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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5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17 16:27:02

篇一: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已于2003年6月4日公布施行。

  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

  1、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2、条例适用范围:各种医疗卫生机构,关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的规范化管理。

  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①、感染性废物,②、病理性废物,③、损伤性废物,④、药物性废物,⑤、化学性废物。

  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不能出售!最好是焚烧或掩埋。

  A、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①、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②、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③、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④、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⑤、废弃的血液、血清。⑹、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B、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①、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②、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③、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C、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①医用针头、缝合针。②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③、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D: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①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②、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③、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E: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①医学影像室、实验1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②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③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生活垃圾:包括病人吃的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粪、尿等排泄物。

  (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要求:

  ①“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用黄色防渗漏、可封闭的塑料袋或容器装,并注明。

  ②损伤性废物注明“损伤性废物",用黄色不易刺破,防渗漏、可封闭的容器(锐器盒)

  ③药物性废物注明“药物性废物”,褐色塑料袋或容器

  ④化学性废物注明“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容器

  (三)、清洁工、护工人员的自身防护措施和损伤后处理方法。

  职业暴露的定义: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途经一:皮肤黏膜暴露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由于在工作中要面对各种不同的患者,医务人员接触各种病原体的概率远比普通人群高。医务人员的皮肤黏膜暴露于患者的血液或体液中,精液、阴道分秘物、滑液、脑脊液、胸膜液、心包液、腹膜液、羊水、处理牙齿过程中的唾液等均存在着医务人员被感染的危险。

  高危感染性体液:血液,精液,胸水,腹水,脑脊液,羊水,组织,阴道分泌物,脓液。

  低危感染性体液:唾液、痰液、泪液、汗液、尿、粪便

  途经二:锐器伤

  文献报道,因职业感染途径中针刺损伤占80%,现已证实,有20种病原体可经针刺伤传播,其中一旦经针刺伤即可发生感染的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在美国,大约有440万名医务人员,其每年平均发生针刺和其他锐利器械损伤事件约80万人次,其中约1.6万人次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及丙型肝炎病毒。

  途经三:手

  北京某大医院的感染控制专业人员,按医疗护理操作规程计算过,作治疗的护士一天应洗15至20次手.管床的医生一天应洗10至15次手。医生、护士和其它医务人员做一个简单的操作都可能增加手上的细菌100-1000个,如:把病人从床上扶起来,测量血压或脉搏,接触病人的手,给病人翻身,接触病人的衣服或床单,接触床头柜、床垫、输液。

  途径四:空气传播

  国内外调查表明,空气是病原体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在医院,空气中的病原体来源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伤口脓液、排泄物、皮肤屑等,干燥后形成菌尘,通过讲话、咳嗽、喷嚏、清扫整理病房、人员走动、物品传递、空气流动等扬起而污染空气。一些医疗器械如呼吸机、雾化器、吸引器等在操作过程中也会把病原体播散到空气中.

  感染性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发生感染性职业暴露,主要指锐器伤、皮肤粘膜暴露后,处理程序包括:

  职业暴露现场处理流程图

  1、职业暴露部位—--—皮肤刺伤-——-健侧手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

  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出-—-75%酒精、0。5%碘伏或0。2—0。5%过氧乙

  酸涂抹消毒。

  2、职业暴露部位—---粘膜损伤—-—-先用肥皂再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0.5%碘伏冲洗或涂抹消毒。

  3、职业暴露部位--—溅入口腔眼睛—-—-用清水、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职业暴露部位—-—完整皮肤污染----肥皂和生理盐水冲洗-—-—一般性消毒

  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下需要洗手

  处理污染物品后;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敷料后;接触伤口前后;

  医务护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手的消毒:

  进行无菌操作之前;诊查、护理、治疗免疫功能低下的病人之前,进入隔离病房、重症监护病房、烧伤病房、新生儿重症病房、进入传染病房等重点感染科室之前及离开这些病房脱隔离衣后;接触未经消毒的仪器和设备之后;理特殊易感病人前后。双手直接为传染病人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病人污物后;接触具有传染性、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之后;接触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需双手保持较长时间抗菌活性,如需戴无菌手套时。

  戴手套

  医务人员接触病人的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及其污染物品时,接触病人粘膜和非完整皮肤前均应戴手套;对同一病人既接触清洁部位,又接触污染部位时应更换手套。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

  (完整版)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有研究表明:如果一个被血液污染的钢针刺破一层乳胶手套或聚乙烯手套,医务人员接触的血量比未戴手套可能接触到的血量少50%以上。国内还有研究者对供应室回收人员的手上细菌进行了检测。其结果为:戴手套操作后,不脱手套细菌检测率达100%,表明手套上微生物存留严重;脱手套后未洗手者,手细菌检测不合格率为26.7%;脱手套后用机械清洁法洗手后,手细菌检测菌数则明显减少,全部合格。

  个人防护

  与普遍预防相同,在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等有可能发生喷溅时应戴眼罩、口罩,并穿防护衣,以防止医务人员皮肤、粘膜和衣服的污染;牙医工作时会产生大量的气雾,例如水枪、手机冷却系统和超声洁牙机会使空气中漂浮的细菌数增加30倍,这种气雾是具有高度感染性的;相对于常人,医生的感染风险是双倍的,而对于口腔医生,感染的危险增大到3倍;据国外数据,一般人群乙肝病毒携带者为2-5%,普通口腔医生为16%,口外医生为24%,我国口腔科医生50%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

  正确处理锐器

  1、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2、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禁止用手分离使用过的针头和针筒。

  4、禁止直接传递锐器物。

  5、禁止手持锐器物指向他人。锐器收集到3/4满即停止使用,以减少刺伤的机会

篇二: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篇三: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医院医疗废物培训资料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特制定本院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

  一.第一责任人的职责:

  带领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

  二.院内感染管理科的职责:

  1.

  负责起草有关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交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医疗废物分类、运送、暂时贮存等工作的咨询、指导。

  3.

  协助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指导、检查和培训工作。

  4.

  负责监督使用合格的包装袋或者容器。

  5.

  负责医疗废物档案资料的管理。

  6.

  协助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护理部的职责:

  1.

  负责检查、指导病区、相关科室医务人员对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的分类放置及部分一次性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处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执行。

  2.

  严格按协助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3.

  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各部门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等工作。

  4.

  检查内部转运时与收集人员是否作好交接登记记录。

  5.

  协助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综合保障部及专职监控人员职责。

  1.

  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2.

  配合作好相应的后勤工作。并负责安排专职人员对医疗废物的收集、登记、运送、贮存和无害化处理工作,制定相应规章制度。

  3.

  负责提供专职收集人员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检查专职收集人员工作时是否做好个人防护,如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袖套、饭单、胶鞋等。

  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处置与日常管理。登记资料保存3年。

  5.

  负责院内两套污水处理系统保持正常运转,以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再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

  6.

  负责监督检查使用合格的包装袋和容器。

  7.

  负责监督检查医疗垃圾的去向,杜绝医疗废物逆行转运及流入社会。

  8.

  负责医疗废物泄露时现场应急处理的安全保卫工作。

  9.

  负责实施医疗废物泄露时的应急处理方案。医疗垃圾发生流失、泄露、扩散时,紧急组织人力物力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汇报。

  10.

  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有关问题。

  五.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

  1.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制度”,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整洁。

  2.

  自觉履行《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职责,防止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发生。

  3.

  负责在收集过程中检查每个包装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应该拒收,要求该部门立即改正,并待包装符合要求后再收。

  4.

  负责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资料每天按要求交相关科室。

  5.

  负责对使用后的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对外交接后,对容器和设施进行消毒清洗。

  6.

  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容器内,并定点放置,所有医疗废物必须密封存放。

  六.各级医务人员的职责

  1.

  各科室医疗废物由科主任及护士长负责监管督查。重点科室应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具体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各科室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的管理工作。

  3.

  每个医务人员都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收集本岗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将废物分别放置于指定的容器。

  4.

  各科室必须在锐器盒与包装袋外贴上标签,填写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类别、科室、年、月、日,并与专职收集签收三联单。交接后对容器、场所进行清洗消毒。

  5.

  每个医务人员都应当掌握医疗废物管理知识。均有义务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工作,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松江区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见(附1)的程序处置,保护现场并且立即上报感染管理科、综合保障部、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

  医疗废物管理责任追究制

  4.

  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综合保障部或者专职监控人员的职责:

  1.

  未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

  未对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采取职业卫生防护措施。

  3.

  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4.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

  5.

  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和运送工具不符合要求。

  6.

  院内两套污水处理系统未正常运转,使污水处理未达到国家规定标准而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

  7.

  由于设施原因,医疗废物在《暂存处》发生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8.

  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二.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专职收集人员的职责:

  1.

  未对使用后医疗废物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2.

  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3.

  未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

  4.

  未对包装进行检查,将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带回暂存处。

  5.

  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

  由于人为疏忽,使医疗废物在《暂存处》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院内感染管理科的职责:

  1.

  未建立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2.

  为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未保存医疗废物登记资料。

  4.

  未协助相关科室对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5.

  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护理部或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职责:

  1.

  未组织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

  2.

  未指导、检查医疗一线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管理工作。

  3.

  在某护士长管辖范围内,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4.

  未将锐器放入锐器盒。

  5.

  未指定专人兼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管理工作。

  6.

  7.

  8.

  未按照《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交接签名等工作。

  未将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

  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各种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管理制度

  1.

  各部门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2.

  院内两套污水处理系统必须保持正常运转,以确保污水处理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后再排入区污水处理系统。

  3.

  医院“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贮存设施、设备应当定期消毒和清洁。

  4.

  运送人员应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用防渗漏、防遗撒、并标有明显的专用医疗废物标识的专用运送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转运车辆和工具使用后应在指定地点及时清洗和消毒。

  5.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加强卫生防护,防止受到健康损害。

  6.

  科室管理人员应与专职收集人员做好内部交接。暂存处管理员应做好对外交接工作。资料至少保存3年。

  7.

  各部门及“医疗废物暂存处”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8.

  禁止任何部门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二、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

  各科室应按照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件3,将废物分置于相应的包装袋或容器内。

  2.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放射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

  3.

  锐器放入锐器盒。其余医疗废物均放入黄色专用包装袋。

  4.

  病理性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

  5.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废弃一般性药品,以及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极其相关废物,由药剂科回收,报药监局统一处理。并登记保存备查。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交由专门部门处置。

  7.

  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交设备科报废。

  8.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首先在检验科分类收集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每锅进行化学监测并做好记录(资料保存3年),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用双层垃圾袋。

  9.

  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应当使用双层黄色包装袋,并及时密封,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三、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1.

  严格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2.

  医院内部收集交接规定:

  (1)

  各部门应定人或定班负责与废物收集人员进行交接。

  (2)

  当专职收集人员到达各部门时,部门管理人员应将完好无损的包装袋(否则就加一层包装)交给专职收集人员,当面称重量。填写记录单,内容包括日期、垃圾名称、科室、重量等内容,贴在包装外。

  (3)

  交接时,专职人员必须检查包装袋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有无渗漏等情况,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4)

  交接时应填写交接三联单,内容包括:日期、科室、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等。

  (5)

  三联单填写后,由双方核对确认后签名。交接单由收集人员提供,一式三份。一份由产生部门留存,一份交医院感染管理科,一份由暂存处管理员保存。资料保存3年以上。

  (6)

  专职收集人员另外登记一份,每日作全院各类废物统计,月底总计。

  3.

  离院交接规定:

  在每次医疗废物交给市指定单位时,应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按规定登记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交接时间,车牌号、并有双方签名。月底将第一联和第二联交医院感染管理科,由医院感染管理科将第二联送区环保局,第一联由医院感染管理科保存3年以上。

  四、医疗废物贮存制度

  1.

  专职人员收回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应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

  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3.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符合要求。不得露天存放

  4.

  病理性废物收回后放入冰箱内。其余废物放入专用收集箱内密闭保存。

  五、《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制度

  1.

  专职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2.

  每天使用专车、专用工具、走指定路线,及时收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6.

  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

  3.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五大类医疗废物分开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4.

  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5.

  医疗废物不得买卖,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密闭存放。

  6.

  每日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时。地面、墙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及时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清洁。

  7.

  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每日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统计,月底总计并留存备查。

  8.

  禁止在非收集地点、非暂存处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

  暂存处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烟、饮食。

  六、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

  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

  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

  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1)

  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3)

  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

  (4)

  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

  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七、医疗废物的奖惩制度

  1.

  各科室和责任人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登记、包装、贮存工作。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1)

  对医疗废物未按要求进行分类收集的,包装袋不符合要求的。

  (2)

  对医疗废物未进行登记或者未保存登记资料的。

  (3)

  医疗废物存放地点、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

  2.

  各科室和责任人必须按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凡有下列情

  节之一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1)

  未按要求加盖密封运送医疗垃圾的。

  (2)

  收集、运送过程中未按要求作好个人防护的。

  3.

  各科室和责任人必须按照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的管理处置工作。凡有下列情节之一者,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

  (1)

  将医疗垃圾混入其他垃圾和生活垃圾的。

  (2)

  对传染病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未按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的。

  4.

  医院废物一律后勤统一处理,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处置和倒卖。凡私自处置和倒卖医疗垃圾的,按医院奖惩条例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废物管理要求

  一、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

  各科室应按照“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操作流程”见(附4)、“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规章制度”、“医疗废物贮存规章制度”、“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及其他规章制度管理医疗废物。

  1.

  每次治疗护理后产生的废物,应由产生废物的人直接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并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内。“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见附3。

  2.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使用双层包装袋,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3.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针剂丢入锐器盒)中,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

  化学性废物如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可灌入原来的空桶中,外面贴上标签。

  5.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交设备科报废。无汞的破碎体温计丢入锐器盒。

  6.

  病理性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垃圾袋包装(产房胎盘先在冰箱存放),收回暂存处后放入冰箱冷冻保存。

  7.

  损伤性废物直接放入锐器盒。

  二、特殊科室医疗废物处理方法

  1.

  口腔室:使用后一次性血透器均放入专用周转箱内双层包装袋中,严防遗失。

  2.

  手术室:使用后一次性吻合器、手术锯、骨科钢板等可放入专用周转箱内双层包装袋中,严防遗失。

  3.

  病理科:病理性废物均放入专用周转箱内双层包装袋中,、严防遗失。

  4.

  药剂科:将近失效药物性废物放入专用包装袋中,严防遗失。

  5.

  检验科:一次性使用玻璃涂片放入锐器盒中,严防遗失。

  6.

  化学性废物:大量的危险化学性废物均放入专用桶中,严防遗失,交有关单位处理;某些可燃性的可采用焚化处理(含大量卤代有机溶剂的不能焚化处理);也可采用化学法处理;但不能排入下水道系统,也不能采取封存或填埋方法处理。

  三、两地运送的工作要求

  1.

  专职收集人员每天2次到各科室将医疗废物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

  2.

  必须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

  3.

  每天在规定时间内使用专车,走指定路线,使用专用加盖容器,乘专用电梯到达各科室暂存点收集医疗废物。

  4.

  专职人员收取废物时,应当检查有无中文标识,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5.

  双方交接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管理制度”。

  6.

  防止在运送过程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一旦发生,应立即按应急预案报告、处理。

  7.

  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8.

  专职人员在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如口罩、帽子、手套、袖套、饭单、胶鞋。

  9.

  医疗废物运回暂存处后,感染性废物、损伤系性废物和其他医疗废物分别定点放置。

  10.

  每次转运后车辆和容器必须及时清洗和消毒,并做好记录,资料保存3年。

  11.

  暂存处的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及时将暂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四、专用包装和容器的要求

  1.

  包装袋标准:

  包装袋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为制造原料;

  聚乙烯(PE)包装袋正常使用时不得渗漏、破裂、穿孔;最大容积为0.1m3,大小和形状适中,便于搬运和配合周转箱(桶)盛状;如果使用线型低密度聚乙烯(LLDPE)或低密度聚乙烯与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共混(LLDPE+LDPE)为原料,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150μm;如果使用中密度或高密度聚乙烯(MDPE,HDPE),其最小公称厚度应为80μm;包装袋的颜色为黄色,并有盛装医疗废物类型的文字说明,如盛装感染性废物,应在包装袋上加注“感染性废物”字样;包装袋上应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2.

  利器盒标准:

  利器盒整体为硬制材料制成,密封,以保证利器盒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盒内盛装的锐利器具不撒漏,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则无法在不破坏的情况下被再次打开;利器盒能防刺穿,其盛装的注射器针头、破碎玻璃片

  等锐利器具不能刺穿利器盒;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5m高处垂直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次,利器盒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利器盒易于焚烧,不得使用聚氯乙烯(PVC)塑料作为制造原材料;利器盒整体颜色为黄色,在盒体侧面注明“损伤性废物”;利器盒上应印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

  3.

  周转箱(桶)标准:

  周转箱整体为硬制材料,防液体渗漏,可一次性或多次重复使用;多次重复使用的周转箱(桶)应能被快速消毒或清洗;周转箱(桶)整体为黄色,外表面应印(喷)制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文字说明;箱体箱盖设密封槽,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表面光滑平整,无裂损,不允许明显凹陷,边缘及端手无毛刺;浇口处不影响箱子平置。不允许≥2mm杂质存在;箱底、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五、医疗废物暂存设施、设备要求

  1.

  医疗废物暂存处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区,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

  有严密的封闭设施,设专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

  分设清洁区、医疗废物堆放区。

  4.

  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和预防儿童接触的安全设施。

  5.

  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直射。

  6.

  贮存设施设备易于清洁和消毒;墙面贴瓷砖、地面有地砖、地面有地漏通往污水处理系统。

  7.

  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六、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

  1.

  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必须掌握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2.

  从事上述工作的人员必须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破损时,应当及时予以更换。

  3.

  在接触医疗废物时,必须穿戴工作衣、口罩、帽子、手套、胶鞋等防护用品。防止医疗废物接触身体。

  4.

  进行清洗和消毒工作时,必须加穿防水饭单、袖套。

  5.

  每次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按规定对污染防护用品和手进行消毒和清洗。

  6.

  所有接触医疗废物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

  七、专职人员收集废物标准程序

  1.

  医疗废物收集人员防护流程

  1)

  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戴防护口罩→戴乳胶手套→穿防水胶鞋→防水围裙

  2)

  工作完成后:洗手→脱防水围裙→脱手套→洗手→脱口罩→脱帽子→脱胶鞋→脱工作鞋→淋浴

  2.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流程

  产生科室→分类收集→装袋放置于周转箱内→满3/4时封口→由专人按时按规定线路加盖转运→暂存处临时存放→由市指定单位统一收取。

  八、注意事项

  1.

  放置锐器的锐器盒,放使用后一次性注射器和输液器的包装袋,必须存放在治疗室的污染区,严防遗失。其余一切感染性废物均存放在污物间。

  2.

  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3.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或破损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4.

  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5.

  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

  在处置废物过程中严格按标准操作,防止废物伤害自身。一旦发生刺伤擦伤,按相关程序上报。

  7.

  各科室在外出开展医疗服务时,必须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废物交由相关单位就地处置,如果不具备条件的,必须带回来处置,不得随意丢弃。

  8.

  不可私自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9.

  根据文件规定: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但必须回收处置。

  医院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成立医院医疗废物应急管理组织。

  二、全院全体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监督医疗废物的管理,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松江区中心医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附后)的程序处置,保护现场并且立即上报感染管理科、综合保障部、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

  三、感染管理办公室、后勤、分管院长或行政总值班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污染现场进行封锁,做好防护,尽可能减少污染扩散,保护好周围人群。

  四、对溢出、散落的医疗垃圾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同时根据污染情况,采取有效的安全的处理方法进行场地消毒。消毒工作应由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较重的区域进行,待彻底清洁和消毒后,再对清扫工具进行消毒。

  五、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工作时,必须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品和用具必须进行消毒处理。

  六、如果在处理过程中,清理人员的身体不慎受到伤害时,必须立即报告医务部,由医务部组织救护小组对患病人员进行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

  七、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环境污染事故时,必须由感染管理科协同相关部门及时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性质,明确责任人应承担的责任,并按医院相关制度追究其事故责任,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八、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流程见(附1)。

  医疗废物发生流失、泄漏和意外事故时的报告制度

  一、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立即报告医院管理部门(医院感染管理科、后勤处、分管院长,节假日报行政总值班)。

  二、医院管理部门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48小时内报告市卫生局、市环保局,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应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告市卫生局和市环保局。

  三、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市环保局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四、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预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他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附2: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

  附1: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流程图

  附3: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附4: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操作流程

  附1医疗废物流失、泄漏等事故紧急处理流程

  向全院反馈,进行再教育,留档备查

  解除封锁

  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环保行政部门

  评估消毒效果好不好

  感染管理办公室

  分管院长、节假日行政总值班

  后勤处

  保护现场,避免污染扩散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传染病传播或者环境污染事故

  立即报告

  现场调查,评估危险程度,写出调查报告

  封锁现场,从污染较轻区域向污染重区域彻底清洁消毒

  附2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流程图

  暂存处

  对清空的废物容器进行清洗消毒

  各科室暂存点

  分类收集

  各科室

  检查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

  登记并双方签名

  将废物放入相应的废物箱

  原线返回

  暂存处

  存放于专设地点

  清洁、消毒专用车、桶

  废物等待指定单位统一收取

  填写交接联单

  联单交感染管理科,保存3年

  附3: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产生部门

  类别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签、棉球、纱布、引流棉条以及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的口罩、帽子;

  病人的卫生巾、尿布;

  收集容器

  处置

  方式

  感染性废物

  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

  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如注射器输液器;医疗用品(手套、压舌板、吸痰管、导尿管、氧气管、胃肠减压器、负压球、引流袋及其他一次性导管等)

  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刀片(手术刀、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放入

  “感染性废物”标识的垃圾桶

  ※由指定单位统一处理

  锐器盒

  损伤性废物

  玻片、玻璃安瓿、玻璃试管、细胞毒性药瓶、废弃的注射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无汞的破碎体温表等。

  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包括胎盘、肢体等

  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等;配制化疗药物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等。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极其相关废物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废弃一般性药品;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小药瓶、玻璃输液瓶等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塑料输液瓶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软袋及外包装

  未受到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纸塑类物品、针药盒和一次性注射器等的外包装、塑料袋、输液袋等

  临床科室

  病理性废物

  装入双层黄色垃圾袋低温保存

  放入

  “药物性废物”标识的垃圾桶(少量可混入感染性废物)

  放入

  “药物性废物”标识的垃圾桶由药剂科回收

  “玻璃瓶类”标识的垃圾桶

  放入“塑料输液瓶”标识的垃圾箱

  由后勤放入“输液软袋”标识的垃圾箱

  放入“其它类”标识的垃圾箱

  ※※药物性废物

  报药监局统一处理

  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

  处统一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产生部门

  类别

  常见组分或者废物名称

  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签、棉球、纱布、引流棉条以及各种敷料。

  病人的卫生巾、尿布。

  一次性使用的口罩、帽子。

  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

  放入

  “感染性废※感染性废物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

  物”标识的垃圾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注射器、输液器)桶

  医疗用品(手套、压舌板、吸痰管、导尿管、氧气管、胃肠减压器、负压球、引流袋及其他一次性导管等)。

  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废弃的血液、血清、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等(袋外应有“生物危险”

  标识)。

  医用针头、各类刀片(手术刀、解剖刀、损伤性废物

  备皮刀)及载玻片、玻璃试管、安瓿、废锐器盒

  弃的注射剂、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放入“病理性废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物”

  标识的垃圾病理性废物

  等。

  桶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

  化学性废物

  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

  批量的过期、淘汰、变质的废弃一般性药药物性废物

  品;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极其相关废物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小药瓶、玻璃输液瓶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塑料可回收垃圾(生活垃圾)

  输液瓶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输液软袋及外包装等

  未受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纸塑类物品、针药盒和一次性注射器等的外包装、塑料袋等

  用密闭容器

  放入

  “药物性废物”标识的垃圾桶由药剂科回收

  “玻璃瓶类”标识的垃圾桶

  放入“塑料输液瓶”标识的垃圾箱

  装入原来的空桶

  由指定的单位回收处理

  报药监局统一处理

  收集容器

  处置方式

  由指定单位统一处理

  临床医技科室

  由后勤处统放入“输液软袋”一处理

  标识的垃圾箱

  放入“其它类”标识的垃圾箱

  附4部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操作流程

  感染性废物

  包括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棉签、棉球、纱布、引流棉

  条及各种敷料;一次性口罩帽子;病人尿布、卫生纸、卫生巾、传染病病人的生活垃圾(如瓜壳、纸张、一次性饭盒等);一次性使用

  医疗器械(注射器、输液器)医疗用品(手套、压舌板、吸痰管、导尿管、氧气管、胃肠减压器、负压球、引流袋及其他一次性导管

  等);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保存液等。

  丢入衬有黄色专用垃圾袋的感染性废物桶(脚踏式硬质)内(传染病大楼垃圾用双层垃圾袋包装)。(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毒种

  保存液等应当就地消毒后再按感染性废物处理并用双层垃圾袋包装)。

  当垃圾袋内废物达到3/4时,由部门管理人员将垃圾袋严密封口,等待专人上门收取。

  当专职收集人员到来时,部门管理人员应予接待。包装袋应完好无损,否则就加一层包装。垃圾袋外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日期、垃圾

  类型、科室、重量等内容。然后填写交接记录,双方确认后签名。

  医疗废物收走后,科室管理人员应对废物桶

  及其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损伤性废物

  医用针头、缝合针、各类医用刀片(手术刀、解剖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安瓿、细胞毒性药瓶、玻璃试管等。

  产生量大时直接放入锐器盒中。量少时可临时置于硬质盛器中,操作完毕及时放入锐器盒。

  当锐器盒内锐器达到3/4时,将盒顶部红盖旋紧使其不能再打开,等待专人上门收取。

  当专职收集人员到来时,部门管理人员应予接待。包装袋应完好无损,否则就加一层包装。当面称重量后垃圾袋外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日期、垃圾类型、科室、重量等内容。然后填写交接记录,双方确认后签名。

  病理性废物

  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蜡块;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包括胎盘、肢体等。

  操作后直接投入衬有双层黄色专用垃圾袋的病理性废物桶(脚踏

  式硬质)内。不能当天收走的病理性废物应低温保存或防腐保存。

  当垃圾袋内废物达到3/4时,由部门管理人员将垃圾袋严密封口,等待专人上门收取。

  当专职收集人员到来时,部门管理人员应予接待。包装袋应完好无损,否则

  就加一层包装。当面称重量后垃圾袋外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日期、垃圾类型、科室、重量等内容。然后填写交接记录,双方确认后签名。

  医疗废物收走后,科室管理人员应对废物桶

  及其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化学性废物

  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等。

  废弃时将废液装入塑料桶,贴上标签(填写好

  标签内容:科室、日期、废物类型、重量等)。

  存放于衬有双层黄色专用垃圾袋的化学性废物桶(脚踏式硬质)内。

  当专职收集人员到来时,部门管理人员应予接待。当面

  称重量后垃圾袋外贴上标签,内容包括日期、垃圾类型、科室、重量等内容。然后填写交接记录,双方确认后签

  名。

  医疗废物收走后,科室管理人员应对废物桶

  及其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药物性废物

  过期、淘汰、变质、被污染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等。

  少量的药物性废物丢入衬有双层黄色专用

  垃圾袋的药物性废物桶(脚踏式硬质)内。批量的则及时交药剂科处理。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也交药剂科处理。

  当垃圾袋内废物达到3/4时,由部门管理人员将垃圾袋严密封口,等

  待专人上门收取。

  当专职收集人员到来时,部门管理人员应予接待。包装袋

  应完好无损,否则就加一层包装。当面称重量后填写日期、垃圾名称、科室、重量等内容。然后混入感染性废物中,外包装上另外注明“内有药物性废物”。

  然后填写交接记录,双方确认后签名。

  医疗废物收走后,科室管理人员应对废物桶及其设施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篇四: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内容

  一、《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制定的目的:

  1、为了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制定本条例。

  2、条例适用范围:各种医疗卫生机构,关于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以及监督管理等活动的标准化管理。

  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一〕、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将医疗废物分为:①、感染性废物,②、病理性废物,③、损伤性废物,④、药物性废物,⑤、化学性废物。

  医院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医疗废物禁止与生活垃圾混放。不能出售!最好是燃烧或掩埋。

  A、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①、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②、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③、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④、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⑤、废弃的血液、血清。⑹、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B、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①、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人体组织、器官等②、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③、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C、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①医用针头、缝合针。②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③、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D: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①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

  ②、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③、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

  E: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

  ①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②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③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生活垃圾:包括病人吃的剩余饭菜、果皮、果核、罐头盒、饮料瓶、手纸、各种包装纸、粪、尿等排泄物。

  〔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要求:

  ①“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用黄色防渗漏、可封闭的塑料袋或容器装,并注明。

  ②损伤性废物注明“损伤性废物”,用黄色不易刺破,防渗漏、可封闭的容器〔锐器盒〕

  ③药物性废物注明“药物性废物”,褐色塑料袋或容器

  ④化学性废物注明“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容器

  〔三〕、清洁工、护工人员的自身防护措施和损伤后处理方法。

  职业暴露的定义:职业暴露:是指由于职业关系而暴露在危险因素中,从而有可能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种情况。

  医务人员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活动过程中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传染病病原体,从而损害健康或危及生命的一类职业暴露。

  途经一:皮肤黏膜暴露

  由于在工作中要面对各种不同的患者,医务人员接触各种病原体的概率远比普通人群高。医务人员的皮肤黏膜暴露于患者的血液或体液中,精液、阴道分秘物、滑液、脑脊液、胸膜液、心包液、腹膜液、羊水、处理牙齿过程中的唾液等均存在着医务人员被感染的危险。

  高危感染性体液:血液,精液,胸水,腹水,脑脊液,羊水,组织,阴道分泌物,脓液。

  低危感染性体液:唾液、痰液、泪液、汗液、尿、粪便

  途经二:锐器伤

  文献报道,因职业感染途径中针刺损伤占80%,现已证实,有20种病原体可经针刺伤传播,其中一旦经针刺伤即可发生感染的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在美国,大约有440万名医务人员,其每年平均发生针刺和其他锐利器械损伤事件约80万人次,其中约1.6万人次感染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及丙型肝炎病毒。

  途经三:手

  北京某大医院的感染控制专业人员,按医疗护理操作规程计算过,作治疗的护士一天应洗15至20次手。管床的医生一天应洗10至15次手。医生、护士和其它医务人员做一个简单的操作都可能增加手上的细菌100-1000个,如:把病人从床上扶起来,测量血压或脉搏,接触病人的手,给病人翻身,接触病人的衣服或床单,接触床头柜、床垫、输液。

  途径四:空气传播

  国内外调查说明,空气是病原体传播的重要途径之一,尤其是在医院,空气中的病原体来源于患者呼吸道分泌物、伤口脓液、排泄物、皮肤屑等,干燥后形成菌尘,通过讲话、咳嗽、喷嚏、清扫整理病房、人员走动、物品传递、空气流动等扬起而污染空气。一些医疗器械如呼吸机、雾化器、吸引器等在操作过程中也会把病原体播散到空气中。

  感染性职业暴露后的处理

  发生感染性职业暴露,主要指锐器伤、皮肤粘膜暴露后,处理程序包括:

  职业暴露现场处理流程图

  1、职业暴露部位----皮肤刺伤----健侧手立即从近心端向远心端挤压受

  伤部位,使部分血液排出---75%酒精、0.5%碘伏或0.2-0.5%过氧乙

  酸涂抹消毒。

  2、职业暴露部位----粘膜损伤----先用肥皂再用生理盐水或清水冲洗--0.5%碘伏冲洗或涂抹消毒。

  3、职业暴露部位---溅入口腔眼睛----用清水、生理盐水长时间彻底冲洗

  职业暴露部位---完整皮肤污染----肥皂和生理盐水冲洗----一般性消毒

  正确处理锐器

  1、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2、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禁止用手别离使用过的针头和针筒。

  4、禁止直接传递锐器物。

  5、禁止手持锐器物指向他人。锐器收集到3/4满即停止使用,以减少刺伤的时机。

篇五:医疗废物处置培训内容

  

  xxxx医院

  医疗废物培训计划

  通过培训提高全体医护员工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加强环保意识和

  自身防护意识,从而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类健康和环境所产生的危

  害,保障人类健康。

  1、医疗废物管理的专(兼)职人员;

  2、全院各科室医、护、药、技、工勤等全体人员;

  3、新上岗职工、进修医生及护土、实习医生及护士等。

  1、医疗废物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国家相关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

  3、医疗废物管理专(兼)职人员职责与责任;

  4、医疗废物分类采集方法和工作要求;

  5、医疗废物内部运收工作程序;

  6、医疗废物转交手续及登记制度;

  7、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暂时贮存过程中工作人员职业卫生安全自身

  防护措施;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意外事故紧急处理措

  施。

  /

  1、下发有关国家法规及医疗废物管理规定和本院医疗废物管理

  实施办法

  和相关制度,供全院医护员工自学或者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

  2、分期、分批、分层次采用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人员进行强化培训与考

  核。

  3、结合实际工作对有关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程序和操作方法的指导

  和演示。

  4、对参加培训人员进行考试考核。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

  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

  情况。

  3、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处置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

  防护工作。

  4、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

  作。

  5、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

  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6、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7、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8、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根据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

  散时报告处理制度及时报告。

  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医院制

  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转运处理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

  识。

  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运送、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1、医疗废物产生地点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医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严

  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得混放,做到医疗废物日产日清。

  2、在诊疗过程中处理医疗废物时,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要求,分类置于规

  定的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中封扎。

  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黄色塑料

  袋包装,并及时密封。

  4、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5、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

  出。

  6、在每一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按医疗废物的类别粘贴中文标识。

  7、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

  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处。并与医疗废物暂存处的工作人员交接,数

  量登记并签名。

  8、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

  物的流失、泄漏扩散。一旦意外损伤应即刻诊治处理,同时报告院内感染办。

  9、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

  0、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依法处理。篇二:医疗废物管理条

  例培训计划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培训计划

  为了更好地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及

  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1、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的文件,熟

  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各项工作要求。

  2、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医疗废物的分类、采集、运送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

  序。

  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

  识。

  4、要求全院职工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买卖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

  理措施。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我院对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

  康和环境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

  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对全院的医疗废物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条

  各科室应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

  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

  设置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业务副院长兼任,成

  员由医教部、护理部、院务部、保卫科、感染管理办公室、护保中心等负责人

  组成。

  1、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

  (1)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本规定及上级有关规定,规范全院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明确各有关部门、人员在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中的职责。

  (3)审核院务部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计划、管理制度及医疗废物流失、泄

  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建立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医疗废物管理过程中发生的重大

  问题。

  (5)对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2、办公室的职责

  (1)承担全院医疗废物处置全过程技术和管理工作,拟定医疗废物管理规

  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评价。

  (2)组织医疗废物处置人员的知识培训。

  (3)履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合同的签署。

  (4)负责全院医疗废物处置日常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5)定期总结、分析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向医疗废物管

  理委员会汇报和向有关人员反馈。

  (6)负责医疗废物包装袋及容器的质量检查,确保产品符合要求。

  (7)制定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和高危感染性医疗废物实

  行消毒处置操作等的应急处理措施。

  (8)管理环卫站、污水处理站的日常工作。

  3、保卫科的职责

  (1)加强门卫管理,不得发生医疗废物的流失。

  /

  (2)加强对运送车辆的管理,给指定回收单位的专用车辆办理有明显标志

  的通行证,其它车辆不许运送医疗废物。

  (3)禁止废品回收人员私收医疗废物,门卫应对出院废品进行严格检查,严禁医疗废物外流。

  4、感染管理科的职责

  (1)制定全院医务人员、医疗废物专管人员、保洁员、新上岗人员医疗废

  物管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紧急处理知识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对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防护和消毒措施的落实工作进行

  监督和指导。

  (3)对各科室、护保中心医疗废物的分类采集、存放、运送、暂时贮存和

  转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4)对环卫站生活垃圾的处置、污水处理的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考核。

  (5)对医疗废物的伤害和暴露事件进行调查,将调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

  详细登记并备案。

  5、专职管理人员的职责

  (1)专职管理人员由护保中心主管人员担任,应熟悉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转运、贮存方法与要求,指导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的正确运行。

  (2)了解各科室医疗废物的产生情况,包括医疗废物的种类与数量等,督

  促专职保洁员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3)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检查科室、护保中心的医疗废物资料及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等资料的登记与保存。

  (5)负责专职保洁员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用品的保障工作。

  /

  6、专职保洁员的职责

  (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医疗废物分类采集、转运、贮存、转交工作的要求。

  (2)负责医疗废物日常处置工作,按时到各科室分类采集,使用专用运送

  工具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分类放置于医疗废物周转箱及病理性废物专用冰

  柜内,定期转交给巴中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

  (3)负责医疗废物专用运送工具和医疗废物暂存点的清洁、消毒及安全管

  理等工作。

  (4)负责医疗废物资料的登记与保存,内容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负责接收医疗废

  物集中处置单位返回的《医疗废物转移联单》,资料保存三年。

  (5)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

  (6)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等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7、医务人员的职责

  (1)参加医院组织的医疗废物处置管理知识培训,掌握正确的分类与处置

  方法。

  (2)做好医疗废物的分类采集与处置工作,严格按医疗废物分装标识放

  置。

  (3)掌握医疗废物泄漏、扩散时的应急处理措施。

  (4)接受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院务部、感染管理办公室、专职管理人员

  的监督、检查与指导。

  (5)在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做好自我防护。

  第五条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应当由医疗废物管理委员会在

  48小时内向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处理

  /

  工作结束后,应当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灞桥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六条

  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

  1人以上死亡或者

  3人以上健康伤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由医疗废物管理

  委员会在

  24小时内向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

  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发生医疗

  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

  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七条

  全院应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注

  明:未被病员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不携带病原微生物且不具有引

  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wei)险的一次性物品,如注射器的包装袋、塑料输液瓶等不算

  医疗废物)。

  第八条

  各科室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采集医疗废物: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

  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包装物由西安市集中处置

  单位提供。所有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文字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

  毒。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

  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

  混合采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由药

  剂科、放射科等相关科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

  行。

  5、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由药剂科交由专门机构

  处置。

  /

  6、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由设备科交由

  专门机构处置。

  7、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wei)险废物,由检验科、病理科等产生单位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

  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采集处理。

  8、隔离的传染病病员或者疑似传染病病员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

  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

  统。

  9、隔离的传染病病员或者疑似传染病病员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

  装物,并及时密封。

  0、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

  出。

  第九条

  各科室医疗废物产生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采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

  文字说明。

  第十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

  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一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

  进行消毒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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