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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02 13:54:01

篇一: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总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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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排查整治消除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道路运输事故发生,巩固深化道路运输安全大检查成果,促进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正定站决定在全线范围集中开展道路运输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自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和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是否明确各岗位安全生产职责;是否

  按规定配备配齐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经行业主管部门考核合格;是否按要求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

  (二)车辆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车辆使用、维护、检测评定等管理制度。

  (三)驾驶员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按规定严格落实驾驶员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等。

  (四)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

  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是否按标准规范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是否对排查出的问题如实记录,建立台账;是否对重大隐患全部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是否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二、活动安排

  攻坚行动从2017年11月30日至2018年3月31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5日。

  利用安全专题例会进行动员部署、宣传发动,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2月5日至2018年3月31号。

  要在全站范围内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自查,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本站实际,开展专项整顿,将隐患排查整治贯穿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依法依规、依照标准规范严格自查,做好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督导检查和集中执法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公司将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以督导检查促进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工作责任落实。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不认真履行职责和工作不力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大排查大整治是防范道路

  运输事故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的重大举措,全站员工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当前重中之重的任务抓好落实,认真开展隐患问题自查自改,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确保攻坚行动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落实包保责任,全面督促隐患整改。严格落实责任,形成排查、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全覆盖。要加大隐患的整改力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和复查验收责任人。

  (三)从严从实,强化考核问责。此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正定站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罚,扣分处理,计入本人季度绩效考核成绩。建立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明确三个阶段中各项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加强工作调度,定期汇总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日、11日、21日前将附件表格及活动开情况报公司安监办,2017年3月28日前将整体活动开展情况报公司安监办(其中,表格及整体活动总结要同时报送电子版及加盖公章扫描件)。

篇二: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根据《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安全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道路运输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从源头准入、监管执法、基层基础、应急救援等环节进一步补齐各环节各领域安全监管短板,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努力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即道路运输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较大道路运输事故持续减少,坚决防止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

  二、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道路运输安全责任体系。

  1.督促落实企业主责。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场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管理有关

  法律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落实车辆安全技术维护、驾驶人等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和动态监控等关键制度。

  2.构建共建共治体系。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整合部门行业资源,凝聚交通治理合力。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同联动,强化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及时消除隐患漏洞。要充分调动行业协会、保险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道路运输安全治理,建立健全道路运输领域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交通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3.推进信用体系建设。交通运输、应急管理、交警、发改部门要综合运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等载体,加快建立和完善道路运输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要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机制,依法加强客货运输经营行为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对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联合惩戒。

  4.完善事故调查制度。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交警、监察部门要严肃事故调查,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督促整改隐患、堵塞漏洞,依法依规从严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管理责任。要深化事故调查报告联合审核和生产安全事故约谈工

  作,推动政府、相关部门、行业落实整改。要健全市场退出机制,依法依规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清退出道路运输市场。

  5.构建快速救援救治机制。应急管理、交通运输、交通、卫健、生态环境、财政、银保监部门要完善道路运输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降低生态环境损害,科学及时处置突发事件,落实道路清障救援保障措施,降低“二次事故”风险。要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及时救援、有效救治、妥善救助“四位一体”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事故应急协调,完善救援救治保障,减少事故伤员致死致残。

  (二)进一步加强客货车安全源头整治。

  1.严格客货车生产销售监管。工信、交通运输、交警、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客货车产品生产准入、一致性监管,严格查处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车型。严禁擅自改装机动车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制度,对客货运输车辆产品与国家标准、公告不符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整改后仍不能符合要求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撤销相关产品公告。要研究建立运输企业对道路运输车辆产品质量缺陷的反馈处理制度。

  2.组织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工信、交通运输、交警、市场监管部门要开展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专用车生产企业、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

  改装站点,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要开展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稳步推进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治理。

  3.提升客货车安全水平。工信、交通运输、交警、市场监管部门要逐步提高客货车技术标准,督促生产企业改进车辆安全设计,增设客运车辆限速警示标志,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倾覆性能;调整道路运输常压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安全阀和卸料管的焊接部位,提高罐体防撞、防漏性能。要鼓励在用客车参照国家标准安装前轮爆胎应急装置。要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室隔离设施,划设乘客安全警戒线,粘贴警示标识标语,严防乘客抢夺方向盘、干扰驾驶人安全驾驶。

  4.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市场监管、工信、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把新进入运输市场车辆安全关口,严禁为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车辆办理检验、登记和道路运输证。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鼓励“两客一危”车辆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系统。要建立部门间客车登记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客车行驶证使用性质与道路运输经营资质信息比对核查,对公路客车、旅游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办理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先取得相应的道路经营许可。个人不得办理大型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注册登记。市场监管部门要

  落实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加大大中型客、货汽车缺陷产品召回力度。

  5.加强在用客车使用性质排查整治。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部门要全面排查在用大中型客车(不含公交车辆),加强使用性质和营运性质比对。对存量大中型客车行驶证登记为营运类但未办理道路运输证的,实施重点监管,限期变更登记使用性质,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要依法责令停止经营、从严处罚。已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依法办理注销手续。要加强市场流通环节的关键零部件质量抽查,重点整治影响车辆运行安全的制动、转向、轮胎等零部件总成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问题。对于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当公开曝光,并及时启动缺陷产品召回。

  6.加快淘汰隐患问题车辆。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商务部门要加大老旧客车的淘汰报废力度,研究调整客车引导淘汰、强制报废等政策措施,对使用时间距报废年限1年以内的大客车,不允许改变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要督促客运企业及时报废淘汰老旧客车,加快淘汰报废57座以上大客车及卧铺客车。要加强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管理,严格企业资格认定,严厉打击非法拆解企业,禁止利用报废机动车总成部件拼装机动车。要严禁违规生产、销售低速电动车,加快淘汰在用违规车辆。

  (三)进一步提升运输行业从业人员素质。

  1.完善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交通运输、文广新旅、交警、人社、应急管理部门要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快构建道路运输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标准、职业考试、注册管理、继续教育、从业管理、国际互认制度等职业制度体系。要全面实施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制度。

  2.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培训考试监管。交通运输、交警、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机动车驾培机构和教练员严格执行教学大纲,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在驾驶培训考试中增加防范隧道事故和二次事故、应急处置、急救实训等内容,提高驾驶人职业素质能力。要加强培训质量监管,制定机动车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实行严重交通事故驾驶人培训质量、考试发证责任倒查制度。要推进驾培机构监管平台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实现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

  3.严把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关。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和事故信息共享机制。要督促运输企业加强驾驶人聘用管理,严格处罚交通违法、交通事故突出的驾驶人,经营者应当及时依法解聘。要加快网约车合规化进程,严厉查处不符合条件车辆和人员的非法经营行为,严禁平台公司向未取得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提供运输服务信息。

  4.加大宣传曝光力度。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宣

  传、教育部门要加强“两客一危一货”、校车等重点车辆驾驶人的常态化培训教育,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运输从业人员警示教育,严格落实违法记分满分驾驶人再教育与培训考试。要加强客运车辆规范使用安全带宣传提示。要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终生禁驾人员”。

  (四)进一步加大运输企业安全隐患清理力度。

  1.推动企业规范经营。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鼓励客运企业规模化、公司化经营,积极培育集约化、网络化经营的货运龙头企业,不得为个人核发大中型客车营运许可。要加强企业注册登记管理,做好道路客运企业注册登记和许可审批的衔接,严格履行“双告知”职责,建立部门间客运企业营业执照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办理情况定期通报反馈机制。要加强交通运输新业态管理服务,强化网约车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执行制度并报送安全事故报告,督促网络平台企业依法、安全、规范经营。

  2.健全安全隐患治理机制。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与风险防控制度,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要深入推进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实现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施设备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要督促客运企业严格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

  规范》,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或者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督促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政府应当依法予以关闭,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吊销其有关证照。

  3.加强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管。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落实《反恐怖主义法》《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以及“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安全源头管理。要强化安检人员专业素质培训,落实安全检查标准规范,推动安检设施设备更新升级,提升旅客进站安检效率和服务质量。要强化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安全管理,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

  (五)进一步加强重点车辆运输安全治理。

  1.强化旅游客运安全监管。交通运输、文化旅游、交警、宣传、教育、应急管理部门要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全面加强旅游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切实提升旅游客运安全水平。要建立健全旅游客运信息共享机制,加强监管平台信息共享,开放企业、车辆、从业人员资质查询服务,实现“正规社”“正规导”“正规车”市场格局。要加大对旅行社、学校、社会团体包车行为的监督力度,严禁租用不具备资质的客车。要推动运用电子围栏等技术,强化旅游团组及

  车辆异地监管。要加强网络包车监管,严查违法包车、非法载客等行为。

  2.严格长途客运安全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班车和省际包车安全监管。要严格落实《道路客运接驳运输管理办法(试行)》,规范长途客运接驳运输管理,积极推进分段式接驳运输。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强对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或接驳运输情况以及属地长途客运接驳点的监督检查,促进长途客运车辆安全规范运行。

  3.深化货车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源头治超信息监管系统,推动矿山、钢铁、水泥、砂石“四类企业”和港口、铁路货场、大型物流园区、大宗物品集散地“四类场站”安装出口称重设施并联网运行,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站出场。要加快推进治超站称重设施联网,落实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称重和违法超限超载禁入。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严查超限超载违法,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加强超限超载车辆及其处罚信息共享,切实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对违法货车及驾驶人、货运企业和源头装载企业实施处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的纳入失信当事人名单进行联合惩戒。

  4.严密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交通运输、工信、交警、生态环境、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

  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交通运输部等六部门联合部令《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监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充装或者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切实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全链条安全监管。要积极推动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信息化支撑、全链条监管”的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防控体系,加快提升行业综合治理能力。

  5.落实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教育、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依法实施校车使用许可,规范发展专用校车,稳妥解决已注册登记的专用校车无法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问题,保障校车发展与校车服务需求相适应。要专项清理不符合国家校车标准但仍作为校车使用的载客汽车,明确退出期限,彻底淘汰在用的非专用校车。要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要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6.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农业农村、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合规客运车辆。要推动农村客运车辆

  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动态管理水平。要加强延伸到农村的城市公交车安全监管,禁止使用有乘客站立区的公交车辆。农业农村、交警部门要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严格加强日常监管。

  7.规范城市工程运输车监管。住建、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完善退出机制,规范建筑工程运输市场。住建、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强化行业监管,建立健全工程运输车监督考核制度,将工程运输车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情况纳入渣土运输市场准入条件,对于车辆交通违法、事故突出的,依法收回建筑渣土运输许可,严格限制企业参与渣土运输招投标,督促企业完善管理制度、落实主体责任。

  (六)进一步净化道路运输秩序。

  1.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要认真分析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和城市道路交通事故规律特点和肇事肇祸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针对性整治,加大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

  2.严格落实动态监管责任。交通运输、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人的动态监管,提升动态监控安装率、入网率和上线率,中小运输企业可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机

  构提供技术服务,提高动态监控水平。要建立重点车辆动态监管配套制度,制定超速、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人为干扰、屏蔽信号等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严格动态监控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要全面推动重点营运车辆安装使用北斗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并进行计量检测,推进系统记录的疲劳驾驶、超速等交通违法信息纳入道路交通违法执法依据。要推进部门间“两客一危”车辆和重型货车信息及动态运行信息共享。

  3.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交警部门要加大非法营运查处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要完善非法营运举报查处机制,对乘客举报的、相关部门抄送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的非法营运行为,一查到底、从重处理。

  4.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工信、市场监管部门要推动落实新出厂摩托车配备安全头盔要求,推广“买电动自行车送头盔”模式,推动在车辆生产、销售环节配备安全头盔。银保监部门要发动保险企业开发电动自行车保险业务,推广“买保险送头盔”模式。邮政部门要督促快递企业强化内部安全教育,为快递小哥配齐头盔,督促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交警、交通运输、教育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特别是校车、营运客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等企业及车辆所有人开

  展安全带大检查,加强自查自纠,按标准配备安全带,及时整改安全带残缺不全、捆绑不用、坐垫遮挡等问题,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带处于良好状态。市场监管部门要严格查处生产销售不合格安全头盔、安全带、儿童安全座椅以及安全带插扣等制售假冒伪劣安全防护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对假冒伪劣产品造成事故后果加重的,严格倒查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责任。交警部门要及时查纠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推动骑乘人员佩戴头盔。要以校车、客运车辆、出租车为重点车辆,加大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带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

  (七)进一步完善道路安全防护保障。

  1.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风险。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要加大农村危桥改造实施力度,2020年底改造完成现有农村公路的四、五类危桥。力争2020年后,实现全市年度农村公路危桥改造数量与新产生的农村公路危桥总量保持动态平衡。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重点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鼓励双向四车道及以上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根据公路功能设置中央隔离设施,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要根据事故调查情况加强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整治。住建、交警部门

  要加强城市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路段排查治理,科学规范设置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

  2.强化道路应急保障。交通运输、住建、交警、应急管理部门要推进公路和城市道路大型专业机械设备配备,全面提升冰雪天气铲雪除冰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强恶劣天气特别是团雾监测预警技术研究和装备体系建设应用。

  3.推进农村道路设施建设。交通运输、交警部门要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建设,根据乡道、村道设计标准科学设置限载标志。要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管理设施,鼓励各地结合交通安全实际和事故情况在国省道交叉路口安装照明设施、对支路上主路上坡路段进行治理,具备条件的国省道穿乡过镇路段根据交通状况增设机非隔离设施。住建、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交警部门要持续清理整治“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

  三、整治步骤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至5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联合进行部署,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有关部门要

  联合组织对本辖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建立运输企业、车辆、驾驶人、道路及管理等方面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施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加快推进实施,推动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开展“回头看”作出评估,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建立健全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进一步推动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分析道路运输安全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守土有责、服务大局,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认真推动县区道路运输安全整治行动。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要充分发挥综合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建立联合工作专班,密切协作配合,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治行动顺利有效开展。

  (二)推动落实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督促指导,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要加强动态检查和过程检查,强化责任考核,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任务完成到位。要严肃问责问效,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企业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完善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安全整治工作融入地方政府年度工作部署,强化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加大对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国省道中央隔离设施、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信号灯、减速带等重点工程建设投入。

  (四)提升监管水平。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通过政府采购服务等方式,引入专家力量,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专业指导服务。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加强跟踪指导服务。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力措施,加强督促整改。

  (五)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抖音等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正向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加强社

  会监督和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篇三: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XX年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工作部署,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XX街道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街道XXX委员、XXX部长XXX担任,副组长由街道道安办XXX担任,成员由各社区、城管中队负责人组成。由XXX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路段:辖区主干道、事故多发路段,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隐患路段以及群众交通违法诉求较多的路段。

  二)重点整治车辆: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小车辆”。

  三)重点整治驾驶人: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

  四)重点整治违法行为:酒(毒)驾、超速,超员,超载,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和行人闯红灯,非机动车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源头管理

  严格落实“两个教育”工作机制,改良教育方式和内容。提升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和满分研究率;强化旅行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日常监管。

  1、强化驾驶人教育培训工作。强化驾驶员教育培训工作督查,提升职业驾驶人整位素质和应急处置能力。

  2、加强重点车辆源头监管。配合区交警部门对途期未检验、报废的客货运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及时通报交通运输企业: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督促客运企业落实车辆管理各项制度。力争实现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检验率,报废率“双率双百”,摩托车检验率70%以上。

  二)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

  协调各辖区中队推进道路变通安全隐患治理,深化城节道路交道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

  1、滚动治理道路安全隐患。落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滚动排查整治机制,加大对城市道路、急弯陡坡,隧道桥梁,交叉

  路口的隐患排查。将排查出的事故多发和危险隐患点段,并将排查出隐患实时汇总上报区XXX进行整改。

  2、推进城市道路畅通水平。加大城市道路提升改造和隐患整治力度,逐步解决“人非共板”“机非混行”和非机动车道不连续等突出问题。

  三)加强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建设

  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恶劣天气,重大事故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系统,并组织展开预案演练,提高应对交通突发事件,案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联合重大节假,重大安保以及上级专项部署,适时组织展开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四)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办理

  各辖区中队和机动中队要按照“以点带面,突出重点”的方式,持续推进路面秩序常态化办理。

  1、紧盯重点区城管理。以辖区交通严管街,七座过江桥梁,火车南站等周边区域作为路面管控重点,在城区持续开展夜查酒驾常态化,火车站整治常态化,重要路段管理常态化,学校商圈管控常态化,静态交通管理常态化,路口秩序管理常态化等“六个常态化”措施,严厉查处机动车酒驾毒驾,涉牌涉证、乱停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违法载人;行人闯红灯等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

  2、强化路面秩序管控。深化交通公安五大协作机制,推进公路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开展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以“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为重点,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速超载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3、夯实农村基层基础,加强交通安全员队伍管理,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示范劝导站建设,实施农村交叉通安全设施“五有工程”(有减速坎,警示牌,路中隔离、监控和路灯照明)4、深入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紧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作,针对城市交通乱象,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建立联勤联动工作机制。会同交通运输、XXX等部门,持续整治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黑的”、“摩的”等非法营运行为;会同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违规销售超标电动车、占用非机动车道开展“店外店”经营、拦车乞讨、散发宣传品等违法行为;会同城管等部门,持续整治渣土车野蛮驾驶.机动车占道经营违法行为;会同交通运输部门,常态化严查货车超载超限违法行为;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常态化严查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闯禁行。

  五)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综合科要会同辖区中队,展开形式多样的宣扬教育活动、形成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氛围。

  1、抓好宣传载体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手机短信等宣传媒介,以及张贴宣专挂图、散发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横幅等形式,促进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抓好校园交通安全宣扬。会同教育部门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积极组织展开“开学交通安全第一课”、“文明交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提高广阔学生的交通安全认识。

  3、深入企业展开宣扬。会同交通运输部门,深入运输企业展开面对面的交通安全知识宣扬,强化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提要高企业驾驶人的交通安全认识。

  4、持续推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发动社会力量开展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引导广大市民遵守交通规则。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明白责任。要以“严”和“实”的政治态度,高度正视行动,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日常监管工作联合起来,统筹部署,协同推进。各社区书记带头履职尽责,主动带社区人员深入辖区展开专项整治工作。

  二)突出重点,确保成效。要突出重点企业检查,辖区有运输企业要经常走访到位,确保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社区同时要扩大路面交通整治,对有隐患路面做到及时上报,及时整改。

  三)深挖典型,扩大影响。要充分运用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扬力度、拓展宣扬广度、延伸宣扬深度,注重宣扬效果,积极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增强树模引领和警示教育。增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进一步畅通道路交通安全的社会监督渠道,强化消息媒体的舆论监督,大力查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举报。注重挖掘隐患排查治理中的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可树模推广的典型经验做法。

篇四: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深刻吸取“10.4”重大交通事故教训,按照省委政府“深刻反思、汲取教训、深挖根源、痛下猛药、坚决扭转被动局面,坚决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总要求,以存在问题为导向,采取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彻底解决制约我市道路运输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市局决定成立道路运输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三、工作任务

  决定从2020年10月14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局属各单位要摸清道路运输企业目前存在安全问题和隐患。首先要查清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根本原因;二是摸清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底数和异地经营的运输企业底数;三是要聚焦“人、车、路、站、企”等关键要素,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治理安全管理顽疾,坚决筑牢交通运输安全防线。四是完善企业监控系统,积极有效防范“三超一疲劳”驾驶违法、违规行为;五是严格准入门槛做好源头治理。对长途客运要按规定逐步退出运输市场,严厉打击“营转非”大客车违规经营;六是加大货车超限治理力度。卡住货物运输源头,依托超限检测站和流动治超点,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加大对违法超限超载货车打击力度;七是深化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会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继续深入开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加强对佰呈燃气公司运输车辆监管,同时要严查过境我市的危化品运输车辆;八是集中整治车辆和船舶挂靠经营问题,依法取缔一批空壳挂靠企业;九是整治农村公路运输违法违规行为。积极配合公安、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在特殊时段重点路段开展联勤联动,重点整治非法营运客车和货车专项动,采取打防并举、疏堵结合原则,会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农民秋收运力需求调查,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农村客运班车运行时间和运力,依法为其提供包车客运和预约定制客运服务项目,做好村民出行和秋收生产安全运输服务保障;十是强化隐患路段排查整治。以公路和城乡结合部公路为重点,集中排查风险隐患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明确风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的整改资金、责任、时限、措施、预案。加大国省主干线、农村公路隐患排查力度积极做好路面除冰清雪防滑工作;十一完善公路交通设施。深化“四好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平交路口减速带建设,集中调查不符合设计规范标准的急弯陡坡,将不符合标准的急弯陡坡路段纳入今后隐患整改清单。持续清理“马路市场”整治违规开设平交路口问题。十二完善公路限速管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全市公路限速标志排查,严格执行限速标志设置规范,按要求计划做好公路安全防护工程建设;十三强化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对施工路段要增设和完善安全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

  四、工作措施

  对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责任不落实和落实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要予以严厉处罚,对长期异地营运车辆和异地经营的道路运输企业要拿出具体的整治工作方案,针对工作任务要建立问题隐患整改清单。局属各单位要依据上级交通部门具体要求,落实运输企业“红黑榜”制度与企业安全生产“黑名单”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对接,逐步实现“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要提高认识强化部署,结合“三年整治”和“秋冬整治”专项工作内容,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强化责任落实,对监管工作不力,开展整治不到位的人员和单位要严肃问责。强化多部门联合执法,做好部门间协调配合,协同共治形成合力。

篇五: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运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及集团安全紧急会议精神,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杜绝此类事故发生,根据集团统一部署,分公司结合当前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决定自2011年7月25日至10月31日,组织开展一次道路运输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遵循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的理念,深刻吸取“7.22”客车燃烧事故教训,排查整治营运车辆的安全隐患和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分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组织领导,分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德涛

  副组长:孙茂德、孙大学

  成

  员:李军昌、房世川及各处室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公司安全处,由王德刚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对分公司专项整治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实施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重大事项。

  三、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整治活动,从7月25日起至10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立即排查、立即整改,各阶段互相衔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组织部署和隐患排查阶段(7月25日至8月31日)

  各处室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排查、逐一梳理、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要按照分公司实施方案要求,开展整治活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至10月10日)

  各处室部门要按照相关职责分工,在第一阶段整治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对隐患进行再排查再整改,巩固活动成果。分公司对开展的整治活动进行抽查。

  第三阶段:整改巩固提高和总结验收阶段(10月11日至10月31日)

  各处室要对前期开展的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制定相关措施,保证整改质量,形成长效机制。

  四、重点内容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重点围绕交通部、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运输企业、营运车辆、客运汽车站、从业人员在运输生产中存在的“GPS使用不当”、“三品查验不到位”、“长途车辆和旅游车辆管控不到位”等安全生产隐患和“超员超载”、“超速”、“站外上下客”、“不

  按规定线路行驶”、“疲劳驾驶”、“不使用安全带”、“危化品车辆违规运输”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一)强化安全制度落实检查

  1、机务处、安全处要分别负责检查分公司营运车辆和

  驾乘人员人员是否达到经营条件要求。

  2、汽车站、自营车队、生产运行处、监控室要严格“双班驾驶员”、“夜班禁发”、“途中休息”、“连续驾驶时间”、“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等强制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监控室负责GPS监控平台的正常使用,实施24小时监控,建立、落实监控处置制度;负责每天发班前将GPS脱线车辆名单交车站报班人员;夜间值班领导负责协助监控值班人员加强“长途客车2点至5点停驶”措施的落实。

  4、安全处、财务处负责安全经费的列支是否达到比例要求;

  5、安全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健全与落实;是否与承包经营者和营运车辆驾驶员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是否按规定对车辆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是否落实;安全生产会议记录、人员签到制度是否建立。

  对存在重大隐患、不符合安全运行标准的,坚决停运整顿

  (二)强化营运车辆检查。

  机务处、保卫处要对营运车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车辆的制动、转向、灯光、轮胎、座椅、车门、雨刷、安全锤、消防器材配备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按期参加车辆综合技术性能检测和二级维护;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车辆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使用GPS行驶记录仪;车辆是否按规定配备安全带;客运车辆是否按规定进站经营。

  达不到车辆技术条件,安全无保障的车辆,一律停车、停班,收缴线路牌、营运证。

  (三)强化汽车站安全检查。

  汽车站、机务处、保卫处按照交通部《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和山东省《道路客运站管理办法》的要求,检查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专业与管理人员配备是否符合站级要求;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危险品查堵制度是否落实;“三不进站、五不出站”是否得到落实;驾驶员随车携带证件检查、即时驾驶证明检查和酒精检测制度是否落实;人车联检制度是否落实;防漏油、防漏气、防漏液、防易燃易爆品进站上车的“四防”安全检查是否落实到位;报班员对GPS脱线车辆严禁报班。

  快递人员负责做好托运行包的安检,乘务员、驾驶员负责做好行车途中行包及乘车人员随身携带物品的安检;保卫处负责做好进站车辆、人员的安检工作;负责营运客车出站检查并做好登记,安检人员签字确认。

  (四)强化从业人员检查。

  汽车站、安全处要按照交通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要求,检查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证、驾驶证、即时驾驶证明是否真实合法有效;营运驾驶员的准驾资格

  是否与驾驶车辆一致;是否按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是否具备安全常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承包车主和营运驾驶员是否与原始登记相符,是否与运输企业签订《运输安全生产责任书》。

  对没有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严禁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

  (五)突出过程管控。

  各处室部门要对本部门的安全例会过程、班前教育会过程、安全事故案例分析会过程、职工三级安全教育过程、人车联检过程、“三品”检查过程、GPS监控过程、消防演练过程、值班巡查过程等安全管理过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流程规范、科学有效。加强对营运车辆的途中管控,及时纠正“超

  速”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格途中站点行包检查,坚决杜绝“三品”上车。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处室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根据分公司整治活动方案要求和本部门实际,结合暑期天气热、雨水多的天气特点,针对本部门的环境、工作重点、薄弱环节及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二)强化现场,落实责任。安全处自即日起要组织安全管理队伍,分组分片到基层、到一线、到现场,全力组织好车辆的安全检查和车主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活动,做到逐车逐人,一个不漏,并建立台账,做好现场记录及检查人签字,做到谁检查、谁保证、谁负责。

  (三)严管重处,督查到位。分公司将把此次专项整治活动与送清凉、话安全、保平安活动结合起来,集团及分公司督导检查小组将同时对此次专项活动进行督导检查。各处室部门要确保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教育到位,对于车辆、人员不达标的要立即停运整改,整改到位后,经检查达标后方可参加运营。

  (四)总结经验,信息畅通。各处室部门要认真贯彻整治活动的各项要求,既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数量,又要确保整治活动的效果和质量,确保信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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