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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7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5 15:18:03

篇一: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篇二: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3.23?

  【字

  号】京卫规划〔2020〕2号

  【施行日期】2020.03.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废物

  正文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卫规划〔2020〕2号

  市医管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医疗卫生机构:

  近日,首都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和《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市委、市政府对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行动方案》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方案、本实施办法明确内容,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为首都文明建设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

  (联系人:杨辉、靳大力;联系电话:83970648、83560319;传真:83978582;邮箱:***************************.gov.cn)

  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为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我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首环建管〔2019〕5号)要求,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结合我市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为牵引,形成良好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法治环境,杜绝“混装混运”现象。切实推动习惯养成,不断提升医患人员对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正确投放率。

  二、工作任务

  (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

  1.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垃圾分类的基本品类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分类收集容器由标识、文字和颜色(绿、蓝、红、灰)构成。

  2.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都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专业资质收运企业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做好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工作。

  3.细化生活垃圾源头减量措施。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厉行节俭,使垃圾分类减量成为广大医患人人皆知、人人皆守的规矩。实施“光盘行动”,在餐厅醒目位置摆放或张贴节约标识,引导消费者适量点餐,促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

  (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1.完善医疗废物源头分类收集。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规定,做好医疗废物源头分类,医疗废物的包装应当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要求。

  2.持续做好医疗废物减量管理。按照《关于在医疗卫生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7〕30号)规定,对去除输液管的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和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单独集中回收、存放。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制度

  在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专班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设立医疗卫生机构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专班。建立工作例会、拉练调研、信息报送、检查考评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指示,通报工作进展,部署工作任务,曝光典型问题,交流工作经验,推广工作创新,研究推进机制。

  (二)压实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责任

  市医院管理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作为一把手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确保抓出成效。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本区本单位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任务台账,认真组织实施。市医院管理中心、各区卫生健康委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自查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三)搭建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

  围绕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研究建立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综合考评,考评结果要进行通报。

  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

  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实施办法

  依据《首都城市环境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垃圾分类减量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首环建办〔2019〕57号)、《北京市党政机关社会单位垃圾分类实施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主体

  本市所有医疗卫生机构。

  二、分类标准及要求

  (一)生活垃圾分类标准

  垃圾分类基本品类主要包括: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1.厨余垃圾

  是指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括剩菜剩饭、菜根菜叶、骨骼内脏、果皮等。

  2.可回收物

  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

  (1)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

  包括报废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

  (2)其他可回收物

  包括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书籍、废塑料、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金属、废玻璃等。

  3.有害垃圾

  是指生活垃圾中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日光灯、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4.其他垃圾

  主要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包括卫生纸、餐巾纸、污染纸张、灰土、陶瓷碎片等。

  (二)医疗废物分类标准

  1.感染性废物

  是指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废弃的血液、血清,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2.病理性废物

  是指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3.损伤性废物

  是指医用针头、缝合针,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

  4.药物性废物

  是指废弃的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细胞毒性药物、遗传毒性药物、疫苗、血液制品等。

  5.化学性废物

  是指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

  毒剂,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等。

  6.可回收医疗废物

  是指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和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

  (三)容器设置和管理要求

  1.食堂餐饮区域

  (1)食品加工区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等,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收集食品包装物等,设置专用容器收集煎炸废油。配置油水分离装置(油水分离器或隔油池),对产生的含油废水进行分离收集。通过采用控水、控杂措施减少厨余垃圾清运量。

  (2)集中用餐区应在餐具集中回收处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并予以明确指引。

  (3)1000人以上用餐规模的食堂宜安装厨余垃圾就地处理设备。

  (4)在夏秋等炎热季节,应加大厨余垃圾收运频次,暂存时间超过12小时的单位,应在厨余垃圾暂存间采取降温措施,有效控制异味产生。

  2.医护、实验、检验人员工作区

  应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医疗废物、输液瓶(袋)收集容器。

  3.门、急诊和住院部公共区域

  应因地制宜设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医疗废物收集容器。

  4.办公区域

  每个办公室内应设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出入通道、楼层廊道等公共区域,因地制宜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集中存储点

  (1)单位应集中设置废旧报纸、纸张等可回收物存储点,定期预约专业单位或人员上门回收。

  (2)单位应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暂存点,定期预约经认定的危险废物运输和经营企业及时清运。

  (3)产生医疗废物的单位应集中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定期预约医疗废物收运单位及时清运。

  三、实施步骤

  (一)2020年3月20日前,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成立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小组。

  (二)2020年3月底前,完成基础调研工作。掌握本单位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投放点设置、各品类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日均产生量、收运方式、保洁员配置等现状。

  (三)2020年4月15日前,完成实施方案制定和人员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应包括:分类设施设备配置(点位设置、垃圾房改造、分类收运设备配置等)、长效管理制度、收运服务对接、培训与宣传告知、各项任务时间节点等内容。物业管理人员、保洁员等具体推进人员的培训内容应包括:《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基本知识、分类收运操作规范,严格落实职业安全防护措施等。

  (四)2020年4月底前,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管理。

  1.配置设备。按照本单位实施方案,工作小组敦促相关责任部门、人员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及分类收运设备等。

  2.宣传动员。开展宣传活动,包括: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知识、分类方法、投放要求。将垃圾分类宣传融入单位开展的各类活动中。

  3.加强指导。工作小组应开展日常检查指导,每半月进行一次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梳理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扎实做好日常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

  (五)形成机制

  1.通过先进表彰、红黑榜等公示方式,增强干部职工垃圾分类积极性,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2.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小组要按照实施方案,固化宣传、考核制度,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3.定期开展分析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及时改进硬件配置和管理方式,提升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实效。

  四、工作要求

  (一)实施“一把手”工程。各医疗卫生机构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做到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带头组织实施。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单位要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明确经费保障渠道,制定工作措施,确保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工作有效推进。

  (三)加强日常考核。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内部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分类考核制度,对工作不到位的部门、个人要视情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

篇三: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精选推荐】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3篇

  【篇1】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好我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结合我院实情,制定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

  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

  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

  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3)各区域产生的建筑垃圾、园林垃圾由后勤安排施工方或承包方到指定区域临时堆放,日产日清。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医院

  2023年12月

  【篇2】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3篇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1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

  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中投放点。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

  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

  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

  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

  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解释。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2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的实施意见》和《****市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

  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组织保障

  为贯彻落实好上级主管部门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医院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下设小组办公室,同时,建立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督导队和志愿者队,明确分工、职责。

  二、工作目标

  在全院建立垃圾分类投放点,并推行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做到分类运送、分类处置,实现可回收垃圾的再利用。

  三、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一实施范围医院所有区域。

  (二管理模式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主要是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运行模式,从每个科室到每个楼层、到每幢楼、再到整个大院,层层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各科室为各自垃圾分类责任部门,物业公司为大院内公共区域责任单位(有二次分类等责任。

  (三设施配置及分类流程1、在医院门诊楼前、门诊楼一层过道、二层大厅分别布置1足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在医院住院楼一至三层过道分别布置1组有害垃圾桶(红色、可回收垃圾桶(红色、厨余垃圾桶(灰色、其他类垃圾桶(蓝色。每个布置点均用红色标带圈示,并悬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示牌”。

  2、每个区域小垃圾篓用不同颜色袋子套装区分。

  3、分类流程:

  (1科室内产生垃圾要分类投放到生活垃圾桶和医疗垃

  圾桶内,满后生活垃圾由保洁员统一投放到各楼层卫生间分类垃圾桶内,再由保洁员每日定时收集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医疗垃圾由专门人员运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

  (2科室内产生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投放到每层集中投放点,由保洁员定时统一收集到集中投放点。

  四、检查考核

  1、每月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督导队成员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检查,并在院务会或生活垃圾分类督导会议上进行通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2、对落实垃圾分类不到位的责任科室,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达整改通知书。对屡次未落实垃圾分类的责任科室上报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约谈。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协作。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是关键小事,各科室要积极主动,与监管人员、物业人员合作,形成多方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共同推进我院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

  (二要宣传引导。各科室要提升环保意识,紧扣医院生活垃圾分类各项工作安排,切实加强科室职工的宣传教育培训,确保每一位职工都能熟练掌握分类知识。

  (三本方案自xxxx年xx月x日起施行,由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相关问题的解释。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3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

  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23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23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

  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

  (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3年6月——2023年7月)

  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0月底前)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分类管理工作,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

  (三)整改阶段(2023年11月——2023年6月底前)

  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23年7月——2023年12月底前)

  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

  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

  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篇3】医院关于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落实健康中国战略部署,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建立健全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促进资源回收利用,进一步提高医疗卫生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二、实施范围与工作目标

  到2023年底,全县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有效衔接,按分类进行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以上。

  三、垃圾分类与处置要求

  医疗机构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按属性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四类。(一有

  害垃圾处置要求。有害生活垃圾是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胶片及废相纸等危险废物。医疗机构应当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进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危险废物标志;应当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

  圾的品种和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二易腐垃圾处置要求。易腐生活垃圾主要包括食堂、办公楼等区域产生的餐厨垃圾、瓜果垃圾、花卉垃圾等。医疗机构应当在易腐垃圾主要生产区域设置专门容器投放易腐垃圾,原则上应当密闭容器存放;可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易腐垃圾每日上门收取;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可采用生物转化有机肥等技术就地处置。

  (三可回收物。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再生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包括未经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塑料类包装袋、包装盒,纸张,纸质外包装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经过擦拭或熏蒸方式消毒处理后废弃的病床、轮椅、输液架等。医疗机构应当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做到标识明显;医疗机构应当统一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交接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进行处理。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的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其他垃圾。

篇四: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国卫办医发2017-30号

  (四)明确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l)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麻醉类药品、精神类药品、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易制毒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2号

  2010年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投诉、检举和控告。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五章监督管理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一般规定

  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

  设置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

  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邮寄医疗废物。

  适用于与医疗废物处置的各相关机构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二章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医疗废物管理第一责任人;

  后勤部门管理执行落实、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监督管理、科室管理、执行落实

  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

  登记、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等

  污水处理等

  负责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技术指导、全员培训、人员防护有关工作的监督检查等

  分类、收集、贮存等

  登记、交接等

  各部门设专人负责

  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职责

  (一)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中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

  (三)负责组织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发生时的紧急处理工作;

  (四)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培训工作;

  (五)负责有关医疗废物登记和档案资料的管理;

  (六)负责及时分析和处理医疗废物管理中的其他问题。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6号

  2003年10月

篇五: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篇六: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篇七: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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