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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9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30 16:36:01

篇一: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摘

  要

  伴随着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以及国家“一带一路”建设的不断推进,海南旅游的火热程度也逐渐升温。而文化旅游也逐步成为蓬勃发展的旅游趋势中重要的一部分。黎族作为海南的本土民族,在历史长河的发展中,创造出了灿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在现代化发展的不断冲击下,这些具有重要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逐步消亡,如何合理的利用这些优秀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保护的基础上合理的进行开发,是摆在人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本文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基本概念出发,就当前以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现状着手,分析在开发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并且运用本科阶段相关文化学,资源保护学相关知识,针对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开发;策略

  I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AbstractWiththeconstructionofHainanInternationtourismIslandandtheconstantadvancementof“OneBeltAndOneRoad”thetourisminHainanhasbecomemorepopularity.Andtherulturetourismhasaisobecomeanimportantpartoftheflourishtourismtrends.InnationalityasthemainlandnationinHainanhascreatedsplendid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duringthelonghistorydevelopmentriverHowever,undertheimpactofthemoderndevelo[ment,thesevaluabl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hasbeendisappearing.Howtirationalutilizetheseexcellent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andexploititundertheprotectionisoneoftheimportanttaskappearedtothepeople

  .Thispassageisstartingfromthebasicconceptonthe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asfarasourcurrentcocumstancesareconcenrned,weshouldpaoteceandexploitlinationalityintangibleculturalheritageandanalyzetheproblemmayexsitduringthedevelopmentprocessandmakesomerationalizationproposals.

  Keywords:materialculturalheritageofLi;protect;exploit;strategy

  II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目

  录

  一、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1(一)传统技艺.....................................................................................................2(二)节日文化.....................................................................................................2(三)口头传说.....................................................................................................2(四)表演艺术.....................................................................................................3二、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3(一)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探索.....................................................31、海南黎族文化村的建设............................................................................32、民族文化博物馆的建设............................................................................43、民族聚居区的建设....................................................................................44、黎族传统文化中商业性元素的加入........................................................4(二)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41、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性保护................................................42、经济环境下的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53、人民的文化水平对保护工作的影响........................................................5三、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6(一)缺乏合理的规划..........................................................................................6(二)缺少技术支持.............................................................................................6(三)缺少相适应的文化氛围.............................................................................6(四)政策、法规落后.........................................................................................(五)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六)宣传力度不够.............................................................................................(七)错误的市场引导.........................................................................................四、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策略........................................................(一)做好合理规划,统一开发.........................................................................(二)加强技术引进,推动旅游开发.................................................................(三)加大资金投入.............................................................................................(四)强化文化氛围...........................................................................................10(五)完善保护政策和法规...............................................................................10(六)加强宣传力度...........................................................................................11(七)合理正确的进行市场引导.......................................................................11五、总结......................................................................................................................11致谢..............................................................................................................................13参考文献......................................................................................................................14III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定义,是指群体、团体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以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本的活态文化遗产,它强调的是以人为核心的技艺、经验、精神。可以说,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种凝聚着民族智慧与结晶的产物,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的最精华部分。

  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作为一种新兴的旅游方式,也逐步进入人们的生活中,首先作为旅游资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着审美、历史、文化、科考、教育和经济等价值,对一个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地区的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非物质文化遗产背后所蕴含的各类原生态的文化基因,文化底蕴,又在旅游开发中加以升华,发挥着教育后人、传承历史文明的作用。

  当前,国内外诸多学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和保护进行了深入究。尤其在国外,由于其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较早,对其旅游价值的研究比较偏向于消费者的感受,更多地从消费者的角度去分析其旅游价值的开发,著名学者理查德兹曾经指出:“为了适应人类的的偏好差异,注意力就要转向遗产的吸引力。”而中国的学者则更加倾向于遗产的保护性和旅游价值相结合的方式,更加的注重两者的协调统一。如著名学者闻峰指出,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具体来说有需求与存在价值、文化价值、经济价值、社会价值、知识价值、艺术价值、科研价值、教育价值、精神价值、历史价值等。

  一、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况

  黎族是我国南岭的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独特的少数民族之一,也是海南岛居住历史最早的民族。主要聚居在琼中、乐东、保亭、白沙、三亚、东方等地区,居住面积占海南省总面积一半以上。根据2010年人口普查的数据显示,海南黎族现有总人口1277359人,现列我国第18大民族,同时也是海南省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黎族人民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黎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种类丰富,项目繁多。根据数据调查显示,海南黎锦纺织技艺已经成功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有多项被列入国家或者是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在2006年第一批公布的518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就有多项黎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黎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主要分布在三亚、琼中、昌江、乐东、陵水等地区。主要的表现形式包括传统纺染织绣技艺,钻木取火,原始制陶技艺,三月三,树皮布制作技艺,打柴舞等等。

  (一)传统技艺

  黎族人民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利用现有的各项资源,运用自身独特的智慧,传造出了丰富的传统技艺,如制造船型屋、制作树皮布、钻木取火、制陶、以及传统的纺染织绣技艺,而纺染织绣技是其中最具有特色的一类。

  黎族人民的纺染织绣技艺历史悠久,是黎族文化的活化石。2009年被成功申报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根据史料记载,早在春秋时期,黎族妇女就学会了织布纺纱的技术,而且他们织出的布精美华丽,成为了当时宫廷的贡品。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黎族的纺织技术经过不断的改进和革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纺、染、织、绣四种传统工艺,元朝的黄道婆学习了之后,传到了松江地区,最终促进了中国纺织业的发展。

  (二)节庆文化

  节庆文化始终是一个民族独具特色的文化代表之一。黎族的三月三是黎族人民最重要的传统节日。每一年的农历三月三,黎族人民都要聚集在一起,一起纪念民族的祖先和英雄人物。同时,三月三又称爱情节,是黎族青年的之间相互寻找爱情的日子。每一年的三月三的时候,黎族的青年男女都会聚集在一起,相互演奏自身熟悉的乐器,一般是男子吹口琴,女子吹箫。遇见两个人情投意合的,就逐渐演奏到一起,就可以订下终身大事了。

  (三)口头传说

  每一个民族的口头传说,都蕴含着这个民族丰富的文化内涵,黎族的口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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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包括了各种美丽的爱情故事,传统劳动故事等等,比较出名如鹿回头的传说,雷公根等,这些神奇的英雄传说故事,虽然内容很简单,但却表达了人们对大自然的美好希望,或者对爱情的美好希冀。

  (四)表演艺术

  黎族民间最具代表性的舞种当属打柴舞了。打柴舞又名竹竿舞,起源于古代崖州地区(今海南省三亚市),属于一种丧葬活动。不同方言地区的打柴舞的时间也不尽相同,有的是在农历十月,有的是在农历十一月。跳打柴舞那一天,整个村子一片喜庆,家家户户杀鸡宰羊,祭祀祖先和天地,燃起熊熊的篝火,村民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共同欢庆这美好的时刻。

  二、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现状

  (一)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探索

  在当前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的大背景以及海南旅游发展的趋势下,海南针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工作做出了诸多的探索。在当前的形势下,主要分为四个方面:

  1、海南黎族文化村的建设

  综合性质的文化村的建设,主要是指将黎族各类丰富优秀的文化进行集中的整合和体现,主要包括有服饰文化,语言文化,建筑文化,表演艺术,以及传统的技艺展示等等。将这些优秀灿烂的文化进行集中于一个或者几个村落中,让游客在一次游览中对所有的黎族的文化获得一个整体全面的感悟。这样的文化村,可以从各个角度各个方面对黎族传统文化进行集中的展示,个人以生动和真实直观的感受。同时,文化村的建设和运营的过程,本身就是对黎族传统文化的一种传承和发展。但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文化村的建设还处于低层次和低水平的阶段,还尚未形成较大的规模效应,综合性的黎族文化体现的目的还未完全达到。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2、民族文化博物馆的建设

  民族文化博物馆是对一个民族文化的一种重要的展示。海南省通过建设海南民族文化博物馆,将包括黎族在内的海南各个民族的各类文化,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进行了展示和陈列。海南民族博物馆是海南省重点的旅游单位,也是最早对黎族传统文化进行开发利用的单位,承担着对黎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展示的重要作用。同时海南省还在呀诺达,槟榔谷等景区内,也设立了相关的黎族文化的陈列馆和展示厅,对黎族传统的非物质文化进行了集中的宣传和展示。但是由于这些资料本身的局限性,始终缺乏生动感和直观性,在开发和展示过程中,发挥的作用十分局限。

  3、民族聚居区的建设

  1996年前,海南中部建立了一批民族聚居区,成功的将民族文化和生态文化相结合,使得海南中部南部地区的旅游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促进了当地的旅游发展,另外诸如呀诺达,槟榔谷等一批将海南热带自然风光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的景区的建立,对黎族文化的开发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4、黎族传统文化中商业性元素的加入

  伴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传统黎族文化遗产为载体,以一些民族文化风情园,民族文化景区为基础,在保持原有独特文化特色的前提下,对传统文化遗传进行合理的商业化改造的模式逐渐兴起。一些大型的公司开始注意到黎族文化遗产的价值所在,在其产品的生产中开始融入文化的元素,用一种商业化的模式对传统技艺的传承进行运作。还有一些大型的国际或者国内的酒店,在其建筑,服务人员的服饰以及酒店内部装修中加入传统的黎族文化的元素。

  (二)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

  1.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政策性保护

  黎族传统的纺染织绣技艺是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精髓。在国内首批非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中,黎族传统的纺染织绣技艺就已经被列入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同时,2008年也申报了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前海南省已经拥有非物质文化遗产27项,而且在已经被列入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黎族的传统文化遗产占据了大多数,可以说,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海南的申报非遗项目中处于了主角地位。

  黎族主要聚居在乐东黎族自治县,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昌江黎族自治县,陵水黎族自治县。白沙黎族自治县以及保亭黎族自治县,这些地区也同时是黎族文化的主要发源地。国家对这些地区也通过各种积极的政策引导,引导这些地区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而这些地区也相继利用本色地区特色,开展包括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等工作,对本地区的黎族非物质文化进行保护。

  2、经济环境下的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传统的黎族人民主要从事农业,以及简单的手工业,生活水平不高,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而言比较低,生活条件也没有得到很好的改善,有的地区甚至只能达到最基本的温饱,很多地区的交通十分不便。相对闭塞的发展环境,对传统的黎族文化在这边得到了一定的保留,但是却也造成了政府政策宣传的困难性,加上地区经济发展的需要,以及人民物质文化发展的需求,保护工作十分的困难。

  3、人民的文化水平对保护工作的影响

  传统的黎族人民由于长期的经济生活水平和文化生活水平的相对落后,受教育水平十分的有限,很多黎寨到现在为止还没出过一个大学生,村里大部分居民都只有小学文化水平,有的甚至更低。加上长期的交通闭塞,居民的对外交流,以及外界先进文化的输入都十分的有限。居民文化水平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对传统的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不强,保护工作也受到了很大的阻碍。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三、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合理的规划

  海南拥有着丰富的黎族文化,但在总体的规划开发中,海南始终未将以黎族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的开发和利用纳入系统的规划范围内。近几年,海南规划开发的主阵地始终在东部沿海地区,东线高铁的运行,东线高速的通车,给海南东部沿海地区的开发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条件。沿海地区开发的重点也一直聚焦在热带海洋资源上,伴随着海口—文昌-陵水-三亚东线沿海资源开发的不断投入,一条相对成熟的热带海洋旅游开放带逐步形成。而中西部的热带森林资源以及以黎族传统文化为代表的传统文化资源的开发始终缺乏合理的规划,各地区各自为政,开发程度和开发水平参差不齐,缺少集约化,合理化的开发,导致中西部旅游一直是海南旅游开发的一项十分薄弱的环节。

  (二)缺少技术支持

  在当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上,需要十分完备的技术支持,才能达到较好的保护效果,而就海南目前的情况来说,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中,尚未引入较为现代的技术,同时在旅游开发的布局中,也缺乏合理的技术指导,在布局的呈现中也缺乏现代的技术支持。可以说,技术方面的缺口是对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工作一项重大难题。

  (三)缺少相适应的文化氛围

  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黎族千百年来优秀历史文化的重要载体,是黎族人民所创造的活化石,但是在目前海南对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缺乏一定的文化深度,表现形式过于的平淡,庸俗,缺乏一定的创意和对原本文化特性的尊重,失真化现象十分的严重。文化氛围的缺失,导致了当地居民对黎族文化的认可度进一步下降,使人们对黎族文化的认识失去了原有的方向,开发难度进一步的加大。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四)政策、法规落后

  虽然国家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中采取了一定的政策引导和保护办法,也提出了一定的指导性意见,但由于各个地区的具体情况不同,对于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方式也不尽相同。各个地区需要制定自己辖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规,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有法可依。目前,全国很多省份已经制定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制度化,标准化,合理化。同时也推动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

  2009年,由海南省文体中心颁布的《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正式实行,以及2007年海南省人大通过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除了上述两个非正式性的法规条款外,针对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正式法规仍然没有出台,特别是针对传统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使得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阻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行。

  (五)财政支持力度不够

  海南拥有着丰富的传统黎族文化旅游资源,在海南省各地市的非遗文化的普查中,有接近25710个非遗项目有待保护和开发。但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政府的财政拨款十分有限,分到每一个项目的资金就更是杯水车薪了。而且由于传统的黎族文化主要分布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受当前经济压力的影响,加上交通条件和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的落后,缺少必要的投资条件,使得社会民间资本不愿意去介入遗产的保护和开发中,使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以2005年、2006年为例,2005和2006年,海南省财政总共支出为3636889万元,但是这两年中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仅60万元,这相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的支出来说,是在是难以支持。而同为旅游大省的浙江省,在2002开始每年就开始拿出500万元,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山东省自2007年起开始设立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2007年就投入了700万元。虽然在海南省在在十二五规划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财政投入增加至200万元,但相对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于其他省市来说,支持力度仍然较低。

  (六)宣传力度不够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上,海南省已经做了一系列的活动。首先,在“文化遗产日”前后,海南省对非物质文化遗传的保护会有一定的宣传活动。但是集中的宣传始终只能达到短暂的效果,但始终无法长期的吸引住公众的注意。只有将宣传工作不断的常态化,是宣传工作深入到人民群众的生活中。才能达到较好的效果。

  其次,高校是一个地区文化宣传的主阵地。在海南省各高校中,对于传统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工作始终未收到重视,以在笔者所在的海南大学为例,大学四年期间,笔者尚未见到比较集中的校园专项活动,而同在海南的海南省师范大学,也只安排了一次黎锦展,之后再未见到相关的活动。高校学生对于黎族传统文化的宣传和保护的必要性知之甚少,从内心中尚未对如何保护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形成完整的意识。因此尚未建立起一套完整的以校园为宣传主阵地的黎族传统文化宣传体系,是造成宣传力度不够的一个主要原因。

  所以总体来说,海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宣传工作虽有一定的措施,但宣传工作的力度和深度仍然不够。

  (七)错误的市场引导

  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由于市场本身的自发性和逐利性,导致了在旅游文化的开发和保护过程中,呈现出了一种快餐式的发展,只关注短期利益,而忽视长远的发展,在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对于很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很多的保护政策都只能停留在表面或者只能着眼于短期效果,未建成长期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机制。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四、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策略

  (一)做好合理规划,统一开发

  当前海南包括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在内的各项开发,都是由各地区主管部门根据自身的情况进行的独立性开发,开发的范围分布较分散,尚未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同时缺乏一定的统筹,导致在开发过程中同质化的现象非常的严重。虽然在国际旅游岛未来发展规划的内容中,对海南岛未来的文化旅游相关内容也有一定的涉及,但是仍然不够细化。因此,在未来的海南旅游开发过程中,尤其是在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中,应建立完整的规划体系,在尊重各地民族的特色的前提下,细化规划内容,统筹发展,将整个海南的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当做一个整体来开发。

  (二)加强技术引进,推动旅游开发

  当前形势下,技术难题是限制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一个重要难题,落后的技术,导致开发的力度不够,开发的表现形式不够新颖,缺少吸引观众的技术创新点。

  伴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GPS,RS,GIS技术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这些高新的科学技术很多时候也可以用于我们旅游资源的开发过程。对于海南省来说,只有引进更多科学技术,才能实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目标。跟上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步伐。如在旅游保护空间规划中,合理的运用GIS技术,利用其强大的后台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整体的空间规划,进行合理的布局。在一些资料的保护上,合理的运用电子技术予以保护。在一些呈现方式上,多运用一些先进的多媒体技术予以呈现。提高表现形式的吸引力。

  (三)加大资金投入

  海南省内需要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过多,政府财政的支持力度始终不够,使得保护工作难以为继。这背后表现出政府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的重视程度还不够。对于此类情况,政府应积极转变观念,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力度,增加保护工作支出在省财政支出的比例,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将以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为代表的海南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对待,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加大财政支持。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过程中,资金的缺口一直都非常大。政府的财政投入一直达不到开发的需求。一方面,政府本身资金的匮乏,使得在资金投入方面政府显得十分捉襟见肘。另一方面,其他方面的各项支出过大,也挤压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的投入。因此,商业模式的引进就显得十分重要。合理的利用一些非盈利组织的资金,建立政府与非盈利组织的长期合作机制。在一定范围内,合理的引入一些商业化的运作,利用其资金优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进行支持。

  (四)强化文化氛围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需要一定的文化氛围和文化引导。开发过程中,应将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始性和独特性开发出来。这就需要开发人员在内心对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一定的认可,因此,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就显得十分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开发能为黎族地区创造更多的效益。使当地的人民热爱自己的文化。加强对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的认同感,以及传承开发保护的使命感。使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开发的过程中既保持本真,又能得到合理的发展。

  (五)完善保护政策和法规

  政策和法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方向性引导和制度化保证。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及《海南省非物质文化异常项目代表性传承人

  认定与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应进一步加强制度法规的完善,建立合理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和办法。一方面,合理的政策可以对保护工作进行正确的导向,保证保护工作的大方向不偏离。另一方面,完备的法律法规可以使得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在处理一些保护纠纷的过程中,可以运用正当合法的程序,使得保护工作能够合理有效的进行

  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六)加强宣传力度

  在传统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政府只能发挥引导和领头的作用,真正的主力军是广大的人民群众,只有发挥出人民群众的力量,才能使得保护工作更好的进行。对于海南省来说,首先,应建立长期稳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机制,利用自身丰富的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借助现代的各项多媒体技术,进行广泛的宣传工作,使人民群众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保护的必要性有一个直观长期的认识,逐步的引导人民群众投入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中来。

  其次,高校作为文化宣传的主阵地应得到更加合理的利用。在海南省高校中,利用学生组织和各类学生社团,开展多项宣传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甚至可以考虑开设相关理论和实践课程,将学生既能了解到相关的理论知识,又能利用实践将学习到的理论知识运用起来,提高高校学生对以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海南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认识,为以后的保护工作提供必要的人才储备。

  (七)合理正确的进行市场引导

  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难免会有一定的市场因素介入,这些市场因素一方面会引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更好地发展,但是错误的市场观念则会阻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进程的进行。因此对于市场因素的介入,政府和各类保护主体应建立正确观念予以对待,对于其优势资源,予以合理利用。对于其错误观念,果断予以抛弃,保证以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方向不偏离。

  五、总结

  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和开发应同时进行,合理合适的开发将为保护提供一定的物质支持,而合理的保护则保证了开发的长远性,可以说开发和保护是一种相辅相成的关系。在以黎族传统非物质文

  11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化遗产为代表的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过程中,政府应积极发挥其引导作用,通过财政支持,政策支持,宣传支持等各种方式,为保护和开发工作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政治环境和文化氛围,同时也要发挥人民群众的作用,利用广大的人民群众,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工作深入到人民群众当中去,建立起常态化,稳定化的保护和开发机制,将保护和开发工作长期有效的开展起来,以注重长远利益的角度,科学合理的进行保护和开发工作。将以黎族传统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代表的海南非物质文化遗产真正的发挥出其最大的效益。在传承保护传统黎族优秀文化的同时,又能造福地方经济的发展。

  12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致

  谢

  历时近三个月时间,终于完成了整篇论文的写作,在写作的过程中也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和障碍,所幸的是,这些都在同学和老师的帮助下平稳的度过了。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我的论文指导老师——龚萍老师,在论文写作过程给予了我无数的指导和关心,不厌其烦的对我的论文进行修改和改进,帮助我解决了很多的困难,最终完成了毕业论文的写作。

  另外,还要感谢这篇论文所涉及到的各位学者,本文参考借鉴了多位专家学者的学术成果,可以说,没有这些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指导和启发,我也很难完成论文的写作。

  伴随着毕业论文的截稿,我大学四年的学生生涯也逐步到了尾声,在这里我也想感谢海南大学对我的关心和教育,感谢本科阶段的各位优秀的老师,感谢他们对我的悉心教导和培养,我也感谢身边的各位同学,感谢他们在我困难的时候,给予我帮助。

  由于我的学术水平有限,所撰写的论文中难免有一些不足之处,恳请各位老师和学友批评指正。

  13海南黎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策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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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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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篇二: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体验视角下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保护策略

  体验式旅游是近年来人文旅游新兴业态,对非遗保护性开发具有十分显著的推动作用。作为非遗大省,江西需要把握好非遗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动态平衡,在活态化保护的基础上促进体验式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这不仅是江西非遗保护的优化举措,更是以体验式旅游实现非遗保护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标签:体验视角;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保护

  体现式旅游是相较于早期纯粹消费式旅游或观光式旅游的人文旅游形式,是旅游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游客对于文化体验与感知要求提升的必然结果。体验式旅游是在赏景、娱乐、休闲基础上更加关注文化认知并有一定学习意愿的旅游方式,因此对于悠久传统文化汇集的非遗项目来说,体验式旅游更具有普通旅游难以企及的价值和意义。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传统模式的常见问题

  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旅游已经成为越来越多普通人民群众休闲娱乐的首要选择。尤其是选择传统文化汇集地或非遗项目丰富区域更成为近年来民众旅游的热点。然而,无论是较早时期的购物消费式旅游还是近期的娱乐休闲旅游,其与非遗保护间往往存在不兼容的问题。

  比如一些非遗项目集中的旅游目的地为了最大限度挖掘传统文化的潜在经济价值,不惜以掠夺式开发、破坏式利用的形式对非遗项目过度开发使用。这不仅造成珍稀的非遗资源出现不可逆的损伤甚至湮灭,也使旅游业态畸形生长,形成浅表化、雷同式、粗放式的旅游管理与发展状态,已经在根本上阻碍了这些区域非遗保护和旅游产业的共同发展。

  二、体验视角下江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保护策略

  (一)兼顾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均衡

  作为非遗项目集中的大省,江西在开展非遗保护体验式旅游开发活动前,需要首先明确一个核心原则,就是兼顾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均衡。也就是说,体验旅游开发的前提是非遗保护,在满足了非遗保护的基础上,再以体验式旅游推动非遗保护与旅游业的共同发展。

  因此,无论是体验式旅游的项目设计、方案规划还是具体实施,保护都应当是开发的先决条件。非遗项目的客观性、整体性、还原性是体验式旅游开发必须严格遵循的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体验式旅游才能适度参与、合理融入、科学渗透。

  (二)保护非遗生存环境,开展活态化体验式旅游

  作为必须依赖传承者的体力劳动和口授心传等主动活动才能得以延续的传统文化形式,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脱离特定人群及其生存环境而独立存在。这就决定了针对非遗的保护性开发也必须完整、全面地保有其传承者或相关人群的生存环境。保护非遗生存环境,开展活态化体验式旅游是实践体验视角下非遗旅游开发保护的重要举措。

  江西省在设计这类体验式旅游项目时,应当着力避免出现碎片化、孤岛化的非遗保护开发行为,让非遗项目得以存活于最为真实、客观、鲜活的日常生存状态中。这就如同湖南卫视热播的一档电视真人秀节目《向往的生活》,通过镜头中主持人和嘉宾在乡村中真切的生活体验,展现传统农耕文化生活方式,以缓慢的生活节奏、亲力亲为的劳动生产方式帶给屏幕内外受众群体最为客观生动的传统乡村文化体验和感知。

  相似的道理,江西非遗项目中有很多已经具备了体验式旅游开发保护的基础。比如南昌市青云谱区城南村舞龙灯已经具备了开展体验式旅游开发保护的物质基础。城南龙灯的制作生产超过百道工艺流程,已经延续了近八百年历史发展进程。随着城南龙灯成为江西省非遗传承项目,城南龙灯逐渐从传统小作坊式制作发展成为规模化的现代工业生产,不仅在国内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海南各省十分畅销,而且已经在新加坡、马来西亚、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澳大利亚等世界各国拥有了较高知名度。仅2015年,城南龙灯就创下了销量接近五千万,销售额超一千万的优良业绩。

  为了延续并拓展城南龙灯的非遗保护性发展活动,作为城南龙灯传承人的史克滨已形成了未来发展的基本思路,那就是以产业园的形式开展体验式旅游。即,将城南龙灯从设计制作到创新研发都形成具有深度参与和观光体验可能的旅游形式,让游客能够调动包括视觉、听觉、触觉甚至嗅觉、味觉在内的所有感官,亲自动手、亲身参与到龙灯的设计或制作过程,从而使城南龙灯传统文化不断扩大受众面、提升影响力,推动龙灯非遗保护和体验式旅游开发的共同发展。

  结束语

  体验视角下非遗旅游形式突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厚重的传统文化内涵,不仅是对非遗项目的宣传和推广,更具有普通旅游鲜有的文化传承与教育意义。对于江西这样的非遗大省来说,体验视角下的非遗旅游开发保护首先需要找到非遗保护与旅游开发之前的均衡点,也就是兼顾传统文化保护和旅游产业发展的共同推进。其次是让非遗保护与体验式旅游在最贴近传统文化本来面目的自然环境中展开,也就是最大程度保有非遗活态化存在,使体验式旅游具有高度的参与性和互动性等。总之,体验视角下,江西非遗旅游开发保护应当是在保护中发展,以发展促保护,使非遗保护与体验式旅游彼此共生共荣、相辅相成。

  参考文献:

  [1]王贇,关于民间美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创新[J]艺术评论,2016(Ol):1213.

  [2]王丹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英山缠花艺术的传承与创新研究[J].美与时代(城市版),2016(03):27-28

篇三: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开发领域的困境和发展策略

  摘要:作为世界上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并且是作为唯一将数千年的文明保留并传承至今的中国,悠久的历史长河中先辈们给我们留下了一笔宝贵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历经数千年的传承凝结了大量的文化资源,是一种具有高品位的旅游吸引物。因此,在近年来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文化遗产旅游成为了一种新型的旅游产品。然而,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存在着对文化遗产过度开发和掠夺等问题,使得我国的文化遗产正处在一个高损期,文化遗产旅游也步入了一个困境。进而使得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成为了一个亟待我们解决和研究的领域。本文通过分析两者的辩证关系,从而探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开发领域的困境和发展策略。

  关键词:文化遗产保护

  旅游开发

  困境和策略

  文化遗产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财富,由于其内涵丰富、种类多样、特色颇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给其赋予国际法的意义。在1972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会议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规定,具有不同方面的“突出而普遍的价值”的文物、建筑群、遗址等一切文化遗留,经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相关审批程序,由世界遗产委员会正式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遗产

  可以称为文化遗产。1由于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以及最主要的旅游价值,文化遗产旅游已经成为当今旅游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1、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关系

  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矛盾的解决是实现文化遗产旅游的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问题。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辩证关系。以“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把握好旅游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一个“度”,实现文化遗产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1.1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关系

  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旅游开发和发展的前提,保护是为了更好的开发。从可持续发展观出发,进行有力的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归根结底就是为了更好的进行旅游开发,既满足当代人的旅游需求又能使后代继续享用这笔文化遗产。而科学可持续的旅游开发又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也是旅游业持续发展的基础。

  彭顺生著.《世界遗产旅游概论》.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81科学的、合理的旅游资源开发,不仅能够延长文化遗产资源的生命周期,还可以促进当地旅游业的发展,其所带来经济效益可以用于遗产地环境的改造和基础设施的建设。

  1.2相互矛盾的关系

  由于当前资金、技术、人才等条件的限制,以及旅游业是一个发展并不完善的新兴产业的现实情况,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管是积极的开发还是消极的开发文化遗产资源或多或少的会遭到一些难以弥补的破坏和损失。文化遗产资源的旅游开发是以破坏一部分的资源为前提的,因此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是共生的一对矛盾关系。

  2、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开发领域的困境

  2.1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存在漏洞

  文化遗产是一笔极具历史、科学、美学特别是旅游价值的财富,各国为了保护这笔财富都相继颁布了严格的法律规范。意大利在1902年颁布了《历史及文化遗产保护法》,是意大利第一部最具权威的文化遗产保护法。法国在1840年也颁布了第一部文化遗产保护法——《历史性建筑法案》。韩国的《文化财保护法》中对文化遗产损害者有着相当清楚的刑法界定。而在我国的《文物保护法》、《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中虽然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相对于国外,我们的法律显得比较宽松导致执法不严的现象滋生。另外在地方上,由于法规制度不健全,导致文化遗产旅游开发混乱无序,过度开发,重复开发,严重的商业化和庸俗化现象也时有发生。同时一些文化遗产的传承人在社会民众中的法律地位欠缺,知识产权得不到有效保护,传承人的培养经费匮乏等问题使我国一些传承性的文化遗产濒临失传的局面。

  2.2文化遗产的管理体制不合理,效率低下

  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所涉及的部门有文化部、轻工业局、宗教局、农业部、建设部、国土资源部以及旅游开发涉及的旅游行政部门。仅仅一个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出现了如此多的部门机构,导致了各部门之间的职能的不专一和重叠现象。并且由于各部门管理的规则和标准不一样,导致管理的效率低下。如国家文物局的法规中有关文化遗产的管理规则最为严格,而其他的部门如建设部的法规却依然沿用1985年颁布的“暂行条例”。政出多门,管理部门之间关系不协调,各利益主体之间有时候会产生利益冲突和摩擦冲突。另外由于管理模式落后,在旅游的开发中,管理者科技意识、市场意识、企业意识欠缺,导2致保护的科学化管理的基础薄弱以及垄断经营的产生。所有的这些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上的弊病都会制约我国文化遗产旅游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2.3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缺乏科学的规划,盲目开发

  进行科学合理的旅游规划与开发,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有利于推动文化遗产资源可持续发展利用。在现阶段,我国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过程中存在着盲目开发的现象,很多文化遗产地在旅游开发之前并没有制定详细的旅游开发规划,甚至有些地区制定了旅游开发规划却并没有严格按照规划进行开发。例如黄山风景区作为我国自然与文化双遗产的典型遗产地,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并没有严格的执行已然设计完好的旅游规划,仍然在2002年拟修建五里桥水库、大型提水配水工程、西海山等旅游规划外的工程。这种盲目的开发导致文化遗产的破坏和引来国内外社会公众的强烈反对。

  2.4文化遗产过度开发,原真性受损

  在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过程中,遗产地政府和管理部门一味的只注重文化遗产的经济功能,单纯的追求经济效益,导致了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过度的商业化、庸俗化以及同质化。一些遗产地景区为了迎合旅游者的口味,在遗产地的命名、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展示和遗产品复制等方面大做文章,结果只能使文化遗产的原真性荡然无存。另外一些遗产地景区不顾景区的游客承载量的实际情况,对遗产地进行过度的开发。如在每年假期,总会出现了中国人挤爆世界遗产地的现象。在2007年黄金周期间,八达岭长城平均每天接待6.2万人次,比2006年同期增长34.1%;故宫共接待游客44万人次,日接待量达到7.37万人次,接待量比上年同期增长8%;山东泰山共接待游客20.1万人次,其中有两天接待进山游客达到4.7万人次。为了保护名胜古迹不受破坏,泰安市旅游部门不得不实行错时登山,推介游客从前山上后山下,以分流游客。

  2.5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人才匮乏,保护观念意识淡薄

  在中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是专业人才的匮乏、专业化管理的不足以及保护观念意识淡薄。文化遗产的保护无论对于政府机关、咨询机关、研究机构还是遗产地管理机构,凡事只要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的机构和个人团体,都需要具有相当的专业化水平。在西方各国文化遗产保护组织与机构的建构过程中,专业人才的培养都被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在中国,虽然有一些大学开设了文化遗产的课程,但是在文化遗产保护人才的培养质量和数量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缺陷,这对于中国丰富的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的不利。不仅如此,中国普通的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极其淡薄,人们对于遗产3保护重要性的认识远远不如对于人口、生态等问题的重要性的认识那样深刻。对于遗产的保护缺乏整体保护意识,甚至有些人存在着我国贫瘠的财力不足以支撑遗产保护这个耗费巨大的项目的误区。

  3、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开发领域的发展策略

  我国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一定要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这一对矛盾关系的运动中,恰当地找出这个适度开发的“度”,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能够同步发展。针对上文中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旅游开发领域的困境,提出一些使我国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中可持续发展的策略。

  3.1加强立法执法力度,严格依法办事

  目前,在中国虽然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法规已经颁布,但仍不够完善,并且都是在文物保护、景区保护等其他法律文本中展现,而不是像西方国家一样有着专门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要想使文化遗产的保护真正落实到实处,就必须要使文化遗产的保护走上法制的轨道,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特别是要严格依法办事,以法律的武器对那些损害文化遗产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打击。另外,关于立法,要尽可能与相关国际法律、国际惯例接轨,体现国际法律文件的宗旨和精神,如《保护世界自然和文化遗产公约》,要明确各法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发展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明确规定。还要学习西方发达国家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立法,执法的先进经验,使我国文化遗产资源能够得到切实的保护,实现可持续的发展。

  3.2精简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改变管理模式

  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政出多门的现象是中国的一种特色也是一种弊病,有可能会导致决策的失误从而损害文化遗产。在西方发达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的行政管理早已进行归一化:在美国所有的自然和文化遗产统归“国家公园处管理”;在英国,所有的遗产由1992年成立的“国家遗产局”管理。这些国家在中央设立的专门管理机构下面还设置有地方性的文化遗产管理委员会和具有专业知识的文化遗产专业委员会,以及动员民间力量参与到保护文化遗产中来。发达国家的这种先进有效的、精简的管理体制值得我们进行效仿。另外,中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实践表明,资源的配置要运用市场,辅以计划手段。文化遗产的管理模式不能再走以前的计划经济,国家统一宏观调控的道路,要走市场化道路,参与市场竞争。

  3.3制定科学合理的文化遗产旅游资源旅游规划,合理开发

  文化遗产在旅游开发领域的健康发展必须要以保护文化遗产为前提和基础、坚持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并行的原则,从文化遗产的本身属性和遗产地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发规划,进行适当的引导,寻找文化遗产保护和旅游开发的平衡点,只有这样才能避免文化遗产资源遭到破坏。在开发前期对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规划不当或者不遵循旅游规划进行的旅游开发往往会造成文化遗产的破坏。另外,在文化遗产的旅游规划和开发过程中,一定要以“文化遗产保护”为本,明确什么是可以开发的遗产资源,什么是要讲究开发方式的遗产资源。遗产地政府和管理部门切忌被利益冲昏头脑走上商业化、庸俗化的不归路,切忌因为一味的追求经济利益而对文化遗产进行不合理、不科学的旅游开发,从而忽视了对文化遗产的保护。

  3.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专业研究,培养专业人才

  相对于国外来说,我国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研究还非常的薄弱,人才稀缺,因此我国应该加强在以下几个方面的发展和深化:一、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理论研究,吸收国外先进的研究成果建立适用于我国文化遗产特点的特色的遗产保护理论体系;二、结合文化遗产保护所能涉及到的历史学、考古学、旅游学、建筑学、文化学、民族学等学科进行多学科、多角度进行研究;三、加强对于文化遗产保护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为遗产保护提供坚强的后备军力量;四、加强对“复合型文化遗产”保护模式的研究,突破世界遗产保护领域的新热点。

  3.5普及文化遗产保护意识,加大宣传教育

  文化遗产保护既是一项专业化、技术化程度较高的工作,但是也是一项普及性和全民性的事业。只有提高全民关于文化遗产保护的意识,普及全民遗产知识,进行全民遗产教育,才能够扭转人们的“遗产保护不重要”的思想观念。全民遗产教育宣传的形式可以是拍专题片,像《拯救遗产》,可以是歌曲、小说、公益广告等形式,还可以在文化遗产所在的遗产地景区范围内进行有声的或无声的宣传教育。此外,我们要重视导游的培训,他们在这方面担负着重要的文化传播和宣传教育功能。最终达到提高全民的保护文化遗产的意识的目的,使人们自觉自动的去保护文化遗产。

  总之,要正确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关系,使得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在保护与开发两者“双赢”的前提下,实现文化遗产旅游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参考文献

  [1]彭顺生著.《世界遗产旅游概论》[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8.8[2]张群.《遗产保护与旅游资源开发的几点思考》[J].湘潭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3.5[3]高寿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的互动关系研究—以浙江绍兴为例》[J].对外经贸.2013第6期

  [4]彭翔.《武陵源风景名胜区环境问题的现状、成因及对策》[J].旅游学刊.2000年第1期

  [5]刘秉升.《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以及保护与旅游开发的矛盾和对策》[J].旅游学刊.1994年第6期

篇四: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旅游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策略

  摘要:随着近年来我国乃至世界的文化事业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国家都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反映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文化实力的一项重要标志,而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越来越多的地区也十分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中华民族文化延续中的重要性,为了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的生活需求,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传承,并且与新时期的旅游开发工作进行有效的集合,这样能够有助于使现代化的旅游开发工作更为良好,并且还能够有助于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与传承。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新时期旅游开发;发展方向;融合管理

  物质文化遗产不仅仅是一种单纯的艺术行为,其中更加沉淀着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深层次的精神追求,旅游开发是贯穿于人类生活全过程的一种文化行为,具有极为丰富的历史底蕴和根基。并且在我国这样一个多民族融合的国家中,具有更强烈的地域性、民族性、传承性和大众性。无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还是旅游开发工作,在人民的生活和生产中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也是人民群众十分喜爱的一种文化形式,由于两者与生俱来,不可分割,具有相得益彰的密切关联,所以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护延续的同时,还需要促进新时期的旅游开发发展,这也是文化工作者需要考虑并探索的一项问题。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新时期旅游开发具备的不同属性

  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一概念的提出是由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为了完善世界的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区别于物质性、建筑型、遗址性文化遗产的不同概念所指的是由各族人民世代相承并且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文化空间,而其中的表现形式也不仅局限于手工艺、表演艺术等也包含着民俗活动和口头传统等多种类型。而其中所提到的文化空间是指与表现形式有较为密切关联的特定时间和场所,具有极强的空间性和时间性。旅游开发则是指人们在旅行中需要得到满足的精神文化需求,以群众为主体、以娱乐文化活动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文化表现形式。两者均是人们在文化生活中的重要产物,关系密不可分,旅游开发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方式和载体,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是文化在人民群众中的一种展现形式和表现基础,所以做好旅游开发中的非遗传承工作是对我国非遗文化进行传承和保护的关键。而随着

篇五: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古村落文化遗产及其保护性旅游开发研究

  李霄鹤;兰思仁;余韵

  【摘

  要】Onthebasisoftheconnotationoftheculturalheritageoftheancientvillages,thispaperputsforwardtheconceptofprotectivetourismdevelopmentofancientvillages.Secondlyitdiscussesthreeguidingprinciplesandfourbasicprinciplesofprotectivetourismdevelopmentofancientvillagesasfollowing:takingthesustainabledevelopmentofancientvillages,improvingthelivingstandardsofresidentsandcreatingatouristqualityofancientvillagesastheguidingprinciples,ledbythegovernmentandplanninginadvance;balancingtheenvironmentalcarryingcapacityandretainingtheoriginalancientvillages;harmonizingthedevelopmentandtheconflictswithpeople-oriented;usingthecultureadvantagesofancientvillagestoshapethefinequalityastheprinciples.Finally,itputsforwardstrategiesandspecificmeasuresofprotectivetourismdevelopmentofancientvillagesinordertoprovidetheoriesandmethodsforprotectivetourismdevelopmentofancientvillages.%首先在阐述古村落文化遗产内涵的基础上,提出古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的概念。其次提出古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的3个指导思想和4个基本原则,即以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提高古村落居民生活水平、打造高品质古村落旅游精品为指导思想,以政府为主导,规划先行;平衡环境承载力,保留原真;协调保护与开发冲突,以人为本;以古村落文化为优势,塑造精品为原则。最后提出古村落保护性旅游的开发策略和具体措施,以期为古村落文化遗产在保护性旅游开发中提供理论保障和方法启迪。

  【期刊名称】《怀化学院学报》

  【年(卷),期】2015(000)00【总页数】4页(P19-22)

  【关键词】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旅游开发

  【作

  者】李霄鹤;兰思仁;余韵

  【作者单位】福建农林大学园林学院,福建福州350002;福建农林大学园林学院,福建福州350002;福建农林大学园林学院,福建福州350002【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F59生发于自然中的古村落是人类在长期与自然的相互作用中所形成的“瑰宝”。浓缩了地域的悠久历史和璀璨文化,并在古村落的历史、艺术、建筑、科考等方面均有着重要的价值[1],是诠释特定时期内地域生活方式和民风习俗的空间文本。古村落数量众多,具有区域分布的特点,景观特色各异,历史文化价值高。古村落中古朴的民风与恬静的乡村田园风光融合在一起,表现出独特的游憩价值,是满足当前旅游市场中访古探幽游、文化体验游的重要旅游资源[2],成为乡村旅游市场中的一颗明珠[3]。伴随乡村旅游热逐渐兴起,越来越多“藏在深闺”中的古村落被开发,如恬静神秘的福建南靖“云水谣”土楼古镇、画里仙境的福建尤溪桂峰古村等,古村落游憩景观的旅游价值和经济价值也逐渐的显现出来。

  相对而言,古村落的旅游开发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促进了世人对古村落的了解和认知,促进了乡村经济转型,带动了区域经济的进步。另一方面由于保护与开发的意识不到位,资金短缺,政府法规薄弱等问题,导致古村落存在严重的旅游开发性

  破坏现象,如古村落格局因满足大量车行人流的涌入而遭到更改;古老的建筑物因商业的开发加速了其损耗甚至破坏;古传历史文物为满足当地居民的眼前利益而被随意低价卖出[4];传统的民族文化和风情民俗为跟随旅游市场体验的需求而被随意替换等。另外因古村落中传统土木建筑设施的陈旧性,也加速了古村落的自然性破坏和原住民在追求高质量生活需求时而产生的生活性破坏。

  为调和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寻求可持续的保护与开发的路径显得尤为重要。《威尼斯宪章》中提出:应以整体的观念来完整的保护历史文化遗迹,不仅要保护遗迹,还要保护其周边一定范围的环境,完整的保护不应使遗迹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所分离[5]。因此对古村落的开发应以整体性保护与开发的理念贯穿整个过程,在保护中选取合适的开发途径,充分发挥古村落文化遗产的旅游经济价值,带动地方经济的发展,促进旅游地古村落的保护,形成可持续的发展机制,促进古村落保护与发展。

  (一)物质类的文化遗产

  1.自然性的物质文化遗产

  古村落中的自然性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古村落在形成过程中所依附的环境主体,包括古村落所处自然环境中的地形、地貌、山岳、水系、植被、动物等纯自然性物质文化遗产和农田、园地、作物、景观林、风水林等半人工性的物质文化遗产。自然性的物质文化遗产是构成古村落具有田园风貌特色的基础条件,也是区别于城镇景观的典型特征之一,并因季节和植物季相的变化使得古村落景观可呈现四季不同的景象。因此对古村落的观光性旅游开发时应结合古村落内自然性物质文化遗产的季相变化特点加以利用,对准确把握古村落的旅游开发定位起着重要作用。

  2.人工性的物质文化遗产

  人工性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指古村落中的居民在利用自然界材料,沿用传统的建造技术所建成的各类物质性的文化遗产及其所构成的空间格局,如民居祠堂、庙宇

  塔楼、桥梁牌坊、村寨门墙、里坊巷道等。加之受区域气候条件、建造技术和人文背景的影响,各地的人工性物质文化遗产常呈现出典型的地域特色,这也是区域古村落景观差异性表征的主体因子,如江浙一带具有“灰瓦、白墙、阶梯状山墙”的景观意象的徽派民居,闽南一带具有“燕尾脊、皇宫式、红砖白石”的红砖民居等均代表了一方水土上的古村落景观的典型特征。源于古村落居民对趋吉纳福思想的追求,常在人工性的物质景观中融入装饰构造或吉祥纹样来点缀建筑物,使其富有浓郁的文化内涵色彩。这类人工性的物质文化遗产与居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反映了地域居民的建造水平、生活理念和审美艺术。

  (二)非物质类的文化遗产

  古村落的游憩景观不仅包括自然性和人工性的物质景观,还包括隐含在其中的非物质类文化内涵,是古村落居民生活经验、人生价值观和民俗风情的结晶。如讲究“天人合一”的风水观念和生态经验;尊宗睦族,崇拜神灵的宗法礼制和礼仪;应时应人应地而生的风俗节日、方言戏曲、故事传说、民间工艺等,并通过一定的载体形式所展示出来。如古村落中的生态经验通过聚落的选址和朝向、街巷的布局、建筑材料的选择、建筑形式的气候适应性构造等方面展示出来,一定程度上需要靠本地居民的介绍和游人的感知所详尽体会。因此基于非物质类游憩景观的开发需注重调动本地居民的参与性,方可真实的向外界展示古村落所蕴含的精髓内涵。

  (一)保护性旅游开发的指导思想

  1.以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

  古村落的不可再生性和孑遗性既是它极富价值的一面也是其脆弱的一面,因此在对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中应以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坚持重保护,适度开发的原则,有效发挥其自身的历史文化价值和旅游经济价值。特殊的地理环境、历史时期、地域文化造就了古韵犹存的古村落物质性和非物质性游憩景观,对其保护性开发时,应注重对其整体性保护与开发,维持古村落的完整性[6],保持其全面的良

  性发展,从而发挥其长久的社会经济效益。

  2.以提高古村落居民生活水平为目的古村落中的居民是维系古村落长久发展的重要力量,离开居民的古村落,丢失了人的生活气息,形如空壳,终究会被社会所遗弃。因此留住古村落中的人是保护古村落长久不衰的必要条件。适度的旅游开发能为古村落提供经济转型的发展机会,可带动古村落的经济进步,因此对古村落保护性开发中应注重增加本地居民的就业机会,扩大市场,增其经济收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古村落的宜居度,增强本地居民的文化自豪感,促进其保护古村落的自觉意识。从而保留古村落的生活气息,真正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3.以打造高品质古村落旅游精品为手段

  古村落因地理、历史、人文的不同而呈现不同的地域特色,因此在对古村落保护性开发时,应注重物质与非物质游憩景观的融合,凸显古村落的地域性文化特色,提高古村落的旅游服务质量,增强旅游项目的参与性,打造集观赏、游憩、探秘、体验于一体的旅游产业链。

  (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原则

  1.以政府为主导,规划先行

  古村落保护性开发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以政府为主导,规划先行,避免盲目性的开发建设造成古村落的破坏和古村落旅游市场的无序竞争。在古村落保护性开发过程中,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组织专家及当地村委共同为古村落保护及旅游定位,制定古村落保护和修复条例及旅游发展规划,优化古村落在保护性开发中的区域布局,形成差异化发展。

  2.平衡环境承载力,保留原真

  环境承载力也称环境容量,是指单位环境在特定时间段内不破坏环境或影响游客体验时的开发强度。古村落内所拥有的大量历史文化遗存,具有历史性、脆弱性、不

  可恢复性等特点[7],因此在对其进行保护性开发时,应评估古村落的环境承载力,严格控制游人数量及密度,在开发中保护古村落不受破坏。另外在对古村落物质景观进行修缮或开发时,应以保护其历史原真性为先,不能盲目跟风,破坏古村落的原始风貌。

  3.协调保护与开发冲突,以人为本

  当前对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中,仍存在“博物馆”式开发策略,忽视本地居民在古村落可持续发展中的能动作用,从而使得本地居民外迁,古村落变成一处空壳,丧失其生活气息,一定程度上也增加了政府对古村落保护中的人力、物力投入。因此古村落保护性开发中应协调保护与开发的冲突,以维护本地居民的社会经济利益,改善其生活环境为目的,调动本地居民在古村落保护与开发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实现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

  4.以古村落文化为优势,塑造精品

  古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景观是古村落差异性存在的根本,也是古村落物质景观形成之根源。因此在古村落旅游开发过程中,应充分挖掘古村落中的非物质文化内涵,以物质文化景观为载体,采取不同的开发思路,打造地域文化优势突出、差异性特色明显的古村落文化品牌,实施规范化管理,塑造旅游精品,让游客在古村落的游览中,充分体会古村落文化的博大精深。

  (一)保护性旅游开发的策略

  古村落纯净的自然环境,优美的田园风光,独特的建造技术和艺术以及深厚的古文化内涵为发展旅游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基于古村落内不同区域间的风貌特色及保护等级可开展不同类型的旅游模式。

  1.观光探秘游

  依托古村落内优美的田园风光和丰富多样的建筑形式,可开展以观光探秘旅游为主的旅游模式。观光探秘旅游的开发应注重古村落内游线的布置,遵循“起—承—

  转—合”的游线布置形式,充分展示古村落的神秘色彩,并配置游憩服务设施。同时基于自然性物质景观的时令性,可打造四季主题鲜明的旅游模式。

  2.休闲养生游

  面对现代人群对健康的需求,可依托古村落内纯净、安静的自然环境开展休闲养生旅游,充分挖掘古村落内自然环境资源或药物资源对康体健身的作用,适当避开观光探秘游线,配置康健、医疗等配套设施,让旅游者在祥和的古村落环境中冥思休息,畅想人生,调节身体,满足其对舒适、康体、自然式医疗的需求。

  3.探索研究游

  古村落中遗留的传统建筑是集历史、文化、艺术、科考价值于一体,吸引着大批国内外考古学家、艺术家、摄影家来此探索研究,基于这类特殊群体的需求,可依托古村落内不同的游憩景观资源,建设不同类型的户外研究基地,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此类旅游模式的开发是促进古村落知名度和认可度提升的重要手段,也是古村落开发的主要方向。

  古村落中蕴含的风水文化、生态理念以及人文内涵是古村落的精髓,也是急需保护的文化脆弱带,因此,在对古村落进行观光探秘游、休闲养生游、探索研究游的过程中应将生态认知游贯穿各类旅游开发模式,在游客所涉足的每个角落均配置相应的解说系统,让游客在体验各类旅游方式的同时,与古村落的文化信息进行对话,从而丰富各类旅游模式的文化内涵,培养游客及本地居民的文化自豪和文化自信。

  (二)保护性旅游开发的措施建议

  1.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建立

  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需要以政府为主导,以相关政策与法规的制定为保证,并在政府及社会各界团体的监督下强制贯彻执行,才能避免在开发中出现不可弥补的错误[3]。因此对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应遵循以下步骤:①整理古村落文化遗产并存档。古村落文化遗产的整理过程是古村落文化遗产的社会经济价值挖掘的过程,也

  是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的前提。政府应逐步建立古村落遗产档案,并制定古村落遗产保护规划,对古村落内不同价值的文化遗产资源划定等级,制定相应的保护规则,利用科学方法追踪其变化,以便适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②制定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区规划。依据古村落遗产档案,编制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核心保护区、缓冲区、实验区的范围和保护对象,制定具体的乡规民约和实施细则,约束本地居民及开发商的无序建设行为,使各类保护区中的所有建设活动均有章可循,依法办事。如核心保护区应严格保护古村落原有肌理,限制室外装修和改扩建,古建维修严格采取“修旧如旧”模式,保留古村落原有建筑风貌。③制定古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规划。依据古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区的等级及区划,制定对应的古村落保护性旅游开发规划,如核心保护区应严格控制旅游人数,限制旅游开发;缓冲区可适当开发旅游项目,仍旧需要注重该区域的环境承载力;实验区可适度放开旅游开发力度,丰富旅游项目等,从而弱化因旅游带来的古村落的破坏性开发。④配备相关的服务政策。在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中,政府还应积极拓展古村落投资渠道,建立古村落保护专项基金,从而通过税收、金融等政策引导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的科学发展;另外成立古村落保护协会和专门的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管理人员等[8],形成良好的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监督氛围,使得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得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2.内生性开发模式优先,外部介入性为辅

  古村落融集了本地居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和民风习俗而形成,本地居民是古村落文化遗产的创造者和继承者,也是民俗文化展演的主体,对于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应贯穿融入本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并引导本地居民的参与,才能充分发挥其在古村落保护性开发中的主体地位和重要作用。首先在对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的各项决策及规划中,尊重和听取当地居民的期望和建议,鼓励本地居民参与古村落评估,引导本地居民识别古村落的价值,增强本地居民的责任感和自豪感;其次在开发过程中深入

  调研,制定合理的开发目标,协调多方利益主体,形成惠及于民的利益分配机制[9],激发本地居民自觉保护、自我开发的意识,调动民间资本,利用传统的道德约束,形成良好的村治发展模式,并引导其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型;第三政府和相关单位应适时进行旅游市场调研,制定和调整古村落的旅游和商业发展计划,使得古村落中的各项旅游开发项目顺应市场,实现其可持续发展。

  3.发展非物质文化,与建筑文化相融合

  古村落中的文化遗产因地域的不同而各具特色,依托古村落内独特的文化遗产资源,形成系统性、产业链式的旅游产品,如体验性的古村落农家乐,探秘性的各类展览馆和博物馆,参与性的古村落文化演艺表演,服务社会科研的各类摄影、写生、考古、影视基地等,贯穿于古村落文化旅行的吃、住、行、游、购、娱、康、乐8要素中,便于游客的辨识、了解和参与,打造独具特色的旅游文化品牌,是古村落文化旅游永葆生机的手段。其次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应动态的融入当地旅游片区的规划,强化与其他景区的合作与整合,细分片区旅游市场的需求,开发有针对性的旅游产品,在差异性需求中寻求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的策略。第三注重古村落保护性开发中的文化创意与创新,发挥古村落的文化遗产优势,融入科学发展和创新思维理念,推动古村落文化遗产的艺术创作,如艺术传媒与展览,影视表演与传播等,创新古村落旅游文化产品,促进传统古村落旅游模式创新,推动古村落保护性开发中的可持续发展。

  古村落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与本地居民的生存与发展息息相关。在对古村落的保护性开发中应以古村落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古村落居民的生活水平为目的、以打造高品质的古村落旅游精品为手段,综合评价古村落文化遗产的价值,顺应市场需求,协调保护与开发的矛盾,打造古村落旅游精品;充分调动本地居民的积极性和参与性,改善其生活环境和质量,激发本地居民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发挥本地居民在古村落保护性开发中的能动作用,从而实现古村落

  在保护性旅游开发中得到良性的可持续发展。

  注释:

  ①“文化遗产”的定义基于不同的视角有不同的版本,本文采用1972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和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物质类文化遗产”和“非物质类文化遗产”的重新定义结合古村落的特征,对古村落文化遗产构成进行分析,认为古村落文化遗产分为自然性和人工性的物质类文化遗产和以乡村居民的生活经验、人生价值观和民俗风情为主的非物质类文化遗产。

  ②“旅游”的定义不同的学者亦有不同的定义版本,本文采用1994年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的重新定义,认为“旅游”是指为了游憩、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人们惯常的生活环境,到异地并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1年的活动。

  【相关文献】

  [1]杨丽婷,曾祯.古村落保护与开发综合价值评价研究——以浙江省磐安县为例[J].地域研究与开发,2013(4):112-116,122.[2]庄伟光,林平凡.古村落的保护与旅游开发——以广东为例[J].企业经济,2014(7):119-123.[3]周叶.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实证研究——以徽州古村落为例[J].农业考古,2012(4):245-248.[4]张瀚文,陈国生,陆利军等.古村落旅游开发企业利益群体共同治理模式研究[J].怀化学院学报,2013(3):4-8.[5]张鑫,林崇华,李洁.风景名胜区游憩景观的保护性开发[J],社会科学家,2013(10):82-85[6]唐文跃.旅游开发背景下古村落居民地方依恋对其迁居意愿的影响——以婺源古村落为例[J].经济管理,2014(5):124-132.[7]杨利,李娜妮,邵秀英.山西省古村落分类保护与开发初探[J].湘潮(下半月),2015(1):87-88,85.[8]王皓田.民族地区旅游城镇建设的人类学分析[J].怀化学院学报,2014(4):34-36.[9]余琳,张智威.古村落保护性开发研究——以佛山大旗头古村落为例[J].价值工程,2014(6):314-316.

篇六: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当代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文化旅游开发对策

  随着全球化和城市化的推进,传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得到了保护,吸引了更多游客前来旅游。但是,在文化旅游开发中,如何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本文将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文化旅游开发方面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对策。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

  1.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和法规建设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目的是保护其独特性和原真性,而要保护它们必须有良好的法规和意识。因此,必须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法律和相关规章制度。同时,政府和社会大众应该引导大众抵制文化侵蚀,加强文化自信。

  2.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相结合

  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要保护,还要传承,只有传承,它们的原真性才能被认知和参与。例如,对于传统手工艺的保护,可以在保护的同时开展手工艺培训课程和展示活动,传承这些技能,使当地手工艺文化得以传承和发展。

  3.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的投入

  要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宣传作为民族文化自信心的体现,增强其保护意识和重要性,必须加大保护和宣传的投入。可以开展相应的活动,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义演等,来向社会公开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

  二、文化旅游开发对策

  1.制定合理的文化旅游开发规划

  文化旅游开发必须建立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基础上,要根据当地的文化资源、自然景观等来确定其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同时,要合理安排游客的游览时间和空间,避免文化遗产资源的过度开发和破坏。

  2.注重文化旅游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融合

  文化旅游开发应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吸引游客的核心元素,让游客更多的了解和体验当地文化。例如,可以开展节日文化活动、民俗游览、特色美食品尝等活动,让游客感知文化的内涵、流传和传承。

  3.重视文化旅游开发与文化产业的融合

  文化旅游开发应该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和就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整合文化产业和旅游开发,将文化作为产业创新、转型升级活力的源泉和支撑点,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供更好的发展保障。

  综上所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保护和文化旅游开发是一项协调促进的工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原真性,不仅能够维护民族文化传承,还能为文化旅游的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资源和动力。同时,当地政府和社会大众需要形成文化自信,并积极开拓创新文化产业,推进文化旅游的发展。

篇七: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对策思考

  作者:张红琴

  来源:《魅力中国》2017年第13期

  摘要:随着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步伐的加快,对历史文化遗产的开发与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从现行国内大多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现状看,取得的成效并不理想,出现开发、保护冲突局面,其在很大程度上导致历史文化遗产被破坏。这就要求立足于当前保护与开发现状,采取相应的完善策略。本次研究将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涵义与原则、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问题以及相关的对策进行探析。

  关键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对策

  中华文明有悠久的历史,经过千年的历史文化沉淀,留下较多历史文化遗产。时间流逝,受大自然的侵蚀与人类破坏,历史文化遗产被破坏问题日渐突出,无论从风貌上或历史文化層面,都发生一定改变。而这种现状出现的原因很大程度归因于历史文化遗产大开发中,未做好保护工作,因此本文对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策略研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涵义与原则

  (1)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涵义。关于历史文化遗产,其可细化为物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两方面。其中物质文化遗产,一般指为集科学价值、艺术价值以及历史价值的文物,如笔画、石窟寺、古建筑以及古遗址等,而非物质文化遗产则为以为物质形态存在的遗产,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等。而在此基础上提出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其内涵主要表现在无论城市建设或旅游业发展中,都避免出现以历史文化遗产破坏为代价的情况,确保历史文化遗产原有的功能如传承民族文化、连接民族情感以及维护文化多样性等得以保存。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原则。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需坚持一定的原则,具体表现为:①科学保护与开发、依法保护与开发。以博物馆历史文化遗产为例,展示历史文物的过程实质为开发历史文化遗产的过程,而这一开发中要求保证遗产本体、遗产环境的完整性与真实性,严格遵照相关法律进行开发与保护;②可持续原则,合理的开发与保护并不冲突,历史文化遗产中所体现的历史文化价值,其可被用于彰显博物馆特色文化,以这种文化资源带动经济效益的提高,能够满足开发的目标。但这种开发需以保护作为前提,以此满足资源可持续利用要求;③统筹协调原则,以博物馆文物为例,其不仅需完全从开发角度出发,同时还需实现历史文化特色的传承,强化大众对历史文物的认识,以此实现综合效益提高的目标。

  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问题

篇八: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浅析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以长城文化为例

  摘要:文化遗产,是一种重要的旅游资源,也是我国几千年文化的优秀结晶。文化遗产的保护,是每个国家的文化部门都要重视起来的。而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具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本文将以长城文化为例,阐述旅游开发对于文化遗产保护的作用,并且提出一些关于旅游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旅游开发;文化遗产保护;长城文化

  前言:文化遗产分为物质分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开发对于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既有消极作用也有积极作用。我国的文化部门要重视起旅游开发对文化遗产保护的影响,发挥积极作用,尽可能地消除消极作用的影响,提高管理水平,实现旅游开发和文化遗产保护“双赢”的局面。

  一、旅游开发在文化遗产保护当中起到的作用

  (一)积极作用

  旅游开发,是指人们为了发掘、改善和提高旅游资源的吸引力而致力从事的开拓和建设活动[1]。旅游开发不仅与旅游业息息相关,也涉及了体育、博彩、酒店、培训、餐饮等行业。旅游开发能够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创造新的保护方式,给文化遗产营造一个良好的生存环境。文化遗产是地区文化的重要代表,也是一种珍贵的旅游资源。目前,文化遗产的方式有抢救式保存、博物馆保存、传习机构传承、学校教育传承、民间生态保护五种[2]。政府在建设旅游设施的同时,必须加大对各种有形、无形的文化遗产的保护力度。比如长城周边地区的旅游开发。首先要对古长城损坏的部分进行维修和翻新,尽可能地保持古长城的原有面貌。其次,要修建博物馆,对古长城文化的相关文物进行良好保存,方便游客进行参观,深入了解长城文化的内涵。还要对长城文化的相关典故、故事和诗词进行宣传,增加游客对长城文化的了解,形成对长城文化的深刻印象。

  (二)消极作用

  旅游开发是为了增加旅游行业所创造的商业价值。如果旅游开发缺乏合理指导和规划,就容易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造成负面作用。这些不合理的开发行为,很有可能导致文化遗产的原貌被破坏,甚至加速文化遗产的消亡。以长城文化来说,如果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不能够遵循“维护古长城原貌”的原则,胡乱进行翻新,就会破坏古长城的原有结构,这是对长城文化内涵的践踏,也是对我国古典文化的不尊重。另外,一些商业行为让长城景区的商业气息过于浓厚,比如讲纪念品销售与旅游强制捆绑在一起,引起消费者反感,对文化遗产的保护也是大大不利的。

  二、旅游开发与文化遗产保护的具体措施

  (一)从立法上保护

  文化遗产的保护,首先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和基础。政府必须完善文化遗产保护的相关立法,为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提供行为依据。政府要严格监督与文化遗产有关的旅游项目的开发,制定严格的审批流程,将审批允许通过的旅游项目登记在案,方便日后进行管理。旅游项目的开发离不开招商引资等过程,政府对此也要制定相应的政策,避免非法融资等现象的发生。另外,政府的文化局和旅游局等部门要联合起来,建立文化遗产的保护制度和群众监督机制,允许群众举报破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行为,对于破坏文化遗产的旅游开发行为予以严厉惩罚和打击。

  (二)从技术上保护

  除了政府要加强立法和监管,文物保护部门也要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技术水平。以长城文化来说,长城建于秦朝,相关文物多为石质和铜质。文物保护部门要利用高科技手段来进行保存,避免文物由于年长日久而发生损坏。对于存储在博物馆内的文物,利用高科技手段保存的同时,也可以利用现代技术让游客在不直接接触文物的情况下对文物产生直观、全面的了解。另外,我国旅游部门要积极开发新型的旅游保护方式,减少传统旅游方式当中造成的文化遗产损耗,延长文化遗产的寿命。

  (三)从文化上保护

  文化遗产保护不仅仅是政府部门的事情,也需要全社会广大人民的共同努力。一些公民

  缺乏修养和素质,在旅游过程中对文化遗产进行肆意破坏。长城每年迎接数百万的游客,很多石块上都留下了游客刻下的痕迹。这就是群众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的表现。如果不对这种行为进行及时矫正,就会对文化遗产造成破坏,加速文化遗产的消亡。政府部门对此要予以高度重视,在全社会宣传爱护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文明旅游的观念。涉及文化遗产的旅游项目,要对游客进行详细、生动、热情地讲解,让游客深刻认识到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唤起人们对我国文化的热爱。通过这种方式,既能够保护旅游项目中的文化遗产,也能够提高我国游客的素质。

  结论:旅游开发是我国旅游业进行发展的重要手段。但是在旅游开发的同时,也不能放松对文化遗产的保护。我国政府要在积极进行旅游开发的同时,从立法、技术、文化等方面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积极利用起文化遗产这种珍贵的旅游资源,发挥旅游开发对文化遗产的保护的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改莲,穆淑荣.历史文化名城地名的文化分析及保护策略——以喀什市和北京市为例[J].中国地名,2015,12:10-12.[2]王萌.地名的旅游价值和文化价值[J].中国地名,2015,12:78+77.[3]黄建男,廖军凯,廖合群.红色旅游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探析——以江西省上饶市为例[J].价格月刊,2016,05:91-94.

篇九:文化遗产旅游保护与开发的策略

  

  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

  文化遗产是指人类社会创造的历史文化遗留下来的、具有特定历史价值的实物与精神财富,它们既是人类文明的宝藏,也是人类精神财富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是最近几年受到越来越多关注的话题,其中存在着矛盾与挑战,也有着广泛的争议。

  一方面,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能够有效地增强文化认同感,促进社会的文化多元性和文化多样性,促进社会的文化发展。同时,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保护和维护文化遗产本身,以免被破坏毁灭。

  另一方面,文化遗产的开发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它可以激发当地经济发展,促进当地就业,吸引更多的游客前来游览,从而让更多的人认识到文化的重要性,保护文化遗产的同时还能带来经济效益。

  此外,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与挑战,比如文化遗产开发可能带来破坏,而文化遗产保护又会抑制旅游开发,这就要求政府与企业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取得平衡,做出正确的选择。

  针对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的矛盾与挑战,政府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建立健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增强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同时,也要提倡文化遗产传承,通过科技手段、活动、展览等形式,把文化遗产传承给更多的人,使更多的人可以了解和体验文化的魅力。

  另外,政府还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在文化遗产开发的过程中,加强对当地环境的保护,减少破坏,确保文化遗产的安全,并且要做好文化遗产的管理,以免受到旅游开发的不良影响。

  总之,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话题,需要政府与企业在文化遗产保护与旅游开发之间取得平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文化遗产的保护,促进文化遗产的传承,还要强化对当地环境的保护,以实现文化遗产的保护与旅游开发的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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