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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8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01 11:36:01

篇一: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县教育体育局《全县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社会反响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一步规范我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广大儿童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努力办好人民群众满意教育的总体目标,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10种违规办学行为,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建立要求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有力、监督常态、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形成部门负责、学校主抓、家庭配合、社会支持的工作局面,确保我校办学行为规范,学生课业负担符合规定要求,教育教学生态环境良好,家长和社会满意度有较大提升。

  二、工作举措

  (一)强化责任落实。成立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强化对全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德育主任、教导主任为成员的专项治理小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依法办学能力,提高发展素质教育水平,提高开门接受办学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履行规范办学主体责任,并主动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二)开展自查自纠。学校全面开展违规办学行为自查自纠,聚焦10种违规行为,校内形成一班一表,实现自查自纠全覆盖,校内形成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学校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自查自纠常态化工作机制,定期在校园网站、校务公开栏等向家长公布自查、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

  (三)完善督查机制。学校设立违规办学举报电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将实时自查整改。健全违规办学信息机制,加强对违规办学行为的信息监控,安排专人负责浏览、受理、调查、反馈投诉咨询信息,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严肃执纪问责。将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作为对各教师发展性考核的重要指标,对违规办学行为严重且专项治理不到位的教师严格,在年度考核中,不得确定为优秀等第;情节特别严重的,不得参加各类评优评先。

  (五)强化资源建设。用好“智慧云平台”“一师一优课”等优质课程资源引导学生个性化、智能化学习,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切实开展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为广大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

  预期的招生秩序。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好校园网和班级QQ群,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释疑解惑等工作,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发展素质教育的浓郁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理解、支持并共同做好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把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摆上重要位置,周密部署安排,下大决心、花大力气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明确和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责任到位、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开门整改。要对照重点治理的违规办学行为按照时限要求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向家长委员会、及广大家长通报学校违规办学行为治理情况。

  (三)突出检查考核。将加大对学校规范办学工作的检查考核,并将结果与教师的考核、奖惩、评先评优挂钩。

  (四)注重工作成效。坚持标本兼治、长效管理,既重视专项行动,开展集中整治,做到令行禁止,更要突出常态建设,完善长效机制,实施科学治理。

篇二: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虚拟县教育三违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加强广大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和教育系统的行风整治,引导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坚持和践行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通过正确导向,激励广大教职工不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调动广大教职工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师资队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教育“三违”(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教材)治理专项行动,现制定专项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XXXXX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贯彻落实减少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成立领导小组

  为了加强对教育“三违”治理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县政府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县政府副县长庄生晓淘同志任组长,县教育体育局局长庄生晓拼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庄生晓京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县教育体育局领导班子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局监察股),由县教育体育局庄生晓唯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教育体育局监察股负责人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三、治理步骤与时间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21年3月1日-2021年3月20日)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具体要求为:1.对外公布教育“三违”治理举报电话;2.制定印发《教育“三违”致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每位家长;3.学校与全体教师签订《教育“三违”行为公开承诺书》;4.通过家校平台向广大家长宣传“三违”的社会危害性,号召家长自觉抵制盲目为孩子补课的行为,通过家校联手,营造一个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抵制在职教师“三违”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2021年3月21日-2021年4月21日),各学校要结合县教体局下发的相关文件,紧紧围绕“三违”重点治理薄弱环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并确保自查效果,相关台账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在4月19日前报县局监察股。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2021年4月22日-2021年8月20日),县教体局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时间表,责任人”要求整改销号,对群众举报线索具体的信访件,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人员随机抽选、地点随机抽选,结果公开通报)和“四不两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开展调查,在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各校要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县局监察股将定期或不定期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各校通报。

  第四阶段:总结提高(2021年8月21日-2021年8月30日),各学校要以这次专项行动为起点,进一步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构建符合本校实际教育“三违”工作治理体系,对本校教育“三违”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及时总结,并于2021年8月28日之前上报县局监察股,联系电话XXXXX。

  四、治理内容

  (一)违规补课

  在寒暑假期间,除已经进入和即将进入高三年级的学生,在确保安全和坚持自愿、不收费用的原则下,可在假期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假期1/3,恶劣天气不得安排教学),在寒暑假以外的其它任何时间,一律不得利用节假日、双休日

  和其它课余时间组织学生违规补课或上新课。全县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校)假期务必要做到“三个一律、三个严禁”,即:一律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一律不得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提高班等,一律不得将校园、校舍出让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严禁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二)违规收费

  1.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执行,对生均教育培养成本不足部分,应严格落实非营利性法定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2.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费(保教费)不得跨学年或学期预收,未开学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严禁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

  3.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开学时必须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让学生和家长明明白白缴费。各学校应建立健全规范化的收费公示动态管理制

  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应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校内公示栏、班级微信群等向学生公示公开。

  4.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向全体学生及家长将全市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服务性收费政策宣传解释到位,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区别城乡学生及家长不同需要的差距,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细致工作措施,严禁强制普遍收取相关费用。在广泛开展好课后服务的同时,严禁借机违规补课违规收费。

  5.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坚持自愿、公开和非营利原则,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缴纳。学校在完成正常的保育、教育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学习、生活所需的相关便利服务,以及组织开展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对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承担的部分,可根据自愿和非营利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相关服务由学校之外的机构或个人提供的,学校可代收代付相关费用。国家已明令禁止的或明确规定由财政保障的项目不得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不得在代收费中获取差价,不得强制或者暗示学生及家长购买指定的教辅软件或资料,不得通过提前开学等形式或变相违规补课加收相关费用。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自愿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应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三)违规推销教辅教材

  坚持“一科一辅”和学生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严禁通过家长委员会名义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中小学校有偿代购或强制、变相强制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严禁各科目教辅重复征订或与目录教辅捆绑搭售其它学生用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到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资料;严禁学校和教师推荐学生去指定地点购买指定教辅。

  (四)在职教师到培训机构兼职或向培训机构介绍生源收取回扣

  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违规补课;严禁组织、诱导、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参与协助培训机构招生,向培训机构泄露学生信息并收取回扣。

  五、责任追究

  为加强“三违”治理的日常监督和定期检查,建立完善教育收费风险预警、信访受理、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对发现的“三违”问题实行严肃处理。

  (一)对存在“三违”问题个人的处理

  经查实有强迫、暗示学生参加有偿补课、订购教辅资料以

  及违规在培训机构兼职或向培训机构介绍生源等行为的在职教师,视情节轻重,县教体局对责任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如下处理:

  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当年度师德师风考核为不合格;3.扣发当年度办学绩效奖;4.取消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5.不参与当年度职称评定、岗位晋升;6.取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学术称号;7.若出现2次以上(含2次)违反教育“三违”行为,五年内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时定为暂缓注册。

  (二)对存在“三违”问题学校的处理

  凡发生“三违”行为并被核实的学校,视情节轻重,县教体局对学校及校长进行如下处理:

  1.对学校“通报批评、责令检查、撤销荣誉称号”等;2.属市级重点中学的,在当年评估中不能评为优秀和合格等级,影响恶劣的实行摘牌;3.对校长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工作约谈、责令检查、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直至撤职”等处理。

  (三)对存在“三违”问题民办学校的处理

  凡发生“三违”行为并被核实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由当地教体行政部门进行如下处理:

  1.约谈校长和举办人;

  2.情节严重的,给予缩减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

  对教育“三违”治理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学校,将区别不同情况,采取相应处理。对于屡查屡犯、整改敷衍、情节恶劣的单位,县教体局将把相关线索移送给县纪委监委进行严肃追责问责。

篇三: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今年以来,各地教育厅对顶风而上、违规办学的多所学校进行了严肃处理。以下是分享的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苏教基〔20〕7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发展素质教育,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活动,努力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明显”,即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和同步招生全覆盖,依规依标考试与教学全覆盖,均衡分班和规范收费全覆盖。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学生过重负担明显缓解,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有温度的水乡基础教育。

  二、治理重点

  本次治理重点是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10种违规办学行为

  (一)违规招生入学

  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三、工作举措

  迅速组织推进。市教育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职能科室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迅速召开部署推进工作会议,明确工作人员和工作职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序时进度表,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时间节点推进专项治理工作;构建专项治理工作网络,确保覆盖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全面部署落实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明确治理职责。市教育局和学校坚持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承担规范办学行为的管理职责,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监督检查。市教育局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的督查网络。学校要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市教育局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

  强化执纪问责。将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年市教育局对各学校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办学行为规范的学校给予加分,对违规办学行为严重且专项治理不到位的学校严格扣分。主动争取党委政府、纪委监委的指导和支持,从严执纪追责,严肃处理违规事件,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对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或撤销已有荣誉称号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

  推进协同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分工明确、共同履职、推进有力的专项治理机制。要为教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对依规监督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从严处理。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宣传栏、融媒体等形式,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广大家长和市民,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

  “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市教育局和学校采取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等各种方式,请家长参与到专项治理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监督。

  优化资供给。深入推进“泰微课”资建设,用好优质课程资,切实做好“课改促进月”、“学习共同体”、“学生素养提升五项工程”、“国学进校园”、“规范中小学生课后作业”等工作,努力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大力完善和扩大课后服务,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为广大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预期的招生秩序。

  规范过程管理。市教育局实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查处、自查整改、责任督学记录、各学校督查报告,定期发布督查整改、批评问责通报、专项治理专报等。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宣传栏、融媒体等形式,把本次专项治理的目标要求、治理重点等告知广大家长和市民朋友,争取社会力量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充分了解和监督支持。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分工明确、共同履职的监督管理新格局。

  四、推进步骤

  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10日前)市教育局制订下发《兴化市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召开专项治理部署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配合泰州市局做好对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办学情况调查,完成对民办学校和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摸底排查与性质界定,形成民办学校全口径清单。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市教育局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公布专项治理方案,认真解读治理相关政策和细则,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

  自查自纠阶段(20年5月25日前)按照专项治理第1至第5条的治理重点和要求,市教育局对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各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制订出台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方案,公布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明确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启用泰州市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平台等。市教育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

  各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在市教育局的统筹指导下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报名入学办法等。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招生方案要经由市教育局批准后报泰州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各学校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学校,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

  督查问责阶段(20年8月8日前)各义务教育学校责任督学要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记录。市教育局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组织开展督查。对学校违规办学情况进行机动式专项督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违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整改报告报泰州市教育局。

  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各学校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上传市教育局汇总后报泰州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学校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市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提出到人到事到格次的问责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撤消省市内涵建设项目及支持资金;对校长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总结提高阶段(20年12月10日前)全面评估专项治理成效。各义务教育学校针对治理的10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并上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全面测评人民群众对各学校专项治理的满意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加大全市范围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送教、支教、走教力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加强审核汇总,形成治理分析^p报告。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有关教育的系列重要论述、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用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广大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按照十三届省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四次全会部署,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的基础上,深入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

  一、治理重点

  为有效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努力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和家长焦虑,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20年在全省范围内重点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依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等10种违规办学行为。

  (一)违规招生入学

  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

  民办学校没有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以各种名义组织考试选拔学生的。

  民办学校招生未纳入属地统一管理,无计划和超计划招生,或超出审批范围招生的,未与公办学校同步且提前招生的。

  公办和民办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或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的。

  公办和民办学校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和捐资助学费的。

  (二)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

  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10.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二、治理措施

  本次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规范办学,立足头治理,聚焦痛点问题,强化标本兼治,严格执纪问责,以期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明显”,即全省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和同步招生全覆盖,依规依标考试与教学全覆盖,均衡分班和规范收费全覆盖,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学生过重负担明显缓解,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为我省中小学校规范办学、全面发展素质教育打下坚实基础,为江苏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积极贡献。

  (一)站稳人民立场,压实治理责任。开展专项治理是回应群众关切、推动政策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必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党建管行风”的意识,党政一把手共同挂帅,站在政治建设高度扛起责任,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增强行动自觉和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规的做法,坚决制止推诿扯皮、拖延应付等懒政行为,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活动扎实深入开展。各地要坚持属地化管理,主动承担起规范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的管理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治理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监督网络,强化督促检查。建立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化督查网络。学校是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要对照治理重点逐班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要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100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把规范办学行为作为今年督政和督学的首要任务,督促和指导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省教育厅不定期开展对重点地区和重点学校的督导检查。

  (三)严肃执纪问责,形成有力震慑。将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情况作为20年省对设区市政府教育履职考核和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的重要指标,对办学行为规范的先进地区给予加分,对违规办学行为严重且专项治理不到位的地区严格扣分。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督导评估认定时,将规范办学作为申报前置条件。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敢于动真碰硬,从严执纪追责,严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的违规事件,视违规违纪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取消评优评奖、撤销已有荣誉称号和内涵建设项目或削减招生计划等处理;对主要责任人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等。坚持违规必问责追责,让违规者付出成本和代价,形成强有力震慑和鲜明导向。

  (四)发挥教师作用,推进家校协同。教师是依法实施教育教学的主体力量,也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推动力量。各地各校要为教师依法履职创造条件,保障其合法权益,鼓励教师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监督。任何部门和学校不得对依规监督的教师进行打击报复,如有违反,从严处理。要以宣传贯彻《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抓手,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把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等告知所有家长,落实家长在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中的责任。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抢跑文化”“重智轻德”“分数第一”等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调查问卷、满意度测评等各种方式,请家长参与到专项治理之中,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评议与监督。

  (五)增加资供给,提供优质服务。加快“名师空中课堂”建设,整合建成覆盖全省的中小学优质课程资供给平台和学生个性化、智能化学习平台,促进教与学方式的转变。高质量实施义务教育内涵建设项目,不断加大教育服务供给,通过对内涵建设项目的跟踪式指导,加快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完善和扩大课后服务,省政府将课后服务列入今年为民办实事十项之一,要推动各地普遍开展课后服务并切实提升服务质量,积极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和特长,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推动各地建立“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及时公布学校招生简章、报名办法、招生程序,民办学校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收费标准等,为广大家长提供一站式服务,有效建立起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给予预期的招生秩序。

  (六)强化日常管理,建立长效机制。省教育厅强化日常管理,研发建设省市县校四级“阳光办学监管服务平台”(简称“阳光办学平台”),实时公布举报电话、投诉查处、自查整改、责任督学记录、市县督查报告,定期发布督查整改、批评问责通报、专项治理专报等。巩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持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部门分工明确、共同履职的监督管理新格局。进一步深化校外培训机构“网格化”管理、责任督学(督导员)聘任、行业组织建立和“党建+”、“星级评选”等创建活动。建立“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三、治理步骤

  本次专项治理的时间约一年,治理范围为义务教育学段。上半年(4月份至7月底)围绕1—5条重点治理违规招生入学行为,下半年(8月中旬至12月中旬)围绕6—10条重点治理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行为。8月中旬,省教育厅召开专项治理推进会,总结上半年治理成效,部署下半年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治理工作。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5月10日前)省教育厅制订出台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政策文件,制定下发《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召开全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动员会,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省教育厅发文要求各地做好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情况调查,完成对民办学校和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摸底排查与性质界定,形成各地民办学校全口径清单。在此基础上,省教育厅就13个设区市的招生入学方案逐一听取汇报,统一思想,指导实践。

  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省及各地教育部门及时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公布专项治理方案,认真解读治理相关政策和细则,形成浓厚的治理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5月30日前)各地教育部门按照专项治理第1至第5条的治理重点和要求,对本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各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制订出台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的政策文件或实施方案,按照省统一标准研制启用义务教育报名招生入学信息平台;公布区域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区范围,明确民办学校(含国有资产参与举办的民办学校)的招生方式等。各级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

  各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针对问题积极主动整改,在当地教育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向社会及时公布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方式和报名入学办法等。公办学校要主动与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家长联系沟通并告知入学政策,民办学校要积极采用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于5月30日前报省教育厅。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学校,省教育厅将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20年8月15日前)各地中小学责任督学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开展巡回督查、记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组织开展督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坚持点面结合,对本辖区内学校违规办学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教育厅组织开展对全省的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重点地区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开展的违规办学专项督查均应对违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整改报告报省教育厅。建立专项治理周报制度,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周将专项治理情况上传省级阳光办学平台,省教育厅分析^p汇总后印发通报。

  省教育厅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地区和学校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省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等提出到人到事到格次的问责建议,由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等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撤消省市内涵建设项目及支持资金,削减当年招生计划;对校长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年12月30日前)全面评估专项治理成效。每所学校针对治理的10条违规办学行为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并上传至省级阳光办学平台。与此同时,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逐级加强审核汇总,形成区域性治理分析^p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加强对各市、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的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作为2021年对各地政府教育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的相关指标值。结合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组织万名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士进行问卷调查,全面测评各地人民群众对专项治理的满意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各地各校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建立配套政策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推进县域范围内校长、教师特别是骨干教师的定期交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是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娄勤俭书记“两个坚决”批示要求的重大举措,也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推进我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更是破解“学生负担重”等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实际行动。各地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开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坚定打攻坚战的决心,树牢打持久战的思想,下大决心、立硬规矩、动真碰硬,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基础教育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精心研制本地集中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的实施方案,细化治理任务,硬化治理措施,周密部署安排。主动承担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等职责,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实、抓好,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坚持破立并举。各地各校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做到更高水平更有质量,切实提高公办学校竞争力,真正使专项治理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四)强化舆论导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要主动与媒体沟通,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在全社会着力营造有利于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浓郁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和广大学生家长了解、理解、支持并共同做好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5月10日,市教育局召开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和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部署会。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周巍要求相关部门、学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强化责任意识,筑牢安全底线;担当作为,齐抓共管,主体责任要压实,监管责任要压紧,监督责任要压严,全面推进“两项整治”;强化监督,严肃问责,要把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把跟踪监督和精准监督想结合,把“两项整治”和集中整治形式、官僚相结合,坚强保障“两项整治”。

  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黄科文、副调研员姚平分别对我市出台的《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方案》和《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进行了解读。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方案》的要求,我市通过近一年的专项治理,将实现“三个全覆盖、三个明显”,即全市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入学和同步招生全覆盖,依规依标考试与教学全覆盖,均衡分班和规范收费全覆盖,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学生过重负担明显缓解,群众教育获得感明显提升。专项治理由本月初开始,一直持续到年底,重点围绕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教学两个方面,10项重点内容进行逐项整治。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位,要把专项治理行为作为促进学校切实转变发展方式,走好规范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之路的重要契机,下大决心、立硬规矩,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根据我市《教育系统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本次整治重点包括危化品和实验实训室安全、消防安全、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食堂食品及饮用水安全、校车安全、校舍和在建工程安全、实习实训安全、传染病防治及其他等9大项,58个检查点,时间从5月初到9月底。市教育局要求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狠抓隐患整改,落实整治责任,夯实基础建设,加班应急值守,通过扎实开展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压实学校安全责任,梳理安全隐患清单,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防范的长效机制,全力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近期,市教育局还专门印发了《镇江市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管理应知应会》、《镇江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校园应急处置简明手册》、《学生应急处置应知应会》。

  会议由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赵建军主持,各辖市区教育局分管教育教学、安全工作、督导工作、纪检工作的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市教育局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市属学校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篇四: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XX”主题教育,积极践行以民为本发展思想,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根据江苏省委“XX”主题教育领导小组、江苏省纪委机关、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XX”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前一阶段全区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用3个多月的时间,进一步聚焦义务教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和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提升名师空中课堂质效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现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开展皿”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家长焦虑心态有所缓解,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得以恢复重建;全面建设并开通“名师空中课堂”,有效支持教育现代化教与学方式改革,切实增强教育获得感和满

  意度;全面巩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建设和应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有效遏制中小学食堂腐败。整治工作立足源头治理,强化协同治理,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推进全区各校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不忘教育初心,矢志改革创新,更加勤勉敬业,为办好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举行考试

  1.

  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

  2.

  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

  3.

  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

  4.

  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

  5.

  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

  6.

  学校或教师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

  7.

  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

  8.

  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

  9.

  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

  10.

  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

  11.

  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

  12.

  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

  13.

  校长不履职。

  14.

  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

  15.

  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整治措施

  (一)进一步开展违规考试排名和超标超前教学专项整治。在上半年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推动各校开展总结分析,形成全区招生态势图。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每月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

  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区教育督导室督促和指导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全力遏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生态。

  (二)进一步提升“名师空中课堂”服务质效。全面运行“名师空中课堂”电视端、PC端和手机端,依托全省中小学生学籍平台,为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构建一对一个性化学习空间。按照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同步启动建立“校内数字课堂”。围绕国家课程体系,进一步征集遴选和摄制建设优质课件资源,丰富学习平台资源,帮助提高学习针对性,补齐中小学生学习短板。积极推荐区域内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教育教学骨干名师参与平台服务。省名师空中课堂于11月底前面向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通运行,各校要组织学生积极参与“校内数字课堂”,基本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全覆盖。

  (三)进一步巩固提升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完善“区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结合暑期培训机构情况,组织开展第三轮暗访巡查活动,防止少数问题机构反弹。继续“查漏补缺”,强化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研究制定“线上机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备案审核细则”,会同省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我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文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进一步全面构建“阳光食堂”监管网络。今年9月初江苏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上线运行,各校要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以信息化监管平台为主体,以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制度化文件为支撑,统筹推进全区“阳光食堂”建设。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下旬一9月12日)

  区教育部门制订出台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整治动员会,全面动员部署,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方案、举报电话,认真解读整治相关政策和细则,重点部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整治工作。积极做好“名师空中课堂”技术平台、教育资源和共享体系建设,为全面推开做好准备。召开全区“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技术培训会

  进行食堂规范管理警示教育,为平台的全面使用进行总动员,保障开学初各校系统投入使用。完成第三轮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对违规机构通报并依法处置。对群众举报的线索要逐一登记核查并做出处理,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13日一10月13日)

  区教育局按照专项整治6条重点,对本区内义务教育违规办学情况全面摸排,指导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区教育局及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认真做好“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的系统培训和全面部署,确保全区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所有相关人员都

  正确使用、常态应用。

  各学校一要认真填写《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表》,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张贴,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二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列出违规问题清单,并积极主动整改,切实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实到违规举行考试、违规举行排名、违规分快慢班、违规超前教学、食堂管理不规范的各个环节,立行立改。

  各校于10月10日前将开展自查自纠的情况总结、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报区教育局。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学校,区教育局将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4日一11月30日)

  各学校责任督学必须对责任学校规范办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及时告知区教育督导室,纸质稿以“月报”形式报送区教育局督导室。

  区教育部门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和责任督学检查情况,有计划地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有举报、问题多、整改不到位和违规问题“零报告”的学校,对违规学校提出处理意见并形成整改报告。各学校要以“周报”形式将《专项整治工作周统计表》和有关督查等工作情况报送区教育局,区教育局分析汇总后印发通报。

  区教育局通过领导班子“包片管线”,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违规办学行为的重点学校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限期整改,对治理不力的学校进行全区通报,严肃处理。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等提出到人到事到格次的问责建议,由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等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20日前)

  全面评估专项整治成效。各学校针对6条整治重点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区教育部门加强审核汇总,形成区域性治理分析报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全面开展绩效考核。区教育局加强对各学校专项整治工作考核,开展满意度测评,并将结果作为对学校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管理。优化整合全省名师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办好互动平台的有线电视端和网络端,构建课内课外、线上线下、学校家庭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体系。各学校要在规范办学行为、发展素质教育、建立配套政策上下功夫,更大力度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XX区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教育督导室、纪检办、审计办、基教科、师资科、人事科、教研室、装备办、职社办、体卫艺等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

  室设在局基教科。各义务教育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坚持破立并举

  各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真正使专项整治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舆论导向

  区教育局和各校主动与媒体沟通,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各校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义务教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奠基作用。要注重家校协同,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积极发展适合的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

篇五: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篇一】

  为扎实推进教育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根据县委、县教体局部署要求,确定在全镇小学、幼儿园开展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临教函[20xx]xx号文件、蒙教字[20xx]x号文件为依据,以深化素质教育改革为目标,遵循教育规律,规范办学行为,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总体要求

  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原则,以规范办学行为为目标,以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通过专项整治,教育引导全镇小学党员干部忠诚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克己奉公、爱岗敬业、廉洁勤政,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活动内容为:全镇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中存在的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等行为。

  (一)在职教师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重点整治教师以在家、租房、利用学校资源等形式进行有偿补课、办辅导班;与他人合作在外租房办辅导班、托管班;以亲属名义办辅导班‘托管班;在社会培训机构’他人举办的辅导班、托管中心等校外机构兼课。

  (二)学校或在职教师违规乱订教辅资料。重点整治学校在规定范围外统一征订或引发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书店与教师联合,由教师统一向学生推销或代订、代购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教师向学生推荐教辅用书、复习资料、练习题、试卷等,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指定书目。

  (三)在职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重点整治教师直接伤害学生身体;讽刺、嘲笑、谩骂、威胁等侮辱学生人格;罚作业、罚劳动、放学不准回家等变相体罚行为。

  四、方法步骤

  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自20xx年2月中旬开始,20xx年3月底结束,分为宣传发动、查摆问题、整改处理、巩固提高,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月中旬—2月28日)

  1、宣传发动。成立全镇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在中心小学设立活动办公室,制定实施方案,召开班子会、校委会、全体教师会,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意义,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2、组织学习。以各村小为单位,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范办学行为的文件规定。通过学习,使

  广大教师认识到有偿家教、违规办班补课、乱订教辅资料、体罚学生是违规违纪行为,损害了教师教书育人的形象,是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背道而驰的行为,是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为社会所不容,从而以积极的态度,对待并自觉参与整治活动。在此基础上,每一名教师都要写出承诺书,表明在整改活动中的态度。

  (二)查摆问题阶段(3月1日—3月10日)

  1、听取意见。以各村小为单位,结合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通过召开学生、教师、家长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采取群众提、集体议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诉求,听取汇总社会各方面的意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中心小学整治活动领导小组设立公开举报电话(xxxxxxx),同时设立公开举报箱,对群众反映的违规办学行为逐一核实。

  2、自查自纠。各村小、幼儿园是整治活动的直接责任单位,校长(园长)是第一责任人,要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每位教师认真对照各种形式的有偿家教、乱订教辅和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等行为进行自查。针对整治重点,不藏不掖,敢于揭短亮丑,校长不护短,彻底托清学校存在的问题,发

  现问题,立即整改。

  3、查摆问题。各村小引导组织教师摆问题、析原因,从细、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每位教师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如实亮明本人及亲属是否存在违规办学行为。针对查摆出的问题,中心小学将撰写学校集体对照检查材料,形成自查报告报教体育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三)整改处理阶段(3月11日—3月31日)

  1、集中整改。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每位教师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制定整改方案,逐项逐人进行整改,做到边查边改、查改结合。每名教师要与学校签订责任状,承诺本人及亲属不参与违规办学行为。

  2、责任追究。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明知故犯、顶风而上、拒不整改的,依据《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对直接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消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并在全镇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拔资格,认定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情节较重

  的,依法依纪给予处理。对主动改正、消除不良影响的,主动退还违反规定收取的财物的,积极配合调查,情节较轻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追究责任。对顶风而上,拒不承认错误;提供虚假证据,推卸、转嫁责任,干扰调查处理,打击报复举报人、调查人的;违规办班补课造成安全事故等情节较严重的,视情节依法依纪给予从重或加重处理。对村小校长、部门负责人,对开展自查不到位,督查中发现所属教师中仍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当年评先树优、晋级提升资格,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对提供场所的,由相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给予严肃处理。

  (四)巩固提高阶段(3月—9月)

  1、全面总结。20xx年3月,中心小学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全面总结,与全镇教师签订责任书,保证不再出现违规办学行为。此后,面上整治活动结束后,专人日常性工作,检查常年抓,加强督导检查,巩固整治成果,防止违规现象反弹。

  2、建章立制。在分析问题、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规范办学行为的长效机制,各学校要认真分析规范办

  学行为中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建立完善规范办学的相关制度和规定。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强化领导。成立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对专项整治活动负总责,统一部署安排专项整治活动。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深入各村小帮助查找问题,并对各村小的整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同时,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以及群众举报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处理。

  (二)明确职责。规范办学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的工作,各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协调,加强配合。中心小学为牵头单位和主要责任单位,要切实发挥好牵头作用,按照县教体局的要求,研究提出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的实施方案,做好专项整治活动的综合协调工作,并对各村小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和具体指导,推进长效机制建设。中心小学工会、教研室、德育处将监督检查学校和教师的违规行为,调查核实和处理违规办学行为。校委会、党支部依法依纪处理调查核实的违规教师。办公室、财务室依法依纪落实对违规教师的处理意见。

  (三)强化督导。为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效开展,中心小学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活动开展期间,加强对各村小、负责人和教师的督查和指导。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不认真的单位和负责人,对从教行为不规范的教师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篇二】

  xx实验小学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

  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苏

  教基函〔20xx〕xx号)文件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

  进行专项治理,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

  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切实端正办学思想,全面规范办学行为,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目标,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

  担为着眼点,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深入开展义务教育

  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开齐上足课程、学生考试排名等不规范办学行为

  专项治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纪问责,推动我校办学、教师从教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发展。

  二、治理主要内容

  (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主要治理:

  1.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内就近入学得不到保障的;

  2.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

  考试结果为入学依据的;

  3.学校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的。

  (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开齐开足课程。

  主要治理:

  1.不开齐开足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存在两张课表的;

  2.随意增减课时,存在道德法治课、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

  术类课程等被占用的;

  3.没有落实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规定要求的。

  (三)关于取消义务教育学生考试排名。

  主要治理:

  1.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每学期超过1次、科目超过3次

  2.学校或教师在班级或通过家长群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的;

  3.教师在班级或通过班级群公布或变相公布高分率、分数段、作

  业准确率等,引发家长焦虑的;

  4.学校未广泛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按考试分数进行分

  层走班的。

  三、具体工作

  1.成立xxx实验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

  2.公开违规举报电话:xxxxxxxxx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教育阶段。召开全体教师会议,认真组织开展教育法

  规及规范办学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工

  作的宣传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制定好学校整治方案,提出具体的任务和

  措施,全面动员部署,层层分解落实。要按照方

  案要求组织自查,深

  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认真进行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

  8月份重点: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

  施教区内就近入学是否得到保障;学校是否有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

  明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为入学依据的;学校是否举

  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的。

  9月主要开展:有无开齐

  开足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有无随意增减课时,存在道德法治课、综

  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术类课程等被占用的情况;有无落实每天体

  育锻炼一小时规定要求的。

  11月份主要开展:学校或教师是否存在

  在班级或通过家长群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的;教师有无在班级或

  通过班级群公布或变相公布高分率、分数段、作业准确率等行为。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学校成立督查组,结合信访举报线索,开展

  专项督查。

  (四)整改提高阶段。学校将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

  落实措施,健全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形成专项治理工作报告。

  【篇三】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为目标,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经济负

  担为着眼点,以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为落脚点,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二、治理内容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的通

  知》(苏教基函〔20xx〕xx号)文件要求,以及区教育局落实文件精神

  的通知,要求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

  主要治理:

  1.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内就近入学得不到保障的;

  2.学校以各

  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或以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为入学

  依据的;

  3.学校举行与入学相关的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的。

  (二)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开齐开足课程。

  主要治理:

  1.不开齐开

  足国家和省规定的课程,存在两张课表的;

  2.随意增减课时,存在道

  德法治课、综合实践活动、体艺课、技术类课程等被占用的;

  3.没有

  落实每天体育锻炼一小时规定要求的。

  (三)关于取消义务教育学生考试排名。

  主要治理:

  1.学校统一

  组织的考试,小学每学期超过

  门;

  2.学校或教师在班级或通过家长群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及排名的;

  3.教师在班级或通

  过班级群公布或变相公布高分率、分数段、作业准确率等,引发家长

  焦虑的;

  4.学校未广泛征求学生及家长意愿,按考试分数进行分层走

  三、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工作小组

  为加强对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领导,学校成立

  以校长为组长,全体行政为组员的工作小组,开展自查自纠及整改

  工

  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学习宣传,明确工作要点

  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省教育

  厅关于开展中小学违规办学行为专项

  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教育局有关专项整治的文件精神,明确本次规

  范办学行为专项整理的工作要点,把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一位教职。3.对标自查,落实问题整改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主体是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教务主任

  为直接责任人,针对本次专项整治内容,对标找差,全面自查自纠。

  德育处、教科室、总务处、各教研组明确职责,包干到各年级各班,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机制,深入班级,深入学生,逐

  级调查,发现违规,及时整改,把规范办学要求落实到教育管理的各

  个环节。

  4.长效管理,建立约束机制

  对招生入学、课程开设、考试评价这几个方面进行全面检查,工

  作小组成员不间断抽查,督促本校教职工将专项治理要求落实到日常

  教育教学和活动管理中,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公开群众监督举报

  电话,形成约束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篇六: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汇报、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县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督查汇报

  为贯彻落实《中共XX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X号)和省纪委、省教育厅联合印发的《关于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整治工作方案》x号)等文件精神,县教育局组建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督查专班,自2021年x月幵始,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进行重点督察。X月份以来,督察组协同局机关纪委对XXX主城区中小学周边的多家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了部分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办学不规范行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X月份以来,督查组先后对位于XXX镇人民大道的XX县XXX镇思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位于XXX镇站前东西安置区的XX县XXX镇学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两家有证有照培训机构,对位于XXX镇新建二街的XX县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位于

  XXX镇X区的XXX书店、XX县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XXX家政服务部等四家无证有照机构,以及对位于XXX镇XX路X号二楼的XX美术培训工作室、XXX镇XX路X号二三楼、XXX镇XX路

  X号二楼和三楼等三家无证无照机构进行督查。督查组对这些机构的办学资质、学生学习时间、作业布置情况、师资情况、收费与合同情

  况、招生广告情况、在职教师是否兼课兼职及利益勾连情况,安全问题、超范围经营等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督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办学问题。

  二、存在问题

  有证有照培训机构情况。XX县XXX镇思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部分学科辅导教师无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与审批备案时人员信息不一致、灭火器月查登记不到位、视频监控使用不规范、食品操作不规范、食品留样无专用冰箱并且分量不足、擅自扩大办学场地;XX县XXX镇学思培训学校有限公司:部分学科辅导教师无教师资格证、有教师资格证的教师与审批备案时人员信息不一致、灭火器未按时检查登记、擅自扩大办学场地、超范围经营等。

  无证有照机构情况。XX县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XXX书店、XX县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XX家政服务部等四家无证有照机构均存在未按市监登记的要求超范围经营及广告牌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不一致问题,其中,XX县XX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还存在接纳在职教师违规补课,且法人就是XXX城区某小学代课教师等问题。

  无证无照培训机构情况。XXX镇XX路XX号XX美术培训工作室、XXX镇XX路XX号二楼和三楼、XXX镇XX路X号二和三楼等三处存在未办理卫生许可证情况下为学生提供餐饮服务和未取得相关部门证照非法经营的问题。另外,XXX镇XX路X号二楼童画屋美术培训工作室违规为学生提供托管辅导服务,且有一名辅导教师系XXX城区某学校代课教师;XXX镇XX路X号二楼和三楼举办者只有初中学历,助教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并有两名XXX城区某

  小学公办在职教师违规在该处辅导自己任教班级学生。

  三、处理决定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80号)、国家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3号)、xx省教育厅等x部门《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规定,责令有证有照培训机构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将严肃处理并扣除相应的信用积分;责令无证有照培训机构在营业执照登记范围内规范经营,并按规定程序将其违规情况移交

  市监部门进行进一步查处;责令无证无照机构现场立即关停,并通知相关中小学校长进一步清查核实在非法培训机构中培训或托管的本校学生信息,要求对本校相关班级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加强学生所在班级家长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引导家长科学合理地选择合规机构参加培训或托管,远离非法机构。对于在职教师违规在校外补课和利益勾连问题,由局机关纪委牵头,根据《XX市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实施细则》X号)规定启动相应处理和问责程序,结果另行发文通报。

  四、工作要求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各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要主动担责,认真履行相应的监管责任,一方面,各学校要管好自己的学生,严禁学生到非法机构参训,要求班主任和老师廉洁从教并落实监管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另一方面,培训机构举办者要强化法制意识,要按要求办理证照,在未办理前主动关停,不得违规经营。对限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培训机构,将按规定列入黑名单予以公布,并按有关规

  定移送乡镇和综合执法部门予以取缔。

  县教育局将继续紧盯校外培训机构,不断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常态化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情况的督查,坚持从严治理,对存在不符合资质、管理混乱、借机敛财、虚假宣传、与在职教师利益勾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违规办学问题的校外培训机构,严肃查处,坚决打击各种乱象,维护良好培训生态,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县对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开展专项督查

  根据《肥东县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县教体局1月22日专项整治会议精神,肥东县2021年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专项督查工作第一组在组长、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教师进修学校校长王怀宁的指导下,于2月1日、2日两天,先后对肥东舒曼艺术培训学校等16所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围绕“六严禁”及办学资质、办学场所、办学行为、从教人员、疫情防控、教学内容、合同签订、收费行为等八个方面进行。督查发现,各培训机构基本符合办学要求,能够按照市县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的工作布置和要求开展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做到疫情防控,部分培训机构停止了线下教学活动。

  督查组要求各培训机构寒假期间严格疫情防控。除开展正常教学活动外,暂缓组织招生宣传等任何聚集活动。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和日常消毒、通风等防控措施。同一时段内参加线下培训的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生均面积不得低于3平方米。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培训机构。同时,要将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及时

  向县教体局和县防指等部门报告。

  针对督查时发现的防疫措施不到位和消防设施设备、环境卫生等存在的问题,督查组反馈时都予以严肃指出并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全市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汇报

  市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10月29日,《问政山东》栏目涉及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问

  题播出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副市长陈湘颖于

  10月

  30日先后主

  持召开教育系统问题反馈会议和全市整改落实会议,要求迅速成

  立市级工作专班和镇街区治理专班,制定行动方案,扎实推进专

  项治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前期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细化措施,明确责任。11月4日、11月12日,市政府办公室先后下发关于培训、托管机构专项治理通知,对治理范围、部门职责、工作措施等作出明确规定,按照属地管理责任,扎实推进整改。

  二是全面排查,摸清底数。按照通知要求,市治理专班积极推动,各镇政府牵头组织职能部门,对培训、托管机构、无证幼儿园进行了排查摸底。截止目前,已排查校外培训机构743家,其中证照不全254家;托管机构128家,其中未取得

  信息公示卡108家;民办幼儿园93所,其中无证幼儿园5所。

  三是分类施策,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无证办学、无证经

  营、违规教学、安全隐患等问题,市治理专班按照“分类施策、综

  合治理”原则积极推进整改。

  1.

  针对取得合法证件的培训、托管机构和幼儿园,市治理专

  班总体部署,各镇街区按要求进行了全面检查,就问题进行了限

  期整改,现已完成。

  2.

  截止目前,证照不全的254家培训机构,已关停

  79家,对

  初验合格的175家,已报送审批局,正在办证。未取得信息公示

  卡的108家托管机构,已取缔11家,停业整顿2家,另外95家无证托管机构,集中在圣城街道,正在核验。

  3.

  对全市5所无证幼儿园,市治理专班进行了实地调研。其

  中

  4所在办园场所、规模、师资配备等方面初具办园条件,由第三方进行了消防安全评估,报告结论为“合格”;孙家集街道格林童趣幼儿园现有幼儿39名,使用沿街楼房办学,安全隐患大,应予以取缔,市治理专班已责成孙家集街道办事处,约谈幼儿园举办者,予以关停。

  四是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目前,市治理专班对各镇街区校外培训、托管治理情况多次进行督查暗访,并及时向镇街区政府进行了问题反馈。11月15日,副市长陈湘颖同治理专班成员、圣城街道分管同志,对圣城街道部分培训、托管机构进行了突击检查,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

  二、存在问题与意见建议

  一是圣城街道、洛城街道基数大,情况复杂,工作推进慢。

  市治理专班暗访督查发现,部分已停业整顿的校外培训机构,仍

  在开展培训业务。

  二是无证幼儿园房屋由于土地规划、建筑设计等原因不能办理消防验收手续,导致目前不能办理办学许可证。

  建议:

  一是严格落实属地政府管理责任。压实镇街区政府专项整治

  首要责任和主体责任,对整改不彻底、进展缓慢的镇街区由市领

  导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督促加快整治进度,确保工作落实到

  位。

  二是加快办证进程。针对无证幼儿园不能办理消防设计验收问题,建议住建局抓紧对第三方出具的消防

  安全评估报告进行审核验收,报市政府出具书面评估合格意见

  书,替代消防验收手续文书。

  三是切实做好学生退费工作。各镇街区要对取缔的培训机

  构、托管机构、无证幼儿园收费情况提前摸清底数,牵头职能部

  门,做好退费工作,避免出现负面舆情。

篇七: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关于开展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瑞安市仙降第二小学关于开展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瑞教监〔2014〕199号)及《飞云教育学区关于开展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精神,为切实推进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和“小学生放学后托管”,疏堵结合,推进素质教育深入实施,遏制教育不正之风,促进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治理重点

  (一)教师违规办班补课行为

  (二)教师有偿家教带生行为

  (三)违规借读、辅导、收费行为

  三、责任分解

  (一)教师应自觉抵制违规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

  (二)我校积极落实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的主体责任,规范教师从业行为,合理行使教师一般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权;组织教师加强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中

  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提高教师依法从教、廉洁从教意识。

  (三)学校成立督查组,每学期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及时、客观查处上级交办的投诉件。

  (四)检查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有反映有查处,一经查实马上上报飞云学区及市教育局予以处理,需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的也相应追责。

  四、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组长:叶信群

  成员:陈义林日展张孙清谷安伦林磊蔡其

  (二)督查组:

  组长:叶信群

  成员:陈义林日展张孙清徐陈莲谷安伦林磊蔡其

  陈义:负责督查新江教学点

  林日展:负责督查一年级

  张孙清:负责督查二年级

  徐陈莲:负责督查三年级

  谷安伦:负责督查四年级

  林磊:负责督查五年级

  蔡其:负责督查六年级

  五、主要举措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

  我校成立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督查组,叶信群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将该项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制定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平时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上级转办的投诉件,及时、客观查处并如实汇报。

  (二)广泛宣传,接受监督

  我校在网站、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永久性公告栏,将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投诉举报电话、责任领导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签订责任书,做好廉洁谈话记录

  我校已经与教师签订廉洁从教责任书,组织教师与家长签订不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承诺书,组织各班家长委员会与学校签订不组织学生校外辅导承诺书;教导主任林日展与陈瑶、林小科等老师开展聘任前一对一廉洁谈话,并做好相应记录。

  (四)组织学习,领会治理决心

  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在开学初组织了一次《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专题学习会,并在第一周周前会学习飞云教育学区治理“三乱”的方案,并认真解读,领会飞云学区及市局对治理工作的决心。

  (五)因地制宜,统筹推进

  开展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出台有效措施,统筹推进。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教师违纪行为,先实行自查自纠,对情节严重者,将上报教育局,一经教育局检查组查实,将严格按照《瑞安市中小学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行为处理实施意见(试行)》处理。

  (六)常抓不懈,建立长效机制

  我校坚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后较长时间内的学校重点工作,作为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主要载体,作为维护教育系统良好形象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六、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3日—9月6日)

  我校在开学第一周召开教师会议,把本决定精神及时传达到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家长,并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我校治理教师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带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专项治理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9月7日—9月14日)

  我校自查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是否切实可行,自查自纠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并出台专项治理方案,上交学区。

  (三)检查惩处阶段(从9月15日开始)

  1、我校检查组将开展明查暗访,坚持不定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以备检查。

  2、督查组不定期进行排查,加大对顶风违纪学校及教师的惩处力度,一经查实,上报教育学区及市教育局予以严肃处理。

  七、监督举报

  1、责任领导:叶信群

  2、监督举报电话

  仙降第二小学:1350656825313967774413飞云教育学区:6557990765579906

篇八: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

  

  规范办学行为

  助力幸福成长

  ——违规办学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金坛区朱林中心小学

  2019年10月16日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现将我校违规办学专项整治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俊

  副组长:孔德忠、周国芳

  组员:王俊、王美芳、朱罗清、罗健、韩国兵、王斌、姜辉、万华平、孔婧、黄婉、徐志华

  确立了“校长负责、分层把关、责任到人、及时告知、违反必究”的工作思路,各部门明确责任,定期在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进一步规范了学校的办学行为。

  二、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方面

  学校严格按国家教育部门颁发的课程计划开设课程,做到开齐、开足、力求开好,每学年有新排课程总表。每学期均根据常州市教育局颁发的学校课程开设标准,严格落实,既不多开课程,也决不少开课程,严把课程关、课时关,并能科学规划,重新设计课程总表,并将班级课程表、体育活动表、作息时间表做到“三表”上墙。建立巡课制度,重点检查是否按课表上课,人课是否相符,主学科老师是否挤占如美术、音乐、校本课程、综合实践活动等课程,不经教导处批准,不得随意调换课次、科目。严禁无备课或少备课就上课,要求做到一课一案、课课落实,真实记录、反映教师的教学活动轨迹。走实际化、不走理想化,走可操作化、不走理论化的教学之路。

  为了能让学生健康成长,积极倡导“每天锻炼一小时,幸福生活一辈子”的理念,在课程设置和时间上都能确保每天锻炼一小时。学校根据实际对大课间活

  动作了精心安排,春季大课间安排了广播操、球类游戏、羽毛球等活动,冬季大课间安排跑步、跳绳等活动。如遇雨天和雾霾天气,学生们在教室里做《室内操》。

  学校严格规范考试行为,除每学期期末组织一次学业质量测试之外,未组织参加其它各种考试、竞赛等活动,平时的调研也进行了规范管理。对学生考试成绩也予以规范的管理,从不按考成绩给学生排名次,更没有按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及变相分班,学校对学生的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以等级评价的方式进行,采用综合评价,用“成长记录册”的形式告知学生。

  三、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回头看”方面

  学校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学校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建设规章制度,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及时学习有关文件,不断提高教师政治思想水平和业务素质。教师们能够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没有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学校每学年开展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选阳光教师、优秀教师、师德先进工作者,积极营造教书育人,爱岗敬业的良好风尚。严禁教师利用工作之便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严禁教师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社会举办的各类收费培训和补习班。采取“一票否决”的办法子以处理,年度考核直接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暑假前利用教师会、橱窗向教师和社会公示了《2019年暑假规范办学行为承诺书》。在开学初的暑期全体教师培训活动中,张俊副校长带领教师学习了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要求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以人为本,爱岗敬业,以德立教,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并作了题为《做幸福而智慧的真教师》的专题讲座,从“思考五个问题”和“调节五种情绪”两方面,阐述了对如何幸福工作、勤于工作和乐于工作的理解。期望教师们在平凡的岗位上享受教育的快乐,做幸福而智慧的真教师。

  四、“名师空中课堂”推广应用方面

  “名师空中课堂”是省教育厅和江苏有线联合打造的全国首个“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可为师生提供在线答疑、重难点知识在线讲解、优质教学课堂资源点播等服务。平台组织全省千名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作为名师团,每天定时

  在线回答学生和家长提问,帮助学生巩固知识,提高学习效果。“名师空中课堂”为打破教育壁垒、打造无界课堂开辟了切实有效的新途径,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新支撑。

  学校在中课堂”推广应用工作,由成立了由一把手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由学生处罗健主任具体负责注册指导,利用QQ群、微信群发动学生和家长注册,要求各班全部注册学习,确保让“名师空中课堂”惠及每一名学生。学校第一时间召开“名师空中课堂”注册工作专题会议,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过程监督与指导、落实工作责任、注重工作创新、注重成果转化,为名师空中课堂的顺利运营做好坚实保障。对于注册中出现问题的老师和家长,学校及时与上级主管单位取得联系,积极寻找解决的办法。学生处罗健主任对“名师空中课堂”注册推广工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解,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孔德忠副校长希望全体教师积极关注此平台,用好平台,更好地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学生进步与成长。

  五、食堂规范管理和平台应用方面

  学校建立了由校长为组长的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管理。重大开支和重要事项,由集体讨论决定。学校完善了轮流陪餐,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成立了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膳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对食堂膳食、服务质量、伙食费结算和食堂财务等进行检查评议。学校食堂坚持保本经营、收支平衡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学生缴纳的伙食费应全部用于学生伙食成本性支出。

  在2019年秋学期开始,学校食堂开始应用“阳光食堂”

  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食堂管理人员先后两次参加了金坛区级的操作培训,按照要求,每天上传相关数据和图片。

  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一直学校倡导的原则,只有遵循规范,才能有良好的秩序,教师才能幸福工作,学生才能幸福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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