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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8 13:18:01

篇一: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讲话稿?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联席会讲话?稿

  同志们:?

  刚才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交?流了去年以来开展?妇女儿童工作的情?况和经验,并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提出了下一步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的?思路,我觉得大家?谈得很好。对一年?来,各成员单位在?实施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上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表示由衷的感谢。?借此机会,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对前段工作的?回顾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确保“?两纲”顺利实施。首先在组织领导上??,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颁布后,区委、?区政府就建?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负责两个纲要?的组织实施。为了?推进“两纲”的实?施,发挥人大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中的监督职能作?用,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决定,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于去年五月份成??立了区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月份印发了妇女儿??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使联??席会议制度得到落?实。去年是“”规?划和“五五”普法?工作的开局之年,?区委、区政府对贯?彻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这项工作?十分重视,把一些?重要指标列入了我?区“”规划纲要中?,区政府在工作报?告中对妇女儿童发?展事业作了部署,同时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纳入“五五”普法?规划。为了增强全?社会共同维护好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意识,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区人大常委会还?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写进《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要求政府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为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法制教育的合力,?使青少年知法、守?法、用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各成员单位?也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充分重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围绕?“两纲”目标的实?现,发挥部门的积?极作用。提高妇女?儿童事业经费,确?保妇女儿童事业与

  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通过强?化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从而使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得到全面发?展。二是加大“两?纲”宣传力度,营?造维权良好氛围。?我区“两纲”颁布?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专门下发?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纲”的通知,编印“两纲”宣??传小册子,各级各?部门按照立足基层?、面向社会、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工作,广泛?宣传“男女平等原?则”、“儿童优先?原则”,特别是《?妇女权益保障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后于年12月?1日起实施,我区?以此为重点,开展?了一系列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大型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举?办专题讲座、知识?竞赛、以及电视报?刊专栏报道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使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增强?了法律意识,为做?好妇女儿童工作创?造有利的社会环境?。三是成员单位齐?心协力,维权工作?取得实效。各成员?单位认真实施“两?纲”、“两法”(?即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采取有力措施?,着力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取得?较大效果。

  ?1、妇联部门建立?维权“七项制度”?,协调部门依法维?权。七项制度是:?

  妇联主席?每月半天接访群众?制度;四级信访网?络制度;每年召开?维权工作分析会制?度;妇女干部参加?陪审制度;妇女法?律援助制度;推动?县级人大建立维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联系制度。通过?这些制度的落实,?协调各部门,解决?了大量妇女儿童维?权的具体困难。

  2、增加资金??投入,妇女儿童事?业经费有保障。去?年区财政用于计划?生育方面的投入6?20万元;用于教?育事业投入达到1?0061万元;用于卫生方面的投入??1653?

  3万元等。

  3、切实维护??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我省出台《省?企业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有关成?员单位积极认真地?抓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并开展企业?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指导?各类用万元,改?善了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和妇幼保?健条件;还专门拨?付“关爱女孩”专?项活动经费3人单位将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款纳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禁止?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督促改善女职工?劳动条件,减少和?避免职业危害。

  4、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政府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失衡问题纳入计生?工作责任书,广泛?宣传尊重生命、关?爱女孩的婚育观念?,联合开展出生性?别比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整治力度,设?立举报电话,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从而较好地维?护了女婴生存权,使出生人口性?别升?高势头得到初步遏?制。

  5、重?视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子女的权益保护?。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关爱外来?妹”活动,由关爱?成长、关爱生活、?关爱健康、关爱权益、关爱家庭等五??个系列组成,关注?和热心地解决外来?女工涉及劳动保护?、生存环境、身心?健康、婚恋生育和?子女教育等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维?护外来女工的合法?权益、真心实意地?为她们排忧解难。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就学享受当地?城市户口子女待遇?,同时还把因贫困?无法入学的子女纳?入“春雷计划”的?资助范围,使他们?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成长。四是共同?参与“平安建设”?,发挥维权积极作?用。加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是创建“?平安”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先后开展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百万家庭拒绝?毒品行动”,创建?无毒害社区;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健全妇女儿?童维权法律服务体?系,各级妇联、街?道设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站,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服务;加大反家庭暴力工??作力度和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以及?卖淫嫖娼等黄赌毒?犯罪的力度,净化?社会环境;同时我?区作为全省“社区?矫正”三个试点之?一,积极探索试点?工作,做好女性失?足人员以及少年管?教人员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一?年来,我区维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和维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妇女??儿童在生存、保护?和发展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如信?访工作中反映妇女?儿童受侵权的占有?一定数量;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件还不?很完善;流动人口?大量增加,外来人?员中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就业、就?学等对我区造成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及未成年人犯罪现

  象等都值得我们重??视和解决。

  二、今后的??工作意见

  (?一)明确工作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今年是?实施“”规划和“?五五”普法的第二?年,也是实施我区?妇女、儿童发展纲?要()进入中后期?阶段,我们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的使命感和自?觉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更加广泛地调动包?括广大妇女在内的?一切积极因素;需?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反对和?纠正各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民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需要继续?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为?此做好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直接关系?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今后的主要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按照区第三次?党代会和区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的总体要求?,以宣传贯彻“两?纲”、“两法”为?主线,以构建和谐?为着力点,强化责?任意识,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建设现代化科?工贸文化旅游区作?出贡献。

  (?二)深入开展以“?两法”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活动,营造?大维权的社会氛围?。《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是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是各部门?履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职责的重要法??律依据。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已由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于年12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今年月1日起施?行。该法着重明确?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原则,为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强化了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的?措施。各成员单位?要以此为契机,在?全社会大力开展以“两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宣传教育活动中要?做到五个结合:

  要与妇女儿??童维权相关法律法?规和“两纲”的实?施相结合;要与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广大妇?女自身素质相结合?;要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型社区和“创?建和谐社区、培育?文明市民”活动相?结合;要与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谐相结合;要?与本部门、本单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职责相结合。?

  (三)加?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形成社会?化维权的整体效应?。各成员单位要按?照“两纲”、“两?法”的要求,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面临的突出问题,??加强联动,相互配?合,协同推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一要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要使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两性平等?和谐发展的社会舆?论环境。要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妇女职工培训和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妇女自身素质和业??务技能,增强社会?竞争力。不断消除?就业中的性别歧视?,进一步遏制男女?性别比失衡的趋势?。要坚决打击各种?危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二要?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要?提高女职工特别是?女性外来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覆盖?率,继续推动不同?所有制经济实体就?业的不同收入层次?的妇女按照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和?生育女工受益面。?加大劳动保障的监?管力度,及时纠正?、严肃查处歧视妇?女、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重视外来工子女就学??问题,为方便外来?工子女就学创造良?好条件。三要重视?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协作,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在家庭、学?习以及社会上的健?康和安全,为他们?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营造积极?向上的家庭环境,营造德智并重的校?园环境,?对于失足?青少年则要营造关?心宽容的帮教环境?。四要继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由全国妇联会?同中央综治办等八?部委联合推出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项新的工?作载体。要使创建?活动在平安建设中?发挥作用,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建设中发挥作用,?在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和治安防范中?发挥作用,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作用。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注重矛盾?调解、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加大禁止和打击“黄赌毒”违法犯?罪力?度、实施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工作?,扎实推进“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构筑和谐社会。

  (四)加强领??导,明确目标,通?力合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成员单位要继续??把实施“两纲”放?到重点议事日程,?把发展妇女儿童事?业作为单位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措施,?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自觉对照“两?纲”目标任务分工?,把职责和年度工?作计划分解到相关?科室抓落实。要针对实施?“两纲”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调研?,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以取得关?心和支持,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妇联作为具体负?责妇儿工作的群团?组织,更要发挥自?身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要搞好协调联动?机制,为推动维权?工作的社会化作出?应有贡献。区人大?常委会妇女儿童工?作组将适时对“两?纲”实施情况及相?关法律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一定会把?我区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工作?做得更好。

篇二: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维护妇女权益演讲稿

  中国古代神话中美丽传神的“女祸补天”的故事,讲述了人类的始祖是一位擎天立地的女性,她“抟黄土作人”,并“炼五色石补苍天”。从此,诞生了人类社会,但在现实的社会原始的象形文字中“女”字的造型是一个跪着的奴隶,后来经过15次的演变,才成为今天的“女”字,不过仍能看出跪着的痕迹。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妇女的地位才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方方面面,而且还体现在妇女的法律地位上。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就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经常、文化、教育、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妇女照样能参政议政,参加生产、接受文化教育、家庭中地位平等,有的女人主内的同时也在主外,实现毛泽东提出的“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宣言,并破除了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思想,享受着婚姻自由的法律地位,即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

  1995年国务院颁布《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了1995——2000年中国妇女发展的任务和目标。如今,又出台了《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明确了2001——2010年妇女发展的任务和目标。但是,由于传统观念、传统势力的影响,妇女权益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20161/2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不过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努力,我们妇女同胞们的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必将推动中国的妇女事业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下面让我们一起从妇女的政治权利、劳动权利、教育权利、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利和计划生育与妇女健康权利等六个方面学习相关的法律规定。

  一、政治权利

  1、《宪法》规定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等各个方面享有同男子平

  等的权利,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妇女政治权利的现实性是有目共睹的,如:雅芳公司的总裁钟冰娴女士,再如。

  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批评或者合理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听取和采纳,对有关侵害女权益的申诉、控告和检举,有关部门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压制或者打击报复。这个规定的保障渠道是我们各级政府、人大常委会和各级妇联组织。

  二、劳动权利

  1、《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如女大学生在人才市场遭到的不平等待遇。

  20162/2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任何单位均应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如:

  3、《劳动法》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其劳动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中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如:

  三、教育的权利

  1、《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必须履行保障适龄女性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如:

  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接受职业教育、技术培训等的权利。如:

  3、《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四、妇女的人身权利

  1、《宪法》规定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如:、《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如:

  3、《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严禁歧视女婴。如性别鉴定。婴儿满6个月后,除非特殊情况不得流之。

  20163/24、《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一般惩罚家庭暴力者。《刑法》严惩猥亵妇女、侮辱妇女、强奸妇女的行为。如:

  五、婚姻家庭权利

  1、《妇女权益保障法》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在感情确已无法挽回时,离婚也未必不是好事。

  2、《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妇女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子女的权利。如:

  六、计划生育与妇女健康权利

  1、《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育龄夫妻双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划生育,有关部门应当提供安全、有效的避孕药具和技术,保障实施节育手术的妇女的健康和安全。

  2、《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妇女的天空是低矮的??”妇女应该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和意识,才是自己维权的关键,毕竟,法律是最后的救济手段。

  案例:

  1、家中遇暴力起诉受保护案情回放:程灵在2002年12月邂逅了台湾人王祥,二

  人在次年1月闪电结婚。婚后不久,二人双飞台湾过起幸福生活。2004年初,程回到重庆不久又飞回台湾老公身边。但此后,王开始对妻子大打出手。程为此曾将丈夫起诉20164/2到台湾地方法院。2004年底,程又回到重庆,以遭遇家庭暴力为由向南岸区法院递交诉状,要求离婚。之后,程向台湾地方法院撤诉。程特

  地向法院递交了台湾警方的证据。该证据是程在台湾期间遭遇家庭暴力时,向警方报警后,警方对此的处理情况记录。南岸区法院承办法官杨忠称,他们受理后,担心王不到庭应诉,耐心地做思想工作,消除了王对大陆法院的疑虑。去年4月,在法官的调解下,王祥同意补偿500元人民币、1.8万余元美元。

  案件背后:昨日,法官杨忠称,目前涉台、涉港的离婚案件不断增多,其中大部分婚姻关系的女性都是大陆的。这些婚姻一般都是闪婚,他为此希望大陆女子在婚姻上要理性,不要贪图对方的身份和钱财。同时希望遭遇家庭暴力的女性,要像本案的程灵那样,及时报警,保存证据,积极通过当地援助机构,寻求法律帮助。此外,还要在诉讼前掌握好对方的财产线索。2、禁止生育协议[案例]2003年5月,治某与钱某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孩子由治某抚养。离婚后二人又达成书面协议:为使二人的主要精力放在抚养教育孩子身上和不影响财产的继承权归他人所有,再婚后二人都不得再生育子女,违者支付对方违约金2万元。2003年10月钱某与王某结婚,并于2004年11月生育一子。治某知道钱某生孩子后就以钱某违约为由,向其索要违约金2万元,遭到钱某拒绝,治某向法院诉20165/2讼,请求法院判令钱某承担违约金。[评析]此案的离婚夫妻禁止生育协议无效。首先生育权不因为与他人的协商行为而受到限制。生育权是法定的,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公民想什么时候行使这种权利就可随时行使,其他任何限制行使这一权利的行为都是非法的、无效的。当然,公民也可放弃这项权利,但这种放弃必须以自愿为前提,且公民即使一时放弃了这种权利,以后又想生育子女,同样可以继续行使生育权。在本案中,双方达成禁止生育的协议,是对法律赋予公民生育权的人为限制,违反了法律赋予公民享受有生育权的规定。依照《民法通则》第58条的规定,违反法律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其次,原、被告订立的禁止生育的协议,也侵犯了被告妻子王某的生育权。按照《妇女权益保

  护法》的规定,被告之妻王某享有依照国家规定生育子女的权利。但是,如果限制了被告的生育权,必然也会限制王某的生育权,因为王某合法地行使生育权必须以丈夫的生育权不受到限制为前提。可见,原、被告订立的协议一定程度上侵害了第三人王某的生育权,是违反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行为。3、病妻告丈夫讨得手术费

  案情回放:赵明是南岸的一名城管职工。去年3月28日他被妻子刘莲告到法院,说他不拿钱给需要做心脏二尖瓣置换手术的妻子治病,要求他拿出10万元给她做手术。南岸区法院调查得知,刘在10多岁时就患心脏病,小孩出世后病情愈发严重,最后导致半20166/2边瘫,生活无法自理。刘的父母多次到法院哭诉女儿的病情和无奈,甚至还将女儿抬到法院。

  “并不是丈夫不尽扶养义务。”南岸区法院维权合议庭承办法官黄家琴经多方了解,就在去年春节,赵明还出钱给妻子治疗。赵是聘用人员,每月800多元工资,为了家庭和妻子,他舍不得吃穿,上下班穿的都是工作服。

  了解情况后,黄法官开始做双方的工作。开始,赵仍以无钱为由拒付医疗费。法官跑了10天,赵终于多方筹集了一笔巨款交给妻子做手术。手术期间,黄法官还三次前往西南医院探病。法官的柔情,丈夫的救命钱,终于感动了刘,去年5月18日,刘主动向法院撤诉。经历了这个官司后,二人也因此离婚。

  案件背后:昨日,记者在工商大学校门口见到值勤的赵明。赵称,他理解前妻当初的行为,现在他们相处得像朋友一样。今天就是“三八节”,他祝福前妻节日快乐,身体健康。而刘莲昨日称,她现在基本能够生活自理。她希望前夫有自己的幸福。4、丈夫有外遇妻子获补偿

  案情回放:1996年,张芹和吴建恋爱并于次年结婚,后生下一子。婚后两人感情并不好。1999年9月至2003年10月期间,吴建受工作单位委派,先后到泸州和成都工作。2001年至去年1月期间,他与别的女子同居,不再对张芹尽夫妻义务,随后提出离婚。

  市一中院认为,吴建未离婚而与他人同居,对婚姻有过错,而且在离婚过程中有隐匿和转移共同财产的情形。根据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20167/2原则,妇女发展个人先进事迹

  范泽,女,198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2011年6月毕业于XX大学,同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XX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一直以来,凭着对工作的热爱、执着,她从身边的点点滴滴小事做起,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认真为广大妇女谋利益,甘当其排忧解难的知心人。其先进事迹总结如下:

  做好日常村务管理,协助书记、主任做好村务管理。村务管理包括的内容很多,每个人的担子都很重。特别是计划生育工作,每一周都要及时查看信息,看是否有违法生育的人员。通过做计划生育工作,她学到了很多东西,比如:本村育龄妇女的结构、家庭状况,更重要的是学习到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她来村后,积极向我村计生专干马秀英学习计生系统的操作,跟计生专干一起走访流动人口,查验流动人口证,登记流动人口详细信息。工作认真、负责,有时候还要加班,但她从来没有埋怨过。在今年的“三八”妇女节中,她积极协助计生专干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跃了活动的气氛,取得了预期的效果。在村委会成员和她的共同努力下,不仅本村的计划生育软件方面得到上级部门的赞许,而且在硬件方面,如:办公环境、妇女群众文体娱乐设施等方面也获得上级领导的表扬。

  服务群众,做好“三万”工作。在这次“三万”工作20168/2中,她协助驻村工作队了解村上一名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李小悦,常年患病,后确诊为先天性心脏病,需要手术治疗,因家庭困

  难,根本无力支付昂贵的手术费。得知这一情况后,她及时提供这名患儿的家庭情况,帮助工作队联系其亲友,后与工作队及村两委成员召开会议商讨救助办法,最后决定:积极向民政部门、慈善协会为她争取资金,最后使李小悦的病情得到广泛的关注,获得了社会捐款,使病情得以好转,真正做到了贴近群众、服务群众,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关爱妇女,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刘吉连,是本村一组的一位妇女。结婚后,刘吉连经常受到丈夫的殴打、辱骂,无力反抗。有一次,她在一组查验流动人口时,发现刘吉连的丈夫在酒后打刘吉连,刘吉连无处躲避,见范泽路过就大声呼救。当时刚好有另一村民的车经过,范泽就及时拦下车,想将刘吉连送入车上,带上一起去村委会先躲避一会。但是刘吉连的丈夫在车前拦着不让走,范泽又发动围观的群众将他拉开,把刘吉连顺利带回村委会。在众人的帮助下,车子终于走了。到办公室后,刘吉连的丈夫就打电话威胁范泽:“你快把我老婆放回来,不然找你的事,你吃不了兜着走??”范泽说:“这样吧,你下来到办公室,我们一起商量一下,你看你把他打成什么样了??”但是他就是不下来,正好村书记过来,把他批评了一顿。后来,范泽积极与20169/2法律事务所联系,为吉红英维权。现在,吉红英已不受家庭暴力的威胁,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认真做好换届选举工作。换届选举是村三年一次的大事,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幸福。在换届选举前,村两委班子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她积极利用自己学习的电脑知识筛选出符合条件的选民,然后交给分管的领导。随后,她又协

  助村两委班子成员针对选举工作召开了几次会议,向村民代表、党员详细讲解了此次换届选举的程序。在会议后,她及时与领导沟通,做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在领导的安排下认真填写选票、制作投票箱。事情虽然小,但她还是认真负责。

  在村工作期间,她虚心向领导学习,认真总结、吸收好的工作方法,形成自己的工作风格,更好的做到贴近群众,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在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省上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之际,省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暨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召开全省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会议,这对于更好地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1610/2近年来,省妇联紧紧围绕工作大局,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综治委成员单位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江苏、法治江苏建设,充分发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牵头单位作用,开拓创新、扎实推进,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通过在基层全面推广妇女议事制度、加强和规范信访接处、积极参与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等工作,进一步拓展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有效实现基层妇女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二是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以平安家庭创建为抓手,普遍建立了信息员、宣传员、调解员三支队伍,广泛开展了以法律和平安知识进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进家庭的“三进家庭”活动,全社会的知晓率和参创率不断提高,为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依托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全面建立了妇女维权站,广泛整合社会各方资源,通过实施“预防拐卖妇女儿童”项目、“走向新生”行动等等,切实为留守流动妇女、农村失地妇女、老年妇女、贫困单亲母亲、失足妇女及其子女提供服务和援助。四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牵头作用。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共同做好维权维稳工作,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省综治委向获得平安家庭

  201611/2创建的示范县、示范街道、示范村和维护妇女权益示范岗的单位,以及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先进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向维护妇女权益战线上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积极践行“三创三先”新江苏精神,全省经济发展、社会安定、政通人和的良好局面得到进一步巩固。为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我们要进一步把握新形势下做好维权维稳工作的新要求。

  一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的不断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凸显,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为此,中央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提到了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积极探索建立有效的社会管理体制。省委、省政府要求以社会管理创新工程为统揽,积极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和方法创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激发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和谐。妇女占总人口的一半,是社201612/2会管理创新工程的重要参与者。坚持和贯彻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理念,克服传统的性别偏见和影响妇女发展的障碍,维护妇女权益,既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切实维护包括广大妇女儿童在内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妇女在社会管理创新和维护社会稳定中的基础作用,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二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要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幸福江苏,使推进“两个率先”的过程成为增进民生幸福的过程。要把这一宏伟蓝图变成现实,就要密切关注并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多做让群众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实事。广大妇女权益保障是重要的民生之一。各地各部门要更加重视妇女民生需求,切实把为党和政府分忧与为广大妇女群众排忧解难统一起来,真正把暖人心、聚人心、稳人心的工作做到广大妇女群众心坎上、做到妇女群众身边,最大限度地调动好、发挥好、维护好妇女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她们自觉成为推进“两个率先”新征程中的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有生力量。

  三是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对维权维稳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深化平安江苏建设,是推进江苏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201613/2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在充分肯定平安江苏建设取得令人瞩目的成效、我省公众安全感和综治工作绩效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平安江苏建设还面临着不少困难,特别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长期存在的深层次、体制性、结构性问题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类矛盾不断凸显且处理难度较大,一些民转刑及突发性、群体性事件仍有发生,妇女还处于相对弱势地位,如就业中的性别歧视、部分地区农村妇女土地权益被侵害、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等等。广大妇女既是深化平安江苏建设的当然受益者,也是深化平安建设的积极参与者。我们必须把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到深化平安江苏建设工作之中,密切关注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案件,严厉打击侵害妇女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妇女生存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要教育和发动广大妇女群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深化平安建设工作,共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突出重点,扎实推进,进一步促进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取得实效

  各地各部门要把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来抓,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推动维权维稳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一要不断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工作。家和万事兴,家安201614/2社会稳。各地要高度重视平安家庭创建工作,进一步树立关口前移、源头治理、多方参与、综合施策的平安家庭创建理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探索平安家庭创建的新思路、新途径,切实解决平安家庭创建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丰富创建内容和形式,在深入开展法律和平安知识进家庭、安全防范措施进家庭、矛盾纠纷调解进家庭“三进家庭”的基础上,更加突出法治文化进家庭,通过开展“万家学法”读书竞赛活动,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法律、讲权利、尽义务、负责任,努力提高家庭成员思想道德素质、遵纪守法的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家庭法治文艺创作、调演,把法律知识、平安知识用寓教于乐的形式送进乡村、送进家庭。进一步加大活动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路,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家庭成员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平安江苏建设奠定坚实基础,形成平安创建人人有责,平安家庭、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二要深入推进婚姻家庭矛盾预防化解工作。婚姻家庭矛盾在社会矛盾中占有较大比例且容易引发重大“民转刑”案件或群体性事件。排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既是维护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需要。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引导,通过加大法制宣传及和谐家庭文化建设力度,建立婚姻家庭指导中心等服务机构,为广大妇女和家庭提供情绪疏导、心理调适、婚姻家庭指导等服务,201615/2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婚姻家庭纠纷的产生。要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基层调解工作室及人民调解员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整合各种社会资源,加大对家庭暴力、婚外恋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重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信息预警力度,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对接机制,深化公调、诉调对接,完善访调、民调对接,实现多部门共同关注、多层面预防宣传、多渠道综合调处、多元化解决问题的大调解工作格局。要创新服务载体,从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人文关怀、结对帮扶、送关爱、送温暖等活动,切实解决妇女群众特别是失地失业妇女、城乡贫困妇女、老龄妇女、留守流动妇女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从源头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帮助一名妇女、稳定一个家庭、和谐一方社会。

  三要进一步创新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畅通并创新妇女利益诉求表达渠道,是做好维权维稳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所在。要认真分析妇女利益诉求形势,进一步优化已有的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使广大妇女群众能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自觉维护社会稳定。要继续通过“三解三促”活动,充分发挥并不断完善现有基层政法综治工作中心、妇女儿童之家和妇女维权站的作用和服务功能,201616/2及时收集处理涉及妇女权益维护和社会稳定信息,积极推动有关部门作出回应和有效处理,努力筑牢维护妇女权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要健全完善领导接待、下访、约访制度、重要案件会办制度、首问负责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创新发展12338热线、QQ群、微博等新的空中平台,使之成为听民声、察民情、纳民意、解民忧的平台窗口和前沿阵地,在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而重要的作用。

  三、加强领导,统筹协调,进一步开创我省维护妇女权益和社会稳定工作新局面

  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维护妇女权益工作>调研报告

  为依法维护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提升村民的性别平等意识,促进村内民主管理,2012年底,**县妇联、**县民政局联合启动了以维护妇女权益为重点的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为更深入地了解村规民约情况,更有针对性的做好妇女维权工作,**县妇联利用1个月的时间,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对全县村规民约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有关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这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5520份,收回有效问卷5025份,回收率91%。我县有551个行政村,其中416个村对村201617/2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占75.5%,223个村完善了对妇女权益保护的条款,133个村把涉及妇女权益的条款写进了村规民约。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村庄的村规民约在维护妇女权益问题上能够坚持男女平等原则,保证妇女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待遇,较好地维护了农村妇女的合法权益,但由于婚嫁、移居等原因,有些村不同程度地存在妇女失地情况。在失地妇女中,90%以上是已婚妇女。

  严格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全县大部分村认真贯彻执行土地承包期三十年的政策,并与农户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在土地承包中,大部分村都严格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确定承包土地人口,不搞性别歧视,较好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采取措施,合理解决因婚姻流动出现的农村妇女土地承包问题。一是“动帐不动地”。即在“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大稳定政策下,采取微调的方式,由减人户将承包地转为机动地,交纳承包费。集体给予因婚姻流动而未分配到土地的妇女一定的经济补偿,维护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预留机动地。“机动地”是为解决人地矛盾而设立的,在土地承包三十年不变的情况下,“机动地”的合理利用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因婚姻流动出现的妇女土地承包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立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201618/2发展,部分村大批男女劳动力从土地上转移,有些村甚至出现了土地制约经济发展的现象,土地承包与经营产生了矛盾,为了确保土地承包政策的稳定性,促进各村经济发展,部分村建立了有效的土地流转机制,通过转包、转让、租赁等多种形式进行土地经营权流转,使农村妇女既保留了土地承包权,又不被土地所束缚,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力军。

  二、存在的问题

  法律法规与地方政策发生冲突。《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土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并且规定了调整土地或收回土地的条件和程序。然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在各村的落实情况却不尽一致。有的村实行“30年不变”的政策,有的村坚持“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个别村还存在“五年大调整,三年小调整”的做法,由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这种政策执行不统一的现象比较普遍。土地调整的不同步,使相当一部分出嫁女在娘家

  的土地被收回,而嫁入的地方因已经调整完土地或者不调整土地又得不到土地,从而沦为失地妇女。

  传统观念的影响。“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等传统思想在农村一定程度地存在着,女孩子被看成家庭暂时的成员,一旦出嫁将不再享受娘家与土地相关的权益,只能依靠夫家获得财产,使得妇女在夫家事实上处于依附地位。农村户主绝大多数是男性,家庭成员所承包201619/2的土地大多都记录在户主名下,而且村集体的土地收益分配、家庭财产登记,大多是记录男性户主的名字。在这种情况下,家庭一旦破裂,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地、宅基地以及集体分红等家庭财产的分割,有利于男方而不利于女方,即使妇女有分割承包土地及家庭财产的权利,也很难争取到。

  失地妇女维权缺乏政策保障。一些土地权益受侵害的农村妇女找村委会,因为村规民约和村民代表的反对村干部无能为力;找到政府则认为土地是村里的,村民思想工作做不通,如强制执行,会造成干群关系对立,影响其他工作的顺利开展,因此在处理中力度不够,陷入两难境地;找到妇联组织,妇联组织缺乏相应的执法权限,心有余而力不足,只能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但解决起来难度很大;起诉至法院,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三、几点建议进一步完善立法,力求在法规制度建设上有新保障。完善《土地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保障妇女的土地权益不受侵害。一是有关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太过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如,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本意是保护妇女土地权益,但在实施过程中却存在偏见,当农牧民妇女在承包期内结婚时,其新居住地的发包方以该条规定为借口,认为只要该妇女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原承包地就不能收回,因此拒绝在新居住地为其分配承包地。部分妇女嫁出后承包201620/2田仍在娘家村,人地分离,相关权益难以实现。二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三十年不变”的国家土地政策更是让新增人口长期无地,造成人地分离矛盾突出。三是由于我国法律中对妇女土地承包权缺乏详细的可操作司法解释,以致法院在受理、判决此类案件时弹性很大,即使诉讼时妇女胜诉,执行起来也很难。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加强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力度是十分必要的。每个村制定的有关土地承包政策各有不同,致使许多妇女失地。因此,有必要在尊重村民自治的同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政府监督、管理村规民约的具体权限和程序,完善对村规民约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村民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行使自治权。

  加大宣传力度,力求在氛围营造中有新突破。一是要进一步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教育,要在各级各类干部>培训班、党校中开设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及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等课程,有效提高领导决策层、执法者、基层干部的男女平等意识,彻底清除男尊女卑、重男轻女的传统观念,将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二是要广泛深入地抓好《村民组织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土地承包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转变农村干部的思想观念。三是要组织广大妇女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积极争取男女平等权利,以制止和减少甚至杜绝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现象的发生。

  201621/2强化救济措施,力求在保障机制上有新举措。一是政府要协助解决。尽管我国此类案件困难重重。以上情况,使土地权益受到侵害的妇女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非常艰难。广大农村地区实行村民自治制度,但实际上该项制度的实施依然需要地方基层政府的指导,由于传统观念的影响,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侵犯的情况屡见不鲜,转变根深蒂固的封建观念绝非一日之功。因此,要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指导协助。二是设立仲裁程序。《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对土地承包当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并未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的设置问题,导致农村妇女并不知道该由哪个部门行使仲裁职能而无法申请仲裁。为此,建议对《农村土地承包法》相关的条文进行修订。应明确仲裁机构的具体名称和履职机关,为农村妇女申请仲裁指明方向。三是完善司法保障机制。对于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纠纷案件而言,应当树立起司法最终解决的理念,因此需要建立通畅的司法救济途径,以保证这类案件得到人民法院的及时受理和解决。比如说,法院的受案范围、管辖地和诉讼时效等等。结合农村的实际情况,得到公正的司法判决并不意味着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还涉及到判决结果的执行问题,执行难始终201622/2是一个难破的司法问题,仍需要政府部门和农村自治组织加强配合,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工作,力求保证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得到切实保障。

  主办单位:岳西县妇女联合会

  主

  讲

  人:刘光耀

  讲座时间:二

  法

  制

  讲

  座

  安徽刘光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0一0年三月

  学法

  知法

  懂法

  用法律的武器依法

  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谈妇女权益法律保障

  刘

  光

  耀

  第一章

  序

  言

  受县妇联的郑重委托,很高兴在一○年“三八”节维权周期间,通过岳西县电视媒体平台,与广大妇女同胞一起共同学习妇女权益保障的有关法律问题。也希望广大妇女同胞自觉的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学会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或许还在我们咿呀学语的幼儿时期,我们的妈妈就向我们讲解了中国古代神话中美丽传神的“女娲补天”的故事,这个故事讲的是我们人类的一位擎天立地的女性始祖女娲,她“抟黄土作人”,“炼五色石补苍天”,从此,诞生了人类社会。从历史的角度而言,这个故事折射出母系氏族201623/2社会背景。赞扬了母亲的伟大,也表现了女性的崇高。但在现实的社会,原始的象形文字中“女”字的造型是一个跪着的奴隶,后来经过15次的演变,才成为今天的“女”字,不过仍能看出跪着的痕迹。这无疑又反映出了自奴隶社会以来中国女

  性的社会地位的卑微。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中国妇女的地位才得到根本性的改变,这种改变不仅体现在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而且还体现在妇女的法律地位上。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庄严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废除束缚妇女的封建制度、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家庭、社会等各个方面,均有与男子平等权利,实行男女婚姻自由”,妇女照样能参政议政,参加生产、接受文化教育、家庭中地位平等。

  但是,由于传统观念、传统势力的影响,妇女权益在法律上的平等和事实上的平等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这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现实,不过通过我们全社会的努力,我们妇女同胞们的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必将推动中国的妇女社会地位逐步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自1992年4月3日制定至今已跨越了18个年头,2005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从2005年12月1日起201624/2施行,这是全国亿万妇女的福音。《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妇女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它是我国人权保护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十多年来,对促进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权益、禁止性别歧视发挥了积极作用。作为一部专门保障妇

  女权益的法律,其结构之完整,内容之丰富在世界上是少有的。另外,2007年4月27日新修改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也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30次会议修订,于2007年6月1日施行。这对进一步完善全省维护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今天,在这里同大家学习《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是为了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及时掌握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明白自己的权利义务,学会合理有序地反映诉求、表达利益,主动运用新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实施办法》这一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妇女权益保障法》分章就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人身权利、婚姻家庭权益等六个方面规定了妇女的权利和权益的保障。保障的内容和范围还是非常广泛的。但碍于时间和篇幅,不可能面面俱到。在此结合妇联接访、维权以及我们的办案实践,就广大妇女同胞容易忽视又频繁被侵犯的主要权益的维护201625/2做一下介绍。

  第二章

  政治权利

  政治权利是妇女各项权利中最重要的部分,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程度是一个国家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在这里着重

  讲两个问题,一是广大妇女同胞要正确认识政治权利。二是要了解自己主要有哪些政治权利以及如何去实现。

  一、正确认识政治权利。什么是政治权利呢?政治权利是指公民有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对国家大事发表见解、对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以及政党及其组成人员进行监督的权利。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妇女同胞认为政治权利无关紧要,或者说事不关己。究其原因是没有对政治权利做正确理解,认为政治权利就是当官,就是干部。认为我只要不想当官就不要政治权利。其实上述思想是严重错误的,因为只有妇女的政治地位提高了,妇女在日常经济、文化、人身乃至各个方面的权利才能得到保障。其实政治权利才是各项权利中最重要、最关键的部分。妇女要得到彻底解放,发挥积极作用,从而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最重要的就是要实现政治权利上的男女平等。因此,广大妇女同胞一定要正确认识政治权利,重视政治权利的行使。

  二、妇女政治权利的主要内容及实现。我国妇女享有201626/2广泛的政治权利,其中最根本、最核心的是参与管理国家各项事务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第10条规定:“妇女有权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具体来说,妇女参与国家各项事务管理,有以下一些途径和形式:是选举、监督、罢免人民代表

  201627/27

篇三: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上的讲话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上的讲话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上的讲话同志们我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成立已经一年了,今天在这里召开第二次会议。

  刚才刘晓燕同志总结了维权联席会去年的工作,并就今年工作作了部署。

  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在会上还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和经验。

  过去的一年,市维权联席会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社会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探索了维权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初步形成了我市的维权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

  在新的一年里,维权联席会要更好地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

  下面,在刘晓燕同志报告的基础上,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认识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

  因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妇联组织的工作,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妇女维权工作。

  一、维护妇女权益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

  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共同发展,要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求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解放和发展妇女生产力,提升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实现妇女的各项权益。

  因此,维护妇女权益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维护妇女权益是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

  党的十六大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

  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

  要依法治市,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使依法治市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

  而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各项权利,是衡量我市法治状况的重要尺度,是直接体现我市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平。

  各成员单位都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

  做好妇女维权工作,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三、维护妇女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

  妇女权益能否保障,直接影响到妇女的事业发展和妇女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

  市委市政府把人民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这其中就包括了解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实现了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要抓住维权工作重点,加强维权组织的能力建设加强维权能力建设,是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

  刚才,刘晓燕同志在讲话中提出,把维权能力建设作为今年维权工作的主线,很有必要。

  只有夯实维权组织基础,提高维权队伍素质,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妇女维权工作才能取得实质的效果,满足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

  一、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妇女自我维权能力。

  一方面,各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特别要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阵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理念,通报

  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典型,剖析典型案例,揭露和批判各种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社会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培训,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助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

  要教育、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反映诉求、表达利益,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二、拓宽渠道,创新载体,增强维权协调能力。

  增强协调能力,就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协调不同利益关系,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推动全社会自觉行动,引导妇女理性合法地反映问题,协调推动解决突出的妇女权益问题,化解复杂的社会矛盾。

  妇女儿童维权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这就决定了维权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种维权人力资源,构建一支强大的社会化维权工作队伍,才能真正使维权工作手臂

  延伸到各个方面。

  妇联组织不仅要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完善、发展现有的司法保护网络、咨询投诉网络和社会救助网络。

  强化这些维权机构的职能,还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有效挖掘社会力量,调动专业人士、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广泛的社会资源共同维权。

  要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在联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见成效,不断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载体。

  三、求真务实,下大气力,增强维权服务能力。

  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倾听妇女呼声,反映妇女意愿,围绕妇女维权需求,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实力,切实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妇女维权投诉站、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岗、妇女热线和妇女救助等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重点,以保障妇女权益为目的,为妇女提供便利、直接、优质的维权服务。

  各级妇联组织要培养一支热爱维权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又长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

  要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为他们培训法律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使妇联维权干部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形势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三、要强化各地和各部门协作,推动维权工作稳步前进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离不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

  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时代要求,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一、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维权观。

  一是要树立注重人的发展的维权观。

  按照国际社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是人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共识,在维权工作中,要注重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和发展能力,着力帮助妇女儿童群体增强素质,使其增加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实现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树立依法治理的维权观。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状况是一个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

  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好竞争和保护、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社会公正,更能体现出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三是树立社会化运作的维权观。

  妇女儿童问题涉及社会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单纯靠哪一个部门维权很难奏效,必须实行多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共同运作,实现维权力量最大化;四是树立人文关怀的维权观。

  千方百计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各方面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

  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努力运用这些新理念开展维权工作,推动我市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二、坚持和健全维权联席会制度。

  市维权联席会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议事协调;根据维权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会议,进行重大案件协调、维权对策研究,加强对维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

篇四: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上的讲话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上的讲话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成立已经一年了,今天在这里召开第二次会议。刚才刘晓燕同志总结了维权联席会去年的工作,并就今年工作作了部署。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在会上还介绍了各自的工作情况和经验。过去的一年,市维权联席会围绕全市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关心的一些社会问题,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探索了维权工作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初步形成了我市的维权工作机制和工作网络。在新的一年里,维权联席会要更好地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实现妇女合法权益,落实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妇女群众的利益,推动社会和谐发展的进程。下面,在刘晓燕同志“报告”的基础上,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全社会对做好妇女维权工作的认识

  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因此,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仅仅是妇联组织的工作,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我们要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社会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妇女维权工作。

  、维护妇女权益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建立体现科学

  发展观要求的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实现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必然要求男女两性的共同发展,要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必然要求尊重和保障妇女人权,解放和发展妇女生产力,提升妇女的经济和社会地位,实现妇女的各项权益。因此,维护妇女权益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之一。

  、维护妇女权益是依法治市,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六大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要依法治市,建立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使依法治市的各项政策得到全面落实,使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而提高妇女法律素质,保障妇女与男子平等享有各项权利,是衡量我市法治状况的重要尺度,是直接体现我市政治文明的程度和水平。各成员单位都担负着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做好妇女维权工作,是文明社会的重要标志,也是我们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维护妇女权益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要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注重坚持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促进社会公平。妇女权益能否保障,直接影响到妇女的事业发展和妇女作用的发挥,也影响到家庭的安定和社会的稳定。市委市政府把人民群众要求迫切解决的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重点,这其中就包括了解决妇女权益的突出问题,只有实现了男女两性的和谐发展,才会有全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要抓住维权工作重点,加强维权组织的能力建设

  加强维权能力建设,是做好维权工作的基础。刚才,刘晓燕同志在讲话中提出,把维权能力建设作为今年维权工作的主线,很有必要。只有夯

  实维权组织基础,提高维权队伍素质,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妇女维权工作才能取得实质的效果,满足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妇女自我维权能力。一方面,各部门要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特别要开展多部门联合的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的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教育培训阵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强化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理念,通报妇女儿童发展状况,宣传保护妇女儿童的法律知识和先进典型,剖析典型案例,揭露和批判各种歧视妇女儿童,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推动社会自觉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全市妇女儿童的普法教育培训,特别是各级妇联组织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更加有效地利用各种形式向广大妇女儿童普及法律知识,使广大妇女掌握依法维权的手段和救助途径,提高自我维权能力。要教育、引导妇女合理有序反映诉求、表达利益,提高学法、守法、护法的自觉性。

  、拓宽渠道,创新载体,增强维权协调能力。增强协调能力,就是要整合社会资源,协调不同利益关系,争取党委、政府重视支持,推动全社会自觉行动,引导妇女理性合法地反映问题,协调推动解决突出的妇女权益问题,化解复杂的社会矛盾。妇女儿童维权涉及社会生活各个领域,这就决定了维权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整合各种维权人力资源,构建一支强大的社会化维权工作队伍,才能真正使维权工作手臂

  延伸到各个方面。妇联组织不仅要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完善、发展现有的司法保护网络、咨询投诉网络和社会救助网络。强化这些维权机构的职能,还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有效挖掘社会力量,调动专业人士、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广泛的社会资源共同维权。要联系

  实际,大胆创新,在联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见成效,不断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载体。

  、求真务实,下大气力,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倾听妇女呼声,反映妇女意愿,围绕妇女维权需求,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实力,切实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妇女维权投诉站、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岗、妇女热线和妇女救助等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重点,以保障妇女权益为目的,为妇女提供便利、直接、优质的维权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培养一支热爱维权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又长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为他们培训法律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使妇联维权干部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形势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三、要强化各地和各部门协作,推动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离不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时代要求,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维权观。一是要树立注重人的发展的维权观。按照国际社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是人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共识,在维权工作中,要注重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和发展能力,着力帮助妇女儿童群体增强素质,使其增加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实现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树立依法治理的维权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状况是一个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好竞争和保护、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社会公正,更能体现出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三是树立社会化运作的维权观。妇女儿童问题涉及社会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单纯靠哪一个部门维权很难奏效,必须实行多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共同运作,实现维权力量最大化;四是树立人文关怀的维权观。千方百计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各方面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努力运用这些新理念开展维权工作,推动我市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坚持和健全维权联席会制度。市维权联席会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议事协调;根据维权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会议,进行重大案件协调、维权对策研究,加强对维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推进维权工作。维权联席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重点放在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县区维权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维权领导力度,提高基层维权效能。要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发言人制度。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不定期向新闻单位或社会发布影响大、有典型意义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以及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大举措、政策及实施成果,扩大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市维权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加强领导,落实措施,把维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自觉把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纳入部门的工作内容,共同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加富有成效。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能,统筹规划,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争取每年支持、配合维权联席会开展一项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不断充实、丰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创我市维权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维权工作十分重要。希望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

  童的合法权益,推进维权工作,促进男女平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延伸到各个方面。妇联组织不仅要加强与各单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和有关部门不断巩固、完善、发展现有的司法保护网络、咨询投诉网络和社会救助网络。强化这些维权机构的职能,还要拓宽渠道,创新载体,有效挖掘社会力量,调动专业人士、民间组织、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广泛的社会资源共同维权。要联系实际,大胆创新,在联字上下功夫,在实字上见成效,不断创造更多更好的工作载体。

  、求真务实,下大气力,增强维权服务能力。增强服务能力,就是要倾听妇女呼声,反映妇女意愿,围绕妇女维权需求,创新服务载体,提高服务实力,切实把妇女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公安、法院、司法、民政、妇联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妇女维权投诉站、妇女维权合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妇女维权岗、妇女热线和妇女救助等工作,建立制度,明确责任,以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为重点,以保障妇女权益为目的,为妇女提供便利、直接、优质的维权服务。各级妇联组织要培养一支热爱维权工作、善于组织协调又长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权益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提供机会,创造条件,为他们培训法律知识,加强实践锻炼,使妇联维权干部跟上时代步伐,适应形势需求,提高服务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三、要强化各地和各部门协作,推动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离不开党政领导的重视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各部门各单位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顺应时代要求,创新思维,完善制度,加强协作,齐抓共管。

  、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维权观。一是要树立注重人的发展的维权观。按照国际社会关于妇女儿童权益是人权重要组成部分的基本共识,在维权工作中,要注重增强妇女儿童的维权能力和发展能力,着力帮助妇女儿童群体增强素质,使其增加平等参与发展的机会,实现人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要树立依法治理的维权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状况是一个地方法制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标志。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理好竞争和保护、效率和公平的关系,依法加强对妇女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保护,推动社会公正,更能体现出依法治理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水平;三是树立社会化运作的维权观。妇女儿童问题涉及社会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单纯靠哪一个部门维权很难奏效,必须实行多部门、多渠道、多层次共同运作,实现维权力量最大化;四是树立人文关怀的维权观。千方百计解决妇女儿童生存、发展、保护方面的实际困难,推动各方面力量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带动社会形成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各部门应努力运用这些新理念开展维权工作,推动我市维权工作稳步前进。

  、坚持和健全维权联席会制度。市维权联席会要坚持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全体成员会议,对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行部署和议事协调;根据维权工作实际需要,不定期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工作会议,进行重大案件协调、维权对策研究,加强对维权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深入推进维权工作。维权联席会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把重点放在落实,要建立和完善县区维权工作机制,强化基层维权领导力度,提高基层维权效能。要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发言人制度。由各部门指定专人不定期向新闻单位或社会发布影响大、有典型意义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以及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重大举措、政策及实施成果,扩大维权工作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市维权联席会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各司其职,通力合作,齐抓共管。要加强领导,落实

  措施,把维权工作摆上议事日程,自觉把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纳入部门的工作内容,共同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更加富有成效。结合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和各自职能,统筹规划,抓住重点,突出特色。争取每年支持、配合维权联席会开展一项有新意、有特色的活动,不断充实、丰富、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创我市维权工作新局面。

  同志们,维权工作十分重要。希望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认真组织,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进维权工作,促进男女平等,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祝大家新年愉快,身体健康,合家欢乐

  《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上的讲话》

  在篮球联赛决赛A组联席会上的讲话

  在篮球联赛决赛A组联席会上的讲话

  在20xx“露友杯”全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决赛A组联席会上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技术代表、、裁判长、各位来宾,朋友们:这次,我们以篮球为媒,相聚晋江,在20xx“露友杯”全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决赛A组比赛开赛之际,我受组委会主任、副市长颜子鸿同志的委托,在此,向出席今天这个会议的各位领导、各位裁判员、领队、教练员,表示热烈的欢迎,向辛勤工作在第一线上的工作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晋江的篮球运动历史悠久,深受群众喜爱,素有“福建篮球之乡”的美誉。晋江农民男子篮球队代表福建省参加全国农运会男篮比赛,曾蝉联第二、三、四届三连冠和第五届银牌的优异成绩。村村有球场,天天有球赛,每年一届的基层村男子篮球赛是晋江篮球运动的一大特色。从学

  校到机关、从企业到社区,篮球运动已成为晋江全民健身、休闲娱乐、追求时尚的重要项目。

  晋江市委、市政府顺应时代的要求,把发展篮球运动作为繁荣体育事业,提高经济质量、提高市民素质、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抓手。先后成功举办了“安踏杯”中澳男篮对抗赛、“露友杯”国际男篮邀请赛、20xx——20xx中国男篮甲A联赛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的第一阶段19场主场比赛等一系列重大赛事。

  本年度“露友杯”全国男子篮球青年联赛决赛A组比赛在晋江举行,这是对晋江体育事业、篮球事业发展的充分肯定,也是我们宣传城市品牌,提升城市形象和品位,推动政府与企业互动、品牌与体育共荣的良好契机。我市以此类比赛作为重要的工作切入点,积极做好推动体育产业化和社会化、打造体育品牌这篇大文章,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体育市场。我们相信,有各级领导以及社会各界朋友对晋江的大力关心、支持和指导,晋江的经济和体育文化事业一定能够实现“双翼齐飞”,取得更快更好的发展。

  真诚欢迎在座各位到晋江来!我们工作的不足之处请大家包涵,衷心地祝福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谢谢大家!

  在医院工作总结暨表彰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首先,我代表医院领导班子向荣获度先进荣誉称号的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向在各自岗位上辛勤工作、默默奉献的全体医院工作人员人员表示崇高的敬意!

  在以王院长为首的领导班子带领下,全院职工新气象、新理念、新目标、新机制、新举措、新成效,医院呈现出又好又快发展的态势,“两个效益”实现了新的突破。全年门诊量达99416人次,同比增长17.48%,住院患者达5010人次,同比增长22.31%;业务流水达2218万元,年增加572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全院上下齐心努力的结果,归功于一支服从大局、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医院职工队伍。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员表彰大会,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科室、班组和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也希望全院广大医务工新的一年孕育着新的希望,新的征程将谱写新的辉煌。在新的一年我们要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与时俱进的服务理念,以高昂饱满的精神状态,团结和谐的工作氛围,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确保我院各项工作再有一个新的发展,再有一个新的突破,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为创造妇幼保健院美好的明天尽职尽责,不辱使命,共同努力吧。

  最后,衷心地祝愿在座的同志们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篇五: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今天,我很荣幸能够在这里发表一篇题为《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妇女儿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权益保护与促进是国家和社会责任。

  一、妇女权益的保护

  妇女权益的保护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妇女应享有与男性平等的机会和权利,不应受到任何形式的歧视。近年来,我国加强对妇女权益保护的力度,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法律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的法制建设逐步完善,为妇女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儿童权益的保护

  儿童是国家的未来,他们的权益保护更是至关重要。我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儿童权益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同时,我国在儿童保护方面还开展了一系列工作,包括加强对儿童的营养和健康管理、推进义务教育普及和提高教育质量、加大儿童福利投入等。

  三、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

  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中,我们需要加强从法律、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多个方面的保护。我们需要提高公众对妇女儿童权益的认识和意识,让更多的人了解妇女儿童的权利和保护,同时,我们还需要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侵害的处罚,加大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

  -1-

  为的打击力度。

  总之,保护妇女儿童的权益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我们需要加强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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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在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尊敬的来宾,各位老师、同事和朋友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开展全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暨“平安家庭”创建工作会议,共同探讨如何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的权利和安全,并创建真正意义上的平安家庭。

  首先,倡导婚姻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妇女和儿童非常脆弱,各种违法行为可能会使他们的权利受到侵害,所以社会应该更加重视婚姻平等,对违反婚姻法律的行为依法严惩,各类不正当竞争、家庭暴力等违法行为一律零容忍。

  其次,加强家庭教育,建设平安家庭。家庭是每个孩子成长的温床,家庭教育是培养孩子成长性格和素质的重要手段,家庭教育既是父母的责任,也是社会大家庭的事情。我们要给孩子一个充满爱和理解的家庭环境,帮助孩子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念,建设一个真正的平安家庭。

  再次,加强社会参与,加强监督执法。社会应该共同肩负起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责任,通过政府部门、社区等多种形式,积极倡导每个家庭都应当对自己的子女尊重、关爱,并加强对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执法,严惩违犯妇女和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

  最后,维护妇女儿童的权利和安全,创建真正意义上的平安家庭,需要政府部门发挥主导作用,加强宏观政策制定和落实;而且,需要企业、学校和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倡导人人尊重妇

  女和儿童,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就业、受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真正实现家庭平安。

  各位老师、同事朋友们,借此机会,我们要更加关注下一代的成长,让孩子在家庭中得到充满爱和理解的环境,一同努力实现家庭平安,营造良好的家庭生活氛围,为蓬勃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增添磅礴力量。

  谢谢各位!

篇七: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3篇)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篇1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大家好!

  我是来自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叶爽,很荣幸作为泉山区妇女儿童维权站辅导员代表在此发言。

  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名辅导员对给予我们信任与支持的市、区以及维权站的领导表示深深地感谢,我们一定会积极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尽我们所能,为泉山区需要帮助的妇女儿童提供无私的援助,为正走在维权路上的妇女儿童给予力所能及的支持与帮助。

  随着《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布与实施,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已经把“有法可依”变为现实,妇女劳动权益保护工作取得进展,妇女经济地位、婚姻家庭地位逐步提高,妇女的人身权利得到法律保护。但妇女和儿童毕竟是社会弱势群体,其权益很容易受到来自不同方面、不同程度的侵害。家庭暴力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城镇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现象屡见不鲜,再加上现行法律并没有为广大妇女儿童所知晓,在其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不法侵害时,很多受害者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是挂靠在徐州市司法局下的公益性社团组织,“以最优秀的法律专业人才,为最需要法律帮助的人,依法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是法律援助中心的宗旨。中心的目的是“保护弱者权益,伸张社会正义”。

  其援助的对象是广大社会弱势群体,其中包括老、弱、病、残、孕等,而妇女儿童在社会弱势群体中占有很大的比例,妇女儿童维权站的需求与法律援助中心的目的相契合。从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挑选出的***名辅导员都是中心挑选出的具有较高专业素养和知识储备且有一定实践经验的高年级大学生,我们会在提供援助的同时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以最优质的服务为广大泉山区妇女儿童提供援助。

  在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我们会通过健全的值班制度,坚守在维权的第一线。当事人在生活和工作中遇到困难或者纠纷都可以到维权站值班点来咨询,我们会予以第一时间的解答。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在江苏师范大学法律与政治学院有固定的办公室,当事人也可以通过拨打值班室固定电话的方式或者直接前往法援办公室咨询,我们都会热情接待。涉及诉讼的案件,我们也会择情提供无偿代理服务。当然,作为大学生,以我们现有的知识储备和实践经验做到解决所有的社会矛盾纠纷很难,但我们的指导老师都是教学业绩突出、实践经验丰富的大学教师兼律师,在他们的指导下,相信我们的援助能让当事人满意。

  我们相信,泉山区妇女儿童的维权之路一定会在泉山区妇女儿童维权站、***名辅导员以及江苏师范大学法律援助中心的共同努力下,走出更广阔的一片天!

  谢谢大家!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篇2一是深化“平安家庭”创建。制定并下发了“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意见,层层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将“法律进家庭”活动纳入全市“六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建了妇女维权法律服务团和反家庭暴力志愿者服务团,在全市开展了“送法进家庭”宣传活动,举办了30场次普法大讲堂,受教育妇女5000余人。开展了“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妇女儿童行

  动”,组织了专题调研,创建了一批流动妇女平安之家,并对贫困留守妇女进行帮扶。

  二是拓展维权服务平台。在平度政务网开设“妇女维权”子栏目,聘请了五位法律专家、两位心理咨询专家组成志愿者队伍,在网上连线解答妇女群众的政策、法律和心理咨询。成立了平度市家庭纠纷调解室,设立了8个“知心大姐”妇女维权岗,在7个基层法庭全部成立妇女维权合议庭,实现了农村妇女维权“零距离”。充分发挥12338妇女维权热线、家庭纠纷调解站等的作用,积极做好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明村法庭、天正平律师事务所、同和法庭等5处示范站被评为省级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20**年以来,共接待妇女来访270余起,处结率、满意率**%。

  三是救助贫困妇女儿童。邀请中华粉红丝带乳腺癌防治活动基金会、青岛乳腺病专科医院的有关专家,深入基层举办了9场女性健康知识讲座,受益妇女2000多人。开展了“风吹麦浪姐妹情深”农村贫困留守妇女帮扶活动,发放麦收补贴3万余元。全力打造“春蕾计划”、“希望工程”、“万名教师进万家”、“金秋助学”、“金盾助学”等一大批关爱贫困儿童品牌工程,开展了关爱“百名困难母婴家庭”、“庆六一为春蕾女童圆梦”、“千名人大代表救助百名贫困学子”等系列活动,累计为贫困儿童捐款捐物***万多元,为贫困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了有力保障,涌现出青岛市“春蕾之星”杨楠、青岛市“美德少年”雷佳、青岛市“十佳春蕾女童”王晓惠等优秀儿童40余人,180多名家庭困难的学生考入北京大学、中国科技大等高等院校。

  妇联妇女儿童维权知识讲课稿篇3为普及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知识、提高妇女儿童维权意识,11月5日下午,云岩区妇联携手水东社区妇女之家在水东居委会开展以“妇女儿童维权知识”为

  主题的专题讲座,社区工作人员、妇女代表等40余人参加了活动。

  此次讲座邀请了省妇联公职律师王晓翠为大家讲解妇女儿童维权相关法律知识。王律师通过生动的语言、丰富的案例,围绕家庭暴力、离婚维权、《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就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儿童安全防范教育等关于妇女儿童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讲解,使广大妇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讲座结束后的互动环节,大家就自身和身边遇到的问题进行交流,妇联干部耐心地给她们讲解和分析。妇女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讲座,学到了许多妇女儿童维权的法律知识,各级妇联组织是维护大家娘家人。今后会将学到的法律知识,在实际生活中更好地运用,更好地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围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就维护妇女的政治权利、妇女儿童的受教育权利、妇女的劳动权利、妇女的财产权益和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等关于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通过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加以分析、讲解,使广大妇女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篇八: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妇女法律知识讲座_关爱留守儿童演讲稿

  妇女法律知识讲座

  妇女如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家好!很荣幸有这个机会跟大家交流——关于我们妇女在遭遇不公平对待,或者人身等各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

  案法院一审判决李小花死刑,邓民死刑缓两年执行,剥夺二者政治权利终身,李小花提出上诉。

  (看台下反应)

  大家对此案有何感想?稍后讲到男女同居关系时我会再做分析^p。

  (看台下反应)

  大家知不知道在我国庞大的法律体系当中,有哪几部法律法规是专门制定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这些法律法规赋予妇女哪些权利?

  其实,可以被运用来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是数不胜数的。因为,几乎每一部法律、法规中都会有几条是关于保护妇女权利保护的内容,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家庭权益就是指妇女在婚姻家庭中享有的权利和利益的总称。婚姻家庭权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人身权利。①婚姻自由权。是指妇女依照法律的规定,自主地决定个人婚姻问题的权利,既包括结婚的自由,也包括离婚的自由。但是,妇女在行使婚姻自由权的时候要依法行使,结婚应该符合法定的结婚条件,履行法定的结婚手续,进行结婚登记,婚姻关系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当妇女要求离婚时,也要依不同的情况适用于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的不同形式,在离婚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与任何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和自助行为,通过自力救济获得外界的帮助和支持。

  3、几个重点问题:

  (1)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在她的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暴力或虐待。大多数施暴者是她的家庭成员。家庭暴力产生的根是一个复杂的历史过程,但最重要的原因是男性统治地位及父权文化观念,使妇女在整个生命周期各阶段都会在公共场合和家庭中受到基于性别的暴力。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家庭暴力受到世界各国人民的关注。联合国在《清除对妇女暴力宣言》指出,家庭暴力是“在家庭内发生的身心方面和性方面的暴力行为,包括殴打、家庭中对女童的性虐待、强奸配偶和其他有害于妇女的传统习俗、非配偶的暴力行为和与剥削有关的暴力行为”。我国《婚姻法》规定:家庭暴力是“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家庭暴力是对妇女人权的侵犯,是社会公害,其影响远远超出了家庭范围,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反对和消除家庭暴力是一个国家应负的责任,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如果我们在工作中遇到

  了家庭暴力投诉,或者在我们的周围发生了家庭暴力的案件,我们应该给受暴妇女什么样的建议呢?我认为以下7条是非常实用的。

  一是重视婚后有了很详细的规定,在今天学习中我们也无法面面俱到,在这里,我

  只将一些最基础的规定向大家介绍一下。先看一个案例:

  案例五:刘杰与王梅于20________0年结婚,婚后感情一般。20__年刘杰被公司派遣到上海办事处工作,两人感情交流较少,有一次前往上海探亲时,王梅发现刘杰与他人非法同居,于是与刘杰大吵一架,双方矛盾加深,从此后刘杰不再回长沙,长住在上海。今年刘杰提出要与王梅分手。王梅不同意,认为是刘杰有过错在先,即使要离婚,也要给她一个合理的交待,否则她坚决不离婚。刘杰则威胁说,夫妻分居两年视为自动离婚,不管王梅同不同意,他这个婚离定了。请问,刘杰的说法正确吗?

  刘杰和王梅的说法都有正确的一面,也有不正确的一面。关于离婚的途径,有以下两条:一是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核准发给离婚证,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准予离婚。也就是说,离婚必须经过民政局,或者是法院,没有刘杰所谓的“自动离婚”的说法。但是如果双方不能就离婚与否、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的,一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有权进行判决,无需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所以王梅所说的她坚决不离就离不成的说法,也是不正确的。

  关于离婚的法定条件,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法院判决离婚只根据一个原则,那就是“夫妻感情是否破裂?”这是唯一的原则。如果法官在审理中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实破裂,他就会判决离婚。而婚姻法中也对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列出了如下

  几条:(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果刘杰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法官就很有可能判决两人离婚。

  但是,王梅也有自己可以主张的权利,那就是要求刘杰作为过错方对她进行过错赔偿。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原因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王梅能够证明刘杰在上海与她人同居,那么她就有权要求刘杰给予赔偿。但是,对于这种过错赔偿,证据的提供是关键,很多存在着家庭暴力或者是包二奶的离婚案件中,往往无法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而得不到法官的支持。王梅一定要在以往的生活中就注意收集证据,包括证人证言、以及刘杰与言”,年轻男女私定终身,私奔的下场一般是十分凄惨的,到头来不是“抱柱而死”就是“各奔东西”。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对同居关系的调整有了新的规定,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只要符合我上面讲的同居关系的特点的,就认定为是“事实婚姻”,和合法婚姻有相当的效力;如果同居涉及到他人婚姻的,就认定为非法同居。1994年2月1日之后,我们国家的立法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现在的同居关系,法律是不调整的,也就是说,法律现在对同居关系是放任的态度,不保护也不制裁。这也给司法实践带来了许多麻烦。有些未婚同居者,特别是那些

  没有固定居所的同居者,常常被少数的治安执法人员以“扰乱治安”等名义“棒打鸳鸯”,甚至罚款,治安拘留等事件也是偶有发生。

  案例六:

  二奶”的同居关系,在金钱和性欲上,滋生出了一大批以青春的挥霍去换取眼前的物质享受的青年男女,这给我们的社会也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3、法定同居。以上介绍了两种同居关系,其实还有一种同居关系,虽不是以同居当事人是否已婚来划分的,但也是不容我们忽视的一种同居关系,那就是由无效婚姻和可撤消婚姻所引起的同居关系。我国《婚姻法》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从法条里我们就可以直接看出,我们的立法者是把这种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的。这种同居可能并不是出于当事人的本意,也许当事人的一方或双方都有缔结婚姻的意愿,但由于违反了相关法律,导致了婚姻无效或可以撤消才形成了同居。我把这种同居叫“法定同居”。

  (三)同居关系解除。同居关系自始至终不受法律保护,其自行解除,不必经过法院判决。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这一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时,对于双方所生的非婚生子女,由哪一方抚养,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

  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四)同居期间所生子女的抚养。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包括未婚男女所生子女或已婚男女与际问题难以解决,如非婚生子女的户口、上学、认领等问题。首先,人们

  在道德观念上是不接受非法两性关系的;其次,这种观念上的不认可又波及到他们非法结合生产的非婚生子女身上。这对非婚生子女来说是极不公平的。为了使下一代不再背负父母非法关系的阴影,请依法结婚生子。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妇女维权法律知识讲座稿件________局:举办“20________年度妇女维权知识讲座”为增强妇女维权意识,积极营造关爱妇女氛围,在三八节到来之际,________局举办了“20________年度妇女维权知识讲座”。

  讲座邀请了资深维权专家____律师授课,内容涉及婚姻生活、家庭暴力、家庭财产纠纷、儿童抚养等妇女关心的法律维权话题。____律师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亲手办理的典型案例,为全局妇女代表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合法权益保障课。

  讲座结束后,大家发表各自的想法和看法,并结合身边事例向律师进行了法律问题咨询。机关妇女干部表示,通过此次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大家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维权的能力,使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确保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三八妇女节”来临之际,________局举办了“20________年度妇女维权知识讲座”。

  讲座邀请资深维权专家赵律师授课。____律师结合工作实际,通过大量鲜活的案例与生动的语言,重点讲解了有关婚姻纠纷、财产分割、赡养继承、家庭暴力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引导教育在场妇女干部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参训人员积极听讲,认真记录,并不时就自己关心的话题提出意见和见解,现场气氛热烈,收到了很好的教育效果。

  社区三八妇女节法律知识讲座通讯稿为进一步增强妇女的法律意识,提升妇女知法、懂法、用法的能力,积极营造关爱妇女的氛围,3月7日上午,江安镇胜利社区特别邀请了________市检察院的女检察官们为该村妇女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该镇100余名妇女代表及妇女干部聆听了讲座。

  讲座会上,检察院的吴旖旎检察官针对当前妇女普遍存在的自我保护意识淡薄,维权知识不足这一现象,就《婚姻法》、《继承法》中涉及妇女人身权益、夫妻财产分割、家庭暴力、婚姻权益等民法方面的法律知识,以通俗易懂的语言作了精彩的讲解,同时还对妇女们在实际生活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例作了探讨,对妇女们的咨询在现场进行了耐心解答。

  “妇女在婚姻生活中尤其要学会互相包容、互相体谅,在权益受侵害时更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吴检察官语重心长的说道。

  通过此次法律知识讲座,进一步增强了妇女同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妇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使她们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能更好地发挥“半边天”作用。

  妇女保健知识讲座20__0________妇女保健知识讲座

  主讲人:屈兴玲

  一、讲座目的通过讲座了解妇女保健的相关知识,提高妇女对自身的健康关注程度。

  二、讲座重点及难点

  婚前保健、孕期保健、围绝经期及绝经后妇女保健

  三、讲座内容

  婚前保健

  婚前保健服务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所进行的婚前医学检查、婚前卫生指导和婚前卫生咨询服务。进行必要的婚育知识的宣传,为夫妻生活和谐、幸福和孕育健康下一代打下良好基础。

  婚前医学检查是对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可能患影响结婚和生育的疾病进行的医学检查。主要检查的疾病有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有关精神病、其他与婚育有关的疾病如重要脏器疾病和生殖系统疾病等。

  婚前卫生指导

  1.性保健指导

  包括性生理、性心理和性卫生的基础知识。

  2.生育保健指导

  (1)计划怀孕前的准备:包括受孕时机的选择、健康条件的准备、避免不利因素的干扰。

  (2)可根据日程推算法、基础体温测量法、宫颈黏液观察法帮助确定“易孕阶段”和“不易受孕阶段”,安排在易孕期受孕。

  3.新婚节育指导

  新婚夫妇选择避孕方法应考虑新婚阶段的生理特点,方法宜简单,而且在停止使用后不影响生育功能和子代的健康。

  (1)婚后要求短期避孕:一般以外用避孕药具为宜,如男用避孕套方法简便,容易掌握,在其外涂一些避孕药膏,可以增加润滑度,减少异物感,提高避孕效果。自然避孕法虽具有简便、经济、安全、无害的优点,但由于新婚期精神激动、体力劳累等会影响排卵规律,因此当特别谨慎使用,以防失败。

  (2)婚后要求较长期(1年以上)避孕除可选用外用避孕药具外,如无甾体激素药物禁忌,可选用口服避孕药,以短效为宜。计划妊娠前半年停用。

  (3)婚后要求长期避孕或再婚后不准备生育者:应先用长效、安全、简便、经济的稳定性避孕方法,如宫内节育器、长效避孕针、皮下埋植等方法。

  (4)对于终生不宜生育者:原则上患病一方应采取绝育或长效避孕措施。

  (二)婚育医学意见

  1.暂缓结婚

  (1)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此类患者在发病期内失去自控能力;婚后多种因素影响患者康复;如果女性患者婚后妊娠,大量抗精神病药物对胎儿有致畸、发育迟缓、胎死宫内等影响。

  (2)指定的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此时结婚对健康的危害:①传染配偶;②影响患病康复;③如果妊娠可以传染给胎儿,导致不良结局。

  (3)重要脏器疾病伴功能不全。

  (4)生殖器官发育障碍:可能影响婚后性生活,应先矫治后再结婚。

  2.不宜生育

  严重遗传性疾病,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无有效治疗方法;子代再发风险高;无法进行产前诊断等不宜生育

  孕期保健

  包括孕前期保健、孕早期保健、孕中期保健、孕晚期保健、产时保健、产褥期保健

  (一)孕前期保健

  孕前期保健是为了选择最佳的受孕时机。孕前期保健应注意的问题有:①.选择适当的生育年龄有利于生育健康

  女性<18岁或35岁是妊娠的危险因素,易造成难产及产科其他合并症。35岁以上产妇发生胎儿染色体异常(21-三体综合征)率增高。研究资料表明25~29岁间孕产妇死亡率及转生儿死亡率最低,20~24岁及30~34岁次之。

  ②.妊娠前有健康的生理社会环境

  受过较大精神打击,工作学习过于紧张,生活条件困难,家庭不和等,均不适宜妊娠。

  ③.积极治疗疾病

  若患对妊娠有影响的疾病如病毒性肝炎、肺结核、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心脏病、高血压病等,应积极治疗,适宜妊娠时再受孕。

  ④.戒烟酒

  若有吸烟不良嗜好,孕前应戒除,不酗酒。

  ⑤.选择适当避孕方法,口服避孕药时间较长者,应停药改用工具避孕6个月以后再受孕。

  ⑥.避免接触毒物及放射线

  必要时应调换工作,以免影响胚胎胎儿发育,甚或致畸。

  ⑦.重视前次孕产史

  若前次有不良孕产史者,此次应向医生咨询,做好孕前准备,以减少高危妊娠和高危胎儿的发生。

  (二)早孕期保健

  早孕期是胚胎、胎儿分化发育阶段、各种生物、物理、化学等因素的干预,容易导致胎儿致畸或发生流产。应注意防病防畸。早孕期保健的主要内容有:①确诊早孕;②确定基础血压、基础体重;③进行高危妊娠的初筛,④询问家庭成员有无遗传病史;⑤保持室内空气清新,避免接触空气污浊环境,避免病毒感染,戒烟酒;⑥患病用药要遵医嘱,以防药物致畸;⑦了解有无接触过有害的化学制剂及长期放射线接触史;⑧早孕期避孕精神刺激,保持心情舒畅,注意营养,提供足够热量、蛋白质,多吃蔬菜水果;⑨生活起居要有规律,避免过劳,保证睡眠时间,每日有适当活动。

  (三)中孕期保健

  孕中期是胎儿生长发育较快的阶段。孕中期保健应注意加强营养,适当补充铁剂、钙剂,监测胎儿生长发育的各项指标(如宫高、腹围、体重、胎儿双顶径等)。预防妊娠并发症如妊高征等,并预防及治疗生殖道感染,做好高危妊娠的各项筛查工作。

  (四)晚孕期保健

  孕晚期胎儿生长发育最快,胎儿体重明显增加。此时营养补充及胎儿生长发育监测极为重要。补充营养时应注意热量、蛋白质、维生素、微量元素、矿物质等各方面既要增加又要平衡。孕晚期还应特别重视监测胎盘功能,及早发现且及时纠正胎儿宫内缺氧;做好分娩前的心理准备,做好乳房准备以利于产后哺乳。

  (五)产时保健

  产时保健是指分娩时的保健,这段时间虽是分娩的一瞬间,却是整个妊娠安全的关键。提倡住院分娩,高危孕妇应提前入院。产时保健要点概括为“五防、一加强”。“五防”是指:①防感染②防滞产③防产伤④防出血⑤防窒息。“一加强”是指加强对高危妊娠的产时监护和产程处理。

  (六)产褥期保健

  产褥期保健通常在初级保健单位进行,产后访视时访视者应认真观察产妇子宫复旧情况、手术伤口情况、有无乳腺感染及生殖道感染等。产前有并发症者尽量争取在产褥期内治愈。

  注意精神心理护理,关心产妇的休养环境,进营养丰富饮食,注意外阴清洁,产褥期产妇需哺育婴儿。

  围绝经期及绝经后妇女保健

  (一)围绝经期保健

  围绝经期妇女保健的主要内容有:

  ①合理安排生活,重视蛋白质、维生素及微量元素的摄入,保持心情舒畅,注意锻炼身体。

  ②防治绝经前期月经失调,重视绝经后再现阴道流血。

  ③此时期是妇科肿瘤的好发年龄,应每年进行以防癌为中心的普查普治。

  ④生育能力下降,但仍应避孕直到月经停止12个月以上。已放置宫内节育器,若无不适,可继续使用,亦可采用屏障避孕。⑤为防治围绝经期综合征、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等发生,近年应用激素替代疗法效果良好,使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同时有预防绝经期血脂紊乱、骨质丢失等作用。

  ⑥补充钙剂,以防骨质疏松。

  ⑦体内支持组织及韧带松弛,容易发生子宫脱垂及张力性尿失禁,应行肛提肌锻炼,即用力作收缩肛门括约肌的动作,每日3次,每次15分钟。

  (二)绝经后妇女保健

  绝经后至进入老年期仍有10多年时间,此时期体内雌激素水平进一步下降,出现相应的临床症状,故应做好此期保健工作。

  1.绝经后妇女常见临床表现

  常见的临床表现有:①泌尿生殖器官萎缩,阴道干涩,易合并感染,尿频、尿急或尿失禁;②皮肤变薄,弹性下降,易出现皱褶,皮脂腺分泌减少,毛发脱落变细;③体形改变,腹部及臀部增大;④骨质疏松,易发生骨折;⑤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生率增高。2.绝经后保健

  其主要内容有:①生活起居规律,饮食合理,保持心情舒畅,加强身体锻炼;②保持外阴部清洁,预防萎缩的生殖器发生感染;③重视绝经后阴道流血,一旦再现阴道流血,应速到医院检查;④由于体内雌激素水平下降,支持组织及韧带松弛,容易发生子宫脱垂及张力性尿失禁,应进行肛提肌锻炼(用力做收缩肛门的动作),以加强盆底组织的支持力;⑤此时期是妇科肿瘤的好发年龄,应定期行妇科检查及全身检查;⑥加大钙剂量,以防绝经后骨质疏松;⑦继续行激素替代治疗;⑧绝经后1年取出宫内节育器。

  说到这我突然想起一件事,前几天我有一个朋友来找我,边说边哭的跟我说,有一天她下班,看见他15岁的儿子不但不学习还躺在沙发上看电视,旁若无人,看得津津有味,咧着大嘴嘿嘿的笑,我这朋友从来都不爱发火的人,气得火冒三丈:大人这一天到晚忙得要死,累得要死,你却没事似的,放学不写作业,还看电视。他儿子不服气啊,顶嘴狡辩。我这朋友更火了,谁知这孩子根本不怕,摔门走了。最后还是我这朋友到同学家把儿子请回来了,谁知回来后,这孩子反倒变本加厉了,说什么孩子都不听,有意和母亲对着干。我这朋友非常头疼,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其实,谁的问题都不是,是更年期遭遇了青春期。

  孩子的青春期一般在12~18岁,女孩通常比男孩早出现一到两年。这一时期,正好是许多母亲的更年期。更年期和青春期都是人生心理、生理变化最突出的时期,如果一家人既有更年期,又有青春期,那么彼此双方稍不注意,就极可能引发冲突。更年期和青春期之所以不能和平相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我了;我有权决定自己该做什么和不做什么;我不依靠你们,一样能够生存;你们也没有什么了不起的地方等等。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青春期少年其他相应的心理发展却相对滞后,例如看问题的角度,分析^p、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所以有人形容他们是“半成品”。处在更年期的母亲,看见“半成品”的孩子,肯定恨铁不成钢,尤其是父母投入了大量心血并寄予了很高期望的时候,则非常希望孩子能够听话,心领神会他们的意思,并按照去做,否则就心里不愉快,并要表达出来。一个要管,一个不愿意让管,矛盾就产生了。

  及易激惹等,并且控制力很差。有这样情绪特征的两个人碰到一起,肯定是“战事不断”。

  会引来埋怨、训斥和唠叨。封闭的结果是家长苦恼,孩子也苦恼。

  当更年期遇到青春期,更年期更应该注意。因为更年期是衰老的信号,是躯体走下坡路的开始,经过药物、自身调节和心理治疗是有作用的。青春期是成长过程的烦恼,只要我们注意青少年成长过程中的心理特征,采用平等、尊重、民主等恰当的教育方法,肯定能让孩子安全度过。

  妇科炎症

  主要是指妇女生殖器官的炎症,包括各种原因引起的女性外阴炎、阴道炎、宫颈炎、盆腔炎,女性生殖系统经常会感染各种炎症,出现外阴瘙痒、灼热肿痛、阴道充血、白带豆渣样、白带量多、性交疼痛,尿频、尿急、尿痛、下腹坠胀等症状,往往反反复复,经久不愈

  妇科炎症的生理原因

  1.女性外阴部位皮肤非常娇嫩且皮肤汗腺丰富,皱褶多,隐蔽不暴露,透气性差,最容易被病菌攻击。

  2.女性的生殖器、腹腔与外界是相通的,这是女性生殖器的独特之处,病菌可由阴道进入子宫。

  3.通常情况下,阴道内有大量的乳酸杆菌,它分解糖原产生乳酸,使阴道内呈酸性环境,不利于有害菌的生长,但在局部抵抗力下降时,有些病菌和病原体就会乘虚而入。

  4.阴道口与尿道口、肛门临近,受到尿液、粪便的污染,容易滋生病菌。

  5.由于月经、妊娠等原因,子宫颈长期浸泡于刺激性的分泌物中,上皮脱落,容易导致宫颈内膜褶皱以及腺体内多种病原体潜藏其中。

  妇科炎症的病理原因

  1.经期不注意卫生,使用不洁卫生垫经期性生活等。

  2.宫腔手术操作消毒不严。

  3.人流、分娩等妇科手术对宫颈及阴道造成损伤,引发感染。

  4.女性外阴和阴部黏膜是参与性活动的重要器官,性生活会对局部组织产生损伤或交叉感染。

  5.感染传播疾病:不洁性生活、性交过频导致病原体的入侵。

  妇科炎症主要临床症状是什么?

  1、月经改变:主要表现为月经期延长,月经量过多,月经周期缩短或不规则出血。多发生于粘膜下肌瘤,如出血量过多,可发生继发性贫血。

  2、下腹部包块:肿瘤长至拳头大时,可在下腹部(耻骨联合上方)触到肿块,触之较硬,有时凸凹不平。

  3、压迫症状:肿瘤压迫膀胱时出现尿频、排尿

  困难、尿潴留等;压迫直肠,可出现便秘等。

  4、疼痛:肿瘤较大压迫神经或粘连时可引起下腹痛或腰痛,但一般不发生疼痛,仅有下腹部坠胀感、腰背酸痛等。

  5.白带异常:

  一般来说,白带异常是女性内生殖器疾病的信号,阴道炎也可从白带异常上看出来。黄色或黄绿色伴有脓样、臭味的白带,多见于化脓性细菌引起的阴道炎、宫颈炎及子宫内膜炎;豆腐渣样或凝乳状白带伴有外阴部奇痒者,多见于阴道霉菌感染;乳白色泡沫状白带伴有外

  阴部瘙痒者,多为阴道滴虫感染所致。所以,出现白带异常,一定要去看医生及早查明病因,以便早期治疗。

  常见的妇科炎症

  1、外阴炎

  一般限于小阴唇内外侧,严重时整个外阴部均可发炎、肿胀、充血、糜烂、形成浅表溃疡,有灼热感、瘙痒,搔抓后疼痛,排尿、性交时加重

  2、阴道炎

  a.滴虫性阴道炎

  由致病原-阴道毛滴虫所引起的,通过性交传播或间接传播(经浴池、浴盆、游泳池、衣物、敷料及污染的器械等传播),主要表现为外阴搔痒,瘙痒部位主要为阴道口及外阴,分泌物增多,白带为黄绿色泡沫状,有臭味,严重时白带可混有血液。并有灼热感、性交痛,伴有尿道感染时可有尿频、尿痛,甚至血尿。

  治疗:治疗通常可给予甲哨唑口服及阴道内放置灭滴灵栓,7-10天为一疗程,连续3月,1%乳酸液冲洗外阴。丈夫也应同时治疗,在治疗期间应避免性生活。此外,患者应注意个人卫生,避免不洁性交和交叉感染。为避免重复感染,内裤及洗涤用的毛巾应煮沸5—10分钟以消灭病原体。

  b.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病(霉菌性阴道炎)

  由致病原-假丝酵母菌感染引起,多发生于长期使用激素、抗生素的女性、糖尿病及孕妇身上,传染途径主要是内性传染,假丝酵母菌作为条件致病菌寄生于阴道外,也可寄生于人的口腔、肠道,一旦条件适宜可引起感染。少部分患者可通过性交直接传染。极少通过接触污染的衣物间接传染。主要临床表现为外阴瘙痒、灼痛、性交痛以及尿痛,部分患者阴道分泌物增多,呈白色稠厚凝乳状或豆腐渣样。

  治疗:

  全身用药可口服氟康唑150mg,顿服,也可选择伊曲康唑每次20________mg,每日一次,连用3-5天。局部用药可选择咪康唑栓剂,每晚一粒连用7日;克霉唑栓剂,每晚1粒,连用7日。治疗期间避免性生活,勤换内裤,洗涤用具均应用开水烫洗等。

  如何预防霉菌性阴道炎

  正常人体自身就是念珠菌的携带者,念珠菌作为人体的共生细菌,只有在一定条件下才可能致病。因此只要消除可能引起霉菌性阴道炎的致病条件,就能达到预防目的。

  (1)锻炼身体,均衡饮食,不过食含糖量高的食品。

  (2)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上厕所前也应该洗手;不滥用不洁卫生纸;排便后擦拭外阴时宜从前向后擦;每日清洗外阴,换洗内裤并放于通风处晾干;自己的盆具、毛巾自己专用;内裤与袜子不同盆清洗。

  (3)合理穿衣:不穿化纤内裤,不借穿他人内衣、内裤及泳装。

  (4)使用公共厕所时尽量避免坐式马桶;提倡淋浴,不洗盆塘;浴后不直接坐在浴室坐椅上;不在消毒严的泳池内游泳。

  (5)不过度讲究卫生:有些病人就诊时说自己非常注意卫生,每天要清洗外阴2—3次,每次还用冲洗器或手清洁阴道,其实这种做法是错误的。因为阴道内环境呈弱酸性,又有许多菌群共同存在,菌群间的相互制约作用能抑制某种菌属过度增长而致病,这是人体的一种自然防御系统。清洗阴道无疑将阴道的弱酸环境和菌属间的相互制约关系破坏了,使阴道上皮的抗病力下降,引起念珠菌或其他细菌所致的阴道炎。

  (6)不滥用抗生素:长期大量应用抗生素会破坏阴道细菌间的制约关系,使念珠菌失去抑制过多生长而致病。

  (7)积极治疗糖尿病:糖尿病患者平时可用苏打水清洗外阴,提高阴道pH值,抑制霉菌生长。

  (8)药物避孕的妇女如果反复发生霉菌性阴道炎,应停用避孕药,改用其他方法避孕。

  细菌性阴道病

  为阴道内正常菌群失调所致的一种混合感染,但临床及病理特征无炎症改变,临床表现为阴道分泌物增多,有鱼腥臭味,尤其性交后加重,可伴有轻度外阴瘙痒或烧灼感。治疗原则为选用抗厌氧菌药物,主要有甲硝唑、克林霉素,治愈率百分之八十左右。

  老年性阴道炎

  是绝经后妇女常见病,主要是由于雌激素缺乏致局部抵抗力降低,病菌入侵繁殖而引起炎症。表现为外阴瘙痒或灼热感、阴道分泌物增多,稀薄,呈淡黄色,严重者有血性脓样白带。

  治疗:

  一旦发现患有老年性阴道炎,必须及早治疗,拖延治疗的结果可能导致阴道粘连。治疗通常局部用甲硝唑栓20________mg或诺氟沙星100mg;补充雌激素是老年性阴道炎的主要治疗方法,可局部给药,也可全身应用雌激素,但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治疗。

  虽然阴道炎是女性的常见病,但它可能会引起更为严重的妇科疾病,甚至发生癌变,因此对阴道炎千万不能轻视。

  预防妇科炎症的发生主要注意一下几点:

  1.瘙痒处应避免过度搔抓、摩擦、热水洗烫等方式止痒,不用碱性强的肥皂洗浴,也不能用洗浴剂反复清洗外阴或冲洗阴道,而引起阴道PH改变,导致阴道正常菌群失调,从而破坏阴道酸性抗菌屏障,不滥用强刺激的激素类外涂药物;2.内衣应柔软松宽,以棉织品为好。避免羽绒、尼龙及毛织品衣服贴身穿戴,避免内裤与袜子同洗;3.平时注意保持外阴部位的清洁干爽,特别是在月经期间更要注意这一点,不穿化纤内裤及牛仔裤;4.男性平时洗澡时,应将包皮翻转,洗净包皮囊内的包皮垢,是预防炎症的最简单而又行之有效的办法;5.避免不洁性交;6.避免大量使用广谱抗生素,导致阴道正常菌群失调预防妇科炎症的发生,防患于未然,对每个女性都是极为重要的彻底治愈妇科炎症必须男女同时治疗,约50%的男性为先天性包皮过长,包皮下容易积聚由皮脂腺分泌物和上皮脱屑组成的包皮垢或包皮结石,易发生感染;细菌、滴虫和霉菌都可以通过性生活传播,因此,女患者的配偶60%~90%会有泌尿道滴虫或霉菌感染,但仅有不到20%的人有症状,因此常被忽略。如果仅妻子治疗而丈夫不治,性生活又无保护,则妻子即使治愈,也会通过性生活被丈夫再次传染,又成为传染。病原体在夫妻双方间反复“传递”,如此周而复始,双方的疾病都顽固难愈。因此,对患滴虫病或感染霉菌的妇女要求夫妻双方同时治疗已成为临床治疗的常规。

  c宫颈炎

  主要症状是阴道分泌物增多,白带为粘液状或淡黄色脓性,阴道分泌物刺激可引起外阴瘙痒及灼热感,此外可出现经间期出血、性交后出血等症状,若合并尿路感染,可出现尿急、尿频、尿痛。妇科检查时可见宫颈充血、水肿、粘膜外翻、有粘液脓性分泌物附着甚至从宫颈管流出,宫颈管粘膜质脆,容易诱发出血。

  d宫颈糜烂

  宫颈糜烂是最常见的妇科病,是慢性宫颈炎最常见的一种临床表现形式。引起宫颈糜烂的原因很多,可以是机械如性交,也可以是宫颈的损伤或是细菌、病毒的感染,还有化学药物刺激等,都可以造成宫颈糜烂。

  宫颈糜烂轻者,可以没有明显的不适,只是在作妇科检查时才能发现。重者可以有白带增多,呈脓性或血性,有臭味,白带刺激外阴可引起外阴瘙痒。严重者有下腹胀痛,性交后加重,也可出现尿频等不适。妇科检查发现宫颈表面呈红色,原有的宫颈鳞状上皮脱落,被柱状上皮代替,糜烂面与周围正常的上皮有明显的界限,检查时很容易出血。

  宫颈糜烂如果得不到积极的治疗,伴发恶性肿瘤的机会也会随之增高。

  宫颈糜烂是可以治愈的,只要在治疗过程中遵守禁房事、禁游泳、禁盆浴及阴道冲洗等医生嘱咐,另外还要听从医师指导根据糜烂的程度不同选择适合的疗程,绝不能半途而废,在治愈后应注意保持外阴清洁及房事卫生,并注意避孕,增强机体的抗病能力,防止宫颈的反复感染而造成宫颈糜烂复发。

  e盆腔炎

  盆腔炎性疾病是指女性上生殖道的一组感染性疾病,主

  要包括子宫内膜炎、输卵管炎、输卵管卵巢脓肿、盆腔腹膜炎。炎症可局限于一个部位,也可同时累及几个部位,以输卵管炎,输卵管卵巢炎最常见。盆腔炎性疾病多发生在性活跃期、有月经的妇女,初潮前、绝经后或未婚妇女很少发生。

  常见的临床表现:轻者无症状或症状轻微。常见症状为下腹痛、发热、阴道分泌物增多。腹痛为持续性,活动或性交后加重。病情严重可有寒战、高热、头痛、食欲缺乏,若有脓肿形成,可有下腹包块及局部压迫刺激症状。

  盆腔炎的发生与哪些因素有关

  盆腔炎尤其是慢性盆腔炎是非常常见的妇科疾病。在我国,由于个人卫生条件以及医疗条件的限制,或在妇科小手术和计划生育手术中无菌操作观念淡漠,加之广泛应用宫内节育器时患者不注意个人卫生等原因,使盆腔炎的发病率很高。随着对外交流的日益频繁,性病在我国的发病率呈逐年升高趋势,因此而引起的盆腔炎也在增多。这种情况在性意识淡薄,性生活混乱以致性病高发的地区更加明显。日常生活中常见的引起盆腔炎的原因有:

  (1)产后或流产后感染:患者产后或小产后体质虚弱,宫颈口经过扩张尚未很好地关闭,此时阴道、宫颈中存在的细菌有可能上行感染盆腔;如果宫腔内尚有胎盘、胎膜残留,则感染的机会更大。

  (2)妇科手术后感染:行人工流产术、放环或取环手术、输卵管通液术、输卵管造影术、子宫内膜息肉摘除术,或粘膜下子宫肌瘤摘除术时,如果消毒不严格或原有生殖系统慢性炎症,即有可能引起术后感染。也有的患者手术后不注意个人卫生,或术后不遵守医嘱,有性生活,同样可以使细菌上行感染,引起盆腔炎.(3)月经期不注意卫生:月经期间子宫内膜剥脱,宫腔内血窦开放,并有凝血块存在,这是细菌滋生的良好条件。如果在月经期间不注意卫生,使用卫生标准不合格的卫生巾或卫生纸,或有性生活,就会给细菌提供逆行感染的机会,导致盆腔炎。

  (4)邻近器官的炎症蔓延:最常见的是发生阑尾炎、腹膜炎时,由于它们与女性内生殖器官毗邻,炎症可以通过直接蔓延,引起女性盆腔炎症。患慢性宫颈炎时,炎症也能够通过淋巴循环,引起盆腔结缔组织炎。

  两癌筛查的重要性

  乳腺癌、宫颈癌是危害女性健康的两大“杀手”,并且近年有不断增高和年轻化的趋势,目前很多女性没有养成定期筛查的习惯,很多人体检时也只是做了常规的检查,而非两癌筛查。两癌筛查是保障女性健康重要的“保护伞”,早期发现的乳腺癌及宫颈癌90%以上都能治愈,因此对这两种癌症的定期筛查就特别有意义。

  下面我把宫颈癌的发病相关因素、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和预防向大家讲解一下。

  宫颈癌的病因尚未完全明了,可能与以下因素有关:

  1、性行为及分娩次数

篇九: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演讲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表彰暨维权工作联席会议主持词_会议主持_演讲致辞_1075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表彰暨维权工作联席会议主持词_会

  议主持_演讲致辞

  各位领导,同志们:市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协调小组在这里召开会议,主要是总结近年来我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研究维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探讨维权工作的新举措和表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出席这次会议的市领导有:xxx,xxx,xxx,让我们以热烈掌声欢迎他们的到来。下面,依序进行会议的各项议程。

  一、首先,请市妇联主席xxx同志讲话

  (xxx讲话)------------二、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二项议程,表彰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

  首先,请xxx宣读表彰决定

  (xxx同志宣读表彰决定)---------下面进行颁奖,分三批进行

  第一批:请被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的xxxxxxxxxxxxxxxxxx各派一名代表上台领奖。

  (第一批颁奖)---------第二批:请被评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个人的xxxxxxxxx同志上台领奖。

  (第二批颁奖)----------

  三、下面,进行会议的第三项议程,请先进典型代表作经验介绍,顺序如下:xxx-—xxx—xxx—xxx首先,请xxx代表上台发言

  (xxx发言)--------请xxx上台发言

  (xxx发言)---------请xxx上台发言

  (xxx发言)-------四、下面进行会议的第四项议程,是自由发言的时间,请大家就维权工作热点、难点问题提了工作意见和建议。

  (自由发言)--------五、下面,进行会议的最后一项议程,请市xxx同志讲话

  (xxx讲话)------------同志们,在今天的会上,xxx作了妇女维权工作的专题报告,表彰了一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先进典型,部分先进典型代表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大家还就给权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xxx同志在百忙中抽空参加了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xxx在讲话中,就如何进一步推进维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几点重要指示,请大家会后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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