩固造林绿化成果,增强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根据国家《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全镇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严格落实防火责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实行村干部负责制和包村干部督导制。各村支部书记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责任人,对本村的森林防火负总责,森林防火包山机关干部负有督导责任,村干部、护林员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责任人。

  (二)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镇、村要层层签订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责任状,各村按照“谁管辖、谁领导、谁负责”的原则,按行政区域划定防火责任区,对各自负责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部署。

  二、科学防范森林火灾

  (一)加强防火队伍建设。镇建立一支3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配备相应扑火装备,人武部、林业站负责组织培训和训练;镇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队伍,由安监办、林业站负责;在高火险天气和重要节假日,各村要设立1—2名巡查员,配合该区域护林员的工作在重要地段进行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火警及火灾。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预备队伍,一旦发生突发山火,迅速组织扑救。各村必须选配1名责任心强且吃苦耐劳的森林防火巡查员,并签订责任状。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各村必须充分利用会议、宣传标语、宣传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开展多层面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各中小学校要重点抓好对学生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每位学生要发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纸进行学习,严禁学生到户外放野火。

  (三)加强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应急队伍集中待命,并确保政令畅通、通讯畅通,及

  时处置火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值班电话不得转接;村主要负责人、护林人员、应急队队员手机不得关闭。高火险天气和主要节假日安排专人每天进行巡山,村干部要带头上山巡查。

  (四)加强野外用火管理。严格落实“三个不准”即防火期间不准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准带明火上山,不准上山放牧,镇、村两级要加强巡查,做到冒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立即坚决制止,并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

  三、责任追究制度

  (一)发生森林火灾通过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灾发生后,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直接挂钩,实行单项考核。凡发生森林火灾两起或一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或起火时间超过5个小时未扑灭的考核实行一票否决,该村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三)加大对森林火灾肇事者的查处力度。对失火人员除责令检查悔过、恢复植被、赔偿损失外,根据灾情的性质、情节和后果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由镇林业站、派出所负责调查处理。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3为贯彻落实在塞罕坝机械林场考察时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森防指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做好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按照省森防指下发的《关于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切实做好进入防火期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森防办发〔20xx〕11号)精神,根据市、县森防指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践行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强化“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各级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积极

  消除火灾隐患,有效减少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森林生态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为建设生态济河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任务目标

  建立健全全街道森林防灭火救灾机制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备的森林消防力量,不断改善防火基础设施条件,补充森林防灭火装备,实现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全年无火情;加强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落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制、网格制;全年不发生过火有林地面积10亩以上,其它林地面积2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实现人员零伤亡,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工作安排

  (一)前期基础工作

  一是在前期森林防火责任“一张图”的基础上,完善相关网格建设,明确卡点值守人员、巡护人员和各级包保责任人员。

  二是传达学习上级《森林防火方案》《森林防火值班卡点建设标准》等文件和检查标准。

  三是完成全街道护林员队伍的优化调整,把一些年龄偏大、责任心不强人员调出护林员队伍,择优纳入新队员,确保防火期能够真正承担起管护人员责任。

  (二)防火期前准备工作

  一是优化卡点设置,做好辖区内主要进山入林路口的排查工作,确保防火检查卡点在重点林区应设尽设。二是开展隐患排查,紧盯问题梳理整改,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三是对上一个防火期安装的固定宣传牌、粉刷的标语进行全面排查,发现损坏的及时维修、更新,宣传氛围不浓厚的及时采取补充措施。四是对防火物资进行清点摸底,对机具装备进行保养检修。五是对20人的森林防火队伍进行优化调整,吸纳各类专业人才,确保专职专用,成立流动防火巡查队伍,开展流动巡查,指导辖区内有森林防火任务的村居各成立3-5人防火预备队,建立街道与村之间、村与村之间的联防联控机制。

  10月下旬须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发布禁火令,禁止防火期内林区的一切野外用火,各村居在重点林区张贴公告,向村民发放倡议书、明白纸。二是在组织本街道防火人员、护林员和村干部进行培训,组织开展森林防火演练,全面提升队伍实战水平。三是根据前期墓地排查情况,选择合适的位置建设集中焚烧池,在各值守卡点配备值守帐篷、板房等设施。四是做好重点林区林缘和道路两侧林下可燃物的清理工作。

  (三)防火期内工作安排

  1、严格落实好值班值守工作制度。街道指挥部、森林防火任务各村居严格值班备勤,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防灭火队员一线备勤,确保信息畅通,重点时期、重要时段启动战时机制。各村居防火卡点按照建设标准落实到位,安排熟悉防灭火知识的专人值守,逢人必问、逢人必查,做好值班登记工作。在防火关键时间节点,对常出现火情、墓地集中等隐患大的地方,实行24小时值班,同时街道和村级加大流动巡查、夜间巡查力度,充分发挥每个村居成立的防火预备队作用,确保出现火情第一时间处置、上报。

  2、持续开展防火宣传。街道辖区内设置固定宣传牌10个以上,重点村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4个以上、喷刷永久防火标语10幅以上,各进山入林主要路口必须设置固定防火宣传牌。同时,在可视进山道路两侧及路口等主要地段采取张贴树体标语、穿插彩旗、悬挂横幅、粉刷标语等宣传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通过村大喇叭、值守卡点扩音喇叭等各种媒介开展高密度、大频率、全覆盖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让群众了解森林防火知识、支持森林防火工作。

  3、严格火源管理。各村居采取网格化、精细化布控方式,全面强化野外火源管控,深入到林区、田间地头开展火源排查。在清明节、寒衣节、除夕等传统祭祀日期间,对所有坟区墓地安排专人盯守,提倡和推行鲜花、在集中焚烧点焚香烧纸等方式进行祭祀活动,实现文明祭扫、绿色祭扫。公安派出三所强化监督执法,持续开展打击森林火灾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林区内及周边500米范围野外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的查处,依法依规严惩森林火

  灾肇事者,做到打击一人教育一片。

  4、加大督导检查力度。街道纪工委、林业科、服务区及抽调同志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森林防火任务村进行督导检查,全面检查物资到位、值班人员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护林员履职、进山人员登记、宣传氛围等情况的落实,检查情况全街道内及时通报。

  四、工作措施

  (一)严格责任落实。各村居支部书记是本村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街道办事处、村居要签订森林防火责任状。要落实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制度,街道领导包村、村干部和护林防火员包卡点、包山头。

  (二)强化督导检查。街道建立森林防火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各项防火要求。在春节、清明节、重大活动期间等防火重点时段,实施驻地督导、24小时驻守等战时工作机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及时回头看。

  (三)严格责任追究。因思想麻痹,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瞒报、漏报,延误扑火时机,特别是森林火灾发生后未及时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4随着清明节的到来,祭祀扫墓和春耕生产将形成新一轮的野外用火高峰。为切实加强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xx镇20xx年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

  第一副组长:

  副组长:

  成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

  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

  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5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

  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6随着清明节的临近,新一轮野外用火高峰就要到来,加上近几年山区植被丰富,累积的枯草树枝较多,极易引起森林火灾。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要采取非常手段和非常措施,突出“预防为主、积极扑灭”的方针,制定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一、宣传培训工作

  1、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教育局联合印发“致全体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学生和家长。

  2、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联合致全体市、区机关干部的一封信,宣传教育对象为全体市、区机关干部及其家属。

  3、从3月8日起,组织宣传车不间断地到各乡镇、街道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3月21日下午召开全区森林防火工作专题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5、组织乡镇、街道分管领导、林业站长、森林消防队长、森林消防队伍骨干举办森林防火知识培训。

  6、通过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强宣传。

  二、巡查、督查工作

  1、清明节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二十三个巡查组深入到乡

  镇、街道巡查,制止野外违章用火行为。

  2、清明节前后,区几大班子领导到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督查森林防火工作。

  3、视天气情况,区政府颁发森林防火戒严令。

  三、案件查处工作

  1、区森林警察大队加大火灾案件查办力度,对肇事者给予刑事、行政、经济的处罚。

  2、区法院、检察院要加强对森林火灾案件的起诉及审判工作,从重从快处理。

  四、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1、抓好全区森林消防队伍的组建和培训工作。

  2、重点抓好区属五支森林消防队伍的装备更新、保险等工作。

  五、乡镇、街道工作

  1、做好上级有关森林防火文件、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2、配合区里宣传车的巡回宣传,做好两封“公开信”的发放工作,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也可自己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

  3、组织全体干部走村串户宣传森林防火工作。

  4、在主要路口设卡,劝导、收缴火种,杜绝火源。

  5、组织人员做好森林防火重点地段、重点监控的人群(老、弱、痴、残)的排摸和监管工作,落实专人对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的监控。

  6、建立巡查员制度,要求每个村都要配好防火巡查劝导人员。

  7、及时调整充实森林消防队伍。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7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方案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

  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清明节来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9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xx区20xx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10为进一步抓好我镇森林防火工作,有效的预防和扑救森林山火,保护森林资源,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充分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森林防火方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建设与责任制度

  (一)机构建设

  成立镇森林防火指挥部,镇党委书记刘迎秋同志任政委,镇长易文龙同志任指挥长,分管农业的常务副镇长欧文武同志任副指挥长,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和综治办、派出所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林业站站长文朝辉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林业站李双全同志为森林防火消防专干,指挥部设镇林业站,防火办公室电话:88560221。

  (二)责任制度

  森林防火全面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即镇党委政府向县政府负责,村党支部、村委员会向镇党委政府负责,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为防火第一责任人,镇域内各事业单位为森林防火责任单位。

  二、山火防控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防火意识到位。

  森林防火指挥部召开两次森林防火专题会议;组织开展两次以上的"森林防火检查;采取悬挂横幅、固定森林防火标语、书写石灰标语和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等多种形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森林防火浓厚氛围。

  (二)加强基础建设,防火设施到位。

  镇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防火器材储备室并备足必须的防火器材;各村相应设立森林防火指挥部、器材室并配备好防防火器材。镇指挥部制定好阻隔带建设规划,在县林业局的指导下完成森林防火阻隔网(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及时维护自然阻隔网络,减少森林火灾隐患,严格控制森林过火面积在林地面积的1‰以内。

  (三)加强火源管理,预防措施到位。

  建立健全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坚持野外生产性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对辖区内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管理人员(智障人员、精神病人)建档管理,落实专人监控。各村明确一名村干部负责防火工作,并明确3名专职防火巡逻人员(巡逻人员补助视工作情况给予奖励)。

  三、消防队伍与扑救指挥

  扑火队职责:以扑救本地区森林火灾为主,服从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调配,援助毗邻地区扑救山火。

  (二)扑救指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森林火灾扑救的组织指挥工作,扑救森林山火时,按照“统一指挥、专业处置”的原则,设三级应急预警响应,原则上由低到高逐级启动:

  1、一级预警响应。镇辖范围内接到火情报告后,镇农办、林业站全体工作人员在15分钟内迅速到达起火点,并迅速组织支村两委和本村义务扑火队及时处置扑救山火。

  现场指挥:文杰林文朝辉

  2、二级预警响应。一级预警响应启动后,如果山火在1小时内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由现场指挥迅速报告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欧文武同志,由其迅速组织镇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增援扑救。

  现场指挥:欧文武

  3、三级预警响应。二级预警响应实施后2小时内森林火势仍未得到有效控制,应迅速向镇党委书记刘迎秋同志和镇长易文龙同志汇报,协调、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参与山火扑救工作,同时向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以求外援力量扑救山火。

  现场指挥:刘迎秋易文龙

  4、火场明火完全扑灭后,应清点人员,撤离火场,并留足人员清理余火,看守火场,严防死灰复燃。

  四、通讯、器械

  (一)通讯。通讯要常年保持运行良好,电信部门保证各村的电话线路畅通。防火期间,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做到24小时防火值班制,指挥部所有成员及相关单位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防火信息准确及时传达。

  (二)扑火器具装备。

  2、各村分别配备二号工具20把、柴刀10把(均已配备)、背包式高压水枪一台(已配备7个村)和手提喇叭一个。

  五、火情报告

  防火期内,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每天详细记载全镇的山火火情动态。各村发生山火后,要求立即向镇防火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报警电话:88560221),指挥部接到火情消息后,应立即向指挥长、副指挥长报告。各村应视火情、防火区域、火险区划等及时组织足够力量扑救。

  火情报告时间要求:各村从发生山火时算起,应在20分钟内报告镇指挥部。对有意推迟上报、企图隐瞒、贻误战机等造成严重损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后勤保障

  后勤工作由指挥部统一指挥,由贺舟同志负责。主要职责:负责增援车辆调配,做好前线相关物资准备、供应工作。

  七、火案查处

  加强火案的查处工作,实行“快查、严办”的办案原则,对肇事者要依照《森林防火责任的追究》和《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查处工作由镇综治办、派出所、林业站负责,火案查处率在85%以上;重大山火案件,由县森林公安配合查处,做到每发生一宗,及时查处一宗,并将查处情况及时通报、上报。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11为了进一步加强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转发〈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秦开教[20XX]23号)要求,特制定本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教师、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

  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12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森林防火意识,做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工作,根据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关于印发〈上饶县森林防火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饶县森防指[20XX]16号)要求,特制定全县中小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对国家森林资源和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搞好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努力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二、宣传内容

  (一)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以及江西省相关实施办法等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及时、准确宣传省、市、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文件精神,及时、准确传达上级领导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指示和意见。

  (二)开展以“严防森林火灾,创建平安校园”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力争把“多一份教育就少一点火灾”的理念普及到每位教职工、每个学生及其家庭。

  (三)以法律意识强、语言简短、通俗易懂的语句制作永久性、半永久性、临时性宣传标语;切实抓好元旦、春节以及清明、五一节等森林火灾隐患较大时段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向每个学生发放《致学生家长的森林防火公开信》,印发《森林防火知识问答》,组织师生观看有关森林防火知识光盘,达到警示教育宣传的目的。

  (五)完善学校突发火灾应急处置预案,搞好学生自救疏散演习,进行各种森林防火知识培训、兼职扑火队伍培训。

  三、工作重点

  (一)全县各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制定完善学校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并层层分解到人。乡(镇)学校特别是林场、林区附近学校,要

  重点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学校及周边可燃物的集中清理工作,主动配合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森林防火隔离带设置和隐患大排查工作等。

  (二)每年的九月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的清明、七月半、霜降(油菜籽采摘期间)、冬至、春节所在周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周,每年十二月十九日为全县森林防火宣传日等全县重点防火期,要全力以赴抓好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以强化火源管理为重点,严禁学生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进入林区、森林公园等地游玩。要严格禁止学生野炊、烧烤、燃放焰火等野外用火活动。每年清明节前夕,要积极引导学生写一封《关于森林防火致家长的一封信》,提倡文明祭祖,不要随意野外用火。

  (三)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宣传栏、校园广播、校园网络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班班通”的便利条件,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每个学期组织一次防火技能培训和自救疏散演练,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要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知识竞赛、观看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片、争当森林防火义务宣传员和“小手拉大手”小孩教大人等形式的活动,扩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面。要组织开展好森林防火“五个一”活动:即每名学生写一条防火标语、一篇防火作文、一封信,每班上一节防火课、出一块防火知识宣板报。各班主任把活动材料12月6日前上交政教处。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动员学生制作宣传标语,组织志愿者宣传队,开展街道流动宣传活动,扩大宣传教育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

  随着全县秋冬季节人们的生产、生活用火的不断增多,增大了引发火灾的隐患,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各学校要根据今年森林防火工作的新形势、新特点、新问题,从保护森林资源和维持生态平衡的高度,充分认识森林火灾的危害性,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校长要亲自挂帅,把森林防火工作列为今冬明春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分解职

  责到位,监督管理到位,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行为引发的森林火灾。

  (二)落实排查,加强管理。

  要贯彻落实各级消防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一时无法解决的要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认真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严格防火安全管理制度,坚决禁止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扑火活动,教育学生发现林火要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不得私自个人扑火或组织同学一起扑火,以免发生危险。同时,要加强对在校痴、呆、傻、精神病等学生进行重点监护,努力避免意外火情发生。

  (三)加强配合,确保效果。

  要与林业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广大中小学生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争取各乡(镇)政府和林业部门的支持,帮助解决中小学校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具,确保教育的质量和效果。通过教育活动的开展,使广大中小学生充分认识到森林火灾的危害性,预防森林火灾的重要性,增强“保卫绿色,热爱自然”的意识,自觉做到不在林区和野外玩火,不违规用火,保护森林资源安全。

  (四)强化值班,严格问责。

  各学校要加强校园值班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和领导带班制,值班人员要加强学习,熟悉具体工作业务,确保不脱岗、不漏岗,严防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火情,要及时按规定如实上报,不得隐瞒不报或迟报、漏报;对因迟报、瞒报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13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扫墓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隐患最突出的时段,过去由于群众上山扫墓引起的森林火(警)灾时常发生,给村集体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杜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警)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防火安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强化措施落实

  1、镇清明防火工作小组在清明期间分头包片下村,镇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严阵以待。实行24小时全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各村值班情况,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联村干部在清明期间要进驻所联的村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联村工作应在岗在位,负责搞好所联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查岗。

  三、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各村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野外暸望员制度,村两委要列出清明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并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不留防火死角,同时各村应成立扑火应急小分队(不少于20人)。各村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包干情况和村扑火应急小分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2、各村两委成员清明期间应全部参加值班巡逻,不得请假。各村主干在此期间确有急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要把清明山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巡逻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3、清明期间,各村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干部及值班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制止扫墓者携带香、烛、鞭炮、纸钱上山,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禁止扫墓者在山上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禁止在山上吸烟,乱丢烟蒂。

  4、各村扑火队在清明期间应严阵以待,确保人员、扑火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各村应指派专人做好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14为贯彻落实了《全县年森林防火工作要点》和《全县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有效提升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全面增强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保护好国家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建设生态文明、促进绿色增长、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稳定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有关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年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大力营造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的舆论氛围,把握宣传重点,创新宣传方式。高标准的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生态安全、构建和谐林区

  二、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重点内容:

  《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森林防火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省、市、县各级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省人民政府年森林防火命令》;林区野外火源管理的有关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的基本常识及紧急避险知识及森林火灾典型案例。

  (二)重点时段

  1、春、秋两个防火期进入前的动员教育阶段。

  2、春、秋季节入山采集、和备春耕农业生产和秋收高峰期野外火源管理工作宣传教育阶段。

  3、防火期内,国家法定假日期间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阶段。

  4、防火期内出现持续高火险天气特殊时段的超常规宣传教育阶段。

  (三)重点工作

  1、以科学制定本地宣传方案为重点。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以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的投放和管理为重点。要进一步完善全镇

  规范统一的宣传警示物标准化建设,内容规范醒目,全面提高宣传质量。

  3、以切实抓好林区群众分层次教育宣传为重点。为确保各类人群普遍受教育,要加大开展森林防火、保护森林资源重要性的宣传力度,认真学习领会森林火灾的危害和相关法规等主要内容;采取引导、警示的方式,在清明节等祭祀活动较集中时段,倡导文明祭祀;对广大群众采用宣传法律、法规,发放、张贴宣传资料等形式进行,防止出现侥幸心理;对中小学生采用课堂和板报宣传的方法,全面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4、以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重点。结合清明节、五一劳动节、国庆节等法定节假日等宣传日,要普遍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日活动。要因地制宜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形式进行森林防火工作宣传。

  5、以规范森林防火宣传设施管理为重点。通过建立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档案,对辖区宣传警示物详细登记,促进全镇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步骤

  (一)进入防火期前的准备阶段

  1、召开动员会议,部署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细化量化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

  2、要认真组织学习《森林防火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防扑火知识,以及年度工作要点及省政府命令,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3、做好宣传设施设备维护和各类非固定宣传物布设前的准备工作。

  4、做好森林防火区内农田剩余物清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进入防火期的实施阶段

  1、全面启动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防火命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大力开展全民防火、依法治火的宣传,普及有关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

  2、全面开展防火宣传物、警示物的布设工作。着力扩大和提高

  “12119”森林火情报警电话,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全力做好农事用火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十户联防公约入户活动,大力宣传农事用火管理规定,要大力组织动员林区群众在森林防火期前,将防火区内的农用秸秆提前移出、回运、清理以及有组织烧除工作,达到既满足群众用火和备耕生产需求,又遵纪守法,提前消除火灾隐患的目的。

  4、开展“清明节”专项宣传教育活动。要按照全省的统一要求,集中开展“倡导文明祭祀周”活动,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提倡文明祭祀,采取用植树、送花等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坚决避免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

  5、开展森林高火险期防火专题宣传活动。加强对入山人员野外禁火的宣传教育,防止发生野外用火。大力宣传森林火灾的危害性和有关扑火安全常识,以及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罚规定与典型案例分析。

  (三)防火期结束后总结阶段

  1、做好宣传工作总结,适时上报书面材料。

  2、及时做好非固定宣传物的撤收工作。

  四、基本要求

  1、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搞好协调,确保宣传教育质量。

  2、要依据省、市、县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方案结合本地实际,保证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持续性、广泛性和实效性。切实在全社会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林区村屯、主要入山口都要设一处旗阵。营造出浓厚的森林防火舆论氛围。

  3、镇森防指要将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作为森林防火目标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度考评,对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措施落实了不到位的,要通报批评。

  森林防火专业队管理方案

  篇15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上级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

  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4月1日至4月7日—5月1日至5月5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各村负责把发放的《森林防火令》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30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委、村民代表会议,并将《森林防火令》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每家每户,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清明、五一期间重点路口出入人员防火码的扫码登记工作,严格禁止上坟用火现象发生。

  2、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4月1至7日—5月1日至5月5日,各村落实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制度。

  4、乡中心学校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祀。

  5、全乡各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如:“清明上坟莫烧纸,栽花种树祭先人”、“祭祀鲜花多文明,杜绝山火保森林”)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各村防

  火工作由各村书记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

篇四:森林消防专业队伍管理办法

  

  费县森林消防大队管理细则

  Company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费县森林消防大队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费县森林消防大队的管理,充分发挥森林消防大队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作用,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促进林业发展,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费县扑救森林灾应急预案》,结合费县林业实际,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费县森林消防大队是一支以扑救森林火灾为主要职责,同时集应急救援、气象灾害预防、防汛抢险等为一体的,有组织、有纪律、有保障、军事化管理的专业队伍。在行政上受费县人民政府和费县林业局的领导,业务上接受费县人武部和费县林业局的指导。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森林消防大队设队长一名,教导员一名,副队长二名。第四条森防大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立“三中队、9个班、”,即三个建制中队,每个中队三个班,共九个建制班,一个后勤保障组(由一名副队长兼任后勤保障组组长)。

  第五条森林消防大队的重大事项由队务会议研究决定,队务会组成人员:队长、副队长、中队长、班长组成,必要时由队长决定,可适当扩大组成人员。

  第六条森防队员在本队的工作调整,由队务会研究决定。

  第七条森防队员的党组织关系暂归费县林业局党支部管理。

  第三章岗位职责

  第八条队长岗位职责:

  1、在费县人民政府、费县森林防火指挥部以及费县林业局的领导下,负责森林消防大队的全面工作,对全队的军事训练、行政管理、政治教育等工作负主要责任。

  2、熟悉全队基本情况,根据上级的训练指示和要求,安排部署全队的军事训练工作,圆满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训练指标和任务。

  3、做好行政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作风养成,确保全队作风优良、纪律严明。

  4、严格落实战备、机动各项规定和措施,确保人员在位率,作到拉的出、开的动、打的赢。

  5、搞好装备、器材的保养、维护与管理,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第九条副队长岗位职责:

  1、协助队长做好分管工作,在队长临时离开岗位或特殊情况下,根据上级或队长的指定,代行队长职责。

  2、协助队长开展行政管理工作,全面抓好伙食管理,抓好食品卫生和环境卫生等工作。

  3、负责扑火装备器材和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保障扑火一线的物资调配和供给。

  4、全面完成大队指派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条中队长岗位职责:

  1、对全中队的工作负完全责任。

  2、领导中队完成军、政、专训练任务,提高全排人员的军事、政治、专业素质。

  3、教育中队爱护装备、器材,严格执行各项保养、管理、使用规定。

  4、掌握中队人员思想状况,关心爱护队员,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团结,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5、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班长职责:

  1、对全班各项工作负主要责任。

  2、带领全班认真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所属人员符合战备要求。

  3、带领全班完成各项学习、训练任务,提高全班人员的整体素质。

  4、带领全班认真钻研扑火技能,指挥全班完成各项战斗任务。

  5、带领全班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良好的一日生活秩序,培养优良作风。

  6、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关心爱护同志,作好思想政治工作,增进同志团结、增强集体荣誉感。

  7、教育全班爱护装备,严格执行装备保养、保管和使用规定,确保装备器材完好无损。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森防队员职责: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大队各项规章制度。

  2、思想端正,刻苦训练,努力提高军事和专业技能。

  3、认真学习森防知识,熟练掌握各种扑火装备、器材的操作与使用。

  4、爱护森防装备、器材,严格落实使用、保养及管理规定。

  5、英勇顽强,坚决完成战斗任务。

  6、尊重领导,关心同志,加强团结,维护集体荣誉。

  第十三条森林消防队员入队誓词:

  我自愿成为一名森林消防队员,忠于祖国,终于中国共产党,忠于人民,刻苦训练,严守纪律,不怕牺牲,英勇顽强,坚决完成任务,我愿忠于崇高的森林消防事业,同时为我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第十四条后勤组岗位职责:

  1、负责森防队扑火器具和办公用品的日常管理。

  2、保障扑火一线物资的调配、供给。

  3、配合相关人员做好领导指派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司机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车辆使用及管理规定,严禁酒后驾驶或转交他人驾驶;

  2、按时开展车辆保养与检修,确保车辆出行安全。

  3、了解掌握本地区公路现状,确保出行路途安全。

  4、熟练掌握车辆的驾驶与维修技术,严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无事故。

  5、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或从事与救火无关的工作。

  6、圆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各项任务。

  第十六条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1、严守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2、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

  3、廉洁自律,按章办事,在节支方面,当好领导参谋,同时协助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第十七条炊事员职责:

  1、热爱本职工作,讲究卫生,积极改善伙食。

  2、不断加强烹调技术学习,提高炊事技能。

  3、严格执行大队各项管理规定,养成良好作风。

  4、落实各项卫生制度,确保食堂符合饮食卫生标准。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八条森防队严格实行军事化管理,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第十九条新报名的森防队员岗前培训一个月,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除工资外,按在编森防队员的待遇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

  第二

  十条森防队员必须严格落实内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全队人员符合战备要求。

  一、一日生活制度:

  1、起床

  (1)、值班员应提前十分钟起床,督促检查全队人员按时起床。

  (2)、听到起床号后,全队人员应迅速起床,按规定着装,根据早操的内容做好出操准备。

  (3)、起床后,以班为单位集合,迅速带到指定地点,向值班员报告人数,值班员整队后,向队领导报告。

  2、早操

  早操应按照队里的要求作出安排,由值班员下达科目,统一训练,主要进行队列训练、长跑等。

  3、洗漱和整理内务

  (1)、洗漱在规定的地点进行,在安排的时间内完成。

  (2)、整理内务,清扫室内外卫生和洗漱时间不超过30分钟。班值日员协助检查整理本班的内务卫生。队值班员检查全队的内务卫生。

  4、开饭

  (1)、按照规定时间准时开饭,开饭时间通常不超过30分钟。

  (2)、听到开饭号后,以班为单位集合整队或以排为单位带到食堂门前,由值班员整队,宣布次序,依次进入食堂,饭前唱歌,就餐时遵守饭堂纪律。

  5、操课

  (1)、操课时要提前做好准备,清点人数,检查着装和教学用具,带往操课地点。

  (2)、操课时要严格遵守操场和教室规定。

  (3)、操课结束时要清点人数、检查装备器材并进行讲评。

  6、午休

  午休主要用于休息,也可进行不妨碍他人休息的活动。

  7、课外活动

  课外活动时间,一般用于文体活动、看新闻或处理个人事情等,需要外出请假的要逐级请假,按时归队销假。

  8、点名

  每晚点名一次,由一名队领导组织实施,每次不得超过十五分钟。

  主要内容:(1)、呼点、查看队员在位情况。

  (2)、讲评一天工作、训练等情况,提出存在问题。

  9、就寝

  (1)、值班员应提前十分钟吹预备哨,全队人员做好就寝准备。

  (2)、服装按次序放在规定的位置。

  (3)、听到熄灯号(哨)后,立即熄灯就寝,不准说话,不准听、放录(收)音机,禁止吸烟,保持室内肃静。

  二、值班制度

  1、森防队实行三排轮流值班制度,值班时间为本星期日晚八点至下星期日晚八点,值班人员要认真作好值班记录,妥善保管好大队各种装备,作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搞好内务管理,保持室内外卫生清洁,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保证部队正常次序。

  2、交接班时,值班员必须向接班人员移交登记本,并主动将当班情况一一交代清楚,接班人员应了解情况后及时进入工作状态。

  3、逢国家法定节假日,森林防火期及防火特险期等敏感时间,需加派人员值班。原则上没有节假日、星期天,非特殊情况不准请假,请假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

  4、值班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漏岗、脱岗,如因擅离职守贻误扑火战机的,要视情节轻重、影响和责任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5、值班员接到扑火命令,应认真询问清楚火场的确切位置、到达火场的行进路线、火势及地形、要求出动人数、携带何种扑火装备等,并作好记录,立即将情况报告队领导,作好紧急出动准备。

  6、按规定操作、使用各种通讯器材,对通讯、照明等装备应及时充电并妥善保管,作好应急准备。

  三、内务卫生制度

  1、内务要整洁,个人物品放置要统一有序,保持室内空气新鲜、无污染、无烟头、无纸屑、无痰迹。

  2、实行卫生区责任制,内务、环境卫生每日清扫。

  3、个人卫生做到:饭前便后要洗手、不随地吐痰、不乱仍烟头、果皮、纸屑等废物,勤剪指甲、勤理发。

  4、班每天进行内务卫生检查,大队每周进行一次评比,不定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查铺查哨制度

  1、队值班员要认真落实查铺、查哨制度,每夜不得少于两次,其中一次在午夜进行。

  2、检查人员在位情况和睡眠情况,检查物品摆放是否符合战备要求。

  3、查看装备库安全情况。

  4、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对查铺查哨情况进行登记。

  五、训练制度

  1、森林消防队员必须具备一定的军事素质和专业技能,必须按照训练计划认真落实训练任务。

  2、要科学施训,做到体能训练与专业训练相结合;单个军人素质训练与班、排整体合练相结合;防火技能训练与实战演练相结合,以提高全队人员整体技战水平。

  3、要对灭火装备与器材定时进行保养与维修,掌握携带方法,能熟练掌握常用机具的维修技术,发生一般故障能够及时排除。

  4、每周训练课时不得少于30小时,其中体能训练不得少于10小时,专业训练不得少于10小时,队列及其它训练不得少于10小时。

  六、管理制度

  1、森防队集体活动必须统一着装,保持团队的整体容貌。

  2、森防队员离开驻地后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一旦发生火情,轮休人员必须无条件迅速归队。

  3、森防队员要保管好自己的扑火工具和装备,一旦有火情命令,必须全副武装。

  4、森防队员要自觉加强扑火的理论和技能学习,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意识;要积极参加体能训练,确保扑火实战需要。

  5、值班备勤队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从事本职工作以外的其他工作。

  6、工作时间不准搞任何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值班备勤期间消防队员中午不得饮酒,杜绝酗酒。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不准进入娱乐场所、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在单位活动室可以进行一些有益的娱乐活动。

  7、全体队员必须有团结协作的精神,要有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不得做出具有损害大队形象的行为和言论。绝对不能有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8、任何人不得让他人长时间在队内逗留,更不得留宿他人。

  9、森林消防大队实行队务会制度,每周星期五晚召开队务会,由队长组织,共同研究大队下周的各项事务。

  10、出勤统计以上月15号至本月14号为本月考勤天数。

  11、森防队员外出学习、林业局或森防队组织的技术等级考试、培训期间经队务会研究决定可视为出勤。消防队员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吊唁期间,可享受三天假期,婚假享受七天假期,病假根椐实际情况确定。

  12、根据我县林情实际,每年10月15日至次年6月15日为森林防火期,其中3月15日至5月15日为森林防火特险期。期间严格控制请销假,确保人员在位率。

  13、森防队实行轮休制度,森防队员在非防火期每周轮休,轮休人数不得超过全队人数的50%,在防火期每周轮休人员不得超过30%,在防火特险期取消轮休制度,并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周六、周日每班控制在2人以下(含2人)

  七、请销假制度

  1、森防队员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按级请假。

  2、请假批准权限,两小时以内由各班长批准,四小时以内由排长批准,四小时以外含在外住宿人员必须由队长批准。

  3、请假必须有请假条,无请假条者视为旷工。

  4、请假必须按时归队并及时销假,同时落实逐级销假制度,不及时销假者按超假论处。

  5、请假后如需续假,必须在请示知班、排长同意后,由班长代写出请假条,(班长不在的由排长代办),并交由队领导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履行续假手续的视为超假。

  6、请假完毕将假条交回文书处,由文书统计出勤率,变更机动一览表。

  7、一次请假不准超过两天(时间计算以24小时为准)。

  八、考勤制度

  一、森防队员薪金实行考核绩效工资制: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救火补助.一个考勤月内,连续请假20天以上的,请假期间不享受工资待遇,因意外事故或疾病等原因不能上班的,经队务会研究可视为出勤。

  二、考核办法: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1200元。

  (2)考核工资

  考核工资=300元。

  能遵守本办法各项之规定,且达到出勤天数(21天),工作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考核工资予以发放。否则,考核工资由各班班长根据实际情况报排长同意后,并经队务会研究后予以扣除,最多限额300元。

  森防队员的工资按日计算,所有扣发的工资年终一次性平均补发给全体队员,或用于伙食补助。

  (3)、岗位津贴

  享受岗位津贴人员主要包括司机、副班长以上人员。津贴标准为:司机:40元/月,副班长:60元/月,班长:80元/月,排长:100元/月。

  (4)、救火补助

  救火补助根据费县林业局扑救森林火灾应急预案,酌情予以发放。

  三、考核标准

  绩效工资部分实行百分制考核(每分5元),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1、无故不到课一次,扣5分;

  2、私自离队一次,扣10分;

  3、学习讨论时打扑克、干其他的,发现一次扣5分;

  4、休假中迟到的,迟到一次扣5分;

  5、无故不出操的,每次扣5分;

  6、点名不到的,每次扣5分;

  7、酗酒滋事的,每次扣10分,并在全队做检查,同时记入个人档案;

  8、打架斗殴的,每次扣10分,同时留队查看一个月,以观后效;

  9、不爱护装备的,每次扣5分;

  10、违反安全操作的,每次扣5分;

  11、不积极参加训练的,每次扣5分;

  12、休假中遇火情,无特殊原因不及时归队的,本月考核工资全部扣除,并处罚金200元,同时留队查看一个月,以观后效。

  13、发表有损大队言论的,每次扣5分;

  14、做出有损大队形象的,每次扣5分;

  15、不听从指挥、不遵守队列纪律的,每次扣10分;

  16、军事训练、业务技能考核不及格的,每次扣10分;

  17、在大队内做检查一次,扣5分;

  18、未经领导批准,擅自动用装备、器材的,扣5分;

  19、休假期间不能保证通讯畅通的,扣5分;

  20、不服从管理、顶撞领导的,扣20分;

  第二十一条奖惩制度:

  一、森防队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在以下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1、全年没有迟到早退现象并按规定出勤且工作认真的。

  2、在扑救火灾中,听从命令,服从指挥,英勇无畏,冲锋在前表现突出的。

  3、刻苦钻研扑火业务知识,在业务方面表现突出的。

  4、在日常工作中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圆满完成任务的。

  二、有下列违法违纪行为之一的,予以辞退;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在扑救火灾中,不听指挥、玩忽职守、擅自撤离火场的。

  2、在防火期内多次饮酒或中午酗酒,造成严重后果的;

  3、森防队员无视规章制度,在火场抽烟造成严重后果或不良影响的;

  4、全年累计旷工5天或连续旷工3天的;

  5、没有严格履行24小时通讯畅通,造成严重后果的;

  6、在工作期间,多次参与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的;

  7、团队意识和大局观念不强,做出有损大队形象的行为和言论的,且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将救火物资私自占为己有的;

  9、驾驶消防车辆违规行驶,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损失的.第二十二条

  伙食管理制度:

  1、伙食管理应由队务会研究,确定专人负责。科学调剂,保证营养平衡,提高饭菜质量。

  2、炊事人员必须身体健康,讲究个人卫生,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体检。

  3、食堂应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资摆放有序,确保无污物、无积水。

  4、每周制定一次食谱,制定食谱由队务会研究决定。

  5、食堂伙食开支情况,每月向全队公布一次,由副队长和各班副班长组成伙食开支监督组,全程监督伙食开支情况。

  6、炊事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食物的采购、制作、存放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7、食堂每周对炊事用具消毒一次,夏季每三天消毒一次。

  第二十三条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1、物资装备实行统一管理,严格出入库手续,入库物资必须保证完好无损。

  2、扑火物资出入库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严格实行主管领导审批制。执行紧急任务时,可先领物资后补办手续。

  3、妥善保管入库物资装备,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等,做到“六不”,即不锈、不潮、不霉、不腐、不变质、不爆。

  4、风力灭火机、油锯等消防器材,要进行定期的保养,严格每周保养一次,进入森林防火期每两天调试一次。发现机具损坏、启动不良、燃油不足等故障要及时维修,并把油料备足,确保机具性能良好。扑火使用后,必须及时清洗油箱、油管,祛除残留污渍,擦拭外表面等工作,延长物资装备的使用寿命,减少使用故障率。

  5、物资装备库要求库容整洁,“一齐”:摆放整齐;“二方便”:整理方便、取用方便;“三清”:性能清、数量清、规格清;“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摆放。

  6、每半月对物资装备库进行一次大扫除,并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防火器材等,将结果予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7、对干粉灭火弹等要专库、专人管理,确保安全。

  8、装备、器材库严禁烟火。

  第二十四条队区秩序:

  1、队区内各种生活设施应当配套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2、保持工作环境的整齐、整洁、肃静,工作时间不得追逐打闹、嬉笑。

  3、在规定的午睡(午休)和就寝时间内,应当保持安静,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4、队区内车辆应当按照指定的地点停放,禁止鸣喇叭、试刹车。

  5、严格遵守操场、课堂、饭堂、浴室、文体活动室相关规定,做到守纪律、有秩序、讲礼貌。

  6、不得在队区内张贴、设立商业广告,不得在队区建筑物上使用霓虹灯显示单位名称。

  第二十五条安全管理制度:

  1、各班长要对所属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规定,严防事故的发生。

  2、装备要按时入库,领取与存放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3、训练中,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要爱护装备,及时组织对装备的擦拭保养。

  4、乘坐车辆时,各班长要严密组织,严格遵守有关规定,确保上下车和途中的安全,严防各种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六条学习制度:

  1、要把森林消防专业学习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学习相结合,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2、每周星期二、星期五,由队领导或队值班员组织全体人员进行学习,并认真作好笔记。

  3、一年至少聘请一次县、市防火专家对灭火相关知识进行授课,不断提高和更新防火、灭火技能。

  4、鼓励森防队员个人自学,不断提高灭火队员的自身业务水平。

  5、定期对森防队员的业务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6、通过培训,森防队员要做到:熟练掌握灭火装备器材的操作使用和保养,并能正确判断林火种类,学会避险自救。

  第二十七条本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费县森林消防大队。

  费县森林消防大队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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