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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通用6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8-12 09:27:01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通用6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通用6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6篇

第一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一:

  为更好地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中和街道宣传到位、落实到位、督查到位等“三到位”抓实抓牢。

  一是宣传到位。中和街道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会、社区六职干部大会、自查培训会(12个社区和街道科室负责人)等专题会,通过街道QQ群、微信工作群、街道大厅电子显示屏和社区村务公开栏等多种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宣传全覆盖。

  二是落实到位。街道制定了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将专项整治五个方面的内容,落实到具体的分管领导(联系社区领导)、科室(社区)负责人和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分解细化到人,落实责任。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建章立制等方式认真查找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并将查找出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形成专题报告。

  三是督查到位。由街道纪工委牵头成立的专项督查组,全面负责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全程跟踪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情况,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着眼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及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严禁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的发生。实实在在把专项整治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乡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总结篇二: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量大面广,易发多发,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直接侵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是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水火不容的。今年1月,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作出部署,要求加大对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今年3月28日,中央纪委王岐山书记在河南省调研时指出,人心向背是最大的政治。不正之风和腐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动摇党的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紧紧抓住基层党组织建设这个关键环节,使广大基层干部增强宗旨意识,牢记为民务实清廉,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坚强战斗堡垒,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今年4月2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入纠正“四风”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可以看出,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是党中央根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形势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

  当前,我区正处于转型发展、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大开发大建设的过程中,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意义重大。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现实需要,是为建设美丽厦门典范翔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环境的迫切要求,是确保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必然选择。本文将结合翔安区实际,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进行类型分析,探究其产生原因,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

  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必须认真研究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现实状况,有针对性地加强综合治理。通过归纳总结,我们认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政令不畅型。有的基层干部政治纪律性不强,对中央的政策执行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使中央政策变形走样;
从地方或局部利益出发,擅自出台有关规定,损害群众利益。如截留挪用强农惠农资金等。如,经查,2014年7月,翔安区新店镇吕塘社区“两委”研究决定将社区300多亩集体虾池对外发包转型,并决定由社区居民代表投票决定承包单位。厦门东石物流有限公司通过向社区干部和社区居民代表行贿获得承包权,并伙同社区干部,在开发项目未经政府批准的情况下,开始进行虾池退养、填土等工作,给虾池造成严重破坏。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对相关社区干部进行党纪立案调查,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贪污受贿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以侵吞、窃取、 骗取等非法手段将集体资金据为己有;
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主动索取群众财物,或者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为其谋取利益,提供方便。如,经查,翔安区执法局马巷行政执法中队原中队长洪某云,利用负责查禁辖区内违法建设的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人员财物6.84万元,为其谋取利益;
在明知部分村民存在违建行为的情况下,接受贿赂及请托说情,违反有关规定,不正确履行查禁职责,造成辖区内违建风气泛滥,社会影响恶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2个月。又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副主任洪某护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拨付款12万余元并分得8万余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款1.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2个月。再如,新店镇洪厝村原党支部书记洪某进在翔安大道征地中,利用职便骗取政府补偿款共计6万余元并分得4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3.截留挪用型。有的基层干部利用职权便利,克扣、截留、挪用民生资金;
有的部门和单位截留专项资金,设立账外账,用于发放奖金和各种补贴;
有的把专项资金转移到下属职能部门,请客送礼,挥霍浪费。如,经查,2004年10月-2015年5月,翔安区新圩镇新圩社区原主任蔡某沂先后挪用120万元社区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自家房屋装修费用、购买小轿车、支付个人欠款和日常开支。蔡某沂在担任社区主任期间,截留征地补偿款、宅基地款、农贸市场店面转让、出租款等,私设“小金库”,款项高达800余万元。目前,翔安区纪委已将蔡某沂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侵占“三资”型。村务公开在一些村徒有虚名,村干部挥霍集体资金、公款吃喝、随意开支现象程度不同地存在。有的借为村跑项目之名,“花集体的钱,办自己的事”;
有的村收入不记账,隐匿集体收入,从中谋利;
有的虚报公用开支,侵占集体资产;
有的村干部低价处置集体资产,甚至把集体的资产变到自己或亲属名下;
一些有利可图的工程,村干部能干的自己干,干不了的转给别人,从中渔利。

  5.玩忽职守型。一些基层党政组织和干部缺乏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行政不作为,推诿扯皮;
有的对安全生产、预防事故重视不够,监管不力;
有的地方干部失职渎职,甚至与黑恶势力沆瀣一气,致使人民群众缺乏公平感和安全感。如,翔安区林政站借调干部苏某未一次性告知征收林地审批手续,导致申请人报批相关占用征收手续出现延误,受到诫勉教育处分。又如,翔安区教育局教育科借调教师林某珍未认真审核民办园申请财政补助费审批手续,导致慈恩幼儿园虚报冒领补助费,受到诫勉教育处分。

  6.徇私舞弊型。有些基层干部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感情、靠关系办事,吃拿卡要、以权谋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有的在工程发包、招投标、质量验收、工程款拨付等环节敛财;
有的在低保资金的发放上,搞亲情救助和贿赂性救助。有的基层干部以美丽乡村建设为名,强占农地,补偿安置政策不落实,补偿费不及时到位。

第二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精神和X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X届二次全会、市纪委X届四次全会、区五届二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要求,切实解决当前X乡机关干部、村组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根据区委的统一部暑,X乡党委决定,从6月开始在全乡开展为期5个月的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推动美丽和谐X建设,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微官”“微权”“微腐”,锁定群众满意一个目标,紧盯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基层“蝇贪”和突出作风问题三个重点,做实宣传教育、线索收集、监督检查、重点督办、纪律审查、源头治理六大举措,利用5个月时间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夏季集中攻势”,持续贯彻落实区委《X区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委办发〔X〕88号)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为、推诿扯皮,执行不力不强、落实不到位,精神不振、作风漂浮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党群关系、啃食群众获得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立健全防范基层“微腐败”长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净化基层政治生态,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让群众共享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实现提升晋位。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持抓重点,带全面,紧盯资金和项目落实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整治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扶贫领域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等专项资金;
违规干预插手扶贫工程项目,在扶贫项目、资金分配安排、审核审批、检查验收等环节优亲厚友、暗箱操作、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2.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履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乡镇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扶贫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工作安排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对本地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到位,工作安排针对性不强,工作力量统筹不够,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
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监督检查覆盖面不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上报,该发现的未发现,该查处的未查处,该问责的未问责或问责不到位,以案谋私、压案捂案等问题;
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只审批不管理、只拨款不监督、只管本级不管下级、只管行业不管行风,监管不严、推诿扯皮,扶贫政策信息不公开、不透明等问题。

3.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重点整治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不顾当地实际和群众意见盲目决策、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纸上脱贫等问题;
精准识别、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贫困村、贫困户虚假“摘帽”等问题;
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唱功好做功差,习惯简单将责任下移,凡事都要上级拍板、上交矛盾等问题;
帮扶单位组织不力、措施不硬、工作不实,帮扶人员作风漂浮、纪律松散、弄虚作假等问题。

4.集中治理扶贫领域其他突出问题。重点整治扶贫领域冒用他人名义、虚列扶贫项目、编造虚假资料、虚报扶贫对象,骗取扶贫资金,谋取私利等问题;
产业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效益不佳、违规结存、资金浪费等问题;
违反决策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金管理等规定,违规插手干预扶贫领域工程建设,以及强揽、强包、强分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

(二)重点整治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1.集中治理“村霸”问题。重点整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脱贫攻坚、农村经济社会事务中非法捞取不正当利益,在征地搬迁、工程项目建设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私挖滥采、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等问题。

2.集中治理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紧盯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地方、行业和领域,重点整治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充当重点打击的十类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

3.集中治理工作推动不力问题。重点整治乡镇党委政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甚至敷衍塞责、消极应付等问题;
有关职能部门工作推进不力,有黑不打、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等问题;
办案人员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等问题。

(三)重点整治“蝇贪”和基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作风问题

1.集中治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强农惠农政策不落实,跑冒滴漏、贪污挪用惠农资金、集体资金,超范围超标准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钱款等问题;
征地搬迁过程中信息公开不到位、不透明,强占掠夺、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征地搬迁补偿资金等问题;
救助物资、资金发放过程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虚报冒领等问题;
微权清单制度落实不到位,村务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甚至假公开、乱公开、搞暗箱操作,侵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问题,以及环境保护、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保障、执法司法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

2.集中治理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做选择,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懒散消极、不下实功,行动迟缓、敷衍了事等问题;
习惯当太平官,不履职、不尽责,该负责的不负责,该决策的不决策,该拍板的不拍板,对干部作风问题不敢抓、不敢管等问题;
为民服务意识淡漠,主动服务意识不足,不认真研究、解决群众、企业正当诉求,不主动化解矛盾,遇到问题绕道走,遇到难题往后拖,不敢下深水、破难题等问题;
首问责任落实不力,不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申请要件材料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让群众来回跑等问题;
服务态度恶劣,冷硬横推、自由散漫、不守工作纪律,对群众办理事项久拖不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3.集中治理群众身边“四风”问题。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和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具体规定不力,聚焦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新动向新表现,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8+5”问题类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力度;
聚焦形式主义、官僚主义10种新表现,深入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多实少,满足于“轮流圈阅”“层层转发”等问题;
打造“经典调研线路”,搞“大伙演、领导看”的走秀式调研等问题;
热衷于打造领导“可视范围”内的项目工程,不考虑客观实际,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
对工作不重实效重包装,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热衷于“材料美化”,搞“材料出政绩”等问题;
以会议落实会议、文件落实文件,“文山会海”和检查评比过多过滥等问题。

三、工作举措

(一)宣传教育再深化。

1.充分利用干部“大家访”、农民夜校、院坝会、公开栏等方式,以及网站、微信等网络载体,广泛宣传脱贫攻坚、征地搬迁、惠民政策、救灾救济、三资管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与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政策法规。

2.深入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分层分类组织基层党员干部参观法纪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为基层党员干部扣紧廉政“安全带”。

3.创建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广泛创作党风廉政建设相关文艺作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潜移默化地向群众传递正能量。

(二)问题线索再收集。

1.建立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联系督导制度,对信访举报量大、重复访越级访较多、群众满意度低的村进行实地蹲点调研。乡机关干部、村组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进村入户,主动收集“微腐败”问题线索。

2.对X年以来受理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建立问题线索查核工作台账,对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登记处置。对查否的问题线索再“回头看”,防止“化案放水”问题。

3.及时畅通信息,及时向区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确保重要案件及线索及时移送。

(三)监督体系再完善。

1.认真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日常业务检查指导。不定期邀请扶贫领域相关职能部门开展1次行业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举一反三,立查立改。

2.畅通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12388信访举报电话和网络举报渠道,有效采用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发放监督卡等方式,发动群众广泛参与监督。

3.加强与媒体互动,用好网络问政平台,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积极作用,对舆论监督曝光的问题,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公开结果、回应社会关切。

(四)纪律审查再强化。

1.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二种形态,鼓励引导有轻微违纪问题的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依纪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理或免于纪律处分。

2.对于线索明确、证据充分的,坚持快查快结、快审快移。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惩治“微腐败”。

3.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对专项行动中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对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追责问责到底。

(五)源头治理再推进。

1.深化阳光村务工作,抓实微权清单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综合运用公开栏、微信、会议、广播等途径,推动党务、村务、纪务及时、准确、全面、醒目公开。

2.每季度通报一批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对X年以来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X年1月1日后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3.有针对性开展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坚持重大典型案件一案一教育、一案一治理,在案发地方(村)开展专题警示教育,推动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效转化。

4.针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定,明晰责任界限,规范程序流程,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

四、时间安排

从6月中旬起开展为期5个月的作风集中整顿,分为五个阶段实施:

(一)制定方案阶段(6月4日至6月8日)。按照区纪委《X市X区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纪发〔X〕17号)要求,结合全乡实际,制定全乡实施方案,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

(二)学习教育与查找问题阶段(6月9日至6月20日)。结合“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和“敢作敢为敢拒当,真抓真千真落实”活动,深入学习,查摆问题,认真剖析、凝聚共识。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至8月30日)。紧盯重点领域、突出问题,开展全方位监督检查,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边查边改、销号管理,定期通报督查整治情况。

(五)问题处理阶段(8月31日至9月30日)。依纪依法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现问题的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问责处理。

(四)建章立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0日)。结合集中整治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完善措施,认真梳理制度建设的计划和清单,建立健全推动作风建设、预防微腐败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常态性的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全乡上下务必统一认识,抓好活动开展。

一是强化领导。成立X乡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盯住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整合义务监督员、志展者、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开展经常性明察暗访,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务求取得实效。

二是畅通渠道。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煤体,大力宣传开展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进展成效和经验做法;
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开辟专栏,及时受理办理投诉举报问题,发现一批正面和反面典型;
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或公开曝光,推动活动落实见效。

三是注重结合。将专项行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省委“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市委“敢作敢为敢担当、真抓真干真落实”活动、区委“大家访”活动等结合起来,切实做到“同步抓、共促进”,用工作成绩检验作风成效。

四是加大宣传。各村及时上报工作开展动态,乡党政办每月至少向区委办和区纪委等相关上级部门报送1篇专项行动相关工作信息和新闻稿件。

第三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如何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这一论断,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对反腐败斗争有了更高的要求和认识,同时为持续开展推进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方向和目标。

作风好坏是关系我们党会不会脱离群众,能不能长期执政、能不能很好履行执政使命的大问题。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一旦与群众发生脱离,那么党的生命也将受到威胁。历史反复证明:我们党执政的最大危险就是脱离群众,做好党的作风建设,我们就能与广大的人民群众紧密联系在一起,共同为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更加巩固;
不然,党的工作与事业就会停滞不前,党的执政地位就会遇到挑战。

党的十九大鲜明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伟业”。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然要得到整治,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一)坚持高压态势。坚决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止腐败坏根、腐化变质,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高压态势要长期坚持保持,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做到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一视同仁。

(二)盯紧点滴细节。“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有病就要马上治疗,发现苗头问题就及时跟进,了解情况、处理,防止小问题拖成大问题,这就是盯紧细节的重要意义。

(三)强化日常监督。治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强化好日常监督。把功夫下在平时,在日常管理监督上见实效,坚持抓早、抓预防。

第四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 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 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 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2018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按照《中共荥经县委办公室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荥委办〔2017〕69号)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2017年1至8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雅市纪通2016年21号)、(雅市纪通2017年3号、4号)、(荥纪通2017年5号)等文件,并于2017年8月组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2017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泗坪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

  (三)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2017年7月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45人,其中各村党员各10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5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四)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线索:1.民胜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民胜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2014年至2017年泗坪乡民主村3组将本应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3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3组的集体账户。

  (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泗坪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泗坪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二)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缺乏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知识,对工作发生的变化不及时了解,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乡党委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长期坚持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根据XX号文件精神,按照纪委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和拓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我公司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我公司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二阶段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纪委下发了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公司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阅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认真开展部署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全面工作部署,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部,由监察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由审计、财务、营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以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加大督查力度,提高重视程度。监察部会同审计部、财务部、营销部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和走访群众、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惠农资金补贴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查找发现问题线索,如发现问题,上报监察部纪检办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查实的不正之风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充分运用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等工作成果,深挖问题线索。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公司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尚。

  3、积极依靠群众,发挥监督作用。认真总结以往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经验,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在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4、建立监督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对发现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及问题进行收集整理,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台账。同时按照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台账。

  5、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加强对发现问题线索应报而隐瞒不报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肃问责。对不涉及违纪违规但需改进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开展约谈提醒;对涉及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立即报告监察部。对职责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实、执行纪律不严的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纪律处分等形式严肃问责,并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追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解决。

  公司党委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职,财务部门严格把关,坚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和坚持抓早抓小,把一切不廉洁的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和未收到反映我公司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和问题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

  随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虽然没有发现问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正风肃纪。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纪条规。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做到头脑清醒,警钟常鸣。二是正人先正己。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率先垂范,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首先要自己做到,要求一般党员干部不做的,领导首先要自己不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对胆敢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切实正风肃纪。四是修正官德。加强对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弘扬正气,根除邪气,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一是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把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起来,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体系完备、制约有效的监督网络。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个人生活等领域进行监督。在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3、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方针。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形成一条触碰不得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坚持与时俱进,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加强工作调研,着力探讨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坚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五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源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 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
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1. 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 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
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根据_纪9号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我科党政能严格按照文件部署的时间节点,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现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真传达文件精神,____年4月4日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并于4月10日对我科公开,三重一大等问题进行了了专项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在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1三重一大记录内容单一。(2签字不规范不及时,有补签情况。针对这两个问题支部汇同科行政制定整改措施如下:规范记录,按规定事项记录,确保记录全面。加强签字规范的监督,做到及时签字,杜绝补签情况。

二、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同矿党委开展的自查自纠工作相结合,相互对照,查找问题进行整治,并于4月19日上报自查自纠查找的问题,此类问题同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具有高度重合,共查出问题五个方面的问题:1、大宗物资的采购上有个别次数的采购存在向非个人采购农产品时使用现金结算的现象,违反国家《现金管理条例》中超过现金起点用转账支付的相关规定情况。2、辅料的采购(白糖、醋等多为定点商家,索取正规发票较少。3、个别基础账目凭证手续不全。4、小商店未独立核算。5、厂务公开内容有欠完整(干部考勤公开缺项针对这五个方面的问题整改措施如下:(1加强大宗物质的采购现金支付管理,严格遵守现金起付点规定。(2对辅料的采购特别是批量采购,(3尽可能选择能提供正规税务发票的商家(4按规定程序索要正规税务发票。

(5严格遵守会计账目管理规定,确保手续齐全,记录规范。(6小商店
经营将独立建账核算,便于监督。(7对厂务公开内容及时补正,保证事项完整。
三、对照十个方面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对重点问题进行督促和监督,我科两个科级干部子女本年度计划结婚事宜均按上级纪委要求进行了申报,支部同时要求在举办婚庆喜宴前再度向上级纪委上报情况以便加强监督。同时对职工关注的考勤,材料管理等问题进行专项整治,结合我科实际制定了生活服务科请销假制度,对材料管理进行专项的检查发现的月清月结滞后的问题进行了监督整改。
四、制度机制建立完善情况,针对查出的问题首先对相关制度进行了修改保留了《餐饮业食品采购索证和验收卫生管理制度》、《生活服务科民主管理科务公开制度》《食堂财务管理制度》《食堂会计岗位责任制》修订完善制度两项《生活服务科关于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办法》、《职工食堂大宗食品采购会签制度》从而不仅从制度上构建了不能腐的机制而且对不正之风形成了制度的制约。
按照《中共荥经县委办公室 荥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lt;荥经县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_gt;的通知》(荥委办〔____〕69号要求,持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我乡党委根据县纪委的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专项行动,现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和党委副书记、乡长为组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委为
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委副书记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乡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责任,主动加强分管领域开展专项整治的领导切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认真开展法纪教育和警示教育,及时进行党员干部专题培训。____年1至8月分别组织乡、村、组干部通报学习了(雅市纪通____年21号、(雅市纪通____年3号、4号、(荥纪通____年5号等文件,并于____年8月组织乡干部和全体村干部观看《阳光问廉第二期》。通过学习对干部职工和村组干部多次敲响警钟,进一步增强了干部职工的廉政意识。同时我乡十分重视对党员干部的专题培训。____年1至8月分别进行了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前集体谈话会、泗坪乡第十届村委会换届初步候选人谈心谈话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座谈会、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题工作会。等专题培训工作。
(三及时开展感恩奋进活动和大走访活动。____年7月我乡在乡政府会议室开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知识竞赛。并对我乡四个村分别开展大走访活动,共走访45人,其中各村党员各10人,断机村关于安置点防洪沟公开,公平问题所涉及的王天国等5人。通过开展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意识和为人民服务意识同时进一步化解矛盾,有利于在群众中树立良好形像。
(四认真收集问题线索,强化执纪问责。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及时收集汇总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问题线索。通过自查发现2个问题线索:1.民胜村村委会坐班制度落实不到位。通过开展专题整治同时结合教育帮助,民胜村切实落实了坐班制度。2.____年至____年泗坪乡民主村3组将本应
纳入集体账户管理的资金存入组长杨庆安的个人账户。乡纪委对杨庆安进行了查处,并责令民主村3组立刻进行了整改,将3组集体资金暂存入民主村账户,待民主村3组开设集体账户后再存入民主村3组的集体账户。

(五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为加强管理我乡先后完善了《泗坪乡车辆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制度》并进一步完善了泗坪乡下辖四个村的村规民约。

二、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力。有的干部没有真正认识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党的执政基础的影响,没有认真履行自己应该履行的职责,在业务工作中注重强调工作安排和工作成效,忽视了对过程的监督,对廉政风险点的防控。
(二学习不到位,侥幸心理存在。学习的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有的干部不主动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更缺乏学习廉洁从政相关知识,对工作发生的变化不及时了解,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惯性思维、侥幸心理比较严重。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思想认识。乡党委将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持之以恒的长期抓下去,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真正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长期坚持教育引导,强化纪律约束,做到教育引导与纪律约束并重、深挖细查与跟踪督办并举、制度建设与常态长效并进。
根据__号文件精神,按照纪委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
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和六届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巩固和拓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我公司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我公司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第二阶段监督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强化教育
纪委下发了关于《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我公司收到文件后,立即组织全体工作人员传阅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学习深刻认识到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展开了一系列的自查自纠工作,将自查自纠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一项重要举措,以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宣传警示教育,警钟长鸣,引以为戒。教育干部职工常修为政之德,常怀律己之心,珍重自己的人格,珍爱自己的声誉,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通过教育促进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牢固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使广大干部职工能够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本着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诚心诚意为群众解难题、做好事、办实事、办成事。

二、主要做法
1、加强领导、认真开展部署落实。针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总经理党委书记为组长、纪委书记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出全面工作部署,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督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监察部,由监察部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整治活动日常工作。专项监督检查小组办公室由审计、财务、营销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通过强化组织领导,以有效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加大督查力度,提高重视程度。监察部会同审计部、财务部、营销部等部门采取明察暗访和走访群众、受理举报等多种方式,围绕民生政策落实、惠农资金补贴等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督查,查找发现问题线索,如发现问题,上报监察部纪检办将及时督促整改,对查实的不正之风将视情况进行通报。同时,充分运用财务检查,审计监督等工作成果,深挖问题线索。确保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有效遏制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公司干部职工廉洁自律,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干部职工的自觉性、积极营造转变干部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认真做好群众工作的良好风尚尚。
3、积极依靠群众,发挥监督作用。认真总结以往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工作的经验,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充分发挥群众参与、民主监督在工作中的作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增强专项治理工作的实际效果。
4、建立监督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资料整理,对发现有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线索及问题进行,分门别类建立完善台账。同时按照开展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有检查、有记录、有台账。
5、压实责任,严肃问责。加强对发现问题线索应报而隐瞒不报者,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严肃问责。对不涉及违纪违规但需改进的问题,要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整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积极开展约谈提醒;对涉及到违纪违规问题线索,要立即报告监察部。对职责履行不力、问题整改不实、执行纪律不严的情况,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
种形态,采取批评教育、约谈诫勉、纪律处分等形式严肃问责,并严格按照一案双查要求进行追责,以严明的纪律确保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得到解决。
公司党委自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纪委认真履职,财务部门严格把关,坚持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和坚持抓早抓小,把一切不廉洁的行为处置在萌芽状态。通过开展监督检查,未发现和未收到反映我公司有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和问题发生。

五、下一步工作
随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活动的不断深入,通过这次监督检查,虽然没有发现问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薄弱环节,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查漏补缺,努力提升服务发展、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水平。
1、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切实正风肃纪。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纪条规。深入学习《党章》、《党纪处分条例》和《廉洁从政准则》,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市委九项规定和县委十项规定,做到头脑清醒,警钟常鸣。二是正人先正己。领导班子要以身作则带头率先垂范,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领导首先要自己做到,要求一般党员干部不做的,领导首先要自己不做,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三是坚决执行党的纪律。对胆敢以身试法、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坚决依纪依法严惩不贷,切实正风肃纪。四是修正官德。加强对党员干部艰苦奋斗的思想教育和廉洁文化教育,弘扬正气,根除邪气,彻底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2、进一步完善监督制度。一是充分发挥监督的作用,把权力监督、法律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群众舆论监督相结合起来,围绕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重点地开展监督工作,建立起结构合理、功能互补、体系完备、制约有效的监督网络。二是对干部职工的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个人生活等领域进行监督。在监督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注意发现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
3、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大惩处力度。严肃落实责任追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企的方针。群众利益无小事,对干部职工不作为、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形成一条触碰不得的高压线,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坚持与时俱进,努力从源头上防止不正之风。加强工作调研,着力探讨解决引发不正之风现象的深层次问题,把专项治理工作、纪检监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切实把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的要求落实到行业管理和日常工作,要建立健全涉及民生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民生工程真正惠民。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测和研究,坚持把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第六篇: 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上半年工作总结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通报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报告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对这些发生在身边的“苍蝇”式腐败问题感受深、意见大。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败工作成效的满意度,事关党的执政根基,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亟待解决,坚决予以查处。
一、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表现形式 1.利用职权,为个人谋取私利。个别基层干部利用职权,在小康楼建设招投标、工程建设、玉米制种基地落实、集体资产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谋取私利,收受、索取他人钱物;有的在土地征用、财务管理中,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违规报销一些个人费用,贪污公款中饱私囊;有些村社干部在民政救灾救济、危房改造补助等资金管理发放过程中,不能秉公办事,而是凭关系、凭感情、要好处,优亲厚友等。如甘州分局长安国土资所原所长闫作鹏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土地征地补偿款、收受财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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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作风不实,服务意识谈薄。一些基层站所干部为儿子操办“留头宴”,宴请管理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礼金案件。
二、发生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分析^p 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主、客观方面进行分析^p ,主要包括以下个几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够。部分基层单位党委、党组织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足,履职不到位,对下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村、社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不够,监督不力,缺乏严格的管控制度和追责问责机制,不愿意处理干部,怕得罪人,导致压力层层递减和辖区内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时有发生。有的怕“一票否决”,存在瞒案不报、压案不查等问题。基层纪委办案人员能力素质参差不齐,执纪监督和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
2.纪律规矩意识不强。不少犯错误的基层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没有认识到自己作为基层干部代表的是党和政府的形象,放松了对自己能力和素质的要求,宗旨观念不强,群众意识淡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没有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思想观念;少数党员干部法纪观念淡薄,心存侥幸,无视《准则》《条例》、中央“八项规定”等规定要求,抵制不住各种诱惑,贪婪钱财,存有侥幸心理,最终受到党纪法纪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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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机制不够完善。一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缺乏对权力有力监督和制约,缺乏完善、有效的监督机制,存在上级组织疏于监督,同级或下级不愿监督,群众无法实施监督的问题,忽视事前事中监督,过多依赖事后监督查处,造成党员干部权力失控、行为失范。如政务公开、财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未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不到保障,逃避群众监督。
4. 监督合力不够到位。大多数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生在基层,逐渐呈现出方式隐蔽化、手段多样化、人员基层化、被监督人员防范意识增强等特点,导致监督检查处理难度增大。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体系不完善,监督检查方式单一,监督检查工作合力尚未形成,严格追责问责机制执行不到位,导致监管不力甚至监管缺失,警示震慑效果不明显。有些被侵害群众往往处于弱势群体,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敢怒不敢言,或者出于自己非直接利益受损者或怕打击报复,心存顾忌,觉得没有必要去“惹事生非”,不敢监督、不去监督。
三、加大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的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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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落实主体责任为关键,层层传导责任压力。深入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效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强化各级党委(组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明确责任对象、具体内容,抓好责任分解和职责分工,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责任延伸到基层单位,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完善问责追责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管辖范围内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防止在问责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增强问责追责的刚性。
2. 以加强监督检查为重点,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要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改进监督方式,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坚决纠正部分单位部门及党员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执法不公、三乱等问题。要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大对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监督检查力度;要坚持明察暗访常态化,发现一起,通报一起,查处一起,着力纠正“四风”问题。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在小康住宅楼建设、玉米制种、农村“三资”管理、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及土地征第 4 页 共 14 页

收流转、教育收费、保障房建设、危旧房改造工作中截留、挪用、贪污、侵占等腐败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根据县委办《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着力解决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泗坪乡于近期集中开展了自查及整治工作,现就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安排、健全组织
泗坪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对自查及整治工作做安排部署:一是制定工作方案。结合乡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召开动员部署大会。组织乡村两级干部及党员干部召开会议进行部署。
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开展全面排查,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深入剖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及时纠正落实整改。
二、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一是明确集中治理活动的主要内容。本次集中整治活动主要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治理:民生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涉农收费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窗口服务单位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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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明确集中治理的时间节点。11月28日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11月中、下旬为自查自纠阶段;12月上旬为落实整治阶段;12月中、下旬总结提高阶段。
三是明确集中治理的工作要求。首先必须增强责任意识,扎扎实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圆满完成集中治理任务;其次是加强组织和领导,我乡指定专人负责,明确任务分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最后是强化监督检查,对在集中治理活动中发现的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
三、认真梳理、查摆问题
通过全面调查和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我乡本年度县受理的信访举报件,梳理统计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6个方面:
1、在落实上级强农惠民政策和文件精神时,存在理解不到位、走样、打折扣现象。
2、在执行法规制度时,不够公开、透明。
3、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管力度有限,导致农村资金的规范使用、资产的合理配置、资的合理开发利用得不到保障。
4、领导班子主动解决问题办法、措施不够。
5、领导干部学习不够、怕决策失误,不敢大胆拍板,科学决策能力有待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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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般干部工作标准不高,服务水平有待加强。

四、整治及时、措施得力
1、创新工作体制机制,加快民主法制建设。结合本乡实际对基层一些陈旧过时的体制机制进行改革创新,革除旧体制的弊端和缺陷,完善了符合实际、贴近基层、便于操作、有生命力的新机制;在制定办法、实施决策前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同时,加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普法教育力度,让干部群众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和依法办事。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完善规章制度。
一是加强基层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荣辱观、党风党纪和警示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遵纪守法、崇尚科学、明礼诚信、勤俭节约、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强化基层干部的人品、官德、党性修养。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党务、政务、财务、村务和办事公开制度,完善党委支部议事和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民主监督、工程招投标制度。
三是在政策法规、村务活动、重要决策等方面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管理权,让群众参与管理事务,真正实现群众自治。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干部教育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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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搞好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是通过网络、有线电视、广播、报刊杂志、墙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向基层群众广泛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知识。
三是加大对强农惠民政策的宣传教育,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
四是加大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就如何管理好基层事务、如何开展好基层工作、如何化解基层矛盾做好群众思想工作、如何当好一名合格基层干部等方面能力进行培养。
五是加强对基层干部组织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教育管理与引导。要求基层干部每月定期向上级党委汇报思想工作、作风纪律和廉政建设等情况,对他们存在的问题及时纠错纠偏。
六是教育引导干部群众更好地依法依规履行义务、承担责任、享有权利,更好地依法依规监督基层干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规范干部行政行为。加强对基层干部的从政行为、工作活动、党风廉政建设,以及个人生活圈、娱乐圈等领域的监督。要求基层干部在上级党委的组织与监督下,每半年进行一次述职述廉,并选派党员、村民代表参第 8 页 共 14 页

加,不断健全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办法,使之形成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权力监督体系和健全完善的监督体制。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自身权益的保护,对那些公然抵抗国家政策、侮辱侵犯工作人员正确行使权力的不法分子,要坚决绳之以法。
5、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要求基层干部始终牢记宗旨,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为群众办实事的思想意识,切实对人民群众负责,把自己的工作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上,把长期习惯主要依靠行政手段、行政指示、行政命令管理各项事务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主要依靠法律手段、依照法定程序进行领导实施管理的方式,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当一个人民的好公仆。
6、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严肃落实责任追究。
一是乡党委注重加强对基层干部队伍的建设,加强他们的自身修养和党性锻炼,帮助他们学习掌握必要的法规知识,熟悉和正确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规政策,使他们具备运用法律手段完成行政管理职能的相应能力,认清新时期农村社会基本矛盾,学会有理有节做好群众工作,把完成任务与执行政策统一起来;把对上级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统一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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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加强对干部队伍的作风整顿,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方针,对那些违犯法纪党纪政纪的干部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三是对基层干部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和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或给国家、集体利益带来重大损失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与后果的要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直接追究当事人和单位负责人的相关责任。
四是对反映基层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信访问题和违纪案件要认真调查,一经核实必须严肃处理,决不姑息手软,起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作用。
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泗坪乡初步形成了班子领导方向正确、干部职责分工明确、主动发现问题整改问题的良好局面,相关人员的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为民办实事的能力更加凸显,整治效果明显。整风肃纪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泗坪乡将继续坚持把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搞好基层党建的重点工作,抓实、抓牢,不断提高党委、政府的执政和行政能力,带领全乡干群为泗坪各项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基础和环境。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自查报告二:
按照宝委办〔20________〕28号文件精神及县纪委有关通知要求,民政局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梳理,现将5月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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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级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部署,县民政局围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和村规民约三方面的工作,结合市民政局工作方案和我县实际,拟定了工作方案《关于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宝民〔20________〕81号 ,明确了开展整治工作的内容、目标及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间。为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综合室,负责专项整治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督促各乡(镇按时开展自查、互查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活动有序开展。
(二学习培训
5月中旬,县民政局按照市民政局安排,组织民政局及部分乡(镇人员参加了专项整治工作培训会,对开展救灾救助、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和村规民约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有了进一步认识,对工作安排及目标有了深刻了解,重点要解决好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问题,如:在救灾救助中存在的审批程序是否规范,救助工作是否公开,特殊规定是否到位,分类救助是否落实等问题;在村务公开方面存在的是否制定统一目录、公开第 11 页 共 14 页

是否及时、宣传是否到位等问题;在村规民约回头看中,群众是否广泛参与、村规民约是否具有针对性和约束性等问题。
(三督查走访
自县民政局下发实施方案起,民政局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2次组织下乡走访,对乡(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5月份重点查看了救灾救助资金的发放情况及部分乡(镇村务公开栏的完好情况和公开情况,发出问题清单3份,下发情况通报2份,收集整改报告2份。
二、发现问题 (一共性问题
普遍存在部分乡(镇对专项整治活动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的问题,部分乡(镇党政领导不够重视,未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或未及时将领导小组成员报县民政局;未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二救灾救助
一是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
二是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

(三村务公开
经过对我县部分乡(镇个别村的村务公开栏进行检查,部分村的村务公开栏均存在不同程度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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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整改落实
(一陇东镇精减退职职工杨克宏、张中全救济金发放存在误差的问题。目前已核实清楚需补发金额,已要求陇东镇人民政府按照相关程序补发资金,确保6月份足额将补发资金发放到位,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二大溪乡村民卫光敏重复领取低保金的问题。县民政局在雅安市低保信息系统(4月启用核对二季度低保人员信息时,系统提示卫光敏未审核通过,我局及时向芦山县民政局核实,确存在两县同时将其纳入低保的情况,经协商由芦山县进行发放,目前已责令其将多领的1395元低保金退回大溪乡财政所。
(三针对村务公开栏不同程度损坏的问题。县民政局及时对已损毁的村务公开栏进行维护和维修,同时要求各乡(镇,各村(社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安排专人维护,放置在合适地点,妥善管理。
四、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进一步明确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级督一级,层层抓落实,切实按照方案要求,解决好群众身边的贪腐和执法不公等问题。
(二开展学习培训。拟定于6月中旬对各乡(镇党政领导及具体经办人员开展专项整治业务培训会,就开展具体业务过第 13 页 共 14 页

程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强调,并就民政系统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三细化工作举措。就救灾救助中未长期公示、村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规范、村规民约存在群众知晓率不高等问题,将结合学习培训政策,拟定统一的村务公开目录,规范村规民约内容,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四坚持督促检查。将督促检查作为常态工作任务来抓,以查找问题为导向,确保通过整治活动使工作更加规范,群众满意度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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