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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8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31 17:27:01

篇一: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07.23?

  【字

  号】六政办秘〔2021〕90号

  【施行日期】2021.07.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

  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7月23日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厅〔2017〕2号)、《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8〕22号)以及近期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全面推进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结合实际,特制定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

  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批示讲话精神,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作为满足人民群众新需求,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课后服务主要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根据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各县区政府(管委)是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主体,负责统筹做好本区域中小学校学生课后服务工作。

  (二)公益普惠。课后服务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政府、学校和家长共同合理分担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学生提供适当的课后服务。

  (三)自愿参与。中小学生自愿参加课后服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严禁以任何方式拒绝有需求的学生参加。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需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通过多种方式主动告知家长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四)安全有序。各中小学校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和管理,强化课后服务经费管理,确保课后服务工作科学规范和安全有序。

  (五)全面覆盖。对照国家和省要求,打通课后服务“最后一公里”,确保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有需求的学生全覆盖。

  三、服务内容

  课后服务工作需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辅导帮助,指导学有余力的学生拓展学习空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阅读兴趣小组以及社团活动,提高课后服务质量水平。

  1.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以班队活动、课外阅读、实践活动、手工操作、娱乐游戏等为主,不得借课后服务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年级及以上以课外自主阅读、作业练习、兴趣小组、团队活动、综合实践为主。

  2.初中阶段。以学生自主作业、课外阅读、兴趣小组、综合实践、团队活动为主。

  四、服务形式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分为“托管服务”和“个性化课程”两种模式。“托管服务”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参与,主要提供安全看护等基本服务,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作业辅导、课外阅读、手工操作、体育艺术活动、团队活动等。“个性化课程”由第三方机构对有需求的学生开展艺术、体育、科普活动等服务。

  各县区应对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相关要求,积极探索暑期减负、托管服务的具体措施,今年暑期在1-2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试点工作。

  五、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课后服务时间,自学校教学工作日下午放学后开始,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正常下班时间后半小时。每天课后服务原则上不超过2节课时间(包括午间和下午放学后,不含正常午休时间)。学校对有特殊需要的学生,可提供延时托管服务。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政府(管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经费来源

  中小学课后服务相关经费由县区政府(管委)统筹解决,采取政府补贴和根据实际情况向学生家长收取一定费用的方式予以保障。参加“托管服务”的学生,按照不高于2元/课时·生标准(不得超过400元/学期·生)收取课后服务费,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参加“个性化课程”的学生,所产生的成本在学校无偿提供场地、水电费等基础上由家长承担,按照不超过3元/课时·生(不含耗材费,不得超过600元/学期·生)标准缴纳,由学校与第三方据实结算。既参加“托管服务”又参加“个性化课程”服务的,按“个性化课程”服

  务收费,不得重复收费;需使用耗材的,应明确耗材具体规格、价格等,由家长自行购买或在学校的监督下委托开课机构统一购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和城市低保户家庭子女可申请免除。

  在严格执行六安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的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幼儿园延时看护服务可比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形式及标准执行。具体方案由各县区政府(管委)制定。

  七、监督管理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六安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体局,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区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各县区政府(管委)负责属地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同时将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对学校工作的督导评估范围,加强督导检查。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收费行为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负责课后服务保障相关经费的落实和管理,教育等部门负责对中小学教师取酬进行监管。各相关学校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县区应当建立政府指导、部门联动、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共建共治共享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以学校教师为主,校外专业人员或志愿者参与的课后服务师资队伍,完善参与教师和人员补助政策。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依据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补助,由各县区政府(管委)明确具体补助标准,其中市属学校由市教体局、市财政局确定。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给予的补助,由学校报所属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发放。对课后服务进行财政补贴的县区,可单独安排课后服务专项补助资金,分配额度与课后服务工作

  考评结果挂钩。

  (三)严格管理与监督。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课后服务和管理工作,规范中小学生课后服务行为。进一步加强课后服务过程的监管和纪律约束,严禁学校或第三方机构借机开展学科集中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第三方机构强迫、变相强迫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搭车”开展其他商业行为;严禁乱收费、挪用专项经费、利益输送等行为;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或个人入校提供课后服务。提供“个性化课程”

  涉及服务性代收费的,每生每学期只能收取1次费用,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确保“个性化课程”资金安全。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参与入校服务的第三方社会机构要建立公平竞争和服务监督机制。从学生家长收取的课后服务费用必须纳入学校统一监管和使用。

  学校不得利用课后服务时间开展集体教学,不得上新课、补课和进行考试训练,不得增加学生课业负担。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按照《小学管理规程》《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等文件和省市对中小学作息时间的规定,严格上下学制度。严禁缩短教育教学活动时间或提前师生到校时间,杜绝名不副实的课后服务。

篇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21.03.15?

  【字

  号】教基〔2021〕84号

  【施行日期】2021.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厅直属实验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教基〔2020〕56号),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课后服务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课后服务工作意义

  各地各校要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充分认识做好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课后服务工作作为“五育并举”的重要抓手、减轻课外负担的重要举措、增强教育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丰富服务内容,调动学校教师参与积极性,提高学校课后服务水平,推动课后服务全覆盖,切实解决好这个党中央关心、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让更多学生和家长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

  二、准确把握课后服务工作原则

  (一)“留住”学生,覆盖更全面。各地各校要推动落实中小学课后服务全覆盖,原则上覆盖所有确有需要的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在读学生。积极推动中小学建立

  弹性离校制度,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切实缓解家长接学生困难问题。

  (二)“吸引”学生,形式更灵活。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主体、社会参与、学生和家长自愿参加”的原则下,各地各校要不断完善课后服务保障机制,提高学校教师参与积极性,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新模式,吸引更多学生自愿留校参加课后服务。

  (三)“成长”学生,内容更丰富。各校要坚持“五育并举”和“三全育人”相结合、课后服务和素质教育相融合,统筹学段差异、城乡差异、地域差异,不断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阅读、兴趣小组及社团活动,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指导学生尽量在校内完成作业。

  三、建立健全课后服务管理机制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加强领导、强化担当、落实责任,坚持公益普惠原则,统筹规划各类资源,综合考虑各种需求,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实际困难,督促辖区内中小学校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切实增强教育服务能力。

  (二)激发活力,建立机制。各地要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保障制度,对参与课后服务的学校和教师在绩效考核、经费保障、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充分调动积极性,协力推进课后服务全覆盖。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各地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义务教育学校考评体系,杜绝利用课后服务违规补课和乱收费现象,注重参与课后服务学生的校园安全问题,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督导检查,确保课后服务工作更科学、更规范、更持续。

  (四)认真总结,加强宣传。各地要建立健全边推进、边完善、边总结、边宣传的有效机制,注重总结、推广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畅通学校内外、教育内外的信息渠道,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的共识。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本地开展落实情况(填报附件表格)、典型案例、新闻媒体报道以及20张相关图片(配有时间、地点、活动名称等图片说明)于2021年3月25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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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附件:河南省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表

  2021年3月15日

篇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大庆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20.10.22?

  【字

  号】庆教联规〔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10.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大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庆教联规〔2020〕2号

  各县(区)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各中小学校:

  为解决学生课后托管困难,减轻过重课业负担,拓展学习空间,切实做好教育服务工作,满足广大学生和家长需求,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按照《省教育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教联〔2019〕70号)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全力打造市

  域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部署,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挖掘中小学校教育资源,积极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有效解决中小学生课后托管难问题,推动大庆教育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坚持公益普惠属性,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增加家长过重经济负担。

  (二)自愿性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严禁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服务性原则。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提供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内容,合理确定学生离校时间。

  (四)公开性原则。学校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收费事项等,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

  三、具体安排

  (一)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在校学生,优先保障留守儿童、随迁子女、困难家庭学生等亟需服务对象。

  (二)服务时间

  义务教育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下午放学后,高中教育课后服务一般为正常上课日的晚自习看护。具体时间由各县(区)教育局、学校根据实际及家长需求情况确定,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17时30分。小学一般17时30分左右结束,对有延长课后服务时间需求的,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非毕业年级不晚于18时30分,初中毕业年级不晚于20时30分;高中阶段在学生自愿前提下,可根据学校实际实行弹性政策,一般不晚于21时30分。高三寒暑假辅导答疑时间安排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执行。

  试行期间,市属小学课后服务时间为16时到17时30分;市属初中非毕业年级17时到18时,毕业年级不晚于20时30分,一般不超过2.5小时,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市属高中原则上不晚于21时30分,一般不超过3小时,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加强课后服务内容指导和规范,要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的要求,尊重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各学段课程设置、教学特点和学生需求,采取“一校一案”的形式,由校方精研细化内容安排,并与家委会达成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小学阶段低年级。以学生看护管理为主,可以开展内容涉及艺术、科普、综合实践等学生兴趣爱好类、优秀传统文化类的特色化、多样化社团活动,也可以根据校情实际和学生特点,组织开展以班级或小组为单位的低烈度娱乐游戏、适当的群体拓展训练,可以组织学生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

  2.小学阶段高年级。在看护管理的基础上,以集中完成作业为主,可以开展课外阅读和益智游戏等活动,也可开展安全知识、心理健康、家校协同等教育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3.初中阶段非毕业年级。以学生看护管理和集中完成作业为主,具备条件的学校可以安排自主阅读、科技类兴趣小组等活动,但不得教授文化课;建议适当增加学生群体性心理调适技巧讲座,鼓励学校开展生涯规划指导等活动。

  4.初中阶段毕业年级。以集中完成作业为主,可以由教师组织校内自习,由学校安排学科答疑辅导,鼓励教师根据客观需求和个人意愿,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

  5.高中阶段。坚持以晚自习的形式,遵照过去多年的常规做法,由学校组织各

  学科进行答疑辅导,但不得讲授新课。学校可根据实际,开展艺体特长拓展训练,组织学科竞赛、强基计划辅导或其他校内社团活动。鼓励学校开展生涯规划指导、心理健康辅导等活动。

  (四)服务方式

  学校自主开展,安排学生按年级或班级,在指定场所(教室)进行课后服务活动,原则上每个看护班每课时安排1人看护。学校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教职工积极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并取得相应的劳务报酬。要妥善解决学校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与课后服务时间上的冲突问题,不得增加教师过重工作负担,充分尊重教师劳动成果,切实体现多劳多得分配原则。积极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质量观,不额外给学生增加作业或练习。

  中小学校可根据办学条件和家长需求情况,确定是否开展课后服务。具备看护条件的可以开展,不具备看护条件的可暂不开展。

  (五)服务经费

  可根据课后服务性质,采取政府补贴、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应当坚持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

  1.收费标准。市区中小学可采取收取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方式,城镇中小学课后服务缴费上限为每生每小时5元,农村中小学可根据实际进行下浮,下浮比例由各区自行确定。各县所属学校课后服务学生收费标准和教师补助标准分别由县发展改革部门、教育部门核定,并报县政府批准后执行。

  2.收费管理。各县区和各市属学校负责制定本地区、本学校具体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办法要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公益普惠原则,在合理确定运行成本、不增加家长过重负担前提下,适当下浮收费标准。课后服务运行成本为人员劳动报酬,不含办公用品、教具学具、水电取暖、维修维护、器材损耗及教师误餐等其他费用。

  3.资金管理。服务费用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由学校专户管理,专项支出,按学期或按月收取。因故退费的,需向学校提出申请,整月未上课的全额退费,未满半月(含半月)课时退半费,超过半月课时、未满一个月课时不退费。转学学生根据课时,按整月或半月进行退费、缴费。教师补助费根据课时按月发放。

  4.经费支出。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的学科教师以及保障课后服务工作正常开展的学校值班领导、管理人员、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学校主责,社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机制。各县区要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具体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经费保障。各县区要加大课后服务经费保障力度,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设定课后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要严格遵守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尽量减轻家长负担。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要建立免收费政策,免收费额度的50%由县区政府统筹解决。

  (三)加强安全管理。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加强对参与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资质的审核和管理。严格审核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政治、品德、健康等情况。要建立校园伤害风险和损害赔偿的多方承担共担机制,完善校方责任险制度,鼓励学生自愿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为课后服务提供安全保障。

  (四)加强监督检查。把中小学课后服务纳入规范办学行为重要内容,但不得把课后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学校、教师考核评价指标。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严禁与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合作,严禁引入经营性企业或其他

  以盈利为目的的第三方机构,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超标准、超范围乱收费。严格审核公益性机构资质,实行课后服务公益性机构黑白名单制度。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定期对学校收费和费用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肃督查问责。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和各学校要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及时发布相关情况和信息,做到公平、公开、透明,取得家长的理解支持。要及时总结推广课后服务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菅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氛围。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试行一年。期间,若国家、省出台新的政策,以国家、省政策为准或进行重新修订。试行期满后,若无政策或运行成本等变化,延续执行。

篇四: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2021-2022年中小学校学生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

  以办人民群众满意教育为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竭诚为家长服务、为学生服务的原则,填补学校课后教育空白,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推进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在校托管服务遵循“立足需求、积极服务、家长自愿、学校受托”的原则。

  第一,学生是否参加托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托管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三、实施程序

  1.成立工作机构。学校成立以校领导班子成员、教师、家长代表参与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工作小组主要做好以下工作内容:(1)制订好活动方案,落实具体的活动小组,提出明确的活动要求;(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内容;(3)每天查看服务是否开展,服务开展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召开会议,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课后服务开展的富有成效。

  2.大力宣传,正确导向。学校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和家长会,印发《致家长一封信》,大力宣传课后服务的相关文件精神、政策依据、服务原则、服务办法等系列问题,引导家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管理中来。

  3.书面申请,审核确认。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在家长指导下,填写《历城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申请表》,由家长签字认可后,提交学校。学校审核通过,并与家长签订服务协议书。

  4.根据人数,编班分组。学校根据各年级申请课后服务的人数及学生家长意愿进行编班,具体办法是:(1)课后服务按照学生课业“减负”精神,切实做到“三不”原则,即不上课、不集中辅导、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

  (2)学生课后服务内容以学生自学和课外兴趣活动为主在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前提下,学校将组织开展作业辅导和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拓展学生视野,健全学生心智和人格。

  (3)学生课后服务的时间:早上7:30-8:00晨读中午12:30-13:10午休下午16:15-17:00课后服务

  四、保障措施: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组织机构)学校成立有家长委员会参与的的课后服务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家长委员会12人、各班主任。领导小组的职责是:(1)拟订课后服务工作方案,制定管理制度,处理课后服务工作的日常事务。

  (2)配置各班课后服务人员、建立学生档案,督导教师高质高效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督促学生按时完成家庭作业,不断改进课后服务

  的内容与辅导方式。

  (3)开展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卫生、学生文明礼仪教育和课后服务结束的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建立预案、保障安全

  (1)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课后服务期间学校安排领导教师、家长值日,负责课后服务期间纪律巡视和安全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课后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处理突发事件。每班配备一名家长志愿者担任安全监管员,对学生进出学校进行专门登记,逐一核实。

  (2)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完善安全事故处理程序,避免安全责任事故。

  (3)建立雨天应急预案。雨天很多室外活动无法开展,所以,要制定雨天课后服务班级安排和辅导教师安排,保证雨天井然有序。

  (4)设立专门接待室,负责管理未能离校学生。

  3.完善制度,加强管理

  (1)加强教师管理课后服务辅导教师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

  和学生观,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按照规定时间组织“服务”活动,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按时到岗的要及时请假;做好学生的考勤和交接工作,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学生认真完成家庭作业,组织开展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教育活动;主动与家长、班主任取得联系,及时反馈学生情况。课后服务辅导教师要积极完成辅导任务,每天必须填写《课后服务学生考

  勤记录表》,接受学校和家长的监督考核。

  (2)加强学生管理学生放学后,在教师的带领下进入课后服务相关教室;学生应在规定区域内活动,有事必须向老师请假。室外活动时,要服从指挥,保障安全要讲文明礼貌,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公共卫生,创造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要认真完成家庭作业,不懂的问题及时请教老师;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兴趣培养、思想品德教育、社会实践活动提前离校回家必须向老师办理请假手续。

  小学课后延时服务实施方案2一、指导思想

  小学生放学早与家长下班晚的矛盾,是部分家长较为关心的问题。为解除小学生看管确有困难家庭的后顾之忧,更好地为学生和家长服务,为满足小学生课后在校服务需求,缓解学生家长实际困难,办有温度的教育,根据省市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相关通知,确保本校学生安全、健康成长,现制定某某小学课后服务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遵循“家长自愿,校内实施,有效监管”的原则。

  第一,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学校事先征求家长的意见,主动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在自愿的前提下,由家长向学校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报名登记。

  第二,课后服务安排在校园内进行,并合理利用学校现有条件。

  学校无偿提供校园内教室、运动场地、功能室等场所及其它后勤安全保障。

  第三,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加强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措施。

  家长职责:1、按照课后服务延时时间请按时接孩子离校。

  2、教育孩子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听从值班老师的管理。

  3、如有问题,和班主任及值班老师及时沟通交流。

  三、工作目标: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服务,提升学校公信力。

  2.对每个孩子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让孩子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四、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机构延时看管服务是一项重要的民心工程,为保证此活动在我校正常开展,成立了学校延时看管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校长)(副校长)副组长:成员:教务处、政教处、安全处成员

  四、服务时段及主要内容:

  1、每天早7:00-810在自己教室读书班级内诵读(值班老师负责好自己负责的班级)。

  周一三五大声朗读语文古诗文散文等周二四

  内容:大声朗读英语

  2、中午11:30--12:50值班教师协助各班级做好在校午餐等安全工作。

  午休前:周一三五阅读课外书摘抄或者练字

  周二四阅读英语午休由班主任负责(不计入延时服务)未完,,,,,,更多请店里关注私信我

篇五: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计划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计划

  时间稍纵即逝,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写一份工作计划,为接下来的工作做准备吧!做好工作计划可是让你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喔!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计划1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县教育局的相关要求,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健康、快乐、幸福成长、挖掘学生艺术天赋,满足新时代家长对丰富多彩课后服务的需求。

  二、服务原则

  1、安全第一原则。课后服务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证学生安全的同时顺利开展课后服务项目。

  2、坚持自愿选择原则。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及家长自愿选择。学校要先征求家长意见,并签订《自愿服务协议书》。

  3、坚持服务公开原则。课后服务公开服务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4、学校统筹组织的原则。课后服务由学校统筹规划,组织安排,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全面落实课后服务。

  三、服务目标

  1、让每位家长放心。满足家长合理需求,提供高质量的课后服务。

  2、对每位学生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课后服务,让学生在校园学习生活中享受幸福、健康成长。

  四、确立组织机构

  为确保校内课后服务工作能够扎实有效开展,成立课后服务工作小组。

  五、工作小组主要工作内容:

  1、制订好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具体的课后服务开展,提

  出明确的活动要求。

  2、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调整有关课后服务。

  3、每天查看各课后服务是否开展,活动是否正常,存在什么问题,定期,进行交流、总结,努力使课后服务开展的富有成效。

  六、相关事项安排

  1、召开课后服务筹备会。每学期开学前召开课后服务筹备会,完成课后服务注意事项及相关工作的"安排,保障开学后课后服务的顺利进行。

  2、完成相关通知发放,协议书的签订。按时间节点,完成《自愿服务协议书》的签订,发放《关于课后服务工作致家长的一封信》、《关于开展课后服务社团活动项目的通知》和《室外“素质拓展”项目学生安全责任协议书》。

  3、课后服务家长自愿报名。课后服务由学校统一实施服务,服务协议每学期签订一次。社团活动本着“自愿选择”的原则,按照“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复核、统筹安排”的“四步走”工作流程组织实施。

  4、课后服务内容。以班级和社团为单位进行课后服务,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心理特征及兴趣爱好,开设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作业辅导、阅读、习字、绘本阅读、科普知识、趣味英语、数学绘本、课桌操等课后服务和足球社团、美术社团、轮滑社团、口才社团、跆拳道社团、合唱社团、田径社团、舞蹈社团、棋艺社团9个兴趣社团。

  5、课后服务开展时间和地点。各课后服务,于周一至周五下午3:30至放学开展。

  6、课后服务开展地点。各班级和专用教室。

  7、课后服务教师做好服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服务地点、服务教师、服务内容,服务效果。

  七、工作要求

  课后服务是教育部统一部署的民生工程,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切实做到真正为广大群众排忧解难,真正做到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各课后服务教师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切实将课后服务作为一项分内

  工作,组织好、服务好,真正让“延时服务”成为学校的实事工程。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计划2(一)课后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工作主要针对小学低年级学生、留守儿童以及贫困家庭。贫困家庭要由扶贫部门认定。延时服务工作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适当扩大课后服务对象范围。

  (二)课后服务时间

  课后服务时间为每周一到周五学习日(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午正常放学后,具体时间结合家长需求、学校实际和季节变化研究确定。

  (三)课后服务内容

  因学校各年级各班学生情况不同,对各年级服务对象采取混合编班、集中管理的方式。在服务内容上,组织开展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个性成长的形式灵活、内容丰富的活动,包括自主学习、体育、艺术活动,课外阅读,研究性学习等学习活动。也可以以兴趣小组或社团等不同形式组织的自主实践活动,以及其它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活动育人课程。

  (四)课后服务主体

  各个班级发动学生家长积极参加托管工作,鼓励和吸纳有艺术特长的家长、社会人士参与课后服务工作。学校根据各班情况确定课后服务时间、地点、内容等事项,并安排专任教师牵头组织。

  (五)课后服务程序

  坚持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学校事先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由家长向学校提出托管申请,学校审核申请并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

  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实施计划3(一)高度重视

  学校高度重视课后服务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并将其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事项,纳入学校工作常规,加强领导,精心策划,认真

  实施。

  (二)健全制度

  学校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工作相关制度,包括学生看管申报审批制度、家校衔接制度、学生管理制度、志愿服务制度、检查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学生意外伤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等,确保延时看管服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三)规范管理

  课后服务工作必须做到以下几条:

  1、坚持"家长自愿、公益服务"原则,严禁以任何方式强

  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2、严格规范办学行为,不得将看管服务工作作为学校教学

  的延伸,不得进行集体补课或举办各种兴趣班。

  3、不得与社会机构合作进行有偿服务。

  4、不得向学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

  5、自愿参加延时看管的学生须由家长为其投平安保险。

  6、看管教师要做好看管记录,详细记录每天看管情况,出现紧急情况时及时救助并通知学生监护人,确保学生安全。

  (四)课后服务工作的具体实施

  课后服务工作作为学校规定课程教学之外开展的便民性服务措施,需要各个部门统筹配合,根据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具体分工如下:

  1、德育中心:负责做好托管服务对象(家长、学生等)的审核工作。组织班主任详细填写表格(附表1、附表2),严格审核参加课后服务人员名单,并与开学2日内上交审核结果。

  2、教学技术服务中心:负责教学业务工作。科学合理地设计、安排课后服务的内容、方式,安排参加课后服务工作的人员(人员包括党员、积极分子、青年教师、家长义工、社会志愿者),落实严格的考勤制度。

  3、学校办公室:负责整体协调推进工作。探索"学校主导、学校与家委会共担责任"的服务模式,制定并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宣传工作。

  4、党群服务中心(安全教育办公室):负责对课后服务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安全意识教育,与家长签订《课后服务工作看管服务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分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

  5、后勤保障中心:负责托管场所的物质保障工作。

  以上五个处室,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方案。

  (五)考评表彰

  为提高课后服务的管理成效,学校办公室将课后服务纳入优秀志愿者、优秀义工及教师考评机制中,学期末将对优秀家长志愿者、优秀义工和服务教师进行表彰,确保服务质量。具体量化考核有相关部门根据分工完成。

篇六: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促动我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满足新时代广大人民群众对课后服务的迫切需求,提升群众教育满意度,根据区委、区政府民生工程安排部署和《关于做好全省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和《XX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

  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和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学校规定的课程教学之外展开中小学课后便民服务,综合施策减轻家长上下学接送难、节假日监管难和学生参加校外培训课业负担过重、家长经济负担过重等问题,更好地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改革举措,更是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满足家庭需求,促动学生健康成长,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

  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基本原则

  (一)规范管理。区教育局实施统筹安排,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增强对各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提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学校校长是本校课后服务提升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管理责任,严格执行上级要求,增强规范管理,确保安全稳定。

  (二)自愿参与。面向有课后延时服务需求的学生家庭,以学生和家长均自愿参与为原则,家长不得强迫孩子参与。

  学校不得强制学生参与。

  (三)不集体教学。科学合理安排学生课后服务内容。

  学校和教师不得借机讲授新课或变相补课。

  管理,明确岗位职责,确保课后服务提升工作中的师生安全。

  三、服务对象

  课后服务对象为全区在读公办中小学生,优先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亟需服务群众。凡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由学生和家长同时自愿提交书面申请,经班级审核,学校批准,报教育

  局备案后由学校统一实施。

  四、服务内容

  (一)弹性上学服务。中小学校应在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开齐开足课程的前提下,实行弹性上学,参照《关

  于调整XX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上午上课时间的通知》

  要求,适当推迟上学,尽量早开校门,让家长能够从容送孩

  子上学。实行弹性上学后,学校要统筹安排好早到学生的管

  (四)确保安全。各中小学要增强课后服务期间的安全

  理工作,根据学校实际,组织早到的学生展开晨练、晨读等

  活动,使学生“早到可进校、进校有事做、做事有监管”。

  (二)在校午餐服务。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服务。午餐可由学校食堂统一供给或选择有合法资质的集体配餐企业实行配送。学校没有餐厅供学生集体

  用餐供学生集体用餐的,要利用教室等场所为学生提供卫

  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并指导学生做好午餐的自我管理。

  (三)在校午休服务。中小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休服务。学生午休时间为午餐后至下午上课前,一般安排在本班教室,或经过改造具备午休条件的图书馆、阅览室、多功能室、体育馆等场所。学生午休场所应具备安全使用条

  件,条件较好的午休场所应优先提供给低年级学生。

  (四)课后托管服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应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课后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服务时间为下午放学后至18时前,原则上夏季(五月份至九月份)课后托管服务放学时间不早于5:30,冬季(十月份至四月份)课后托管服务放学时间不早于5:00。课后托管服务内容是:辅导学生在校完成作业,尽量让学生不带作业回家(严控书面作业总量,小学一二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三至六年级家庭作业分别不超过30、40、50、60分钟,初中家庭作业不超过90分钟);合理安排学生自主海量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展开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以及社会实践、公益志

  愿服务、拓展训练,观看有教育意义的电影等。严禁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五)课后兴趣活动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在双休日、寒暑假等假日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各类兴趣活动,课后兴趣活动的服务主要是发挥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组织学生展开体育、艺术、科普活动、拓展训练等,坚决防止变

  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

  学校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多元化、多形式的课后服务内容。

  五、经费管理

  课后服务提升工作不以盈利为目的,根据课后服务性

  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

  1.根据《关于对〈解决XX区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相关问题的请示〉的批复》要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定为每生每月160元向家长收取。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城市、农村学校课

  后延时服务费可采取弹性标准收取,但不得高于每生每月

  160元。各校服务费标准向区教育局计财股报备。

  2.课后服务提升工作经费专项用于保障学校展开课后服务产生的水电费、消耗品购置、场地使用、人员补助等开

  支。

  3.课后服务提升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学校要先做后补,切实做好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按实名登记予以核拨。

  4.课后服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由财政返还学校,专项用于课后服务成本开支。

  六、保障措施

  (一)增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成立由局领导和相关职能股室负责同志组成的XX区中小学校课后服务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职能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联动机制。各学校也要建立本校的具体实施方案,成立由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课后服

  务提升工作领导小组,规范管理,做好相关工作。

  区教育局课后服务提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XX

  常务副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学股,牵头负责全区中小学课后服务提升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行政推动等工作;体卫艺股负责课后服务相关活动的展开、指导。

  其他股室按各自相关职责展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课后服务自愿公开机制。中小学展开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公开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由家长提出书面申请,经

  学校审核同意并明确双方职责和课后服务相关事项后组织

  实施。要定期听取家长意见,每学期向家长公开一次课后服务成本、刷支、活动等相关情况。结合学校实际,逐步实施“一校一策”,学校可根据各班学生自愿参与情况,采取原

  班学生就地管、拼班学生集中管的方式展开课后服务工作。

  2.建立健全课后服务成本分担机制。学生弹性上学、在校午休等常规服务纳入学校日常教育教学管理,不得向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对于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确保课后服务正常展开。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予以适当减免。课后托管服务和课后兴趣活动服务作为服务性收费的,其收费标准应由区发改委、区教育局结合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后执行。

  3.建立健全教职工合理报酬机制。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在正常履行职责和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前提下,参与午餐服务和课后服务。对参与午餐服务的教职工,按照实际参与次数,劳务补贴不高于40元/人/天。对参与课后服务的教职工,由学校按照实际参与课后服务的内容、时间等因素给予

  补助,其补助标准参照市直及其他县区补助标准,定为语数

  英等文化类课时费每节课不高于50元/人,体育、艺术类等素质教育课时费每节课不高于80元/人。各学校根据收支测算,按照学校实际展开情况实行补助,不得挪用学校公用经

  费等实行补助。

  4.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助学机制。课后兴趣活动服务展开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时,优先考虑本校师资。确因学校师资力量缺乏,但学生有需求的课后服务项目,能够临时聘请退休教师、体育教练、文艺科技工作者、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等校外专业人员参与校内课后服务,临时聘请人员应具备相对应资格并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学校依法规范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按合同或协议支付劳动报酬和保障

  相关待遇。

  5.建立健全课业减负督导检查机制。通过学校自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施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各校展开课后服务实行督查,充分利用好课后服务便民措施,综合施策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坚决禁止、严肃查处借校内课后服务之名违规补课、违规征订教辅、违规超量布置作业等增加学生课业负担的行为。对违规擅自加重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学校和教师,实行严厉问责。

  七、工作要求

  1.增强领导,有序推动。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

  会参与、家长支持的课后服务工作体制机制,教育行政部门

  牵头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统筹管理和协调,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学校考评体系,增强督导检查;发改、财政、人社、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增强管理,大力支持。

  共同做好课后服务工作。

  2.严格管理,确保安全。中小学展开课后服务工作,要结合学校实际,建立健全学生课后托管、课后兴趣活动服务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在课后服务管理中发挥少先队、共青团组织和班(团队)干部的作用,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和自我管理水平。要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增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增强与综治、公安、卫生、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坚决禁止学校把课后服务变成“补课班”;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坚决禁止学校借课后

  服务名义与校外培训机构结合办班。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3.广泛宣传,凝聚共识。增强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宣传,大力宣传校内课后服务工作是一项惠民生、得民心的民生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关心支持校内课后服务工作的共识。充分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的优势,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的管理并提

  供相关支持。积极争取社会各方支持,鼓励无条件向学校捐

  赠专业器材、图书资料,提供经费支持和各类志愿者活动,认真听取学生、家长、社会各界的意见,即时改进工作,创新新服务模式,持续提升课后服务质量,确保学生“晚走可

  留校、留校有陪伴、陪伴有温度”。

  各学校要将展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提升工作方案和有关情况即时报区教育局计财股、教学股和体卫艺股。

篇七: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金城市教育局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落实中省关于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意见,依据《省教育厅、发改委、人社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规范O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发()号)文件精神,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落实中省“双减”工作要求,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素质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教育公共服务能力,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落实中省“双减”工作要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要举措,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也是一项政治工程、系统工程。

  二、基本原则

  (一)学校主导原则。学校结合师资、场地、设施设备等实际,开展课后服务工作。充分发挥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尽可能满足学生需求。

  (二)非营利性原则。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通过财政补贴、收取服务型收费货代收费等方式筹措。对建档立卡户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和低保户家庭学生,参加课后服务免收费用。坚决不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

  (三)自愿选择原则。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

  三、组织实施

  (一)服务对象。课后服务的对象为全市公办学校中小学生,特别是在校学习日下午正常放学后按时离校有困难、有兴趣培养需要、有其他学习要求的学生。优先保障小学低年级学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群体的需求。民办学校可以开展但不能收取费用。

  (二)服务内容。课后服务内容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要充分挖掘教育资源,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习惯、健康体魄、兴趣特长,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提高学习效率。

  L提供延时托管。学校安排专人照管学生在指定场所自主进行复习、作业、预习或课外阅读等,可进行学生作业个别答疑,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严禁将课后服务变相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

  2.开展自助式集体活动。集体活动由各学校组织专业体音美教师开展,以学生社团、艺体活动为主要内容。

  (三)服务时间。课后服务的时间为下午放学后,全市非寄宿制中小学校每周均开展5天课后服务,每天不少于2课时(每课时40分钟到60分钟),结束时间要与正常下班时间相衔接,不得晚于18:30分。

  (四)组织形式。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所有公办中小学校要通过向本校学生家长发放意见征询表的形式征询参与课后服务的意见,寄宿制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的课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公开课后服务的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信息并主动告知学生和家长。有课后服务需求的学生家长依照学校规定自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学校统筹安排,统一组织。

  (五)人员配备。充分调动在职教职工参与课后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组建以在职教职工为主的课后服务工作队伍。原则上社团活动以本校教师授课为主,专业教

  师数量不足的学校,由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整合优质资源,调配补充至各学校开展活动,各校不得私自外聘教师。

  四、收费及费用管理

  (一)收费标准

  .各校要严格执行《金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金城市教育局关于我市公办中小学课后服务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金发改发O号)文件规定,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据实清算。

  .城区中小学校最高不超过2.3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每天不超过4.6元/天?生。

  乡村中小学校最高不超过2.0元/课时?生,每天不超过两课时收费,即每天不超过4.0元/天?生。

  .课后服务收费原则上以一学期为固定周期,不得跨学期预收,学期末根据学生实际参加课时据实结算。

  (二)费用管理

  .各校要严格按照金城市教育局关于转发《市中小学课后服务费管理使用办法(暂行)的通知》文件执行。

  .课后服务费主要用于支付参与课后服务的工作人员劳务补助、改善服务条件等,其中工作人员劳务补助不得低于收费总额的90%。课后服务费应该足额用于课后服务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

  .学校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课后服务考核办法,完善内部考核制度,严密组织各项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体现不同学段、岗位、工作量、工作业绩等因素。具体项目、标准和发放方式由学校研究确定,并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原则上管理人员课时劳务费用不得高于一线教师课时劳务费标准的50%;各学校采用领导带班制,每日可确定1至2名带班领导,最大限度减少其他管理人员,劳务费严格按照每天标准发放执行。考核和分配方案要通过教职工(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备案,并在本单位公开。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办公室主任由活动中心主任兼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督导。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纳入市教育局年度考核体系,由市教育督导室负责制定考核细则标准,予以监督考核。各校要比照市教育局机构设置,结合实际成立课后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课后服务工作组织、安全、后勤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

  (二)严格规范管理。各校要细化管理制度,明确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安全事项等,并主动向社会公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用、挤占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严禁学校擅自提高标准、变相收费、搭车收费、强制收费等不规范和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严肃查处。严禁学校借机组织开展学科性集中教学活动,严禁学校以辅差培优等名义组织或变相组织集体补课。

  (三)加强安全管理。各校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的应急救护、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制定并落实考、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学校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协议,约定双方责任权

  利,家长与学校共同担负课后服务时段学生的监护责任。

  (四)做好督导检查。市教育局对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进行监督检查,切实保障课后服务质量和学生安全。教育督导室将课后服务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对在督导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作用,通过微信号等平台,引导家长委员会加强对课后服务的监管,畅通问题反馈渠道。

  (五)做好宣传引导。要创新方式方法,积极解读政策,大力宣传中省“双减”工作安排部署,积极落实课后服务和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五项管理”等政策要求等,引导推动并形成家长支持认可、社会关注关心的良好氛围。同时,要积极发现和总结课后服务工作的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向社会和家长发布,争取家长和社会各界的认可和支持。要将学校开展的课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和收支情况通过学校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篇八: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02.24?

  【文

  号】教基一厅[2017]2号

  【施行日期】2017.02.24?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础教育

  正文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基一厅[201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各地在这方面作了积极努力和有益探索,积累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但在一些地方还存在着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没有开展、服务机制不健全、服务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主渠道作用。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要强化学校管理,建立健全课后服务制度。要完善工作措施,认真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规划,指导辖区内中小学校具体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对确实不具备条件但有课后服务需求的,要积极协调学校、社区、校外活动中心等资源,做好课后服务工作。具体课后服务

  时间由各地根据实际自行确定。

  二、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生是否参加课后服务,由学生家长自愿选择。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事先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课后服务要优先保障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亟需服务群体。对于家长要求在校外另行实施的,中小学校要主动提醒家长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课后服务机构。

  三、科学合理确定课后服务内容形式。课后服务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安排学生做作业、自主阅读、体育、艺术、科普活动,以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开展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观看适宜儿童的影片等,提倡对个别学习有困难的学生给予免费辅导帮助。坚决防止将课后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鼓励中小学校与校外活动场所联合组织开展学生综合实践活动,或组织学生就近到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四、切实保障课后服务学生安全。要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课后服务人员责任,加强对师生安全卫生意识教育;强化活动场所安全检查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严格的考勤、监管、交接班制度和应急预案措施。由学校组织在校外实施课后服务的,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综治、公安、卫生、食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消除在交通、场地、消防、食品卫生、安全保卫等方面的隐患,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对课后服务工作的领导。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担当、落实责任,统筹规划各类资源和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课后服务工作合力。要积极向本地区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支持,不断完善经费保障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等方式对参与

  课后服务的学校、单位和教师给予适当补助,严禁以课后服务名义乱收费。要把课后服务工作纳入中小学校考评体系,加强督导检查。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积极探索形成各具特色的课后服务工作模式。

  各地要将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及时报教育部。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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