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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突发事件应对举措情况说明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2-07-21 10:06: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健委突发事件应对举措情况说明,供大家参考。

卫健委突发事件应对举措情况说明

 

 鹤山区卫健委 2020 年以来突发事件 应对举措情况说明

 为有效遏制疫情传播和扩散,及时、科学、规范、有序处置可能出现的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全面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鹤山区在区卫健委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健全应急指挥体系,持续强化“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保持疫情防控指挥决策和多部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组建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领导小组为龙头,指挥部各工作组为主体的有序、高效的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做到领导不变,组织不变,人员不变,始终保持战时状态,确保出现疫情能够第一时间响应,缩短应急响应的预热期,把握疫情应对的关键期,及时快速控制疫情;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工作例会、工作台账制度,强化对外沟通联络机制。

 一、强化强化监测 区疾控中心监测。继续巩固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常规监测,建立自动预警系统,实现新冠肺炎相关病例的核实报告、实时预警。

 重点场所监测。客运公交站、商场超市、文体中心、图书馆等人员聚集场所严格执行体温监测制度。养老机构、福

 利院、学校和托幼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宗教场所、文化娱乐场所等重点单位和场所要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完善缺课缺勤和症状监测报告制度,做好机构内人员及从业人员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指定专人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社区监测。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明确责任人,对纳入社区管理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出院患者等做好发热、呼吸道症状等监测。发现 14 天内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或腹泻等消化道症状的,及时就近转送至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家庭个人监测。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宣传普及活动,提醒辖区居民加强家庭个人的自我健康监测和报告。一旦出现发热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向社区(村)报告,同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到具有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排查。14 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要主动向社区(村)申报。

 农贸市场监测。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按照《农贸(集贸)市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依法做好批发市场、农集贸市场疫情防控措施的督导检查,做好流入市场的污染食品、染疫动物、有毒有害物品的追踪和处理,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对疫情发生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依法加强

 监管。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依法进行查处,按照《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紧急通知》(鹤肺炎防指办〔2020〕108号)牵头做好冷冻冷藏肉品风险排查工作,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冷链食品、商户及环境的核酸采样准备工作;区卫健委定期对环境和从业人员开展核酸检测,按照职责分工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做好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的食品、环境及人员检测,并按要求逐级上报检测结果;区农业农村局督导动物养殖等生产经营活动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加强对畜禽类动物携带病原体及变异情况的跟踪监测,组织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家畜家禽检疫,重点加强屠宰场所(含冷库)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监督检查。

 药品监测。本地出现新发病例后,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负责落实全区所有零售药店销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药品时,实施实名登记制度,建立销售台账,并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上报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将统计信息汇总后上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社会监测。除法定疫情报告程序外,还可以利用“12320”卫生热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区疾控中心值班电话、网站等渠道收集公众和医务人员信息报告,确保疫情信息线索能第一时间上报。区疾控中心负责核实信息真实性,及时快速响应处置。

 二、信息收集报送 区疾控中心要完善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和发热门诊监测网络,每日上报相关信息;市市场监管局鹤山分局要利用药店药品销售系统,区教体局要利用学生健康监测系统,鹤山区委网信办要利用舆情监测系统,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信息,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等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区疾控中心在收到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消息后,要在 2 小时内完成网络直报,并在24 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

  鹤山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 年 9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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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cygypipe.com/zhuantifanwen/gongwenfanwen/142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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