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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28 10:27:01

篇一: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基层信访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基层信访工作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努力,扎实苦干,取得了显著成绩,确保了全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的大局,促进了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但也应看到,当前我们基层信访工作仍然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及时加以解决。

  基层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访稳定形势明显好转,但仍有高位运行的趋势。除了多年积累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难度越来越大,新的信访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情况充分表明,当前正处在因为社会转型而必然出现的矛盾高发期,需要社会上下同心协力去化解和解决。

  2.信访问题涉及面广,结构性矛盾突出。群众信访反映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大至对社会发展、城市建设提出批评和建议,小至要求解决个人生产、生活中的问题。从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劳动社保、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占、企业改制、农民工权益维护、涉法涉诉、军队退役人员安置、环境保护、干部作风等九个方面。这九个方面问题,多数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带来的利益格局调整密不可分,与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改革所带来的结构性矛盾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突出矛盾之一。

  3.信访形式以走访为主,过激行为时有发生。当前,群众信访的形式呈现为多样性,有书信、走访、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但主要的还是书信和走访两种形式。不可忽视的是,集体上访的人次仍占较大比例,上访过程中的过激行为仍不断发生,非正常上访的情况还时有发生。种种情况表明,社会不和谐因素仍大量存在,有些矛盾还相当尖锐和激烈,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和发展的突出问题。

  基层信访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从总体上来看,当前之所以会存在许多影响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问题,与我国正处在大变革、大发展时期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一步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凸现出来,经济发展和社会利益分配不均衡,使得利益冲突明显加剧;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政策的限制,各类社会群体的不同利益诉求难以得到完全满足,并不断形成新的矛盾和问题;深层次的问题不断产生,而且解决问题的难度越来越大。具体分析,还有以下具体原因:

  1.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成为群众上访的重要诱因。主要是由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以来,在城市化、工业化日新月异时期,社会构成和社会矛盾异常复杂,各种利益群体之间相互博弈在所难免,加上受当时政策影响而遗留至现在的各种历史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或达不到上访人完全满意,从而使得通过信访渠道维权成了弱势群体费省效速的当然选择。

  2.政府定位、决策和执行力的欠缺是突出问题。一是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时期,政府定位不准确,政府无所不包、无所不能,加之权力过分集中、失误难免,因而责任难脱、矛盾集聚。在改革发展中,群众把所有的希望都寄托于政府,把问题的责任也一律归咎于政府。发生了矛盾纠纷,群众自然找到政府。政府能力有限,矛盾纠纷不能妥善解决时,人们便把所有的不满和愤怒洒向政府,而各种社会组织又难以真正为政府分忧解难。二是政府决策的非科学性与变动性。政府机关决策不科学是引发政策性信访的关键因素,政策的变动性是导致不稳定的重要原因。在不同时间、不同地区适用不同政策,群众得到的经济补偿差异较大,加之群众的攀比心理和期望值较高,经济利益矛盾驱使他们走上集体上访之路。三是基层政府及干部对政策执行力的强弱差异引发上访。干部执行力弱,是导致信访稳定事项不

  断产生和难以化解的重要原因。有的领导干部在处理群众利益问题时方法简单、态度生硬,与群众形成对立或对抗;有的干部对需要关心和解决的群众利益事项久拖不决、酿成是非;有的不愿、不敢接触矛盾,对群众上访采取推、拖、躲的办法,使小事情变成大事件等等。目前,信访稳定工作中重排查轻预防、重牵头责任轻部门联动、重接访轻走访、重出警轻处置、重批示轻靠前指挥、重稳控轻化解等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

  3.许多改革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政策不配套是突出原因。改革涉及各类主体之间的利益调整,难有万全之策。大力推进国有和集体企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工资福利制度改革、土地制度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等等,是积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举措。通过改革,多数人得到了实惠,也难免有人利益受损,尤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的改革措施和工作上的缺陷逐步暴露出来,使得涉改矛盾纷繁复杂。这种日积月累的社会矛盾,在一定时期必然呈高发且难以化解之势。

  4.当前信访体制的欠缺和不足。一是谁主管谁负责与属地管理原则需进一步细化、完善,要正确、科学、合理鉴定责任和制定考核办法。二是接返、劝返办法与方法需提高水平、进一步加以规范,否则不仅增加了信访稳定成本,而且阻塞了正常的上访渠道,还给上访人员形成了政府怕上访的误导。三是信访交办程序需要更加完善。多头交办、重复交办、乱交办现象时有发生,法院终审、信访终结的案件继续交办屡见不鲜,甲地负责的事项交给乙地办也不少见。

  5.上访群众的误解与偏见特别是对违法上访惩处乏力无异于鼓励上访。那些重访、缠访、闹访之所以有禁无止,与对违法上访者惩处不力有很大的关系。一是缺失规范群众上访现场秩序的文件,没有及时将《信访条例》和《治安处罚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信访实际具体化。二是对严重影响机关事业单位正常秩序的缠访行为没有制止的有力措施,对以各种理由阻塞公路交通、围堵党政办公地等恶性闹访案件打击不力等等,导致闹访者、缠访者气焰越来越嚣张,客观上为跃跃欲试的闹访人、缠访人壮了胆。应该说,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产生的问题,随着各项改革的深化和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都可以得到逐步解决。而解决这些问题既是信访部门的职责所在,更是发挥信访工作积极作用的主战场。新的形势加剧了信访稳定工作的难度,也给做好信访稳定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做好基层信访稳定工作的几点建议

  做好新形势下的基层信访稳定工作,必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1.基层信访稳定工作要立足于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目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发生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从当前信访涉及的内容看,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仍然是企业改制改组、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及法律诉讼等方面的遗留问题。这些问题,通过领导包案、实行信访责任制、变上访为下访,已经解决了一大批,但仍有一些难啃的老大难问题未得到完全解决。这既有政策方面的限制,也有条件方面的障碍,但有相当一部分是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方法方面的问题。首先基层各级党政和信访稳定部门,应充分发挥我们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把工作做深做透做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其次,要认真落实和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没有明确政策规定的,要深入调查研究,结合当地实际努力完善政策规定,从而使问题解决得有理有据。第三,对群众要求合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说服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使问题早日解决。

  2.要进一步提高政策落实的科学性、合理性。应该看到,随着法治社会的建立,绝大多数上访群众是懂政策、讲道理的。只要工作对路,群众是可以理解、可以等待的。要坚持标本兼治,既要妥善解决现实问题,又要注意从政策措施上查找问题。在落实政策和制定工作

  发展目标时,一定要结合本地实际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群众可承受的程度统一起来,充分考虑各方面的利益关系,防止因决策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损害群众的根本利益。问题处理结束后,还应当总结经验教训,做好跟踪回访,检查问题的解决是否落实、群众是否满意。

  3.落实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之中。一是落实信访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稳定工作的根本保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畅通信访渠道,使上访群众有专人接待、上访信件有专人办理。要继续、持久地在基层和部门全面推行信访首长责任制和公开承诺制,切实提高初次信访的一次办结率和就地稳定率,尽量避免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尤其是群众赴省进京上访事件的发生。现在之所以重复上访多、越级上访多,很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初次信访得不到重视,一时解决不了就往上推,有的甚至干脆放弃自己的责任。抓好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干部是关键。应持之以恒地坚持和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对重点信访案件,特别是到省、市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案件,一律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党政领导包案,通过定领导、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限期解决。要加大催办、督查的力度,严格进行责任追究,对行政机关违反信访行政条例规定办理信访事项的行为,要加大监督力度,限期予以纠正。对信访问题推诿不办、弄虚作假、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职激化矛盾,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或不良影响的,要及时通报,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使信访稳定工作真正成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工作,真正成为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二是信访稳定工作是衡量一个地方是否和谐稳定的“晴雨表”。为此,要按照“属地管理”以及“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制,明确处理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属于哪一级的权限,由哪一级负责解决;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由哪个部门处理。要建立并完善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及时发现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尤其是可能引发群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调解。各级负责维护稳定、综合防治的部门和信访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大排查、大调处工作。建立多部门联合接访制度,避免各自为政、互相推诿。要变被动为主动,改上访为下访,加大对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力度,防止矛盾层层上交、群众层层上访,确保信访问题在基层得到及时妥善处理。三是信访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协调、催办、督查作用。一个地方的信访稳定工作如何,信访部门肩负着非常重要的责任。要进一步发挥信访部门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的协调、催办、督查作用。要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新特点着眼,创新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经常开展信访工作专题调研,在维护信访秩序、开展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化解和处理群体性上访等方面,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信访稳定工作的长效机制。要协调各方,严格贯彻落实《信访条例》,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办事。要引导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通过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篇二: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5篇)

  第一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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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

  第二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

  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3、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工作汇报《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第三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谈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字体:大中小】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逐渐深化和社会关系的逐步调整,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信访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一些问题已经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作为一名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干部,笔者结合农村信访工作实际,对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如下思考:

  一、当前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把信访工作与经

  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他们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把政府机关与人民群众对立起来。三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由信访部门处理就行了,把自己与群众割裂开来。四是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

  (二)地区性的政策因素增加了信访工作的难度

  一是个别政策的制订远离实际,脱离群众,造成了群众对政府的不满。二是对新政策出台后可能出现的情况预见不够,准备不足,造成政府工作被动、形象受损。三是政出多门,口径不一,造成操作困难、群众不满。四是执行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损害了部分群众的切身利益。

  (三)群众思想观念上存在误区

  一是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其一是认为不论什么事,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多多益善。其二是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得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四)个别干部素质不高,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群众不断上访

  一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只重视抓经济、谋发展,不注重社会效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不够重视,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想办法解决问题,也不采取任何预防措施,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二是一些领导为出政绩,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办一些诸如“形象工程”之类的违民意、失民心的事,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三是个别领导干部摆不正位子,放不下架子,遇到问题不主动与群众沟通,工作方法简单粗暴,从而激化了矛盾,造成干群关系紧张对立。四是一些领导干部不能严格自律,办事不坚持原则,甚至以权谋私,引发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做好农村信访工作的对策措施

  面对当前的形势,必须采取以下措施,把做好信访工作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一)努力实现“三个转变”

  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密切关注群众的思想动向,掌握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从而实现变群众上访反映问题为领导干部主动下基层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基层单位,尤其是信访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在此基础上,客观分析问题,制定工作预案,服务领导决策,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单纯信访为综合治理。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能把群众信访问题都看成是信访部门的事。大多数信访是反映某个部门、单位或某几个部门、单位的问题,这些问题最终还要靠这些部门和单位来解决。只有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导作用,认真履行职责,才能真正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

  (二)加大宣传疏导工作的力度,努力做好上访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第一,要教育群众依法有序上访,要让群众明白处理信访问题在基层而不是在上级,解决信访问题靠法规而不是靠领导。第二,要把解决思想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第三,要疏与堵相结合。对于一般性的群众上访,采取教育疏导的方法,以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对于恶意纠缠、影响机关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不良后果的上访,必须坚决批评制止,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可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

  (三)以诚相待,认真做好日常信访接待

  一是态度要亲和。接待来访,自始至终都要态度亲和,语气平和,切忌简单粗暴。来访群众一般都是来自基层,他们是弱势者,或是反映情况,或是提出建议、意见以及诉讼请求,或是因有困惑与困难希望得到帮助和解决。接待人员的一个微笑、一句关心的话,都能让他们感到温暖和亲切。二是要耐心倾听。听是一门学问,良好的倾听能

  最大限度地取得上访者的信任和释放他们的怒气。对来访群众讲的每一句话都要仔细倾听,即使是表述不清晰的来访者,也要不厌其烦地边问边听,弄明白原委,让上访者将情绪发泄完后再解释政策,给予答复。三是要详细记录。对来访的情况进行规范的记录,对口头形式提出的投诉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并让来访者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让对方在你的认真记录过程中感到你对他的尊重和对上访事项的重视。四是要语言准确。在表述上要准确、严谨、形象,让上访者听后无歧意,更容易接受你的观点。要使用普通话,虽然普通话不及地方方言让群众感到亲近,但却更规范,更能让上访者感到是在国家机关中反映情况,而不是自己家里闲聊,让上访者自觉注意自身行为的规范,不放任。五是要及时答复。对初访者的及时解答能较好地防止重复访和越级访。对能一次性答复的问题要及时答复,同时注意讲明讲透有关政策和法律规定,不要留下模糊不清的概念给上访者,不能让无理缠访者心存侥幸,要让有理者心中踏实,信任政府,相信政策。

  第四篇:浅析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带来集体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传统的道德观念滑坡,人们之间互信互谅的基础相对弱化,然个体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而解决矛盾相比过去更显复杂。出现利益冲突时,农民又往往选择信访来解决。

  一、农民选择信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快步推进的时代,许多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正常的司法或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但群众为何偏好上访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民群众的“清官情结”。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告诉人们,要想沉冤昭雪,唯有“青天包大人”。虽然现在早已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但群众的“清官情结”依然存在。目前充塞荧屏的电视剧多

  是此类题材,客观上起到了负面教育作用。由此,碰到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时候,就要见“大官”,期待“青天”来快速裁决。

  (二)信访体制的示范效应。我们的信访体制是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上访后的政策是“人要带走,事要解决”。这些制度对于增强下级的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下级的工作增加了压力。现在的群众已非常了解我们的信访体制,择机上访、以上访来要挟基

  层政府是常用策略。“不管有理无理,上访不会不利”。上访以后问题得到解决的例子也不少,这些都给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人们总是相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管政策法律如何规定,要求解决的事情合不合理,只要惊动“大官”,也许柳暗花明?

  (三)司法制度的尴尬无奈。“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司法现象的写照。如今,虽然社会制度发生本质变化,但打官司依然需要成本。一般民事诉讼,起步成本在千元以上,尚不包括举证成本,诉讼标的越大,成本越高。群众遇到人身或利益侵害等涉法纠纷时,一般不会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想到的依然是政府。农村人认为“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养老院不能进”,所谓“三不进”。一方面认为打官司不吉利,另一方面觉得打官司不合算。事实上如果标的在两三千左右的案子通过诉讼来解决确实不合算,最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通过上访后调解处理的数额一般都会高于诉讼解决的数额。群众怎么会不选择上访呢?

  (四)村民自治的能力局限。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以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许多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调解组织越来越力不从心。特别是实行村委普选以后,调解方面的人才更难兼顾。选上来的村委委员不一定能调解,能调解的又不一定选得上。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后,村干部职数又受到限制。结果产生调解主任不懂调解,调解委

  员不愿调解,调解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

  二、现阶段农村信访的主要内容

  所有信访的根源都是利益之争。近年来,纵观农村信访问题,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劳资工伤、村务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土地问题。也就是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或土地使用权不确定而导致的矛盾。一是土地征用产生的矛盾。土地延包30年政策确立后,因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征用而进行的地块调整和承包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不少农民一方面轻农重工,在乡镇企业中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对政府征用土地漫天要价,百般阻扰(因无限适用“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和征用补偿过低除外)。由此产生的信访多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建房产生的矛盾。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人人都有份,但也等于“人人没有,谁占谁有”。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造成的矛盾。有许多村内杂地使用权属不清,错综复杂,要使用非常困难。这块是张三的自留地,那块是李四的老宅基地,要使用就得买。农户建房用地都是私下与人调剂,买卖土地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价格越涨越高。作为管理者,村委根本无能为力,无法统筹使用。由此产生农民建房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时,随着土地的增值,农民违章建房十分普遍,或少批多建,或未批先建。当绝大多数人都违法的时候,要么法律需要修改,要么违法难以追究。所谓法不责众。因违章建筑而导致农户间利益冲突最为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二)劳资问题。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劳资双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的上访。造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劳资双方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规模以下企业,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加班,长期拖欠工资,不交工伤保险。一旦职工跳槽、形势不好倒闭、发生工伤事故等,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矛盾而引发信访。可以说,劳资纠纷是夏履镇发生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域。

  (三)干部问题。农村的信访问题,与村干部还有很大关系。村组织战斗力强,信访就少。反之,信访也多。一是村干部不负责造成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办事拖沓,工作能力弱,没有威信和魄力,群

  众有矛盾,小事拖着不解决,矛盾激化了又无力解决,向上一推了之。二是村干部不和造成的。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不和,责任你推我让,功劳你抢我夺,工作互相拆台。“好人”争着做、“恶人”让着做,群众也分成几派,派系间矛盾复杂。这样的村往往信访不断。三是村干部不公造成的。处事先考虑三亲六眷,再考虑选民势力,解决问题偏强瞒弱。做事不公开,说起民主就头疼。这样的村往往在村务管理和干部作风上产生信访。

  三、对策措施

  分析以上群众上访原因和诉求的主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抓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产生的源头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访问题的产生,这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源头预防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之一,农民要民主,农民要权利。在信息高度灵通的时代,如果还要瞒着群众做事,无异于掩耳盗铃。因此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力,才能减少群众信访。

  2、严肃法规。违规要处理,执法要平等。不使老实人吃亏,不让刁蛮人便宜。在矛盾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和劳资纠纷上,尤其如此。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在严格土管城建方面管理法规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实际考虑农民附房建设上的管理规定,统一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必须加强建设中的动态管理,增强城建监察力度,避免因违章导致邻里矛盾和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劳资问题上也同样,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限制劳动时间等这些基本的规定都执行不了,纠纷和信访怎么会少呢?因此执法严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增强欠薪案件处理的主动性。

  3、加强普法。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以及《信

  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减少无理信访和无序信访。

  (二)要规范信访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信访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文明信访。

  1、信息摸排制度。坚持不稳定因素摸排,将摸排范围扩大到企业,做到上下沟通,信息灵通。村、企业要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析调处制度。坚持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各方配合,群策群力,研究方案,落实责任。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联合调处。村一级可探索党员代表参与调解模式,利用各种关系平息事态。实行纠纷调解奖励制度,提高村级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3、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确实属于无理信访或无法解决的信访,要使用终结程序告知。上下级之间应通报终结的信访事项。下级终结的信访到上级上访的,在审查确认后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涉法信访,要在终结的同时,告知上访人到正确渠道反映。

  (三)要强化基层职能。

  强化村调解组织职能,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制度、流程,充实调委会工作人员,聘请懂得调解、热心调解,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业余调解员,镇综治工作中心要经常对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群众以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只要抓好以上工作措施,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各种途径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就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减少群众上访行为,从而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第五篇:浅析农村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农村正处在社会矛盾的凸显期。一方面社会的发展带来集体

  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冲突增多;另一方面市场经济带来传统的道德观念滑坡,人们之间互信互谅的基础相对弱化,然个体的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由此导致社会矛盾层出不穷,而解决矛盾相比过去更显复杂。出现利益冲突时,农民又往往选择信访来解决。

  一、农民选择信访的原因分析

  近年来,群众通过上访解决矛盾纠纷的比例居高不下。在法律法规不断健全,基层民主快步推进的时代,许多矛盾纠纷本可通过正常的司法或人民调解途径解决,但群众为何偏好上访呢?笔者以为,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一)农民群众的“清官情结”。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告诉人们,要想沉冤昭雪,唯有“青天包大人”。虽然现在早已进入现代法治社会,但群众的“清官情结”依然存在。目前充塞荧屏的电视剧多是此类题材,客观上起到了负面教育作用。由此,碰到矛盾纠纷一时难以解决的时候,就要见“大官”,期待“青天”来快速裁决。

  (二)信访体制的示范效应。我们的信访体制是属地管理原则,“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发生上访后的政策是“人要带走,事要解决”。这些制度对于增强下级的工作责任,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另一方面也给下级的工作增加了压力。现在的群众已非常了解我们的信访体制,择机上访、以上访来要挟基层政府是常用策略。“不管有理无理,上访不会不利”。上访以后问题得到解决的例子也不少,这些都给群众起到了示范作用。人们总是相信“阎王好见,小鬼难缠”,不管政策法律如何规定,要求解决的事情合不合理,只要惊动“大官”,也许柳暗花明?

  (三)司法制度的尴尬无奈。“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这是封建社会司法现象的写照。如今,虽然社会制度发生本质变化,但打官司依然需要成本。一般民事诉讼,起步成本在千元以上,尚不包括举证成本,诉讼标的越大,成本越高。群众遇到人身或利益侵害等涉法纠纷时,一般不会积极寻求法律维权,首先想到的依然是政府。农村人认为“法院不能进、医院不能进、养老院不能进”,所谓“三不进”。一方面认为打官司不吉利,另一方面觉得打官司不合

  算。事实上如果标的在两三千左右的案子通过诉讼来解决确实不合算,最后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钱。另外,许多安全生产事故、交通事故的赔偿,通过上访后调解处理的数额一般都会高于诉讼解决的数额。群众怎么会不选择上访呢?

  (四)村民自治的能力局限。村级人民调解组织,长期以来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许多矛盾纠纷在村一级得到化解。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矛盾纠纷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新特征,对调解工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村级调解组织越来越力不从心。特别是实行村委普选以后,调解方面的人才更难兼顾。选上来的村委委员不一定能调解,能调解的又不一定选得上。行政村规模调整以后,村干部职数又受到限制。结果产生调解主任不懂调解,调解委员不愿调解,调解组织形同虚设的现象。夏履镇普遍情况是纠纷直接由村支书调解,调处不成就移交到镇。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从而弱化。

  二、现阶段农村信访的主要内容

  所有信访的根源都是利益之争。近年来,纵观我镇的信访问题,大多集中在征地拆迁、违章建房、劳资工伤、村务管理、环境污染等方面。重点可以归纳为以下三方面:

  (一)土地问题。也就是土地承包关系调整或土地使用权不确定而导致的矛盾。一是土地征用产生的矛盾。土地延包30年政策确立后,因公共设施建设用地、工业用地征用而进行的地块调整和承包地征用引发的矛盾逐渐增多。不少农民一方面轻农重工,在乡镇企业中获得丰厚回报,另一方面对政府征用土地漫天要价,百般阻扰(因无限适用“公共利益需要”征用土地和征用补偿过低除外)。由此产生的信访多是群体性事件。二是建房产生的矛盾。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集体所有就是人人都有份,但也等于“人人没有,谁占谁有”。这是土地产权不明晰造成的矛盾。有许多村内杂地使用权属不清,错综复杂,要使用非常困难。这块是张三的自留地,那块是李四的老宅基地,要使用就得买。农户建房用地都是私下与人调剂,买卖土地早已成为现实,而且价格越涨越高。作为管理者,村委根本无能为力,无法统筹使用。由此产生农民建房难的矛盾非常突出。同时,随着土地的增值,农民违章建房十分普遍,或少批多建,或未批先建。当绝大多数人都违法的时候,要么法律需要修改,要么违法难以追究。所谓法不责众。因违章建筑而导致农户间利益冲突最为突出,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因素。

  (二)劳资问题。随着工业经济的不断壮大和发展,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涌入夏履。2004年外来人员8361人,2007年达到17272人,三年间增长了一倍。他们为夏履的经济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但劳资双方的纠纷也日益增多,有些甚至引发大规模的上访。近三年来,劳资纠纷的比例一直较高,05年发生162件,占总受理案件的33.3%,06年105件,占27.4%,07年97件,占23%。造成纠纷的原因,主要是劳资双方的劳动法律意识淡薄,特别是一些规模以下企业,用工不签合同,随意克扣加班,长期拖欠工资,不交工伤保险。一旦职工跳槽、形势不好倒闭、发生工伤事故等,就不可避免地产生许多矛盾而引发信访。可以说,劳资纠纷是夏履镇发生集体上访的主要领域。

  (三)干部问题。农村的信访问题,与村干部还有很大关系。村组织战斗力强,信访就少。反之,信访也多。一是村干部不负责造成的。对群众漠不关心,办事拖沓,工作能力弱,没有威信和魄力,群众有矛盾,小事拖着不解决,矛盾激化了又无力解决,向上一推了之。二是村干部不和造成的。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不和,责任你推我让,功劳你抢我夺,工作互相拆台。“好人”争着做、“恶人”让着做,群众也分成几派,派系间矛盾复杂。这样的村往往信访不断。三是村干部不公造成的。处事先考虑三亲六眷,再考虑选民势力,解决问题偏强瞒弱。做事不公开,说起民主就头疼。这样的村往往在村务管理和干部作风上产生信访。

  三、对策措施

  分析以上群众上访原因和诉求的主要问题,要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必须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要抓好源头预防。矛盾纠纷“防为上,调次之。救为下”。所有信访产生的源头是“公平”二字。要在预防上下功夫,尽量减少社会不公现象,事先平衡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地降低信访问题的产生,这是信访工作的重点。在源头预防上,应做好以下几点:

  1、管理民主。“管理民主”是新农村建设二十字要求之一,农民要民主,农民要权利。在信息高度灵通的时代,如果还要瞒着群众做事,无异于掩耳盗铃。因此不断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村务公开和“一事一议”制度,大力推广“夏履程序”,切实保障农民参与管理和监督村务的权力,才能减少群众信访。我镇自2003年逐步推行“夏履程序”管理模式以来,至今未发生一起涉及现任干部财务或作风方面的矛盾和信访。

  2、严肃法规。违规要处理,执法要平等。不使老实人吃亏,不让刁蛮人便宜。在矛盾比较集中的违章建筑和劳资纠纷上,尤其如此。在违章建筑问题上,在严格土管城建方面管理法规的同时,要针对农村实际考虑农民附房建设上的管理规定,统一政策。在住房建设上必须加强建设中的动态管理,增强城建监察力度,避免因违章导致邻里矛盾和群众对政府的不满。在劳资问题上也同样,劳动法颁布已12年,新劳动法又于去年颁布,其他相应法规也非常完善,但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十分平常。签订劳动合同、按月发放工资、限制劳动时间等这些基本的规定都执行不了,纠纷和信访怎么会少呢?因此执法严明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针对欠薪问题,可以考虑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以增强欠薪案件处理的主动性。

  3、加强普法。要加强对农民的普法教育,特别是要宣传与农民相关的《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劳动法》以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利用各种形式和途径,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增强依法维权意识,减少无理信访和无序信访。

  (二)要规范信访制度。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抓好信访规范化建设,落实各项制度,逐步引导群众依法信访,有序信访,文明信访。

  1、信息摸排制度。坚持每月2次不稳定因素摸排,将摸排范围扩大到企业,做到上下沟通,信息灵通。村、企业要充实信访信息员队伍,及时通报情况。以便及时发现,及早介入,努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2、分析调处制度。坚持维稳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不稳定因素,各方配合,群策群力,研究方案,落实责任。对疑难信访案件进行联合调处。村一级可探索党员代表参与调解模式,利用各种关系平息事态。实行纠纷调解奖励制度,提高村级调解人员工作积极性。

  3、信访终结制度。规范信访受理和终结制度,对确实属于无理信访或无法解决的信访,要使用终结程序告知。上下级之间应通报终结的信访事项。下级终结的信访到上级上访的,在审查确认后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对于涉法信访,要在终结的同时,告知上访人到正确渠道反映。

  (三)要强化基层职能。增强镇村两级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健全工作机构,配强配足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水平。

  1、提高镇级服务水平。加强对镇综治中心人员的培训,经常开展交流学习,丰富工作经验,增强业务本领。可以有针对性地实行到法庭旁听民事案件审理过程。镇机关应招考法律专业的公务员,充实到综治中心,免费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降低群众司法成本,引导更多群众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减少涉法信访的发生。

  2、提高村级调处能力。强化村调解组织职能,规范村级调解工作制度、流程,充实调委会工作人员,聘请懂得调解、热心调解,威望较高的老干部、老党员担任业余调解员,镇综治工作中心要经常对村调委会工作进行指导培训,提高他们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

  群众以上访来寻求问题的解决,这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保证信访渠道的畅通和做好信访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分析农村信访的原因和特点,笔者以为,只要抓好以上工作措施,推进信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同时探索各种途径的法律服务和援助,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就能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减少群众上访行为,从而为我镇的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篇三: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主要问题、特点、原因及对策

  近年来,宁阳县纪委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涉及农村党员干部的各种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加强信访分析,探索工作规律,超前预测防范,促进各种问题的有效彻底解决,促进了农村基层的和谐发展稳定。

  一、近年来群众信访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2004年以来群众信访反映问题的分析,群众反映农村党员干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9个方面:1、个别村财务账目管理混乱,财务不公开。个别村收入不记账、下账不及时,隐匿集体收入,形成“包袱账”;个别村收支不清,有关占地补偿、集体土地承包费、宅基地审批收费去向不明,财务不公开;个别村频繁更换会计、出纳,致使村内财务管理混乱,村会计更换,账目不交接、不衔接,造成“断头账”现象发生;个别村基层组织不健全,村干部一人兼任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出纳三职,没有账目,形成一包糊涂帐。个别村民主理财流于形式,民主理财章由村支书或村会计保管,随用随盖。

  2、集体资产处置情况不明。个别村未经公开竞标,低价处置集体资产(房产、树木、荒山、荒滩、砂资源等),随意租赁、拍卖集体土地,致使集体资产流失。

  3、乱收费,加强群众负担。个别村借村民落户、审批建房之机,违规乱收费、多收费;各别村借机向群众收取集资、捐资,加重群众负担。

  4、违反土地承包法,违规发包土地。个别村违反土地承包政策,超标准预留机动地,在未征求群众意见和招标的情况下,私自发包土地,引发事端;个别村干部为了花钱方便,甚至把超标准预留的机动地一次十年、十几年的时间承包出去,承包费交了、花了,群众要求把土地分下去,而承包户又不答应,造成矛盾长时间得不到解决。

  5、违法占用耕地。个别村违法占用耕地,乱批乱建宅基地,造成村庄规划、建设混乱,借机向群众乱收费、多收费,引发群众不满,这也给有关执法部门依法处理带来困难,形成一些社会问题。个别村为了增加收入,违法占用耕地开沙场、建窑厂,违规发包土地,引发事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稳定。

  6、违反惠农、支农政策。个别村截留、挪用中央惠农、支农资金,如粮食直补款、良种补贴、农资补贴等,用来抵顶往来账,引发群众不满。近年来,县纪委每年都查处一些类似的案例。随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步伐的加快,上级惠农、支农的政策和资金也越来越多,政策的落实、资金的管理使用,既是群众关注的热点,也是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的重点。

  7、计划生育工作失职、渎职,造成违法生育。个别村干部工作不细致、不到位,造成一些村民违法生育、多胎生育现象,带来一些比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8、自身经济不清、以权谋私。个别村干部贪污、受贿,吃喝挥霍浪费,侵占或变相侵占集体群众利益,个别村干部任职时间不长,集体的山林、房屋、河塘变来变去,都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在承包协议中明确规定,个人可以在河塘中采砂。

  9、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激化矛盾。个别村干部工作中与群众发生纠纷,不属耐心说服解释,积极依靠、协助上级党政组织处理问题,化解矛盾,而是与群众产生对立对抗情绪,激化矛盾,酿成群体性事件,有的甚至与社会不法人员联系,威胁殴打群众,打击报复举报人,致使矛盾进一步升级。

  二、群众信访活动的主要特点

  1、信访形式的多样性。由于个别信访反映问题的复杂性和综合性,个别群众的信访活动呈现多样性,在反映自身利益诉求时,采取信访的、行政的、法律的、舆论的等形式,多管齐下,以求受到重视;而个别基层干部激化矛盾,威胁、打击报复举报人,给问题的处理解决,带来难度。由于多种原因,个别群众反映的问题较长时间内没有依法依纪处理到位,群众信

  访不断,形成重复越级上访,乃至缠访,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

  2、信访产生的“两极性”。经过近年来的排查分析,农村涉及村干部的信访问题多集中发生在两类不同情况的村。一类是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村干部不健全的村。这类村基础差、底子薄,村内派性斗争比较严重,一些新当选或勉强当选的村干部如果不注意自身形象,投机取巧,工作失职,违法办事,很容易被有对立情绪的群众盯上,向上级举报。另一类是个别红旗村、强村。这类村村干部、特别是支部书记在村内长期任职,各项工作在乡镇位居前列,有的在县里还比较有名,但村干部作风武断、霸道,不注意工作方式方法,造成与一些群众的矛盾越积越深,在加上在村里长期掌权,个人廉洁方面存在问题,矛盾一旦爆发,便不可收拾,村干部必定倒台。

  3、信访发生的突发性、群体性。一些村干部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如果方法不当、作风粗拉,将导致矛盾激化,而矛盾的对立对抗,群众直接到上级反映。对于涉及一些群体性利益问题,如土地承包、占地补偿、库区移民补贴等,如果处理不公、违法办事、政策宣传引导不及时、不到位,再加上一些人为的派性因素,往往引发群体性事件。

  4、信访活动变化的规律性。近年来的信访工作实践表明,信访量在一定时期突然增多,与多种因素有关,近年来主要与以下三个方面有关。一是村两委换届。村两委换届后,一些上台村干部审查前任村干部帐目,下台村干部反映在任村干部问题,新当选村干部之间的磨合又产生一些问题。二是乡镇党政主要了领导集中调整时期。个别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调整后,一些问题集中集中暴露,一些积累的矛盾集中爆发,信访问题相对集中发生。三是重要节日或党和国家重大活动期间。这突出表现在春节期间,一些打工返乡人员集中反映问题,全国“两会”期间,个别信访老户择机上访。另外,一些信访问题在一定时间内呈区域性分布,如个别乡镇在一定时期内分别较为集中反映农村财务管理、土地承包、农民负担等问题。

  三、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1、政策公开透明,信访渠道畅通。农村税费改革后,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均在媒体中进行公开,透明度增加,监督电话随之公布,一有风吹草动,群众便可反映。

  2、反腐倡廉力度加大,群众格外关注。对于媒体曝光的一些涉及村级事务的典型案例,群众容易对号入座,寻找村干部问题。对于基层查办的一些案件,由于群众的关注,往往会波及相邻有类似问题的村庄,产生连锁反映。

  3、一些村干部自身存在问题。由于村干部素质的不平衡性,一些村干部当干部动机不存,不是带领村民共同致富,而是出于个人家族或少数人利益的考虑,以权谋私,办事不公,违法施政,侵占集体或他人利益,逐步走向村民对立面。

  4、信访人自身利益受到影响。尽管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千差万别,但深层次原因是信访人自身利益受到侵害或影响,通过向党委、政府反映村干部问题,促进自身问题的解决,不达目的不罢休。

  5、个别基层单位处理信访问题欠妥。出于对基层实际工作的考虑,个别乡镇处理信访问题时,担心处理一个村干部,会波及其它村,影响面上的稳定,因此,对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久拖不决,不能依纪依法处理到位,群众失去信任感,越级到上级反映。

  四、做好基层基础工作,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

  1、加强基层基础,抓好预测防范。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超前谋划,做好村两委换届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对一些有不稳定倾向的红旗村、强村,提前进行必要的财务审计,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有了问题再去处理,给工作带来被动,影响大局稳定。充分发挥村级纪检监察员作用,加强村级“六监督”(廉政监督、政策监督、财务监督、重大事项监督、党务监督、信访监督),完善信访矛盾排查调处机制,及时掌握信访动态,化解矛盾纠纷。

  2、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抓好村务公开和农村财务管理。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阳光村务入户”工程,实行工作职责、涉农政策、重大事项、财务管理、审批事项、监督反馈“六入户”,将监督内容公开到各家各户,做到群众明白,干部清白。实行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制度,按照村级工作“双规范”的要求,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健全民主理财制度,规范农村集体收支程序,完善集体资产管理办法,强化对农村财务的审计,防止集体资产流失,确保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惠农支农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走样、不变形。

  3、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好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职能。农村税费改革后,有关乡镇干部要切实转换角色、为农村基层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指导农村干部依法办事,有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土地管理和乡村建设部门,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配合协调、衔接沟通,避免乱批乱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现象的发生。采取有效措施,指导村级化解和解决土地承包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有效维护农村稳定。

  4、加大信访案件查办力度,及时解决群众反映问题。做到“三突出三促进”,即:突出查办农村“三资”问题信访案件,促进农村财务管理规范化运作;突出查办违反惠农支农政策信访案件,促进惠农支农政策的贯彻落实;突出查办反映基层干部作风粗暴、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等信访案件,促进基层党员干部作风转变。认真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案件管理规定,实行初信初访首次处理不力责任追究,提高一次办结率和按期办结率,有效预防和解决重复越级信访问题,为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省纪检监察信息网刊登)

篇四: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定稿)

  第一篇: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定稿)

  信访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随着我国法制现代化进程的不断推进,群众维权意识的日益增强,以及国家打造“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的宗旨,使得同样作为三个“一票否决”之一的信访体制,却日益暴露出其种种弊端和不适应性。信访的传统优势和作用不但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反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纵深发展的趋势,信访现状呈现“上访总量居高不下,上访内容复杂、涉及面广,群访、越级访等极端不良上访行为增加”的被动局面,使原本意在解决、疏导矛盾的信访本身却成了矛盾积聚、上升的通道,最终将导致政府和法律的公信力和权威的下降。

  信访不仅是人民群众表达民意,更是保障和维护公民自身权利,并对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进行一种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对于我国整个法制进程的推进和依法治国的实现,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目前信访体制正陷入运行困境。

  一是信访功能的错位。首先,信访部门作为县委政府接待群众的窗口,更是县委政府做群众工作的重要渠道,可由于受理信访案件没有条件限制和要求,导致在实际操作时经常出现重复受理,浪费信访资源。而且信访部门仅有受理、转办、督办三项职能,并无执法权。但从实际操作看,信访部门更多的是承担着“救火队、消防员”的角色。如:控访,我们的信访干部就最有切身体会。每逢国家召开重大会议、举办重大活动等敏感时期,控访工作压力就更大,而且只能单靠劝说。若碰到难缠的,出于工作需要难免发生拉扯的现象,可上访群众往往就以报警相要挟。临川区曾经就一位领导(副区长)在北京控访,由于上访群众报警导致被抓的事情发生。其次,群众对信访功能误解严重,将司法与行政混淆,盲目信仰行政权力,更多的相信信访这一救济手段,并作为最后的希望所在,这在我们县一级更为突出。如常见的交通事故,只要双方协商一陷入僵局,死者家属就是上百号人的队伍硬闯行政中心,哭哭啼啼大吵大闹,有的甚至还与公安干警

  发生冲突。第三,过于注重领导接访。从中央到省、市都要求积极开展县委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甚至是要求县领导在信访部门坐班接访等等领导接访形式。虽然有利于县领导倾听群众呼声,对推动信访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具有一定效果,却带来一定弊端,造成上访群众趋上趋大的心理,认为只要找到主要领导、大领导,信访问题就能得到更快更好地解决。

  二是信访政策本身存在矛盾。目前,国家一方面一直强调不能压制群众的正常上访,要充分保障群众等的民主权力;另一方面,国家又一再要求把各种问题解决在基层,要尽量减少甚至不能发生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群众对这点也非常清楚,往往是牵住政府这个“鼻子”相要挟,造成政府在处理信访案件时会产生变通的情况。就拿我县“郭惠华信访案件”来说,其因反映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房产臵换问题,去年在全国“两会”期间跑到北京,以“如果不按她的要求解决就去跳金水桥、冲击中南海”等等向政府进行要挟,为了维护稳定,政府对房地产开发商只能进行施压,最后由开发商拿出100万元作为抵押才返回县里,而且后来也全部按其要求进行了解决。虽然说圆满解决了这个信访案件,但在上访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示范作用”,大家经常扬言要到北京上访,以此来给政府施压。

  三是信访考核机制不合理。对信访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考评无可厚非,可以有效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在职务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的处理职权范围内的事情,对避免出现官僚作风和不公平现象有很大作用,但实行“一票否决制”,单凭赴京、赴省、赴市几个越级访登记数量来考评,根本无法全面反映一个县信访工作做的好与坏。同时,上级部门不管越级上访群众反映的事情是否有无理,只要进行了登记就予以通报。就拿我县的“经租房业主信访案件”来讲,这些人长期赴县访,要求归还他们五、六十年代被经租的房产。此问题已经省、市、县三级终结复核,而且国家建设部《关于“经租房”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第一条、第二条已经明确“经租房”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没有私房遗留问题,不存在落实私房政策。但他们前段时间还是跑到北京去了,像这样无理缠访群众,对于基层来说根本就是束手无策。

  一个地方要发展,就必然会打破原有的利益平衡,由此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是不可避免的。但是,在这样一种信访体制下,群众往往是“信访不信法,信闹不信理,信上不信下”,信访活动的组织性和对抗性也有了明显增强,而且经常发生拉标语横幅、请愿静坐甚至围堵高速公路等现象发生,这与法治社会是格格不入的。要扭转当前这种信访运行所面临的困境,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试探。

  第一,是调整信访体制。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检两院及相关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但缺乏统一的协调,往往会导致互相推卸责任的结果,这就无法实现信访制度应该发挥的功能。因此,基于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际情况,可在各级人大设臵专门的信访委员会,建立一元信访体制,由其统一受理群众的来信来访。同时,并不是所有的信访工作都是由信访部门来承担,如控访是针对非正常访的,应由有执法权的公安部门来实施更为稳妥。

  第二,是改革信访考核机制。信访工作要立足于解决问题,不能单纯的把上访人数多少、上访重大事件多少作为考评基层信访工作的依据,而应对各地的上访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同时,现阶段从上级信访部门反馈下来的越级信访案件,可以看出许多是无正当依据和理由的,若以此进行“一票否决”,这是值得商榷的,对基层政府不公,也是受委屈的。上级信访部门要变以信访量为主要指标的考核办法为以信访问题解决程度为主要指标的办法,并建立利益导向的信访工作考评机制。

  第三,是强化司法救济功能。社会的公平最终是通过法律来维系的,而不是依靠社会的良知来维系。而从目前实践层面来看,信访救济其地位与司法救济相平行,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说更高于司法救济,导致司法救济的功能被边缘化。为此,司法部门要简化程序,比如基层法院可建立流动法庭,既解决了实际矛盾纠纷,又对观看群众起到了警示教育的作用;同时,要尽量缩短诉讼持续的时间,降低群众的诉讼成本,并通过司法制度的改革,整肃部门风气,做到司法公正,使绝大部分信访案件回归司法救济。

  第二篇: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浅谈我县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

  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

  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

  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

  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

  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

  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第三篇: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一、存在问题:

  《信访条例》贯彻实施以来,我县信访工作按《信访条例》的规定健康有序的开展,但同时我们出应看到存在的问题:

  1、信访工作秩序和办理程序,尤其是对非正常上访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处置难度大、处置措施不力;

  2、极个别乡镇、部门在信访人员配备上力量不强,信访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

  3、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上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4、复查机构不明确,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二、对策建议:

  1、严格按《信访条例》、《省政府信访办、省公安厅<关于维护信访秩序的通告>》制定出相关的处置预案、处置措施;

  2、配齐、配强乡镇、部门信访力量,定期进行信访业务培训;

  3、继续加强信访网络和运转机制的建设,畅通信访渠道,坚持重点人员、重点对象的监控工作;

  4、明确复查机构;

  5、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整合资源,形成合力,以重大信访件为重点,抓好信访件的办理和落实;

  5、增强信访工作的调查研究和预见分析能力,努力提高新形势下信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工作汇报《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对策》。

  第四篇:信访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

  千斤乡信访工作亮点及存在问题

  一年来,乡党委、政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千斤,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贯穿“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这一主线,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全乡社会安定、人民安居。2010年全乡共发生信访问题*起,其中属乡内自排查信访**起,已全部调处结案。

  亮点:

  一、抓组织网络,构建“大调解”阵地。

  一是成立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组织领导,乡党委、政府成立了以专职副书记为组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为副组长,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乡的信访工作工作。以乡群众工作站为平台,形成各类信访案件统一由群众工作站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的调处机制。使组织网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二是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人员。为便于工作开展,将信访办与综治办、司法所的力量进行整合,在综治中心合署办公,共同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各部门的职能,整合内部资源,发挥综合优势,每天安排一名素质高、业务精的职能部门同志在办公室值班,实行联合办公,联动联调,专兼职结合,保证了每起信访案件有人问、有人管、有结果。三是加强群众工作站硬件设施建设。投入近成元添置了办公用品,并配备电脑,做到了各项制度、标牌上墙。四是健全信访网络。以乡群众工作站为龙头,以村调委会和矛盾调解员、信息员、法制宣传员为基础,其他调解组织形式为补充,在每个村委会都设立了群众工作室,明确村委会主任为村群众工作室主任,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配合联动的基层信访工作网络体系。

  二、抓责任落实,构建“第一责任人”格局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乡、村、组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制度。

  乡里每半个月排查一次,村每旬排查一次,村民组随时排查。乡、村、组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对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形成了“层层有事管,事事有人管”的综治工作格局。二是坚持领导亲自抓。领导亲自参与、亲自抓是工作上台阶的关键。按照“一个案件、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要求,落实信访责任制度,强化责任落实,实行“谁家孩子谁家抱”。把信访问题解决在

  乡、村一级,化解在萌芽状态。2009年12月23日杨**等4名群众来到乡政府办公室,请求解决群众因机构改革后办事难的问题。收到信访件后乡党委书记要求2009年12月24日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走访调查,并于12月30日乡党委书记组织财政、计生、国土、派出所、民政、信用社、沙石中学、沙石卫生院及相关村的村干部、部分群众、老干部代表召开座谈会,研究解决沙石群众办事难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办事难的问题逐一进行办理,同时也得到了群众的支持,避免了一次集体上访。三是坚持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制度。不定期召开会议交办信访案件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处理矛盾纠纷问题。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期集中处理矛盾纠纷,比如春耕大忙前着重处理水利、田土权属纠纷,清明节前着重处理坟山纠纷。

  三、抓纠纷调解,牢筑“第一道”稳定防线

  信访问题是中国客观存在的,关键在调处和化解,及时、妥善地排查和化解矛盾纠纷,是保持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今年,我乡按照上级提出“矛盾纠纷化解年”的工作要求,在调处和化解上狠下功夫,确保社会稳定。一是及时介入,积极稳控。对我乡两起涉法涉诉信访问题2007年7月26日王店村杨**在新县城关京九路被董**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撞成重伤,导致杨母亲徐**多次上访。2008年以来乡主要领导多次对徐**进行约访,并尽力帮助杨**治病,2008年以来乡主要领导共为其筹措救助资金**万余元,并从生活上给予帮助。2010年经乡政府多次协调法院与**达成协议给予徐**万元为杨**治病,徐**就此事息访。2007年6月20日上午,年仅5岁的张**在横过公路时被胡**驾

  驶的轻型货车撞伤,此事也引发张**父亲张**多次上访。知道情况后乡信访办及时介入,从民政部门、慈善机构等地方多方为张*治疗筹措资金,并从生活上给予照顾。2010年5月经多方协调,张**与胡**达成赔偿协议,由胡**每年给予张*医疗费5万元,分5年付清。虽然两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很特殊,当事人多次扬言要到北京上访,由于我乡对信访工作重视,两起涉法涉诉信访的案件没有一人到市以上上访。二是制度健全,责任到位。对信访工作,我乡严格实行责任制

  和责任追究制,将信访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内容,作为奖惩的主要依据之一,将信访工作摆在第一位。

  四、抓制度建设,健全四个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领导接待日和主要领导阅批制度。每个工作日安排一名科级领导干部接访,双休日或节假日由值班带班领导负责接访,并有接访记录;主要领导定期不定期到信访办阅批信访案件,切实提高结案率。二是坚持定期约访和带案下访制度。对一时解决不了的信访案件,对信访人定期约谈,了解信访人动态,做好稳控工作;对掌握而未引发上访的矛盾纠纷及时介入调解,消除信访隐患。三要实行包案调处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包案责任人身上,做到“四定”、“三包”,即定包案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年终设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奖优罚劣。对出现“民转刑”事件,要追究包村领导、驻村干部和村干部的责任。

  存在问题:

  1、学习不够,基层信访工作人员业务知识有所欠缺;

  2、案卷整理不够规范。

  第五篇:存在问题及建议

  存在问题及建议

  吕梁市会计学校

  1、学校近三年招生情况为2010年570人,2011年736人,2012年730人。学校现在校生规模为2023人,其中,中职教育开设会计、计算机及其应用、财政、物流管理等10个专业,在校生598余人;挂靠山西省财政税务专科学校开设会计与计算机操作技术2个高职专业,在校生1020余人;与吕梁学院联办经济系开设的财务管理与会计电算化2个专科专业,在校生405余人。学校现在存在的问题是专任老师严重不足,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师生比例,不能满足教学的需要,学校现有专任教师97人,其中专业课54人,基础课43人,由于结构不尽合理,导致本学期专业课外聘教师11人,基础课外聘15人

  以满足教学需要,建议给予增加教师编制。

  2、学校现有内设机构及科级职数多于编办核定的职数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建议给予理顺,同时,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建议增加教学与学生管理内设机构和科级职数。

  3、学校经费只能满足日常教学使用,不能满足学校发展的需要,2011年学校总收入1700万元,财政负担940万元,学校日常经费支出1480万元,财政负担率为65%左右,2012年全年预计总收入150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00万元,收取各种学费300万元,预计总支出1800万元,尚有资金缺口300万元,建议财政每年给予一定数量的专项补助款用于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进而促进学校又好又快发展。

  二0一二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篇五: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当前信访工作的主要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信访工作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中、省关于加强信访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从维护全市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采取各种有力措施,及时解决了大量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了各类矛盾和纠纷,全市信访形势发生了可喜的变化。

  一、主要特点:

  从总体上看,上半年信访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全市信访量呈现“一增长两下降”的态势。即集体上访量增长,信访总量下降。。。

  二是信访问题涉及的面不断扩大。群众反映的问题不仅涉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客运秩序、退耕还林、村务公开、残疾人生活就业、代课教师要求转正、复退军人要求提高待遇、困难企业拖欠工资和补贴等方面,各类涉法涉诉案件也大量增加。

  三是非正常上访问题比较突出。部分群众不到接待场所反映问题,而是采取围堵县委、县政府大门,有的打横幅、挂标语、喊口号,有的在县委、县政府办公楼内大声喧哗等。有的和外地群众互相串联赴省进京上访,有的长期在省委、省政府门口静坐上访,有的在中南海、天安门广场、国家领导人驻地甚至外国政府驻华使馆等敏感地区滞留上访,对首都社会稳定和国家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四是信访问题处理难度加大。在各类上访人员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人员中,合理的诉求和不合理的要求交织在一起,多数人的合理诉求和少数人的无理取闹交织在一起,上访群众的过激行为和别有用心的人插手搅浑交织在一起,客观上使信访问题的处理难度越来越大。

  五是信访工作责任落得不实。主要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信访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力,信访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甚至出现市委、市政府出台的一些政策措施在基层“空转”的现象,致使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成为引发上访特别是赴省进京上访的主要因素。

  六是城镇信访比重增大。个别县区和市直单位没有把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处理好,在企业改制、机构改革、资产出让、项目建设等工作中,政策落实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得力,资产出让没有公开挂牌拍卖,导致大量信访问题的发生。

  七是信访问题相对集中,处理难度较大。当前我市突出的信访问题集中在部分县区和少数市直单位,有的是政策因素造成的,有的是体制转型过程中暴露出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有的是人为造成的信访问题或无理要求,因此解决起来难度较大。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的信访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全市信访总量仍在高位运行,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解决问题的难度加大,重复信访仍占很大比例。工作中还存在着地区和部门间的发展不平衡、配套制度不健全、工作措施不得力、落实责任不到位等问题。具体有以下几点:

  一、对初信初访重视不够。从前段群众来访的情况看,大部分是因为一些乡镇和单位对群众的初信初访重视不够,处理不及时造成的。

  二、案件办结质量不高。一些乡镇和部门对上级交办的案件不认真处理,不能按期结案,为了应付上级,草率结案,办案质量不高。有的一边查处,群众一边上访,县里催促督办拖而不结,致使群众反复越级上访。

  三、对热点、难点问题解决不彻底。当前诸如机构改革、人员分流、企业改制、非法集资、涉法涉诉、高速公路占地赔偿等热点、难点问题,有的因为解决问题不彻底,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隐患。

  四、集体上访,尤其是重复越级集体访仍然居高不下。来市越级集体上访群众少则十几人、上百人,有时甚至多达数百人。更为严重的是对有的越级集体上访,其单位和主管部门事先不知晓,信息闭塞,造成工作被动。

  五、违法违规上访行为得不到有效治理,规范信访秩序任务艰巨。一是集资集体串联上访和雇人上访现象时有发生。上访群众跨地域、跨行业互相串联集体上访,有时雇佣社会闲杂人员和亲朋好友集体上访,甚至出现了召集傻、呆残疾人集体上访的现象。二是上访人员无序违法缠访。有的上访人员情绪激烈,行为偏激,出现了举状纸,打横幅标语,冲击党政机关,辱骂、拉扯信访工作人员和维持秩序的公安保卫人员的现象。对这些行为的处理,信访、公安如何建立有效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

  六、重视信访工作不平衡,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的效率差。个别县区和市直部门的基层单位,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意识不强,执政水平、执政能力差,有法不依,违法行政现象严重。有的对群众利益和群众反映的问题重视不够、行政不作为,导致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七、涉法上访成为当前信访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一是一些法律规定与社会客观现实错位,如交通事故、见义勇为中的伤害救助等问题,目前处理十分困难。二是一些涉法信访案件的当事人对司法程序不了解,或认为司法程序烦琐,既出钱又费时,直接找党委、政府部门上访。三是对司法机关的处理无法接受,转向党政机关缠访缠诉。

  八、终结不罢访的问题。已经终结的案件,特别是涉法涉诉案件,长期滞留党委、政府门口或奔走于中、省有关部门的,稳控较为困难。

  所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篇六: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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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值得收藏-------------------------------------------------------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当前信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不断攀升,信访行为愈演愈烈,大有挤破信访部门大门之势,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一旦上方宝剑到手,让信访部门吃不了兜着走。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有许多问题的解决也确实如此,误导了信访人。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寻着领导吵,抓住信访干部骂,更有甚者动手动脚,以死相威胁,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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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美文档

  值得收藏-------------------------------------------------------是缠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升。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包括少数干部的权力致富现象、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认为信访访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在工作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相当忽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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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本文章共2页,当前在下一页

  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参考文献

  1、《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文件选编》

  (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建读物出版社)

  3、《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

  4、《群众路线教育时间活动

  党员干部读本》(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

  5、《朱镕基上海讲话实录》(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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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问题原因分析

  第一篇: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问题原因分析

  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问题原因分析

  及对策建议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调整,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日趋突出,成为困扰信访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热点问题

  一是拆迁征地问题。反映未按国家政策进行补偿、补偿款未及时发放、少数基层干部克扣补偿款以及土地征用的有关收支账目及安置赔偿的政策不够公开透明等问题。二是土地延包问题。要求耕地承包政策三十年不变、新增人口承包耕地和分配宅基地等问题;村民自治村民公约中的一些内容违反耕地承包和宅基地分配法律法规等问题。三是干部违纪问题。主要反映基层干部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以权谋私、贪污、挪用公款、作风粗暴、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四是企业改制问题。反映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履行相关法定改制程序,职工的养老金、医疗保险等待遇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对国有或集体资产处置不当、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流失等问题。五是村务公开问题。主要表现在财务收支状况、计划生育证尤其是二孩证的发放、享受低保、五保待遇、集体资产处置、村组财务开支等问题不公开不透明。

  第二篇:我县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问题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

  我县当前群众信访反映的热点问题原因分

  析及对策建议

  2017年县信访局通过湖南省信访信息系统转送、交办信访件856件,其中交办件68件,转送件788件,到期应办理734件,已办理734件,办理期限中正在办理122件;年内群众网上信访368件,占我县全年信访总量的42.6%。随着我县改革的进一步深化,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进一步调整,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维权

  意识不断增强,一些深层次的矛盾日益显露,一些热点难点问题日趋突出,成为困扰信访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信访工作面临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遇到许多纷繁复杂的棘手问题,有些难点问题已经严重阻碍了信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下面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情况,就当前的热点问题浅谈一下看法。

  (一)当前群众信访的几个焦点问题

  一是农村土地承包、征用方面。近年来,国家政策不断向农业倾斜,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后,土地越来越值钱,农业承包案件也大量增多。该类案件涉及农村土地、荒山、荒滩、鱼塘、林地、草地等多种类型。由于它们与农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如不妥善处理,就会激化矛盾,甚至引发上访、缠诉等事件。另外,随着经济建设步伐的加快,征地面积也不断加大,开发区日益增多,拆迁安臵量随之增长。在农村几乎是乡乡有开发区、村村有拆迁户,普遍采用一次性解决方式,安臵费和补偿费较低,农民钱用完后,存在着没钱养老、无钱看病的现实问题,于是找政府解决,解决不了就上访。

  二是城市房屋拆迁方面。上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化建设工作一直是政府的重点工作和实事项目。经过大拆大建、功能再造,我县的城市基础建设得到很大的改善,但个人的利益、诉求、对拆迁政策理解角度不同及其他社会问题,引发了诸多拆迁纠纷。和前些年相比,近几年来群众在这方面的信访内容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如地方性拆迁政策与国家、省拆迁法规不匹配;开发商无证经营导致房产证难以办理以及一房多卖等违规情况;城市建设和拆迁速度过快、安臵条件不合理等问题。

  (二)当前信访焦点问题产生的深层原因

  当前信访热点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概括起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滞后。随着近年来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各级政府对推进城市化、工业化工作力度逐年加大,新城建设、交通道路、工业用地的规模急剧扩张,围绕土地占用产生的矛盾也越来越多,由此而带来一系列法律问题。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具体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偏差较大。二是政府的职能转变滞后。政府直接组织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利用行政手段调节当事人的民事关系,

  已不适应依法治国、转变政府职能和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对可以通过市场调节、社会中介服务机构解决以及民事法律关系调整的事项,都应当从行政管理职能中剥离出来。政府及征地拆迁、企业改制、土地流转主管部门主要职责应该是制定评估规则、公布市场信息、调解纠纷等。如拆迁征用补偿价格的确定,本属于拆迁人或征用人与被拆迁人或被征用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政府一旦介入,如遇到被征用和拆迁人不满意时,所有的责任都推到政府身上,造成政府与群众的矛盾。

  三是一些基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有的基层党政干部基本素质较低,“官本位”思想和特权思想严重,服务意识、公仆意识较差,对人民群众缺乏感情,不能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诱拖拉,对正当要求臵若罔闻,对出现的矛盾纠纷不能及时调处,甚至酿成严重事件,从而引发干群矛盾,甚至民族之间的矛盾,造成了不好影响。

  四是农村城市化加重了农民的心理负担。经济转型时期社会的变化和变革加剧了农村社会矛盾,传统的农村社会观念和体制被打破,农村社会矛盾日益突出。农村社会在城市社会扩张中处于两难的境地以及强烈改变现状的愿望与对现状担忧和对未来前景预期的不足,使多数人放弃农村,走入城市,由此又导致了这些进城农民与城市市民之间的冲突和矛盾,他们只能以“边缘群体”的身份在城乡社会的夹缝中生存。绝大多数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法律意识薄弱,心理承受力差,崇尚用武力解决问题,一旦生活无着,就可能在群体性上访中采取一种反社会的行为,以此来发泄对社会的不满。

  五是个别信访人员对信访问题的处理要求过高。有的信访人员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尤其是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国企改制等群众性上访事件,往往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因此有些人企图通过反复上访获取更大的利益。有的信访人员为满足私欲的心理,往往利用一些小问题借题发挥或趁火打劫,煽动群众,散布谣言,蛊惑人心,制造混乱,致使群体访事件越闹越大,甚至以堵塞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相要挟,不达到目的誓不罢休。

  六是部分司法判决缺乏公信力,司法权威得不到保障。司法权威

  不仅表现在以国家强制力作保障的制度建设上,还应当表现为司法机关依法裁判的结果公正、公平,并为人们普遍认可和信仰。实践证明,部分司法人员执法不公,判决不透明,程序不合法,其表现主要有:有些诉讼程序不公开、不透明,暗箱操作的情况严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有些办案人员故意拖案,案件严重超期,当事人催促无果,从而引发申诉上访不断。

  (三)妥善处理信访问题的几点对策

  一、加强立法工作。立法机关应充分发挥立法主观能动性,制定充分反应社会各方利益的良法。立法机关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要听取各方群众的意见,考虑各方面群众的利益;在谋发展、搞建设时,要综合考虑给群众带来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不能顾此失彼;把有限的财政资金更多地用于解决低收入阶层的困难和问题;依照法律精神和公正原则切实解决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二、突出司法调解的地位和作用。司法调解不仅具有成本低、效率高和便利的特点,而且也可以弥补法律适用能力的不足。司法调解可以根据自主和自律原则选择适用的规范,如地方惯例、行业习惯和标准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自由协商,通过调解结案的结果更易得到当事人双方和社会的认可。突出司法调解的地位和作用,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建立庭内、庭外调解制度,根据不同诉讼阶段的特点,建立庭前、庭中、庭后调解制度,明确各环节调解职责和要求,努力把调解贯穿诉讼的全过程。对已达成协议的案件,法官主动与当事人联系,督促其自觉履行义务,提高自动履行率,巩固和落实调解成果。

  三、加强人民调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制度,加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提高调处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能力。力求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和诉讼调解的有机结合与合理衔接。

  四、进一步完善和落实信访工作机制。一是强化信访工作责任制度,完善“一把手”担负信访稳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人员直接负责、相关单位协调配合的责任体系。二是要加强基层调解,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警应对机制。要以村、街道和社区为工作重

  点,抓好村(居)委会、治保会、调解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加强“两所一庭”(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切实将各类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调处化解在基层。要立足预防,全面排查隐患,做好化解社会矛盾的基础工作。三是强化督查督办。对一些重点突出信访问题,信访部门和党委政府督查室要联合督查督办,确保问题及时处理。要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各地区、各单位对所辖范围一段时期内突出的不安定因素要定期报告,对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以免贻误处臵时机。四是要坚持依法治防。全面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对鼓动闹事的为首的少数人和无理缠访、闹访者要依法打击,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五、牢固树立司法公正观念。司法是维护公平和正义的重要屏障,对于构建良好法治环境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牢固树立公正司法观念是新时期加强政法机关建设和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要继续深入进行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司法人员队伍建设,增强司法人员政治业务责任和职业道德,遏制司法腐败,实行公正司法,提高办事质量,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律师是法律服务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讲,律师是公平正义的维护者,是群众的代言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律师充当着重要的角色。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不断深人,各种矛盾不断凸显,群众与政府之间的矛盾尤其突出,群众迫切需要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但有时又请不起律师,加上一些律师不能真正为群众排忧解纷,群众只好通过上访解决问题,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安定。因此,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尽力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通过法律服务维护公平和正义,通过法律服务为群众定纷止争,通过法律服务宜传法律知识,从而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积极作用。

  衡东县信访局2017年11月23日

  第三篇:群众信访原因分析经验材料

  信访制度是除法律之外另一种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障机制,在我国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中,信访作为法律的不可或缺的补充,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法律的盲区,在关注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越来越呈现出其重要的积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民主法制建设取得巨大进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维权意识也日趋

  强烈,“信访洪峰”一年甚过一年。究其原因,我们可以找到诸多的客观因素,但在这背后,一种现象却容不得我们忽视:那就是群众多信“访”而不信“法”。这种有悖常理的现象,在此试举两例:

  案例之一:王某系某中学原校长,因犯受贿罪,被检察机关立案审查,后被判处缓刑。王某的案子,通过市、县两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证据确凿,办案程序合法,法律适用准确。但王某认为判罚过重,以后不断向中央和省各级部门重复上访,虽经市、县有关部门多次调查、谈话、解释,王某仍不息诉。

  案例之二:在县城做建材生意的李某是一名外省籍商人,因建材在托运过程中发生破损,与托运部负责人发生纠纷。后托运部负责人组织一群人对李某的商铺进行打砸,并打伤李某至其入院治疗。此案在公安机关调查处理期间,李某家人三次到当地政法委上访,要求政府公正处理,保障外来商人的合法权益。

  类似的案例有许多值得深思的地方:案例一中,王某为什么对市县两级审判机关的判决如此不服而重复上访?是否他希望这场博弈中“访”到让领导“心烦”而有所收获?还是寄希望于某一领导的批示以加重其胜诉的砝码?李某的案件中,案件事实清楚,公安机关正在积极办理中,为什么要几次上访要求监督司法公正?他到底在担心什么?是他们本人有问题?还是法律出了问题让他们一直坚信“访”优于“法”?

  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就是要不断完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遇到问题,群众首先想到的应该是寻求法律途径来解决。在信访和法律两者之间,首要的应该是“法律”,“信访”永远应该框定在法律的范围之内。群众信“访”而不信“法”,抛开神圣的法律于不顾,寻求通过信访途径维权实际上就是相信人的力量大过了法的力量。这可以上升为讨论“法治”与“人治”的高度。这当然不是说实行信

  访就是实行“人治”,要废除信访制度而全盘追求“法治”。实际上“法律”和“信访”两者既是矛盾又是统一的,处理不好,走了极端,都是不可取的。那么,我们如何在这种这种矛盾又统一的特殊关系中找到两者的平衡点,最大限度发挥他们的作用而促进社会发展呢?

  我们首先来探求这种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总的来说,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一、我国目前法制尚不健全

  法律不是万能的,片面强调法律的作用,只会使法律失去它的灵魂而成为机械的死框框条条。但不可否认的是,法律发展必须与社会的发展同步,法律必须不断完善和充实自己,才能发挥它的本质作用。生活中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在维权时能靠法律来得到公正圆满的解决,即有法可依,那么我想也不至于发生那么多无休止的缠访闹访重复访,即便面对极端的无理取闹者,执政者处理起来也“不虚”,也能做到依法办事。

  二、还存在违法行政的情况

  依法行政是法制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法律权威的关键。可以说,“违法行政”是导致司法公信力下降,群众不信法的一个重要原因。从大量信访件的内容来看,矛盾的对立面多是群众与政府的对立,究其原因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懈怠渎职或违法行政侵害了群众的利益造成的。当群众维权,面临“民告官”的境地时,他当然怀疑胜诉的可能性,怀疑法律的公正性,于是只好向上一级政府反映了。另一种情况,在强大的“稳定政绩”的压力下,执政者唯恐“天下大乱”,面对上访群众违心地妥协,有的甚至宁可出钱保平安。这样一来,低成本的信访维权反而带来了法律手段根本不可以得到的甚至超出合理范围的最大收益,群众立马息诉。眼前来看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殊不知,这也是与依法行政相违背的,它严重践踏了法律的尊严。此例一开,群众很容易举一反三。其他人吃准了政府要稳定的“软肋”,“大闹大解决大得利,小闹小解决小得利,不闹不解决不得利”的手段在实践中屡试不爽,并为更多的信访人所效仿,带来社会负面效应。执政者预期的社会稳定的目标非但没有实现,反而陷入一种更为可怕

  的恶性循环之中。这样一来,群众遇到问题当然不找“法院”而要找“政府”了。

  三、群众自身思想认识有偏差

  受中国几千年封建统治的影响以及中国传统思想“事在四方、办靠中央、重在尊上”、“大权独揽、小权分散,中央拍板、各方去办”的文化渗透,一部分群众无论遇到什么事情“不找市场要找市长”来解决问题的现象大量存在。这种“官本观念”、“权力观念”的法律文化和行政文化沉淀为潜在社会意识,影响着法制化的进程,如有些民事、经济、行政一类的纠纷案件,本可通过

  法律途径去解决,但他总相信找到了领导,引起领导的重视,行政长官拍板定夺或作出批示,会得到更好的解决,这种“官治”情结于是促使诉求者弃法不诉。或是面对法院已经判决生效的裁判文书,信访人仍意欲通过信访渠道来改变其败诉的现状。从某种意义上讲,这种贯穿于上下级官员和老百姓之间的政治逻辑,形成了内在的循环,进一步加剧了老百姓对信访的依赖性。

  四、信访制度自身不够科学

  现时的信访工作模式下,不具有行政权力的信访机构工作的触角往往延伸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时权力无限且不受制约,有时甚至替代行使了国家机关的一部分职能,当稳定压倒一切时,所有的信访机构都成为社会稳定工作的指挥部,“花钱买太平”、“摆平就是水平”等成为信访工作的实际考核目标。信访制度原有的联系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等作用基本上趋于弱化,信访方式亦成了相当一部分民众与政府抗争维权的主要手段,以领导批示为信访督办的依据带有人治色彩,而“传达室”和“邮局”式的归口转处,使庞大的信访机构非但没有彻底化解不断涌现的社会矛盾,反而有可能成为中国走向法治化进程中的一股消解力量。

  改变群众盲目信“访”的现状,构建健康有序的信访环境,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对推进我国的法制化进程均具有重要的意义,对此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

  首先是要构建和谐有序的信访环境。信访是中国公民权利意识培

  育和发展的过程,也是对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的渠道。通过信访这种非法治化的方式,政府的行政权力不断受到制约,政府执政的水平不断受到检验,司法体制中的种种矛盾不断得以凸显,最终推进中国法治化的进程。毫无疑问,信访活动和信访制度在我国现时来讲,还是一项必须坚持的制度,认为信访就是“人治”而宜予以取消是不现实的。但面前来讲,信访成了一项不受制约的权利,部分信访人无休止的缠访、闹访、重复上访,有的甚至采取极端手段向政府施压,公然与政府对抗,完全置法律于不顾继而引发规模性群体性事件。因此我们必须从规范信访秩序上入手。要修正现行信访制度中与法治不相符的种种做法,走出利用信访形式在现行法律制度外恶性循环的怪圈。对于群众的诉求,该坚持司法手段解决的,严格依法处理,对于无理缠访的该终止受理应及时终止受理,信访人在维权时违法的,要依法处理,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坚决不开妥协的口子。

  其次是进一步健全和创立群众信“法”机制。要着力开展全民普法教育,在普学、普懂、普用上下工夫,向广大群众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做到知法、用法,不迷信权力,相信法律,树立法律至高无上的意识;同时加强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和法律监督,不滥用权力,依法行政,坚决不走“官治”之路。要着重完善法律体系,从“权为民所用”的机制上创新,实行权力平衡制约,坚持坚持司法独立,坚持违法必究和执法必严。要理顺党、政、法的关系,着眼从政治体制改革上创新。在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制度的同时,还要加大政治体制改革力度,加强民主建设,理顺党政与法的关系。要正确引导群众“双信”,从善待群众诉讼机制上创新。既要认真对待群众的诉求,又要创造条件,让群众敢接近铁律,只有这样,群众才可能在习惯走信访之路的同时,更愿意选择法律这一权威途径去解决应该由司法部门来判断的问题。逐步使诉求群众做到该找信访部门的找信访部门,该找司法部门的找司法部门,让信访和法律有机统一和发展,共同发挥各自的作用,服务现代化建设。

  第四篇: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分析

  当前社会热点问题分析

  第一讲

  党的十七大及十七届三中全会

  第二讲

  世界金融危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第三讲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全面推进党的建设

  第四讲

  “三农”问题的几个焦点话题

  (新农村建设、农民工、农民收入、土地流转)第五讲

  当代中国社会弱势群体问题研究

  一、全面强化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应当成为政府社会政策的重点。

  二、弱势群体的概念与范围:

  三、弱势群体是社会转型中的必然产物

  四、充分重视弱势群体问题:制度与措施

  第六讲

  当代中国收入差距和社会公正问题研究

  第七讲

  就业问题与大学生就业困局

  第八讲

  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推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第九讲

  促进祖国统一,推动建设和谐世界;

  第十讲

  中国与其他世界大国的关系

  第五篇:当前群众重复信访增多的原因及对策(范文模版)

  当前群众重复信访增多的原因及对策

  近几年来,双龙场乡认真开展了重点疑难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实现了信访总量,特别是赴县上市进京越级上访总量明显下降。但是,重复信访问题仍较突出,已经成为困扰乡党委政府和信访部门的一个突出问题。

  一、群众重复信访问题突出的表现

  一是重复信访率高。今年1至6月份,群众向乡、县、市信访部门重复信访率达45%。其中,来访批次重复率33%,人次重复率37%。二是息信止访难。重复信访问题大多是时间跨度长、具体情况复杂,虽经乡村基层多次处理,但仍难息信止访的问题。如今年全乡开展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干部大下访”等信访工作专项治理活动中,乡信访办收到的重复信访案件,已经处理到位达100%,但群众满意并息信止访的只有66.67%,尚有33.33%已经结案的信访案件仍需做

  好稳控工作,存在着案结事难了问题。三是上访行为过激,社会危害大。一些群众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和越到上级越重视、越容易得到解决的错误思想不断重复信访,从到乡重复上访发展到赴县上市越级上访,从开始的依法有序信访发展为异常访。今年以来我乡受理的重复访中有一半以上属于异常访,特别是个别上访老户不断去县上重复上访,甚至制造事端发动其他上访户越级上访,以求引起轰动效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损害双龙和丰都形象。

  二、群众重复信访问题突出的主要原因

  (一)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大调整是群众重复信访增多的深层次原因。30多年的改革,特别是以市场经济为趋向的改革,使利益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各个利益群体总是想方设法去努力维护自己的利益。尤其是一些经济收入、社会地位、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利益群体,在解决诉求中能够动用的社会资源有限,而其他一些解决利益诉求的渠道有的门槛较高,有的成本较高,上访人在权衡比较之后往往“信访不信法”,选择通过坚持不懈的重复信访来达到目的。

  (二)有的基层领导和干部存在作风不实、就地化解矛盾能力不强的问题。一是有的基层单位和部门对初信初访处理重视不够,对群众合理的诉求推诿扯皮、久拖不决,一些原本简单的问题发展成复杂的问题,引发重复上访。二是有的基层领导和干部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强,不敢到第一线面对面做群众工作;有的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致使矛盾激化。三是少数基层领导和干部在处理矛盾和纠纷时,深陷人情网、关系网,存在为政不廉、处事不公问题,引发利益受损方不断重复信访。

  (三)疑难信访问题解决存在难协调的问题。当一些群众反映涉及多个方面的问题,需要几个部门协同配合调处时,往往出现互相推诿扯皮,难以形成综合处理问题的合力,加之协调机制不健全不完善,致使问题久拖不决,最终造成了群众重复越级上访。

  (四)某些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存在照顾群众利益不够的问题。一是政策制定不民主不科学。一些涉及地方和部门利益的政策在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受政绩观和利益观的影响,存在决策损害群众的具体利益

  的问题,造成群众为维护自身利益而不断重复上访,最终也使决策难执行。二是政策的宣传不够,群众不理解。一些政策由于区域之间的差异,历史条件不一,造成一些信访人不理解,仿效攀比,引发重复上访。三是基层随意曲解政策的问题。有的政策虽深受群众欢迎,但在实施过程中却打了折扣,导致群众反响强烈。

  (五)缠访闹访无理访存在处置难的问题。当发生违法违规上访行为时,虽然《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对几类禁止性行为要依法予以处理,但由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不明确或操作性不强,导致依法处理不到位问题,致使一些群众产生了“闹一闹问题不大”的错觉,有些上访老户有恃无恐不断重复上访甚至制造事端。

  (六)惠农政策的出台和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引发了部分深层次的问题。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三农”问题,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关键,陆续出台了各种惠农政策,逐步完善了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使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因为利益的驱动,原来得到解决的不少问题又被引发了出来。

  (七)信访部门建设与信访任务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面对当前信访问题高发、接访处访难度加大的信访形势,虽然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但有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信访机构建设落后,信访干部人员老化、力量配备薄弱,没有专职的信访干部,多数乡镇一级的都是兼职,接访和办公场所狭小,无专门的信访工作用车,工作经费难以保障等问题,难以适应规范化、法制化的信访工作新要求。一些信访部门由于工作人员少,只能忙于应付接访办信等常规工作,而无力顾及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督察督办、复查复核等工作,从而出现重接待、重交办而轻督办或协调不力,也是一些信访问题久拖不决,造成重复信访上升的重要原因之一。

  三、解决群众重复信访问题突出的对策建议

  有效解决群众重复信访,是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重要环节。我们必须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把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任务,积极探索从源头上减

  少群众重复访的治本之策,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强化领导包案和责任追究,着力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关键在于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真心实意地为群众排忧解难。因此必须经常性的对本地区存在的疑难信访问题进行专项排查调处,对重复赴县上市进京上访缠访闹访不息的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调处,按照“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的要求,要象我乡今年抓各种疑难信访问题专项治理一样做到真包案真调处,要象抓落实经济项目一样抓好疑难信访问题的处理,克服包案不办案、“挂帅不出征”等现象。对因严重失职、渎职损害群众利益,因处理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妥当或重大信访问题失察,致使激化矛盾导致恶性事件发生,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等,信访部门要敢于和善于履行好处分建议权,向党委政府报告对责任人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从源头上、体制上减少重复信访问题的产生。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出台前,要深入调研,认真听取群众和专家的意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充分考虑群众的承受力和支持度,考虑政策措施的可行性和连贯性。政策出台后,要广泛宣传,规范运作程序,执行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反馈决策层,及时研究调整。

  (三)及时办理好初信初访,切实维护好群众利益。要加强基层干部对成功办理初信初访的责任意识,要落实初信初访的“首问责任制”、“首办责任制”,在群众信访问题产生的初始阶段解决好信访问题,避免造成群众越级信访或重复信访。同时要鼓励群众网上信访,继续实行好领导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畅通反映问题与解决问题的“双向渠道”,使群众的信访问题在刚产生时,就能得到就地就近及时解决,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减少群众越级上访。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就地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必须加强信访重点地区的基层组织建设,要配备对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的干部担任主要领导。强调解决问题应该一步到位,能够解决的要及时彻底解决,不能解决的也要对群众讲清楚,防止因同一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众重复信访。要

  完善基层考核机制,象考核经济工作一样考核社会稳定工作,把握导向,激励基层干部到矛盾多、困难多的地方去,与群众打成一片,增进感情,化解矛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五)加强法制教育,加大依法处置违法上访的工作力度。和谐社会本质上是法治社会,建设法治社会就不能任由非正常上访问题滋生蔓延。要按照建设“法治社会”的总体部署,深入贯彻《信访条例》,推动信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必须坚持一手抓解决信访人的实际问题,一手抓加强法制教育、依法信访,既解决信访人的合理诉求,又不一味迁就、退让。对组织策划大规模集体上访,严重干扰机关办公秩序或社会治安秩序的骨干人员,要通过信访学习班等形式,加强法制教育;对多次上市赴京非正常无理上访的、组织非正常上访的信访“蛇头”、甚至在市在京闹事“告洋状”的,要加强警告训诫;对违法的,要做好证据固定工作,进行依法处理,并通过以案说法,达到“处理个别,教育大多数”的目的,建立起“依法、逐级、理性、有序”的信访新秩序。

  (六)加强督查督办,认真开展复查复核,做好信访问题终结工作。必须切实履行好《信访条例》赋予信访部门在督促检查、协调指导、分析研究,及时提出改进工作和解决问题的建议等方面的职能。信访督查督办工作要与党委、政府督查工作相互配合;与机关效能投诉连为一体,作为机关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信访问题的有效解决。要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和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推行信访事项终结制和信访问题听证制度,广泛开展复查复核。对信访群众申请复查复核的信访案件,按照专业法律、法规依法行政,切实承担起复查复核任务。对重大疑难重复访案件要按照终结程序进行处理、复查与复核,并选择一些典型案件举办听证会。通过复查、复核和听证工作,终结和息访一批重复访老户。

  (七)切实加强信访部门建设,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放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背景下谋划,放到实现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提高执政能力的大局中去推进。要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提高本地区本部门信访工

  作的能力和水平,信访干部身处社会矛盾的第一线,信访部门是锻炼干部的一个阵地,既要对信访干部严格要求,又要对信访干部悉心爱护,切实做好信访干部的交流工作,使信访部门和干部队伍富有生机活力。要进一步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积极为信访工作创造良好环境,在人、财、物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为有效处置各类信访问题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各级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也要高度认识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自己所肩负的艰巨而光荣的历史责任,科学把握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和规律,强化宗旨意识,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着力化解重复信访问题,做好新时期的信访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篇八: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信访问题分析

  第一篇:信访问题分析

  信访问题分析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经济政治生活、利益关系发生着深刻变革,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凸现,信访形势更趋严峻,影响着经济社会改革发展。因此,做好信访工作,解决好信访问题,对于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显得尤为重要。现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谈一点个人的思考,以期抛砖引玉。

  一、当前信访问题的主要特点

  一是涉及农民生产生活的信访问题比较普遍。集中表现为经济利益和民生问题的诉求,如农民建房、土地流转、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污染、教育收费、医疗收费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越来越多,且呈上升趋势。

  二是乡镇债务引发的信访问题较难解决。由于取消农业税费前,部分乡镇拖欠普九教育、基建等债务沉重,加之近年来乡镇财政收入十分有限,支出捉襟见肘,偿还不及时或难以偿还,导致债权人长期上访。

  三是缠诉缠访等无理信访问题依然存在。有些信访问题,虽已有明确处理意见,但因个人的不合理要求得不到满足而不停上访。

  四是干部作风引发的信访问题不断发生。一些乡村干部工作方法不当,少数干部钻惠农政策的空子,暗箱操作,利用职权贪污受贿、以权谋私,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等问题引发的信访问题频频发生。

  五是过度维权上访问题日益增加。由于惠农政策、项目的实施,特别是救济、灾民建房、低保、医保等政策实施等级和区域差别,一些群众因对政策了解不够,产生不平衡、攀比心理而上访。

  二、信访问题成因分析

  (一)政策层面原因。因企业改制,所属人员下岗后生活无法保障或因遗留问题没有及时得到解决而引发上访。

  (二)经济层面原因。一方面,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农村贫困人口和城镇下岗职工中一些人因生活困难上访。同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带来一系列的经济利益问题,尤其是县城和小城镇建设的推进,征地拆迁过程中触及群众经济利益,产生一些新的矛盾纠纷。

  (三)组织层面原因。有的乡镇、部门对应该解决又能够解决的问题,由于工作不到位,使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难,难问题拖乱,“拖”出上访。有些信访问题涉及的部门和单位,责任不明确,推诿扯皮,“推”出上访。少数基层组织建设薄弱,财务管理混乱,政务透明度不高,干部工作方法不当,“惹”出上访。

  (四)群众层面原因。少数群众法制意识淡薄,对党的政策一知半解,甚至一些信访人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错误心态,采取重复访、集体访、越级访等过激行为。少数群众“盲目”上访,一些信访问题已基本解决或明确答复,但因信访人的期望值过高而缠访。

  (五)历史层面原因。如文革时期造成的个别冤案错案要求恢复名誉的问题,部分代课教师、电影放映队职工、离岗村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和乡镇机构改革中解聘干部要求解决待遇的问题。

  三、新形势下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一)整合资源,着力在构建大格局信访上下功夫。做好信访工作必须建立各方参与、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信访”格局。一要工作责任化,由小信访变大信访。整合公、检、法、司、信访工作力量,实行“一元化领导,多元化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对全县急需解决的信访问题,采取“三级书记带头接访、县级领导轮流值访、职能部门联动办访、领导干部定期约访、包村干部主动下访、严格考核检查督访”的“六访”措施,落实“六定五包”责任制。将和谐平安建设纳入全县各级领导和班子年度责任目标考核,建立县、乡、村三级包联体系,形成联调、联防、联勤、联治、联管、联创的工作格局。二要手段多样化,变小调解为大调解。实行信访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公安、司法、信访以及民政、卫生等部门统筹联动,在乡镇建立信访大厅,推行“一站式”服务。同时,高

  度重视并全面启动以村级调委会建设为重点的四级调解网络建设。三要督办制度化,变软任务为硬指标。充分强化县信访联席会议和信访局的工作职能,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督办、督办与帮助协调、党政督办与部门督办”相结合,采用电话、书面、会议、调研等方式加大督办力度。同时,强化责任追究,推行经济、政治连带制度。

  (二)畅通渠道,着力在营造良好信访环境上下功夫。要积极畅通和拓宽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信访环境。一要加强法制宣传和思想教育。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理性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切实做好解疑释惑、疏导情绪的工作,帮助群众了解实际情况和法律政策规定,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使群众心悦诚服,自觉维护大局。二要保障信访渠道畅通。充分尊重和保护群众的信访举报权利,对群众来访要坚持文明热情接待,对群众来信要认真负责办理,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三要继续推行领导干部接访、“下访”等制度。坚持定期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和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多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的合理诉求,了解群众愿望,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完善制度,着力在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注重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抓工作机制创新。在事前环节上,在加强乡村组织引导、群众自我教育管理的同时,围绕“村级一周一排查、乡镇一月一梳理、县上一季一督查”,突出超前排查调处机制的建立,做到跟踪督办、定期回访。在事中环节上,探索建立五项相关制度。一要实行包案下访制度。实行“县、乡、村干部谁接访谁包案、落实到底”责任制,直至“案结事了”。二要推行代理员制度。在各乡镇设立信访代理站,聘任工作热情高、责任心强的人员进行培训后,担任信访代理员。让群众动嘴,代理员(干部)跑腿“替”群众上访,不仅可使到县以上党政机关走访、信访的群众同比大幅度减少,而且可有效规范信访行为。三要推行三级终结制度。对不服乡镇和部门处理意见的,引导上访人按信访条例规定的三级终结程序,向处理单位的上级行政部门申请复查复核。四要实行法律援助制度。聘任专

  职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涉法涉诉类信访案件处理,为上访人员免费提供答疑、代写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援助。五要完善稳控措施。坚持依法办理、稳控结合原则,完善有关制度。对行为不当或过激的非正常上访人员,先劝返并实行训诫、拘留等措施予以处置。在事后服务方面,采取和完善访后服务和扶助措施。对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上访人员,按照有关政策,提供低保、养老、灾民建房等扶助,确保不再缠访、复访。

  (四)夯实基础,着力在提高预防和处理信访问题能力上下功夫。信访工作的重心应放在基层,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信访问题就地解决。一要主动排查化解矛盾。要充分发挥基层信访工作网络的作用,主动排查化解突出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控制、早化解。要做到经常排查与集中排查、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排查与调处相结合,灵敏反馈信息,及时发现苗头,随时掌握主动。二要区别情况分类施策。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依法按政策解决;对在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要适度解决;对应当解决但一时难以解决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对不合理诉求的要教育引导;对要求不合理但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救助和扶助措施。三要改进作风切实解决问题。要高度重视初信、初访,妥善解决。对复杂问题,要善于运用信访听证、群众代表参与案件查处等方法处理,促使信访人息诉罢访。要教育引导基层干部改进作风,防止因滥用职权、作风粗暴而引发信访问题,对因干部作风问题引发的信访,要移交纪检部门按程序处理。

  (五)抓住根本,着力在务实发展关注民生上下功夫。在解决信访问题上,必须牢牢抓住“务实发展、关注民生”这一主题。一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地预防和解决信访问题,必须统筹兼顾多层次、多方面的关系。既要重视经济发展,又要重视社会稳定;既要解决好经济发展中的矛盾,又要解决好社会领域和群众生活中的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二是要切实解决好民生问题。要落实惠民政策,认真解决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切实把救灾救济、优抚安置、城市低保和下岗职工再就业的各项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加大政策扶贫、救助力度,确保五保户、残疾户、计生困难

  户等社会弱势群体衣食有着落,尽可能的减少类似问题的越级访和重信重访。三要改革和完善决策机制。在定政策、作决策时,一定要综合考虑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的承受度,统筹兼顾各方面利益,确保符合实际和群众意愿。特别是涉及“三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社会保障等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必须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决策必须终止,对虽然符合群众长远利益,但超出群众目前承受能力的决策要暂缓,防止引发新的矛盾。

  第二篇:农村基层干部信访问题的分析

  关于反映农村基层干部信访问题的分析

  彭泽县纪委自2006年换届以来,信访室受理群众检举控告各级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分别为:2006年共61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问题12件,占检举控告信的19.7%;2007年共63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问题19件,占检举控告信的30%,与06年相比上升41.1%;2008年共58件,其中反映农村干部的信访问题16件,占检举控告信的27.4%,与07年相比下降12.5%。2008年反映农村干部信访件的问题性质分别是经济类7件、违反强农惠农政策问题的2件,私分土地补偿款的1件,受贿类1件,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件,其它检控类2件,申诉类1件。反映村干部问题集中表现为违反中央“三农”政策,用非法手段骗取国家强农惠资金,私分集体土地征地款,在村级换届中贿选,违反计生政策及申诉等问题,从而造成农村干群关系紧张,影响了社会稳定,引发了农村信访问题的发生。

  一、存在的问题

  (一)套取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随着中央对

  “三农”工作的重视,强农惠农资金逐年增多,有些村干部胆大妄为,套取国家强农惠农资金私分。如去年11月,县纪委查处了黃花镇峨丰村干部四人冒名私分国家粮食直补资金6万元,挪用农村改水工程资金2万余元的问题,给予三人党纪处分。

  (二)私分集体资金的问题。随着招商引资工作的加强,征用集体土地逐渐增多,有些村干部欺上瞒下,私分征地资金。去年10月,县纪委查处了定山镇东光村书记、村长采用隐瞒手段,私分征地补偿款6万余元,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三)在村级换届中矛盾突出。去年底至今年初,随着村级换届工作的开展,反映村干部的信访件逐渐增多,主要反映部分村干部候选人,受到过查处,也有些人在此之前出现的问题没有受到举报,一旦作为“村官”候选人,群众对其问题进行举报,另外有一些反映村级选举中利用宗族势力拉票、贿选的问题。

  (四)反映村务、财务未公开的问题。在受理的群众举报中,反映某些农村干部工作风单一,村务、财务不公开,涉及山林出卖、土地、水面承包中未履行相关

  2程序,由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给集体造成损失,财务未及时张榜公布,没有做到公开透明,对村集体资产处

  置,农村低保等问题上优亲厚友,造成群众上访。

  (五)损害基层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有所上升。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农村投入的加大,惠农资金的增多,有些农村干部为集体公益事业截留国家资金。去年12月,县纪委查处了天红镇武山村截留民政救灾资金,用于村级公路的维护,损害了群众利益,给予相关责任人相应的党纪处分。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对基层党员的教育,充分发挥农村党员的作用。一是村级党支部要定期组织党员过党组织生活,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充分利用党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党风党纪和法制教育;二是以廉政文化建设为平台,深入开展廉政教育进村活动,用先进的思想引导人、用优秀的事迹鼓舞人、用典型的案例警醒人,在广大农村形成崇尚廉洁的浓厚文化氛围;三是结合农村居住分散、生产季节性强、管理体制相对松散的特点,采取乡镇轮训与村级巡回教育相结合,党纪政纪专题讲

  3座与集中普法教育相结合等形式,增强教育的效果,从源头预防信访问题的发生。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出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暂行办法,签定责任书,将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触角延伸到村级,要对村级落实责任制情况制定考核办法,年终严格考核,将其结

  果作为村干部业绩评定和工作奖惩的依据,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未认真执行责任制规定,发生重大案件,给群众带来损失,社会影响恶劣的坚决追究责任。

  (三)健全制度,建立制度规范约束机制,并严格执行。一是完善村委会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级重大建设项目、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等重要工作,需经村支两委集体研究决定,村内重大事项还需提请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二是规范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的选举办法,完善民主理财小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三是健全完善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资源是村收入的主要经济来源,也是村干部为政不廉的源头。要以此为重点,加强村资金、资产、资源的跟踪管

  4理和跟踪监督。

  (四)强化监督,通过监督制约违纪违法行为。一是要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和程序,村级要严格按目录内容和公开时间、地点、程序进行公开,必要时还可以实行点题公开。二是要加强对村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期、离任、换届或免职时,对其任期内所在单位财务收支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以及有关经济活动和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审计,预防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避免或减少集体经济损失。三是要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和民主理财小组成的作用,切实加强对村集体财务活动的监督。四是强化党风监督,将廉政谈话、廉政承诺、民主评议等制度,向村级干部延伸,确保权力规范运行。五是把纪检监察信访诉求网络延伸到了基层,在村级建立信访诉求中心,起到“观察哨”、“责任岗”的作用。

  (五)加大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的力度。纪检监察部门要把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办案的一个重点,并对一些典型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公开处理,真正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5稳定一方的作用。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加大乡镇办案力度,帮助他们掌握政策界限,改进办案方法,提高办案水平,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良好条件和有力保证。特别是要进一步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增强乡镇纪检干部的主业意

  识,改变乡镇纪委不办案或被动办案的局面,特别要加大对村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遏制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

  (六)在村干部配备上,鉴于对不是党员的村委会干部纪检监察机关无法监管,因此乡镇在村委会干部的配备时应积极引导,将优秀党员选配到村干部岗位上,避免出现监督缺位现象发生。

  2009年5月4日

  第三篇:关于餐饮行业信访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关于餐饮行业环境信访问题的分析与思考

  摘要近年来,全区范围内针对居民区附近商住楼和居民小区内餐饮业污染问题的投诉呈逐年上升趋势,餐饮类环境投诉成为我区环保部门开展基层环保信访调处的主要组成部分。针对餐饮类环境信访的调处,主要面临信访基数大、业主意识差、环保执法难、违法成本低等问题。环保部门如何扮演好在餐饮类信访调处中的角色,如何源头控制、过程监控、准入严管等将是今后环境信访调处值得思考的地方。

  关键词

  环境

  信访

  餐饮

  AnalysisandthinkingaboutthefoodandbeverageindustryenvironmentalpetitionGuHaifeng(EPAofHangzhouYuhang)

  Abstract:inrecentyears,theregionforthecateringindustrypollutionproblemsinresidentialareasneartheresidentialandresidentialareacomplaintsincreasedyearbyyear,cateringenvironmentcomplaintsbecomemyarea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partmentstocarryoutthemainpartofgrassrootsenvironmentalpetitionmediationmediation.Accordingtothecateringenvironmentpetition,petitionfacingthemainbase,theownerspoorawareness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lawenforcement,illegallowcost.Theenvironmentalprotectiondepartmentshowtoactasagoodrestaurantinthepetitionmediationrole,howtosourcecontrol,processcontrol,strictcontrolofaccesswillbethefutureofenvironmentalpetitionmediationworthconsidering.Throughtheinterpretationofthe

  relevantlegaldepartmentspetition,plays,expoundsthelong-termmechanismbuiltetc,hascertainguidingsignificanceforthefutureofprimarycateringmediationpetition.Keywords:environment;petitionletter;catering随着浙江省委提出的“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目标要求,全省物质、精神文明水平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民众环境保护意识进一步增强,环境信访成为现阶段民众环保维权的主要途径。据统计,2015年余杭区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信访达14000多件,实际调处及回复信访5921件(尚不包括各所自行受理回复的信访件),可以说,环境信访调处工作已成为基层环保部门耗费资源最多、牵扯精力最大的一项工作。其中,调处餐饮类环境信访近1500件,约占调处总数的四分之一,餐饮类环境信访调处已成为最让一线环保执法人员头疼甚至无奈的基层工作。原因分析

  目前,由于信访派发部门知识结构限制,对各部门行政职权理解不够深入,虽交办部门较多,但各部门往往单独行使自身部门职权,难免存在互相推诿的现象,较难形成合力。

  现阶段涉及的餐饮类信访有些源头分化明显,有些操作过程差异,有些实施与审批不符等类别不一,且相关法律法规划分也较为笼统,所以导致部门职责不清,信访处理效果“事倍功半”。2各部门职责梳理

  鉴于餐饮类信访涉及较多的环境保护、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属地街道等部门职权认识不够明晰,在信访处理过程中难定位、难处理、难见效的弊端,笔者通过现有法律法规关于部门职权的划分进行重新解读。

  2.1市场监管部门(工商):2015年10月,《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出台。自我区实施“先照后证”以来,对市场监管部门抄送我局的办照名录进行了统计。7个月内,市场监管部门共办理营业执照4089家,其中餐饮单位2372家,占比高达58%,其中很多还不符合《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要求。这些单位后续都需要环保部门进行跟踪管理,工作量可想而知。

  2016年8月4日施行的《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第五条第九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餐饮服务业废气排放的监督管理;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申请在上述区域从事餐饮服务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2.2城市管理部门:根据2016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者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违反本法规定,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关闭,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2016年7月1日施行的《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条第九款:餐饮服务业排放油烟、异味、废气,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露天烧烤食品,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监督管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未确定监督管理部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2.3环境保护部门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环评报告书、报告表或登记表,未批先建的,由环保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可处以罚款。而多达199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第175项餐饮场所要求是:涉及环境敏感区的6个基准灶头及以上办理报告表,其他的需要办理登记表。根

  据《浙江省第二批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目录》,将不涉及土建,使用清洁能源的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饮店列入了豁免审批名单。除了豁免审批的这一类餐饮店,其余单位均需要环保审批。但是在实施“先照后证”之后,餐饮项目主体往往认为拿到印业执照即可开张经营,忽略后续环保审批环节,埋下环境信访隐患。意见和建议

  一是完善信访举报法规,规范信访举报行为。在保障信访举报人权利有效实施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把《申控条例》和《举报办法》中关于信访举报行为人应尽义务的宏观的、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细化为责任界定明确、易于操作的实施细则。这是对现阶段环境类信访中存在行为盲目、动机不纯、利益纠葛等进行源头控制,确保适度维权。

  二是厘清政府部门职责,做到事情有人管、责任有人负。针对餐饮类环境信访涉及的市场监管(工商)、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部门需将各自职责研究作为日常重点工作,尤其在新法出台后部分职能有调整的需更加关注。在研究部门职责中,要善于总结交流,加强跟平行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破除边界壁垒,避免“闭门造车”。必要时可以提交区政府进行相关事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以便在日常相关信访调处中有方向、有重点、有针对地进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从正反两方面促进餐饮信访工作。积极发挥本地报刊、广播、电视以及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的作用,深入宣传中央和省、市、区委相关环境保护精神,有条件的开辟专栏进行环境保护类专题宣传,切实加强宣传引导,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典型。注意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力度和效果,通过新闻报道、言论评论、工作综述、专题专访等多种形式,努力为环境信访合理调处营造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1]黄如霞.环境问题重复投诉原因及处理方法探析[J].海峡科学.2015(06)[2]路忻.环境污染投诉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对策[J].决策探索(下半月).2013(12)[3]丁卫华,沈超群,秦琛,等.餐饮业环保问题及管理

  对策探讨[J].环境科技.2009(S1)[4]杨坤,张延青,杜娟.餐饮业环境影响特点及其控制措施[J].青岛理工大学学报.2010(05)第四篇:2011妇联信访分析

  灯塔市妇联

  2011年上半年信访信息统计数据分析

  2011年上半年灯塔市妇联系统累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共132件,其中来访131件、来电1件。其中市妇联本级处理接待来访29件,接受来电咨询1件,共计30件。

  一、各类信访数量

  按来信来访来电的问题类别,所统计的数字体现如下:政治权利类1件;婚姻家庭类14件;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类3件;文化教育权益类6件;其他7件。灯塔市妇联系统在信访工作中均能做到热情接待,事事及时处理,不论是自办、转办案件还是回答询问,引导诉讼,都做到及时、明了、正确的处理,处理率达百分之百。

  二、灯塔市妇联系统在处理信访方面的应对措施第一、反映家庭暴力问题2件,反映配偶有外遇或与第三者同居问题,多数丈夫暴力对妻子的原因多是丈夫有外遇,喜新厌旧而对妻子施加暴力。妇联积极与乡镇街司法所或公安局协调沟通,参与调查取证工作,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二、劳动权益的社会保障问题较突出,共3件。灯塔市五星镇苏麻堡某女,今年49岁,丈夫跟别人离家出走,被迫离婚,大女儿出嫁,小女儿念高中,该妇女租房居住,无钱供养小女儿读书,且小女儿学习成绩优异,求助妇联能从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给予帮助。由于这位妇女年龄偏大,又缺乏技术,接受能力相对差,自己本身难以再就业,还要供养老人和孩子,造成生活困难。信访中不断遇到要求解决生活困难的上访,因无该项救助资金,只能是爱莫能助。

  第三、因夫妻离婚,造成孩子生活没有保障,文化教育权益类上访案件增多,共有6件。离婚时女方的住房、财产、孩子抚养费等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一些妇女在离婚时,得不到自己应有的财产。一

  些妇女离婚时争得了孩子的抚养权,但向男方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却成了一大难题,正常的抚养费男方总是拖延,甚至是不给,即使是法院强制执行,只是解决暂时的问题,孩子长期的抚养费用仍然得不到有效地解决。针对这种现象,妇联积极出面与法院进行沟通,保证在法律条文许可的范围内能够尽量有效地照顾到女方和孩子的权益,对于拒不给孩子抚养费的,要求法院用强制手段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

  第四、今年是灯塔市(县)乡换届年,乡镇妇联主席面临进不去党委问题。灯塔妇联把保护妇联系统权益放到首要位置。已向组织、编办、主管领导多次反映这个问题,期待能够尽快解决,从而充分调动乡镇街妇联主席工作的积极性。

  第五、其他问题,诸如未婚生育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法规政策咨询等问题也在不断增加,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依法依政维权的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广播电视网络媒体的普及也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了了解维权的新渠道。有一位万女士,因丈夫赌博,发生口角,找不到倾述的对象,到妇联来,明确的说,我也不想把他怎么样,我就是想找个人聊聊,要不心里憋得慌。我们妇联针对这种需要心里疏导的人群,总是和颜悦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达到化解矛盾,缓解情绪,维护家庭和睦,促进社会和谐的目的。

  对于任何来信来访来电人员,灯塔市妇联都给与热情的接待,耐心解答妇女群众的疑问,联合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提供周到的服务,给需要法律帮助的弱势妇女儿童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

  第五篇:信访形势分析

  信访形势分析

  作者:嘉禾县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010更新时间:2010-1-16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稳定隐患相互交织,错综复杂。2004年“珠泉商贸城事件”以来,我县信访矛盾集中暴发,信访总量高位运行,集体访、越级访异常突出,涉访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几年来,县委、县政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针对特定时期的特殊县情,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

  始终坚持又稳又好又快发展的工作方针。在全局工作上,发展是第一要务;在操作层面上,稳定是第一要责;在工作重点上,信访是第一要点。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举措,全县每年初信初访化解率在98%以上,近三年化解信访积案125件,其中三年以上信访积案62件。综合分析当前我县的信访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工作任重道远。

  从现象上分析嘉禾的信访形势:一是信访总量多。2004年以来,县信访局每年接待来访群众500批次以上。发生到市以上越级上访200批次以上。二是越级上访多。近三年来,每年到市访约100批300人次,赴省访约70批140人次,进京访约60批90人次,越级访总量居全市各县、市、区前列。三是涉法涉诉案件多。在每年300余件的初信初访信访案件中,涉法涉诉类案件占65%以上;在每年几十件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中,涉法涉诉类案件占60%以上;在每年到市以上越级访数量中,涉法涉诉上访量占总量的70%左右。四是疑难个案多。在重点疑难信访案件中,既有跨地区的人、事、户分离的案件,也有涉及案发时间长达十至三十年以上的案件,还有长期追逃难到位的案件。这些疑难个案占重点信访案件的60%以上,处理难度大。五是缠访闹访多。上访人多采取缠访、闹访等形式上访,有意扩大社会负面影响,尤其是在越级上访过程中,多以抱团缠访闹访的形式出现。六是上访老户越级访多。目前,我县有上访老户27人。上访老户越级访约占到市上访总量的65%,占赴省访总量的70%,占进京访总量的95%以上。七是人员分布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田心、车头、塘村、钟水、广发、坦坪等6个乡镇。八是老访带新访增多。老户带新访人员越级上访现象日趋增多,当中的多数新访人员的诉求未在县内反映,在上访老户的串联、组织、带领下越级赴省进京上访。如钟水乡李金女、车头镇李平英、田心乡李小莲等老上访户多次串联、组织、带领新访人员越级上访,恶意上访明显。九是“家族上访”显露。以田心乡栗木凤村李小莲为代表的“家族式上访”现象已初步显露,今年9月份以来,李小莲已两次串联其行廊镇和苏仙区的亲属赴省进京上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负面影响。十是复发案件多。在已化解的信访案件

  中,复发上访的案件占一定的比重。如钟水乡的李桐周、李金女,车头镇的李平英,石桥镇的李土姣、周和生等信访案件,其诉求已依法妥善处理到位,信访人已签订了息访协议,但出尔反尔,继续重复越级上访。

  从深层次分析嘉禾的信访形势:一是信访观念存在误区。在大信访环境等因素影响下,部分信访群众的信访观念陷入误区。信“访”不信“法”现象严重,涉法涉诉案不走司法程序,而选择信访途径谋求问题的解决,甚至已经依法判决处理的涉法涉诉案件,信访人要也放弃司法程序,把信访作为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的途径;信“上”不信“下”现象突出,一些尚未在本地反映的问题,信访人采取直接越级上访寻求问题的解决;“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的思想作怪。在群众潜意识中,个访不如集体访解决得快,正常访不如闹访解决得好,小闹不如大闹解决得多;“信访谋利”的思想作祟,在不正常利益观念的驱使下,通过重复越级上访,有意闯红线,扩大社会负面影响,向接访干部索财要物,已从单纯的解决问题为主转为谋财、旅游为主。二是维稳网络功能弱化。基层“三调联动”网络不健全,矛盾纠纷隐患处置不及时,小问题拖大,大问题拖炸。信访维稳“村为主”功能发挥不正常,隐患排查、纠纷调处、人员稳控、信息掌握报送等机制不畅。三是“事要解决”责任疲乏。厌烦情绪滋生,化解矛盾信心不足,处置诉求办法不多,工作责任不到位,使问题久拖不决,并日趋复杂。

  从横向上分析嘉禾的信访形势:一是信访总量比差大。以2009年为例,全市赴省非正常上访总量为340人,其中我县为199人,居全市第一,较总量排第二的宜章县多出161人,比邻近的桂阳县和临武县分别多187人和190人;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总量为254人,其中我县为89人,总量居全市之首,较总量排第二的永兴县多58人,比邻近的桂阳县和临武县分别多出61人和76人。在市信访工作考核中,此两项指标均排全市倒数第一。二是处置效果差距大。今年我县赴省重复访11批,按省、市信访工作考核方案,赴省集体上访处置效果得分为0分。其它县、市、区均得满分0.5分。三是涉群问题处置效果相

  对较好。近年来,在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库区移民、涉军维稳等重点信访方面,我县均实现了无人与外县串联上访,处置效果相对其他县、市、区好。

  从纵向上分析嘉禾的信访形势:一是信访总量大,但逐年减少。从2006年起,我县到市访逐年减少20%左右,赴省访逐年减少10%左右,进京访逐年减少15%左右。进京访的批次和人次从2006年以前的三位数降至两位数,但今年呈上扬之势,相对集中到今年6至11月。二是越级上访多,但对象减少。我县越级上访总量年均300批次左右,但大部分是上访老户造成的。近年来,我县有效化的黄克勇、胡就良、李本忠、欧阳菊英等三年以上信访积案60余件,上访老户由2006年的70余户已降至今年的27户。三是积案存量多,但新增极少。2009有重点疑难信访案件78件,其中信访积案73件,这些积案发生时间大部分集中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时间跨度大。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实行排查化解相结合的举措,及时化解初信初访,全部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地处理和稳控。三年来化解初信初访800余件,新发越级上访的仅为5户。四是平常闹访多,但特防期间少。上访老户多采取缠访闹访等方式有意扩大社会负面影响,尤其是在越级上访过程中,多以抱团缠访闹访的形式出现。但在中、省、市重大节庆和特防期间,通过落实稳控措施,切实把信访群众稳控在当地,特防期间上访量少。五是处置人数多,但越级访频发。按照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先处置行为,再受理问题”的原则,近年已有53人次因涉访违法行为被处行政拘留或劳动教养,仅2009年就有36人次被行政拘留。在行为处置力度加大的同时,上访老户依然频繁越级上访,从有规律的定期上访转为无规律的随时上访,从个体上访转为串联抱团访及“家族访”。

  导致我县信访形势严峻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大信访环境和信访人思想观念偏激等方面的原因,也有信访体制、机制和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还有我县特定历史背景等方面的因素。要切实扭转当前严峻的信访形势,应在“六抓”上狠下功夫。

  一是抓教育疏导,教化群众。要大力广泛宣传《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公通字﹝2008﹞35号《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郴市公(联)﹝2009﹞6号《关于依法打击处理涉访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群众采取正确的方式,依法反映合理诉求,规范信访行为和秩序,净化信访之风。

  二是抓排查化解,源头防控。要强化信访源头管理,健全维稳网络和矛盾隐患排查机制,坚持矛盾纠纷排查与化解相结合,将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发现和化解在萌芽状态。要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强化有权处理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责任。做到诉求合理的全部解决到位,部分诉求合理的部分解决。坚持杜绝因合理诉求处置不及时导致越级上访的发生。

  三、抓责任到位,权责明晰。要落实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责任制,隐患排查不出乡、村(单位);矛盾化解不出村、镇(单位);个案处置归口职权部门、乡镇;重点人员吸咐在村镇;接访处访上下联动;打击处置公安及时介入;两督和信访专员全程跟踪问效。

  四、抓体制完善,长效运行。要进一步完善嘉禾县群众诉求处置中心的运行机制。强化直接调处、监督查处和解决问题“一竿子”到底的职能,深化四级会诊调处机制,加强处置中心运行的人、财、物的保障。要加大嘉发[2009]4号文件《关于建立健全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贯彻落实,突出抓好领导接访、单位处访、综合整治、责任追究、基础建设、信访考核等制度的贯彻落实。

  五、抓人员稳控,减少总量。要克服稳控工作时紧时松,松弛无度的状况。在管理上做到稳控措施落实常规化,平常与特防期一样,新访与老访一样,切实将人员稳控在当地。在机制上做到信访信息互联互通、上下联动、部门配合。在效果上要将上访人员“盯死看牢”,吸咐在当地,切实瓦解串联抱团越级上访,破解个访抱团成集体访的问题,控制上访频率,减少信访总量。

  六、抓惩治违法,规范秩序。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先处置行为,再受理问题”的精神,按照各级关于处置涉访违法行为的相关规定,综合整治涉访违法行为。对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煸动串联组织上

  访,以上访谋利,有意闯红线等涉访违法行为,由公安部门及时收集固定证据,依法从严惩治,“顶格”处理,够得上治安拘留条件的不训诫,够得上劳动教养条件的不拘留,切实规范信访秩序。

篇九:信访主要反映的问题

  

  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精选三篇一、存在的问题(一)部分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一是认为抓信访太牵扯精力,影响抓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把信访工作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二是有些村主要干部在矛盾纠纷排查、乡村说事日、解决解决疑难信访问题时工作存在应付思想,不下势动真,认为上访群众多是“刁民”,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不能引起足够重视,采取哄、拦、卡、压的办法,甚至对群众的上访征兆置若罔闻,既不及时报送信息,也不采取措施,导致群众上访不断。三是一些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官僚主义严重,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不到位,甚至不闻不问,以至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四是认为信访工作是信访部门的事,认为信访部门是“救火队”、“挡箭牌”,有事时想到,无事时忘掉,平时看不到。(二)信访对象多元化。当前信访活动的主体已不单纯是过去的以优抚对象、老幼病残、贫困户为主,现在则扩大到离退休老干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社会求助者及其他如举报、咨询、社会法人等。许多普遍性问题上访人数多、持续时间长,城镇信访对象有呈逐年上升之势,信访群体信“上”不信“下”,信“多”不信“少”,信“闹”不信“理”,信“访”不信“法”,信访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三)信访内容复杂。信访对象反映的问题绝大多数都很现实,基本都涉及到个人或集体的切身利益,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处理起来难度较大。且都明确要求为其解决实际问题,不达目的,不肯罢休。因此,导致集体上访不断增多,越级上访时有发生。(四)无理缠访依然存在,群体信访活动组织化倾向明显。极少数人别有用心,滥用信访权利,背后专人策划一些较大规模的集体访,虽经信访部门耐心说服教育,仍然信访不息,找领导纠缠,无理取闹,组织化倾向较明显。无序信访突出。二、解决问题及建议综揽上述难点问题,面对如此严峻的现实形势和复杂的社会矛盾,如何做好当前信访工作,是摆在各级党政领导面前的重大而现实的课题。我们以为,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有

  效途径是:努力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端正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提高对信访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真正形成各级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各基层单位齐抓共管的全方位、网络化、大信访的信访工作格局。一是强化领导,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和落实“一岗双责”制,坚持领导包案制,一手抓预防一手抓处理,大的信访案件要成立专门的领导班子,主要领导亲自抓。二是完善情报信息机制。在工作中注重收集有价值信息,及时、正确把握信访先兆,牢牢把握信访工作主动权,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及时把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解决在源头,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做好重大事项信访评估制度,最大限度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从根本上化解引发大规模的集体上访。三、经验和做法近年来,我们洽川镇始终把信访稳定工作放在全镇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推动,突出工作重点,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基层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步建立了“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稳定工作格局。2008年,全镇实现了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和赴京、省非正常上访“双零”目标,我镇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无越级上访乡镇”。各类信访案件的到期结案率达100%。在全国“两会”、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十七届三中全会等重要敏感时期没有来自我镇的干扰。(一)全力促进“事要解决”,进一步完善解决问题机制成立了重大疑难信访问题会审和重大疑难信访问题协调领导小组,及时研究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并在全镇开展了重信重访专项治理活动,化解了一批重点案件,特别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党委书记、镇长主要领导亲自抓。各村各单位也都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列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定期研究信访工作和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信访中心户、乡村说事日等工作,研究重大案情,全镇上下重视信访稳定工作,主动抓好信访稳定工作的积极性、自觉性明显提高。(二)完善督查督办机制,推动信访稳定工作扎实高效开展建立了信访稳定“小红旗”挂牌督办制度,对各类不稳定因素和上访苗头,上墙小红旗

  挂牌督办,有力地推动案件快查快结的过程。我镇的“小红旗”挂牌督办制度被市党委宣传部主办的《渭南宣传》上予以发表。(三)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在全镇认真开展大接访、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乡村说事日制度,包村领导、机关干部负责制度等四项制度。通过三项活动的开展,将大量上访群众稳定在镇内,现场处置解决了一大批信访问题,维护了上访人的合法权益。(四)抓早、抓小、抓苗头,着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坚持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建立矛盾纠纷排查档案,一事一策研究解决措施,减少越级信访量和重复信访量,做到三个明确,即:明确领导包案,明确专人处理,明确解决时限,20-年以来,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和恶性上访事件。对于苗头性的重大信访件提早接入,我们职权范围无法解决的,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争取主动性。今年我镇夏阳村码头群体性纠纷事件由于我们提早主动介入,积极向上汇报,在县联席办特别是县委、县政府领导的协调下,终于得到了比较完满的解决。按照《中共黄海市委、中共黄海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治浮、治庸、治散、治奢”为重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在经过深入的宣传发动之后,各项工作得以有序开展。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置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等形式,征求“浮、庸、散、奢”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提出整改措施,并做好公开承诺,树立了一批治浮、治庸、治散、治奢问责工作的正面典型。现将征求意见及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群众评议,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通过设置举报箱和公开举报电话,广纳社会各界的意见,排查出干部职工工作作风和思想观念上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我们制定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是在贯彻执行上与要求还有差距?对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也不够,个别制度还停留在纸面上?如工作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制度没有在实际中得到落实。

  2、创新意识、主动作为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工作缺乏超前考虑,习惯于墨守陈规、循规蹈矩,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或者遇到复杂的工作情况,瞻前顾后,求稳怕乱,求稳怕险。3、工作质量和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平时忙于具体业务工作,忽视政策法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的学习更新,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二、整改的措施在新形势下,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信访工作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整治信访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干部队伍中作风纪律不严和存在的“浮、庸、散、奢”问题,通过治庸提能,治浮增效,治散聚力,努力增强干部队伍的责任意识,转变干部队伍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执行力,营造求真务实、奋勇争先、干事创业、创先争优的良好氛围。提高信访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提高信访化解水平,为加速推进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贡献我局的一份力量。1、坚持不懈,狠抓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我局发展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将全面推进思想政治建设和领导班子、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活动,及时纠正不文明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纪现象,发挥好典型引路的作用。2、严肃纪律,狠抓作风建设。坚决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一张笑脸相迎、一声您好问候、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片诚心办事”的工作规范要求,认真接待做好每件有关信访方面的来电、来信、来访、办理公务、政策咨询等事宜的工作。坚决克服“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严格遵守服务承诺,认真落实文明言行规范,虚心接受服务对象的批评建议,自觉改善服务工作,树立“务实、高效、勤政、廉洁”的良好机关形象。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整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我局将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在全局予以通报,实行哪个部门存在的问题,由哪个部门负责组织整改的原则,提出整改措施,能够整改的立即整改?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

  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和机关作风建设中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同时?坚持内查和外督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对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违法违纪问题的监管力度,促进我局信访工作作风建设。4、加强学习,狠抓素质建设。严格执行每周五的集中学习日制度,加深学习信访政策、信访管理、信访资金使用管理等业务知识,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主要精髓等政治理论知识,掌握当前省、市、县主要中心工作。用全面的知识来武装自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解放思想,以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通过广泛征求意见,我局在四治活动中查找梳理出了一些主要问题,以及针对这些问题制订了具体的整改措施?仍有不足之处。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秉承边学习边贯彻、边查找边整改落实的原则,将其贯穿始终,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全局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建设,端正工作态度,提升自身形象将“四治”活动全面深入、广泛扎实地开展下去。信访工作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工作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有所攀升。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一、信访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观其信访工作现状,由于中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

  惠多。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工作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重治标、轻治本。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一)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工作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二)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工作。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三)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信访工作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即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四)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工作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工作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要有新成效。在处理突发性问题上要有新方法,在消化积案上要有新作为,全面提升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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