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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五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09 16:54: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五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五篇】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5篇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篇1

退役军人事务部接待来访退役军人特别规定

退役军人事务部自2018年4月17日上午即开始正式接待全国去退役军人事务部反映问题的退役军人,根据荣誉军人网北京市通讯员报道,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部门接访工作时间为:周一、周五全天接访(上午8.30到11点30;
下午13.30到16.00)周二、周三、周四每天上午接访(上午8.30到11点30)退役军人事务部信访部门接访工作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金苑大厦东50米,乘车路线为地铁五号线到北五环北苑路地铁站下车之后向北走300米左右即可到达。退役军人事务部接待来访退役军人或者优抚对象特别规定如下:1、到退役军人事务部接待大厅领表,必须凭退伍证、伤残军人证、烈士证明、优抚证件、士官(军官)退休证等证明才可以领取《退役军人事务部来访登记表》(没有退役或者优抚证明证件不让进排队领表通道)顺便说下:身份证是必须的。2、一人只能领取一张《退役军人事务部来访登记表》不能代替领取或者填写。3、外围控制不让穿军装的进,建议战友们做好两手准备。4、一人一策,每个人的诉求必须填写清楚明白,建议将支持个人诉求的优抚法律法规和政策等证据准备齐全再去,这样有利于落实。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篇2

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座谈会上的讲话

2018年12月20日

尊敬的退役军人们:

大家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领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2018年x月x日正式挂牌成立,这是我们全市退役军人的新“家”。无论是退役多年,还是刚刚离开军营的退役军人,都是我们最可爱的亲人!

祖国和人民不会忘记,当年,你们响应党的号召,穿上军装,手握钢枪,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默默奉献,用青春和热血保家卫国,在人生史册上留下了光辉的篇章,成为最可爱的人!脱下军装荣归故里后,你们保持军人本色,自强不息,奋力拼搏,在不同的岗位上为祖国的繁荣富强继续作出各自的贡献!全市广大抗战老战士、老复员军人、参战参核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军队离退休干部、烈军属和转业复退军人,你们都是祖国和人民的骄傲!在此,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并向你们和你们的家人致以衷心的祝福!

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维护退役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做好安置转业,促进就业创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一推、两补、三聚焦”目标,以拥军、优抚、强军为根本宗旨,以实现退役军人军属对美好生活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提高保障能力和服务效率为主线,为构建具有新时代特征和义马特色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而努力奋斗。我们将同心同德、团结一致、振奋精神、开拓进取,以主动作为、只争朝夕、马不停蹄、日夜兼程的奋斗状态,以廉洁务实、公开公正、认真负责、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当好大家的服务员,真正把实事办实、好事办好!

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后,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一是坚持法治为本,底线思维;
二是坚持服务第一,效率为上;
三是坚持主动作为,科学管理;
四是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协同。作为一个全新的机构,我们正在整修办公服务场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健全基层服务网络,努力实现高效运转,届时将开设网站、公布信箱和联系方式,为大家提供更加专业的服务。但是,新部门的组建都需要一个过程,都需要做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工作可能会存在一些不足。对此,我们希望亲人们能够给予理解和支持,并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不断完善工作。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诚恳接受大家的监督,认真改进工作中的不足,我们坚信:在市委市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加快步伐,提高效率,将各项服务和保障工作做好。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篇3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

(含“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沈阳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表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表5.部门收支总表

表6.部门收入总表

表7.部门支出总表

表8.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9.收入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表

表10.支出预算按单位分类汇总表

表11.“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1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市政府规章草案,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军队退役义务兵、转业(复员)士官、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和安置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工作,负责退役军人的伤残等级评定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落实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担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党组织建设相关工作。

(十二)本部门具体行政职权见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的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沈阳警备区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2.沈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

部门预算公开表











注: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没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支预算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安排的拨款收入、上级补助及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财政结转资金、单位上年净结余、单位事业收入、单位其他收入;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财政事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69693.87万元。

二、关于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9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2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8万元。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9年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5.05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各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8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其他用车60辆。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沈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资金168578.6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已纳入部门预算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4.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纳入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拨款”、“上级补助、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收入。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 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篇4

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总结


一、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基本情况

今年,我县共接收退役士兵172人,自主就业的123人(含城镇退役士兵2人),发放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44.72万元。因患精神病五级伤残1人(按自谋职业补助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县人民政府不负责安排工作)。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xxxx人(其中:转业士官15人、二等功4人)。参加“双考”安置的29人。实际安置工作岗位26个(其中:安置在中央驻曲单位2人、省驻曲单位1人、市属单位2人、我县事业单位21人),占应安置总数的54.17%。申请办理自谋职业的22人,占应安置总数的45.83%,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178.2万元。对33名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2.9万元。

二、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是实施新老政策衔接的关键年,为确保安置改革稳妥推进。一是成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由县委常委、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县人武部政委、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编办专职副主任、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县公安局副政委、县监察局局长、县财政局局长、县工商局局长、县国税局局长、县地税局局长、县民政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会泽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办理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的日常工作。二是出台政策,为拓宽安置渠道提供保障。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下达了《会泽县人民政府关于下达xxxx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计划的通知》(会政发〔xxxx〕31号),确定了我县的安置岗位,为全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组织保障。

三、安置办法

(一)自主就业安置。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已选择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政府不安排工作,且不能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双考”安置,县安置办将严格按照自主就业的相关文件规定给予经济补助,按照部队发放的士兵服现役每满1年发给4500元的退役金基本标准的80%比例计发。

(二)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符合新老政策规定由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包括新政策中安置对象为: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是烈士子女的。老政策中安置对象为:平时因公、因病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符合县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统一参加全省组织的文化考试,按照文化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条件的岗位。

(三)考试考核安置。“双考”安置对象为:从城镇(非农业户口)青年中征集入伍或者xxxx年从高校应届毕业生中征集入伍以及从高校在校大学生中征集入伍且不复学的士兵;农村入伍在服役期间因公致残被评定为7级、8级残疾等级的士兵;农村入伍的女兵。符合“双考”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的,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双考”安置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安置。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考试,并根据退役士兵服役期限、伤残等级、技术等级、立功受奖情况等进行实绩考核,按“双考”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对公布的安置岗位依次选择符合个人条件的岗位。在“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安置的退役士兵,可在xxxx年7月20日前实行“双向选择”,由本人与企业单位联系工作,在接收单位同意的基础上,经接收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盖上单位公章,并按相关程序报批同意后,可按本人联系的单位安置。对“双考”安置中未被录取安置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联系到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按照规定一律按自谋职业办理,不再保留安置资格。

(四)自谋职业安置。根据有关规定,对符合城镇安置条件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今年,我县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金按两年义务兵55000元为基数,服役期每增加1年补助1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扶持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优惠政策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x〕10号)精神,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四、具体做法

二是做好各项数据的上报工作。每月月初按时、准确、有效向市局上报退役士兵安置的各项数据。

三是认真抓好教育培训。积极宣传动员退役士兵参加学历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宣传动员,今年春季,我县共有16人报名参加1年以上学历教育培训,培训期间,县民政局每人每年补助生活费xxxx0元;4月15日至25日,委托县委党校举办会泽县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县民政局副局长、县安置办副主任谢开林同志作了《在全县退役士兵培训班上的讲话》,对44名退役士兵免费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使这些退役士兵学到了一计之长,增强了就业能力和参与市场竞争的信心。

四是积极宣传安置政策。5月8日,召开了相关安置政策培训会,会上县民政局局长、县安置办主任黎发祥同志介绍了当前退役士兵的安置形势和今年的安置政策,主要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安排工作政策、技能培训政策、学历教育政策。安置办工作人员指导符合参加考试安置的48名退役士兵统一进行了网络报名。

六是认真组织实绩考核。在实绩考核前,县安置办工作人员以认真负责的态度,通过查阅档案和证书、证章、喜报、立功受奖通知书、服役年限、伤残等级、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进行审核,印制了《会泽县xxxx年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5月27日下午,由会泽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严格按照《云南省城镇退役士兵安置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逐一对参加“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进行了考核,并由参加实绩考核的领导小组成员在《实绩考核成绩登记表》上签字,并将考核成绩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七是做好退役士兵考试服务工作。6月1日组织退役士兵到曲靖参加全省统一的文化考试,提前一天到达考点,确认考场,并统一乘车、统一食宿,切实为参加考试的退役士兵提供良好的生活保证。6月15日,县安置办对由县人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和“双考”安置的退役士兵文化考试成绩、实绩考核成绩进行核实统计,并将成绩及排名情况向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

xxxx年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之下,在安置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和全体退役士兵积极配合下,使安置工作进展顺利。整个安置过程全面、合理,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五、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安置工作的政策调整和改革关键之年,面对繁重任务和挑战,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大的干劲投入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继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退役士兵安置政策。进一步更新观念,抓住机遇,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努力开创我县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新局面。

2023年退役军人事务业务培训会议讲话篇5


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要点
x年,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xxx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宣传落实好《退役军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强化政治引领,夯实队伍建设,提高服务保障水平,开展双拥共建,为推进新时代xx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而努力奋斗!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1.强化思想政治建设。党组班子要切实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好《中g中y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通过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交流会、理论辅导等活动,确保上级关于退役军人服务相关精神得到及时学习传达和贯彻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xxx同志为核心的党z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强化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领导。
2.发挥机关党建作用。认真落实党组书记抓党建首要责任,发挥党组作用,细化年度党建工作任务,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c党支部工作条例》,扎实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活动。利用墙体、宣传栏、“新时代e支部”“学习强国”、和微信等平台加强党建宣传,提升机关党建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继续在局机关开展系列读书活动,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素质,大力推进“学习型”组织建设。通



过线上线下督促学、干部讲课引导学、知识竞赛比着学,鼓励全体机关干部通过学习不断丰富知识涵养,真正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二、做到尽职尽责,保障服务退役军人取得成效4.积极开展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是做好x年退役士兵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助金发放工作。二是有序接收x年退役士兵,严格完成档案审核、归档工作。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安置。三是组织召开退役士兵返乡迎接仪式及全员适应性培训,提升退役士兵归属感和就业技能。四是加强军休干部管理,继续做好困难志愿兵、困难企业军转干部补助金发放和“两参”退役士兵公益岗位开发工作。
5.认真落实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策。一是深入贯彻《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甄选培训机构,扩大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覆盖面,联合人社部门,重点推进城镇下岗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二是继续完善乡镇(街道)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台账,尤其是深挖下岗失业退役军人技术特长,及时解决这部分退役士兵就业问题。三是组织开展退役士兵专场招聘会,协调人社部门,挖掘域内用工企业潜力,提供用工岗位,实现人岗对接。
6.切实做好优待抚恤工作。一是继续做好“两参”人员身份核查、认定工作,及时准确发放优抚对象抚恤金、定期定量生活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资金。二是按照省厅要求,有序开展xx名退役士兵残疾等级专项核查工作,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申请和更换工作。三是严格按照上级标准,完成新版《伤残军人证》换发和《退役军人优待证》审核发放。



四是继续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创新工作方法,本着随报随访,遇到紧急突发情况,优先上会研究的原则,帮助我市退役军人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困难。五是加强部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和精细化管理,根据人员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完善优抚信息管理系统,高质量推进数据动态化管理,避免出现已去世人员“领空饷”问题。六是组织开展重要节日退役军人、军属走访慰问活动。
7.持续开展双拥工作。一是制定并下发x年度双拥工作常态化考评清单,完成年度双拥工作常态化考评相关工作。二是结合重要节日有序开展各项活动。召开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军地座谈会,走访慰问武装部、武警大队、xx武警中队等驻x部队,帮助改善官兵工作执勤生活条件,促进“双拥共建”工作。联合卫健局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为老兵提供医疗检测项目。三是结合军地走访情况,建立x年度军地双拥共建需求“双清单”。四是深入调查研究,积极落实政策,妥善解决官兵“三后”问题、开辟拥军绿色通道等问题。
8.持续开展英烈褒扬纪念活动。一是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数据管理系统和烈士英名录系统的日常维护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清明祭英烈和烈士纪念日纪念活动。三是健全烈士寻亲制度,组织开展烈士寻亲专项行动。四是加强烈士陵园维护管理力度,做好烈士褒扬基础性工作。健全红色教育基地体系,大力宣传和弘扬烈士精神,激发我市军民的爱国热情,为建党xx周年营造浓厚红色氛围。
9.积极促进退役士兵信访问题的解决。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托退役军人信访信息系统,开展网上信访、视频信访、电话信访服务,提升信访工作质量和效率。完善信访台账管



理,在原有的信访接待台账制度基础上,按照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权益维护、临时救助四个方面登记造册,按时完成台账更新,为后续工作提供准确的信息。加大权益维护力度,增强服务意识,推动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力争年内解决历史遗留退役士兵安置后未上岗问题。
10.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一是加强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按照上级服务中心(站)创建标准,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确保退役军人各项优惠政策上下贯通,工作落实落地。持续巩固“五有”建设成果,根据《全国县(市、区)示范型退役军人中心创建标准(试行)》要求,对服务中心工作运行和场所文化建设进行完善,提升服务保障水平。二是全面完成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督促相关企业尽快完成企业补缴部分。密切注意部分自行补缴要求退还费用群体及农村退役士兵要求参照政策享受待遇群体的思想动向,避免引起信访问题。三是做好“一档一卡一日志”工作,及时完善、补充、新建退役士兵个人档案,做到动态化管理,按照“入户了解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政策把握到位,开展答疑解惑”的思路开展工作,加强联系卡发放,做到应发尽发,切实发挥联系卡“咨询找谁问、业务找谁办、困难找谁帮”作用。四是组织实施法律援助工作。依托法律服务站,积极为退役军人提供法律援助,引导退役军人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五是提高供养人员生活水平。及时改造光荣院功能性用房,保证老人居住环境安全、舒适。强化服务意识,建立能够真正为老人服务的院务团队。
同时,努力完成市里下达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脱贫



攻坚、法治建设等工作。
三、筑牢队伍根基,加快各项业务工作前进步伐11.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务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全面做好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网络舆情、应急处置等工作。推进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退役军人综合信息数据库,构建“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模式,打造适合服务管理平台,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
1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干部政治担当和大局观念,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开展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包括:研讨交流会、理论学习会、宣讲会等。努力提升党员干部政治引领能力、调查研究能力、把握政策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法治思维能力,树立勤政廉政退役军人事务局良好形象。
13.加强舆论宣传引导。一是联合各单位,共同开展“情系最可爱的人”系列主题活动,利用春节、八一、十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广泛宣传工作。二是密切与新闻单位的联系与协作,认真做好各类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突出工作亮点、品牌特色、履职成效的宣传,做到有筋骨、有温度、有特色,进一步扩大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政治影响力和共识凝聚力。三是加强对于《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宣传,充分利用我局微信、微博账号以及域内媒体,广泛开展线上宣传,结合八一、十一等重要节日,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为退役军人做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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