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墨客文档网!

【财政讲话】常务副区长在2004年薛城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5-20 15:45:06

常务副区长在2004年薛城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这次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回顾总结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政府采购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政讲话】常务副区长在2004年薛城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财政讲话】常务副区长在2004年薛城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


常务副区长在2004年薛城区政府采购工作
会议上的讲话


这次全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是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政府采购法》,回顾总结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探索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工作的新路子,安排部署下步工作。政府采购工作是法律规定的,必须认真执行。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把政府采购工作落到实处。下面,根据区政府研究的意见,我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五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我区政府采购工作自1999年启动以来,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从服务于全区经济建设大局,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政府采购范围不断延伸,规模不断扩大,五年来全区累计实现采购支出14058万元,节约资金3294万元,节支率达18.9%,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概括起来有以下五个突出特点:

一是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形成了严密的政府采购组织管理体系。区政府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政府采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推行了“一票否决制” 和“政府主管,纪委牵头,财政主办”的运行机制;在部门内部实行了政府采购联络员制度,严格落实责任,形成了全区上下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逐步完善,采购程序不断规范。区政府相继出台了《薛城区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薛城区政府采购操作规程》、《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燃油实行统一采购》等一系列管理办法,财政、监察等部门制定了《文印材料定点打印印刷》、《车辆统一保险》等一系列实施办法,制定了从政府采购项目申报立项、信息发布等全过程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形成了使用单位上报、决策机构审批、执行机构实施的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运作机制。严格实行采购信息、评标原则、中标结果“三公开”制度,落实资格审核制和采购违约制,起到了预防在先、降低风险的效果。

三是建立多层次、全方位监督机制。加大了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的监督力度,公开采购程序,实行专人负责、跟踪问效、集中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警告,并按合同规定进行处罚,有力推动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

四是政府采购规模不断扩大,采购效益不断提高。按照“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以公开招标为主,定点采购、询价采购、邀请招标为辅的方式,先后开展了车辆加油、保险、办公用品等二十多个项目的政府采购,涉及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几年来全区共组织大型招标活动100余次,累计采购支出达8500余万元,节约支出2150万元,节支率达20%。特别是车辆保险,平均节支率高达35%。

政府采购制度在我区推行五年来,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增强了采购活动透明度,有效遏制了腐败行为的发生,降低了政府采购成本,强化了财政支出管理力度,延伸了财政监督,有效解决了采购机关截留、挪用财政资金的问题,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政府采购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二是政府采购计划性不强,一些单位在急需时才申报采购计划,不利于资源合理配置,不利于集中联合采购,难以发挥规模采购效益。三是政府采购范围相对较窄,一些项目的操作和管理不够深入。四是个别单位收支预期不准确,有时难以按合同要求及时结算货款。等等。

《政府采购法》的正式实施标志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已全面进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进入了有法可依的新时期。各级各部门应充分认识政府采购制度是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的重要措施。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山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的要求,凡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要全部由政府采购中心统一组织采购,未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自行组织采购的,由其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财政部门要停止按预算向其支付资金,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要依法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会上《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已印发给大家,会后各单位要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在全区形成学习《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措施,推动政府采购工作法制化运作

今年是《政府采购法》实施的第二年,各级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在运作体制和延伸重点项目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工作中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 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我区政府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覆盖的商品、服务项目日益增多,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实际操作经验。但是相对而言,管理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今年,要利用《山东省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颁布实施这一有利契机,进一步拓宽政府采购管理范围,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在继续做好大宗办公设备、教学设备等货物类项目采购工作的同时,重点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建设等工程类项目采购,并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各单位要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政府采购工作,将我区政府采购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二)切实将工程类采购作为重中之重,抓紧抓好。政府投资工程纳入政府采购是扩大政府采购规模的一个重要途径。政府采购规模是体现政府采购工作最直观、最有说服力的一个指标。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益,规模上去了,资金节约多了,发挥政府采购宏观调控的功能就大了,社会影响也就上去了,我们的工作也就更好开展了。 从其他地区成功经验来看,基建工程政府采购节支效果非常明显,节约率一般在20%左右,有的项目甚至高达30%。因而,将工程类支出纳入政府采购是今年乃至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政府采购工作的重点。由于工程类政府采购对于我区来说是一个新的事物,在这方面我们还缺少经验,所以区政府下达了《薛城区政府采购工程类项目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结合自身实际,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共同做好工程类项目政府采购工作,把政府“阳光工程”做得更透明。

(三)强化措施,完善政府采购基础管理。一是全面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编制与执行,有利于克服目前工作中忙于零星采购和无计划采购的弊端,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益,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节约财政资金。政府采购部门要严格预算计划编制程序,合理安排组织采购活动。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编制采购预算和计划,无特殊原因,不得临时提出采购计划,切实推动政府采购工作的有序发展。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库建设。政府采购信息库的规模和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评委的素质和参与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多少及质量,进而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和政府采购效果。目前我区已初步建立了计算机供应商、专家等信息库,通过实践来看,效果作用比较明显,但是相对而言,规模较小。因此,要将加强政府采购信息库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与人事、劳动、工商等部门沟通,将我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摸底,选择政治思想觉悟高的同志进入政府采购专家库,利用报纸等形式收集专业技术人员和供应商信息,充实专家库、供应商内容,必要时可以与省市政府采购部门沟通,做到资源共享。三是全面实行镇街采购专管员制度。当前,政府采购工作在区直部门已全面铺开,各项工作开展顺利,但在镇街由于受财力、地理位置等诸多因素制约,执行还存有死角。为此,从今年起区政府要求各镇街要全面执行政府采购制度,无论是上级专款、世行项目的大型建设,还是车辆燃油、保险等一律实行政府采购。各镇街财政所为政府采购制度的监督执行机构,要在镇街选择一名责任心强,有开拓精神的工作人员任政府采购专管员,负责监督镇街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四)强力解决热点问题,严肃政府采购纪律。一是要继续做好办公用品集中采购工作。办公用品定点采购是我区开展较早的一个项目,在一定时期对堵塞购买漏洞,促进廉政建设,节约财政资金,推动政府采购工作开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情况的不断变化,原有模式已不适应当前的需要。2002年区政府下发了《薛城区行政事业单位零星办公用品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凡单价500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单位自行组织采购;500元以上或批量采购1000元以上的项目,实行政府采购,但部分单位未及时申报计划,难以形成采购规模。今年各有关单位要按月认真做好采购计划,及时报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中心汇总后选择合理的采购方式做好集中采购工作。二是公务用车的采购问题。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公务用车的采购方式是“省级搭台、地市唱戏、区县联动”的管理模式,由于采购数量和采购规模的限制,各区所有公务用车都必须由区政府采购中心汇总后上报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集中招标采购。去年全市共采购汽车478辆,平均每辆节支2700元,且不包括集体采购的食宿费、路桥费等隐性支出。2001年,省财政厅、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政府采购机动车辆办理注册登记事项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凡未实行政府采购的车辆,车辆管理部门不办理安户手续。以往年度,我区存在未经政府采购私自购车现象,市政府采购中心按照有关规定对违规单位按照违纪金额的5%进行了经济处罚。今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任何单位新购车辆都必须申报政府采购计划,区政府采购中心汇总后,参加全市统一招标采购。凡未经批准的车辆,政府采购中心不得出具任何证明,财政部门不得拨付购置经费,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三是冬季取暖用煤采购。我区已集中采购三年,效果十分明显,去年政府采购价每吨284元,数量6000吨,节约资金18万元。但是仍有一些部门不及时申报计划,自行分散采购,既浪费了资金又造成了不良。 

 

推荐访问:讲话 政府采购 副区长 【财政讲话】常务副区长在2004年薛城区政府采购工作会议上讲话

本文来源:https://www.cygypipe.com/zhuantifanwen/jianghuagao/16061.html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