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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案】隆安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6-06 20:54:02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中共隆安县委办公室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隆办发〔2017〕1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林业方案】隆安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供大家参考。

【林业方案】隆安县林业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工作实施方案(仅供参考)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分开

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隆安县委办公室 隆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隆安县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隆办发〔201719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局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全面公开。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坚持法治思维。依法依规明确政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

坚持改革创新。通过改革创新,进一步强化公开理念,规范公开制度,提升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好参与。

坚持下面导向。以公开树公信,加强权威信息发布,强化重大主题宣传,正确解读重大政策,传播正能量,凝聚社会共识。

坚持公众参与。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府有效施政。

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在公开理念、制度规范、工作力度、公开实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制约政务公开发展的难点。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政务公开体制机制比较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比较完善,政务分开成为行政机关的一种行为自觉,公开意识不断增强,公开能力和水平普遍提高,行政行为更加透明规范,政务分开广度、深度、参与度不断增强,成为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搭建起政民互动平台,汇众智定政策抓落实,有效解决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政务公开总体迈上新台阶。

二、推进政务阳光透明

(一)实行重大决策预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令第58号)和《南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令第45号)的基础上,建立重大决策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经济社会发展重点规划(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依法应当保密的除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分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网站、即时通信工具等渠道,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将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在上报草案时一并说明,在政策解读时向社会公布。

(二)推进政府重要会议公开。试行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对于涉及重大民生问题、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议题,应当邀请相关方代表列席政府会议或部门办公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设。

(三)推行决策执行情况公开。在决策分开的基础上,推进决策执行和结果公开,主动公开内容包括重点改革任务、重要政策、重大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内容,推进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执行情况的公开,重点公开发展目标、改革任务、民生举措等方面事项。根据工作进展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加强和改进工作,确保执行到位。

(四)推进督查和审计情况公开。规范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入审计信息公开,并及时公告审计结果;被审计单位要及时、全面、准确公开整改落实情况。做好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对督查和审计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责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开,增强抓落实的执行为,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地。

(五)推进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建立健全政策落实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注重运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鉴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推进评估结果公开。从第三方独立视角客观公开评价相关发展规划、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和实际效果,增强结果公开的可信度。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不断校正政府决策,完善管理和服务措施,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

(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南宁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四项行政执法制度的通知》(南府办〔201595号)的要求,建立和实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照合法、及时、准确、全面、便民的原则,公开行政执法职责、依据、范围、权限、标准、程序等行政执法内容,规范行政裁量,促进执法公平公正,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七)推进民生资金公开。做好民生资金公开监管平台构建工作,全过程、全方位公开民生资金分配使用情况。根据民生资金使用点多线长面广量大、管理环节繁杂等情况,认真梳理民生资金来源、用途、受益人群、审批公示等信息,整合各部门数据资源,在公开监管平台上系统展示。

(八)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加大教育、医疗卫生、水电气、环保、交通等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力度。公开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监督渠道等,规范办事公开格式文本。加强分类指导,分行业、分领域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规范,组织编制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制定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监督考核制度,大力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开展网上办事报务,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九)推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开。深化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信息公开,公开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实施机构。设立网上举报、投诉热线,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及时反馈处理意见。完善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相关信息状况和考评结果定期向社会公示。

(十)规范依申请公开。在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依法满足人民群众信息需求。各级各部门设立依申请公开办公室,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公开受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政府网站首页应设置依申请公开栏,提供申请表格标准文本下载,或提供直接填写、提交申请的电子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在法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县政府各部门要加强与政务公开主管机构、法制部门和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切实提高依法解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问题的能力。

(十二)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以部门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制发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作;部门联合发文的,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解读工,其他联合发文部门配合,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由起草部门做好解读工作。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于出台的重要政策,起草部门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发布。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注重运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手段,着重阐明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执行口径、操作方法以及文件内容的重点难点、目标任务和落实的措施等。建立健全专家解读机制,重要政策法规出台后,要及时组织政策参与制定者、有关领域专家学者做好解读,让公众更好地知晓、理解政府经济社会发展政策和改革举措,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

(十一)建立重要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对涉及本部门的突发事件、公共安全、重大疫情、媒体关切等重要政务舆情,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涉事责任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任,明确回应主体,落实责任,突出舆情收集重点,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认真回应关切。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向宣传机构通报情况。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应在24小时内发布,对其他政务舆情应在48小时内予回应,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十三)扩大公众参与。严格落实政务公开有关规定,不断健全完善民意汇集机制,拓宽民意表达渠道,让公众更大程度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不断完善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在线访谈、民意征集等政民互动栏目功能,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其互动功能,搭建新型政民互动平台,主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增进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和支持。研究探索不同层级、不同领域公众参与的事项种类和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创新公众参与模式,扩大公众参与范围。各部门要积极搭建多样、便捷的政民互动平台。通过开展政务公开日等主题活动,增进与公众的互动交流。

(十四)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澄清事实、回应关切、推动工作等积极作用。对重要会议活动、重大决策部署,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重要动态等方面信息,要统筹运用传统媒体、网络平台、新媒体做好发布工,注重通过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及时报道解读。

(十五)推进政务信用体系建设和应用。配合广西信用体系建设,积极采集提供应用政务服务相关数据。加快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基本信用信息以及企业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进行公示。建立各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

(十六)探索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依法积极稳妥制定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制度,细化明确不予公开范围。对公开后危及国防、外交、国家安全、领土完整、民族团结的事项,公开后危及经济金融安全的事项,公开后影响刑事侦查、行政调查、纪律审查的事项,公开后可能不当损害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事项,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事项,行政决策过程未定事项和行政机关内部事项等,各级各部门要梳理甄别后纳入负面清单管理。及时进行调整更新。负面清理要详细具体,便于检查监督,负面清单外的事项原则上应依法依规予以公开。健全公开前保密审查机制,规范保密审查程序,妥善处理好政务公开与保守秘密的关系,对依法应当保密的,要切实做好保密工。

(十七)优化政务服务中心平台功能。结合编制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等相关工作,凡涉及企业、群众生产生活的行政职权事项、公共服务事项,要统一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向群众公开办事过程和结果。按照“高标准、高品质、高效能”的要求推进政务中心标准化建设,统一名称标识和管理服务,在强化业务协同、简化工作流程、细化技术规范、优化窗口服务上下功夫。

(十八)加快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大力推进网上办事大厅建设,促进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与网上办事平台有机融合。认真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明确并公开可在实体大厅办理的事项、可在网上全流程办理或部分办理的事项。

三、全面加强政务公开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推动本机关做好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政务公开工作。确定分管办公室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本局办公室是政务公开工作的主管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配备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明确单位责任。细化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任务和实施规范,加强对本系统的工作指导。认真研究制定落实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完成要求标准和信息发布渠道。

完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注重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提升有益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制度规范,积极稳妥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修改完善政务公开相关配套制度,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建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向主动公开转化机制,健全政务公开保密审查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康协调发展。本单位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说明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务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本单位分管政务领导审查。加强政务公开绩效考核、监督保障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抓好宣传培训。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让公开透明的治理和服务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并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培养政务公开方面的人才。

(五)强化考评监督。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程序公开,或公开事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影响政务公开工作质量的情况,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配合单位要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协助配合局办公室共同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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