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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殡葬改革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08 13:54:01

篇一:推进殡葬改革

  

  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村规民约

  第一篇: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村规民约

  关于推进殡葬改革的村规民约

  为破除旧的风俗习惯,提倡文明殡葬,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四川省殡葬管理办法》精神,现将我村有关殡葬改革的规定规约如下:

  一、我村属火化区域,今后凡属我村户籍的村民去世后,全部实行火葬。因建设用地需迁坟的,对尸骨进行火化。

  二、成立村治丧理事会,负责承办村民去世后的火化事宜。

  三、制造、销售丧葬用品的单位和个人,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严禁制造、销售冥币、社火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和棺木,违反规定的,由民政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

  四、禁止在街道、居民住宅区等公共场所摆放花圈、社火、搭设灵棚、吹唢呐;禁止抛撒焚烧冥币、纸钱等封建迷信用品。违反规定的,由所在村两委会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听劝阻者,由民政、公安、城管等部门给予处罚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在本村的分配资格和福利待遇。并由相关部门处于严厉处罚。

  七、望广大村民相互转告,积极配合,共同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二0一0年三月三十日

  第二篇:殡葬改革

  如何推进

  殡葬改革

  如何推进

  殡葬改革是一项移风易俗的社会改革,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殡葬改革的目的是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传统丧葬陋俗,保护环境,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如果火化骨灰再装棺入葬、留大坟头,不但不节约土地,不节省财物,反而增加干部群众的负担,必然会引起干部群众对殡葬改革的不满,形成一定阻力。

  一、织金殡葬改革现状

  我县殡葬改革工作从2013年4月开始运行,先是在县城建设殡仪馆集中治丧,然后成立殡葬管理局、殡葬服务中心(殡仪馆、火葬场、公墓三位一体),由殡葬管理局统一管理。为推行殡葬改革,县人民政府先后出台(。。文件政策)等一系列殡葬管理工作制度及规范性文件。对重点优抚、农村五保、孤儿、“三无人员”、低保对象实行了殡葬服务收费部分减免政策。

  (一)土葬、变相土葬盛行

  我国是典型的农耕文明,无论城乡居民,在骨子里都依然将土地视为生存的最终依托。对土地的这种深厚感情,表现在殡葬上则是将土葬视为生命的最后归宿。尽管国家推行火葬已五十多年,但目前大部分人对死者遗体根深蒂固的处臵方式依然是传统土葬,而在经济较发达地区从传统土葬到火葬的改革中,花钱买土葬、花钱买他人尸体顶替已故亲人去火化的殡葬怪事屡有发生,火化后的骨灰二次装棺土葬现象也极为严重。

  (二)封建迷信活动猖獗

  由于儒家礼制是以孝道为核心理念来维系血缘亲情的,在不少地方物质生活水平提高后,精神生活的荒漠化却促使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传统“孝道”开始异化,隆丧厚葬的陋俗重新抬头,封建迷信活动猖獗。具体表现为:一是葬前分礼隆重喧闹。办丧事都要在堂屋搭设灵堂哭丧停尸,遗体停放几天就会喧闹几天,严重地影响了周围居民正常的工作和休息。二是葬礼神秘诡异。从众心态和“规矩”使得在选择墓地时都要看风水,遗体停放时间长短要算所有后人的生辰八字,如有冲突,下葬时间必须延后,以至有些老人的遗体在家里要停放几个月甚至半年以上。下葬时辰、方位都有考究。三是葬后祭祀隆重荒谬。受传统的鬼文化影响,“事死如生”、“视亡如存”观念根深蒂固。亲人死后都要做七个“七”,一日三餐供奉,七七四十九天后要做道场,烧小洋房、洋车、美女、美钞,甚至出现配阴婚现象,臆想死者在另一个世界也能过上幸福的家庭生活。此外,不少人不惜花费几万元购买墓地、建坟树碑、翻修祖坟的现象也十分普遍。

  (三)攀比浪费现象惊人

  厚葬是我国丧葬民俗的主流,儒家的“人世”思想和等级观念使得人很在乎“生贵死荣”。丧事不仅仅是死者的事,更多的则是活人的事,这样,市场经济对人的价值金钱化的强化和“孝道”的异化结合,使得居民在办丧事时互相攀比,许多人把办丧事当成了炫耀财富、权力、地位、家庭势力和社会关系的机遇,丧事异化了。“活着不孝,死了胡闹”、“活着孝,死了闹”就是真实的写照。据临汾市尧都区调查,在尧都区农村,人死后遗体一般要存放3至5天,丧葬、伙食、礼品和娱乐四大类丧葬活动的开支至少在3万元左右:在城市,以上开支还要翻番。这还是最一般最普通的标准。

  (四)执法力量薄弱。

  目前,推行殡葬改革、移风易俗的任务日趋繁重,必须保证殡葬执法强有力的行政执法手段。但在实际工作中,我县的殡葬执法力量十分有限。整个城区只有市殡葬执法监察大队8名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力量十分单薄。同时,考虑到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这一大环境,缺乏必要的行政强制手段,执法单一,不少居民对火葬有着极大的抵触情绪,通常采取辱骂、敷衍和逃避等手段,千方百计逃脱殡葬执法,这也是造成目前执法难的一个重要因素。

  二、殡葬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坚持积极、有步骤地推行火化、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殡葬改革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

  (一)火化成本与减轻群众负担矛盾。现在的火化设备一般都要数十万元一套,由于环保、节能的要求,设备价格一时难以下降,还有上涨的趋势,单具遗体油耗如果实行人性化操作,不翻动遗体的情况下需40-50升,再加上设备大修、日常维修、电耗、人员工资、管理成本、厂房折旧等费用,火化成本费一般在400元/具左右,这还未预计将来油价上涨、工资上涨的情况。丧主还要请殡仪车、客车(亲友送葬乘坐),一般火化一具遗体,丧主最基本的直接开支火化费、车辆运费在1000元以上,这还不算骨灰盒的费用。由于中国人的面子观念重,几十元的骨灰盒少有人问津,多数丧主购买的是二、三百以

  上的,这还是内地不发达地区的消费水平。而农民种一亩粮食一年的纯收入尚不足千元,许多人口稠密的地区人均耕地不足一亩。城市中的贫困阶层一年也可能没有1000元的节余。火化政策在火葬区是强制推行的,部分群众本就受传统观念影响不愿火化。其火化费用还要群众自己买单消费,当然会引起这部分群众的不满和抵触,他们认为火化不如土葬省钱。这是从经济方面讲,另外从丧主家到火葬场往返需数小时(含火化时间),在有些群众眼里是劳命伤财。

  同时火化耗油,并造成一定成度的空气污染,至少增加了二氧化碳及氧化硫的排放。从节能环保的角度看,火化政策的推广并非完美。部分群众就认为:“如果推广火化是为了节约耕地、节约木材,那么将遗体深埋,并用纸棺或其他符合可降低材料的棺材下葬同样可以达到上述目的”。城市居民则不同,因为他们自身无地,只能买公墓。因此火葬政策的推广在广大农村会遇到时相当的阻力,即便群众在政府的强力推行下勉强接受,可他们心里是不满的、有抵触的、处理不好不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二)政府重视不够、投入不足。殡葬改革的深化惠及千秋万代,这一事业要发展要得到人民群众的认可和赞同,那么它的公益性特质就不能丧失,并且还要更加突出。殡葬事业单位的使命决定了它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其终极目的,只能以良好社会效益为其追求的最高目标。

  近年来由于城市的发展、环保法规的要求,政府财政拮据,无钱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殡仪馆无力更新设备,而殡仪馆需要经营,这样一来就势必迫使殡葬事业单位不断的在丧主身上挖“钱”,增加群众负担。殡仪馆本来就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更是会不遗余力的在丧主身上打主意,最终的结果只是与深化殡葬改革的宏伟目标背道而弛。使殡葬行业在群众心中的形象负面化,弱化殡葬改革的意义。殡葬行业是个特殊的消费行业,其消费对象的数量在一段时间内相对固化,即每年的死亡人数在一定年限内大致持平,不可能大幅增长,也就是说殡葬行业不可能靠扩大消费者数量的模式来增加收入,也就不能做到“薄利多销”,因为薄利并不一定能“多销”。即便完全放

  开市场,引入充分的竞争机制也不能使这一行业做到薄利化。

  殡葬行业正常利润的取得最终只能靠提供更多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链,殡仪形式多样化,提高服务水平,满足不同消费层次的需要,以自愿选择的方式来实现高利润,而不是靠强制消费和低价策略。

  (三)殡葬法规不完善,殡葬事业单位定位不明确,职责不清晰,体制僵化,人员素质低,服务水平不高。至今为止我县尚无一部殡葬法。殡葬事务管理涉及多个行业、多个环节,即常常缺乏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界定,对违法行为和事件缺乏明确的处罚措施和强制手段。如违反土葬如何强制执行,是强行起棺火化还是就地焚毁?前者往往下葬时间长,遗体高度腐烂而不现实,后者则不符合人性化操作的要求。特别是少年儿童的遗体土葬后更不好强制执行。如果以罚代“化”的话,那么遇到特困群众违法如何办?无形中土葬成了有钱人的特权。又如;殡仪运输市场如何规范,个体民营资本能否从业?有何资质要求,如何审批从业资格?对非法运营的车辆如何处罚和取缔,如何强制执行?个体或民间从事遗体收殓、殡仪主持等服务项目如何规范?如何管理?如何取缔非法从业者?如何申领从业执照等?对丧葬用品的生产、销售如何规范管理?如何取缔非法生产、销售?如何处罚、如何强制执行或收缴?对非法从事遗体冷冻、冷藏的单位和个人如何处理?如何取缔?如何强制执行等一系列问题都有待明确。

  上述说了这么多“非法”“违法”,其实是无“法”可依,无“法”可究。

  再者就是缺乏一个明确的殡葬管理执法主体,大中城市一般还有一个殡葬管理处,中小城市往往是殡葬管理局、殡仪馆、火葬场三位一体,而按照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它又不是名正言顺的管理和执法主体,各地民政局才是。而民政局由于自身工作繁杂,工作量大,人员配备紧张,往往将管理和执法职能下放委托给殡葬管理局,然而由于殡葬管理执法对象具有面广、分散、突发性强、处理难度高,执行难的特点,对管理执法人员的政策法律水平、工作能力、法制意识要求高,尤其是近年来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大为提高,这样更要求我们必须有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建立一支专业的高水平的管理和执法队伍,不

  能再让广大的人民群众指责我们是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将管理者和经营者的角色浑为一身。

  (四)对道士从业行为管理不到位。个别乡镇的道士从业人员不自觉维护全县殡葬工作大局,不接受乡镇社会事务办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有的道士诱导丧家做5天以上道场借机敛财,还将骨灰装棺,在棺内摆上几件衣服,把骨灰撒在棺内的衣物上,然后孝子破手指头滴血用朱砂白酒点在骨灰上,说什么血脉相通,再盖棺入葬等现象,严重违反了织金县殡葬管理办法。

  三、殡改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殡改政策宣传不够,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虽然我县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了殡改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但由于没有开展经常的、系统化的殡葬法规知识的宣传,致使个别干部群众对殡葬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够,传统的殡葬风俗习惯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还不能自觉地做到移风易俗,革故鼎新。一是部分群众传统观念深厚,一时难以转变,政府职能部门和媒体对殡葬改革的意义和作用宣传不够、倡导不力,没有形成一种积极向上的良好的殡葬文化氛围。而一些媒体近几年来为吸引读者眼球,抓眼球效应,对殡葬行业中部分经营项目的所谓暴利问题紧抓不放,大力渲染,许多报道未经深入调查以偏概全,有失客观公正,在群众中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也对殡葬改革的深化产生了一定的阻碍。二是政府职能管理部门所依据的法规不健全、不配套、执行中协调难度大,可操作性不强。其管理职能涉及民政、建设、土地、工商、城管、交通等多个部门。民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常常感到心有余而力不足。就拿殡葬执法来说,它往往面对的不仅是某个具体人,而是他(她)所代表的数个家族或整个宗族,还有就是殡葬法规中许多规定要求民政部门需会同建设、土地、工商等行政部门共同处理,而这些部门包括法院(因行政执法强制执行权在法院)往往感到难度大、出力不讨好,因而积极性不高。因此殡葬执法存在着执法程序周期长,协调难,执行难,不能及时处理,效果差的问题,减弱了殡葬法规的公信力,增加了殡葬改革深化的难度。三是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在各级政府部门和各级领导的诸多工

  作中难以引起重视,难以提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原因很明显:“抓经济工作可以增加税收、扩大就业、提升GDP。抓社会保障、抓环保、抓市政建设、抓治安等工作可以得民心、显政绩”。而殡葬改革的深化涉及面广、难度大,相当部分群众还有抵触,是项费力不讨好的工作,自然难以得到领导们的重视。

  (二)基层认识不高,工作不到位。特别是乡、村两级认为此项工作难度大、不好抓,积极性不高,不能把殡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没有建立诸如红白理事会等一些群众自治组织,个别村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有的村干部还参与婚丧事大操大办之中。

  (三)执法稽查力度不强,管理工作不到位。织金县每年集中开展两次殡葬工作督察活动,特别是在清明节前后,把殡葬工作做为县委、县政府一项中心工作来抓,但由于殡改执法队伍薄弱,不能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形成了民不告,官不究状况。造成违反殡葬法规的人和事难以得到及时查处,长此以往,一定程度加大了推行殡葬改革的难度。

  (四)人员素质需要加强,服务水平期待提高。由于受传统观念影响,殡葬业受社会歧视,从业人员普遍文化素质不高,积极进取之心不足,对事物的认识落后,不能理解和满足顾客日益发展的多种精神消费需求,不能跟上形势的发展,缺乏进取心。加上各级很少组织对殡葬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造成专业工作人员在工作技能、服务水平等方面不能完全到达群众满意。

  四、推进我县殡葬改革的对策

  (一)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殡葬改革的核心是保护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造福子孙后代,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引导社会人员特别农村百姓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树立科学的丧葬观念。必须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报纸、电视、有线广播、宣传车、通告、动员会、板报、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在辖区范围内营造浓厚的殡改工作氛围。适时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各村居村民代表会,讲明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

  印发殡改工作通告、明白纸,广泛张贴。乡镇广播站增加开播时间,在固定时段反复播送。组织宣传车,深入各村巡回宣传,扩大基层教育面。

  深入宣传殡葬改革的意义和政策,积极引导干部群众普及科学知识,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思想观念上有较大的转变。特别要解决三个层面的思想认识问题,首先要解决好领导层面的认识,这是做好殡改的基础,因为领导是殡改的决策者和制定者,这一层面的思想认识和行为直接影响干部、群众层面的思想和行为;其次是解决好一般干部思想认识,这一层面一般是殡改政策的执行者,是政策宣传的主力军,也是做好殡改工作中坚力量,这一层面人的思想最活跃,仿校能力最强;最后是解决好群众的思想认识,群众的思想认识往往受领导、干部的影响很大,一般来说需要通过强大的宣传教育和执法手段才能达到目的,但从目前调查的情况来看,只要领导、干部对殡改认识解决了,群众这一层的问题是可以解决的。

  (二)严明奖惩,强力推进入轨。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村居殡改工作信息员每月将本村殡葬工作相关信息向镇殡改办报告,汇总后统一报县殡改办,遇重大信息及时报告;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不按时报送信息的分别给予批评通报、罚款和组织纪律处分处理;建立考核奖惩制度。实行月考核、月通报,年底算总帐。落实目标管理,镇政府年初与各村居签订目标管理责任状,把殡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严格考核。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监督,凡举报查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三)严明纪律,加大惩处力度。各乡镇、村居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的规定。做到“三个带头,四个严禁”,“三个带头”即凡是要求迁坟平坟范围内涉及党员、干部的,要带头完成坟墓的迁移、平毁、治理工作;共产党员、国家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后,要带头火葬,带头革除丧葬陋习,不大操大办或在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坚持“四个严禁”即严禁政令不畅,在殡改工作中消极应付党委、政府的各项规定;严禁阳奉阴违,散播

  不利殡改工作的言论;严禁令行不止,阻挠和妨碍殡改工作;严禁弄虚作假,参与任何抵制殡改工作的违法活动。对党员干部有违反殡改政策、规定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党纪政纪规定追究责任,严肃查处。

  (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殡葬服务水平。一是树立

  “丧户至上,服务第一”的思想,以优质服务赢得良好的信誉,解决服务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不文明行为,形成着装整齐、挂牌服务、仪容端庄的规范行为。努力做到询问有回答声、误会有解释声、过失有道歉声、要求有答复声,使群众在办理丧事过程中切实感受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的服务;二是尊重群众的风俗习惯,在服务程序上,满足群众的需要,如接尸时间、行车路线、骨灰送达等方面做到准确及时;三是服务项目、办事程序、收费价格做到公开、透明;四是聘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评议员对殡改工作予以监督;五是建立和完善工作人员责任制,严格奖惩制度,使殡改各项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使服务水平不断登上新台阶。

  (五)政府要加大对殡葬改革的投入。一是要投入资金建好村级公墓;二是要将特困户、困难户丧葬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三是要配备殡葬改革交通运输等相关设备;四是要将殡葬改革的办公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六)制订措施,加强管理。制订强有力的措施,加强对全县

  “道士先生”、“风水先生”、“阴阳先生”的管理。

  最后,如何加快推进我县当前殡葬改革工作?我认为,务必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工作对织金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作用,既要保障民生需求、又要维护逝者尊严;既要保护生态环境、又要节约集约用地;既要拓展城市空间,又要完善城市功能;既要延续历史文明,又要弘扬文明新风。

  第三篇:乡镇推进殡葬改革实施方案

  ***乡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的实施意见

  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第225号)、《河南省殡葬管理办法》、《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2009]170号)和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推进殡葬改革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重要意义。殡葬改革是党和政府一贯倡导的社会改革,是建设中原经济区、实现我乡富民强乡目标的需要,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需要,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树立文明节俭移风易俗新风尚的需要。通过文明、健康、生态的现代殡葬服务,对群众的丧葬方式和丧葬行为进行规范、引导,转变广大群众传统丧葬观念,对于优化我乡外部形象和投资环境具有积极促进作用。各行政村和乡直各相关部门要深刻理解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充分认识殡葬改革对于促进我乡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建设的重要性,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扎实做好殡葬改革工作。

  (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完善殡葬服务体系,树立殡葬改

  革新风,加强殡葬行业监管,发挥殡葬改革在促进我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三)基本原则。坚持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水平与提高火化率相结合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群众殡葬改革积极性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履行政府责任与保障群众根本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殡葬事业发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四)主要目标。公益性公墓建设完善,今年7月1日前实现全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火化率达到100%;彻底遏制偷埋乱葬和骨灰二次装棺现象,确保不再出现新坟头,逐步取消旧坟头,推进平坟复耕;落实殡葬惠民政策,干部职工城乡居民火化基本服务费用由政府承担;殡葬配套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形成文明节俭治丧新风,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二、主要措施

  (五)完善基础设施。各行政村在规定时间内对每完成一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的,奖励行政村8000元。切实解决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与管理、基础火化设施、殡葬执法交通工具等实际问题。要紧密联系人口、耕地、环境实际,以行政村或行政村连片为单位,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科学选址,按每千人1亩地的标准,今年7月1日前完成全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实现农村公益性公墓全覆盖。在公益性公墓建设期间,对尚未建成公益性墓的地方,死亡人员公骨灰暂由乡殡仪馆免费存放保管,费用由乡财政负担,待公益性公墓建成后.自愿继续存放在乡殡仪馆的费用自理,或迁移至本村公益性公墓。公益性公墓要实现“四有一通”的建设标准,即有标志牌、有明显的界限、有统一的规划、有绿化花草树木,道路通畅。行政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方案报乡民政所审查,乡民政所报县民政局和有关部门负责验收和审批。

  (六)建立执法队伍,加大执法力度。切实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乡、村两级民政部门要建立殡葬执法机构和专业执法队伍,统一列编。依法行使殡葬管理职责,规范执法程序,转变执法方式,注重执法效果。实行殡葬执法工作责任追究,杜绝不作为、乱作为、玩忽职守、消极懈怠的现象发生。严肃查处阻挠、妨碍殡葬执法或打击报复执法人员行

  为。

  (七)落实惠民政策,维护群众权益。按照保基本、全覆盖、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乡范围内实行殡葬惠民政策,遗体接送、火化费用每具600元由政府公共财政负担。

  (八)推进平坟复耕,逐步取消旧坟。全乡基本农田内现有坟头约30多万个,占用耕地约3000多亩,平坟复耕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采取得力措施,因地制宜,强力推进平坟复耕。在今年5月1日前完成现有坟头的清查登记工作,以行政村为单位绘制平面图,登记册和平面图一式三份,村留1份,其余上报乡镇(办事处)和县民政局备案,确保不再增加新坟头。要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农村土地流转和农业高标准农田示范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相结合,把区域内没有坟头作为申报农业高标准农田示范

  工程项目、中低产田改造项目的重要条件。各级领导干部、广大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配合平坟复耕工作。

  (九)进行试点示范,发挥引导作用。全乡先选1-2个行政村作为试点,然后全面铺开。探索路子,总结经验,推动全乡殡葬改革平坟复耕工作深入开展。

  (十)建立奖励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为切实做好全乡殡葬改革工作,调动行政村积极性,今年年底,乡政府对完成主要目标任务的乡镇(办事处)综合考核后给予奖励。

  三、加强领导,坚定不移地推进殡葬改革

  ’

  各行政村要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考虑,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统筹规划,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贯彻落实好各项目标任务。

  (十一)加强宣传教育。通过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召开广播会等形式,广泛宣传殡葬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开展殡葬改革的重大意义,达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十二)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协调全乡殡葬改革工作。将殡葬改革纳入政府目标考核,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过问,协调工作的开展;分管领导要尽职尽责,加强督导,深入基层,靠前指挥,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矛盾问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村民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推动移风易俗。

  (十三)健全工作机制。殡葬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在殡葬改革工作中的职责,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殡葬管理工作,对违反《国资院殡葬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依法强制执行。公安机关对聚众闹事、阻碍干扰殡葬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乡农业服务中心、国土所、城建中心等部门在农村土地流转过程中,对金乡公益性公墓建

  设用地进行合理规划。财政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门及当事人所在单位对违及殡葬法规的当事人拒付丧葬费抚恤金和丧事造成的困难补助费。纪检监察和人力资源社保障部门对违反殡葬有关规定的党员干部、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卫生院要加强对在各级医疗机构内去世人员的遗体管理,未经殡葬管理机构同意擅自允许运走遗体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工商、林业管理部门要依法取缔棺

  木市场,加强对丧葬用品流通、销售市场的管理。

  (十四)完善各级殡葬改革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健全督导督查机制,对殡葬改革工作开展专项督导,建立定期督查通报制度,协调殡葬改革综合执法,及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乡人民政府2012年3月12日

  第四篇:殡葬改革推进会议讲话

  同志们: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今天在这里召开全县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会议。今天会议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总结近一年来的殡改工作,分析成败得失;二是坚定信心、扎实工作,确保第三阶段殡改工作顺利推进。刚才,周天佑局长对我县殡改工作进行了回顾和部署,之前启动殡改工作的8个乡镇分别作了交流发言,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学习先进,做好殡改启动工作的相关准备。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正视成绩,查找不足,坚定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信心近一年来,我县殡葬改革工作克服了各种困难,扎实有效推进,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2012年5月1日起分阶段、分区域推行殡改以来,殡改区遗体火化率、集中治丧率、集中安葬率均达到100%,建成经营性公墓1座,基本规范试用了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座。殡葬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殡葬服务水平逐步提升,丧葬习俗进一步转变,通过推行遗体火化、集中安葬和城区集中治丧,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新风,乱埋滥葬、丧事大操大办、城区占道治丧、丧事扰民等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得到了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肯定。省民政厅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多个兄弟县市到我县考察调研殡改工作开展情况。

  建设。殡葬改革是一项充满多重困难的风俗革命,是现代文明与传统习俗的交锋,既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工程,又是一场思想意识领域革命,因此,如何顺利推进此项工作,我们必须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坚定的意志力、科学的群众工作方法。因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对完成任务的艰巨性,对面临的困难要有足够的认识,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按照克志书记“十破十立”的要求,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提高认识。一要突破畏难情绪。树立全县上下攻坚破难、全力以赴实现遗体火化率和集中安葬率均为100%的殡改工作目标的信心和决心。殡改工作不同于普通工作,90%最终可能导致的结果是0%。因此,必须要坚定信心,敢于承认困难、正视困难、克服困难,相信只要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就一定能够做好殡改工作。

  二要突破依赖思想。树立全县上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的观念。推行殡葬改革是社会民生工程,既是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也是其他有关部门、乡镇、村(居、社区)乃至全社会的共同职责,需要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同监督。

  三要突破传统思想,树立文明丧葬新风。传统丧事葬礼中的大操大办、互相攀比,既加重了生者的经济负担,也严重庸化了社会风气。实施殡葬改革,摒弃数千年的传统旧俗,倡导厚养薄葬新风,既有利于形成尊老爱老的良好风气,又有利于杜绝各种攀比歪风,奢浮之风;既有利于提高人民的思想道德素养,又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程度的进步。

  三、广泛动员,周密部署,打响全民参与的殡葬改革攻坚战

  从推行殡葬改革以来,我县干部群众思想觉悟进一步得到提高,实行遗体火化、集中安葬的思想基础和工作条件已趋于成熟,从第一、二阶段推行的8个乡镇来看,只要宣传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绝大部分群众是理解和支持殡改工作的。因此,下一步的工作关键是看第三阶段启动的18个乡镇是否重视,措施是否得力,具体来讲,要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殡改工作涉及千家万户,群众是通过宣传知道我们的政策,了解我们的工作,要通过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促进群众观念有效转变。只有什么时候将群众抵触的、被动的行为,转变成自觉的行动和新的风尚,我们殡改工作的宣传教育才算取得实效。要有声有势,乡镇、部门要在掀起遗体火化宣传高潮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途径,持续、广泛地开展宣传,切实加强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把有关政策规定向广大群众讲清、讲明、讲透,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典型引路,既要大力宣传革除丧葬陋俗、禁止丧事扰民、推行殡改中涌现的先进典型事例,又要曝光严重违反殡改政策和不服管理的人和事,不断引导广大群众树立现代文明殡葬新观念,提高群众实行殡葬改革的自觉性。二要强化管理到位。第三阶段推行殡改的区域启动后,要充分发挥村(居、社区)干部和信息员的职责,对亡故人员家属要紧盯不放,做细思想动员工作,制定工作预案,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限内火化和安葬,要让群众从中看出党委、政府全面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决心和力度。要严格执行“一刀切”,遗体火化和集中安葬没有特殊情况和条件可讲,对随意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决不姑息迁就,该起棺火化就起棺火化,该“曝光”就予以坚决“曝光”,该依据法律规定处置的就坚决从严处置和打击。

  三要加强服务保障。县殡仪服务中心要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和投入,配套完善服务体系。各乡镇要尽快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尽最大努力帮助丧属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积极研究项目迁坟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同时要通过召开座谈会、签订承诺书等举措,把殡葬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到殡改工作的要求上来,为丧属做好服务。

  四、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确保殡葬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殡改工作列入政府目标考核管理,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和当前的美丽乡村建设内容,列入为民办实事的具体工程,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一要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各乡镇、相关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村(居、社区)具体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长抓不懈,抓出成效。

  第五篇:殡葬改革

  第二章

  殡葬改革

  1、殡葬改革的特点、目标是什么

  答:一积极倡导,宣传教育。二从实际出发,逐步推进。三党员带头,典型引路。四行政干预,依法管理。五兴建殡葬服务设施,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六坚持少数民族、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特殊政策。

  殡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殡葬改革制度和丧葬习俗。

  2、殡葬改革的原则

  一改革的原则。二火葬的原则。三节俭的原则。四文明的原则。五继承的原则。六因地制宜的原则。七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原则。

  3、殡葬改革的成绩

  一、坚持方向,狠抓火化工作,火化量和火化率逐年提高。

  二、科学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改革,高度重视土葬改革工作。

  三、以民为本,殡仪服务体系日益形成,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四、以人为本,丧俗改革不断深化,平安和文明祭扫成为主旋律。

  五、关注环境,倡导“绿色殡葬”,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成绩。

  六、依法建设,加强殡葬法制建设,殡葬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

  七、关注人才,教育培训形成体系,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八、注重宣传,殡葬科技工作得以重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共识。

  九、注重文化,重视殡葬设备用品研制生产,文化和理论研究硕果累累。

  十、面向世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民间组织的独特用用。

  4、殡葬改革的措施有哪些

  一、注重殡葬改革的效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作用。

  二、正视根深蒂固的陈规陋习,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观念的转化

  工作。

  三、推动殡葬改革走向规范化、可持续道路,加强殡葬法制化建设。

  四、最大限度地利用群众的力量,把对人民有利的事业变为人民自觉的行动。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因地,稳步推进。

  六、以丧葬服务为示范窗口,推动殡葬改革的快速发展。

  5、怎样理解殡葬改革的基本经验?

  一、殡葬改革服从于国家发展的中心任务。

  二、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三、克服传统阻力,提高思想认识。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五、创新服务项目,满足消费需求。

  第三章

  殡葬管理任务和机构

  1、殡葬管理的概念

  殡葬管理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对人们的殡葬活动和行为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规范。

  殡葬管理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殡葬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它是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一项。殡葬管理的客体是参与殡葬活动和实施行为的当事人。殡葬管理的方法是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殡葬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殡葬有利于国家和社会,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殡葬管理的目的和方针

  殡葬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

  3、殡葬管理的基本任务

  传统意义上的:

  一、推行火葬。

  二、改革土葬、三革除丧葬陋习。

  四、发展殡葬事业。

  五、加快殡葬设备与丧葬用品的科研与生产。

  现代意义上的:

  一、殡葬设施规划管理。

  二、殡葬服务许可管理。

  三、殡葬服务管理。四殡葬市管理。

  五、殡葬法制管理。

篇二:推进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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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改革实施方案(3篇)》

  (篇一)

  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xx省殡葬管理条例》《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通知》(云办发〔xx〕65号)《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临办发〔xx〕3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殡葬改革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进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移风易俗、减轻群众负担为宗旨的殡葬改革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缓解资源环境承载压力的迫切需要,符合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客观自然规律和我县生态立县的基本要求。推行殡葬改革,实行火葬,是一项破千年旧俗,树一代新风的社会改革。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殡葬改革工作,采取措施推动,但由于历史原因,殡葬工作起步较晚,加之殡葬基础设施不完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滞后,殡葬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殡葬改革任务十分艰巨。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殡葬改革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锐意进取,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殡葬改革作为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扎实推进,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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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引导、创新发展,分类指导、统筹推进的基本原则,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建立健全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殡葬治理体系为抓手,着力推进殡葬管理法治化、骨灰和遗体处理生态化、惠民殡葬和奖补制度化、殡葬服务标准化,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树立“文明节俭治丧、生态节地安葬”的新理念、新风尚,培育形成齐抓共管,群众自觉参与的惠民、节地、生态、绿色殡葬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强化政府责任和投入,加快殡葬执法和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基本实现“文明殡葬、移风易俗,简朴节俭殡葬方式得到认同遵守;惠民殡葬、救困助难,基本殡葬服务均等化得到有效落实;人文殡葬、公益规范,城乡殡葬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提升;绿色殡葬、保护环境,节地生态葬法比例逐年提高;法治殡葬、强化监管,违法违纪殡葬活动得到有效控制”。到2020年末,实现财政供养人员、火化区居民死亡后100%火化并入公墓安葬(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xx年,做好勐捧镇、南伞镇、勐堆乡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扫尾工作,启动忙丙乡、木场乡、凤尾镇、军赛乡农村公益性公墓土地落实。火化区火化率达到60%,骨灰或遗体入公墓集中安葬65%,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0%。xx年,火化区火化率达到80%,骨灰或遗体入公墓集中安葬90%,节地生态安葬比例达32%。

  四、主要措施

  (一)开展公益殡葬。建立政府对殡葬事业的投入机制,加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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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乡(镇)农村及村级公益性公墓建设步伐。引导农村居民遗体火化进入骨灰公墓安葬,尊重少数民族丧葬习俗,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在固定区域火化遗体和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的绿色安葬方式。适度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按照公园式、生态化的标准合理布局经营性公墓,引导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经营性公墓和骨灰堂(塔),以满足不同层次的丧葬消费需求。

  (二)实施惠民殡葬。按照保基本、广覆盖、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健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措施,加大殡葬公共服务供给和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增强惠民殡葬公共财政保障能力。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或补贴措施,农村居民死亡进入殡仪馆火化并选择在县经营性公墓及本乡(镇)农村公益性骨灰公墓安葬的,免收殡仪馆火化基本费、运尸费,并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xx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鼓励少数民族群众对死亡人员在固定区域自行火化安葬骨灰不留坟头或者深埋遗体不留坟头的节地型绿色安葬方式。对实行绿色安葬方式的死亡人员家属给予一次性安葬奖励3000元,所需资金由县财政全额承担,列入县财政预算支出。

  (三)落实法治殡葬。加强殡葬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有效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加强公墓监管,坚决取缔非法公墓,纠正违规建设坟墓,治理乱埋乱葬,打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坚决查处超面积墓穴、超标准坟墓和公益性公墓非法经营的行为,公墓内墓穴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公墓总面积的60%,墓穴间通道宽度不得少于1米。骨灰公墓的单墓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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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地不得超过1平方米,单人或双人墓穴均不得超过1平方米,墓碑限高80厘米,不得建石围栏,禁止建豪华墓。遗体集中安葬区,不得乱埋乱葬,建设单具遗体安葬和双人合葬占地分别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节地型墓位,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占地不超过6平方米。

  (四)严格殡葬执法。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殡葬管理的法规政策,大力推进殡葬执法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触犯法律法规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严禁以罚代法,特别要加强对国家财政供养人员的监督管理。

  1.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及驻镇康部队干部战士死亡后,其遗体处置实行备案制,即上述人员亡故后,丧属应及时将遗体处置情况报死者生前所在单位备案,不进行火化、不进入公墓安葬或不寄存骨灰,未取得《火化证》、《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的,不发给丧葬费及一次性抚恤金。

  2.严禁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严格执行凭火化证及墓穴证或骨灰寄存证领取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制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督促干部职工(包括离退休人员)填写好《活人墓建立情况报告表》,实行现有活人墓备案制,文件下发至xx年12月1日止,单位加盖公章同《活人墓建立情况报告汇总表》报县民政局备案,财政供养“活人墓”当事人、配偶、子女分别报备,对迟报、瞒报、谎报的,一律严肃处理。

  3.殡仪馆车辆运送遗体途中,任何组织、任何村委会、任何企业、任何村寨、任何民族、任何个人不得阻拦,以暴力威胁和阻碍工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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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阻碍者按妨碍公务论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传染病人、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非本县户籍在县域内死亡人员(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和无名尸一律运至殡仪馆实行火化。

  5.坚决取缔无照经营殡葬用品商店、烟花爆竹、香纸、冥币销售点。

  (五)加大治理力度,整治违规行为。火化区内,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杜绝违规丧葬”的原则,清理整治非法占用耕地、林地、退耕还林地修建坟墓、乱埋乱葬、建活人墓、超标准建墓等行为。要将遗体埋葬公墓化、治理乱埋乱葬作为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力量坚决打击火化区内新建死人墓、活人墓,一经发现,责令其拆除并恢复土地原貌。

  (六)全力提高火化率。把推进火葬作为深化殡葬改革的重点,加快改革传统土葬方式。本《意见》出台后,凡是火化区内的丧者,遗体一律实行火葬(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各乡(镇)、各部门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殡葬改革重要性,所有财政供养人员需签订《财政供养人员带头实行火葬保证书》和《财政供养人员带头实行土葬改革保证书》,带头执行绿色节地生态葬法,并入公墓安葬,实现所有财政供养人员100%身故后火化(在经营性公墓未建好前身故的,骨灰一律实行殡仪馆寄存)。

  五、工作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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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殡葬改革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要把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把殡葬改革纳入改善人居环境和美丽乡村建设重要内容,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殡葬改革工作新格局。将殡葬改革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逐级建立健全殡葬管理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细化工作措施。县政府成立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县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县委组织部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民宗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司法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法制办、县人民法院等部门参与的殡葬改革领导机构,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细化本部门的具体工作任务,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积极有序开展。

  各乡(镇)要积极引导村组把殡葬改革的各项要求纳入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居民守则,使居民自觉主动支持丧葬习俗改革,并加强对辖区公益性公墓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明确部门职责。

  县纪委监察委。负责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执行殡葬改革政策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国家公职人员予以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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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肃处理。

  县委组织部。负责加强对党员、干部丧葬活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禁止党员、干部在丧葬活动中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加强对党员、干部丧葬事宜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违反殡葬管理规定的有关单位和个人采取组织措施。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积极响应党的号召,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县委、县政府的有关殡葬改革政策,带头倡导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

  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各类新闻媒体、采取多种方式,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有利于殡葬改革的舆论氛围;及时宣传报道殡葬改革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倡导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移风易俗的殡葬新风;把殡葬改革有关内容纳入文明创建范围的重要内容,作为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依据。

  县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工委。对全县殡葬改革和殡葬管理政策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殡葬设施建设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做好项目立项和向上申报等工作,积极争取建设资金。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临发改费发〔xx〕32号),加强对殡葬服务市场价格的指导、监管,依法查处殡葬服务乱收费行为。

  县民宗局。负责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殡葬改革政策宣传,引导少数民族推进殡葬改革,积极宣传做好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火化不立碑,推行火化和节地生态安葬等工作。协助做好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殡葬管理以及相关殡葬从业人员的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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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公安局。负责依法查处干扰、阻碍殡葬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对占用街道、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办理丧事活动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做好死亡人员户籍注销登记和死亡人员统计工作,及时处置涉及殡葬改革的突发事件,对在火化区内无名无主或因交通事故、刑事案件等非正常死亡遗体进行检验鉴定,办理相关手续(出具〈死亡证〉)后及时通知殡仪馆就地火化。

  县民政局。负责履行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监督殡葬服务。协助经营性公墓建设的申报工作,指导、督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公墓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配合宣传部门做好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的新型丧葬方式。负责检查督促各乡(镇)落实殡葬改革目标管理工作。

  县司法局。负责将殡葬改革法规、政策纳入普法宣传教育内容,采取不同形式,通过不同途径,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为殡葬服务单位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导基层司法机构开展好民间殡葬工作矛盾纠纷的调处。

  县财政局。根据殡葬事业发展需要,统筹整合各项资金,引导建立促进殡葬事业健康发展的多元投入机制,保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必要投入,加大对公益性殡葬事业的投入力度,将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贯彻好《镇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公益性公墓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将火化免除基本丧葬费用,对生态安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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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行奖补,对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财政扶持等补助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加强殡葬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做好对国家公职人员按殡葬改革政策发放丧葬费和一次性抚恤金的监管。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落实国家职业目录清单制度,大力支持殡葬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加强对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遗属社保工资的监管。严格按照殡葬改革政策的规定要求计算财政供养人员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对违反殡葬管理法规政策规定的一律取消丧葬抚恤等补助。

  县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局。加强对公益性墓地、经营性公墓的土地审批管理,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应优先满足殡葬用地需求;依法严格查处将集体所有土地非法作为墓地转让、倒卖等行为;查处非法占用耕地建坟、非法买卖土地建坟、非法毁坏耕地采石打碑造墓等行为。负责对殡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审批把关,指导殡葬服务单位抓好生态保护,加强殡葬设施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负责对殡葬设施的污染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殡葬改革活动中影响和破坏饮用水水源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保律法规的殡葬行为。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涉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的审批事项,依法按政策主动服务。将殡仪馆、公墓等殡葬设施布局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集镇、村庄的总体规划,严格管理。合理规划殡葬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科学论证确定公墓选址,墓址应避开“三沿六区”(即:公路、铁路、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区、住宅区、开发区、坝区),避开村庄、水源、林地、耕地,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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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用荒山瘠地。加强对占用城市道路、公共设施等地搭设灵堂(棚)、游丧、抛洒冥币、纸钱、燃放鞭炮等影响市容市貌行为进行查处治理。

  县林业局。负责依法制止和查处非法占用林地、非法买卖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建坟等行为,责令违法用地单位和个人对迁(平)坟后的林地限期恢复植被。负责指导和督促对公墓、殡仪馆、火化场等建设业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相关手续,指导、支持开展生态安葬。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灵活多样、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宣传国家、省、市、县殡葬改革的法规、政策;宣传各地在殡葬改革过程中取得的成果和经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和表率作用;宣传各地群众革除丧葬陋习、实行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助推殡葬改革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严厉查处非法经营治丧文化用品行为;依法对文物保护区内违反殡葬管理规定修建坟墓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按规定开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和人口死亡信息报送的监管,督促医疗机构加强与殡葬机构衔接配合,及时、规范安排遗体接运事宜,防止遗体回流农村,造成非法土葬。加强各医疗机构太平间监管,不得将医院太平间承包给个人。禁止医疗卫生机构销售丧葬用品和开展有偿殡仪服务活动。加强对救护车辆的管理,严禁医院救护车搞营业性接运遗体行为;指导殡仪服务单位做好殡仪车辆、设施设备及服务场所的消毒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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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加强殡葬用品市场的规范和管理,依法查处非法制造、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丧葬用品、提供殡仪服务以及销售封建迷信丧葬用品的行为。负责做好民间殡葬服务单位经营情况的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经营性公墓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政府法制办。负责做好殡葬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对殡葬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提供殡葬执法相关法律支持。组织、宣传有关殡葬管理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提高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

  县人民法院。负责加大对殡葬违法行为的审理和执法力度,及时纠正殡葬违法行为,依法强制执行。

  (三)提高管理质量。加强对殡仪服务员工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力度,强化职业道德教育,建设一支思想作风过硬、文化素质较高、业务能力较强、热爱殡葬事业工作的人才队伍,为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加大殡葬执法力度,建立对违法、违规殡葬行为举报奖励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买卖耕地、林地修建活人墓或安葬遗体的,举报人可向县、乡(镇)民政部门进行举报。

  (五)严格督查力度。将殡葬改革成效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任务明确、职责明晰、赏罚分明的殡葬管理考核监督体系。严格执行《中共xx市纪委、xx市监察局印发〈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临纪发〔xx〕3号)规定。进一步完善奖惩制度,强化殡葬改革工作问责制,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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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力、问题突出、火化率徘徊不前、乱埋乱葬现象严重的乡(镇)分管领导和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或问责;对党员、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未按相关规定执行殡葬政策,干扰殡葬改革,搞封建迷信活动,大操大办,利用丧事借机收敛钱财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殡葬改革工作成效突出、火化率明显上升、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纪检监察机关要对公职人员在殡葬改革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查处,为深化殡葬改革提供纪律保障。

  (篇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农村工作会议暨新农村建设现场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动殡葬改革,整治农村无序无度造坟等乱象,推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乡村振兴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办发〔xx〕23号)、民政部等16部门《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民发〔xx〕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内容仅供参考

篇三:推进殡葬改革

  

篇四:推进殡葬改革

  

  对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1步推动殡葬改革工作的实行意见(共5篇)

  (篇

  1)

  为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全面增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在政府重大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反应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根据《__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推行重大决策听证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政务信息查询4项制度的决定》(云政发〔__〕40号)规定,__人民政府决定召开《__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草案)》和《__禁葬区划定实行方案(草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以下:

  1、听证事项?《__殡葬改革工作实行方案(草案)》和《__禁葬区划定实行方案(草案)》?2、听证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在发布听证会休后回汨居住的)、火化区内的社区居民(包括外来常驻人员)死亡后,遗体1律火化。烈性沾染病患者遗体、非正常死亡人员的遗体和无名尸体1律实行火化。遗体火化后,骨灰1律进合法公墓安葬。

  (安葬在__市城市公益性公墓,地址在罗江镇金塘村)

  (2)殡葬回归公益。大力推动殡葬设施和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改造进程。强化殡仪服务公益性,减轻居民大众治丧本钱,引导集中治丧。

  (3)推行文明祭祀。积极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等健康文明的新祭扫情势,减少因焚香烧纸引发的火灾隐患和环境污染。在公墓范围内制止燃放烟花爆竹,制止从事燃烧纸人、纸马等封建迷信活动,提升鲜花祭祀、集体公祭等生态文明祭祀方式覆盖率。

  2、重点工作?(1)全面推动丧事简办礼俗改造?1、规范丧事办理方式。社区居民在当地红白理事会的指点下,依照居规民约办理丧事。镇域范围内所有的社区居民死亡后,丧事集中在市殡仪馆治丧或在室内举行简单吊唁活动。

  ?2、规范丧事办理范围。镇、社区、部门单位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带头遵照殡葬法律法规等相干规定。严禁从事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丧事活动敛财;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治丧方式;制止以帮忙治丧之机向孝家索要财物、大操大办等,提倡简化仪式(送葬乐队不超过1支,充气供门不超过1个),缩短时间(3天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5天),限制宴席标准(20桌,20__人之内,每桌总价400元之内)、随礼金额(非亲属人员不超过100元)?3、严格殡葬执法管理。认真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构建市、镇、社区3位1体的监控体系,重点查处在公共场所,包括家庭前坪搭棚治丧、丧事扰民行动。(2)展开“3沿6区”乱埋乱葬专项整治行动?1、明确工作主体。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各社区为实行主体,对“3沿6区”的乱埋乱葬坟墓、“活人墓”和奢华墓、大墓及祖坟山、家族墓进行分类治理。

  2、明确整治内容。已建坟墓能迁移的迁移至合法经营性公墓或公益性公墓;不能迁移的要进行整改,通过撤除硬化物及附件,深埋不留坟头,植树植花植草绿化遮挡,到达恢复植被、不影响生态环境、美观的效果;对“活人墓”和超标准修建奢华墓、大墓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对未经批准、以社区、组名义购买土地私自建设的墓地进行重点整治,依法查处、强迫关停。

  3、明确部门职责。对乱埋乱葬破坏耕地、林地的,由国土资源、林业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擅自兴修墓地(骨灰安置设施)和私自买卖或变相买卖土地建造坟墓(格位)及销售的,由民政、国土资源、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等部门依法依规处置。对无主坟墓,由镇人

  民政府牵头,依照前述情形依规处理。对整治工作进程中产生阻碍殡葬执法、寻衅滋事等背法行动的,依法进行查处?(3)完善惠民殡葬政策?1、补贴对象?具有本市户籍,死亡后按殡葬法律法规火葬的城乡居民和困难大众(困难大众主要包括:城乡低保对象、农村5保对象、城镇“3无人员”和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遗体),享受城乡居民惠民殡葬补助。

  2、补贴标准?(1)遗体接运费:100元/具?(2)3天(72小时)遗体冷藏费:576元?(3)骨灰盒1个:20__元?(4)卫生纸棺1个20__元?(5)平板火化炉遗体火化430元?以上5项合计补贴标准1506元?3、遗体火化落后合法公墓安葬的补贴500元/具;遗体火化落后合法公墓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等不留坟头节地生态安葬情势的另补贴1000元/具。4、财政供养及享受国家丧葬抚恤补贴人员,不重复享沾恩民殡葬补贴。5、申请审批程序和结算方法?(1)符合补助条件的在当地社区领取《__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并照实填写。

  (2)经社区初审、镇政府复核后,报市殡葬管理所批准。

  (3)经办人申请时需出具:经办人身份证、死者身份证、免费

  对象(死者)有效证件(如:低保证、5保证原件等)、死亡证明原件。

  (4)审请表1式2份,由市殡葬管理所审批盖章后,1份连同其他相干材料存档,1份由经办人出具给殡仪馆专职办理人员登记受理,在结算殡葬费用时由市殡仪馆直接免除经审批同意的相干费用。

  (5)5保户、低保户、“3无对象”死亡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时,需出具5保证、低保证原件和《泪罗市城乡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其他死亡对象出具《汩罗市城乡(村)居民基本殡葬服务免费申请表》,均须经社区

  初审后,由市殡葬管理所审核批准。

  (6)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按有关规定履行。

  6、各社区要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赏罚措施。

  (4)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镇党员、干部发挥示范作用,带头遵照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自觉做到“5提倡”:即提倡节俭简朴治丧,提倡在合法公墓安葬,提倡积极参与骨灰抛撒、深埋(不留坟头),提倡采取环保殡葬用品,提倡文明低碳祭扫。主动做到“6制止”,即制止背规搭建灵棚治丧,制止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制止背法土葬,制止乱埋滥葬,制止建造大墓、奢华墓、“活人墓”,制止在办理丧事中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参加背规殡葬活动。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要严格遵照省纪委《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筹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湘纪发[__]17号)及《__市“刹人情歪风、治婚丧陋习,树文明新风”专项工作方案》(汨办发[__]32号)要求,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相干事项。党和国家工作人员背规为直系亲属筹办丧事的,1律进行问责处理。对本系统、本单位出现背规现象严重,查处不力或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本系统、本单位及相干负责人的责任。

  3、明确责任

  ?(1)镇人民政府负责落实本辖区殡葬改革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殡葬改革工作运行机制,制定本辖区殡葬改革发展计划,保障殡葬改革工作经费,强化殡仪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展开殡葬改革宣扬,规范殡葬行业管理和殡葬用品市场,依法依纪及时查处乱搭灵棚办理丧事现象和辖区内殡葬管理背法背游记为,完成年度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确保公益性公墓、经营性公墓建设手续完备,墓穴占地面积符合规定,及时发现、报告、制止各类背规殡葬行动,强化对“3沿6区”的乱埋乱葬坟墓、“活人墓”和奢华墓、大墓及祖坟山、家族墓进行分类治理,催促各社区落实殡葬改革任务?(2)社区“两委”负责本社区殡葬改革政策宣扬,成立红白理事会,制定村规民约,全面推行丧事简办,制止乱埋乱葬,逐渐提高火化率和生态安葬率,并及时向相干部门反馈殡葬信息。指点催促本社区居民骨灰(遗体)进合法公墓集中安葬?4、工作措施?(1)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成立归义镇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政委,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其他负责干部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镇民政办,由黄忠山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各社区要进1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实行殡葬改革“1把手”负责制,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明确职责,强化措施。建立1级抓1级、1级对

  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我镇殡葬改革顺利实行。

  (3)增加投入,强化保障。各社区要将惠民殡葬、文明殡葬、生态缤葬及有关工作经费列入社区财政预算,并逐年加大投入力度。镇财政每一年安排1定资金用于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殡葬装备更新改造

  和殡葬救助,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为公益性公墓建设提供捐助。

  (4)广泛宣扬,营建氛围。采取新闻媒体报导、印发宣扬单、制作固定标语、出动宣扬车辆等多种情势进行广泛宣扬,引导大众转变观念、移风易俗,使大众自觉接受、主动参与殡葬改革。党员、干部要带头移风易俗,加强对亲属、朋友和周围大众的教育,做好身旁人的工作?(5)严肃问责,推动落实。将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和社区班子考核,全镇各社区、部门单位工作人员(含离退休、临时工、合同工)必须带头履行殡葬管理规定,对违背殡葬改革政策、殡葬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推动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违背丧事办理有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罚。

篇五:推进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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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破除丧葬陋习,倡导文明丧事新风,有效利用土地资源,推进城乡生态环境建设,根据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和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精神为依据,以改革传统丧葬观念、破除丧葬陋俗、全面推行火化、建设公益性公墓和“三沿五区〞整治为重点,依法推进殡葬改革,实现水土资源的集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升级,促进精神文明与“和谐**、生态**〞建设。

  二、目标任务

  根据省、市殡葬改革工作会议要求,我县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强势推进,努力提高火化率,确保**年**月**日起全县境内死亡人员100%火化〔国家政策允许X围内的少数民族除外〕。

  〔二〕年内完成**个公益性公墓的建设任务,其中:**镇2个,其他乡镇各1个。

  〔三〕对公路沿线、河道沿线、县城面山分水岭沿线内和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民区、开发区〔以下简称“三沿五区〞〕视野可见X围内的坟墓〔国家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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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的坟墓除外〕进行整治和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四〕依法清理整治丧葬用品市场和乱埋乱葬行为,杜绝公墓外出现新增坟墓。

  三、组织保障与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调整充实**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政委,县人民政府县长任组长,县人大、政府、政协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县级所有单位主要领导和乡镇主要领导任成员,统一领导全县殡葬改革工作,决定改革原则、实施意见、实施方案、工作规程等重大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民政局,具体负责日常事务。

  〔二〕各乡镇要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根据工作实际与时进行调整充实,建立目标责任制,把殡葬改革工作列入工作日程,将殡葬改革所需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与时研究解决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三〕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殡葬改革工作目标责任书。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村〔居〕委员会签订目标责任书。同时实行分工负责制,县领导包干乡镇,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干村〔居〕民委员会,层层分解任务,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把推行殡葬改革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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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列为工作责任目标考核内容和主要领导督办事项,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要根据本实施方案和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与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加强督办,实行月通报、季问责。对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不力、目标任务不能按时完成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处理。改革领导小组成员要定期深入各乡镇进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殡葬改革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六〕具体措施

  1.划定火化区。**县**个乡镇**个村〔居〕委会辖区全部划定为火化区,辖区内人员死亡后一律实行火化〔国家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

  2.把每年4月定为“殡葬改革宣传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省、市《殡葬管理条例》和市政府《通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引导群众改变陈旧的丧葬观念,提倡现代文明丧葬理念,为殡葬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建立死亡人口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的殡葬管理员每天向乡镇民政办报告辖区内人口死亡情况,乡镇民政办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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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后,正常工作日下午5:00前,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节假日有人员死亡的可直接用

  报告,同时将死亡人口的火化情况一并上报。各单位若出现本单位人员〔含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死亡的,须在24小时内按规定统计上报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单位下设乡镇站所的有关情况,统一由乡镇负责统计上报。如因迟报、漏报或不报,造成死亡人口不能执行火化的,严厉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4.对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城镇无业居民和城镇低保对象死亡人口实行火化并进公墓安葬的,每具遗体补助火化费**元〔含遗体的火化、运输和包扎补助费用〕,火化补助费领取的方式由丧属凭死亡证明和火化证明到民政部门领取,火化后并进公墓安葬的,一次性发给火化补助费**元;骨灰寄存暂未安葬的先发给**元的补助,待葬入公墓后再发给**元的补助。各乡镇可视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火化补助。

  5.财政供养人员死亡后坚持土葬的〔含火化后又装棺土葬〕,强行起棺火化,并不再核发丧属丧葬费、抚恤费和遗属定期生活困难补助费。

  6.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含离退休干部职工〕凡出现土葬的,该单位已被评为文明单位的取消其称号,并在五年内不得参评文明单位,凡出现1例,对单位处予3万元的罚款,对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处予5000元的罚款,并取消该单位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对阻碍殡葬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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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全县各级各部门公职人员在实行火葬、节俭办丧事方面要起模X带头作用,凡属直系亲属亡故,未按殡葬改革要求进行火化的一律给予问责处理。同时,按照《**省国家公职人员违反殡葬管理法律法规行为行政处分暂行规定》进行查处。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尸体的处理,一般死亡三天后不处理的,按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联合殡葬管理部门与有关单位强行火化,费用由丧属承担。对无理取闹的,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XX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有关法规处理。

  9.杜绝遗体土葬和二次装棺土葬。不实行火化而擅自将遗体进行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起尸火化。火化后又装棺土葬的,由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迁移到公益性公墓安葬。

  10.县人民医院、乡镇卫生院与本县辖区内的民营医疗机构,要加大对太平间遗体的管理工作,所有遗体必须直接送火化场,县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要通力协作,防止偷抢遗体事件的发生。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土葬提供交通工具与其他便利条件。对非法土葬的,驾驶员有权拒绝拉运尸体。如发现动用交通工具搞非法土葬的,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责令将遗体直接送火化场,由公安交警部门对驾驶员给予处罚。

  12.农村公益性公墓由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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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建设资金由县、乡、村三级共同承担。县人民政府依据建设时限和规模给予资金补助。农村公益性墓地的墓碑高度不得超过80厘米、宽不得超过60厘米、坟高不得超过50厘米,墓地硬基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

  13.建设**殡仪馆,严格按照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合理选址,采用先进工艺,去除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力求提供高效、优质的殡葬服务,减少殡葬改革阻力并满足**未来发展需要。

  14.国家殡葬条例规定允许土葬的少数民族,积极推行遗体埋葬公墓化,严格按照单人墓占地不超过4平方米、双人墓不超过6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的要求,大力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的生态葬法。违反上述规定修造墓碑的,由当地乡镇政府负责牵头组织拆除,并按《**市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处罚,公职人员不得核发死亡后的各种补助。

  15.各乡镇要严格执行《**市丧葬用品管理规定》,对辖区内的丧葬用品市场进行清理整治,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厂、店和摊点,全面收缴殡葬用品。县工商、质监、民政、公安、住建等部门要按照职能职责,积极给予支持配合。

  16.各乡镇负责辖区内“活人墓〞的平毁工作。严禁在公墓X围外新建坟墓,一经发现,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平毁。全县境内“三沿五区〞视野可见X围内原有的坟墓〔受国家批准保护的坟墓除外〕,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治和绿化,达到“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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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树不见墓〞的效果,不能达到“见树不见墓〞效果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限期迁入农村公益性公墓。

  四、部门工作职责

  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若干规定的公告》第六条的规定和《**县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殡葬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切实履行好工作职责:

  〔一〕民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殡葬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做好殡葬政策法规的宣传,引导群众丧事俭办、破除丧葬陋俗,认真做好殡葬改革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加强对公墓的管理,指导农村公益性公墓的规划和建设。针对殡葬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调查研究,提出解决的措施和办法。适时启动**县殡仪馆建设,为推进殡葬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加强殡葬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殡葬管理、服务水平。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联合质监部门依法取缔生产、销售丧葬用品和封建迷信用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三〕林业部门负责对毁林造坟的行为依法从严查处,并责令其恢复原貌。

  〔四〕国土资源部门负责依法加强殡葬用地的管理,严格殡葬用地的审批。对滥占土地、私修乱建坟墓等XX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五〕城管部门负责依法加强市容市貌的管理,严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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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在县城建成区X围内街道、社区、广场等公共场所停放遗体、搭设灵棚、焚烧、抛撒冥币、纸钱等不文明行为。

  〔六〕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做好殡葬改革宣传工作,发挥媒体优势,广泛宣传科学、文明、节俭的丧葬方式,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认清丧葬陋俗的危害,营造文明殡葬的社会新风尚。

  〔七〕公安部门负责对殡葬改革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或者阻碍执行公务的XX行为要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医疗机构中死亡人口遗体的监督管理,联合相关部门做好防止偷抢遗体的执法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殡葬联合执法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和整体联动,与时发现和解决殡葬执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殡葬执法体系。

  五、时间安排与步骤

  〔一〕准备阶段〔*月*日——*月*日〕

  1.制定实施方案,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若干规定的公告》、《**县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县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与相关工作的公告》等相关宣传资料,印制发送到机关、驻富单位和农户,为广泛宣传教育做好准备。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广泛的宣传教育。

  3.各乡镇认真对各自辖区“三沿五区〞X围内的坟墓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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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全面清理登记造册,做好绿化准备工作。

  〔二〕清理整治阶段〔*月*日——*月*日〕

  1.各乡镇做好农村公益性公墓的选址、定点、报批的准备工作。

  2.适时对“三沿五区〞视野X围内的坟山墓地进行绿化,查缺补漏。

  3.启动**殡仪馆的招商引资工作,做好选址、报批和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月*日—*月*日〕

  1.召开殡葬改革工作动员大会,签订殡葬改革目标责任书。围绕**县殡葬改革工作三年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形成县、乡镇、村联动,部门配合,党员领导干部带头,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既定目标的实现。

  2.从**年**月**日零时起,全县城镇、农村居民死亡后100%实行火化。

  3.全面清理整治乱埋、乱占耕地、林地,葬坟和建“活人墓〞等XX行为,完成“活人墓〞的平毁工作,依法取缔棺材铺与非法制碑点。

  4.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确保在**年**月**日前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定点报批工作;**年**月**日前完成农村公益性公墓相配套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与墓园平整工作;**年**月**日前农村公益性公墓投入使用。

  5.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坟山墓地绿化,实现“见树不见墓〞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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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适时启动**殡仪馆的建设。

  〔四〕总结提高阶段。〔*月*日—*月*日〕

  1.在总结清理整治乱埋乱葬、推行火化经验、“三沿五区〞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殡葬改革体制机制,巩固成果,确保殡葬改革工作持续健康有序推进。

  2.县殡葬改革领导小组组织对全县殡葬改革责任单位考核验收,认真准备,迎接市级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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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推进殡葬改革

  

  乡镇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2019年崇仙乡关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遗体火化和入公墓安葬实现全覆盖。从2019年10月9日零点起,在全乡范围内统一实施“零点行动”。“零点行动”实施后,全乡所有遗体一律火化,到2019年底,实现火化率100%,坚决消除遗体直接土葬和骨灰二次装棺葬现象。

  (二)实现农村公益性墓地覆盖所有行政村。各村要结合本村实际,选择适宜的公墓地址,合理规划公募规模,确保每个行政村至少有一座公益性墓地辐射到所有村、组,满足本村群众安葬及迁坟的需求。

  (三)“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无坟头,无新增。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要求,迅速摸清我乡各村、组辖区内“三沿六区”的坟头数量,做好台账,集中整治,兑现奖补政策。到2019年底前,实现我乡“三沿六区”所有区域看不到散埋乱葬的坟墓。

  二、工作步骤及任务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0月至11月)

  1.迅速动员部署。2019年10月底,成立崇仙乡殡葬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召开乡、村、组三级干部动员大会,对全乡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主体。加大宣传攻势,各村要在10月底前将会议精神传达下去,确保家喻户晓。

  2.做好调查摸底。重点摸清四个底数:摸清村民家中棺木及丧葬经营户的棺木数量;摸清“三沿六区”需整治的乱葬坟墓数量,按照有编号、照片、山名、山主、坟主的要求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摸清土葬从业人员数量(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

  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摸清丧葬经营户店铺数量。以村为单位,组织干部对棺木数、土葬从业人员、土葬用品及祭祀用品生产销售店进行登记造册。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召集辖区内道士、风水先生、棺木匠、棺木经销商、墓具加工经销商、乐手等殡葬从业人员召开动员会,将他们纳入红白理事会,了解基本情况,适当给予补贴,引导其在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依法依规从业,成为文明节俭办丧的宣传员。

  (二)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阶段(2019年10月至2020年元月中旬)

  1.科学布局,合理选址。2019年10月中旬要完成公墓选址,10月底要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按照“控制性规划用地,先按20年需求征地,首期按5年需求建设”的原则,结合坚持节约用地、保护生态的原则,避开公益林和天然林、耕地和村庄,在确保交通便利的基础上优先选址在荒山、荒坡、瘠地上建设。

  2.统一要求,严格管理。农村公益性墓地需按照规定和要求制定收费标准,严格控制公益性墓地墓穴占地面积,独立墓穴不超过0.5平方米、合葬墓穴不超过0.8平方米;墓具建设一律使用卧碑,同时规划建设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墓区,墓区绿化覆盖率要达到70%以上,不得兴建豪华墓地。

  (三)专项整治阶段(2019年11月至2019年12月)

  1.加强丧葬用品市场整治。切实加强对丧葬用品市场的监管,由乡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市监、公安、林业、民政、城管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制作及销售棺木、石材等土葬用品的店铺、工匠、祭品商铺业主等,依法进行严厉打击。2019年12底前,采取统一收购、集中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10月底收缴的按每副棺木5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月底收缴的按每副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11底之后收缴的不予以补助。实现群众家中无棺木,从业人员无棺木工匠,流通市场无棺木的“三无”目标。

  2.大力推行遗体火化。“零点行动”后新增死亡人口,应全部按要求火化后,葬入公益性墓地;公益性墓地尚未建成的,应将骨灰

  统一寄存,待公益性墓地建成后再转入公墓安葬。各村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葬改革的重点和主攻方向。

  3.推进“三沿六区”散埋乱葬搬迁工作。公墓建成前,做好坟墓摸底和政策宣传工作,与丧属签订迁坟协议(附件3);公墓建成后,对“三沿六区”可视范围内的现有散埋乱葬坟墓开展集中整治,实行销号管理。可采取搬迁至公益性墓地、就地改成卧式墓碑或深埋不留坟头等方式进行整治,对“活人墓”要无条件予以拆除。对整治范围内的坟墓,按砖石坟5000元/穴、土坟3000元/穴的标准给予补偿。

  (四)常态化管理阶段(2020年元月起)

  各村要将殡葬改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乡殡葬执法队伍要明确责任、长抓不懈、持之以恒、落实到位,对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发现,严厉打击,防止反弹,确保火化率100%,入葬公墓(骨灰堂)100%,文明办丧祭祀100%。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乡长为第一副组长,党委政府有关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和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改革领导小组。全乡上下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积极担当作为,把抓好绿色殡葬建设作为加强和完善社会治理、城乡环境整治的重要举措进行统筹部署安排。实行乡领导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党员干部包亲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四)强化督导考核。把殡葬改革工作纳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对未完成公益性墓地建设任务和“零点行动”后火化率未达到100%,公墓建成后入墓集中安葬未达到100%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资格。对殡葬改革推进情况半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全年一考核。对整改不到位的,予以问责处理。2019年底乡党委、政府对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村予以表彰奖励。

篇七:推进殡葬改革

  

  现时期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经验和难点(精选多篇)

  第一篇:现时期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经验和难点

  现时期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经验和难点

  摘要:土葬是中国的一种传统下葬形式,由于实行的历史较为长远,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认为土葬才是对死者的最好敬畏。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倡导火葬,火葬的运用符合当前社会进步的发展意义,但是在应用后也产生了较多的问题,切断了生物循环链,耗费了大量的资源,对环境造成了较大的破坏。本文重点研究现时期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经验及难点。

  关键词:殡葬;公墓建设;殡葬管理制度

  前言:

  当前,国家在殡葬上推行节地生态殡葬,入室为安,该项理念的提出,对殡葬事业的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促进了殡葬理念的创新,符合当前我国的国情及民情发展。各个地区已经针对殡葬提出了一系列的实施意见,将节地生态殡葬建设纳入到我国的民生工程中来。建设节地生态安葬设施,强化安葬设施的生态功能,创新生态祭品作为现阶段我国殡葬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对殡葬进行改革,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一、新时期推行殡葬改革工作的难点

  文明祭扫是当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是社会上的一项移风易俗社会改革。近年来,我国的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殡葬的整治力度,加强对文明祭扫进行宣传,积极倡导遗体火化,大大降低了群众的丧葬费用,缓解了社会环境资源紧张的矛盾。但是目前遗体火化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较多的限制性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第一,群众受传统丧葬理念影响较大,群众受“入土为安”观念影响较大,要想使群众摒弃传统的丧葬文化,而选择花葬、海葬及树葬等绿色丧葬方式在一段时间内群众难以接受,尤其是农村地区,即使是骨灰装棺再葬,仍然会出现大操大办情况[1]。第二,殡葬改革工作在实施及开展过程中,缺少法律依据,《殡葬管理条例》中,未对违规土

  葬及乱埋乱葬等行为进行规定,基层执法人员在规范殡葬行为时,没有法律依据作为支撑,出现管理无手段情况,增加了丧葬执法工作的难度。第三,缺乏有效的激励措施,我国的各个地区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一定的差异,免除丧葬费用的实行还需经过漫长的发展阶段。目前,大多数地区受财力因素影响较大,丧葬费用免除仅限于低保户家庭及农村五保供养家庭,对于花葬、海葬及树葬等绿色丧葬方式未出台相关的激励及鼓励政策,无法充分调动群众的丧葬积极性。第四,殡葬公共服务设施不完善,受资金及土地限制影响,我国的各个地区存在公益性公墓建设不足等情况,经常会出现乱埋乱葬、骨灰装棺再葬及滥占耕地等现象的出现,对墓地有着较大的需求量[2]。

  二、新时期推行殡葬改革工作措施

  第一,加强宣传及引导工作,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刊等新闻媒体,对殡葬改革措施进行大力的宣扬,向广大民众普及殡葬相关的科学知识,引导群众自觉的加入到破除殡葬陋俗及改变殡葬观念中来,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生态节地及节俭治丧安葬方法,将文明低碳作为祭扫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当地的领导部门应重视对农村地区红白理事会政策及资金上的支持,建立完善及规范的管理制度,要求党员干部运用自身的带头作用及实际行动来带动身边的群众。另外,还应该加大对丧葬用品市场管理,规范市场行为,对庸俗及奇异的祭扫活动进行严厉的打击,将一些带有较强封建迷信色彩的丧葬用品加强管理及销毁,防止一些带有迷信的殡葬用品流入到社会的源头中去。第二,完善《殡葬管理条例》,运用制度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加强公墓建设及管理工作,规范相关执法干部的行为,确保殡葬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对社会上存在的违法殡葬行为进行严格的审查,为殡葬改革工作的开展提供法律制度上的保障,建立“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作及社会参与”领导机制,对违法殡葬行为加大惩处的力度,并进行严格的检查及考核,使殡葬工作的开展更具科学性,规范不良殡葬行为。第三,不断加强激励引导,政府部门应充分发挥自身的领导性作用,对群众不良的殡葬行为进行积极引导,以便能够获得群众的支持,使群众积极参与到绿色殡葬服务中?怼i朐嶂贫鹊慕?立应建立在

  惠民的基础上,以便能够得到民众的支持。目前,国家倡导遗体存放、火花、遗体转运及骨灰寄存等基本的殡葬服务,以上几项殡葬服务工作要想得到民众的大力支持,应采用免费提供等形式,以便能够为殡葬改革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稳定的基础。国家应采用鼓励性政策,对实行花葬、海葬及树葬等殡葬方式的群众,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加大奖励的力度,使人们意识到绿色殡葬对社会发展的益处,得到人们的认可。第四,加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将殡葬作为社会上的一项公益事业,不断强化殡葬的基本服务属性,国家应拨出大量的资金用于殡葬服务中来,将资金应用到骨灰堂、殡仪馆及公益性公墓建设中来,不断完善殡葬服务,提升公益性公墓建设效果及建设质量,为公益性公墓建设用地提供资金上的保障。同时,还应不断完善城市的公益性公墓建设,由政府部门进行无偿划拨,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作为国家公益事业及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3]。

  结论:

  殡葬改革是科技、精神、人物素质改革的基础,殡葬室的建立满足了经济一体化的发展需求,将多元思维、多元教派、多元温暖及多元民族集中在一起,建立了和睦友好的和谐大家庭,殡葬改革后所产生的人文价值、科学财富及文化内涵是无可估量的。应抓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加强对殡葬工作进行引导和宣传,积极做好殡葬改革,营造良好的殡葬改革氛围。

  参考文献:

  [1]陈先义.农村殡葬改革的异化现象及其治理策略――基于安庆殡葬改革的考察[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18(03):65-70.[2]刘圣欢,杨砚池.文化人类学视野中的洱海流域白族殡葬改革――以大理市银桥镇为例[J].大理大学学报,2017,2(01):15-22.[3]汪俊英.关于我国农村殡葬改革的深层思考[J].学习论坛,2014,30(12):74-77.作者简介:伏珂成(1991.2),男,云南曲靖人,本科,公务员科员,殡葬改革工作研究。

  第二篇:殡葬改革

  第二章

  殡葬改革

  1、殡葬改革的特点、目标是什么

  答:一积极倡导,宣传教育。二从实际出发,逐步推进。三党员带头,典型引路。四行政干预,依法管理。五兴建殡葬服务设施,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六坚持少数民族、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的特殊政策。

  殡葬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中国国情的殡葬改革制度和丧葬习俗。

  2、殡葬改革的原则

  一改革的原则。二火葬的原则。三节俭的原则。四文明的原则。五继承的原则。六因地制宜的原则。七保护耕地和环境的原则。

  3、殡葬改革的成绩

  一、坚持方向,狠抓火化工作,火化量和火化率逐年提高。

  二、科学发展,坚持城乡统筹改革,高度重视土葬改革工作。

  三、以民为本,殡仪服务体系日益形成,管理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四、以人为本,丧俗改革不断深化,平安和文明祭扫成为主旋律。

  五、关注环境,倡导“绿色殡葬”,公墓建设和管理工作取得成绩。

  六、依法建设,加强殡葬法制建设,殡葬工作基本实现规范化。

  七、关注人才,教育培训形成体系,职工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八、注重宣传,殡葬科技工作得以重视,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成为共识。

  九、注重文化,重视殡葬设备用品研制生产,文化和理论研究硕果累累。

  十、面向世界,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发展民间组织的独特用用。

  4、殡葬改革的措施有哪些

  一、注重殡葬改革的效果,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领导作用。

  二、正视根深蒂固的陈规陋习,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观念的转化工作。

  三、推动殡葬改革走向规范化、可持续道路,加强殡葬法制化建

  设。

  四、最大限度地利用群众的力量,把对人民有利的事业变为人民自觉的行动。

  五、坚持从实际出发,尊重客观规律,因地,稳步推进。

  六、以丧葬服务为示范窗口,推动殡葬改革的快速发展。

  5、怎样理解殡葬改革的基本经验?

  一、殡葬改革服从于国家发展的中心任务。

  二、领导重视,齐抓共管。

  三、克服传统阻力,提高思想认识。

  四、依法行政,规范管理。

  五、创新服务项目,满足消费需求。

  第三章

  殡葬管理任务和机构

  1、殡葬管理的概念

  殡葬管理是政府及有关部门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对人们的殡葬活动和行为实施的指导、监督和规范。

  殡葬管理的主体是各级人民政府。殡葬管理是一种政府行为,它是政府社会事务管理的一项。殡葬管理的客体是参与殡葬活动和实施行为的当事人。殡葬管理的方法是运用行政的、法律的、经济的等多种手段。殡葬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使殡葬有利于国家和社会,有利于人民群众,有利于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殡葬管理的目的和方针

  殡葬管理的目的是通过加强殡葬管理,规范殡葬行为,推进殡葬改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殡葬管理的方针是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习,提倡节俭文明办丧事。

  3、殡葬管理的基本任务

  传统意义上的:

  一、推行火葬。

  二、改革土葬、三革除丧葬陋习。

  四、发展殡葬事业。

  五、加快殡葬设备与丧葬用品的科研与生产。

  现代意义上的:

  一、殡葬设施规划管理。

  二、殡葬服务许可管理。

  三、殡葬服务管理。四殡葬市管理。

  五、殡葬法制管理。

  第三篇:殡葬改革

  对加强和改进河南农村殡葬改革工作的思考

  董

  跃

  民

  中华民族殡葬习俗和殡葬文化源远流长,数万年前就有了一定的丧葬形式。汉民族文化中自古就有“死后留全尸”和“入土为安”的习俗和传统。这种丧葬观念在当前河南农村仍具有广泛的社会基础。殡葬改革是丧葬习俗领域的一场革命,在农村推行殡葬改革,是对几千年封建丧葬观念的挑战,是社会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进步和文明的标志。河南是我国人口大省,人多地少的矛盾尤其突出。河南城镇居民的丧葬方式已经实现了从土葬到火葬的转变。所以,我省殡葬改革的重心集中在农村。农村殡葬改革的进程决定了全省殡葬改革的成败。殡葬改革虽然已经开展了十多年,但是,殡葬改革并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尤其在农村更为显著。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当前殡葬改革的实施效果及今后的发展趋势。

  一、河南农村殡葬改革工作要与时俱进,迈上新台阶

  1999年以来,河南省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宣传、稳步推行下,逐步进入到健康发展的轨道。火化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2009年上半年全省火化率为50.4%,达到历史最高水平。目前,在全省广大农村全面推行殡葬改革的条件已经具备,时机已经成熟,只要宣传发动到位,管理措施到位,服务到位,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农村的殡葬改革就会不断得到深化。

  殡葬改革的目的是倡导厚养薄葬,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新风尚,其核心是禁绝乱埋滥葬,改革愚昧落后的丧葬习俗。《河南省殡葬管理

  办法》明确指出:“殡葬活动及其管理必须积极地、有步骤地实行火葬,改革土葬,节约殡葬用地,革除丧葬陋俗,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从这些法律规定而可以看出,殡葬改革的主要内容有两个:一是葬法改革,二是葬礼改革。前者是为了节约土地,保护土地资源;后者是为了革除传统习俗中的丧葬陋习,促进精神文明建设。但是,从十多年的殡葬改革实践来看,并没有达到最初的改革设计。普遍存在的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既没有节约土地,也没有改变传统丧礼。

  (一)殡葬改革是在河南农村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可持续发展,节省耕地的必由之路

  当前河南省农村较为普遍的土葬制度,加速了河南省现有耕地的流失。农民没了土地,农村经济就失去了赖以发展的物质基础。2011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中原经济区建设已提升为国家战略,人口和农业大省河南将迎来跨越式发展的重大机遇。河南省是人口大省、粮食和农业生产大省、新兴工业大省,解决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协调发展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国务院要求河南省积极探索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三化”协调发展的路子。要严格耕地保护和城乡节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总量不减少、用途不改变、质量有提高。要落实国务院要求,就必须确保河南耕地面积不能减少,这是农业的根基和命根子。而侵占、蚕食耕地的两个主要因素就是工业用地和农村丧葬用地。

  (二)很多地方在殡葬改革中单纯追求火化率,执法时的“以罚代法”为土葬和火化后二次装棺土葬留下空间

  在我省部分地区,政府与殡葬管理机构单纯追求火化率,执法中的“以罚代法”,对于已经执行火化的丧主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闻不问,放任自流,导致丧户在火化后二次装棺现象开始在农村泛滥。丧葬改革的效果与基层政权的操作有很大关系。在很大程度上,不同地区丧葬模式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当地基层民政部门的管理造成的。有的基层民政部门管理的比较严格,尸体的火化率就相对较高;有的地方管理较松,所以就存在偷埋现象;还有一些地方,基层民政部门

  基本上就没有真正落实殡葬管理条例,所以传统的丧葬仪式依然在继续。调查发现,实行土葬最主要的理论依据就是耕地资源少,不能让死人跟活人抢地。不过事实上在河南许多地方,人们即使选择了火葬但他们仍然会“二次土葬”,同样挤占耕地,一般还不会被追究责任。由于二次装棺火化导致丧户多花费近千元。丧家既承担火化费用又要购置棺木进行安葬,既花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加重了经济负担,又违背了节约丧葬用地、节俭办丧事的殡葬管理工作方针。基层政府的“以罚代法”不仅严重影响了殡葬改革的实施效果,而且导致了农民的极大不满。一些农民误认为政府推行火葬改革就是为了“想收几个钱”。

  二、对河南农村殡葬改革方法与途径的思考

  殡葬改革涉及千家万户,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殡葬改革能否顺利进行,取决于能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一)“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要扎实推进农村殡葬改革,首先就必须完善农村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费用,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1、加快农村公益性墓地和村级骨灰堂基础设施建设。我省很多地方只强调火化率的提高,把工作重点放在强迫群众实行火化、查处偷埋案件上,而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明显不足。南阳市绝大多数乡镇没有规划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在新农村建设中,根本就没有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项目,严重制约了农村地区殡葬改革的推进。随着殡改工作的全面推进、火化率的稳步提高,解决好农村群众骨灰安放、切实减轻群众办丧事的经济和精神负担等问题,已成为深化殡葬改革的主要课题。2008年1月5日,永城市顺和乡高平房村一丧户的骨灰被安放进了村里刚建成的骨灰堂。这是永城市首例农民骨灰放进骨灰堂。高平房村共1768人,耕地2300亩。随着人口的自然更替,在耕地中建坟立冢的情况越来越多,严重影响耕种,土地资源越来越紧缺。2007年10月,村两委多方筹资,建成公墓骨灰堂。该骨灰堂占地3.5亩,可利用面积420多平方米,可安放骨灰盒1300余个,预计能满足未来200年的存放需求,村民均可以免费

  在此存放骨灰,一人安葬费用就可节省资金5000余元。农村公益性骨灰堂、公共墓地是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重要物质基础,由于其在规划、建设以及服务对象,都面向农村、农民。再者,城乡群众的收入还呈明显的差距,因此,强调公益性是必须坚持的原则。

  河南省郑州市站在关注民生、保护土地、科学发展的高度,加大对殡葬事业发展的投入,把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得实惠落到实处。2007年8月郑州市民政局、财政局等部门密切协助,县乡政府积极配合,在广泛听取村委会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新郑市、中牟县多个乡村,先后完成了建设公益性骨灰堂、公墓的试点工作,并拟定了《关于加快农村殡葬设施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用三年的时间,实现村村建有公益性骨灰堂或公墓的目标。并出台了详细的规划方案。公益性骨灰堂建设指导标准:①1000人以下的村,建筑面120㎡,总投资7万元;②1000-2000人的村,建筑面积130㎡,总投资8万元;③2000人以上的村,建筑面积140㎡,总投资9万元。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标准:①1000人以下的村,占地2亩;②1000-2000人的村,占地4亩;③2000人以上的村,占地6亩。总投资均为1.8万元。资金安排规定:按照分级负担办法,由市、县(市、区)、乡(镇)三级财政各承担三分之一的比例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给予资金资助。市本级资助标准平均为骨灰堂2.7万元、公墓0.6万元。实行先建后补,建成一批,验收一批,奖补一批。截止2010年9月,郑州市财政累计下拨资助资金2996.1万元。同时,县(市、区)级财政匹配了相应的资金;部分乡(镇)匹配资金也已到位。三级财政共投入资金6400多万元。郑州市新建公益性骨灰堂、公墓总数目前已占全市村委总数的58%,加上2006年前各村自建数,基本上实现了村村建有公益性骨灰堂或公墓的目标,为农村群众的骨灰安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为全面深化农村殡葬改革工作夯实了坚实的基础。

  2、出台相关的优惠政策,免除群众基本殡葬费用,提升殡葬服务水平。

  政府近几年逐渐加大了对民生方面的财政支付力度,但是对殡葬事业的财政支持不足。就连本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殡仪馆、火葬场

  这几年在许多地方政府预算中也被挤掉了,常常是不拨或改为差额拨款。近十几年来由于城市的发展、环保法规的要求,许多地方的殡葬事业单位都面临着场馆搬迁和设备更新的问题,许昌市还有两个县没有殡仪馆,需要建馆。由于县政府财政拮据,无钱投入或投入不足,致使这些地方的殡仪馆要么无力搬迁和更新设备,要么借债为之,负债累累,举步维艰。南阳市部分县市对殡葬基础设施、设备投入不足,有的县民政部门还背着沉重的债务。新建的方城、淅川、内乡、社旗、桐柏、西峡等6个殡仪馆,财政没有投入或投入极少;全市有42台运尸车辆,总投资366.09万元,财政拨款仅占11%;18台火化炉,总投资473.4万元,财政无任何投入,资金主要靠当地民政部门筹措。新野、邓州、南召、镇平等县市的殡仪馆建设年代久远,长期缺乏维缮,致使建筑用房老化陈旧,破损比较严重,基本处于维持使用状态。殡仪馆火葬场的建设是个投入大,回收周期长,资本收益率低的事业,因此说,火葬场、殡仪馆的建设没有政府的投入,最终受害的将是人民群众,这个建设成本最终将转嫁到群众身上,由他们买单,而政府的不投入、少投入也是对殡葬改革事业的不作为,是对殡葬事业单位公益性质的否定。同时,要使殡葬改革深入人心,让群众易于接受,应实行火化费补贴制度,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这样可减轻群众因实行火化而增加的负担。2007年,河南省栾川县政府研究决定,为减轻群众负担,强力推进殡葬改革,自2007年6月6日起,对栾川籍火化丧户一律免收运尸费(200元-400元)、火化费(280元),这部分过去由丧户自己负担的殡葬费用现在全部改为由政府“埋单”出钱。栾川县政府免收殡葬费用的举措在全国属第二例,在全省尚属首例。

  3、研究建立农村农民的丧葬补贴制度

  长期以来,在我国长期存在着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了巨大的城乡差距。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着力缩小城乡差别。逐步建立新型农村医疗保险制度,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调整公共财政资源的分配格局,加大对“三农”的投入,逐步实现公共财政覆盖农村并向农村倾斜。但是在丧葬补贴方面依然存在巨大的差异。2007年,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

  厅《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等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离退休(退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所在省辖市上企业离退休人员3个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标准发给。在职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职工死亡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费工资20个月的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调整为按其生前最后一个月基本养老金20个月的标准发给。目前,全省一次性抚恤金人均1.6万元。而农民则完全被排除在丧葬补贴制度之外。这种制度强化了城乡差别,是新时期对农民的政治和经济歧视。它不符合宪法的基本精神和平等的原则。2009年3月,从北京传来令人振奋的消息:从2009年1月1日起,凡具有北京市户口、且未享受北京市丧葬补助费待遇的城乡居民,去世时均可享受每人5000元标准的一次性定额丧葬补贴。它意味着北京将在全国率先实现丧葬补助待遇城乡同标准、全覆盖。如果河南能够参照北京的作法,给予农民一定的丧葬补贴,它将会作为一个强有力的调节手段,加速推进农村殡葬改革。

  (三)当前和今后河南省农村殡葬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是绿色殡葬

  殡葬改革工作不能全省一刀切,在不违背殡葬改革精神的范围内探索新的丧葬形式。2001年民政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在意见中提倡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鼓励倡导深埋、撒散、海葬等不保留骨灰方式,推动绿色殡葬。河南地形地貌差异很大,平原地区人多地少,耕地锐减,应以自然村建设骨灰堂为主;丘陵、山区等非火化区则可以采取尸体深埋树葬,既不占耕地、林地,又绿化、美好了环境,同时也有可供后人祭奠的标志。

  1、建议在农村推行“生态葬”法。“生态葬”是指人死后(或骨灰)深埋地下不留坟头,以种树取代墓碑,或实行“自然葬”等不占地或少占土地处理遗体或骨灰的葬法。2.“骨灰生态葬”。即将骨灰装入环保骨灰盒深埋地下不留坟头,以树代碑的葬法。

  3、大力发展“生态墓园”行业。农村应当以村为单位建立公益性墓地,以方便群众祭奠亲人。墓区统一规划,按顺序安葬,骨灰实行

  树葬、深埋,形成“一块公墓一片林”。墓地必须是不适于耕种的山坡地、荒地与不宜垦种的贫瘠地,对墓区必须严加管理和审批,防止变相为土葬。

  总之,殡葬改革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不是一蹴而就的。这就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在政策执行的过程中,既要贯彻殡葬改革的相关法规政策,又要尊重农村的传统习俗、尊重农民的感情,要在充分了解民意、体恤民情的基础上找出一条既不伤害农民感情又能保证改革顺利实施的道路来。只有这样才能使殡葬改革真正成为利国利民的政策。

  作者:中共许昌市委党校理论研究室副教授

  第四篇:审理执行现难点

  审理执行现难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与以往信用卡纠纷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单

  一、多为信用卡持卡人欠款经催收仍未归还的状况不同,去年以来,信用卡案件呈现出复杂化态势。黄浦法院受理的案件中,就出现了双币信用卡持卡人因未使用银行规定授权用语而引发的超限费争议、银行为拓展信用卡业务实行旅游促销而引发争议等新类型案件。而且,越来越多的涉诉持卡人提出银行服务环节的种种疏漏和新的抗辩事由,如未妥善保管信用卡或密码引发信用卡盗用,网上交易不成未及时退款产生的扩大损失的承担,万事达卡“零责任”条款能否适用,邮寄账单未及时送达导致持卡人未及时还款等等,给法院查明事实、适用法律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民刑交叉案件处理成为信用卡司法实践中的又一难点问题。近年来,信用卡盗用案件日益增多,银行起诉民事案件前后,信用卡持卡人(受害人)刑事报案现象比较普遍。

  而在2009年12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同年12月16日起施行。根据

  该解释,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并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犯罪。

  自该解释实施后,黄浦法院受理的透支金额超万元的信用卡纠纷250余件,占信用卡透支民事纠纷的31%。然而在具体案件审理中,如何综合运用“非法占有为目的”等犯罪构成,区别民事、刑事案件,在确有交叉部分严格根据程序进行操作等等,一定程度上也困扰着信用卡案件的审理。

  案件类型的多样化给信用卡案件的执行也带来困难。“此外,执行主体更加多元化也是执行难的原因之一”,黄浦法院执行庭庭长刘廷碧介绍说。

  除了前面提到的一些大学生毕业离开上海后很难查找其下落及财产信息,最终导致银行的债权难以实现这类情况外,还存在涉境外人士(含港澳台胞)的信用卡案件数量明显上升带来的问题。由于目前境外人士尚未进入征信系统,且由于对持卡人姓名缺乏统一的译法,导致信息难以核对,法院很难查证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

  据介绍,去年,黄浦法院共执结信用卡执行案件2846件,初执标的清偿率达到73%。信用卡案件的平均执行天数29.66天,远低于该院所有执行案件48.07天的平均执行天

  数。

  “我们成立了两个信用卡执行组,强化专项执行力量。还通过张贴限制高消费令、发放告被执行人家属书、悬赏执行及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刘廷碧说。

  与此同时,黄浦法院还建立了包括集约化财产查询、分片包干等方法在内的信用卡案件集约化执行模式。与传统方式不同,他们对所有信用卡案件中财产查询环节进行整合,由1至2名法官专门对应相关银行调取被执行人财产信息,从而大大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

  第五篇:殡葬改革承诺书

  党员、干部带头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

  承

  诺

  书

  为了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革除旧习,树立文明新风,作为党员、干部郑重承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厅发[2014]18号)精神,在以下五个方面发挥好带头作用:

  (一)带头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有关规定同时,带头减少繁文缛节,缩小宴请规模和迎亲(出殡)车辆,杜绝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去世后除国家规定外,不成立治丧机构,不召开追悼会,严格控制遗体送别仪式规模,力求节约简朴。

  (二)带头革除陈规陋俗。带头破除封建旧俗,不搞请阴阳、看风水、做道场、出大殡等各类封建迷信活动。婚丧嫁娶不在街道、居民区等公共场所搭棚设宴、搭建灵棚、高音喧哗,不在凌晨午夜燃放鞭炮烦扰邻里,不沿街游丧、抛撒焚烧冥币、燃放鞭炮。

  (三)带头树立文明新风。以集体婚礼、纪念式婚礼、家庭婚礼、旅行结婚等形式举行婚姻宣告仪式。在丧事活动中,带头采用佩戴黑纱白花、敬献鲜花、播放哀乐、发放生平等方式哀悼逝者。要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

  (四)带头火葬和生态安葬。带头去世后实行火葬,在公墓内安葬骨灰,不将骨灰装棺再葬,不超标准建墓立碑;不具备火葬条件的,带头在指定安葬点或公墓内安葬,不乱埋乱葬;带头实行生态安葬,采取树葬、花葬、草坪葬等节地葬法,撒散骨灰或者平地深埋、不留坟头;带头捐献遗体或器官。

  (五)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和殡葬改革。教育引导亲属、朋友、身边工作人员、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习和封建迷信,积极劝阻不文明行为,不对违法违规行为听之任之甚至包庇纵容。

  承诺人:

  时

  间:

  单

  位:

  政治面貌:

  职

  务: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本人持有,另两份分别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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