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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4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5 12:09:01

篇一: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农村禁毒?作存在问题及对策调研报告随着改?开放的深?发展,受毒品市场影响,毒品迅速向农村渗透,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发展迅猛,毒品危害不断加剧,逐渐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消极因素之?。虽然在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和开展了三轮的禁毒?民战争,毒情有所缓解,但毒品市场依然存在,吸毒问题依然突出,禁毒形势依然严峻。笔者认为,当前农村?临的禁毒?作责任和难度?益剧增,如不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必将对社会治安环境造成?定的影响。近?年来,放?乡在乐?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通过全乡党员?部群众的共同努?,紧紧围绕第三轮禁毒?民战争这?中?,以全?遏制毒品的社会危害为?标,以全?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以深?开展重点整治为抓?,以扫?除恶专项?争为突破,以不断强化禁吸戒毒为重点,以全?深化宣传教育为基础,全?抓好农村禁毒各项?作措施的落实,强势推进禁毒?作的扎实有效开展,禁毒?作虽然取得了的明显成效。但在认真分析农村的毒情状况后,感到形势?是严峻的,任务更是艰巨的。本?以乐?县放?乡为例,笔者对农村禁毒?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初浅的分析研究。?、农村禁毒现状分析放?乡位于乐?县西北部,距离县城约20公?,是S106省道线、放凉路、乐黄路、放宝路等交汇通道处,有通往各村??通道18条,主要居住着汉族,属于中国四川内地丘陵乡镇。(?)农村禁毒?作现状以放?乡为例,据统计,截?2019年6?,放?乡共有在册吸毒?员73?,现有吸毒?员21?。2019年共开展《中华?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四川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6次,全?专项整治?动3次,共收戒吸毒?员3?,社区戒毒19?,打击贩制毒品刑事案件2起(朱某、王某)。(?)吸毒?员呈现的特点据调查,放?乡吸毒?员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是毒品泛滥呈现多样性。海洛因、?黄素等毒品有蔓延增长趋势,在册吸毒?员中有7名曾经吸?鸦?,2名吸?海洛因,其余吸??黄素、美沙酮、摇头丸、k粉等。?是涉毒?群呈现低龄化趋势,吸?新型毒品者绝?多数是青少年。据统计,?前在册吸毒?群73?中,其中年龄在35岁以下的39?,占总数的53%,35岁以上的有18?,占总数的25%,年龄最少的只有15岁,最?的有60多岁,?性吸毒?员16?,占总数的22%。三是毒品向农村快速蔓延。全乡18个村和1个社区都有在册吸毒?员,既有吸?毒品的,也有制贩卖的,还有以贩养吸的。四是衍?“两抢?盗”等违法犯罪。不少吸毒?员为筹集毒资,胆?妄为进?偷、抢、扒等犯罪活动,造成打击处理?法到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危害?民群众?命财产安全。?、农村禁毒?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禁毒?作的思想认识不??是少数?部群众对毒品危害的严重性认识不?。认为禁毒?作与???关,是公安部门的事,淡化了禁毒?作是?场长期持久的?民战争的意识,致使在本部门、本辖区的防范措施不到位,落实措施不坚决。?是宣传教育不深?。禁毒成员单位对?常宣传重视不够,缺乏常抓不懈;宣传?式?较单调,缺少有效宣传载体;宣传对象的层次不够分明,重点不突出。社会禁毒氛围不够浓厚,群众参与度有待进?步提?。(?)预防和打击毒品的队伍?量不?1、没有专业?员具体抓禁毒?作,村、组?都是兼职?部,?员少形不成禁毒?作合?。2、由于放?乡地处丘陵,村民居住分散,道路交通?分?便,吸毒?员随机流窜,收戒帮教?作难度较?。

  2、由于放?乡地处丘陵,村民居住分散,道路交通?分?便,吸毒?员随机流窜,收戒帮教?作难度较?。(三)传统毒品向新型毒品转变迅速据统计,新型合成毒品滥??数直线上升,空间分布??积蔓延扩散,导致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对地?经济的发展和稳定都造成?定程度的冲击与破坏。其原因主要为:1、贩卖新型合成毒品相对??更难发现,更为便利,且利润更?。2、滥?新型合成毒品?员?体上没有戒断依赖症状,也很难发现与惩处。3、新型合成毒品预防教育不到位,?部分?还不知道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且有不少?认为其是软性毒品所以不会成瘾。受境外新型合成毒品渗透较为严重。(四)强制戒毒和特殊?群收戒较难《中华?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但是,在实际?作中由于强制隔离戒毒缺乏?够的专业医务?员、医疗设施与医疗经费等原因,对于严重残疾与疾病的吸毒?员?般不予收戒,就是收戒了,没?天就办了所外就医的?续,?、病、残等特殊?群收戒难已成为禁毒?作中的?个难点,极易产?负?影响。?是极易诱发吸毒?员为逃避强制隔离戒毒?产??伤?残?为。?是由于收戒难,吸毒?员?暴?弃,易产?以贩养吸等违法犯罪?为,对社会安全造成隐患。三是不利于?、病、残吸毒?员戒毒,容易让其感受到被社会抛弃的感觉,从?诱发恶意报复社会的?为。四是极易对家庭产?更?的伤害。(五)社区戒毒?作实施?较薄弱社区戒毒和康复?作还?较粗放,组织领导?度不够,成?的禁毒办及其领导?组办公室?作?员多为兼职,不能更好地贯彻国家《禁毒法》和《四川省禁毒条例》等法律法规,局限于签协议、建档?卡、通讯联络等,社区戒毒和康复?作成效不明显。(六)戒毒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调查结果显?,吸毒?员吸毒的原因都各有不同,对家庭的伤害也程度不?。但都有?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戒毒?员家庭“返贫”现象较为突出,许多家庭甚?全靠低保维持?活。主要原因为:1、吸毒者?部分是青壮年,是家?的主要劳动?.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持者,吸毒者吸毒后造成了??劳动?的下降甚?丧失,导致家庭?产能?迅速变弱。2、吸毒者需?量的毒资,吸毒?段时间后,家?值钱的东西基本上被变卖?空。三是多次戒毒和治疗也需要花不少的钱。(七)戒毒成果巩固措施不够社区戒毒是《禁毒法》规定的?种帮助戒毒?员巩固戒毒成果和逐渐融?社会的措施,是对戒毒?员在强制戒毒期满后的?种过渡性安排。但基层的实际情况是,强制戒毒期满后?乎处于放任状态,?部分?员离开戒毒所后即流?社会。虽然政府和村委会都成?了社区戒毒?作领导?组,但成员全是兼职,据了解,全乡约有三分之?的社区戒毒对象存在失控,社区戒毒?作开展还没有进?常态化。对于失控问题,有因管理措施和必要的就业帮扶、维持治疗、?活救助等问题没有跟上,也有因遭受歧视?丧失信?,短期内?再次染毒,怕尿检后强制戒毒,导致不愿坚持戒毒;即使是有戒毒决?的吸毒?员,由于戒毒需接受美沙酮维持治疗,但美沙酮门诊全乡都沒有1家,对离街道较远的吸毒?员,戒掉毒瘾仍有?定困难。三、加强农村禁毒?作的对策建议(?)全?加强禁毒社会化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全民防毒拒毒意识

  提?全民识毒、防毒、拒毒意识,?泛发动群众参与禁毒?争,是遏制新吸毒?员滋?的治本之策。要把禁毒预防宣传教育纳?精神?明建设总体规划,协调各??量,精?组织实施,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1、注重禁毒宣传教育?作的经常性。既要认真组织好集中宣传活动,?要树?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长期作战的思想,坚持不懈地开展经常性的宣传?作,做到将?常宣传与集中宣传有机地相结合,提?禁毒宣传的参与率和知晓率。2、注重禁毒宣传教育形式的多样性。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禁毒宣传活动,丰富宣传内容、拓宽宣传渠道、创新宣传载体,活跃宣传形式,提?宣传效果。3、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层次性。宣传、?旅等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向全社会的禁毒宣传教育职责,积极宣传报道禁毒?作的?针政策、禁毒?争成果和典型事例,??开展禁毒公益宣传;基层政府、社会团体、村民委员会要认真履?义务,加强本单位、本辖区的宣传教育,落实禁毒防范措施。4、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泛性。加强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吧等易涉毒场所经营者和从业?员的禁毒知识培训,进?步增强守法经营

  意识和拒毒防毒能?;研究开设禁毒教育课程,努?实现“学?不吸毒、校园?毒品”的?标;对外来务??员、?业闲散?员,要依托劳动?市场以及流动??服务管理、就业培训、暂住证申领等?作,积极有效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5注重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机制性。认真宣传《中华?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民共和国戒毒条例》和《四川省禁毒条例》,将禁毒教育纳?公民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教育等内容,着?组织开展禁毒宣传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农村等活动,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和?觉抵制毒品的能?。(?)建好禁毒?作队伍,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严厉打击的?压态势1、增强抓好禁毒?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对打击涉毒违法犯罪要坚持“露头就打”的?针,挤压毒品违法犯罪的空间,绝不能让其形成?候。在坚持经常性打击的基础上,对吸?新型毒品群体扩张与增长等突出问题,适时开展禁毒专项?争。2、强化禁毒队伍的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切实提?禁毒?作的整体?平,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3、严格执?《宪法》关于禁毒的相关惩处措施,严惩毒品违法犯罪?为,向群众传递政府禁毒的信?和决?。4、只要是涉及毒品违法犯罪?为,都坚决予以打击,?最强硬的?段,最严厉的措施震慑犯罪分?,教育其他群众。5、形成?作合?,加强对易涉毒场所的管控。公安、?化等执法部门要加?对歌舞娱乐场所、宾馆、酒吧等易涉毒场所的管理?度,要与经营者签订禁毒责任书,建?巡查、暗访机制,经常性的开展联合检查整治?动。对发现有吸?、贩卖毒品的场所要清理整顿,对问题严重的坚决依法停业或取缔,并追究相关当事?的责任。同时要加强对?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管理,严防流??法渠道。6、狠抓“禁种铲毒”。将禁种铲毒的责任落实到专?,在罂粟种植、开花结果等季节开展本辖区内的巡查?作,确保毒品“零种植”?标的实现。7、进?步健全完善禁毒?作检查督导制度和考核评估机制,严格执?党纪政纪问责规定和兑现奖惩。(三)有效遏制吸?新型合成毒品?员迅速增长1、加?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度滥?冰毒等新型合成毒品的危害主要表现为:其?是?体戒断依赖症状不明显,但?理及精神上极易成瘾。其?是?分兴奋,常常?天不睡觉,极度耗竭?体。其三是?率过快,极易诱发?脏病;容易产?淫乱?为,对肾损害?,易导致性功能丧失。其四是服?后极易出现幻觉、妄想等,易导致交通肇事或暴?侵犯他???、财产安全的?为。其五是导致类似精神分裂症的苯丙胺精神疾病,并很难治愈。因此,加?对新型合成毒品危害的宣传?度,可以纠正?们对“新型合成毒品是软性毒品不会成瘾”的错误认识,从?能?觉抵制新型合成毒品。2、加?对吸?新型合成毒品?员的矫治?度新型合成毒品对?的?理、?为和社会功能均存在相当严重的危害,?对于吸?新型合成毒品的?员教育矫治?作不能完全照搬既有的传统毒品强戒经验,应该从吸?新型合成毒品?员的?为、认知、?理等各??进?综合教育矫治。在

  完全照搬既有的传统毒品强戒经验,应该从吸?新型合成毒品?员的?为、认知、?理等各??进?综合教育矫治。在强制隔离戒毒?作实践中,对吸?新型合成毒品的学员要更多地关注毒品伤害中枢神经造成的精神障碍,细?观察他们的?常?为表现,耐?细致地对其进?矫治;同时不断规范治疗和教育?段,及时总结经验和教训,从?逐渐摸索出?条科学可?的针对新型合成毒品的脱毒治疗和教育矫治的模式,达到萎缩新型合成毒品需求市场的?的。(四)配全设施,主动化解特殊?群收戒难问题1、建?体制内的医疗体系。在强制隔离戒毒管理所设?场地齐全、设施完备、医务?员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基本检测条件、能治疗?般常见疾病的?型医院。根据戒毒者病情的轻重和发展来决定治疗机构和实施治疗?案,增进强制隔离戒毒所的收治?度。2、县上单独成??个专门收治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员及零星贩毒?员的医院,达到对特殊?群采取有效的隔离、治疗措施的?的。

  这样既避免了戒毒?员因所外就医期间对社会安全造成的隐患,?保障了戒毒?员健康权等合法权益,也避免了被戒毒?员在地?医院治疗期间在社会上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也能有效防?治疗期间?伤、?残事故的发?,同时还达到了《禁毒法》规定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对有严重残疾或者疾病的戒毒?员,应当给予必要的看护和治疗;对患有传染病的戒毒?员,应当依法采取必要的隔离、治疗措施”的要求。(五)落实举措,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作。有效开展社区帮教?作,教育挽救吸毒?员,是解决毒品蔓延、减少毒品社会危害的重要措施。1、摸清情况,建好台帐。加强与公安、司法等部门的配合、衔接,并把禁毒?作列?治安防控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对吸毒?员的调查登记,切实提?对本辖区吸毒?员的发现能?,全?、客观、准确地掌握本辖区毒品蔓延情况。特别是要建?禁毒?作台帐,指定专门?员收集整理禁毒?作资料,规范建档,确保资料整齐、规范,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加强跟踪,掌握动态。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接触社会??、信息灵通、反映快捷的优势,对辖区内的吸毒?员进?严密管控,适时掌握毒情动态,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掌握禁毒?作的主动性。3、做好帮教,转化吸毒?员。落实具体的责任?,根据社区戒毒(康复)?作规范的要求,对辖区的吸毒?员要定?、定责任、定措施,把定期谈话、不定期尿检等帮教?作落到实处,防?已戒毒?员再次吸毒,通过转化?批吸毒?员,萎缩毒品消费市场。(六)努?帮助戒毒?员家庭“脱贫”1、帮助戒毒?员家属消除焦虑、失望、恐惧等不良?理,从?激发戒毒?员家属?活的信?和克服困难的勇?,使其重新认知吸毒者和戒毒?员。2、开展技能培训、安置就业,切实帮助吸毒?员家庭解决?活、就业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扶难救困,为吸毒者摆脱毒瘾,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家庭条件,使家庭真正成为吸毒?员回归社会后继续进??理和?为矫治的基地。3、强制隔离戒毒期限分解为?年、两年、三年三个档次,?部分吸毒者经评估后?年期满出所;吸毒年限较长、戒毒次数较多、戒毒效果不太好的,执?两年的戒毒期限;吸毒年限长、戒毒次数多、戒毒效果很不好、多次违反管理规定的,执?三年戒毒期限。让?部分戒毒者?年出所的原因为:其?,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管理的封闭性与社会发展的快速性,戒毒者封闭的时间越长,其适应社会的能?越差,回归社会的难度越?,?理的障碍会越多。其?,吸毒者?部分是青壮年,是家?的主要劳动?,也是家庭经济的主要?持者,戒毒出所时间提前有利于发挥其对家庭的?撑作?。其三,有利于?励戒毒者在戒毒中积极表现,以争取早点?出戒毒所。总之,禁毒?作是?项长期?系统的?程,是?项涉及千家万户和每个?切?利益的全民战争,事关民族兴衰和地?的长治久安,必须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随着??推动禁毒?作,越来越多的公众参与到禁毒?作中来,禁绝毒品的?民战争就?定能取得胜利。(乐?陈少?)

篇二: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精选5篇)

  第一篇: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一、当前禁毒斗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禁毒专业队伍力量薄弱,经费不足,不能满足当前禁毒斗争的需要。

  2.有关部门协作意识不强,侦查工作难以深入开展。贩毒案件有其自身的特点,从吸毒人员到最下层的贩销点、转销点直到源头毒枭,由小到大,数量由少到多,一般都呈网络型树枝状发展态势,往往牵涉到周边县(市、区)甚至外省市。但受警力、经费等客观条件制约,常常只能就案办案,与周边县(市、区)以及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协作、深查细挖较少,影响打击效能。

  3.禁毒宣传教育有待深化。近年来,各地禁毒部门开展了各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还存在局限性,缺乏深度和广度。主要表现在日常宣传教育没有持之以恒,往往局限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后;部分禁毒成员单位不能积极主动地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被动应付,缺乏应有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4.帮教工作措施不到位,复吸率居高不下。近年来,一些地方虽然建立了帮教小组,开展了一些帮教工作,但工作措施不够有力,没有真正形成派出所、街道(镇)有关部门、村(居)或单位、家庭“四体一位”的帮教体系,有的只靠派出所管片民警工作,导致复吸率居高不下。

  二、预防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对策

  1.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加大经费投入。各级领导要提高对禁毒工作紧迫性和重要性的认识,正视当前的毒情形势,加强对禁毒工作的领导。要将禁毒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禁毒工作所需的经费。要配齐配强禁毒专业队伍力量,大力加强队伍的制度化、正规化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禁毒工作中的铁拳作用。

  2.强化禁毒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禁毒意识。重点加强对青少年、无业人员、外来人员、娱乐场所从业人员和易染毒高危人群的预防教育工作。要积极尝试开展更加有效的新型的禁毒宣传教育形式,比如在公园设置禁毒宣传角、组织禁毒宣传表演队等,力争做到每月都有不同的禁毒宣传内容,切实消除禁毒宣传的死角、盲区,进一步提高全民的禁毒意识。

  3.加强侦查协作,切实提高堵源截流功效。禁毒专业队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开展侦查破案工作。要积极主动与周边县(市、区)禁毒专业部门加强联系和协作,互通信息,切实提高堵源截流的功效。

  4.切实做好戒毒帮教工作,努力降低复吸率。对每个戒毒出所人员,有关街道、乡镇和村居都要建立帮教小组,从生活、工作上多关心、帮助吸毒人员,努力切除他们与“毒友”的联系。派出所要密切与戒毒部门的联系,严防出现漏管失控现象。

  5.深入开展创建“无毒社区”活动。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创建“无毒社区”活动的领导,把创建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街道、乡镇及各个村(居)、单位、学校。要将“无毒社区”创建活动与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机地结合起来,并落实检查、考核措施。要深入贯彻“无毒保净土,有毒创无毒”的观念,努力将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进行下去。

  第二篇:当前保健食品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后于市场发展,和不适应于市场经济的情况,我国保健品的政策和市场状况不尽人意之处,表现在事前审批严格,事后监督不利。这有待于国家执法力量加强和转变政府职能。切实做到监、帮、促相结合。使健康产业发展有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

  [关键词]保健食品问题对策

  当前大多数人对保健食品与保健品还存在一定的误解,认为它们就是一会事。什么叫做保健品,就是食品、用品、器械和化妆品对人体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和调节作用。保健食品、保健用品、保健器械和特殊化妆品,它们统称保健品。

  保健食品是保健品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如果按照科学的说法,将来可能随着发展就应该说得更确切一点,应该是叫做功能食品,既然是功能食品就区别于普通食品。普通食品只是对我们日常的生活,包括解决饥饿问题、一般身体营养所需要的。而保健食品是针对特定人群的机体有一定的辅助作用和调节作用。

  保健食品姓“食”,主体是食品,而不姓“药”。从药品来讲,它是对人的疾病有治疗作用,而保健食品它是对已经失去健康,还没有疾病的人群起一个辅助调节作用。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亚健康状态。保健食品、保健品就是针对这样的人群。

  一、存在问题:

  当前保健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未经批准上市销售。很多保健食品出身于制药企业,一些小制药企业没有实力进行临床试验通不过国家的检验,取不到“国药准字”证书,只能以保健食品的名义进行生产销售,而以前的保健食品审批权在各省卫生厅或卫生部,其产品说明书和包装上标示有省级卫生部门或卫生部的批准文号。目前在市场上销售的保健食品伪造的批准文号大部分是抗疲劳类性保健食品,如标示为卫食健字(2001)第0372号“阿根挺”虫草胶囊就是伪造由承德菩达保健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产品为“蓝力宝牌几丁胺糖胶囊”,生产这种保健食品的单位并不存在。食品冒充保健食品销售的现象在市场上也很普遍,如某药业有限公司生物科技分公司生产的“螺旋藻胶囊”,它的卫生许可证号(×卫食字[2005]第GA0004号)和执行标准(Q/140000TS017—2005)的批文属于普通食品类型,但食品是不允许被制成胶囊的,更不能使用药品包装。

  (二)夸大宣传效果。以非药品宣传为药品,称其有治疗作用,以药品宣传为非药品,欺骗消费者。如近几年在电视、广告、药店坐堂医生宣传的治癌灵药“康仕佰”,宣称是最新抗癌生物治剂,可以治疗各种癌症,并请“托”以患者的身份现身说法,而在药品包装上赫然打着“卫食健字(1999)第0263号”的批准文号,全称为“康仕佰健蜂灵胶囊”,是一种并不具备治疗作用的保健食品。青春常驻

  是每个女性的梦想和追求,可一些生产延缓衰老功能的保健食品企业为了达到促销目的,肆意夸大产品延缓衰老的功能,竟然宣称服用后可多活30年,可以改善睡眠,预防骨质疏松,心血管疾病,提高性生活质量。众所周知,人体衰老是不可抗拒的,保健食品只是对人体衰老稍有改善作用,如国家工商总局和卫生部在2002年8、9月间通报涉嫌违法发布食品广告中提到的郑州爱迪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北京德惠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康丽素牌大豆异黄酮营养胶囊[1],不属于保健食品,但在广告中宣传保健功能,并称该产品“能使女性青春常驻”,“有很强的补充治疗作用”,而大豆异黄酮是一种植物性雌激素,可延缓容颜衰老,短期并适量服用是安全的,但长期并大量服用雌激素容易引发宫颈癌、乳腺癌等妇科癌症,这样的宣传隐蔽性非法强,消费者易上当受骗。

  (三)非法添加药物。一些企业为突出产品的功能效果,置消费者健康于不顾,擅自在保健食品中添加化学药品,如辽宁省健康伟业生物有限公司生产的保健食品“苦乐康胶囊”[2](批准文号:卫食健字(2002)第0588号)批号标识为20041201(非卖品)、20040902、20041201样品胶囊壳里含有化学药物格列本脲;北京济世堂中医药保健研究所研发的“济世慈航绿蜂胶胶囊”批准文号国食健字G20040384的胶囊内容物中添加苯乙双胍和格列本脲,按照有关规定,食品中不得擅自添加药品,而添加的“苯乙双胍”“格列本脲”属于降糖类药物成分。这些都对消费者身体健康构成极大威胁。

  (四)销售形式失控。借义诊为名高价推销保健食品或者普通食品是近几年来出现的保健食品推销中的新现象,花几千元买一盒牛初乳,花几百元买回一瓶无用的“水”,花样各异,目的只有一个:骗钱。现在有些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为了促销,用高额的费用在电视电台做广告宣传,有的甚至在网站上滚动播放小广告,有的企业为了省去高额的广告费用,便派业务员以义诊、疾病普查、召开推广会等形式在卫生部门取得“卫生许可证”,然后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取得营业执照,通过发放传单资料,免费试用,雇“托”夸大其词等形式,在地区内

  流动销售。

  二、对策:

  针对以上问题要有一个长效机制来解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其它相关部门必须协同合作来共同完成,才能达到既监管好市场又让老百姓满意的“双赢”局面。

  (一)审批的权限和审批结果要透明可查。2003年6月前,保健食品的审批权限在卫生部,审批的结果可在卫生部网站上查询,从2003年10月10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始受理保健食品的申报,也就是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统一审批保健食品,而通过审批的保健食品已公布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随时随地接受老百姓的查阅。加强食品药品部门的监管职责,要不断完善保健食品申报和审批程序,不断强化对保健食品的监管,及时发现保健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对不按行政部门审批的配方和工艺生产保健食品,要加大处罚力度,(二)加强违法广告的查处力度。现在各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今年7月份已承担起保健食品广告审批职能,要做到“审批与监管”并重,克服保健食品广告管理中的“只审批不监管、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我认为须做到以下几点:

  1、对保健食品广告主进行《广告法》、《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告之违法广告的具体情形,教育广告主在发布过程中不得有违法行为;

  2、要求广告主在申请发布广告时递交保证书,保证在发布广告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法规;

  3、对已登记备案的保健食品广告,进行全面监控,特别是对租用场地进行宣传活动的广告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会不定期地进行暗访,发现违法宣传立即责令停止。保健食品广告是食品监管的一个方面,因此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各地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的支持下,与当地的新闻单位签订拒绝虚假夸大的保健食品广告责任书,新闻单位的一把手负总责,所有的保健食品广告在播放和出版前,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方可有效。再有就是对散发虚假夸大的保健食品广告主实施严厉的行业驱逐政策,如果一旦查出有此恶劣行为,要在新闻单位公示其违法行为的同时,在几年内,不再播放或出版该厂家的所有产品广告,这是标本兼治之计,不妨值得一试。

  (三)多部门监管不利,应由一部门协调监督,责任分明。“群龙治水”,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保健食品的审批权限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而对保健食品的执法权却在卫生部门,这样的多头监管也造成了目前保健品市场迟迟得不到规范。由于各个环节的执法衔接不畅,以致出现执法成本高但执法效率不高等现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和卫生部门联合开展执法大检查,对保健食品从生产到销售每季度进行全面检查,是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一管到底,各方的事情要协商解决。以达到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之目的。建议政府整合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成立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的统一协调机构,使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成为一个系统工程。以职责分工明确的行政机构来实施统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战略,协调各方力量加强统一监管,发挥多个部门的执法合力,构建科学完善的监管体系。建立标准和法规,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工作协调、监管信息通报和督察督办制度,达到长效监管效果。

  (四)提高老百姓对保健食品的认识。我认为目前大部分消费者对“国药准字”、“卫食健字”、“卫食消字”、“卫特食健字”等概念分辨不清,因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借助各种宣传机会,如3·15消费者维权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走上街头,以散发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让群众真正认识保健食品与药品及其它的区别,避免上当受骗。

  (五)强化监管,抑劣更要扬优。我认为国家应该首先保护国内的著名的保健食品生产厂家,以振兴民族工业,再就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保健食品行业要加大财政金融、科技、人才等政策的倾斜,提高行业准入门槛,对保健食品生产厂家严格要求,要按照GMP要求组织厂家生产,同时国内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要坐井观天,夜郎自大,低水平重复建设,而要通过资源整合,占领国内的高端市场,甚至是国际市场,要创建几个响当当的名牌产品和著名企业。

  目前,我国已进入了小康社会,人民群众对保健食品的需求越来越大,和谐是这个社会的主题,我们要让保健食品行业不健康不和谐的因素在政府主导、协调各相关部门的努力下,变得健康与和谐,为和谐社会增添一些优美的旋律。

  [参考文献

  [1]来源于人民网2003年9月19日作者:李晓清,王庠除出党李[2]来源于中安网2005年6月16日

  第三篇: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尼勒克县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及对策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关系到经济发展和和谐社会构建的工作大局。但是,当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不如人意,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凸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的不足,也反映了监管体系目前存在的种种弊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已成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就尼勒克县而言,尽管食品生产企业较少,也未出现过食品安全事故,但通过调研和日常巡查,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食品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一、食品经营现状

  目前,尼勒克县管辖的区域内有13个乡镇(场),6个社区居委会,86个行政村、46所从事供餐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从事食品经营的乡镇巴扎、夜市、路边小摊贩、旅游景点临时摊点众多,目前全县共有在册餐饮服务企业490余家,未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有乡镇场、企事业单位、建筑工地食堂等120家左右;有在册食品流通企业1500家左右,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有乡镇场、农村以及县城周边,食品生产企业20家左右,未办理证件的有20余家。

  二、目前食品监管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意识淡薄

  由于我县地域广阔,有80%以上的人口居住在农村,农村消费者对法律的认识程度普遍较低,自我保护意识不强,防范意识很弱。在购买食品时,缺乏查看所购食品的生产日期、合格证、认证标志的意

  识。一些食品经营业主法律意识淡薄,素质偏低。虽然工商部门频频出招,不断颁布各种法律法规,但得不到彻底执行。不少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既使签定了承诺书,在利润的驱动下,无视肩头所担负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依然说一套做一套,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二)监管职责不清

  食品安全在工商、质监、卫生、食药、农业等多个部门的监管之下,为何还会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症结之一就在于多头监管。食品经营主体点多面广,职能部门鞭长莫及,难以有效地实施监管。大部分食品经营户规模小、投资少,经营场所多是自家住房或在乡村公路旁搭建临时经营点,经营场所和生活区没有明确区分。虽然各个职能部门都有各自分管的领域,但仅在生产流通这一环节,就聚集了工商、质监、卫生等多个部门,且存在遇到有益的事抢着执法,遇到安全事故则互相观望的弊端。针对小作坊而言,明确是属质监部门监管,但工商也分管一部分,《食品安全法》实施后,虽然自治区政府明确了小作坊监管办法,但目前从长远的角度来说,不利于食品安全监管。

  (三)检测水平落后

  目前,我县食品行业发展迅速,但食品检测能力相对滞后,无法满足职能部门对食品检测的需要。监管部门设备相对落后,效率比较低下,很难随机实施检测。在日常监管中,监管人员仅凭肉眼对外观和标识进行检查。

  当前,就尼勒克县食品企业而言,化验室面积普遍较小,设备简陋,人员素质偏低,专业人员少,基本上是半路出家,对化验知识一知半解,只按操作方法机械操作,出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盲目操作。有的参加短期培训就上岗,有的甚至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另一方面企业管理人员管理意识不强,为节省成本,不愿出高薪聘请专业人员,只想临时对付。这些都给检测水平的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对产品质量提高造成无形隐患。

  (四)自律意识偏低

  按现有企业几乎都是私人企业,员工大都是自家人及亲戚,尤其是小作坊,基本都是一家一户,个别小作坊业主甚至连台帐都记不了,更谈不上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了。

  (五)责任意识不强

  尤其小作坊生产的产品,有一定市场。因为小作坊规模小、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如果改善环境卫生、提高规模和设备,必将增加成本,不少小作坊将丧失低价优势难以运作、经营。因此不管质监部门如何三令五申,少数小作坊业主仍不理不睬,甚至打起游击战。大多数企业在日常监管和巡查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好、台帐记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现象发生,要求的索证索票、添加剂备案等都不完善。

  三、加强食品监管的对策

  (一)加强培育,实施名牌战略

  监管部门应按照发展壮大一批、巩固发展一批、培育储备一批、申报成功一批的思路,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产品的培育,组织开展中国名牌产品,新疆名牌产品等产品争创活动。引导企业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创立名牌的动力,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技术中心、创新科技开发机制,提高科技成果向生产转化的速度和效率,不断提高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力,培育尼勒克特色名牌产品,以自主创新促进名牌建设,以名牌建设促进自主创新,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势企业。

  (二)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围绕食品生产加工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一是要大力宣传好的典型,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工作氛围。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系统整体优势,系统内外形成合力。二是要搞好《食品安全法》宣传,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与各经营网点签定质量承诺书,教育各经营网点诚实守信经营,强化责任意识,积极主动地把好食品质量关。

  (三)引导自律,规范企业行为

  工商部门要围绕提高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开展工作,加强培训和教育,提高食品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质量安全意识,以促使其自觉形成严格自律。首先积极组织食品经营者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工作方法等具体内容,做到人人心中有安全。其次是帮助指导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电子监管台帐,做到采购源头可查,销售流向可查。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的安全可靠。小作坊、食品摊贩具有点多、线长、面广,而且具有季节性、流动性等特点,单凭工商部门监管很难面面俱到,仅靠法律、行政等手段监管也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重要的是小作坊、食品摊贩业主的自律意识与觉悟,注重小作坊、食品摊贩的质量引导和培训,把“要我提高质量”的他律行为转变为“我要提高质量”的自律行为。

  四、协调联动,形成高压态势

  要加强与质检、卫生等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切实履行好职能范围内责任;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互通相关信息,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五、严格监管,建立长效机制

  (一)制定工作方案,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上级工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实施步骤、提出具体要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严格责任追究。

  (二)狠抓宣传教育,提升监管水平。

  对《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的认识水平,采取双管齐下的措施,对内强化法律法规和监管常识的教育培训,大力提高工商干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对外通过个体例会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学习,使广大的监管服务对象知法、守法,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继续加大《食品安全法》宣传进广场、进社区、进校园、进市场、进乡村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增强广大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的自觉性,提高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狠抓机制落实,规范日常监管。

  一要加强流通许可证发放工作。按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流程》的要求,对受理、审核、登记、发放程序进行督察,保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二要全面落实市场区域巡查监管。按照《进一步深入推行市场区域巡查制工作方案》、《市场区域巡查工作督察制度》的要求,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落实

  “网定格、格定责、责定人”的市场巡查要求,实现食品市场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工作要求。三要进行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按照《尼勒克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执法人员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加强了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水平。四要全面巩固提高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帐。为确保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帐工作落实到位,严格落实“网格化”的监管,按照事前防范、事中疏导、事后督导的工作方法,在食品经营户中全面巩固提高使用食品安全监管“一单通”台账,使进货查验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两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五要尽职尽责,加强监管,努力建设安全、健康的食品配送市场。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坚持从“源头”抓起,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全区流通环节推行食品准入与配送监管“五项制度”实施方案》,从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监管方法、提升监管效能等方面入手,多层次、全方位强化食品配送监管,努力构建多形式、多途径的食品配送监管体系。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场上柜,使食品准入与配送监管“五项制度”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做到

  “管住批发、规范零售、方便消费”的良好效果。六要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为切实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小

  作坊的监督管理工作,针对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生产经营规模小、操作不规范、环境卫生差、食品安全隐患多等特点,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采取“四查”“三帮”措施,落实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监管职能。“四查”掌控小作坊和摊贩的现状。一查营业执照和前置许可证情况,二查生产经营环境情况,三查生产经营过程控制情况,四查生产经营产品质量状况。“三帮”措施规范小作坊和摊贩整改提高。帮助指导生产环境、生产规模、产品质量较好的按照食品市场准入标准进行改造;帮助生产环境较差、生产规模较小、产品质量保障能力不足的小作坊进行改造提高,并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帮助小作坊和摊贩规范管理,对从业人员开展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七要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箱的作用,有效净化食品市场。按照《工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安排》,明确检测任务。加大食品检测设施的投入,为食品现场检测提供条件。通过食品快速检测工作的开展,净化食品市场,维护流通环节食品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八要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按照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方式,以“示范店”为点,切实发挥食品安全示范店的引领带动作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市场监管,全面推进农村食品安全市场向更高层次迈进。九要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消保维权知识,识别假冒伪劣商品、食品常识,使消保维权网络向农村拓展,农民群众足不出户就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12315”维权体系在打假维权,调解食品安全纠纷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要总结经验,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后,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有关问题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有效地解决办法。坚持和完善“分类管理、层级负责、预防为主、全程监督”的食品安全监管思路,改革和完善食品流通许可、风险监测、风险预警、监督抽查、不安全食品召回以及质量追溯、巡查、回访、年审等监管制度,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管理,增强对食品质量的监控,强化质量记录可追溯,不断形成长期的、有效的监管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要充分运用质量检

  测的结果,依法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发布检测结果和消费预警,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第四篇:当前养猪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养猪业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养猪业是畜牧业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起着重要作用。当前,不平静的养猪业让人们心有余悸,日趋复杂的猪病给人们造成极大分恐慌,笔者作为从事基础畜牧兽医工作者,针对当前养猪业存在的问题谈几点意见:

  一生猪生产存在的问题

  1、养猪场建设欠合理

  在政府惠农政策的鼓励下,养猪户存栏量增加,先后建起了多个上规模,上档次的养猪场,有的在原厂的基础上进行扩建,有的重新建设猪场。但总体来看,不管是改建,还是新建,养殖户都没有经过专业技术人员的设计规划,而是仿造别人的或者按照自己的意愿随心所欲地建设,存在场址选址不合理,距离村和主要交通要道较近,场内管理区、生产区、隔离区“三区”布局分布不合理。

  2、生猪饲养成本高,养猪效益下滑

  目前,生猪饲养户一般不养母猪,不自繁自养,而是图省事,直接购进仔猪以集中育肥的方式饲养,因此,饲料和仔猪的价格成为影响养殖成本最主要的因素。饲料价格呈逐步盘升的趋势,仔猪价格更是一路攀升,居高不下。尤其是2009年对养猪户来说不不平凡的一年,上半年生猪,生猪、仔猪、苗猪一直波动很大,对养猪户利益冲突,再加上水电费,用工费,防疫费等也不断提高,导致养殖成本大大增加,养殖效益下滑。

  3、近年来,猪病的威胁越来越严重,对养猪业造成的经济损失越来越大,已经严重影响养猪业的发展。当前许多猪病都是由多种致病因子的共同作用造成的,它们导致的复合性疾病危害极为严重,且难以控制,其中较为严重的是多种病毒混合感染;其次是多种病毒和多种细菌混合感染;再者就是多种细菌混合感染,往往是有几种不同病原体,有的为原发,有的为继发或并发,而一些免疫抑制性疾病的存在,更使病情加重。

  4、猪群免疫功能受到严重抑制。饲料中长期添加使用的抗生素饲料添加剂,对动物免疫功能有很强的抑制作用;免疫抑制性疾病的危害对畜禽健康的威胁日益增加,猪群免疫功能出现障碍,可使低致病性的病原体引起多种疾病综合征的发生,甚至达到难以控制的程度。各种综合征疾病普遍性存在,充分说明猪群基本的抵抗功能(免疫功能)出现问题。

  5、养猪技术落后,疫病防治困难。目前,生猪养殖主要依靠传统饲养技术,缺乏科学的养殖技术、先进的饲养

  管理经验。容易导致饲养成本增加,饲养效益低下。缺乏对突发性疫情的有效预防和控制,再加上对疫情预防时有些生产单位不做药敏实验,也不按给药剂量规定操作,长期、盲目、滥用抗菌药,还有些厂家在饲料中加入抗微生物药既无临床针对性有无应有的剂量,使病原菌和寄生虫产生抗药性,会导致可供选择的敏感性药物越来越少,防治时更加困难。

  6、长途运输及粗暴宰杀,猪的动物福利国际法规定,猪在运输途中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按时喂食、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h要休息24h。宰杀时要用高压电击快速使猪失去知觉,减少宰杀的痛苦。要隔离宰杀,以防其他猪看到而产生恐惧感。我国目前主产区的生猪往往要经一二十小时的车载运输才能到达广东、香港和上海等地,特别是广东的某些转运站在收到一车经长途运输的活猪后,给每头活猪立即强制灌服20~30L凉水,这不仅是对猪的摧残,也造成猪肉品质严重下降。至于宰杀方式,则极大多数达不到国际法规要求。

  7、过早断奶,母猪哺育仔猪,仔猪在母猪身边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是动物的天性,一种康乐。然而,现在有些集约化猪场为了片面追求高产,显示本场的生产水平高超,将仔猪断奶日龄从28天提早到21天,又从21天提早到14天,须知这种不顾条件的盲目追求,不仅大大增加了生产成本,而且因断奶引起的心理应激、环境应激、营养应激造成的损失也非小数。

  8、饲养密度过大,有的猪场在二、三百亩土地上建了年产4~5万头的商品猪场,猪舍间隔不足10m,一间不足20m2的猪栏内养20多头育肥猪,有的实行楼层立体养猪。这种高度密集饲养,不仅造成大量粪

  尿、臭气、噪音污染,使有些猪吃不到料,饮不上水,处在饥渴状态,也使猪只产生了打斗、咬尾、咬耳等行为怪癖,最终导致生长速度缓慢,肉质下降。由于饲养密度过大,猪舍通风不良,空气质量差,有些猪吃不上料,导致营养不良,猪群免疫功能下降而诱发各种传染病、群发病,特别是猪呼吸道疾病非常普遍。集约化猪场的呼吸道疾病发病率通常为30%~60%,死亡率为5%~30%(杨汉春,2004),成为目前集约化养猪面临的最棘手、最难净化的疾病之一。

  对策:动物福利是人类文明的产物,随着人类文明的不断进步,动物福利也必将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关注动物福利,首先要改变人们的观念。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动物为人类生存提供了必需的动物蛋白等各种营养元素。为人类科学研究提供了各种实验材料,动物还是人类的伴侣,是保持自然界协调平衡的重要一员,为人类带来了无穷的欢乐。因此,首要的是要加强动物保护、动物福利方面的意识和宣传,尊重动物福利本身也是对人类自身的尊重。在此基础上,要进一步完善动物保护法规,制定动物福利法,明确动物福利范围和执法机构,这一工作我国已落后国际社会数十年,亟待着手解决。从表面上看,立法保护动物福利,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人类处置动物的自由和权利,但从发展和长远的眼光看,今天立法保护动物福利,正是关注明天人类自身的福利。除了以法律手段加强动物福利外,这里就改善猪的生存环境等方面提出一些建议。

  1、用地制宜,适度控制猪场规模。要改变过去千家万户的养猪形式,提倡适度规模饲养,猪场建设规模要因地制宜,在远离城市的偏僻乡村,提倡多建年产50~100头肉猪的专业户猪场,实行放养或散养。在人口密集或经济发达地区,可建一些年产5000~10000头肉猪的大型猪场,这种猪场应远离居民区、省道国道1km以上。现在有些农业龙头企业要建5万、10万头规模的猪场,这种超大型养猪企业最好选在粮食主产区,而且要分点选址,分点饲养,化整为零,彼此相隔1km以上,以利饲料供应、防疫和排污处理。在这种养猪龙头企业,要建屠宰加工厂,活猪就近屠宰加工,改活猪流通为猪肉流通和肉制品流通,这样既可减少运输应激,改善肉质,又可防止传染病的散播。

  2、实行科学饲养。无论采用何种饲养方式,都要保证供应全价饲

  料和充足饮水,在饲料中严禁添加有毒有害物质。饲养后备猪和生长肥育猪,尽可能采用自动喂料箱实行不限量饲喂,保证猪只吃饱吃好。要避免饲养密度过大,过于拥挤,要为各类猪只设置小运动场,使其有活动和逍遥的空间。在我国现有条件下,集约化猪场仍以28~35日龄断奶为宜。保持保育舍温密不低于20~25℃,产仔舍的乳猪保温箱温度达到30~32℃。严禁鞭打猪只,建立饲养员、防疫员与猪只和善相处的良好氛围。

  3、保障动物肠道健康,采取最新动物营养研究成果,提高饲料报酬,最大程度降低养猪业的饲料成本。

  猪价是由宏观供需关系决定,具体的养猪业从业人员只能去适应,但是从业者可以采取具体的措施降低养猪成本来保障养猪效益。饲料成本是养猪业的主要成本,尽量采取最新动物营养研究成果,可以降低饲料在养猪业中的成本。同时,动物肠道健康是营养消化吸收的保证,决定养殖效益的关键。而且,消化道是动物体内接触外环境最大的面积(200-300m2)和动物给药的主要途径之一。消化道的健康和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动物保健的效果,而且消化道遭到破坏,很容易造成动物免疫功能抑制的后果。

  在疫病挑战时,动物代谢增强,可导致所有养分的维持需要大幅增加,动物的营养分配从生长转向免疫。保证动物健康的条件下,饲料成本才有可能降到最低水平。

  4、养猪业可以考虑养猪品种的更新。养猪业为解决满足中国人对肉食品的需求作出了历史性的贡献,已经完全满足量的需求。随着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对肉食品的需求已经不仅仅满足量的供应,对肉食品的安全性、口感有了更高的要求。我国养猪业主要饲养品种以进口杜洛克、长白、大约克的三元杂交品种为主,该品种选育主要突出生长性能,抗病性、耐粗饲性、口感均比较差。

  动物在疫病挑战时,代谢增强,对养分的需要增加,营养分配从生长转向免疫。但是,在人工育种选择下,猪在疫病挑战时的代谢模式有一定的偏离自然选择的轨道。近年来猪的育种进展使得猪的生长潜力大幅提高,瘦肉生长速度大幅增加。这样的猪一旦受到感染,可

  利用养分的分配模式发生一定程度的改变:分配到免疫系统的养分减少,分配到生长的养分加。在健康的条件下,这自然对提高生产性能有利(猪的选育是在非常健康条件下进行的),但在疫病挑战时,这样的猪免疫力较低,死亡率高于老品种(地方猪品种生长缓慢,但抗病力远远高于现代外来猪)。持续地专注于提高生长性能的选择,在基因上改变了养分的分配,必定牺牲生长以外的功能。近十年来,随着分子生物学等新技术引入育种工作,饲养品种的生长性能提高很快,但抗病性能存在缺陷,与我国相对恶劣的饲养环境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凸现出来。同时,我国饲料资源有限,进口品种的不耐粗饲性使得国内有限的饲料资源并不能充分利用。而且,进口品种与我国饮食注重口感的习惯不符。

  我国地方猪品种资源丰富,繁殖产仔数高、抗病能力强、口感好、耐粗饲性强,如果使用杜洛克作为父本,我国地方品种作为母本,杂交后代在产仔数、抗病性、口感方面的改良从经济性方面考虑,可以弥补生长性能的损失。近几年,国家在地方畜禽品种保种工作投入逐年增加,已经为地方品种的利用方面提供了一定的基础。

  第五篇:当前小金库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当前小金库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

  2009年以来,我区相继在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有企业开展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累计查处“小金库”金额360万元。在专项治理中,发现当前小金库现象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和问题。

  一、当前“小金库”现象的主要表现形式和特点:

  1、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一是部分收入不入账。较为典型的是单位资产处置、出租收入不入账形成小金库。二是以收抵支。将支出直接与部分收入款相抵形成小金库。三是虚列支出。以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等名义,虚开多开甚至开具假发票,套取资金形成小金库。四是财务处理不当。部分项目款长期挂账形成小金库。

  2、小金库主要特点和难点:一是从单位性质看,随着预算管理的加强,公务卡等制度的推行,一级预算单位财务、资金管理较为规范,小金库发生主要集中在下属部分企事业单位。二是从资金来源看,传

  统小金库多源于“三乱”资金或截留、挪用项目经费等,随着财经秩序的逐步规范,上述现象得到遏制,而虚列支出套取资金、单位资产管理等薄弱环节成为小金库主要来源。三是从资金使用看,传统小金库多表现为设置账外账、个人开户、现金保管,使用多为个人消费甚至私分资金等,而现在小金库实施手法更加隐蔽,从直接方式逐步向间接方式转变,多为通过虚列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资金、通过下属单位报销开支等,使用也多表现为超标准发放奖金福利,上下级礼品礼金支出等。四是小金库核实查处难度加大。小金库认定出现一些模糊地带,一些部门片面认为只要不装入个人腰包,为干部职工谋福利就不算小金库,一些违规行为,由于财务处理、资金用途等方面较难界定,只能作为违反财政财务制度处理。虚开多开发票套现等手法的调查取证难度很大,若无举报或与往来单位核对明细,相当难以发现。

  二、当前防治小金库的几点对策建议

  1、推进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目前,由于资产配置不科学和使用监管不力,为小金库滋生埋下隐患。建议改变现在各自管理、各自为政的做法,将单位资产纳入统一管理体系,实现资产综合管理,确保资产在不同部门之间的合理调剂,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对于闲置资产的使用、出租等,应经过相应审批程序,资产运营收入不应再作为单位收入自行支配和使用,应纳入财政统一预算和管理。

  2、深化财政财务管理机制改革。一是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非税收入管理和公务卡、收支两条线制度等各项改革,努力前移监督关口,健全支出绩效考评体系,建立“三公”支出预算管理和考核机制,提高预算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化,从源头上遏制小金库产生。二是强化单位财务收支管理。切实抓好“票款分离”工作,严禁隐瞒、坐支各项收入,虚支支出费用。进一步规范行事单位收入分配秩序,完善部门单位内控和监督机制,强化单位银行账户管理,严格收支核算。

  3、进一步健全监督监管机制。一是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和非税收入

  网络功能,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状况的监管,及时发现和纠正单位财务异常行为,提高监管水平。二是实行监督常态化、公开化。完善落实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物资采购制度,健全纪检、财政、审计、单位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部门预算公开、审计结果公开、财务收支结果公开制度,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切实做到经常性监督与突击性监督相结合,有效遏制财务违规行为。

篇三: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国30多年的禁毒、戒毒工作,产生了许多方法、模式,尽管我国现有各种戒毒模式都在以各自的运作方式治疗和帮助药物依赖者,然而,多年实践发现,这些戒毒模式尚有以下问题:复吸率高,回归社会难,强制、医学手段与社会心理康复未能形成有效的整合,社区资源未充分利用与重视,资源配置不尽合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以下简称《禁毒法》〕的颁布实行,标志着我国禁毒工作从此进入了依法全面推进禁毒、戒毒新的历史阶段,对推动我国禁毒事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了更好地利用《禁毒法》颁布带来的契机,推动我国禁毒、戒毒事业的发展,我们需要对既往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探讨《禁毒法》颁布前后戒毒模式的变化,以及存在的问题和可能的应对方法。

  一、我国《禁毒法》颁布前的戒毒模式

  我国《禁毒法》颁布前的戒毒模式包括强制戒毒、劳教戒毒和自愿戒毒。

  1.强制戒毒:强制戒毒由公安机关主管。强制戒毒对吸毒人员进行集中封闭式管理,在一定的治疗时间后实现生理脱毒,到达降低毒品需求的目的。因而强制戒毒既是一个对吸毒者进行有效控制的过程,也是控制社会不安定因素的极佳措施。但是,由于对强制戒毒人员大多都采用准监所式的管理模式,强制戒毒人员社会支持受限,从而对其回归社会造成极大影响。同时,强制戒毒时间一般较短,最长不超过1年,只能使戒毒人员生理脱毒,不能完成完整的戒毒过程。此外,专业人员、设备、经费等资源的缺乏都是强制戒毒的缺陷。总的来说,强制戒毒还有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如今,强制戒毒已不再是国际上主要的戒毒模式,在芬兰和挪威,强制戒毒于20世纪90年代就被取消。最近,联合国各机构呼吁各国关闭强制性拘禁戒毒和康复中心,并在社区中开展自愿的、知证的、基于权利的健康和社会服务,.

  2.劳教戒毒:劳教戒毒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主管。劳教戒毒是我国目前相对有效的戒毒形式。劳教戒毒时间为1-3年,不仅有利于戒毒者的生理康复,也有利于进行心理矫治。另外,劳教戒毒对戒毒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再就业培训,使劳教戒毒人员戒毒成功率提高,戒毒效果相对较好。但劳教戒毒也存在“重惩罚、轻戒毒”的弊端,存在着心理咨询师和社会工作者的缺乏,以及由于心理干预专业人员身份及场合的特殊性,使心理干预效果受到影响。更为重要的是,目前对整个劳教的合法性有着较大的争议。

  3.自愿戒毒:自愿戒毒的管理大部分以医院化的标准医疗为主,有较强的医疗技术和设备。虽然自愿戒毒所大多采取封闭的病房管理模式,相比强制戒毒者,人身自由限制较少,生活待遇较好,但由于自愿戒毒所是以盈利为目的,给戒毒者带来一定的经济压力,致使大部分戒毒者没有条件进行自愿戒毒。此外,自愿戒毒只能使吸毒者生理脱毒,而不能到达心理康复和回归社会,自愿戒毒的法律依据不够,对自愿戒毒人员无法进行有效的管理,由此造成很多自愿戒毒所无法控制毒源,戒毒成功率大打折扣。

  以上戒毒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由于吸毒带来的各种问题,但共同的挑战是:绝大多数强制和劳教戒毒所都投入低,自愿戒毒所的投入几乎为零;人力资源匮乏的困扰,缺乏热心、耐心和专心从事戒毒工作的专业人员,因而,戒毒治疗大多停留在脱毒治疗阶段,社会康复治疗多数停留在说教阶段,自愿戒毒受利益驱动,多数管理不良,治疗机构一味追求短期效果,重医械,轻康复,治疗缺乏针对性,不重视个体不同情况与需求;戒毒资源未能充分整合,戒毒工作几乎完全由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承担,社区没有充分参与到戒毒康复工作中,戒毒人员从戒毒所返回社区后几乎没有后续跟进。

  二、《禁毒法》下的戒毒模式

  《禁毒法》颁布后,我国戒毒体系发生了重构。《禁毒法》新设置了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赋予了社区戒毒重要地位,凸显了自愿戒毒的重要作用,并且将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统一为强制隔离戒毒。

  1.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是一种新型戒毒模式,是构建和谐社会在禁毒领域的表达。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社区为单元,通过基层群众组织对吸毒人员展开戒毒治疗、康复训练、技能培训等措施,最终使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过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处于一个开放的社会环境中,较少限制人身自由,更能表达以人为本的戒毒工作理念;加之家庭的支持和关心,使吸毒人员感到自身价值的存在,戒毒的依从性较高。另外,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是一个调动公民共同参与的戒毒措施,对毒品的预防宣传教育起到了重要作用。

  2.强制隔离戒毒:据《禁毒法》第31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国家对吸毒人员由严惩改为帮助,这就决定了强制隔离戒毒的根

  本目的是戒除毒瘾,而不是对吸毒人员的惩罚。这是强制隔离戒毒与强制戒毒和劳教戒毒最大的不同之处。此理念在2011年6月26日公布实施的《戒毒条例》中也得到了强调。

  3.自愿戒毒:《禁毒法》赋予了自愿戒毒措施的合法地位,对自愿戒毒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给予了较为充分的估计和应对。根据自愿戒毒实际进行的需要,禁毒法还赋予了自愿戒毒医疗机构对戒毒人员的身体、物品检查和采取必要的临时保护性约束措施权。因此,《禁毒法》在促进自愿戒毒为我国禁毒事业作更大奉献的同时,又极力减少自愿戒毒带来的负面影响。

  从公共卫生的角度看,《禁毒法》的重要意义在于:(1)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并提出“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这对提高全国人民的禁毒意识有很大的帮助,从而对吸毒的预防产生重大影响。(2)《禁毒法》规定对待吸毒人员以“帮助、教育和挽救”的基本原则,承认吸毒者的“患者”身份,采用“生理+心理+行为+家庭”的综合矫治方法使戒毒更加科学化。社区戒毒的设立使得吸毒者戒毒时能在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并得到亲朋好友的支持,强制隔离戒毒中,其目的也由原来对吸毒人员的惩罚而改为戒除毒瘾,这对吸毒者合法权益的保证起到了重要作用,将提高戒毒的成功率。(3)《禁毒法》规定:“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并将毒品宣传教育放于总则之后,规定了各部门的禁毒宣传义务。这对人们了解毒品危害,阻止吸毒人群的扩大将会起到积极作用。(4)《禁毒法》赋予降低危害等积极干预措施以法律地位,如使“美沙酮维持治疗、提供清洁针具合法化”。

  三、新形势下我国戒毒存在的问题

  1.对药物滥用和药物滥用者的负性态度:在大多数的政府文件中,药物滥用和卖淫、赌博,被称为“丑恶的社会现象”。大多数人认为药物滥用是坏习惯、人格问题或道德败坏,而不认为是一种疾病。不管是外行还是专业人员,均认为惩罚应该是治疗药物滥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认为吸毒者咎由自取,应从自己的错误中吸取教训。在我们的调查中,即使是从事药物成瘾治疗的专业人士,也不认为药物滥用是一种脑的疾病。因此,目前我国对吸毒者进行惩罚的制度仍然存在并不奇怪。

  2.法规和制度方面的落实、衔接问题:我国现行的法规和制度还不完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对吸毒人员的监督管控力量薄弱。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执行主体为戒毒人员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的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际执行主体为街道办事处、乡镇

  人民政府指定的社区组织,即居委会和村委会。虽然我国的社区组织〔居委会、村委会〕结构很完善,但管理权力十分有限,在这种情况下,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实际上主要是靠戒毒人员的自觉性来进行行为控制。另外,各种戒毒措施之间如何衔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经费、执行机关都未明确规定,诊断评估方法尚未确定,戒毒制度与社区矫治制度未能有效结合等,都会使《禁毒法》的执行效果削弱,达不到预期效果。

  3.戒毒资源不足且未能充分整合:戒毒机构分别隶属于公安、司法、医疗等部门,各部门间竞争资源,不能优势互补,不能形成合力。不同管理部门之间的利益冲突,“违法者”和“患者”间的认同混乱,对治疗效果缺乏科学的评估标准等因素,都成为了为毒品依赖者提供适宜的、以循证为基础的、权利平等治疗的障碍。戒毒机构人力资源和物力资源的落实不到位,自愿戒毒机构因生存和发展的需求,不可防止地要对利润进行追求,这直接和间接影响到了戒毒的公益性。在戒毒者回到社区后,由于专业人员、场地、经费的限制,使他们缺乏科学全面的后续照顾,在心理上得不到正确的指导,生活来源无法落实,加上稽延性戒断症状、社会歧视与偏见等使得戒毒的努力功亏一篑。

  4.专业人员和戒毒设施缺乏:无论是强制还是自愿戒毒机构,以及社区戒毒,都需要大量的、经过系统培训的专业人员。但我国对参与戒毒工作的人员培训不足,在吸毒成瘾治疗机构中的医生只有50%接受过戒毒相关培训,超过2/3的医生的戒毒经验少于3年。同时,由于戒毒设施的缺乏,各种戒毒措施不到位,容易导致疗效较差。合成毒品所致的精神病性症状是目前戒毒领域一个新的问题,因而戒毒机构急需招募更多的精神卫生人员参与治疗与康复工作,开展有关药物成瘾精神专科知识的培训课程和项目。药瘾者共存的精神疾病应该得到及时的治疗,因为药物成瘾和精神疾病常常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如果从事药物成瘾治疗和评估的是精神科医生,将十分有利。在药物成瘾治疗领域引进更多的精神科医生和精神卫生人员是十分必要的。

  5.戒毒学科发展较弱且相关研究缺乏:药物依赖在国际发达国家已发展成独立的学科,拥有许多高水平的科研与学术机构,政府投入较大,戒毒相关研究比较先进。我国戒毒工作以强制隔离戒毒为主,相关学术研究及医疗戒毒专业机构缺乏,更注重管理及经验探索,对我国戒毒模式与方法缺乏系统的临床研究与评估。

  四、对策

  1.消除歧视与偏见:最重要的就是改变公众和专业人员对药物滥用和成瘾的态度。只有公众了解了药物成瘾的性质,才能公正地对待药瘾者;只有专业人员熟悉本领域的最新研究进展,才能为药瘾者提供有效的治疗。媒体对改变公众对药物滥用和药瘾者负性态度可起到很大的作用。

  2.完善相关配套的法律法规:颁布更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配套法律法规,使社区和其他戒毒基层部门的工作能顺利开展。卫生部门应该会同公安、司法部门尽快制定包括生理和心理指标的科学合法的诊断评估标准。将合成毒品尽早进行科学的划分和管理,对成瘾行为进行预防和治疗。

  3.强化社区工作:社区既是戒毒工作的重要一环,也是戒毒工作的终端,良好的后续照顾工作十分重要。目前的“无毒社区”和“重点整治”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需要各级禁毒办尽快催促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落实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专项经费及禁毒社工人员编制,并将当地的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与自愿戒毒、强制隔离戒毒进行资源整合,使社区戒毒和后续照顾做到科学、专业。

  4.培训更多的专业人员:我们需要一大批的专业人员,他们能理解吸毒者的痛苦与需求,相信只要能用科学和专业的方法和技能给予戒毒者指导,并身体力行给予戒毒者希望,就为成功的治疗奠定了基础。因此,我们应培训更多的专业人员,使他们能掌握医学、社会心理康复方法,有的放矢解决吸毒者的问题。

  5.戒毒康复人员的参与,推进戒毒工作社会化:国际国内经验已经证明,戒毒康复人员最大程度地参与到治疗程序中是戒毒成功的关键。各级政府要积极鼓励社会团体、社区组织、同伴教育骨干参与到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的社会服务工作中,积极探索向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购买相关服务的机制和方法。治疗机构应对这些志愿人员进行技术指导、能力培训和工作督导,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6.重视戒毒学科发展,加强相关研究:要提高我国戒毒工作水平,需要重视我国戒毒学科发展,提升相关研究水平,加强对戒毒专业研究及临床专业机构的投入,对我国戒毒工作中的难点与重点进行相关研究与攻关,探索具有循证基础的戒毒模式与方法,大力推广科学戒毒模式。

  7.整合资源,探索新型的戒毒模式:我们应该对过去二十多年的禁毒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在各级禁毒委的领导下,科学设计,联合攻关,在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基础上,制定出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禁毒戒毒策略和成功的禁毒戒毒模式。这种模式应该强调公安、司法机关与医务工作者的通力合作,充分利用他们各自在戒毒治疗中的作用,并将医疗干预与心理康复纳入整个戒毒过程中,实现治疗方案的个体化、动态化和最优化。强化与社区的联系与社区帮教,使戒毒成为一个整体,这样有助于充分利用有限资源,最大程度提高治疗效果,到达保持操守,维持社会安定的目的。基于上述理念,中南大学精神卫生研究所在“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课题”的支持下,以戒毒机构和社区资源间的“无缝连接”为基础,联合公安、司法、民政、医务工作者及社区力量,对长沙、上海、昆明3个城市的6个社区的海洛因依赖康复者进行了为期2年的生物、心理、社会综合干预,把脱毒、防复吸、回归社会、监督管理、社会帮教等连接为一个整体,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8:增加政府和社会的投入:禁毒、戒毒是一项需要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的社会公益事业。因此,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政府应该加大对戒毒的投入,特别是康复、回归社会的投入,以减少对社会的危害和公共资源的占用。

  总之,禁毒、戒毒是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科学的决策与强有力的组织是戒毒成功的关键和保证。

篇四: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摘

  要

  毒品的危害,古今中外早有无数实证。近代史上,毒品的泛滥曾经给中华民族带来深重的灾难。清政府在鸦片战争中的惨败,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中国人被称为“东亚病夫”

  中国政府割地赔银,任人宰割。这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是民族的耻辱,更是惨痛的教训。近年来中国毒品犯罪形势严峻,不仅表现为我国的毒品犯罪问题越来越严重,存在着从毒品过境与消费并存的受害国向世界主要毒品消费国转变的现实可能性;同时也存在国际极端势力利用我国周边的毒品问题而包围我国,威胁我国家安全的现实危险性。面对新一轮毒潮涌入中华大地,在对禁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上,尽管没有人公开表示禁毒工作不重要,但并非所有人都认为它很重要,能够说清楚它如何重要的人,恐怕更少。当前,确实存在着不少制约影响禁毒工作的认识误区。在这关键时期,有必要对我国的禁毒策略战术进行深入反思。应该深入反思并重新构建禁毒的策略和战术;紧紧抓住毒品的生产、流通、消费这三个关键环节,堵截毒源,缩小毒品市场,摧毁毒品流通网络,创造禁绝毒品的条件。本文将着重探讨我国缉毒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并加以分析探讨,找到问题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防控措施与对策,从而为公安缉毒部门更有效、有力的打击毒品犯罪提供决策和帮助。

  关键词:缉毒工作

  防控对策

  目

  录

  引

  言...........................................................................................................................................4一、毒品犯罪的成因、现状及特点.............................................................................................5(一)毒品犯罪的成因..............................................................................................................5(二)毒品发案重点区域及生产地的现状和特点...................................................................................6二、目前我国缉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6(一)缉毒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

  ...............................................................................................6(二)对零星贩毒活动打击不力,导致毒品需求与供应不断增加

  ..............................................7(三)法律对毒品犯罪财产刑的规定有缺陷..............................................................................6(四)缉毒特情工作亟待规范...................................................................................................8(五)侦查深挖不够,协作交流少............................................................................................7(六)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发展、蔓延的趋势令人担忧...............................................................8三、改进缉毒手段,提高缉毒工作水平....................................................................................9(一)加强缉毒队伍建设..........................................................................................................9(二)切实加强对零星贩毒的打击处理...................................................................................10(三)完善毒品犯罪财产刑规定,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

  ..........................................................10(四)充分发挥特情侦查手段在缉毒工作中的优势作用

  ..........................................................10(五)“大小兼顾”,突出重点,破案攻坚,侦办一批“精品

  ”案件

  .........................................11(六)打破本位主义,加强协作和交流....................................................................................11(七)努力改进和加强侦、缉手段..........................................................................................11(八)切实加大对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处理

  .....................................13结

  论.......................................................................................................................................14参考文献.......................................................................................................................................15致

  谢.......................................................................................................................................16引

  言

  毒品猛于虎,这个谈起色变的东西,不知道毁坏了多少人生与家庭,毒品现在已经成了国家的一大危害。多少人为此付出了沉痛的代价。我们不能让这个罪恶之首继续下去。当今世界毒品犯罪日趋严重,已成为许多国家面临的严峻社会问题,我国从建国到1952年,仅仅用了3年左右的时间,就摆脱了危害中国百余年的烟毒灾害,创造了震惊中外的奇迹,新中国以“无毒国”享誉世界。但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后,由于国际贩毒集团对我国进行渗透,国内早已扑灭的火焰死灰复燃。当前,国际毒品泛滥,全球化趋势在短期内不会明显改变。我国缉毒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毒品来源多元化,毒品滥用多样化,毒品数量增大化,犯罪手段现代化,贩毒方式多样化,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越来越大,不仅损害人的健康和生命,还会诱导多种犯罪,严重危害社会的治安,导致家庭危机等等。面对严峻的毒品问题,因此缉毒工作已变得日益重要,近年来我国缉毒部门始终在同毒品违法犯罪活动作斗争,承受着打击、防范的主要任务。他们克服重重困难,破获了很多重大的毒品犯罪案件,抓获了很多违法犯罪分子,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打击制、贩、种、吸毒违法犯罪方面起着重大作用。国家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公布《2013中国禁毒报告》。报告显示:2012年,全国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12.2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13.3万名,同比分别上升19.8%和18.1%;缴获各类毒品45.1吨。其中,海洛因7.3吨、冰毒类毒品16.2吨、氯胺酮4.7吨、大麻4.2吨。破获公安部毒品目标案件30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431名,缴获各类毒品5022.5千克,占全国缴获量的15.1%,收缴枪支173支、子弹1830发,涉案汽车678辆、房产14处、黄金14.5千克,扣缴毒资2.29亿元,打掉一大批跨国、跨境、跨区域的制贩毒团伙和网络,摧毁一大批制贩毒通道,毒品犯罪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实现了全国禁毒斗争形势持续好转。但是,当前我国缉毒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导致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不够,效率不高,进展困难。在当前的形势下,我们必须认识到缉毒工作的长期性与艰巨性,找出缉毒工作存在的问题,拿出新的缉毒措施,尽可能的减少毒品犯罪给社会和人民带来的危害。

  一、毒品犯罪的成因、现状及特点

  (一)毒品犯罪的成因

  毒品犯罪是指涉及毒品的犯罪,我国刑法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均为犯罪行为。毒品犯罪与艾滋病、恐怖活动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困扰着整个人类。它不仅对人们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害,而且往往诱发抢劫、盗窃等其他刑事犯罪,并且对社会的经济增长、和谐稳定和文化发展带来消极影响。我国毒品犯罪的成因有如下几点:第一,由于我国地理上的位置因素,导致我国处在一个毒品生产、加工地区的包围之中,境外毒品犯罪分子也正是利用了毗邻我国的优势和我国边境线长的特点,把我国作为毒品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地区并刺激我国国内的毒品消费。第二,毒品具有很强的依赖性,包括身体依赖和心理依赖,人吸毒成瘾后,无一幸免的对毒品产生双重依赖。当毒品被停用后,就会发生撤药综合症状,出现生理功能紊乱,其痛苦令人难以忍受,此现象被称为“身体依赖”;吸毒使吸毒者产生快感,诱导吸毒者产生再次吸毒的强烈愿望,以满足快感而避免难以忍受的痛苦,此现象被称为“心理依赖”。由于身体和心理依赖两方面的相互作用,导致吸毒者不能摆脱毒品。第三,毒品交易的高额利益,致使毒贩愿意铤而走险,不惜赔上性命运输贩卖毒品,据了解全球目前的毒品交易额达8000亿至1万亿美元,高于石油贸易额,仅次于军火交易。第四,我国拥有庞大的毒品消费市场,据统计,截止到2009年底,全国吸毒人员数据库中的吸毒人员已达133.5万人,更为重要的是,我国吸毒人数还在逐年增加,,如此之多的吸毒人员形成了庞大的市场,其中以贩养吸”的现象已经成为常态,这是因为不少吸毒者为了满足日益增加的毒资需求,又无其他经济保障,从而参与到制贩毒品之中。同时,毒贩为了保有和扩大自己的毒品市场份额,便利用各种手段诱骗没有防备心理者和好奇者,特别是青少年吸毒成瘾。不仅是外部因素使得毒品市场有增无减,同时也是吸毒者对毒品的身体和心理依赖所造成的,即使是经过强制戒毒或药物戒毒,也会因为戒毒的不彻底而复吸,这些都使得毒品市场趋于稳定,并逐渐增长。第五,由于毒品犯罪所带来的巨额利润,毒品犯罪分子已经对当下法律的惩罚力度习以为常,并且甚至已经无视法律的存在。因此,打击犯罪的力度必须达到相当的程度,才能将犯罪揭露出来并予以惩罚,使毒品犯罪得以遏制,维护社会的秩序,维护法律的威严。但是,目前由于证据方面的取证难、采证难和定证难以及在缉毒侦查中过度依赖于以吸抓贩、抓现行犯等多方面原因致使打击毒品犯罪的力度不够。

  (二)毒品发案重点区域及生产地的现状及特点

  近年来,国际贩毒集团急于扩大销售市场,竭力开辟中国通道。贩毒问题较突出的云南、广西、贵州、四川、甘肃、陕西等省成为毒品犯罪的重灾地区,毒品犯罪也呈现出新的特点:第一,新型毒品的增加。流入我国毒品市场的毒品种类从传统的鸦片、吗啡、海洛因、大麻等到近几年的冰毒、摇头丸、蓝精灵、忘我、海洛因精品和盐酸浚托啡片等新毒品。新型毒品的不断出现,致使毒品的种类不断增加。第二,毒品数量增大。如2005年,全国公安破获千克以上毒品案件1794起,万克以上毒品案件342起。2006年,共破获万克以上毒品案件409起、千克以上毒品案件1902起,公安部确定了92起重大毒品犯罪案件,各省级公安机关也确定一批毒品大案,组织开展专案侦查,集中攻克了49起公安部督办案件。2008年1月至11月,全国共破获千克以上毒品犯罪案件2698起,缴获海洛因2578千克、冰毒3297千克,分别占缴获海洛因和冰毒总量的65.84%和73.23%(数据来自《2009中国禁毒报告》)由此可见,我国所面临的毒品犯罪问题形势严峻。第三,毒品犯罪手段多样化。随着缉毒斗争的力度逐渐加大,犯罪分子为躲避侦查和打击,毒品犯罪的手段多种多样。目前,我国的毒品犯罪活动,在犯罪手段上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集团化,毒品犯罪中共同犯罪者居多,而共同犯罪又以集团形式出现,他们有组织、有分工、有组织、有据点;二是职业化,在毒品犯罪分子队伍中,有一批职业性毒品犯罪分子,专门从事毒品犯罪活动;三是现代化,不少毒品犯罪分子拥有先进的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配备各种枪支弹药,并掌握了一整套逃避稽查、打击的技术,使毒品犯罪活动更加的隐蔽、安全和迅速。第四,过境贩毒突出,日趋国际化。毒品贩毒本身具有跨国越境的性质,当今世界三大产毒区:银三角、金三角和金新月,也都是跨国地区。一个国家查获毒品犯罪案件,往往牵涉好几个国家和地区。我国处在东南亚金三角北面,国内外贩毒集团不断经由我国贩运大量毒品,一方面说明我国的毒品犯罪的毒源主要在境外,另一方面也说明了我国毒品已具有国际化的特征,我国在国际反毒斗争中的地位显得更为重要。

  二、目前我国缉毒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缉毒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

  从缉毒队伍建设来看,缉毒队伍特别是基层成立的缉毒机构相对较晚,队伍专业化程度不高。一是人员组成较杂。有的从未接触过毒品违法犯罪案件,不了解毒品的基本常识及相

  关的侦查、法律知识。二是民警文化素质偏低。在基层缉毒队伍中,具有本科以上文凭的人不多,而属于公安侦查(缉毒专业)本科文凭的就更少,一般是具有中、大专文凭者居多。三是专业培训不足。多数民警未受过系统的专业培训学习,有的民警调到基层缉毒部门,未经上岗前的培训就投入工作。基层缉毒民警专业化程度不高、业务理论知识不足就会使得整个基层缉毒队伍战斗、攻坚能力不强,影响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效果。

  除此之外我国缉毒部门还存在缉毒装备科技含量不高的问题。目前,我国禁毒部门对毒品控制方法趋于传统、缉毒装备科技含量不高,使“堵源截流”的方针在现实禁毒工作中无法完成其真正使命。目前,我国的毒情日趋严重,仅靠缉毒侦察员的个人技术力量、禁毒警惕性和政治敏感性无法胜任日益复杂的禁毒工作。而世界各国针对毒品犯罪的多样性探索了一些新的禁毒设备,如高敏度毒品探测器、电子警犬、电脑缉毒、中子探测器、检验毒品自动装置ADX机等先进设备,美国更是提出了“技术缉毒”概念,在缉毒斗争中不仅动用了一套间谍卫星,还调用了军方的空中雷达预警飞机。缉毒部门普遍配备了“恒温热能感应夜视显像仪”、“迷你可疑物品探测仪”、“声音匣数字窃听系统”、“数据定位系统”等,这些仪器是由军事或国防部门的秘密技术加以开发转化的,经实践部门的使用检验,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特别是高敏度毒品探测器,在我国的使用率很低。其实毒品探测器对“堵源截流”能起到很关键的作用,而我国当前主要还是依赖于侦察员的经验和眼光,因此,远远不能控制住高科技贩毒的趋势。

  (二)对零星贩毒活动打击不力,导致毒品需求与供应不断增加

  零星贩毒是贩毒活动的终端环节,是吸毒人员获取毒品的主要途径,也是毒品社会危害性最终体现的载体,其具有人员众多,网络交错复杂,累犯、再犯率高等特点。刑法第347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以海洛因为例,由于每克价格在内地都达数百元,零星贩毒每次的数量多在一克以下,适用刑罚也多在一年以下,较之吸毒人员因复吸被劳教二年明显偏轻,加之按照法律规定这类案件均要进入司法程序,许多案件在法院判决之日,往往就是罪犯释放之日。执法成本与打击效果的巨大差异以及立功、授奖多侧重于大要案件等因素,导致了基层民警对打击零星贩毒活动的积极性不高。零星贩毒活动猖獗,使得禁吸戒毒、帮教管控等工作收效甚微,毒品需求难以遏制,也拉动了大宗毒品的不断渗透。

  (三)法律对毒品犯罪财产刑的规定有缺陷

  现有法律虽然有对毒品犯罪的非法所得及其收益、供犯罪使用的财物一律没收的规定

  (选自1998年出台的《关于禁毒的决定》),但实践中执行起来难度很大,由于毒品犯罪的隐蔽性和重复性,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实际只是毒犯多次犯罪中的某一次。随着禁毒斗争的不断深入,犯罪分子藏匿财产的意识不断增强,近年来已较少采用现金交易方式买卖毒品,而多采用信用卡、银行划账等方式交易,办案中缴获的财物多是破案后采取搜查、扣押等手段获取的。对这类财物,有的犯罪分子既不承认是犯罪非法所得,又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公安机关要从证据上锁定就是其多次贩毒的非法所得难度也较大。由于法律无明确规定,法院从量刑角度考虑财产刑与主刑应大致相当,一般就只对判处死刑的罪犯才判决没收全部财产,死刑以下的一般只判处没收个人二万元以下财产刑,造成已被公安机关查扣、罪犯又无法说明合法来源的大量财物被其家属持判决书索要的尴尬局面。

  (四)缉毒特情工作亟待规范

  缉毒特情是打击毒品犯罪活动的一柄尖刀,他在提供情报、场所控制和专案侦查中具有不可代替的重要作用。正因为如此,客观上导致我们对特情的依赖性越来越大,不仅自觉或不自觉地排斥了其他获取情报的渠道,忽视了侦查措施、手段的综合运用,而且放松了特情工作的规范要求。例如,在建情时没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没有按规定建档;有的特情向我们提供价值不大的情报,自己大肆贩毒,有的则拉大旗作虎皮,表面上为我作,实则翦除异己,企图成为垄断当地毒品交易的老大,更有甚着把自己的毒品卖出后再告发下一家,自己不仅顺利实施犯罪、又可向我们邀功请赏,一箭双雕;缉毒特情大都是有前科的灰色人物,他们长期厮混于违法犯罪群体之中,其劣根性难以改变,之所以为我工作是出于被迫,只要有机会,其破坏性会不顾一切的表现出来。所以,我们要严格执行特情工作的有关规定。再者,应当注重外来人口特情、女特情的物建使用,加强尖子特情、职业特情、逆用特情的培养使用,不断提高特情破案数。

  (五)侦查深挖不够,协作交流少

  有些缉毒部门以完成任务为目标,把主要精力投放在打零包、抓吸毒人员、罚款及破一些相对容易的毒品犯罪案件上,无暇长时间经营案件,进行深挖及有效突破。而有的基层缉毒部门在侦查办案过程中,出现深挖突破的机会,但由于深挖突破意识不足或设计不好而失去战机。

  有些缉毒部门由于从自身利益出发,考虑完成任务,经济利益及获取荣誉等因素,加之受客观工作环境的约制,平时工作中,一般都各自为战同一地区的还相互竞争,极少进行情报交流和办案协作。

  (六)新型毒品犯罪案件发展、蔓延的趋势令人担忧

  目前,全国大中城市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有增无减,宜抓紧研究并尽快制定措施加以遏制,否则后患无穷。目前在加大打击制、贩毒活动的力度外,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娱乐场所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薄弱,对经营业主的禁毒责任规定不够完善,过于笼统,漏洞较多,且强调场所发生的吸、贩毒违法犯罪活动需存在业主及从业人员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才能进行处罚。娱乐场所由此对吸、贩毒活动多采取默许、纵容、不管不问,甚至暗中包庇、提供便利等手法对付警方,使警方难以获取证据,以逃避打击;二是公安机关禁毒、治安部门在娱乐场所禁毒管理上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看起来似乎大家都在管,实际上管理的失控面很大。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问题如不尽快抓紧研究、制定对策,将很快出现一个庞大的新型毒品消费群体,拉动制、贩新型毒品犯罪不断膨涨。

  三、改进缉毒手段,提高缉毒工作水平

  (一)加强缉毒队伍建设

  缉毒队伍是公安机关实现和完成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根本。公安机关要充分认识到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的意义。目前,部分地方对缉毒队伍的建设不够完善,不能适应斗争的需要。可见加强缉毒队伍建设,提高缉毒民警的素质是缉毒斗争的当务之急。具体可从以下几点入手:

  首先,充实缉毒队伍,结合各省市缉毒工作任务和工作量配备专业缉毒队伍;如云南等毒品犯罪猖獗的地方,应扩大缉毒队伍编制,在全国通过社会上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或者从公安系统中遴选,从而使缉毒队伍整体的数量得到有效的充实。

  其次,落实缉毒经费,配备必要的装备,可以通过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手段,在毒品犯罪严重的地区,多配备先进仪器,并且通过设立专项资金,用于保障装备的配给以及缉毒队伍的后勤,以解决缉毒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再次,加强培训学习、提高业务素质。作为缉毒民警具备相关的业务知识是必须的,熟知与毒品有关的知识,缉毒工作的要领。因此缉毒部门可开设专门的培训课,如讲座,对缉毒民警进行定期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缉毒民警的体能与侦、辑技术,以减少缉毒民警在与毒品犯罪分子的战斗中的牺牲率。也可以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让民警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开拓民警视野,增强业务知识。

  最后,加强缉毒专业队伍的政治、思想、专业素质建设。现实中,最可悲的不仅仅是缉毒民警的本身文化素质有待加强,而是某些干警未能深刻认识到缉毒工作的重要性,他们有

  时间玩牌、喝茶,却不愿意花时间去专研缉毒业务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究其原因,政治思想觉悟不高。因此必须加强缉毒民警的政治思想,对其进行思想的教育与洗脑,让其认识到缉毒工作的重要性以及认识到作为一名缉毒民警肩上的责任。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做的任何工作都是以人民的利益为落脚点,都要把人民群众利益看得高于一切,不允许把个人利益凌驾于人民和法律之上,真正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并且在业务培训上通过岗位练兵、业务培训、案后总结、经验交流等形式,形成人人钻业务、强素质、上水平的氛围,培养一批破案能手、缉毒专家,造就一支能征善战的缉毒专业队伍。

  (二)切实加强对零星贩毒的打击处理

  建议公安部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修改意见,提高对少量毒品犯罪量刑的最低起点刑期,或对贩卖一克以下海洛因犯罪人员一律劳动教养,以减少办案程序,降低执法成本。对零星贩毒人员无论是判刑或劳教,其刑期或劳教期均不应低于复吸劳教二年的期限。通过强化对零星贩毒活动的打击处理,斩断大宗毒品犯罪与吸毒违法活动连接的链条,遏制毒品供应与需求。

  (三)完善毒品犯罪财产刑规定,加大财产刑执行力度

  毒品犯罪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公安机关侦破的案件往往是犯罪分子全部犯罪中的一小部分。因此,完善毒品犯罪财产刑规定,加大财产执行力度不仅可摧毁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同时也可对其他试图靠毒品犯罪牟取非法利益的人起到震慑作用。建议公安部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修改意见或协调高检、高法作出司法解释,参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件对犯罪分子财产处置方面的规定,明确对毒品犯罪分子被查扣的财产可责令其说明来源,本人不能说明来源合法的,除为其亲属保留必要的生产、生活资料外,一律予以没收。(四)充分发挥特情侦查手段在缉毒工作中的优势作用

  刑事特情之所以有利用价值,其原因之一是具有一般人所不具备的接敌条件。正是缉毒特情的违法犯罪前科才使他们容易贴靠或打入贩毒集团或团伙之中,提供我们所需要的各种情报尽管如此他们的犯罪劣根性也很顽固。以往我们对于利用特情破案考虑较多,而对于遏制其犯罪劣根性缺乏必要的警惕和防范。在特情工作中应当采取严格有力的措施,加强对特情的控制和管理,坚决杜绝那种不经考察,没有手续,随心所欲使用特情的做法。在特情管理、使用上则既要加强教育,更要有效控制;既要感情联络,更要严加管束。为了从根本上解决缉毒特情的贩毒问题,应尽量安置其就业,如开设饭店等以解决其生计。一时无法安排的,又确有使用价值的特情,则在一定时期内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加强缉毒特情队伍

  建设是当前的重要工作。特别是物建高层次的情报特情、女特情、少数民族特情以及在车站、码头、邮局、银行所布建的特情一直是特情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必须认真加以解决,使特情在缉毒工作中发挥优势作用。

  (五)“大小兼顾”,突出重点,破案攻坚,侦办一批“精品

  ”案件

  各地基层缉毒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结合上级下达的任务及本地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力争在完成任务的前提下,在打击零包贩卖、吸毒人员和其他毒品犯罪案件的同时,要加强缉毒基础工作和专门手段建设的发展,加强缉毒队伍专门化建设,提高队伍攻坚战斗能力,不断分析毒品违法犯罪的规律特点,掌握毒品来源,贩运渠道销售网络,贩、吸窝点及人员等情况,从中发现大要案线索突出打击重点,组织精干力量

  实行专案专办,精心经营,运用各种侦查手段、技术突破全案,全面查清案件毒品来源,去向、贩运人员、接销人员等,收集犯罪证据,达到既打中

  间,又打两头,彻底摧毁

  毒品贩运网点(络)的要求。在毒品案件侦查中,要有所突破,多办一批“精品

  ”

  案件,这样既促进任务指标的完成,又符合公安部禁毒局对侦查破案的要求。

  (六)打破本位主义,加强协作和交流

  缉毒部门要树立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全国一盘棋的思想,放弃本单位的小利益,打破本位主义,特别是一个地区的各基层缉毒部门更应如此,既要加强相互间的毒品情报的交流和协作办案,也要搞好与上级及外

  地区甚至境外的缉毒机构交流协作。上级缉毒部门要把协作交流列为考核

  评奖的一项重要指标,对协作交流做得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促进基层缉毒部门切实加强协作和交流,充分发挥缉毒部门在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

  的整体功能,使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形成合力,更加有效地体现基层缉毒部

  门打击毒品犯罪的作用和威力。

  (七)努力改进和加强侦、缉手段

  毒品犯罪的职业化、专业化、智能化、使缉毒人员经常要面对诡计多端、装备精良、穷凶极恶的毒品犯罪分子和犯罪集团,这就要求我国缉毒侦查机关和缉毒民警也必须努力和改进、强化各种侦、缉手段,采取多种有效的侦查方式和侦缉手段,才能够有效破获各种毒品犯罪。近年来,我国查获的毒品犯罪案件,其作案手段可谓五花八门、花样翻新。有的将毒品藏在汽车备用胎内、车门夹层里,或者将油箱焊接成两半,用其中一般装毒品。有的藏在电视机里,更有甚者利用怀孕妇女来运输毒品,以逃避法律的制裁。面对如此狡诈、阴险、疯狂的犯罪手段,如果没有一定的技侦手段和侦查方法,是很难查破毒品犯罪案件的。随着

  毒品犯罪的日益加剧,世界各国侦控毒品犯罪的技术手段和方法也在不断发展。我国的缉毒手段也有一定的改进,但仍然跟不上时代的变迁,我们可学习西方的先进技术再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具体可采取以下措施:

  1、使用缉毒警犬协助检查过往行人、货物中是否藏匿毒品

  可组建一定数量的缉毒警犬队,在一些重要的边境、海关通道、交通要口、机场巷口,对过往的人员、货物、行李进行监控。在一些治安清查专项活动中,可以调用缉毒犬参战,以分担缉毒民警的工作。在基层队伍中也可以配置缉毒警犬协助缉毒民警破案,以提高破案的效率。经过探索研究,警犬缉毒工作正在日趋成熟和完善,警犬查缉海洛因工作得到禁毒战线领导广泛的认可,并在缉毒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打击毒品犯罪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积极运用司法建议,以司法手段保障缉毒效果,遏制毒品运输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在工作中发现损害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合法权益的情形,但又不属于自己的权限范围时,可以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采取某种措施的具体司法建议。目前,法律对司法机关的司法建议权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但作为一项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建议制度,实践中该项职权的广泛有效的应用,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秩序的规范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突出作用。可以考虑由检察、法院等司法机关统一思想,从“禁毒人民战争”的高度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局着眼深入调研,并针对“人货分离”运输毒品犯罪日趋猖狂的突出现象积极主动给予司法建议,责成客运行政主管单位履行职责,督促政府部门尽快完善机制,统一规范国内的客车运营行业管理秩序,尤其要规范行李携带、运输和托运的办理手续。

  3、注重先进侦查手段和侦查方法的运用研究

  随着缉毒斗争的深入发展,毒品犯罪越来越难以侦破,我国缉毒机关应该更加注重先进侦查手段和侦查方法的运用研究。除了加强缉毒人员的业务能力,在立法上也要赋予缉毒部门一定的技术侦查手段。一般认为,技术侦查手段是指侦查机关在办理刑事案件时,运用技术装备调查作案人和案件证据的一种秘密侦查措施,包括电子监听、秘密录像、秘密拍照等手段。当然技术侦查手段的秘密性使其容易侵犯公民的隐私权,因此在审批、运用这一手段时必须进行有效地制约。必要时舍得花一些钱,引进一些先进技术手段,选派一些政治素质好的民警到先进发达国家学习先进缉毒技术,以提高我国缉毒侦查机关破案效率和缉毒专业人员的自身素质。

  (八)切实加大对娱乐场所吸、贩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处理

  建议公安部向国务院提出对《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进行修改,或协调文化部、工商总局

  11等部门制定该条例实施意见,借鉴福建省、山西省、广东省广州市的作法,明确娱乐场所经营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负有发现、制止、举报在本场所内贩卖、吸食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责任和义务。对不履行禁毒责任和义务,被公安机关在其场所内查获吸、贩毒活动的,视查获的人数、情节予以不同的处罚;对一年内二次被查获的予以吊销经营许可,并在一段时期内不允许原业主及原场地再次从事娱乐业经营活动。通过加强娱乐场所的禁毒管理,铲除新型毒品违法犯罪滋生的温床。明确公安机关禁毒、治安部门对娱乐场所禁毒工作的分工和职责。治安部门及基层派出所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娱乐场所的禁毒管理;加强对经营业主、从业人员的禁毒宣传教育;建立娱乐场所禁毒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依照法律规定督促业主安装监控管理设施;加强检查、暗访,适时掌握娱乐场所涉毒状况;及时发现、查处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禁毒部门主要负责收集情报,掌握新型毒品犯罪动态,通过开展专案侦察,及时查明毒品来源、贩运方式、人员组成及地下分销网络情况,适时打击毒品犯罪,斩断毒源。同时协助和配合治安部门搞好娱乐场所禁毒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活资料外,一律予以没收。

  12结

  论

  找到问题,把问题进行讨论分析从而找到切实可行的方法,最后把问题圆满,任何事情都应该在这种方法下解决。面对贩毒分子的日益猖獗,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我国缉毒部门也应该按照找到、分析、最后解决问题的步骤打击毒品犯罪。只有这样才能在当今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的形势下有力地打击毒品犯罪,使社会得到进化,让人们远离毒品危害。我国近年来对缉毒工作的研究也在进行中,对我国缉毒工作中存在的原因及防控对策作了研究,对打击我国毒品犯罪有很大的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现如今我国缉毒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对具体的问题还没找到相应的对策,也没有落到实处。因此,要解决我国缉毒工作的问题,提高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还需要大力加强对缉毒对策的研究。

  13参考文献

  [1]邱创教.毒品犯罪惩治与防范全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2]王钱辉.当前刑事侦查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与解决对策[J].重庆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0(1)[3]邹秋仁.毒品案件侦查面临的难点[J]云南警官学院学报[J].2010(2)[4]毒品犯罪定罪量刑标准及禁毒缉毒工作开展及戒毒管理规范实用手册[M].北京:中国知识出版社,2007[5]杨宝宏,杨震.当前我国缉毒工作构想[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4(6)[6]徐晋希.浅谈我国缉毒斗争的难点[J].云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1997(1)[7]谈明宗,当前缉毒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研究[J].

  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07.(1)

  14致

  谢

  本论文是在指导老师XXX教授的严格要求和悉心的指导下完成的。在本篇文章的构思的过程中,得到了他的悉心指点和建议,为文章的成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写作过程中,接受了他的诸多宝贵意见。李昌伟老师对本人的细心审阅,为论文的优质完成付出了大量的心血,敬业的精神令人感动,诚望今后能得到XXX老师更多的指教。

  在本文的写作和完成过程中,还得到了在一线禁毒工作的同事的帮助,在此本人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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