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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8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9 13:27:01

篇一: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商务局开展禁塑自检自查工作总结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禁塑令”自2008年6月1日实施后,已取得明显成果,“白色污染”不断减少,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产生了积极影响。根据省发改委、商务厅、工商局和质监局《关于组织对禁止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自查的通知》(云发改办环资〔2010〕464号)要求,并结合《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限制和禁止生产使用塑料购物袋实施意见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88号)精神,为进一步巩固“禁塑令”的实施效果,__区商务局认真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整治工作。现将我区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为重点的“禁塑”工作自检自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自检自查情况

  自今年8月上旬以来,__区商务局积极开展“禁塑”工作自检自查。在自检自查中,一是重点检查了天顺、百大、红叶、九龙等大型商场超市是否实行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有偿提供,有无打折、不按标示价格、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有无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情况进行了检查;二是农贸市场内市场开办者是否落实了第一责任人制度等有效措施;三是辖区集(农)贸市场、商场是否存在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情况。在此次自检

  自查工作中,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次、检查市场10个、出动车辆7台次、检查经营户32户。同时,在“禁塑”工作中,积极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教育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禁塑令”有关规定,做到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从检查情况看,百大、天顺、红叶、九龙等大型商场超市“禁塑”工作执行得较好,严格按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将塑料购物袋的价格都张贴在超市的显要处,塑料购物袋价格有0.20元/个、0.40元/个、1.50元/个不等。而小商店、便利店、农贸市场、农村市场等场所对“禁塑令”贯彻执行相对要差,还存在无偿提供或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现象。塑料购物袋的有偿使用涉及到人们购物习惯的改变,要改变消费者这一习惯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只有通过不断对经营户、消费者宣传、教育,对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的商家、经营户进行查处,全面制定配套措施,培养公众“循环利用”塑料购物袋的观念,才能有力地保证

  “遏制‘白色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目标得以真正实现。

  二、“禁塑”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大型商场超市执行“禁塑”工作基本到位。通过实施“禁塑”,我区较大的商场、超市基本上执行了“禁塑”的有关规定,不再提供免费塑料购物袋,使塑料袋使用率大大下降。

  二是广大市民环保意识得以普遍提高。“限塑令”已经得到人

  们的普遍认可和支持,越来越多的人已经开始习惯于拎着篮子或自备购物袋购物。“禁塑令”正悄然改变着人们的环保意识。

  三是超市、大型商场等零售行业塑料袋使用率平均下降60%以上,塑料袋消耗量大大减少。

  四是形成政府重视,组织保障的良好“禁塑”机制。自“禁塑令”颁布以来,各相关职能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齐头并进,从源头抓起、加大宣传,联合整治,形成合力,效果明显。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禁塑”工作任重道远。虽然我区的“禁塑”工作自2008年开展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部份农贸市场、小商品市场和为数众多的便利店、小商店仍是“禁塑”的盲点和死角,部分商户受利益驱使,仍然给顾客使用和无偿提供不符合标准、无质量安全标志的超薄塑料袋。

  二是仍有部分消费者对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不理解,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的意识还有待提高。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加大宣传力度。采取悬挂条幅、发布电视公告、张贴通告、发放宣传资料、举办培训会等多种形式,不断开展“禁塑”宣传工作,引导、督促经营者和消费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倡导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各商场、超市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在店堂内外醒目位置张贴通告。

  2.强化市场监管。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小商品批发市场、服装店、副食品店等场所对“禁塑令”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违规销售、使用塑料袋的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3.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将集贸(农贸)市场以及销售门店提供、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对提供、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对销售未加贴(印)合格塑料购物袋产品标志的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者,依据《产品质量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处罚,对集贸(农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行为,坚决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对经营者和市场开办者进行查处。进一步落实农贸市场开办单位为市场限塑第一责任人,建立市场内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制度,承担起督促检查市场内商户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规定的管理责任。同时建立农贸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情况的日常巡查监管制度,及时纠正和查处违规行为。

篇二: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禁塑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部署,根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XXX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公共机构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就我单位“禁塑”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自“禁塑”工作开展以来,我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贯彻落实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建立协调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及村社区履行职责,确保“禁塑”顺利开展。本次禁塑工作由镇党委、政府统一部署和安排,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各村(社区)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凝心聚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主体整改落实的禁塑专项行动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禁塑意识

  我镇充分利用广播、电子显示屏、网络、手机、宣传车等各类媒体力量,利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契机,统筹结合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和密度,扩大宣传覆盖面,尽力做到人尽皆知。

  三、具体做法

  一是行政机关干部职工带头执行通知规定,广泛宣传一次性塑料制品的危害,倡导大家自觉投入到爱护环境、保护家园,抵制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行动中来,办公用品采购及机关食堂用品采购均将第一批

  塑料制品名录排除在外。二是镇宣传部门利用发放宣传单、微信、宣传车等加大禁塑宣传工作,组织镇、村社区干部集中学习,了解分辨哪些属于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村社区利用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契机,在村民代表大会等集中开会时机进行宣传,大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要求全镇所有超市、集贸市场、商铺、餐饮门店、医疗机构、车站等除有特殊规定和要求的以外,自觉遵守“禁塑”规定,逐步停止向消费者销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四是提倡和鼓励全镇人民群众“拎起菜篮子、提起布袋子”,使用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型购物袋、餐饮具等。五是镇环卫所加大了废弃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力度,杜绝了塑料垃圾随意堆放、倾倒造成的污染。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镇村“禁塑”环保队伍建设总体滞后,对进一步健全“禁塑”长效管理机制、巩固现有成果产生制约。二是机关单位内部原采购的塑料制品存量多,为杜绝浪费,仍然在继续使用。三是以个体商家为主的农贸市场、超市等仍在普遍使用免费塑料袋。四是一些群众“禁塑”意识淡薄,没有把禁塑融入生态文明建设作为自己的职责,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禁塑生态文明建设的主动性和能动性有待提高。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把“禁塑”工作列为日常性工作,在镇内开展环保禁塑政策宣传活动,同时,不定期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环保禁塑教育理念,提升“禁塑”队伍自身素质。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提高群众对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意义的深入了解,全面支持配合全镇禁塑工

  作。三是责任落实到位,加快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环境保护制度体系,探索禁塑治理机制,建立多元化的环保机制。

篇三: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医疗机构开展塑料治理工作情况总结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近日,市卫生健康委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医疗机构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通知》要求,我市在全市范围开展了“十四五”时期医疗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十四五”时期医疗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目标为:到2025年底,全市医疗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到2035年,医疗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现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赵庆河指出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和重要举措,是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四梁八柱”指标体系落地见效的重要内容。医疗机构要全面落实垃圾分类制度,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理念。大力开展以医疗机构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建立完善覆盖主要疾病治疗环节的塑料污染治理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要认真履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职责,制定年度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计划,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纳入全面推进健康河北建设规划,纳入生态文明建设考核体系,纳入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及社会组织绩效考核和“十四五”时期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内容,统筹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和部门联动作用,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要严格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推动落实;督促下级医疗机构及时报送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报送相关信息;认真做好舆情应对工作。要做好经费保障,确保《通知》任务落实。要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加强对工作的督导激励。加强对各地、各个科室以及相关人员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塑料垃圾治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标准要求以及“谁使用、谁负责”“禁限塑”等方面的各项管理规定。

  二是加大宣传引导。

  将塑料污染治理纳入各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家庭等活动重点。通过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操作流程、改善服务质量等措施提高塑料应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绿色化生活”系列活动、倡导绿色消费和绿色生活方式。做好医务人员“禁塑”相关培训及相关知识普及指导工作。积极开展宣传引导和典型宣传,让环保理念在各单位、各科室深入骨髓。探索建立塑料污染物排放清单制度和标准体系,健全标准规范制度建设。广泛开展塑料垃圾治理科普宣传活动,引导公众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做好塑料废弃物对人体健康、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的危害介绍及危害因素提示。引导公众树立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三是强化督查指导。

  加强督导检查,严格监督检查标准,强化对医疗机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确保全市医疗机构塑料污染治理任务完成。目前,已成立了由市卫健委牵头的医疗机构塑料污染整治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关于全面开展塑料污染整治工作的通知》,从我市实际出发确定“十四五”时期塑料品回收利用发展方向和重点建设项目。同时明确各相关医疗机构责任分工、进度安排及任务分解落实情况。目前,已在市疾控中心、各县区卫健委等单位完成了多项具体工作的安排部署。下一步,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继续加强督查指导和督导检查,督促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分工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市卫健委将持续推进塑料污染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改善我市环境质量、提升群众满意度。

  四是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并向社会公开。组织开展“无废医院”创建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健全与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机制和定期通报机制。加强对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督导检查。推进建立完善塑料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健全生活垃圾

  分类管理制度。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府办〔2021〕3号)要求,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五是创新监管模式。

  鼓励采用“互联网+监管”模式。探索应用区块链等技术建立监管平台,完善追溯体系。创新医疗机构信用管理,将塑料制品等不良行为纳入“黑名单”管理。建立“黑名单”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健全“黑名单”制度,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强化监督执法和考核问责机制。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沟通协作。建立健全执法联动机制。

  六是严格责任追究。

  强化督导检查,将塑料污染治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考核内容,定期开展情况通报。定期开展塑料污染治理知识宣传教育,引导医务人员加强垃圾分类意识。开展对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医务人员的调查取证和警示教育。加大对违规使用一次性塑料品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形成有效震慑。加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塑料制品管理、监管、执法等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活动考核内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篇四: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总结

  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总结

  关于中卫市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

  物袋专项检查活动工作总结

  “限塑令”自20xx年6月1日实施起,历经3年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总结“限塑令”实施情况,深入推动限塑工作,进一步巩固限塑成果,我市根据自治区发改委等六部门《关于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发改环资[20xx]439号)要求,市政府高度重视,抽调发改委、工信局、环保局、旅游和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组成专项检查组,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特别是8月份,市发改委按照上级要求联合市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集中开展了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检查活动,以城区农贸市场为重点,加强农村市场“限塑”工作的专项整治,不断推动“限塑”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大市场巡查力度,检查组人员先后深入新华百货超市、朝阳百货、荣盛超市等大中小超市以及雍楼市场、集镇农贸市场、零售摊贩等商品交易场所,通过现场抽查塑料购物袋是否达标、询问顾客和营业员是否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等方式,认真检查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今年“限塑”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营造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良好氛围。

  市政府高度重视,对此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市发改、工信、旅游和商务、工商、质监、环保、物价等部门联席会议,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讨论研究具体办法,明确分工和责任,着力减少“白色污染”危害,保护生态环境。市政府领导带队还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大商品零售市场,广泛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和限产限售限用塑料购物袋的重要意义,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节约使用塑料袋,鼓励商品零售场所为消费者提供布袋等绿色、环保包装袋,指导其建立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使广大群众和商品零售场企业树立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意识。

  二、明确分工,加强合作,认真做好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管理和专1项检查活动准备。

  市发改委牵头召开了部门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分工方案。市旅游和商务局依据商务部《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对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过程中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逐步形成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市场环境。市环保局积极按照环境准入条件、污染控制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监督实施工作,重点对废塑料回收、运输、贮存到再生利用全过程的环境管理。市工商局依据职能查处和纠正商场、超市、市场及销售门店违规行为,下发违章警示通知书29份,没收超薄塑料袋23.5万个,打击了游商小贩和违法违章销售塑料购物袋等行为。。

  三、集中查处,营造声势,严格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

  购物袋专项检查活动。

  按照统一行动,集中人员,集中力量对市场内、外固定和流动批发销售塑料袋的经营户进行了集中检查。市质监部门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市物价部门严格商品价外收取塑料购物袋价格规定,对无偿提供将塑料购物袋价款隐含在商品总价内合并收取的行为进行查处。市工商局加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经营者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发现一例、处罚一例,教育一批、带动一片,积极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对批发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经营户进行立案查处,对不合格塑料袋立即予以没收,依法实施处罚,调查了解进货渠道,加强教育警示,责令引导其依法销售合格塑料袋。

  四、大力宣传,倡导文明、环保、科学消费。继续扩大“限塑”工作成绩。

  “限塑令”实行三周年以来,印制“限塑”公告及《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宣传材料25000份,在各市场(商场)醒目位置重点宣传提示国家禁止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有关内容,积极营造“人人参与环保、人人爱护环境”良好社会氛围。在超市、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公示“限塑”工作监督举报电话,制作“限塑”公示牌150个,动员广大消费者自觉参与“限塑”工作。利用广播站加强《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宣传,加大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

  经营者的宣传教育,积极引导,促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存、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倡导消费者不使用超薄购物袋,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增强消费者和经营者的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积极总结经验,分析工作不足。目前,生产、销售和使用超薄塑料袋的情况还是大量存在的,主要表现在集镇农贸市场、零售摊点、餐饮小吃等处,仍然在提供免费且质量差的超薄塑料袋。造成这种情况原因,经过分析有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宣传工作还没有完全到位。相当一部分经营户特别是农贸市场经营户对“限塑令”抵触情绪大,部分消费者对“限塑令”不理解,多数消费者表示认同,但要改变消费者的空手购物的习惯还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二是生产源头还没有真正堵住。塑料袋销售商仍然还在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集贸(农贸)市场符合规定的环保塑料袋销售户极少;三是监督检查工作还没有落实。我市集贸(农贸)市场的蔬菜、水果、鲜肉、卤制品、干鲜等经营户都仍然还在免费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以上问题,按照构建长效管理机制的要求,逐步将限塑工作纳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还需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宣传,着力转变消费观念。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等理念。对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餐饮小吃、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者积极引导,促使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不进、不存、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倡导消费者拒绝使用不合格的塑料购物袋,自觉减少或不使用塑料购物袋;倡导消费者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积极推进环保工作。鼓励企业及社会力量免费为群众提供布袋子等可重复使用的购物袋。(二)加强领导,努力形成“限塑”合力。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发改、工商、环保、质监等各有关部门开展相关检查工作,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交好各有关部门组成的贯彻落实“限塑令”协调机制,为进一步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做好工作,尽到应尽的责任。(三)严格准入,依法规范主体行为。各级相关部门依据职能,对涉及生产、销售塑料购物袋的企业严把登记注册关,加大监管力度。建立超市、商场、商品交易市场销售使用塑料购

  物袋情况的巡查制度,重点查处生产非法塑料购物袋的小作坊、黑窝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突出重点,深入开展打源截流。“限塑”工作的重点就是“打批发”,打击固定和流动批发不合格塑料袋经营户。要继续对市场内不合格塑料袋的来源追根溯源,加强对批发销售和运送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不法经营活动。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依法取缔。

  (五)加强督查,高度重视日常监管。要把”限塑”工作纳

  入日常化、规范化管理之中,作为长期性工作来抓,强化日常监管,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及时发现、查处批发销售不合格塑料袋行为。巡查中,将固定和流动批发经营户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被教育处罚后仍继续销售不合格塑料袋的,从严查处,从重处罚,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巩固整治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反弹。(六)加强引导,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履行义务。按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督促市场开办单位履行检查入场经营户执行“限塑令”的规定,对不履行管理责任的,批评教育并视情予以处罚。同时,协助、支持开办单位在市场内设立合格塑料袋经营点,实行统一采购、销售,以方便市场内经营者的需要。

  治理白色污染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加大面向消费者的宣传,让环保意识深入人心,倡导重提菜篮子、布袋子进市场超市,少用塑料袋,不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加大对生产者、消费者的宣传和执法检查,杜绝不合格塑料袋的生产和流通源头。为生产和销售企业创造政策条件,提高回收利用技术水平。通过一定时期的共同努力,白色污染的整治会见到更大的成效。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扩展阅读:6单位联合转发国家限制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通知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呼伦贝尔市环境保护局呼伦贝尔市商务局呼伦贝尔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呼伦贝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呼发改环资字20xx837号

  文件

  转发自治区发改委等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委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

  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旗市区发展和改革局(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工商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

  为确保“限塑令”实施三年来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继续深入开展和推动限塑工作,解决突出问题,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联合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六部委下发的《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改环资[20xx]139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通知》转发你们,请各单位和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长效工作机制。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旗市区要借此次专项行动开展之机,加强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推进集贸市场限塑工作,使“限塑令”的积极效果得到全面体现。

  二、各旗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并于20xx年8月12日前将本地区专项行动情况总结连同附表一、附表二,联合报送呼伦贝尔市发展改革委(环资科)、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资科)、环保局(污防科)、商务局(商贸科)、工商局(市场科)、质监局(监督科)。

  三、各旗市区有关单位和部门要做好迎接自治区检查组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监督检查工作的准备。

  附件:自治区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转发国家发改委、工信部等6部委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xx]2038号)

  呼伦贝尔市发展改革委呼伦贝尔市经信委

  呼伦贝尔市环保局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呼伦贝尔市工商局呼伦贝尔市质监局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环保限塑专项行动转发通知抄送:呼伦贝尔市政府办公厅

  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改革委20xx年8月10日印发

  共印80份

  发改环资[20xx]1399号

  关于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工信厅、环保厅(局)、商务厅、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国办发[20xx]72号)被国内外媒体称为中国的”限塑令”,自20xx年6月1日起实施。三年来,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加强组织协调,出台配套政策,广泛开展宣传,部署专项检查,确保“限塑令”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全面总结“限塑令”实施情况,深入推动限塑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巩固限塑成果,定于7月至8月在全国集中开展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度重视,认真总结“限塑令”实施的良好效果

  (一)“限塑令”的实施既有利于节约资源,又有利于治理白色污染,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限塑令”的重要意义,把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作为“节能减排全民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

  (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切实承担牵头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执行“限塑令”取得的积极成效进行认真调查分析,全面总结本地区“限塑令”实施在减少塑料消耗、节约石油资源、减少环境污染,促进节能减排及改变社会消费习惯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良好限塑氛围

  (一)各地商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工商等部门加大在商品零售场所特别是集贸

  市场的宣传力度,通过电子展板、公告栏、横幅等多种形式,提示经营者和消费者有偿提供、合理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引导市场开办者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

  (二)各地环保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宣传超薄塑料袋带来的环境问题,使消费者认清超薄塑料购物袋的危害,自觉少用、不用塑料袋。三、加强联动执

  法,强化源头治理

  (一)各地质监部门要在专项行动期间,在塑料购物袋生产集中的重点地区,加大执法人力和物力的投入,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生产塑料购物袋及同类产品的企业和场所进行认真排查,依照法律法规和GB21660-20xx《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等标准规定,对生产超薄等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

  (二)各地工商、价格部门要继续加大对集贸市场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屡禁不止、不履行管理责任的市场开办者,督促落实集贸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三)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企业的引导,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保证塑料购物袋的质量,杜绝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生产,积极支持塑料生产企业进行技术升级改造,生产高附加值产品。

  四、加大处罚力度,严格落实《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一)各地价格、工商部门要依照《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违反规定的商品零售场所经营者,特别是集贸市场开办者给予严厉处罚,禁止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在专项行动期间集中查处一批违规案件,形成震慑和警示作用。

  (二)对于集贸市场经营户销售超薄塑料购物袋的,由工商部门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七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对市场开办者予以处罚。

  (三)对于集贸市场经营户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的,由价格部门依据《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责令市场开办者改正,并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罚。五、有关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要密切配合、明确分工,形成发展改革部门牵头、工信、环保、商务、价格、工商、质监等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长效机制。要借本次专项行动契机,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推进集贸市场限塑工作,使“限塑令”的积极效果得到全面体现。

  (二)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好的经验做法、取得的成效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于8月底前将专项行动情况总结连同附表一、附表二,联合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工业和信

  息化部(节能司)、环境保护部(污防司)、商务部(流通业发展司)、工商总局(市场司)、质检总局(执法督查司)。

  (三)结合各地工作情况,国家有关部门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地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进行重点督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

  二一一年七月六日

  主题词:环保限塑专项工作通知

  附表一:

  “限塑令”实施三年成效统计表

  单位:(省、区、市)

  项目减少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塑料消耗节约石油节约标煤减少二氧化碳超市、商场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比例集贸市场塑料购物袋使用量减少比例

  单位亿个万吨万吨万吨万吨%数量(三年累计)%

  附表二:

  “限塑令”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

  单位:(省、区、市)

  数量项目发布的相关文件单位(本次专项行动)(三年累计)包括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检查通知等。开展的宣传工作活动包括举办宣传活动、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等。出动执法人员检查商品零售场所检查经营户检查生产企业和场所查处无照经营查处生产黑窝点查处超薄塑料购物袋查处案件数货值金额罚没金额

  数量人次个户个户个万个个万元万元

篇五: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禁塑工作总结报告2023(合集4篇)

  【总结报告】

  禁塑工作总结报告2023最新简单

  禁塑工作总结报告写什么。总结给了我们一个明确的努力方向,以便在来年的工作中更好地发扬优点,克服缺点,避免各种工作失误,避免重蹈覆辙,为以后的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禁塑工作总结报告2023(合集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禁塑工作总结报告20231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公共机构在禁塑限塑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减少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南乐县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在行动。

  一是当好绿色践行者。自开展禁塑限塑工作以来,南乐县公共机构先

  行先试,率先垂范,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积极推广低碳生活方式,潜移默化提高干部职工减塑意识;通过在办公室、餐厅、卫生间等公共区域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让人们切身感受到好处与方便,从而自觉践行绿色环保理念,共同肩负环保责任。

  二是当好绿色经营者。一方面依托南乐县生物基产业优势,积极通过县产业集聚区向相关企业申购可降解塑料制品,保证全县公共机构的日常使用;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核算各单位办公用房和人员数量,精准计算月发放数量,避免出现少配发不够使用、多配发造成浪费的情况。

  三是当好绿色管理者。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制定印发《南乐县公共机构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制品杜绝白色污染实施方案》和《南乐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方案》等文件,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同时将禁塑工作纳入节约型机关创建和节能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确保禁塑限塑工作不打折扣落到实处。

  禁塑工作总结报告20232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禁塑工作的通知》、《吉林省禁止生产销售和提供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规定》文件精神及市教育局关于禁塑的工作要求,我校积极宣传,深入开展禁塑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期初成立了由邵会峰校长、刘永兴副校长、邹德峰、李海波主任、班主任参加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细化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履职尽责,把禁塑工作当做考核学校领导和教师指标体系纳入到全年的工作之中。

  二、加大力度,宣传到位

  在学校醒目位置张贴悬挂条幅,通过国旗下讲话、电子屏等形式引导学生和教师自律,扩大师生认知。

  三、开展各项活动,确保工作落实

  1.在全校形成了“以讲究卫生为荣,以破坏环境为耻”的学校爱国卫生氛围,保障了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组织全校师生认真学习了“禁塑令”,提倡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

  2.每天按时打扫教室和办公室,学生每天按时打扫分担区和教室,政教处每天四次检查,保持了环境卫生,保证了教室空气流通,室内保持无杂物、无不合格塑料制品,教室保持整洁干净。

  3.厕所卫生和垃圾箱卫生每天打扫清理一次,按级班轮流分配,每周一早在值周公布栏公布结果。

  4.食堂卫生按《食堂管理制度》要求,工作人员持证(卫生许可证,健康证)上岗。严禁使用不合格塑料袋。

  5.学校卫生检查由政教处李海波主任带领值周生检查,每天做好检查记录,将不合格塑料制品消失在校园。

  6.养成讲究卫生的好习惯,组织学生开展自愿者行动,深入社区开展

  清理塑料制品和宣传不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活动,倡导绿色、低碳、安全、节约的消费理念。

  四、存在问题:

  部分师生对此项工作的认识不够深刻,不能做到校内校外一个样,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禁塑工作总结报告20233为打击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违法违规行为,2月5日上午,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境生态局、商务局等相关单位联合开展了禁塑执法大行动。

  在执法统一大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嘉积中心农贸市场、广百佳超市等经营场所购物袋、食品袋使用情况。行动发现,嘉积中心农贸市场有摊主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违反我省禁塑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当场对该摊主进行立案查处。

  “执法局已经对这批不可降解塑料袋进行查封扣押,并依法立案进行查处。”琼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杜绝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违法行为。

  自去年12月1日《海南经济特区禁止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规定》实施以来,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多次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禁塑令”主题宣传以及禁塑联合执法等活动,倡导市民环保消费,企业依法诚信经营。目前该市9家大型商超均已投放可降解塑料制品。

  琼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产品质量室负责人介绍,该局接下来会加大联合禁塑执法工作,净化琼海的市场环境,同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查处违法行为的信息进行公示。

  禁塑工作总结报告20234为深入贯彻省、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

  工作指导精神,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经济区按照《琼海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琼海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方案》《__年全面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重点任务》制定禁塑方案,完善禁塑机构、明确禁塑任务、开展禁塑宣传,现将第一季度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方案,完善机制

  根据《琼海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由管委会副主任为指挥长,各办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彬村山华侨经济区禁塑工作指挥部,并要求各社区成立以社区书记为指挥长的社区禁塑工作指挥部,将禁塑工作责任落实到各办主要负责人和各社区书记,切实做到了职责清晰、机构完善、责任明确到人。

  二、明确禁塑工作重点

  将经济区党政机关办公区、学校校园、医院院区、农贸市场、商铺、饭店等区域列为禁塑重点区域,加强宣传和监管,全面禁止使用(含提供使用)列入禁塑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鼓励食堂使用自带餐具和可重复利用餐具,鼓励学校、医院、商铺、饭店提供可重复使用购物袋或自带购物袋使用,切实减少经济区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的使用数量。

  三、强化舆论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场部LED屏、场部社会文明大行动宣传阵地、各社区文化宣传阵地、微信工作群等宣传范围大、宣传效果明显的场所利用电子版宣传画、宣传标语、张贴海报、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丰富多样的禁塑宣传活动。充分结合社会文明大行动和团委、妇联志愿活动,深入开展各类禁塑宣传活动。在党政机关办公场所、社区农贸市场、学校校园开展禁塑宣传海报张贴和宣传材料发放,营造禁塑舆论宣传氛围。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经济区将继续执行省、市禁塑工作决策,持续做好禁塑宣传工作,逐步扩大禁塑重点区域。配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做好农业塑料薄膜

  回收处置工作,从源头控制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广可重复使用制品、全生物讲解塑料制品、纸制品、布制品等,减少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逐步改变居民适应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配合市执法部门做好违禁生产、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巩固宣传整治成果,确保按时推进,高质量完成禁塑工作。

篇六: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开展限塑令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共11篇)

  第1篇:“限塑令”自查报告总结

  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限塑令)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报告

  根据国家改革委、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近日联合下发的《关于组织对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工作进行自查的通知》要求,XX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贯彻落实“限塑令”情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实施以来,XX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制订具体办法并抓好落实,确保各项限产限售限用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落实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监督检查,对违规继续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加强对市场内销售和使用塑料购物袋的管理,督促商户销售、使用合格塑料购物袋。塑料购物袋销售企业要建立购销台账制度,防止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流入市场。我局11个镇乡工商所对辖区内进行仔细的摸底排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照从事生产、加工、销售国家命令禁止的超薄型塑料购物袋的经营行为。在此期

  1间,我局立案查处1件无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超薄型塑料购物袋的案件,暂扣超薄型塑料购物袋45.6公斤,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二、《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执行情况

  1、大中型超市已基本做到了使用收费的环保购物袋;

  2、管理较为完善、实施条件较好的市场,对于国家限塑政策执行较好;

  3、设施较差、管理混乱的市场,限塑政策执行不尽如人意;

  三、存在的问题

  “限塑令”遇到的最大障碍,根据工商执法人员对经营者进行巡查的情况反馈,一是大部分消费者还没有养成经常自带购物袋的习惯;二是缺少合适的替代品,“限塑令”是“一刀切”,在大型超市能够得到认同的环保购物袋,在群众买菜的农贸市场就显得太贵;三是缺少各部门有效的监管;四是没有从源头上堵住违法生产的企业。

  大部分经营者和商家对“限塑令”实施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其推行能促进社会更高效地节约成本以及加强环保意识的推广,“限塑令”也起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也有少部分认为没有必要,甚至对生活产生了不便。在不方便的原因方

  2面,主要有买少量东西就要自带环保袋;忘记带环保袋,会影响购物意欲等。限塑令的实施,对于人们日常生活是在潜移默化的影响,特别对于经常购物的特定社会群体,对于精打细算的群众,塑料袋与环保袋的成本比较起了重要的作用。完全禁止塑料袋的使用,只是限制了某一特定群体的使用。

  四、工作建议

  1、要理顺监管关系,加大监管。

  对农贸市场等购物出口的零售场所,对市场开办者的监管,如查到市场内商户违反“限塑令”,应该处罚市场开办者。

  市场开办者设立出售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窗口,或指定专营合格塑料购物袋的经营户统一提供收费塑料袋。

  销售塑料袋的经营户应严格执行“限塑令”,必须做到:(1)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并索取相关证照。

  (2)保证按照国家政策的要求,对所销售的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

  (3)销售符合标准的塑料购物袋,并向消费者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对于销售食品、蔬菜类等商品的经营户的规定:必须到

  3市场指定的塑料袋销售摊位上购买合格塑料袋,经营户必须认真执行“限塑令”的规定,在经营中要有偿提供塑料袋。

  所有经营户都向市场交纳质量金,并签字认可规定,如有违反规定,第一次被市场发现给予警告,没收塑料袋;第二次违反则没收塑

  料袋并黄牌警告(标牌注明:该摊位违反“限塑令”有关规定),按市场管理规定挂黄牌停业整顿(停业两周);第三次违反将通过工商执法部门,取缔其经营资格,清出市场。

  如果监管到位,超薄塑料袋的使用将大大减少,而塑料袋收费可以使消费者更快的养成自带购物袋的习惯。当然,“限塑令”在农贸市场的,工商部门需要有专门的人员来监管,也需要的财力、物力来支持,如果暂时无法监管,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试点,然后推广。

  2、推广合适的替代品:自从“限塑令”颁布以后,各地、公益组织、企业响应并付诸实践,推广环保购物袋,但环保袋的大量发放,如何保证不是一次巨大的浪费?找到那些让人记得随身携带并重复使用的购物袋合适的替代品也是目前当务之急。

  3、加大宣传,以为主导,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性,宣传“限塑令”的意义。这些宣传需要长期持续,才能使消费者牢固节约资源

  4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养成随身携带购物袋的习惯,从而达到减少使用塑料袋的目的。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第2篇:开展限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9开展限塑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推进美丽XX、生态XX建设,有效遏制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袋及免费提供塑料袋等现象,县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限塑”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限塑”整治工作对遏制“白色污染”,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起到重要作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通过集中打击,教育、震慑一批不法商户,通过清理整顿,依法规范塑料袋的销售、使用行为;通过宣传教育,培养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格塑料袋的良好意识,切实营造起“限塑从我做起、人人爱护环境”的社会氛围。

  二、整治重点

  全县范围内塑料购物袋生产经营及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非法生产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1.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企业无合法的生产经营资格;

  2.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3.向非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

  4.向消费者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

  5.不标明价格或不按规定的内容方式标明价格销售塑料购物袋;

  6.其他违反《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违法行为。

  三、实施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2019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县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吴悌森局长任组长,吴方扬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市场监管所所长、市场规范管理股、执法大队、办公室等职能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此次行动的总体组织部署。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各辖区实际,理清监管思路,制定具体的专项行动工作计划,有效推动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20日)。根据整治重点,各市场监管所及直属单位执法大队对全县塑料购物袋生产经营单位及商场超市、商品交易市场开展整治检查,严厉查处生产经营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及违规提供购物袋的违法行为。

  (三)巩固提升阶段(2019年12月2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至县局市场规范管理股。县局将对各所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分析,将工作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予以推广。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市场监管所及有关股室要充分认识到“限塑”整治工作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重要作用,是实现持续发展的重要体现,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将“限塑”工作落到实处。

  (二)明确监管标准。各市场监管执法人员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

  习,特别是要加强学习《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限“限塑令”)及《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明确有关国家标准。

  1.不合格塑料袋。主要是指不符合《塑料购物袋的环保、安全和标识通用技术要求》(GB21660-2008)的塑料购物袋(俗称“背心袋”),包括厚度小于0.025毫米,未按要求标识生产厂家、标准编号、环保声明以及警告语和安全性说明,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购物袋未标有“食品用”字样等情形。

  2.购销台账及索取证照等问题。主要是指购物袋经营户、商场、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是否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在采购塑料购物袋时,是否有向对方索取相关证照,并建立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以备查验;在销售商品时,是否有在销售凭证上单独标明消费者购买塑料购物袋的数量、单价和款项。

  3.强化执法监管,严查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期间,发现违法生产、经营塑料购物袋的违法行为,严格依法依规查处。

  (三)强化日常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对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和小商品市场等经营主体同时开展“限塑”宣传与监管,逐渐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同时,积极探索塑料购物袋长效监管模式,依据《商品零售场所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指导商场和超市经营者,建立健全塑料购物袋购销台账制度。针对以出租摊位形式经营的集贸市场,积极指导市场开办单位在市场内设立专营(或兼营)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建立塑料购物袋统一采购、销售监管模式。

  (四)注重宣传引导。各市场监管所在开展专项整治期间,要注重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新闻导向作用,通过悬挂条幅、举办座谈会、发布电视、报纸公告和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全方面、多层次的向广大群众宣传“限塑”工作。引导、督促社会各界及消费者自觉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提高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协调配合。行动期间要主动加强与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强化信息共享,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强化监管合力。

  (六)严格情况报送。为更好地落实“限塑”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掌握各所工作落实情况,请各所于12月28日前,上报工作情况,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第3篇:社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情况

  ****“严纪律、守规矩、正作风”

  专项整治会议负面清单

  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干部和工作人员严守党的纪律,严格依法办事,深化作风建设,健全内部制度,维护群众利益,提升基层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办事处在社区中开展了“严纪律、守规矩、正作风”为主题的专项整治活动。

  ****两委班子认真学习领会相关文件精神,端正态度,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自查过程中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和对照方案所列的七个方面17个典型问题,逐一过堂,认真开展了“四查四看”,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班子建设方面

  1、两委班子成员对于胜任本职工作的认识上局限于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思想观念守旧,安于现状。长期的工作中,习惯于按部就班、唯书唯上、照抄照搬,不能打破老框框,不能探索新路子,工作缺乏开拓创新精神,缺乏较强的内动力,存在工作乏力现象。面对复杂的工作事务和社会风气不正的现实,工作缺乏主动性。创先争优的思想意识不强。

  2、社区党组织的领导班子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在党建工作过程中新办法不多、工作创新不够,社区党建工作成效不明显。社区书记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没有完全到位

  ,抓党建工作的精力投入还不够充足,党支部在组织开1展党员学习教育活动流于形式。

  3、社区大部分党员很难集中,活动参与率得不到保证。再加上我们社区没有活动室,不能按时开展党员组织生活,有的党支部专题会

  议和民主生活会未形成系统、完善的会议记录,四套台账记录不够认真、及时。党员干部教育形式呆板,缺乏吸引力,党员学习的针对性和实践性不够。在这一点上我们社区有待于进步改进。

  二、资金管理方面

  4、****没有公共房屋等集体资产,因此不存在违法违规出租公共房屋等集体资产的问题。

  5、****涉及资金管理的只有办公经费,资金使用均按照上级指导机关要求,严格使用,专款专用,两人以上共同监督支配,并严格入账记录,除办公经费外,不涉及其他资金管理,因此在资金管理处置中无营私舞弊,获取利益的问题(因****只有办公经费均按上级要求严格资金管理。其余无任何资金来源)。

  6、****在各种资金和补助资金的使用与发放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专款专用,不存在虚报冒领、截留侵吞、挤占挪用的问题.7、****在各类困难补助资金及物品发放上都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发放标准,及时足额发放不存在不按标准不及时足额发放的问题.8、****资金使用都是透明公开,专款专用,每笔资金均有公开账目记录,不存在违规私设小金库的问题。

  三、城市建设方面

  9、****辖区多为建设久远的老小区,因历史原因遗留下了大量违建房屋。在去年创卫期间,办事处对我辖区多处违建进行整治,小区整体环境有所改善,今后****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防止违建死灰复燃。

  10、****目前不涉及征地拆迁工作。

  四、廉洁自律工作

  11、****不存在利用各种名目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及其他以各种名义收受他人礼金、礼券、购物卡等钱物的问题。

  12、****不存在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公款购买礼品礼物的问题。

  五、工作作风方面

  13、****都是女工作人员,平日不饮酒,工作日中午更不存在违

  规饮酒的问题。

  14、****设有办事服务大厅,民政、司法、计生、信访等部门的业务均能一站式流程办理,对办事群众也能做到笑脸相迎、热情服务。我社区没有发现利用便民服务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吃、拿、卡、要”等现象。****虽然不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说、事难办的情形以及违反“零障碍”,“马上办”等便民制度的问题,但社区工作人员仍然有待加强服务意识、群众意识和自律意识,从而大大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15、****工作人员在涉及民生服务问题上基本都能本着服务群众,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的态度对待工作,不存

  3在对待工作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遇到矛盾绕着走,安于现状,得过且过,工作节奏较慢,工作推进力度不大的问题,但****缺乏创新的工作思路,需要进一步改进便民服务措施。

  16、****在涉及扶贫慰问、利益分配、低保申报等事项中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严格审核办理,不存在扶贫问题,利益分配等方面优厚亲友、厚己薄人,在低保申报中办理人情保;违规保;在残疾人帮扶中进行熟人帮扶、喜好帮扶等问题,****今后会继续一视同仁的做好申报扶贫助残等各项工作。

  六、化解社会矛盾方面

  17、****在接待群众上访和化解信访问题过程中,不存在责任不落实,工作比细致、处置不及时,化解及稳控措施不得力,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积极等问题。

  七、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问题。

  ****也不存在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四风”问题。经过自查问题阶段,****在开展“严纪律、守规矩、正作风”专项整治行动中,没有发生在基层和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

  通过此项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社区工作人员的政治纪律意识,让“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的要求入脑入心,增强了“严纪律、守规矩、按规矩办事”的工作意识,树立了“为民务实清廉”的工作

  作风。通过进一步建立完善学习、4会议、管理、公开、监督、处理等六类制度。****会继续认真查找社区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完善工作中遇到的各类民生问题的可操作性,切实解决管理制度落实难的问题。通过加强此次专项整改行动增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自我约束力,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工作机制效能,达到提高我社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务实为民服务,急民之所需的工作态度,更好更全面的服务民生,服务百姓。

  2015年7月24日

  第4篇:连云港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连云港市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

  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连云港市卫生局(2011年8月17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精神,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对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江苏省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结合实际情况,在全市扎实有序地开展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在两个多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中,严格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政府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周密安排,行动迅速,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摸排管控,严厉查处违法添加案件,依法从严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我市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截止6月28日,全市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2340人次,执法车量614车次,检查餐饮服

  1务单位4287户次,发放《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以及宣传画3800套,签订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4000多份,备案登记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自制火锅底料、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的餐饮服务单位387家,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421家,查处违法行为5起。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整治目标。

  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确定的今年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中最为突出的一项任务,也是当前摆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最重点工作。为此,我市专门成立了以局党委书记周炜同志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领导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同时为推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我市下发了《关于印发连云港市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连卫监?2011?16号),明确了我市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范围和重点,对专项整治工作的三个阶段,进一步细化了工作内容,明确各阶段工作重点,并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同时规定每阶段召开工作通报会议,确保每个阶段工作领导督查到位、力量整合到位、措施落实到位。我市各地餐饮监管部门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织,按照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

  (二)动员部署,层层召开专项工作会议。

  2为了全面部署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我市于2011年5月13日紧急召开了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各县区分管局长、卫生监督所所长以及市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同志、全市116家A级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共18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家、省、市关于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精神,学习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求各地: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紧抓实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二要全面摸清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相关档案。

  三要始终保持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四要严格落实企业、监管部门责任。五要做好宣传工作,营造专项整治行动舆论氛围,让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餐饮服务者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会后各县区迅速落实专项会议精神,在各地召开了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会议。

  (三)多措并举,强化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积极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调查摸底与清理整顿相结合。为全面摸清我市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建立健全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相关档案,我们结合餐饮服务单位自查自纠情况,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餐饮服务单位实行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消除监管死角和盲点,对各单位添加剂使用、保管情况进行了逐一登记;对自制饮料和甜品、自制火锅底料和调料等食品中添加剂使用情况进行备案登记,认真核查餐

  3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特别是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落实情况。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并且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基本掌握了我市餐饮服务单位添加剂使用管理情况。我市餐饮服务单位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主要品种有小苏打、泡打粉、干酵母以及花椒、八角、桂皮、茴香等调味香料。

  二是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为切实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的采购索证规范化管理,在餐饮单位继续坚持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各餐饮单位根据食品原料来源、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对其检验报告或合格证等进行索证,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到不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不采购、使用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以及其他非食作原料,杜绝不合格食品原料和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餐饮单位。对使用添加剂的单位,建立食品添加剂“五专”管理制度,落实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并使用专用量具,确保使用者掌握使用

  范围、使用量、使用方法,不滥用食品添加剂。同时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档案,做到一户一档,档案中包括卫生监督检查表、意见书、食品安全责任状、食品添加剂备案表、行政处罚情况等,逐步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三是专项整治工作与当前工作相结合。结合省和我市2011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加大对各类必

  4检品种的监督抽检力度,提高对自制火锅底料、饮料和甜品,及水产类加工食品等的抽检频次,强化不定期抽检和随机性抽检。针对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出加强企业自检的指导意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检验制度,增加自检频次;结合餐饮服务单位百千万示范工程创建工作,抓典型,以点带面。通过餐饮服务百千万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树立正面典型,用先进典型引路,促进餐饮服务行为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是制定《连云港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飞行检查制度》。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飞行检查是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督查的一种形式,是市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随时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实施的现场检查和对基层监管机构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施的稽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飞行检查制度下发后,我市侧重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从而积极高效的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四)实施安全承诺,实行添加剂使用公示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强化餐饮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餐饮单位自律,各级食品安全监督部门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了《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责任书》和《餐饮服务单位承诺书》,在2011年5月13日紧急召开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上,全市116家A级餐饮单位代表走上前台,在食品安全承诺书签字画板上留下承诺单位名字,同时部分餐饮服务单位代表在会上宣读承诺书,对社会公开作出承诺。会后各餐饮服务单位将承诺书在店堂醒目位置张贴,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各餐饮单位还将包括自制饮料、5自制火锅底料、自制调味料在内的食品中

  添加剂使用情况向餐饮监管部门备案,并在店堂张贴向社会公示,让消费者有知情权,自觉接受消费者咨询和监督。凡未及时备案或未及时公示而使用的,均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消费者询问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的,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如实告知。

  (五)开展宣传教育,强化社会监督。

  一是积极与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积极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专项整治工作,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如5月14日在连云港电视台播出专题报导《向非法食品添加剂说“不”》。与市广播电台联合举办市民食品安全满意餐饮单位评选活动,在5月28日启动仪式上,50余家餐饮单位代表分批上台,代表餐饮单位向全社会作出承诺,保障饮食安全。该节目通过连云港市广播电台直播,并在当天连云港电视台连云港新闻栏目给予报导。

  二是根据国家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要求,在第一时间统一印制张贴了“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的公告”、“卫生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和易滥用的添加剂名单”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确保一户不落。

  三是拓宽举报投诉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在我市主流媒体如连云港日报、苍梧晚报、市传媒网、在海一方网站、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信息网公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线

  6索,举报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专项整治良好氛围。

  四是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工作,充分运用各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取得的大案要案查处成果,通过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五是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采取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印发宣传材料、实物比较、邀请媒体参与执法等

  形式多样的活动,进行全方位、多视角、多角度的宣传,以吸引广大人民群众的关注,最大程度地扩大宣传面,大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六)加强督查指导,确保专项整治有序开展。

  根据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了解各地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和质量,我市多次对各地各部门餐饮环节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地区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在阶段工作通报会议上予以通报批评,确保次此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并督促各地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分别进行即时报、周报、月报,根据报告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进行跟踪督查。督查中发现我市专项整治工作总体上较均衡,各地均能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序时进度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另外,我们加强了联动工作机制,在餐饮服务环节发现的非法添加物如与其他环节有关,要求立即向市卫生局报告,与其他环节监管部门联系,追根溯源。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把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

  7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作为今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推进网格化监管,消除监管死角,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大力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争取提前对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加强索证管理。加强打击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宣传,贯彻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餐饮服务单位原料的采购索证工作,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制度,切实加强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管理。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实施重点监管,尤其要加大对小餐饮的巡查和抽检力度。

  (三)加大处罚力度。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各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按照法定幅度规定的上限实施处罚。对故意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的,一律吊销相关许可证,依法没收其非法所得和用于违法经营的相关物品,并立即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5篇: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__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根据略政发〔2015〕49号文件精神的要求,我局于3月22日—3月24日组织综合科、资金资产科、土地开发复垦整理中心、地质灾害项目管理办公室、建设用地统征办公室的同志对本单位涉农资金收支情况及时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我局建立健全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复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征地补偿费支付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理专项资金。

  (二)项目管理专人、专账情况。确定了土地复垦中心专

  门管理复垦项目,项目办管理地质灾害治理项目,统征办管理征地补偿费兑付,分别建立了项目台账、征地台账、资金专账专户。

  (三)项目实施情况。所有项目经过上级部门批复,严格

  实行招投标管理规定,按规定时间启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擅自变更项目内容、地点。

  (四)资金管理情况。所有项目按合同和工作进度拨付资金,征地补偿费按与农户签订补偿协议统一支付到镇政府专户,由涉及项目所在地镇政府拨付到被征地农户,我局及时到户核实。资金无截留、挪用、滞留、延压现象。

  一是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滞后;二是项目管理规范性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加强与上级部门协调力度,争取完工一批验收审计一批,按时完结项目所有手续移交到位;学习项目业务,规范项目管理档案,使项目的管理达到较高水平

  第6篇: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肃北县蒙古族学校

  校园安全专项整治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肃北县教育局安全股:

  为切实加强我校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和坚决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管理制度,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杜绝学校安全的恶性事件发生,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肃北县教育局《肃北县教育局2013年度校园安全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肃教发〔2013〕68号)文件精神,对照校园安全排查情况中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民族的希望,是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为青少年儿童营造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确保师生的安全,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客观要求。是促进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校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认识到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切实增强责任感,针对薄弱环节采取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抓好学校安全工作,关键是加强领导,核心是明确职责,重点是落实整改,防患于未然。成立了由蒙古族学校校长娜日松任组长,校党支部书记伊力特和主管教育教学的纳尔斯任副组长,学校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肃北1县蒙古族学校2013年度校园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落实了责任,明确了任务。结合本岗位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确保了各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二、自查情况

  为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活动,确保校园及周边秩序良好,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由学校安委会牵头,组织办公室、后勤处、学生处、校医务室等部门负责人对全校进行检查,重点对学校校舍、消防、交通、食品卫生、疾病防治、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校园安全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特别是要害部位如教室门窗、食堂的防盗防火设施等学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1、学生营养改善情况。学校对卫生设施、餐饮设施、日常饮用水的情况进行了检查,禁止闲杂人员出入,严防群体性中毒事故和投毒案件的发生。尤其是学生食堂能严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关,建立

  健全了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消毒管理,从业人员持有健康证,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杜绝食堂人员带病工作。

  2、校舍及设施设备安全。学校组织人员对教学楼、公寓楼、楼道、食堂、输电线路等进行全面排查,杜绝安全隐患,清理卫生死角,确保师生安全。为防紧急停电,学生晚自习上下楼道存在隐患,学校后勤处在教学楼的几个楼道口,安装断电应急照明装置,并要求值日教师坚持楼道值日,防止学生上下楼道发生安踩踏事件。

  3、提高校园消防安全能力。认真开展了消防安全检查,对学校用电、用水、防火等安全,定期检查所有用电线路,学校配备了消防栓,指示标志、疏散逃生的技能,结合5月12日“防灾减灾日”,我校开展防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一次,进一步增强师生在特定时期、特定气候下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他们的安全行为和应急能力。

  4、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由校安委会与县公安、工商、质检、卫生等执法部门联系,对校园周边环境的人身、食品等安全隐患进行联合排查、整治。

  5、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各校成立了学校安全领导机构,明确了校长是学校相关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严格实行“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与各班主任、科任教师签订相关责任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师生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完善了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制度、安全方案等,建立了各种突发事件的详细应急预案。

  6、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在每学期开学初进行师生安全教育,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严格贯彻《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实际,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对安全相关知识进行宣讲,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使学生对安全知识有了更深的认识和理解,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与自我防范的能力,使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有了提升。

  7、落实校园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外来无故车辆进出校园管理,确保了学生上下学安全。加强学校与家长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加强学生校外防溺水、防火、防雷、防风等意外事故的监管。向学生家长发放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进行家访与学生家长交谈,提高学生在校外的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学校上课期间和放学后实行校门管制,对进出学校的外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对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不准进入校园,到学校办事必须经允许后方可入内,并做好登记。

  8、加强校园食品卫生管理。加强对校园周边小卖部的全面排查,杜绝安全隐患,清理卫生死角,严防过期、变质、三无食品出售,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三、发现的不足问题和整改措施:

  1、学校女生公寓楼电线线路严重老化。学校将积极联系上级部门,准备更换陈旧线路及设施。

  2、校门外公路较窄,车辆拥堵,影响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学校将报告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处理。

  3、上学、放学人流高峰,家长在校门接学生挡住了大门,显得较为拥挤。学校要求学前班、一年级、二年级排队依次进出,由老师清点人数在校门接送,值周教师在校门内外护航。教育学生不

  能乘坐非指定的电动车、摩托车、超载车等车辆。

  4、学校部分摄像设备存储器损坏,正在维修。

  总之,安全工作的落实,并非阶段性的,而是一件长期的工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常抓不懈,进一步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深化管理,努力杜绝校园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日

  第7篇: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纳雍县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模板)

  一、个人基本情况

  ……

  二、对照先进典型、文件规定、纪律条款、对照检查表的相关参照信息,自己做得较好的方面及产生的实效

  ……

  三、对照先进典型、文件规定、纪律条款、对照检查表的相关参照信息,自己做得不足的的方面及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

  ……

  四、自我反思,最值得自己注意的方面。

  ……

  五、自己加强思想政治的净化和道德品行的修炼的计划和打算。

  ……

  第8篇:幼儿园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天骄幼儿园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幼儿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幼儿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我园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消除了食品卫生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我园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机构健全

  我园成立了由园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校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进行排查、监督和检查。“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条例,安全教育制度等。认真贯彻落实《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

  二、建章立制,措施到位

  1、每学期,成立由园长任组长的传染病防治、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我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防控”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预案。

  2、和班主任及食堂工作人员签订管理责任书,班主任为本班第一责任人,要对本班幼儿安全负总责,食堂工作人员对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工作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有人管,有人问。

  3、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专人管理,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质量关,教育幼儿不吃“三无”食品和生冷食品,不到园外流动摊点购物,远离小摊点。不喝生水,生吃瓜果要洗净。

  三、加强食品卫生工作

  卫生工作是幼儿园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工作

  对象是幼儿,然而幼儿没有辨别是非的能力,因此,我园根据国家教育部之规定,把健康教育的内容有机地结合在我园素质教育的各项活动中。

  另外,我们还对幼儿进行个人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幼儿进行健康教育。辟如利用画报、黑板报、知识长廊等形式向幼儿宣传卫生保健、防病治病、饮食饮水卫生方面的知识。牢牢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营造良好的健康教育氛围,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幼儿入园路上喜欢购买园外路边食杂店上的零食带进园,埋下卫生上的隐患。这些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幼儿行为习惯教育,班主任严查严管。

  总的说来,我园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较高,教育进行得比较扎实,安全措施也比较到位,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平安和谐。

  第9篇:幼儿园食品卫生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景山蓝天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瓯海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食物中毒及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我园成立了以园长为组长的自查小组,对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消除了食品卫生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我园食品卫生安全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对幼儿园食堂管理工作的领导

  根据瓯海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我园成立了食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安全工作机构,明确了园长为食堂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后勤组长为直接负责人,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明确分工,并制定了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做到了责任到人。

  二、切实抓好园食堂管理工作。

  1、食堂工作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并定期体检,定期组织食堂从业人员学习有关的卫生安全知识。

  2、食堂有防鼠、防蝇、防尘、防蟑螂、防污染等设施,通风良好,食堂环境整洁,能每天清除垃圾。

  3、食堂能严格执行“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制度。刀具、砧板按生、熟严格分开使用;食品的存入能做到生、熟分开,避免了交叉污染。

  4、食品原料的采购能严格执行索取食品原料供应商的《卫生许可证》和《产品卫生检验合格证》及做好食品入库登记制度。

  5、在食品制作过程中,能按照煮熟煮透的原则进行烹饪。蔬菜烹调则按照“一洗、二浸、三灼、四炒”的程序进行,没有使用含有毒有害物质的原料加工食品。并制定了食物留样24小时制度。

  6、加强幼儿饮用奶的监管力度,保证食品的质量,并做好饮用时的安全卫生方面的工作。。

  7、认真执行幼儿园食堂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食堂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加强食堂管理,完善“进库、出库、验收、盘点”四个环节的管理。

  8、认真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教工伙食与幼儿伙食分开。

  9、建立食堂财务汇报制度:

  (1)每月5号前,结清上月伙食帐,并将结算上报园长。

  (2)每月按时向家长公布上月伙食使用情况,伙食费的盈亏控制在2%以内。

  三、学期结束向全体教职员工汇报一学期的幼儿膳食盈亏情况。

  通过自查,发现我园食堂食品的购买、运输、储存、加工等符合卫生标准和有关要求。今后,我们将更加重视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身体健康。把食堂管理工作做得更全面,更规范。

  12、5、21景山蓝天幼儿园

  第10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12酒泉市东关街第一小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会议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肃州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肃教字【2012】878号)要求,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确实保障校园安全,我校对学校安全维稳工作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现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

  成立了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为组成人员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教处,办公室主任由李生科担任。制定实施了《酒泉市东关街第一小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对我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统一领导,统一安排,统一部署。

  二、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我校于近期开展了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工作做到了全覆盖、无缝隙,不留一个死角、不留一处隐患。对于排查出的各类隐患,能整改的立即进行了整改;对当场不能整改的隐患,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制定应急预案,限期完成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监管

  我校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推进学校安全工作精细化管理,实现了校园安全工作全覆盖、无缝隙管理,有效促进了安全工作制度与措施的落实。全面提升安全监管能力,提高了学校安全管理水平,促进了我校健康、稳定、安全发展。

  四、扎实开展学生安全教育活动

  冬季气温下降,天气寒冷,空气干燥,是火灾事故、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的多发季节。为了确保学校的安全与稳定,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努力创造使师生满意的工作学习环境,我校加强了对师生的消防安全、取暖安全、食品卫生安全、交通安全、活动安全、以及防传染病、防冻、防滑、防拥挤踩踏等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我校于2012年11月26日上午8时20分在国旗下对全体师生集中进行了安

  全教育,全校各班于11月30日召开了安全教育主题队会,并积极响应教育局的统一要求,于12月3日了召开了全校冬季学生安全家长会,并收到了良好效果。各班对班内的特殊家庭学生进行了摸底调查,并建立了特殊家庭学生档案,要求班主任重点关注。对车辆接送学生进行了调查统计,并与家长签订了安全接送协议。通过召开教师会议、班主任会议等多种形式,通报教学管理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加大教育与检查的力度,抓好班级安全教育及室外课教学安全工作。利用降旗仪式对上周工作进行了点评,颁发纪律、卫生流动红旗,同时对学生中出现的一些不安全行为及时进行了教育。

  五、积极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学校积极与公安、工商、城管、社区等部门联系,取得上述部门大力配合,认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如针对校园周边交通拥挤、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现象,学校联系交警部门加强了监督和管理。学校坚持了学生上下学路队护送制度,设立了学生路队护送安全岗,责任到人,确保了学生上放学的交通安全。

  六、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高度重视食堂安全工作,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并狠抓落实。在管理工作中,做到了对人员健康、各种用料及进货渠道的严格把关,严格执行了对食堂炊事员的每日晨检制度,餐具、用具每日消毒制度,食品留样制度,进货台账制度,进货登记制度,不定期抽样监测制度,从源头上制止了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师生营造了一个安全卫生的就餐环境。

  七、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措施

  1.部分学生中午到校过早,在校园周围追逐、打闹,秩序混乱,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针对这一现象,学校召开了会议并提出了解决对策,将中午开校门时间提前了10分钟,并要求值周教师及班主任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和教育,提前到校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2.学校食堂卫生许可证已过期,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食堂操作间设备不达标,地面需铺设浅色瓷砖,各功能区需明确

  却划分。学校要求总务处尽快购臵设备,于月底前完成改造并办理卫生许可证。

  3.部分学生下午放学后滞留教室,不能及时离校。对此,学校要求值周教师加强放学后的清校工作,各班主任也对本班学生加强了管理教育,这一现象逐步减少。

  4.学校虽采用集中供暖,但供暖设备为水暖,暖气片外露,管线多而复杂,管道难免会因人为碰触而造成热水泄漏,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对此,学校加强了学生楼内、室内活动的安全教育与监管,要求学生爱护供暖设备,不随意碰触和破坏暖气管道;要求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巡查,发现泄漏,及时报告,及时维修;截至目前尚未发生热水泄露。

  酒泉市东关街第一小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四日

  第11篇: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个人自查报告

  XXX学校

  XXX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个人自查报告

  一、个人基本情况

  XXX,X,X族,X年X月X日出生,现年X岁,X级教师,籍贯XXXX,出生地XXXX,XXXX文化程度,XXXX专业,X年X月参加工作。X年来,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和工作安排,我现担任X年级班主任和XX教学工作,并且还担任学校“新两基”和学籍管理工作。在我从教的X年中,兢兢业业、勇于奋斗、敢于实践和创新、率先垂范、为人师表。

  二、自己做得较好的地方

  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是从事教育人、塑造人的事业。同时,教师也扮演着为学生传道授业解惑的角色。我为自己是一名教师而感到自豪。当然,要成为一名真正的教师就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情操和丰富的专业知识,才能够引领学生全面发展,为祖国的教育事业添砖加瓦,为自己的“中国梦”努力奋斗。然而,这一切都离不开一个极其关键的词语——师德师风。

  第一,在对待学生时,始终做到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不辱骂或诋毁学生。耐心教导每一位学生,尽我所能,使学生的身心得到全面健康的发展。

  第二,在课堂教学上,教师的一言一行都在学生的监视下,-1第三,教育教学能力不足,备课不充分,批改作业不及时,没有针对性的对不同的学生进行备课和教育教学,特别是后进生。

  第四,总是追求学生的学业成绩,没有使学生德、智、体、美、劳等全面发展。占用除数学、英语和语文外的学科,没有充分考虑到学生发展的全面性。

  四、自我反思

  第一,在今后教师生涯中,应积极主动地树立终生学习的观念,要给学生一滴水,教师就必须有一桶水。不做井底之蛙,虚心向别人请教,充实自己的教育教学经验。

  第二,在今后的教育教学中,教态自然,语气温和,有耐心、责任心、上进心,应充分尊重学生人格,考虑学生的感受,与学生和平相处。

  第三,积极备课,多参加课研活动,及时批改作业,针对不同的学生制定不同的教育教学方法,不断提高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探索自己的教育教学规律,不断补足自己的教育教学短板。

  第四,使学生全面发展是教师的根本任务,当今社会各个阶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语、数、外学得好并不代表他是一名优秀的学生。所以,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培养学生广泛的学习兴趣,扩充学生的知识,增长学生的见识。

  五、自己未来计划

  第一,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教育事业是一项长久的民生工程,不能急功近利。

篇七: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工作报告】

  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等14部门《关于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州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制定印发了实际办法

  根据《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州实际情况,联合州生态环境局制定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办法》下发各县和州直有关部门,将阶段性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明确了各县部门的职能职责、阶段性目标任务。

  二、加强了重点领域塑料污染治理

  结合实施方案目标任务和重点工作,重点推进了商贸、邮政、文化旅游、机关事务、工业领域的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一)加强商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开展大型商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情况检查,抽查邻你、民贸、天龙电器超市按要求落实塑料购物袋明码标价、有偿提供,有无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情况;二是开展农贸市场专项禁塑工作检查。在检查中,积极引导经营者、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绿色消费”的理念,教育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国家“禁塑令”有关规定,做到不进、不销、不提供超薄塑料购物袋。

  (二)加强邮政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明确目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成立邮政业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邮政管理局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行业生态环保工作任务清单,将企业生态环保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二是加强调研,规范统计口径。加强对邮政公司、顺丰、情歌物流等企业实地调研,掌握企业实际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指导,推动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进度;组织生态环保工作培训,通报寄递企业环保统计工作中存在的统计口径不一致、数据不准确等问题,要求企业注意认真复核,确保数据准确性。三是加强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全州州邮政公司、寄递企业负责人及相关工作员约80人参加培训。宣贯行业“9792”工作各项标准、解读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制作邮政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培训课件,开展“绿色环保”业务技能培训,对行业生态环保基本知识、胶带封装方法等内容的进行讲解示范,提升从业人员生态环保知识水平。四是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指标落地落实。开展辖区寄递企业环保胶带、包装袋和填充物等使用情况专项检查,摸清底数和现状,指导寄递企业建立实施统一采购制度,使用达标塑料制品,落实绿色采购要求,严把采购和收寄关口。截至去年11月底,全州各寄递企业电子运单使用率已达100%,环保包装袋使用率达到69%,45毫米以下“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80%以上,环保填充物使用率达到64%,电商二次包装率已降到34%,设置可循环回收装置60个,各企业采购或租赁新能源汽车合计20余辆实施

  (三)加强文化旅游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加强重点企业的监管。按照实施办法加强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落实,严禁相关企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星级饭店严禁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水杯、垃圾袋,客房禁止使用带一次性塑料包装的洗漱用品、塑料洗衣袋,餐厅食堂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餐具、桌布,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二是结合各项创建,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在今年的A级旅游景区评定、复核,在游度假区创建,在生态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星级饭店、文化主题饭店等品牌酒店的创建过程中都把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作为重要的考核内容之一,在检查过程中,对餐厅餐具,客房用品的使用情况均进行认真的检查,确定未使用塑料制品及一次性用品后,才能进入评定,同时将长期接受社会和游客监督。

  (四)加强机关事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一是加强各县市管理。明确“禁塑”工作目标、实施范围及时间节点等,要求各县(市)、州级各部门特别是机关食堂严格落实“禁塑”工作要求。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今年6月,结合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及知识展板等形式积极宣传,为“禁塑”工作开展提供舆论宣传,营造氛围。在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上向参加活动人员发放宣传册、可降解环保袋等宣传物品达上千份。通过一系列举措,向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及群众宣传普及相关环保知识,进一步提高大家节能环保意识。三是带头示范,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在集中管理办公区,引导物业公司同步落实“禁塑”工作要求,停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如在会务茶水服务上,提倡使用可循环利用或者可降解塑料制品杯子。

  (五)加强工业领域塑料污染治理。按照要求加强对禁止生产塑料制品企业的监督检查。经检查,目前,无生产塑料购物袋、生产聚乙烯农用地膜、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的企业。

  三、加强督导检查

  按照实施办法,我州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塑料垃圾袋﹑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的抽检和检查工作。在全州范围内共抽检了塑料垃圾袋6个批次,全部合格;农用地膜8个批次,其中1个批次不合格,已要求被抽样县进行了处理;PET瓶1个批次,结果合格;PPR管10个批次,目前还在待检中。

  从检查情况看,大型商场超市禁塑”工作执行得较好,严格按照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有关规定,没发现无偿或变相无偿提供塑料购物袋。但农贸市场个别菜贩对“禁塑令”贯彻执行相对要差,还存在无偿提供塑料袋的现象,还需一进加强管理。

  根据安排,现就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上半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加强宣传浓氛围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XX市垃圾分类和处理工作,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提高各级、各类人员的认识,通过逐步规范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推行绿色办公、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制止餐饮浪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等激励机制与宣传教育及志愿服务,使全市机关单位逐步树立绿色观念,举办相关的专题讲座,开设图文并茂的专栏,让办公环境洁净整洁,卫生无死角,垃圾分类统一处理,不对公共机构办公环境产生污染。

  (二)建立专班壮队伍

  为确保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根据《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会同团市委、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等多家单位共同制定《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待审核定稿后方可行文下发相关单位并执行。

  同时,XX市成立了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办主任任组长,市政府办副主任、团市委副书记、市发改局副局长、市财政局副局长、市教育局副局长、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等任副组长。

  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好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督导推进全市各公共机构单位建立工作机制,督促、指导各单位机关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及培训。从抽调专人充实并强化工作专班。市财政局负责在创建工作中加大政府绿色采购的力度,并给予必要的资金保障。

  (三)夯实行动强管理

  一是在全市公共机构逐步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19095-2019)和《XX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类”法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及标志。二是大力推行绿色办公。加大政府绿色采购力度,鼓励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优先采购秸秆环保板材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发挥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倡导使用再生纸、再生耗材等循环再生办公用品,限制使用一次性办公用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鼓励各公共机构废旧家具修复使用,通过调剂使用、交易、捐赠等方式处置未达到最低使用年限或者达到最低使用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家具。三是带头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充分利用各类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塑料污染治理和环保布袋、纸袋、可降解塑料制品等替代品宣传推广活动,持续利用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日常宣传,逐步推动医院、学校、场馆等公共机构的食堂、服务接待等场所不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四是进一步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严格落实反食品浪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精神,抓好厨余垃圾源头减量,推广“小份菜”“按需取餐”“剩菜打包”等措施,持续开展“文明餐桌”等节约粮食活动,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公务活动用餐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在倡导节约粮食、反对浪费上当示范、作表率,引领社会文明节约用餐风尚。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使用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推动厨余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利用。五是党史学习教育赐良机。以讲党课为契机,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党支部书记XX同志召开“绿色时尚潮流”、助力企业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专题党课,向党员同志及处于公共机构运营前线的XX大酒店讲解了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知识,鼓励酒店进行垃圾分类工作必须率先垂范,长期坚持,全民认识并参与进来。不但要自觉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还要热情帮助劝导他人,以积极的姿态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稳步前行。

  二、存在的困难及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高。市直各部门认为此项工作仅仅只局限于环境卫生方面,加之未经过专业系统的培训,对各项政策是知其一不知其二,致使工作调度出现无序的情况,在合理兼顾方面做得不够。

  (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该项工作自接手以来,由于工作涉及面较广,涉及事项较为琐碎,加上业务不精,因此在各个单位日常工作调度中缺乏精准、高效的管理水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做好机构职能转变工作。做好局机构职能转变工作,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建立协调顺畅的协作配合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

  (二)强化管理、创新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市各项工作规定制度,建立健全工作安排、审核、监督等相关制度,加大对全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和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力度。创新工作机制,与全市各部门、以及周边各县实行客情信息互通,统一协调,集体联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应对塑料污染,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落细落实,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部委联合专项行动的通知》、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县2020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重要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基本原则,依法依规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

  (二)工作目标。聚焦重点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通领域和关键

  环节,核实我镇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落实情况,迅速查找不足、补齐短板,确保各村、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塑料污染治理有关任务。

  二、专项行动时间

  2020年11月26日至12月15日

  三、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核实方案制定出台情况

  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迅速核实实施方案制定情况,实施方案对各项工作任务细化分解情况,相关政策措施制定出台情况。

  (二)核实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1.禁限政策落实情况

  (1)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毫米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落实情况。

  (2)禁止生产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的情况;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的落实情况。

  (3)全镇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农家乐、饭店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的进展情况。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降低不可降解的塑料胶带使用量的进展情况。

  (4)替代产品和模式的研发和推广使用情况

  2.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及专项清理情况

  (1)农家乐、饭店、农村集贸市场等场所塑料类可回收物分类收集和处理处置情况。

  (2)环卫塑料垃圾回收清运处理和专项清理情况

  (3)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

  (4)河流湖泊塑料垃圾清理行动情况

  (5)重点用膜地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情况;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情况

  3.执法监督开展情况

  (1)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塑料制品质量监督检查和依法查处厚度小于要求产品的执法情况

  (2)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执法情况。

  (3)行业主管部门及时将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及立案查处情况。

  四、工作方式

  (一)自行核查

  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部署,参照国家11部委专项行动明确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省、市、县《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方案》《关于扎实推进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关于扎实推进我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市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医疗废物补短板等有关内容启动自行核查,制定具体衔接方案。

  (二)资料核实

  镇环委站负责对各村和各有关单位资料准备情况进行核实,具体核实以下工作:

  (1)各村和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2)各村和各部门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机制等相关资料;

  (3)核实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使用者(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企业、宾馆、酒店、快递企业等)和重点场所(写字楼、车站等)落实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等政策落实的资料准备情况,以及废塑料回收清运处理等佐证资料准备情况

  (4)各村和各部门贯彻落实新实施《固废法》有关情况,《县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及医疗废物补短板等的落实情况。

  (5)实地核实重点地区塑料垃圾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安排部署,各村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期完成。

  (二)坚持问题导向。核实工作和佐证资料准备要按照工作方案有计划、有步

  骤的开展,各村和各部门要着眼于解决影响按期完成任务的难点问题、瓶颈问题,深入基层、直达一线,指导和帮扶推进工作。

  (三)强化工作调度。镇环委办负责此次专项行动的调度和协调工作,各村和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对接,12月5日前认真填报《县塑料污染治理实地核实自查表》(见附件),并上报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和具体工作举措,严格按照“三个核点”、“三个主要方面”、“三个关键环节”、“三项重点工作”要求,提供有关佐证资料和自查情况报告,确保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篇八:单位关于禁塑工作开展情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管理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禁限一批、替代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聚焦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和使用的重点领域、重要环节,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建立健全塑料制品生产、流通、使用、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美丽上海。

  (二)基本原则

  源头减量,分类施策。强化源头减量和治理,抓住塑料制品生产使用的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分类提出管理要求;综合考虑本市各领域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实施路径,积极稳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创新引领,科技支撑。以可循环、易回收和再生利用为导向,研发推广性能达标、绿色环保、经济适用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培育有利于循环使用、规范回收、再生利用和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

  多元参与,社会共治。发挥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督管理,加强政策引导,凝聚社会共识,形成政府、企业、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

  (三)主要目标

  2020年底,率先在餐饮、宾馆、酒店、邮政快递等重点领域禁止和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基本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2021年,全市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有效推广;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到2022年,全面实现塑料废弃物零填埋。

  到2023年,全市塑料制品生产、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置等环节的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全民参与的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替代产品开发应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

  二、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四)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本方案中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事项,均为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进一步完善医疗废物管理体系,建立医疗废物从回收、运输、贮存到处置的全过程环境管理体系(市卫生健康委、市生态环境局)。禁止本市塑料生产企业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全面禁止废塑料进口(上海海关)。到2020年底,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加强对塑料制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管理,将禁止类塑料产品列入《上海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规定时限淘汰禁止类塑料产品生产线,对禁止类塑料产品项目不予审批、核准和备案(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区人民政府)。

  (五)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1.塑料购物袋。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餐饮打包外卖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到2023年底,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购物袋(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2.一次性塑料餐具。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餐饮堂食服务和餐饮外卖领域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到2020年底,全市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全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以上(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3.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落实《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要求,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措施,到2021年底,全市范围星级宾馆、酒店等场所不再主动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到2023年底,实施范围扩大至所有宾馆、酒店、民宿。在宾馆、酒店、民宿等场所,可通过设置自助购买机、提供续充型洗洁剂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相关服务(市文化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

  4.快递塑料包装。到2021年底,全市邮政快递网点先行禁止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包装袋、一次性塑料编织袋等,不可降解塑料胶带使用量下降40%。到2023年底,全市各邮政快递网点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胶带(市邮政管理局)。

  三、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和模式

  (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

  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等可循环使用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方便群众生活(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替代产品。贯彻落实绿色包装认证产品指引,引导电商快递企业开展绿色采购。鼓励电商快递企业按照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的要求,使用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绿色包装产品(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在部分适宜作物上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等安全可控替代产品的推广应用(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在全市各邮政快递网点推广可循环中转袋,到2020年底实现本市邮政业“9893”绿色工程,即:“瘦身胶带”封装比例达到90%,电商快件不再二次包装率达到80%,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90%,可降解塑料包装袋和塑料胶带使用率达到30%。到2023年底,全行业提升替代塑料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推进可降解包装材料应用,循环中转袋使用率达到100%(市邮政管理局)。

  (七)培育优化新业态新模式

  强化企业绿色管理责任,推行绿色供应链(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电商、外卖等平台企业要加强入驻商户管理,增加“无需餐具”选项供消费者选择,制定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实施方案,每年向社会发布执行情况(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以连锁商超、大型集贸市场、物流仓储、电商快递等为重点,鼓励寄递企业通过设备租赁、融资租赁等方式在本市同城快递试点使用可循环、可折叠包装产品和物流配送器具。鼓励企业采用股权合作、共同注资等方式,建设可循环包装跨平台运营体系。鼓励企业使用商品和物流一体化包装,建立可循环物流配送器具回收体系(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

  (八)增加绿色产品供给

  塑料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生产符合相关标准的塑料制品,不得违规添加对人体、环境有害的化学添加剂(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推行绿色设计,提升塑料制品的安全性和回收利用性能。在满足安全和材料性能的前提下,优先使用符合质量控制标准和用途管制要求的再生塑料(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标识制度体系建设,以认证手段引导社会消费习惯,增加绿色产品供给(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加强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推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有效增加绿色产品供给,降低应用成本(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

  四、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九)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

  结合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做好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和集散场对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的支持,加强可回收物体系的规范管理,禁止各类单位或个人随意堆放、倾倒塑料废弃物,造成环境

  污染(市绿化市容局,各区人民政府)。加大对写字楼、机场、车站、港口码头等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鼓励有条件的场所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视条件单独设置塑料废弃物收集容器,提高区域回收主体企业服务频率和水平(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交通委,各区人民政府)。推动电商外卖平台、环卫部门、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在商务楼宇、大型社区、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快递外卖集中的重点区域投放塑料包装回收设施(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体系,严格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建立以镇为单位的农膜和黄板管理工作协调机制,扩大设在镇、村、合作社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点功能,承担废旧农膜和黄板回收工作,到2020年底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的有效回收率90%以上,到2023年底基本实现废旧农膜和黄板全量回收。鼓励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纳入全市生活垃圾处置体系统一处理。规范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加强对废旧渔网渔具回收处置监管(市农业农村委、市绿化市容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

  推动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结合上海实际,培育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和企业,提高塑料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人民政府)。对分拣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要加强能源化利用,大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原生生活垃圾到2020年底基本实现零填埋,到2022年全面实现零填埋。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相关区人民政府)。

  (十一)开展塑料垃圾专项清理

  持续推进“清废行动”,加快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倾倒点排查整治工作,重点解决城乡结合部、环境敏感区、道路和江河沿线、坑塘沟渠等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堆放导致的塑料污染问题。加快内河和沿海港口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在全面落实河道日常保洁工作的基础上,对河面漂浮物聚集、岸坡垃圾堆积等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第三方监管单位、养护单位、志愿者巡河活动,切实加强对垃圾随意丢弃、清倒现象的监督管理。开展清洁海滩行动,加强海滩及海上漂浮垃圾的监测管理(市绿化市容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各区人民政府)。推进农田残留地膜、农药化肥塑料包装等清理整治工作,逐步降低农田残留地膜量(市农业农村委,相关区人民政府)。

  五、完善支撑保障体系

  (十二)建立健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塑料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地方立法研究工作(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绿化市容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执行国家塑料制品禁限目录,适时更新发布本市塑料制品禁限目录(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制定塑料制品绿色设计导则(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市场监管局)。积极宣贯落实国家再生塑料质量控制标准、可降解材料与产品的标准标识(市市场监管局)。建立健全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企业绿色管理和评价标准。依据国家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标准开展商品包装的监督管理(市

  商务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宣贯落实国家旅游景区和星级宾馆、酒店评定评级标准,引导景区景点、宾馆、酒店遵守一次性塑料制品管控要求(市文化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严格执行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相关环境保护标准(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探索建立塑料原材料与制成品的生产、销售信息披露制度(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三)完善相关支持政策

  加大对绿色包装研发生产、绿色物流和配送体系建设、专业化智能化回收设施投放运营等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科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支持塑料替代产品生产企业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企业税收减免、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等政策;落实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企业环保税免征政策(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科委,各区人民政府)。加大对符合标准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力度,将塑料减量替代及再生利用产品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将落实绿色采购政策作为对部门绩效评价的重要考量因素。国有企事业单位集中采购中优先采购塑料减量替代及再生利用产品。公共机构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要带头执行限塑、禁塑的相关要求(市财政局、市机管局、市国资委,各区人民政府)。开展新型绿色供应链建设、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和废旧农膜回收利用等试点示范(市农业农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和相关区人民政府)。结合全市可回收物服务点的升级改造,为专业回收设施设备投放提供便利。消除设施设备进居民社区、地铁站、车站和写字楼等公共场所的障碍,促进塑料制品的回收利用(市绿化市容局、市房屋管理局、市交通委、市商务委,各区人民政府)。进一步落实市级循环经济支持政策和各区低价值可回收物支持政策,促进一次性塑料制品减量、替代、回收利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四)强化科技支撑

  开展不同类型塑料制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和风险评价研究。加强江河湖海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机理、监测、防治技术和政策等研究。开展塑料垃圾及微塑料污染的生态环境影响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市生态环境局、市科委、市卫生健康委)。聚焦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的塑料替代材料,推动开展关键核心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提升替代材料和产品性能(市科委)。加大符合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高强度地膜、地膜资源化利用等产品和技术的研发、应用的支持力度(市科委、市农业农村委)。

  (十五)严格执法监督

  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组织开展塑料制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发挥12345市民服务热线等平台作用,鼓励投诉举报。对生产禁止类塑料制品的企业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并可实施公开曝光、约谈等措施。对违规生产、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相关信息纳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各区人民政府)。推行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加强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的环境监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行业管理部门日常监管中发现有关塑料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行为的,应当及时将相关线索移交生态环境部门。积极推进长三

  角塑料污染联防联治(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农业农村委、市文化旅游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人民政府)。

  六、强化组织实施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全市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协调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落实;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有序有效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每年报送一次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展情况。各级财政要按照分级保障原则,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市生态环境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涉及塑料污染重大环境问题的,纳入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强化考核和问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

  (十七)强化宣传引导

  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做好加强塑料污染治理政策的宣传解读,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针对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中出现的落实不力现象和不文明行为,引导相关媒体做好建设性舆论监督(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商业团体、公益组织有序开展专业研讨、志愿活动等,广泛凝聚共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局,各区人民政府)。

  附件

  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

  (2020年版)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相关规定,分领域、分阶段对部分塑料制品实行禁限管理。为便于实际操作,对2020年底涉及禁限的部分品类,设定细化标准如下:

  一、厚度小于

  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

  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且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适用范围参照GB/T21661《塑料购物袋》标准。

  二、厚度小于

  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

  以聚乙烯为主要原料制成且厚度小于0.01毫米的不可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适用范围和

  地膜厚度、力学性能指标参照GB13735《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标准。

  三、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用泡沫塑料制成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四、一次性塑料棉签

  以塑料棒为基材制造的一次性棉签,不包括相关医疗器械。

  五、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为起到磨砂、去角质、清洁等作用,有意添加粒径小于5毫米的固体塑料颗粒的淋洗类化妆品(如沐浴剂、洁面乳、磨砂膏、洗发水等)和牙膏、牙粉。

  六、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

  禁止以纳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等管理的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七、一次性塑料购物袋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展会活动、集贸市场等用于盛装及携提物品的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不包括基于卫生及食品安全目的,用于盛装散装生鲜食品、熟食、面食等商品的塑料预包装袋、连卷袋、保鲜袋等。

  八、一次性塑料餐具

  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

  九、一次性塑料吸管

  餐饮服务中用于吸饮液态食品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吸管,不包括牛奶、饮料等食品外包装上自带的塑料吸管。

  十、细化标准将根据实际执行情况进行动态更新调整。在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重大突发公共事件期间,用于特定区域应急保障、物资配送、餐饮服务等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免于禁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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