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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06 13:27:01

篇一: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整改

  1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

  近些年来,我国政府开展“信访”工作,表现出良好的效果,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

  首先,在邮箱收信这件事上,仍然有部分邮件不能及时处理,反应也不迅速,这给群众提出问题带来极大困难。其次,在分析问题和查找解决办法上也有一定的问题,许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造成社会舆论和不满情绪滋生。

  2整改

  要改善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首先,要加强邮箱收发管理,健全责任制度,要求收发等相关单位认真负责,以保证回复邮件的准确性以及及时性。其次,加强信访问题的研判,通过分析,寻找科学的解决办法,这样才能实现解决问题的目的。

  最后,要完善信访工作立法,建立具有约束力的信访监督制度,进一步激活信访行业内部的监督机制,以提高信访工作的有效解决问题率。

  3结语

  改善信访工作,多管齐下,由各级政府及时合理准确处理好信访投诉,也是衡量一个政府转型发展状况的重要测量指标。我们期待政府在这方面能够做出更大的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

篇二: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5篇)

  第一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312.0pt;mso-ascii-font-family:TimesNewRoman;mso-hansi-font-family:TimesNewRoman”>、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第二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

  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3、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工作汇报《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第三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字体:大中小】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

  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

  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第四篇:浅析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带来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传统的道德观念滑坡,人们之间互信互谅的基础相对弱化,然个体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而解决矛盾相比过去更显复杂。出现利益冲突时,农民又往往选择信访来解决。

  一、农民选择信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快步推进的时代,许多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正常的司法或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但群众为何偏好上访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民群众的“清官情结”。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告诉人们,要想沉冤昭雪,唯有“青天包大人”。虽然现在早已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但群众的“清官情结”依然存在。目前充塞荧屏的电视剧多

  是此类题材,客观上起到了负面教育作用。由此,碰到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时候,就要见“大官”,期待“青天”来快速裁决。

  (二)信访体制的示范效应。我们的信访体制是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上访后的政策是“人要带走,事要解决”。这些制度对于增强下级的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下级的工作增加了压力。现在的群众已非常了解我们的信访体制,择机上访、以上访来要挟基

  层政府是常用策略。“不管有理无理,上访不会不利”。上访以后问题得到解决的例子也不少,这些都给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人们总是相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管政策法律如何规定,要求解决的事情合不合理,只要惊动“大官”,也许柳暗花明?

  (三)司法制度的尴尬无奈。“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司法现象的写照。如今,虽然社会制度发生本质变化,但打官司依然需要成本。一般民事诉讼,起步成本在千元以上,尚不包括举证成本,诉讼标的越大,成本越高。群众遇到人身或利益侵害等涉法纠纷时,一般不会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想到的依然是政府。农村人认为“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养老院不能进”,所谓“三不进”。一方面认为打官司不吉利,另一方面觉得打官司不合算。事实上如果标的在两三千左右的案子通过诉讼来解决确实不合算,最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通过上访后调解处理的数额一般都会高于诉讼解决的数额。群众怎么会不选择上访呢?

  (四)村民自治的能力局限。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以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许多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调解组织越来越力不从心。特别是实行村委普选以后,调解方面的人才更难兼顾。选上来的村委委员不一定能调解,能调解的又不一定选得上。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后,村干部职数又受到限制。结果产生调解主任不懂调解,调解委

  员不愿调解,调解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

  二、现阶段农村信访的主要内容

  所有信访的根源都是利益之争。近年来,纵观农村信访问题,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劳资工伤、村务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土地问题。也就是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或土地使用权不确定而导致的矛盾。一是土地征用产生的矛盾。土地延包30年政策确立后,因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征用而进行的地块调整和承包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不少农民一方面轻农重工,在乡镇企业中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对政府征用土地漫天要价,百般阻扰(因无限适用“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和征用补偿过低除外)。由此产生的信访多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建房产生的矛盾。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人人都有份,但也等于“人人没有,谁占谁有”。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造成的矛盾。有许多村内杂地使用权属不清,错综复杂,要使用非常困难。这块是张三的自留地,那块是李四的老宅基地,要使用就得买。农户建房用地都是私下与人调剂,买卖土地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价格越涨越高。作为管理者,村委根本无能为力,无法统筹使用。由此产生农民建房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时,随着土地的增值,农民违章建房十分普遍,或少批多建,或未批先建。当绝大多数人都违法的时候,要么法律需要修改,要么违法难以追究。所谓法不责众。因违章建筑而导致农户间利益冲突最为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二)劳资问题。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劳资双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的上访。造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劳资双方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规模以下企业,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加班,长期拖欠工资,不交工伤保险。一旦职工跳槽、形势不好倒闭、发生工伤事故等,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矛盾而引发信访。可以说,劳资纠纷是夏履镇发生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域。

  (三)干部问题。农村的信访问题,与村干部还有很大关系。村组织战斗力强,信访就少。反之,信访也多。一是村干部不负责造成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办事拖沓,工作能力弱,没有威信和魄力,群

  众有矛盾,小事拖着不解决,矛盾激化了又无力解决,向上一推了之。二是村干部不和造成的。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不和,责任你推我让,功劳你抢我夺,工作互相拆台。“好人”争着做、“恶人”让着做,群众也分成几派,派系间矛盾复杂。这样的村往往信访不断。三是村干部不公造成的。处事先考虑三亲六眷,再考虑选民势力,解决问题偏强瞒弱。做事不公开,说起民主就头疼。这样的村往往在村务管理和干部作风上产生信访。

  三、对策措施

  分析以上群众上访原因和诉求的主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抓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产生的源头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访问题的产生,这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源头预防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之一,农民要民主,农民要权利。在信息高度灵通的时代,如果还要瞒着群众做事,无异于掩耳盗铃。因此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力,才能减少群众信访。

  2、严肃法规。违规要处理,执法要平等。不使老实人吃亏,不让刁蛮人便宜。在矛盾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和劳资纠纷上,尤其如此。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在严格土管城建方面管理法规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实际考虑农民附房建设上的管理规定,统一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必须加强建设中的动态管理,增强城建监察力度,避免因违章导致邻里矛盾和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劳资问题上也同样,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限制劳动时间等这些基本的规定都执行不了,纠纷和信访怎么会少呢?因此执法严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增强欠薪案件处理的主动性。

  3、加强普法。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以及《信

  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减少无理信访和无序信访。

  (二)要规范信访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信访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文明信访。

  1、信息摸排制度。坚持不稳定因素摸排,将摸排范围扩大到企业,做到上下沟通,信息灵通。村、企业要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析调处制度。坚持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各方配合,群策群力,研究方案,落实责任。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联合调处。村一级可探索党员代表参与调解模式,利用各种关系平息事态。实行纠纷调解奖励制度,提高村级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3、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确实属于无理信访或无法解决的信访,要使用终结程序告知。上下级之间应通报终结的信访事项。下级终结的信访到上级上访的,在审查确认后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涉法信访,要在终结的同时,告知上访人到正确渠道反映。

  (三)要强化基层职能。

  强化村调解组织职能,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制度、流程,充实调委会工作人员,聘请懂得调解、热心调解,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业余调解员,镇综治工作中心要经常对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群众以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要抓好以上工作措施,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各种途径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就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减少群众上访行为,从而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篇:浅析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带来集体

  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传统的道德观念滑坡,人们之间互信互谅的基础相对弱化,然个体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而解决矛盾相比过去更显复杂。出现利益冲突时,农民又往往选择信访来解决。

  一、农民选择信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快步推进的时代,许多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正常的司法或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但群众为何偏好上访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民群众的“清官情结”。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告诉人们,要想沉冤昭雪,唯有“青天包大人”。虽然现在早已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但群众的“清官情结”依然存在。目前充塞荧屏的电视剧多是此类题材,客观上起到了负面教育作用。由此,碰到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时候,就要见“大官”,期待“青天”来快速裁决。

  (二)信访体制的示范效应。我们的信访体制是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上访后的政策是“人要带走,事要解决”。这些制度对于增强下级的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下级的工作增加了压力。现在的群众已非常了解我们的信访体制,择机上访、以上访来要挟基层政府是常用策略。“不管有理无理,上访不会不利”。上访以后问题得到解决的例子也不少,这些都给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人们总是相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管政策法律如何规定,要求解决的事情合不合理,只要惊动“大官”,也许柳暗花明?

  (三)司法制度的尴尬无奈。“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司法现象的写照。如今,虽然社会制度发生本质变化,但打官司依然需要成本。一般民事诉讼,起步成本在千元以上,尚不包括举证成本,诉讼标的越大,成本越高。群众遇到人身或利益侵害等涉法纠纷时,一般不会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想到的依然是政府。农村人认为“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养老院不能进”,所谓“三不进”。一方面认为打官司不吉利,另一方面觉得打官司不合

  算。事实上如果标的在两三千左右的案子通过诉讼来解决确实不合算,最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通过上访后调解处理的数额一般都会高于诉讼解决的数额。群众怎么会不选择上访呢?

  (四)村民自治的能力局限。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以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许多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调解组织越来越力不从心。特别是实行村委普选以后,调解方面的人才更难兼顾。选上来的村委委员不一定能调解,能调解的又不一定选得上。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后,村干部职数又受到限制。结果产生调解主任不懂调解,调解委员不愿调解,调解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夏履镇普遍情况是纠纷直接由村支书调解,调处不成就移交到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而弱化。

  二、现阶段农村信访的主要内容

  所有信访的根源都是利益之争。近年来,纵观我镇的信访问题,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劳资工伤、村务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土地问题。也就是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或土地使用权不确定而导致的矛盾。一是土地征用产生的矛盾。土地延包30年政策确立后,因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征用而进行的地块调整和承包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不少农民一方面轻农重工,在乡镇企业中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对政府征用土地漫天要价,百般阻扰(因无限适用“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和征用补偿过低除外)。由此产生的信访多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建房产生的矛盾。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人人都有份,但也等于“人人没有,谁占谁有”。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造成的矛盾。有许多村内杂地使用权属不清,错综复杂,要使用非常困难。这块是张三的自留地,那块是李四的老宅基地,要使用就得买。农户建房用地都是私下与人调剂,买卖土地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价格越涨越高。作为管理者,村委根本无能为力,无法统筹使用。由此产生农民建房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时,随着土地的增值,农民违章建房十分普遍,或少批多建,或未批先建。当绝大多数人都违法的时候,要么法律需要修改,要么违法难以追究。所谓法不责众。因违章建筑而导致农户间利益冲突最为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二)劳资问题。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夏履。2004年外来人员8361人,2007年达到17272人,三年间增长了一倍。他们为夏履的经济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劳资双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的上访。近三年来,劳资纠纷的比例一直较高,05年发生162件,占总受理案件的33.3%,06年105件,占27.4%,07年97件,占23%。造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劳资双方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规模以下企业,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加班,长期拖欠工资,不交工伤保险。一旦职工跳槽、形势不好倒闭、发生工伤事故等,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矛盾而引发信访。可以说,劳资纠纷是夏履镇发生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域。

  (三)干部问题。农村的信访问题,与村干部还有很大关系。村组织战斗力强,信访就少。反之,信访也多。一是村干部不负责造成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办事拖沓,工作能力弱,没有威信和魄力,群众有矛盾,小事拖着不解决,矛盾激化了又无力解决,向上一推了之。二是村干部不和造成的。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不和,责任你推我让,功劳你抢我夺,工作互相拆台。“好人”争着做、“恶人”让着做,群众也分成几派,派系间矛盾复杂。这样的村往往信访不断。三是村干部不公造成的。处事先考虑三亲六眷,再考虑选民势力,解决问题偏强瞒弱。做事不公开,说起民主就头疼。这样的村往往在村务管理和干部作风上产生信访。

  三、对策措施

  分析以上群众上访原因和诉求的主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抓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产生的源头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访问题的产生,这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源头预防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之一,农民要民主,农民要权利。在信息高度灵通的时代,如果还要瞒着群众做事,无异于掩耳盗铃。因此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大力推广“夏履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力,才能减少群众信访。我镇自2003年逐步推行“夏履程序”管理模式以来,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及现任干部财务或作风方面的矛盾和信访。

  2、严肃法规。违规要处理,执法要平等。不使老实人吃亏,不让刁蛮人便宜。在矛盾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和劳资纠纷上,尤其如此。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在严格土管城建方面管理法规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实际考虑农民附房建设上的管理规定,统一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必须加强建设中的动态管理,增强城建监察力度,避免因违章导致邻里矛盾和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劳资问题上也同样,劳动法颁布已12年,新劳动法又于去年颁布,其他相应法规也非常完善,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十分平常。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限制劳动时间等这些基本的规定都执行不了,纠纷和信访怎么会少呢?因此执法严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增强欠薪案件处理的主动性。

  3、加强普法。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以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减少无理信访和无序信访。

  (二)要规范信访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信访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文明信访。

  1、信息摸排制度。坚持每月2次不稳定因素摸排,将摸排范围扩大到企业,做到上下沟通,信息灵通。村、企业要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析调处制度。坚持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各方配合,群策群力,研究方案,落实责任。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联合调处。村一级可探索党员代表参与调解模式,利用各种关系平息事态。实行纠纷调解奖励制度,提高村级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3、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确实属于无理信访或无法解决的信访,要使用终结程序告知。上下级之间应通报终结的信访事项。下级终结的信访到上级上访的,在审查确认后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涉法信访,要在终结的同时,告知上访人到正确渠道反映。

  (三)要强化基层职能。增强镇村两级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健全工作机构,配强配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1、提高镇级服务水平。加强对镇综治中心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交流学习,丰富工作经验,增强业务本领。可以有针对性地实行到法庭旁听民事案件审理过程。镇机关应招考法律专业的公务员,充实到综治中心,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降低群众司法成本,引导更多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涉法信访的发生。

  2、提高村级调处能力。强化村调解组织职能,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制度、流程,充实调委会工作人员,聘请懂得调解、热心调解,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业余调解员,镇综治工作中心要经常对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群众以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分析农村信访的原因和特点,笔者以为,只要抓好以上工作措施,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各种途径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就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减少群众上访行为,从而为我镇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篇三: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访工作的不足及措施

  信访工作的不足及措施

  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一直以来,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积极推进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创新思路,健全机制,走出了一条基层信访工作新路子。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基础管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我们通过对多起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臵的分析,深刻感受到只有深入掌握实情,尊重客观事实,不断转变理念,改变执政方式,尊重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树立诚信形象,“用心”及时协调,才能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解决了,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事无巨细,在我们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已经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问题,究其原因,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机制不全引来的上访。

  我们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在办公设施及人员配备上都加大投入,高标准规范化建设,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

  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

  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二、信访对象多元化。

  当前信访活动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社会法人等。许多普遍性问题上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并且信访群体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致使办事程序错乱,信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我们镇接访的信访问题中,有相当部分应该是政府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事情,但信访人不愿走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而是通过信访的形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群众的诉求未能及时处理,也不认真向群众解释、作思想工作,群众不得已走上信访之路;二是对某些诉求职能部门要收一定的费用,有的群众为减少这笔开支,通过信访的渠道来解决,省钱又省力;三是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可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办

  理结果又快又好。这种情况的发展是令人担忧的,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消解国家司法权威,也严重破坏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

  三、信访内容趋于复杂化。

  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

  不肯罢休。在改革过程中,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导致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四、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

  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是多方面的,有时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有的同志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往往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有时甚至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个部门来回转,既得不到明确答复,也无人过问,只好上访。

  五、无理缠访依然存在,无序信访突出。

  在信访群众中,有极少数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正确的处理决定或裁判不满,虽经信访部门耐心说服教育,仍然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无序信访突出。

  无理缠访闹访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于国家没有

  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政府为此十分被动,为了能罢访息诉,有时不得已采取让步甚至给予一定的安抚,而信访人往往不买账,造成部分群众也极力仿效。同时对其实行稳控也是一项十分尴尬的工作,首先是不合法,有限制人身自和侵犯公民隐私之嫌;其次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层政府苦不堪言。三是社会效果差,造成信访人更加反感,干群关系紧张。而上级的有关规定只是针对干部的,没有规定缠访闹访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此一来。

  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还助长了缠访闹访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威信。

  因此有效快捷的解决上述问题,加强乡镇信访接待、查处、调解工作显得十分紧迫,我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是实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范畴,严格考核。是要坚持领导包案制。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包案责任制。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情况和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是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重视不够,造成群众合理要求得不到解决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行责任追

  究。

  二、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凡是国家没有规定,但我镇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

  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

  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

  三、制度创新,注意总结新经验、新做法,形成新机制

  20XX年,我镇总结创新形成了“六步工作法”,和作为全市的典型在市组工通讯上刊发,为村级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去年年底,我镇总结西太阳村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在全镇推广实施,为化解村级信访问题提供了重要手段。目前,全镇各村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处理村务、政务。村里每天干了什么工作,处理了什么事,谁处理的,是否符

  合“六步”程序,各村都记得明明白白。老百姓对村里工作有什么疑问或有什么不符合程序的地方,拿出村委会记录来一查,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镇机关工作人员在下村查看村务日志时也经常能够发现一些信访苗头性问题。在今年的旧村改造整村搬迁工程、河莒公路沿线拆迁工程等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重大工程中,相关村都严格坚持《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工作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办理,工程的公示项目预算、资金投入、支出明细以及拆迁户损失、补助发放等情况及时如实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填写并将详细情况发放给每家每户,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矛盾都被化解在了基层。

  四、通过信访代理制度和法律介入制度解决群众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变被动接受为主动引导,妥善处理群众各类矛盾,我镇通过准确把握群众脉搏,采用群众“听得懂、信得过”的方式,把握好火候,拿捏好分寸,实施信访代理制度,切实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了平台和便利,使群众诉求有效地得到了处理,使老百姓反映诉求时在身边就能摸到门、找到人,有效预防了群众盲目上访、无序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事件的发生,信访秩序得到明显规范。

  我镇管泉村村民邵长义分别于20XX年2月22日来镇、20XX年

  3月2日到县信访局反映生活困难,要求给予一定补

  助,经了解邵长义以前曾在部队当兵,退伍后一直在农村居住,现在年纪大了,生活困难,要求政府给予一定的补助,并且要到上级反映情况。按程序规定,邵长义退伍时身体健康,无病历等相关材料,不符合办理补助条件,代理员耐心的和邵长义拉家常,讲国家办理补助的相关政策等,并告诉他,考虑到其生活困难,我们可以想办法从其他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邵长义对这样解决表示理解,并请代理员代理向民政部门提交低保补助申请。目前,该申请正在处理。

  五、建立法律援助介入信访机制。

  我镇调解中心为来访群众提供周全的法律援助,提高了信访案件的处理效率,从而增强了信访工作的主动性。有的上访人员经过咨询得到解答满意而去,有的经过调处、疏导息访罢讼,应该进入法律程序的马上转入法律程序,需要提供诉讼援助的及时给予诉讼援助,使绝大部分涉法问题找到了恰当的解决途径,随

  时随地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使颇为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得到疏导和化解。我镇高阜村土地纠纷一案比较复杂,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我镇调解中心了解这一情况后,及时到现场勘察掌握第一手材料,多次开庭对当事人进行调解,找出问题的症结所在,通过几次调解中心开庭调解,目前高阜村土地纠纷已经得到圆满解决。

  六、进一步加大信访责任追究力度。

  将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全镇工作的重点,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处臵不当而造成到越级访、非正常上访的人,坚决按照杨家坡镇《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访稳定工作的意见》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用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确保信访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同时,对个别别有用心、幕后操纵、唆使上访、煽动闹事、造成恶劣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人,一经查实,是党员干部的要给予党政纪处分;是一般群众的要寻找有效法律途径,采取各种法律手段予以惩处。

  信访工作汇报材料

  一直以来,在各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镇积极推进信访工作规

  范化建设,创新思路,健全机制,走出了一条基层信访工作新路子。突出工作重点,夯实基础管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积极推进信访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我们通过对多起疑难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臵的分析,深刻感受到只有深入掌握实情,尊重客观事实,不断转变理念,改变执政方式,尊重群众,倾听群众心声,树立诚信形象,“用心”及时协调,才能将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解决好、解决了,从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然而事无巨细,在我们努力工作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和问题,这些问题不仅扰乱了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团结,已经成为我们关注的焦点

  问题,究其原因,群众上访之所以时有发生,既有上访者动机、心态等主观因素,更有信访工作机制等方面的客观原因。主要是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机制不全引来的上访。

  我们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和不断加强信访工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信访政策和法规,在办公设施及人员配备上都加大投入,高标准规范化建设,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

  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作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二、信访对象多元化。

  当前信访活动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社会法人等。许多普遍性问题上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并且信访群体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致使办事程序错乱,信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在我们镇接访的信访问题中,有相当

  部分应该是

  政府职能部门和政法机关依法处理的事情,但信访人不愿走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而是通过信访的形式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究其原因,一是有的单位和部门对群众的诉求未能及时处理,也不认真向群众解释、作思想工作,群众不得已走上信访之路;二是对某些诉求职能部门要收一定的费用,有的群众为减少这笔开支,通过信访的渠道来解决,省钱又省力;三是通过信访来解决问题,可能得到领导的重视和批示,办理结果又快又好。这种情况的发展是令人担忧的,不仅扰乱了正常的工作秩序,消解国家司法权威,也严重破坏了我国依法治国方略。

  三、信访内容趋于复杂化。

  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

  不肯罢休。在改革过程中,于社会深层次矛盾逐渐暴露出来,许多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因此,导致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

  四、责任不明确推来的上访。

  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是多方面的,有时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有的同志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往往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有时甚至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

  个部门来回转,既得不到明确答复,也无人过问,只好上访。

  五、无理缠访依然存在,无序信访突出。

  在信访群众中,有极少数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正确的处理决定或裁判不满,虽经信访部门耐心说服教育,仍然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无序信访突出。

  无理缠访闹访对社会的负面影响是巨大的,于国家没有这方面的明确规定,政府为此十分被动,为了能罢访息诉,有时不得已采取让步甚至给予一定的安抚,而信访人往往不买账,造成部分群众也极力仿效。同时对其实行稳控也是一项十分尴尬的工作,首先是不合法,有限制人身自和侵犯公民隐私之嫌;其次是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基

  层政府苦不堪言。三是社会效果差,造成信访人更加反感,干群关系紧张。而上级的有关规定只是针对干部的,没有规定缠访闹访人员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如此一来。

  问题不仅得不到解决,还助长了缠访闹访行为,严重影响了政府的威信。

  因此有效快捷的解决上述问题,加强乡镇信访接待、查处、调解工作显得十分紧迫,我镇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结合本地实际,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是实行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各单位综

  合目标考核范畴,严格考核。是要坚持领导包案制。党政“一把手”要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重大信访案件实行包案责任制。是建立健全督查工作机制。信访部门要加强对交办案件的督查督办,定期通报各级各部门的信访情况和对信访事项的处理落实情况。是实行领导责任追究制。对重视不够,造成群众合理要求得不到解决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行责任追究。

  二、标本兼治,切实解决信访对象实际问题。

  要对信访对象反映的实际问题,真正做到封封信有回音,件件事有着落,提高信访者对信访工作的满意度,才能真正从根本上控制信访量。在解决信访中反映的问题时,凡是国家有明确规定的,必须保证不折不扣地及时落实到位;凡是国家没有规定,但我镇完全有能力解决的,要尽量帮助解决;对一些信访反映较多的难点.热点问题,要强化宣传,耐心解释,积极引导,认真研究解决。在工作中要加强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的联系和配合,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来,严格按照分级负责,归口

  管理的原则,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该哪一级、哪个部门解决就那一级、那个部门解决,不能互相推诿扯皮,更不能将矛盾上交或推给社会。

  三、制度创新,注意总结新经验、新做法,形成新机制

  20XX年,我镇总结创新形成了“六步工作法”,和作为全市的典型在市组工通讯上刊发,为村级决策和解决重大问题提供了重要依据。去年年底,我镇总结西太阳村的好经验、好做法,形成了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在全镇推广实施,为化解村级信访问题提供了重要手段。目前,全镇各村严格按照《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处理村务、政务。村里每天干了什么工作,处理了什么事,谁处理的,是否符合“六步”程序,各村都记得明明白白。老百姓对村里工作有什么疑问或有什么不符合程序的地方,拿出村委会记录来一查,许多问题就迎刃而解。镇机关工作人员在下村查看村务日志时也经常能够发现一些信访苗头性问题。在今年的旧村改造整村搬迁工程、河莒公路沿线拆迁工程等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几个重大工程中,相关村都严格坚持《六步工作法》和《村务日志》工作制度,工作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照六步程序办理,工程的公示项目预算、资金投入、支出明细以及拆迁户损失、补助发放等情况及时如实在村民代表会议记录上填写并将详细情况发放给每家每户,保障了工作的顺利开展,一些矛盾都被化解在了基层。

  四、通过信访代理制度和法律介入制度解决群众典型案例。

篇四: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整改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信访工作也日益受到重视。信访工作是指接受社会各界来信来访,及时处理和回复,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然而,信访工作在实际中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信访工作的组织管理不到位。部门的责任分工模糊,信访工作不够有效,缺乏对信访事件的重视,严重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是信访工作的解决能力较弱。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欠缺,缺乏全面的视野和分析研判能力,无法及时准确地解决问题;另外,有些人员也偏离工作职责,私自处理信访事件,导致信访工作出现不专业现象。

  三是市场监督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没有严格落实信访工作的规范,信访程序不标准化,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不能及时处理好信访事件。

  针对上述不足,政府可采取以下措施:

  政府要制定科学的信访管理制度,明确信访工作的责任,完善信访程序,落实信访工作的规范。

  政府要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信访工作人员的素质,提高处理信访事件的能力,确保按规定有效地处理信访事件。

  政府还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信访程序,及时处理信访事件,确保信访工作有序有效地开展。

  信访工作是社会稳定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要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加强信访工作的质量,让群众能够及时得到服务,维护社会的稳定。

篇五: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信访工作存在的不足

  信访工作是政府执行公共政策、维护基本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环节,同时也是公民行使维护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然而,在当前的信访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

  信访工作中缺乏效率。在信访程序中,申请人和机关可能会出现多次沟通,相关程序也可能会反复重复,导致程序耗时过长,未能及时解决群众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信访工作缺乏透明度。信访案件处理的内容和进展,被认为是机关保密的内容,因此,申请人很难了解到案件的审理进展,以及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不能有效地向群众公开、透明地反映政府的处理结果。

  信访工作中出现了一些不规范问题,如政府官员在处理信访案件时出现偏袒有势力、忽视无势力的情况,有的信访案件实质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有的信访案件甚至被拖延、搁置,使得群众的利益受损。

  这些问题,都在影响着信访工作的发展,严重影响着群众行使权利的正当依据,因此,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管理,加强对信访案件的监督,加强信访程序的规范,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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