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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范本四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15 14:36: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资产评估报告范本四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资产评估报告范本四篇

资产评估报告4篇

【篇一】资产评估报告

XXX

评估报告

中鲁资评字【2017】第078号

XXX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目录

声 明 1

评估报告摘要 2

评估报告 4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以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4

二、评估目的 5

三、评估价值类型 5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5

五、评估基准日:
5

六、评估依据 5

七、评估方法 7

八、评估过程 10

九、评估假设 11

十、评估结论 12

十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3

十二、评估报告日 13

评估报告附件 14


声 明

1.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收集的资料,评估报告陈述的内容是客观的,并对评估结论合理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方、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签章确认;
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恰当使用评估报告是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责任。

3.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
与相关当事方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4.资产评估师已根据评估准则的要求进行了现场勘查,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
在此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关注该事项可能对评估结果产生的影响。

5.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论受评估报告中假设和限定条件的限制,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6.资产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仅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省XXX拟处置固定资产项目

评估报告摘要

XXX资评字【2011】第078号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为省XXX。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

委托方、产权持有者以及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三、评估目的

为委托方拟处置固定资产提供价值参考。

四、评估对象及评估范围

评估对象为委托方拟进行处置的固定资产,评估范围为机械设备3台。

五、价值类型

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六、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09月30日。

七、评估方法

评估方法为重置成本法。

八、评估结论

省XXX申报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5.08万元,评估价值为19.85万元,评估减值25.23万元,增值率为-56.0%。

本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11年09月30日至2012年09月29日内使用有效。

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

XXX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陈 晋

法定代表人:肖成静 注册资产评估师:何凤权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省XXX拟处置固定资产项目

评估报告

XXX资评字【2011】第078号

省XXX:

XXX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省XXX的委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采用重置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省XXX拟进行处置的固定资产在2011年0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以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

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名称:省XXX

注册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金:壹仟万元人民币

经济性质: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营方式:设计,服务,销售,生产

经营范围: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总承包甲级、工程监理、对外承包工程;
安全评价;
机电产品设计、制造,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进出口业;
商品批发与零售;
专业技术服务业;
停车、车辆清洗服务。(以上项目不含前直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

省XXX是省机械系统综合性科研机构,是集科研开发、工程设计、技术服务、生产销售为一体的科技型企业。

(二)评估报告使用者

评估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产权持有者、资产处置相关方以及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二、评估目的

本次资产评估的目的是公允反映拟处置固定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公允价值,为省XXX进行资产处置提供价值参考。

三、评估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依据本次评估目的,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

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和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压制的情况下,资产在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

四、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评估对象为省XXX拟进行处置的固定资产。

评估范围为省XXX拟进行处置的3台机械设备。

纳入评估范围内的设备包括:气体保护焊机N51/PLASMAF IX P+T PACKAGE及计量器具三坐标测量机MCMS543、平面平晶D300。委估资产账面原值457,100.00元,账面净值450,844.00元。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

上述3台设备均有购置发票,分别为2006年和2009年购置,账面值为其购买价。委估设备目前使用情况正常,维护保养较好。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1年09月30日。

确定此评估基准日考虑了尽可能与相应经济行为的实现日接近,同时考虑了会计报表的编制日期等因素。

六、评估依据

(一)经济行为依据

1.委托方与本所签订的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二)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8号)《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2.国务院1991年第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3.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发【1992】第36号公布的《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4.国办发【2001】102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改革国有资产评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强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5.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第12号令《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6.国资委产权【2006】274号《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知文件等。

(三)评估准则依据

1.财政部财企【2004】20号《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和《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的通知》;

2.2007年11月28日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印发《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等7项资产评估准则的通知(中评协【2007】189号);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4】134号《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试行)》;

4.中评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5.《企业国有资产评估报告指南》(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2008】218号)。

(四)资产权属依据

1.固定资产资产购置发票。

(五)取价依据

1.2010年机械工业出版社《中国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2.其他相关资料。

(六)其他参考依据

1.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申报明细表;

2.《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3.评估人员进行的市场调查资料;

4.评估人员现场勘察及询证的相关资料;

5.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统计资料和技术标准资料,以及评估机构收集的其他有关资料。

七、评估方法

资产评估的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

市场法适用于市场发育较完善的地区,当存在有同类资产的二手交易市场或较多的交易实例时运用“市场法”,是获取资产价值较为简捷的方法。本次委估资产因其二手交易市场品种单调、频率不高,交易不透明,可采信的案例贫乏,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的操作性不强,故此次评估不选用此方法。

收益法是对资产未来产生的净利润或净现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现率折为现值,作为被评估资产的价值。由于单台设备资产的预期收益难以确定,且委估资产还需与其他资产配套才形成生产能力,故此次评估不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重置成本法是从成本的角度来衡量资产的价值,它首先估算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功能相同的全新资产的成本,再估算资产的综合成新率,评估出资产的价值,由于委估资产的相关参数易于取得,可以选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

综上所述委估资产不适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而由于被评估单位提供了较准确的实物资产信息资料,符合成本法的适用条件,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本次评估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1.重置全价的确定

本次评估采用含税价,通过同类设备厂家及商家电话咨询了目前同类设备的市场售价后确定重置全价。

2.成新率的确定

对于设备的成新率,在年限成新率测算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现场勘察时了解到的主要设备的工作状态、工作环境,参考设备的日常负荷率、原始制造质量、维修保养等情况,并广泛听取设备实际操作人员、维护人员和管理人员的意见,对年限成新率进行调整后确定成新率。

成新率=年限成新率+勘察调整系数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评估举例:

设备名称:三坐标测量机

规格型号:MCMS543

生产厂家: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

数量:1台

启用日期:2006年5月

账面原值:285,000.00元

账面净值:285,000.00元

1.设备概况

该设备为省XXX的计量标准器具接触式三座标测量仪,其利用坐标测量技术、计算机测控技术及先进的动态测量系统进行工件表面点的采集和数据处理。可使用双旋转测头系统及不同测杆、测头的组合,配合各种通用或专用测量软件,方便实现对三维工件的测量。结构简单,数据采集快,操作简便,使该机非常经济实用。

设备主要用于机械、汽车、航空、军工、模具等行业中的箱体、机架、齿轮、凸轮、蜗轮、叶片、曲线、曲面等的测量。

设备主体结构:花岗石的导轨和工作台,移动桥式结构,保证整机机械系统的精确稳定;
无摩擦的全气浮支承导轨,最大限度地减少运动中的角摆;
自粘式带状金属光栅尺与平台、横梁及Z轴花岗岩基体融为一体,使其三轴具有同样的温度膨胀系数从而增加了仪器的稳定性。

设备技术参数如下:

测量范围X:500mm

测量范围Y:400mm

测量范围Z:300mm

探测系统:
Renishaw测头系统

分辨率:0.5μm

示值误差:2.8+L/250μm

探测误差:
R=4.0μm

2.重置全价的确定

经向西安爱德华测量设备有限公司电话咨询得知型号为MCMS543仍有销售,其价格为260000元/台(价格为含税价,免运费及安装费)。评估人员经分析后确定以此价格的含税价作为重置全价。

3.成新率的确定

(1)年限成新率

该设备已使用5.3年,经评估人员与设备技术管理人员共同评定后认为设备尚可使用5年,则

年限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尚可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100%

=5.3/(5+5)×100%

=48%(取整)

(2)现场勘察情况

现场勘察调整情况

经评估人员对设备不同部位进行勘察后确定设备成新度调整系数为-3%。

(3)成新率

成新率=年限成新率%+勘察调整系数%

=48%-3%

=45%

4.评估值的确定

评估值=重置全价×成新率

=260000×45%

=117,000.00元

八、评估过程

整个评估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评估准备阶段

1.2011年10月25日,与委托方就本次评估的目的、评估基准日、评估范围等问题协商一致,并制订出资产评估工作计划。

2.2011年10月26日,评估师对评估单位整体评估配合工作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包括填报“评估申报明细表”、“资产调查表”的要求,收集并整理反映资产性能、技术状态、经济技术指标等情况的资料。

3.配合被评估单位进行资产清查、填报资产评估申报明细表等工作:2011年10月26日,评估人员进入被评估单位现场对委估资产进行了调查,协助单位进行资产申报工作,收集资产评估所需文件资料。

(二)现场评估阶段

项目组现场评估阶段的时间为2011年10月26日至2011年10月26日。主要工作如下:

1.听取被评估单位有关人员介绍单位基本情况和委估资产的历史及现状,了解单位的财务制度、经营状况、固定资产技术状态等情况。

2.对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进行审核、鉴别,与单位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行核对等方式,了解涉及评估范围内具体对象的详细状况,对发现的问题协同被评估单位做出调整。

3.根据资产清查评估申报明细表和评估规范的要求,对评估设备进行了盘点和现场勘察。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的运行记录,了解单位的设备管理制度及维护措施,同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座谈了解设备的实际运行状态及设备的购置日期、产地、账面原值各项费用的构成情况,同时对主要设备填写设备现场勘察记录等。

4.查阅收集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

5.根据现场实地勘察了解到的结果,进一步完善资产评估明细表,以做到“表”、“实”相符。

7.根据资产的实际状况和特点,确定各类资产的具体评估方法,对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在清查核实的基础上做出初步评估测算。

(三)评估、汇总阶段

1. 2011年10月27日至2011年10月27日对评估范围内的各项资产进行了评定估算工作。

2.评估机构内部对评估结果进行内部审核。

3.评估结果向委托方进行汇报,根据委托方的反馈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

(四)提交报告阶段

评估师完成资产评估报告书并提交给委托方,本阶段的工作时间为2011年11月16日。

九、评估假设

(一) 特殊性假设

1.本评估遵循持续使用的假设,即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继续使用,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方法、参数和依据。

2.假设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是在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的,在该市场上,买者与卖者的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都是在自愿的、理智的、非强制条件下进行的。

(二) 一般性假设

1.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或有事项或其他事项,如被评估单位等有关方应评估人员要求提供而未提供,而评估人员已履行评估程序仍无法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2.由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产权证明文件、财务报表、会计凭证、资产清单及其他有关资料是形成本报告的基础。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和相关当事人应对所提供的以上评估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本评估报告没有考虑将来可能出现的因拍卖、变卖抵(质)押物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也未考虑发生产权变动时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以及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资产价格的影响。

4.在执行本次评估程序过程中,对资产的法律权属,评估师进行了必要的、独立的核实工作,但并不表示评估师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进行了确认或发表了意见。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只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5.本评估报告仅供业务约定书中明确的报告使用人使用,不得被任何第三方使用或依赖。本公司对任何个人或单位违反此条款的不当使用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评估没有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7.本评估假定近期内国家现行利率、汇率、税收政策等无重大改变。

8.本评估假定近期内国家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

9.公司会计政策与核算方法无重大变化。

十、评估结论

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09月30日,在持续使用前提下,省XXX申报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45.08万元,评估价值为19.85万元,评估减值25.23万元,增值率为-56.0%。

评估减值主要原因是单位未提或少提折旧所致。

十一、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需评估机构审阅相关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3.本评估结论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即自2011年09月30日至2012年09月29日内使用有效。

十三、评估报告日

本报告提交日为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XXX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陈 晋

法定代表人:肖成静 注册资产评估师:何凤权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评估报告附件

目 录

一、机械设备评估明细表

二、机械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三、机械设备照片

四、省XXX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六、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七、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八、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九、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省XXX

承 诺 函

XXX中联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因本单位拟处置资产事宜,特委托你公司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的部分设备资产进行评估。为确保资产评估机构客观、公正、合理地进行资产评估,我单位承诺如下,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符合国家规定并已获批准;

二、所提供的财务会计及其他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关重大事项揭示充分;

三、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权属明确,出具的资产权属证明文件合法有效;

四、所提供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资料客观、真实、科学、合理;

五、不干预评估工作。

产权持有者:省XXX

法定代表人: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省XXX:

受你单位的委托,我们对省XXX拟处置资产所涉及的机械设备,以2011年09月30日为基准日进行了评估,形成了资产评估报告。在本报告中披露的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我们承诺如下:

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评估业务约定书的约定一致。

三、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的资产进行了必要的核实。

四、根据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评估规范选用了评估方法。

五、充分考虑了影响评估价值的因素。

六、评估结论合理。

七、评估工作未受到干预并独立进行。

注册资产评估师: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

【篇二】资产评估报告

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设备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XXX评报字[2017]第 0520 号

河南仁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设备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目 录

声明……………………………………………………………………………………3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4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6

委托方、产权持有单位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6

评估目的………………………………………………………………………………6

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7

价值类型及其定义……………………………………………………………………7

评估基准日……………………………………………………………………………7

评估依据………………………………………………………………………………8

评估方法………………………………………………………………………………9

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3

评估假设………………………………………………………………………………15评估结论………………………………………………………………………………16

特别事项说明…………………………………………………………………………16

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17

评估报告日……………………………………………………………………………18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声 明

1、本公司评估人员在执行本次评估业务过程中,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本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中载明的评估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无关。

3、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我们只对评估结论本身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报告使用者的资产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5、我们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查验,但本评估报告不具有对被评估资产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的能力,也不具有对被评估资产法律权属提供保证的能力。

6、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7、本评估机构及项目参加人员在被评估资产中没有现实的和预期的利益,与报告使用人也没有利益相关的问题。

河南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设备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豫XX评报字(2017)第0520 号

摘 要

河南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的委托,对其申报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包括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评定估算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申报的拟转让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所表现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一、评估委托方: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二、产权持有者:河南理工大学

三、评估目的:为委托方资产转让提供价值参考依据

四、评估范围与对象: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所申报的设备摇臂钻床一台

五、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20日。

六、评估方法: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

七、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20日,委托方委估资产的评估值为26150元,人名币大写为贰万陆仟一佰伍拾元整。(评估结果详见评估明细表)。

八、本评估结论的有效使用期限自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20日起至2018年5月19日止。

评估报告的使用者应关注特别事项及使用限制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假设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使用限制说明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

本评估报告书仅供委托方及“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报告其他使用者为本次评估目的参考使用和送交资产评估主管机关审查使用。我们只对评估结论本身符合职业规范要求负责,而不对报告使用者业务定价决策负责。

本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许可,报告书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也不得见诸于任何公开媒体。

法定代表人:

河南仁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郑州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日

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设备转让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书》

豫XX评报字(2017)第 0520 号

河南XX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的委托,对其资产转让所涉及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包括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评定估算等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申报的拟转让资产在评估基准日时所表现的价值做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简要报告如下: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产权持有者:

1、名称:河南理工大学

2、注册地址:焦作市高新区世纪大道2001号

3、法定代表人:邹友锋

4、企业性质:事业单位

5、注册号:
4108000002

(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在了解资产价值目的实施的过程中,除委托方外,不排除其他相关方会阅读到本评估报告,但我们对其他相关方基于自身立场对本报告的理解不负任何责任。

二、评估目的

河南仁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的委托,对申报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申报固定资产的价值,为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资产转让提供公允的价值参考依据。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评估范围为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申报的固定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20日,申报评估的固定资产主要设备摇臂钻床一台,详见资产评估明细表。

以上评估范围和对象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一致。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本评估机构对被评估资产在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原则、假设和前提条件下,依据本报告所述的评估依据、评估程序和评估方法,为本评估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而做出的公允价值反映。

市场价值是指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公开市场上最佳使用状态下,由自愿交易的买卖双方在知情、谨慎、非强迫的情况下,最有可能实现的交换价值的估计数额。

通过对委托方确定的评估目的的分析和对评估所依据的市场条件、评估对象自身的状态等的了解,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

五、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是2017年5月20日。

此基准日是根据评估规范和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的实际情况,同时遵循评估基准日尽可能与本次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的原则和考虑完成评估工作的实际可能,由河南仁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确定,并且与《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评估基准日一致。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评估依据

我公司在评估过程中主要遵守以下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1.法律依据:

⑴原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6]23号文《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⑵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⑶《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若干问题的规定》[财政部(2001)令第14号];

⑷中国资产协会2008《资产评估新准则》;

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协[2003]18号”《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

2.准则依据:

⑴资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

⑵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基本准则;

⑶资产评估准则—评估报告;

⑷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

⑸资产评估准则—固定资产;

⑹其他与资产评估有关的法律、法规等;

3.权属依据:

⑴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⑵委托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⑶设备购置发票复印件。

4.取价依据:

⑴委托方委估资产的申报材料及其他材料;

⑵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

⑶评估人员现场勘察、记录等;

⑷有关市场询价资料和参数资料。

七、评估方法

按照《资产评估准则》和《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等评估法规规章的规定,评估方法一般有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三种。

市场比较法是指利用市场上相同或类似资产的近期交易价格,经过比较、分析从而确定估测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必须具备以下前提条件:1、需要有一个充分发育活跃的市场,以获得与被评估资产相同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
2、参照物及其与被评估资产可比较的指标、技术参数等是可收集到的。该项目符合以上两个条件,适合使用市场比较法。

收益法是通过估算被评估资产在未来期间的预期收益并使用一定的折现率折成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以各收益期收益现值累加之和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其适用条件是:评估对象使用时间较长且具有连续性,能在未来相当期间取得一定收益;
评估对象的未来收益和评估对象的所有者所承担的风险能用货币来衡量。但被评估单位不具备以下应用收益法评估的前提条件:未来收益期限可以确定、股东权益与企业经营收益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未来的经营收益可以正确预测计量、与企业预期收益相关的风险报酬能被估算计量,故无法使用收益法进行评估。

成本法即资产基础法,是指在合理评估企业各项资产价值和负债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思路。具体是指将构成企业的各种要素资产的评估值加总减去负债评估值求得企业价值的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和采用的资产评估价值类型,考虑各种评估方法的作用、特点和所要求具备的条件,本次我们采用成本法作为主要的评估方法。

评估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评估操作规范的要求,结合被评估资产的特点,对委估固定资产评估方法简要介绍如下:

基本公式为: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A.重置全价主要参考市场相同设备现行市价,同时考虑其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及其他费用;
对于部分无市场价格的设备,按照替代原则参考同类设备的购置价;
技术进步程度较小的,以物价指数法来确定重置价。对于少数新近购进的设备,在核实有关会计凭证的基础上,确定其重置价;
非标设备以重置核算法确定重置全价。基本公式为:

重置全价=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间接成本

B.成新率的确定:

a.对一般性设备或小型设备,根据设备的实际技术状态、正常负荷率、维修保养情况、技改情况、工作环境和条件等结合其经济技术使用年限来确定其综合成新率,基本公式为:

实体性贬值率=实际使用年限(名义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总使用年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1-实体性贬值率

b.对于大型、重要、关键固定资产,首先根据现场勘察情况结合设计使用寿命、现实使用状况、维护状况,以实地勘查鉴定的结果结合设备的主要部件,制定鉴定打分标准,通过对各主要部件进行鉴定打分,根据各部件的得分情况计算出该设备的综合成新率,基本公式为:现场勘察成新率=∑单项分数,该项权重60%;
同时根据设备的经济使用年限及尚可使用年限计算出其年限法成新率,该项权重40%,将二者加权平均计算确定综合成新率。即:

η综合=η1×40%+η2×60%

其中:η1 =年限法成新率 η2 =现场勘察成新率

成新率的确定是专业评估人员基于技术、经验及现场勘察情况所做出的专业性综合判断的结果。

机器设备名称:摇臂钻床

规格型号:Z3032X10

该设备购置于2009年11月,经过安装调试和试运行,于2009年11月底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1、设备简介

设备所属单位: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

账面原值: 38600元

制造厂家:四川自贡机床厂

名称及型号:摇臂钻床 Z3032X10

最大钻孔直径: 32mm

重量:1600kg

外形尺寸:1745×800×2080

数量:
1

2、重置全价的确定

(1)经致电自贡机床厂,并结合市场询价,该型号设备市场售价39000元。

(2)运杂费:费率取5%

(3)安装费:费率取1%

(4)间接成本:500元

重置全价=设备购置费+运杂费+安装调试费+间接成本

=39000+1950+390+500

=41840元

3、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对主要生产机器设备、关键重要设备,分别采用年限法和现场观察法(分析打分法)进行测算,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将两种方法的测算结果取适当权重测定综合成新率来确定委估对象的成新率。

①年限法成新率公式如下:

实体性贬值率=实际使用年限(名义使用年限*资产利用率)/总使用年限

=7.5年*51%/10年=38.25%

年限法成新率=1-实体性贬值率

=1-38.25% =61.75%

②现场观察法,是综合分析设备各部分在设备中所占的权重,确定设备各部分的标准分,再根据各部分实际技术状况确定设备各部分的评估分。最后加总,确定设备的观察成新率。现场观察法成新率公式如下:

现场观察法成新率=∑各部位得分×100%

现场勘察成新率,经现场勘察的结果如表下所示:

现场勘察成新率计分表

③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现场观察法成新率×60%

=61.75%×40%+63%×60%

=62.5%

4、评估值的计算

评估值=重置全价×综合成新率

=41840×62.5%

=26150(元)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一)接受委托

1、进行项目前期调查,明确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和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等评估业务基本事项;

2、进行项目风险评价,同意接受委托;

3、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4、制定评估工作计划;

5、项目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指导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指导企业按照中国资产协会2008《资产评估新准则》规定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格式逐项将纳入资产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填报。

(三)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

评估人员进入现场后,首先指导企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申报和全面的清查核实工作,并收集准备评估所需资料,检查核实资产与验证资料等工作。在企业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盘点的基础上,评估人员根据企业提供的委估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进行现场清查核实和勘察鉴定,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关注,对企业提供的资料进行验证。现简要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提供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通过对有关的合同、发票等权属证明材料及相关会计凭证的审查核实,对其权属予以必要的关注;
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核实,查阅主要设备的运行、维护记录和生产统计资料,并向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了解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和技术改造等情况,对主要的大型关键设备进行详细的现场勘察和鉴定,通过查阅有关的设备购置发票和财务决算情况对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实。

(四)整理评估资料

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分析,判断每一份资料的可靠性、合理性和可用性,其过程是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过程。经过分析和筛选,汇集所有合理、可靠的资料。根据评估工作需要进行分类,将评估资料进行归纳整理。

(五)评定估算、形成评估结论

评估人员对从现场收集的资料进行分析和汇总,进行市场调研和询价等程序,按照前述的资产评估方法对各类资产进行评定估算:

1、分项对委估资产进行分析、计算和评定估算,编制各项资产评估说明,然后将各项结果进行汇总,得出评估结果。

2、分析评估结论,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评、漏评的情况,考虑期后事项、特殊事项等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3、汇集资产评估工作底稿,审查复核各类工作底稿。

(五)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撰写资产评估报告、评估说明、资产评估明细表初稿,并进行评估机构内部三级审核。

2、在不影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3、向委托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评估假设

(一)评估过程中遵循以下评估假设,当其中的假设条件不成立时,评估结论不成立,评估报告将无效。

1、持续使用假设。即本次评估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资产按照目前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规模、频度、环境等继续使用。

2、公开市场假设。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将在一种较为完善的公开市场上进行交易,评估选取的作价依据和结论都可在公开市场上存在和成立。

3、交易假设。即假定被评估资产已经处于交易过程中,评估师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4、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被评估资产所在地区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产权持有者主要管理人员、职工队伍、管理水平、主营业务无重大变化。

5、产权持有者对申报评估的资产拥有完整的所有权、管理权、处置权、收益权。

6、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提供的资料真实、合法、完整、有效。

7、评估报告仅用于评估报告书指明的评估目的。

(二)评估假设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1、评估假设直接关系到评估报告书和评估结论的有效与无效;

2、评估假设关系到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其变化将有可能使企业调整经营方向和方式,或者改变产品结构或提高产品质量标准,或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这都会严重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和公允性;

3、评估假设的实现与否,关系到评定估算中各种数据、参数选取的正确如否,影响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和公允性,严重时评估结论不能成立。

十、评估结论

本公司评估人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河南理工大学工程实训中心申报评估的固定资产进行了评估。根据以上评估工作,依据评估结论成立的前提和条件: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5月20日,委估资产的评估值为26150元,人名币大写为贰万陆仟一佰伍拾陆元整。(评估结果详见评估明细表)。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1、本次评估机器设备的重置成本中包含了增值税税款,税率为17%。

2、本评估结论没有考虑被评估资产如果出售所应承担的税费等事项,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可能追加(或减少)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当前述条件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经营等原则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将会失效。

3、对可能存在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未做出特别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不能获悉或无法收集资料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4、委托方及产权持有者管理层和其他相关人员提供的与评估有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如资料与事实不符,将可能造成评估结果失实。

5、我们执行本次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被评估资产进行评估并发表专业意见,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确认或发表意见不在我们的执业范围之内;
提供被评估资产法律权属证明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是委托方的责任,我们仅限于对被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予以必要的查验。

6、本评估结论是对2017年5月20日这一评估基准日时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客观公允反映,本评估机构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被评估资产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化不承担责任。

7、评估基准日后至评估报告有效期内,若被评估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8、本次评估中,对固定资产的技术鉴定主要采用目测观察手段以及查阅资产占有方提供的设备检测记录,未使用仪器对设备进行测试查验。

9、本公司及本次评估工作人员与委托方不存在除业务收费以外的其他任何经济关系。

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关注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所产生的影响。

以上事项造成评估报告合法使用人的任何损失均与本公司无关,本公司及资产评估师和其他评估人员亦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1、评估报告只能用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

2、评估报告只能由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使用。

3、评估结论不应被认为是对被评估资产在评估目的下可实现价格的保证。

4、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方另有约定外,未经本评估机构及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同意,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披露于任何公开媒体。

5、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将本评估报告作为一个整体使用,不得摘录报告的部分内容使用。

6、评估报告的有效使用期限为2017年5月20日至2018年5月19日。

十三、评估报告提交日期

本项目评估报告提交日为2017年5月24日。

法定代表人:

河南仁服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郑州

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

资产评估报告书·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明细表;

2.与评估目的对应的经济行为文件;

3.委托方暨被评估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4.评估对象涉及的主要资产权属证明资料;

5.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承诺函;

6.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的承诺函;

7.资产评估机构资格证书;

8.资产评估机构法人营业执照;

9.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

【篇三】资产评估报告

水吧饮品资产评估报告

一、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名称:水吧饮品

住所:燕京理工学院南门美食城
    经营范围:各种奶茶、咖啡、鲜榨果汁等 

成立时间:2014年10月

消费人群:学生及附近居民

经营类型:个体经营
    二、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为该水吧持续经营提供价值依据 
    三、评估范围和对象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为水吧店面、店内设施及经营所需要的相关原材料和机器设备。
    四、评估基准日 
    本评估项目基准日是2015年6月14日;
本评估报告所采用的一切取价标准均为评估基准日有效资产价格标准,与评估目的的实现日接近。 
    五、评估原则 
    遵循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科学性、合理性的评估原则。
    六、评估依据 
    根据调研报告及相关制度准则进行评估。

 七、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目的和委估资产类型,采用收益法对水吧进行评估。

八、评估过程 
    本次评估 6月14日 实地调查,数据采集、资料整理和编制评估报告。

资产构成:

评估价值计算:

评估采用的方法为收益法,在收益法的应用过程中可以采用净利润和净现金流量值,此次评估选用净现金流量值。

月现金流入构成情况为:营业额 1300*30=39000元

月现金流出构成情况为:房屋租金 35000/12=2916.67元

进货费用 300*30=9000元

工资支出 6000元

水、电等费用 150*30=4500元

送餐相关费用 150元

其他额外支出 200元

总计22766.67元

月净现金流量:39000-31766.67=16233.33元

年净现金流量:194799.96元

资本化率的选用:水吧行业平均资本化率为5%

持续经营年限:通过对水吧饮品的调查了解以及市场分析,估计可以持续经营15年。

P=A/i*[1-1/(1+i)n]

A为年金,i为折现率,n为收益年限

P=194799.96/5%*[1-1/(1+5%)15]=792566.81元

九.评估结果

水吧饮品收益法的评估现值为792566.81元。

十.评估人员

郑倩

水吧饮品资产评估数据调查

亲爱的老板:

您好!我是燕京理工学院的学生,目前打算对您的水吧资产进行评估,我将对以下数据进行调查,感谢您对我工作的支持!

评估人员:
老板签字:

调查日期:

【篇四】资产评估报告

资产评估报告模板-资产评估报告

一、我们在执行本资产评估业务中,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恪守了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根据我们在执业过程中掌握的事实,评估报告陈述的事项是客观、真实的。我们的分析、判断和推论,以及出具的评估报告遵循了资产评估准则和相关规范。

二、我们与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无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方无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方不存在偏见。

三、我们已对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进行现场勘查;我们已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进行查验,但无法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真实性做任何形式的保证;我们已提请企业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评估报告的要求,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披露。

四、我们具备评估业务所需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专业评估经验。

五、我们对评估对象的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的专业意见,是经济行为实现的参考依据,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我们不承担相关当事方决策的责任。

六、我们出具的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的评估结论仅限于评估报告载明的评估目的和用途、评估报告使用者,并在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限内使用,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我们无关。

七、我们在评估过程中没有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对评估结论的影响。我们对评估基准日后有关资产价值发生的变化不负责任。

八、我们对在已实施的评估过程中不能获悉的评估对象和相关当事方可能存在的瑕疵项对评估结论不承担责任。

一、基本概况

估价对象为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丰顺路天顺园小区9组团10栋403,结构为钢混,建筑面积112.39平方米,设计用途为居住用房,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年8月3日。

二、评估目的

为房地产转让提供参考依据。

三、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为2013年11月3日。

四、估价依据

1、本次估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重庆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有关政策法规和文件。

2、评估相关的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房地证2012字第H150602号】复印件以及本公司掌握的房地产有关资料以及实地勘查所获取的资料。

五、估价原则

此次估价在独立、客观、公正的一般性原则外,还遵循如下实操性原则。

1、合法原则

估价对象房地产符合城市规划为土地用途,容积率、覆盖率、建筑高度、建筑风格的要求,即应以估价对象合法使用、合法处分为前提进行。估价对象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具备合法性。

2、最高最佳使用原则

在合法前提下的最高最佳使用是能使该房地产获利最大的使用方式。房地产价格受土地与建筑物组合状态的影响,两者的配合适当均衡时,房地产的效用便能高度发挥,而达到最高最佳使用状态。估价对象现状用途为居住用房,以估价对象所在的位置分析,我们认为保持现状用途最为有利,并以此为前提估价。

3、替代性原则

根据经济学原理,在同一个市场内效用相同的商品的价格将趋于一致,这一原理同样适用于房地产市场。本次评估中采用市场比较法进行价格测算时,即是依据该原则。通过调查取得估价对象附近地区与估价对象类似的房地产作为参照实例,以近期内成交的价格为客观价格,确定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价格取值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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