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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10篇

文章来源:网友投稿 时间:2023-07-06 16:00:04

篇一: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CENTRALISSUE区域治理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优化探究杨珉1,于庆伟21.中共阿克苏地委党校;2.新疆理工学院摘要:随着脱贫攻坚战的顺利完成,乡村振兴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关注,而它的最根本的环节便是乡村的治理方面。以乡村振兴为背景,乡村在治理方面也存在着很多的问题,例如政府权威弱化情况明显、相关政策也存在些许偏差、思想道德有所滑坡等等,而如果要对这些问题进行改善,就必须要从村民本身入手,增强村民自治的能力,并明确相关振兴目标,完善公民科学意识,以乡村治理作为目前主要任务。关键词:乡村振兴;乡村社会治理;村民;治理主体中图分类号:D52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6-4595(2020)26-0050-0001情况的不同去探索不同的发展道路。在进行乡村发展的基础之上也要积极提升乡村社会的治理水平,始终贯彻以人为本的观念,在体制改革方面也可以设立奖惩制度,培养高水平的队伍,提升村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而且对于乡村振兴,党中央也给予了明确的发展方向,各个地方需要根据地区情况的不同制定不同的方案,清楚认识到区域之间的差异,充分发挥我国农民的创新精神。同时也应该体现出以人为本的价值观念,并将此观念落实到基层中来,建立包容开放的发展体系。(三)塑造公民的合作意识和科学精神如果想要尽早实现最终的目标,使我国一般农民都过上向往的生活,就需要严格塑造公民的合作意识以及科学精神。村级党组织在此要发挥引领作用,通过对村规民约的制定,村级事务的决策、村集体经济的管理等各类事务,锻炼提神村民参与村级治理的能力和积极性,不断强化村民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除此之外,党中央也需要加大乡村建设以及监督力度,大力整顿村级事务管理,村级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公信力。在发展的过程之中,还要对公民进行科学精神的渗透,努力提升各个地区村民的整体素质[2]。三、结语综上所述,在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之中,要积极实现农村的治理和体系的建设,这两个方面也直接影响着乡村的治理水平。要想为乡村实现全方位的治理,也要不断加快乡村的基层建设,建立现代的乡村治理体系,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威严,才能形成全面发展的乡村治理格局。参考文献[1]陈晓钦.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的多重维度[J].贵阳市委党校学报,2020(3):52-57.[2]马军.乡村振兴中乡村社会治理的困境及规避策略分析[J].农家参谋,2020(17):224-226.一、目前乡村治理所面对的困难(一)政府权威大幅度减弱在乡村振兴的前提之下,正是因为其得到了大范围的实施,社会也进入了另一个后税费的时代。针对农村地区国家也推出了一系列的发展策略,使得农村的发展越来越好,资源也越来越丰富。即农业税被废除之后,乡村政府的相应收入都存在着大幅度的降低,也因此削弱了政府的权威。政权的本质也由原来的悬浮性转变成了协调性,由于性质的转变,村干部的主要职责也不再是将重点放在服务群众上,而是要努力向上级争取一些项目资源。长此以往,乡村发展的方向就会有所偏差,而在发展的过程之中,过度强调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就会产生一种“富人治村”的现象,越来越像政治化的方向偏离。(二)政治执行方向偏离有一些地方政府,他们在执行某一政策时,往往会考虑多个方面,例如:会考虑当地的情况,也会考虑政治压力的问题。而在这种情形之下,倘若地方政府中的相应政策执行人员对此次政策任务没有充分的认知,并且对收益方面的认知存在严重偏差的话,就会导致政治执行方向偏离。进行乡村振兴的最主要方法就是要将重点放在农民的个人素质上,实现这一路径的主要方式便是推动乡村社会的向前发展,更新农村的产业结构并进行升级。但是就现在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其中的管理人员并没有准确理解国家要进行乡村振兴的含义,只是将乡村振兴理解成促进乡村的经济进步。比如目前比较泛滥的乡村旅游项目,便可以明显看出大多数的地区不会认真考虑本地的民族文化特色,反而更多的是进行商业层面的运营。大多数的旅游项目投资过亿元,而真正进行观赏的游客却少之又少,这样不仅不能带动乡村的经济发展,还会使资源浪费的现象日趋严重。(三)去组织化倾向逐步加重农村经济的主要形式为个体小农经济,并且也有着非常悠久的发展历史。因此农民的合作能力都非常低下,在较短的时间之内很难得到大幅度的改善。而现阶段在农村,之所以会出现社会治理难的问题,主要原因也是由于农民之间的意见很难达到最终统一,再加上这些年间一些舆论的影响,所以农村社会的去组织化倾向逐步加重。近些年来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较快,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动变化也较大,农村大量廉价劳动力向外输出的情况,乡村迅速衰落,“空心村”大量出现。正是由于这样的情况,农村地区失去了大量的青少年劳动力,从而降低了投资者的吸引力,农村地区的长期发展受到阻碍,尤其是对于一些资源匮乏型的村庄来说,表现的会更加突出[1]。二、在乡村振兴背景之下针对乡村社会治理所面临困难的策略(一)采取相应措施调动起居民的积极性推动乡村发展的过程之中,要想从根本上改善乡村的状况,就必须要对村民传统的组织观念进行克服,将重点切实落实到乡村的社会发展方面。而在培养人才方面也要进行乡村精英的塑造,因为他们可以帮助乡村获取到更丰富的资源,并对整个社会也有较大的影响力。积极培育乡村精英进而进行乡村治理,不但可以调节村民的自治张力,也可以将乡村精英的作用最大化发挥,对乡村的发展起到推动作用,增强政府权威。而要将这些目标进行落实,还需要对乡村的制度进行进一步的完善,以乡村振兴为背景,积极提升村民的参与程度,带动村民积极地参与到乡村的社会管理中来,并引进更多优秀的人才进行乡村管理的日常工作。例如探索完善村干部选拔任的途径,鼓励返乡大学生,返乡技术人员进入村两委,不断提升村委会的组织治理能力。(二)科学制定并实施乡村振兴的发展策略进行乡村道路的发展,不仅要摸清乡村地区的发展趋势和规律,还要根据乡村地理作者简介:杨珉,生于1989年,硕士研究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为政策理论研究。50

篇二: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第4期(总第376期)2021年4月文章编号:1673-887X(2021)04-0113-03No.4113APR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思考郑霞南平354200)(中共南平市建阳区委党校,福建摘要当前乡镇政府加强社会管理,通过多元主体共治来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成为重要课题。文章立足新时代下乡村振兴工作,分析乡村治理中遇到的乡镇指导职能领导化和干预村民自治的问题,结合当前社会治理新要求,给出坚持“三治结合”治理机制、明确乡镇政府治理定位、提升乡村自治能力等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路径建议。关键词乡村振兴战略;治理体系;乡镇政府D422.6文献标志码Adoi:10.3969/j.issn.1673-887X.2021.04.053中图分类号ThoughtsonOptimizingRuralGovernanceSystemundertheBackgroundofRuralRevitalizationStrategyZhengXia(PartySchoolofJianyangDistrictCommitteeofNanpingCityofCPC,Nanping354200,Fujian,China)Abstract:Atpresent,ithasbecomeanimportantissueforthetownshipgovernmenttostrengthensocialmanagementandfurtherim‐provethemodernruralsocialgovernancesystemthroughthecogovernanceofmultiplesubjects.Basedontheruralrevitalizationworkinthenewera,thispaperanalyzestheproblemsencounteredinruralgovernance,suchastheleadershipoftownshipguidancefunctionandtheinterventionofvillagers"autonomy.Combinedwiththenewrequirementsofcurrentsocialgovernance,thispaperputsforwardsomesuggestionstooptimizetheruralgovernancesystem,suchasadheringtothe"combinationofautonomy,ruleoflawandruleofvirtue"governancemechanism,clarifyingthegovernanceorientationoftownshipgovernment,andimprovingtheabilityofruralautonomy.Keywords:ruralrevitalizationstrategy,governancesystem,townshipgovernment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进一步强调“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1]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系”。在这样的背间却演变为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乡镇工作中,乡镇政府在处理乡镇与村民自治委员会关系时,要加大对基层社会事务的管理,乡镇政府为了便于开展工作,经常将乡镇下辖行政村划分为若干管理区,以此来缩小相应管理幅度,同时实现对各行政村的行政管理。为了提高管理效能,还制定乡镇对行政村的相关考核评价办法。这反映了当前乡镇与行政村之间存在较为严重的管制与自治的错位问题。1.1乡镇指导职能领导化如前所述,乡镇在处理与行政村的关系过程中,为了便于管理,采用管理区的方式。同时,采用绩效考核的方式进行监督和管理,从而实现乡镇压力向行政村的传导。由此,各下辖行政村演变为乡镇政府的“下级机关”,乡镇政府已经不再是对行政村只有指导职能,而是成为行政村的管理者和领导者。1.2干预村民自治在乡镇政府指导职能异化为领导职能的同时,乡镇政府也越来越多地直接参与到本该由村委会办理的相关事宜,一定程度上干预了村民自治。一方面,在村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存在乡镇政府为了便于管理、便于推动工作,对于两委换届选举进行有针对性地引导和干预,从而对选举结果产生一景下,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镇政府要注重加强社会管理,充分发挥法治的作用,通过多元主体共治进一步健全完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如在发展理念上要坚持农民为主体,在经济建设上要着重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在文化建设上注重乡村文明高质量发展,在社会管理上突出多元共治,在生态建设上关注建设生态宜居乡村等。在实际乡镇工作中,如何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优化乡村治理体系是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课题。1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的问题就我国当前行政管理体制而言,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委员会之间是一种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但在现实中,镇村之收稿日期基金项目作者简介2021-03-31南平市校院系统2019年度研究课题“乡村振兴战略郑霞(1986-),女,福建人,硕士,讲师,研究方向:背景下闽北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实践研究”(课题序号16)。行政管理、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

  114郑霞: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思考理论研究定程度的影响,以使选举出的村两委成员符合乡镇政府预期,有利于乡镇政府管理。另一方面,在行政村经济发展等相关村务中,乡镇政府在主观和客观上存在对村务的干预。2镇村之间管制与自治错位的原因分析镇村之间管制与自治错位的背后,反映出来的是当前乡镇政府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治理过程中,镇政府治理体系不够健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治理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2.1乡镇政府关于治理的理念尚未形成由于历史原因,现有政府机构往往习惯于用行政命令的方式进行管理,不自觉地将自己放在管理者的角度,尚未真正树立起治理主体多元化的理念。作为行政管理的“神经末梢”,乡镇政府在治理过程中缺乏服务乡村的意识,基层有效治理缺失。同时,治理过程中缺少民主协商、沟通等协调机制,造成以完成工作任务、实现上级目标作为治理目标。这种治理理念之下,必然使乡镇政府在处理与行政村的关系过程中,过分注重领导和管理,而忽视了对行政村的指导和协调,客观上也对行政村乡村自治能力提升造成一定的消极影响。2.2乡村自治功能欠佳村民自治是村民维护自身民主权利、实现参与乡村管理的平台,其主要目的在于通过村民自治,达到推进基层民主的目的,推动乡村治理进一步完善,满足村民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需求。当前,镇村管制与自治错位除了乡镇政府关于治理的理念尚未形成,过分强调领导,忽视指导协调以外,乡村自治功能发挥不足,也是重要因素。一方面,在我国城市快速发展过程中,大量乡村人才不断向城市靠拢,直接造成了乡村人才流失,乡村自治的人才基础薄弱。另一方面,村民自治委员会管理能力不足。由于人才流失,加上村民对于村两委换届选举漠视、选举过程不够规范等,造成一些乡村的村民自治委员会成员存在学历偏低、素质偏低、年龄偏高、治理能力不足等问题。这些情况的存在,在客观上要求乡镇政府必须对村民自治进行一定的干预,加强对行政村的管理幅度。3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议实现治理有效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乡镇政府在处理镇村关系过程中管制与自治的错位直接制约了乡村有效治理。因此,要注重乡村治理体系的优化,进一步扭转乡镇政府在履行社会管理和乡村治理职能过程存在的不足,以此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健全和完善乡村治理水平。3.1坚持“三治结合”治理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以自治增活力、以法治强保障、以德治扬正气,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进一步为实现乡村治理指明了方向。因此,乡镇政府在推动乡村有效治理的过程中,要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治理机制,不断推动治理实践优化,实现治理能力提升,治理体系的完善。3.1.1注重激发自治的内生动力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自治强调的是乡村治理中的主体维度,它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源动力。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自治意味着乡村居民并不是简单地被治理客体和治理对象,更是治理的主体和治理者。如前所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之间存在越位、错位等情况,造成了乡村自治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客观上导致了乡村治理效能低下。因此,在自治过程中要树立农民的主人翁意识,要坚持提高农民主动参与乡村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凸显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乡村自治组织化水平,激发乡村自治的内生动力。3.1.2注重健全法治的外在规范“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主要方式,法治秩序是在系列秩序中具有优先性和基础性的,是高阶秩序”[3]。乡村并非是法外之地,需要用法治为乡村治理奠定基础,提供保障。新时代,乡村在重构内部规范过程中,要重视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要坚持立足乡土实际进行合理的法律机构设置和制度构建。一方面,要注重构建科学高效的村民维权机制;另一方面,要注重构建乡村公共权力的规范制约机制。通过乡村法治建设,让乡村走上依法治理道路,推动乡村治理行稳致远。3.1.3要注重德治的内在约束乡村社会作为一个熟人社会,乡村内部的道德规范对于广大乡村具有很强的内在约束力。乡村德治强调的就是在治理过程中以道德为标准形成一套乡村居民共同遵守的公共行为规范。如前所述,重构乡土规范、法律法规等外在规范不可或缺,但也要注重道德伦理的内在约束,要做到软治理与硬治理共同发力,相得益彰。因此,要注重通过加强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建设,重构乡村公共规则,塑造乡村公共责任,激发乡村公共精神,形成良好的公序良俗。3.2明确乡镇政府治理定位在实现乡村治理有效的过程中,乡镇政府要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对乡镇政府职能提出的新要求,明确自身在乡村振兴战略中承担职能的侧重点,以此进一步厘清自身在乡村治理中的治理定位,这样才能够充分满足乡村振兴战略对自身职能提出的要求。3.2.1要明确在社会治理中的主导角色乡镇政府在推进社会治理过程中,负责统筹推进乡镇社会治理,发挥着主导作用。因此,乡镇政府要在抓好符合本地区的发展规划、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推进新时代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展现作为。通过打

  理论研究郑霞: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的思考115造平安乡镇、平安乡村等,推动乡镇社会治理水平整体提升,实现乡镇社会环境整体改善,为整个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3.2.2明确镇村之间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在乡镇政府与行政村之间,乡镇政府要准确定位自身角色,明确对行政村、村民自治委员会的指导和服务定位。要通过对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委员会职权进行规范,明确乡镇政府在履行职能过程中既不能越权干预,也不能不管不问,推动乡镇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走深走实。通过强化指导与被指导,既能进一步规范乡镇政府自身的治理行为,又能进一步组织推动行政村提升自治水平和自治能力。3.3提升乡村自治能力要解决乡村治理过程中的难题,乡镇政府是一方面,行政村自治能力和自治水平是另一方面。推进乡村有效治理的关键在于提升行政村自治水平,提高乡村自治能力。因此,要通过提升基层干部领导力,激发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热情,创建乡村自治的民主环境等,推动行政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3.3.1充实行政村自治力量面对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治理人才欠缺、村“两委”能力不足、作用不突出等问题,要注重吸引和吸收“村医村教”进入村“两委”;要鼓励和引导乡村退休精英返乡担任村干部。让既有能力,又了解农村、熟悉农村、热爱农村的人治理农村。要通过选调生、选聘生、驻村挂职等形式,以及招考基础党务工作者等方式,加强行政村“带头人”配备,让年轻、具有创新精神、富有奉献意识的干部引领带动乡村完善自治,(上接第112页)实现发展。3.3.2激发村民参与乡村事务的热情村民自治应该是乡村治理的核心要义。因此,推动乡村治理过程中,要让广大村民参与到自治中,不断激发他们参与本村事务的热情。要改变农民传统的依靠心理和乡村管理“事不关己”的心态,提高农民的公民意识,引导广大村民融入到乡村治理中。由此,让广大农民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中推动乡村民主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向前发展。村民参与积极性的调动也能够让他们有参与村“两委”选举的积极性,有利于进一步充实行政村自治力量。3.3.3创建乡村自治的民主环境在提升乡村自治能力过程中,要有针对性地为行政村自治和农民参与治理提供良好的民主环境。一方面要加大扫黑除恶力度,清除影响行政村开展民主实践的不利因素,以良好的民主环境和氛围助力行政村提升自治能力。另一方面,要严厉打击各种宗族势力、宗教势力等打着乡村文化传统干预乡村内部事务,有效捍卫行政村自治的民主权威。参考文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8-02/04/content_5263807.htm.2018-02-04.[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9-06/23/content_5402625.htm.2019-06-23.[3]王谦,李天云,杜钰.乡村治理的维度透视与善治选择[J].决策与信息,2019(10):91-99.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推广,对农村农业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为了确保绿色农业栽培技术推广效率的有效提升,相关部门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加大资金投入,促进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研究快速更新,丰富宣传手段。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农民对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接受度,提升农产品的产量,进而促进我国农业的发展。参考文献[1][2][3][4][5][6]张树弟.绿色农业栽培技术推广存在问题及策略研究[J].农家参谋,2020(11):39.宋晓惠.绿色农业栽培技术推广存在问题及策略初探[J].种子科技,2019,37(15):121+124.阚显生.绿色农业栽培技术推广存在的问题及策略[J].广东蚕业,2019,53(10):41+45.侯晓康,刘天军,黄腾,等.农户绿色农业技术采纳行为及收入效应[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19(3):121-131.裴胜辉.绿色农业栽培技术推广存在问题及策略初探[J].农村实用技术,2019(1):55-56.王飞,彭少兵.水稻绿色高产栽培技术研究进展[J].生命科学,2018,30(10):1129-1136.定期的培训,可以使得农户学习到先进的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方法和理论基础,了解到绿色农业栽培技术所带来的效益,从而促进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应用。2.3丰富宣传手段丰富宣传方式,提高宣传手段的科技化、信息化,可以有效提高绿色农业栽培技术推广的效率。首先,可以利用电视台插播相关绿色农业广告,并且要注意播放的时间,应该贯穿于全天的各个时段,最起码在早中晚3个时段中进行插播。其次,建立相关的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有关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方法和知识。还可以在微博、微信公众号、官网等平台发布一些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成功案例,提高农户的自信心,使其更好地接受绿色农业栽培技术。2.4加大资金投入在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推广中,相关部门必须加大对该技术推广的资金投入,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绿色农业栽培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另外,相关农业部门还可以采取与外界企业合作的方式,借助企业的资金和经验,扩大绿色农业栽培技术市场潜力。3结语

篇三: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振兴专题党课: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是“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中社会建设对农村的具体要求。当前,我国正处于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转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阶段,社会转型正面临从传统乡土社会转向城乡社会的关键时期,乡村治理现代化变革亦迫在眉睫。如何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促进乡村良序善治事关乡村全面振兴。近年来,乡村治理在实践中通过矛盾倒逼机制、制度变迁机制和技术促进机制,实现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发展方式、秩序治理机制等方面的快速转型,但同时也逐步显露了治理主体弱化、治理机制虚化、治理保障不到位等治理瓶颈或困境。应深刻认识和理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内在机制,着力破解乡村治理能力不强、动力不足、效果不明显等难题,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三个维度

  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既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贯通历史、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必然选择,在历史、实践、未来等维度上都有其内在的逻辑。

  (一)历史层面:城乡融合化下的系统化治理

  在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背景下,乡村治理必须充分关注城乡人口流动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一方面,2021年全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6.2%,滞后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18.5个百分点,意味着至少2.6亿人游走于城乡之间;另一方面,在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进程中,即便城镇化率达到75%,全国仍有3亿多人生活在乡村。所以,乡村治理在“人”的层面,既要关注乡村常住人口,又要关注尚未完成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同时部分城市居民在工作、生活模式上的“逆城镇化”,和部分城市老龄人口选择乡村田园式康养生活也应是乡村治理的考察范围。因此,传统的、以行政为主导的网格化治理,需要顺应治理对象、治理内容、治理难度进行转换,适应转型期高度复杂的乡村治理需要,转向更加开放、包容的网络化治理,充分释放基层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潜能与活力,解决“纵向利用过度、横向协调不足”问题,实现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统一的善治,使乡村既可承载乡村居民的美好家园梦,也可承载已经“市民化”群体的田园牧歌梦。

  (二)实践层面:家庭结构变化下的精细化治理

  家庭在乡村治理中发挥重要的基础作用,但家庭结构正在发生显著变化。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显示,2020年全国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2人,分别比2010年、2000年、1990年减少0.48人、0.82人、1.34人。家庭户规模的持续缩小,使得过去家庭所承载的文化传承、村民教化和乡村治理等方面的功能日显弱化。尽管乡村家庭仍较多地存在“分户不分家”的情形,即实际上原来的家庭成员在生产、生活、交往等方面并未随着户籍的分开而割裂,但随着城乡流动的加速,这种天然的联系对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作用越来越式微,同时“分户”家庭对乡村治理参与的意识和意愿日益弱化,而利益诉求却日益多元化。因此,要弥补治理单元相对缩小带来的“真空”,必须以更加精细化的乡村治理模式为导向,以更加精准化的服务为手段,整体上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三)时代层面:乡村数字化下的智慧化治理

  当前,数字化浪潮汹涌,在深刻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尤其是要素配置方式和人际交互方式的同时,也成为促进社会资源共享和公共价值增值,缩小城乡差距、赋能乡村振兴的有力“加速器”。因此,推动乡村治理向智慧化转型,要着力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畅通诉求表达渠道,以“互联网+党建”“移动议事厅”等方式为村民积极参与乡村发展和村务管理搭建信息平台,以“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等方式为农民表达诉求、依法维权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二是提升乡村治理效率,通过“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优化马上办、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就近办等便民服务,在农村也能实现“最多跑一次”“不见面审批”等,提升农民办事便捷度。三是提振乡村治理活力,通过实施“雪亮工程”提升农民安全感,通过“乡村公众号”等形式推进村务公开,搭建数字化监督平台。未来,随着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深化,数字化将进一步拉近时空距离,依托数字乡村建设,为乡村治理提供后发赶超、换道领跑的更多可能,实现政治、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的有机统一。

  二、乡村治理现代化面临的困境

  近年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和内在要求,全国各地围绕乡村治理均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形成了一系列有益经验和模式,但仍然存在一些共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亟待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进程中加以破解。

  (一)乡村治理基础“薄弱化”亟待扭转

  总体而言,乡村治理基础依然较为薄弱,尤其在组织基础、经济基础、社会基础等方面亟待强化。一是组织基础薄弱。部分基层党组织仍较软弱涣散,集体产业发展思路不清、措施不活、效果不佳,守摊思想严重,带领党员群众发展致富能力弱且基层群团组织覆盖有空白,作用发挥有限;农村新型经济组

  织培育不够,普遍规模较小,辐射带动不强,抗风险能力弱;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滞后,多处于自发、零散状态,缺乏有效引导,普遍存在规模小、种类少、专业化不够、实力不强、组织网络不健全等问题,远不能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特别是农民群众急需的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还比较缺乏,服务效能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经济基础薄弱。乡村产业发展层次偏低、集体经济偏弱,繁重的乡村治理任务容易陷入“无钱办事”的瓶颈和尴尬境地。三是社会基础薄弱。村民小组自治功能弱化,村民理事会作用发挥不明显;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退伍军人等“五老”人员作用发挥尚不充分;部分村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运用不规范,在村务监督上还存在不愿监督、不好监督、不敢监督等问题。

  (二)乡村治理主体“空心化”问题凸显

  一些欠发达地区农村“四空”和“三留守”问题依然突出,即“年轻人空、住房空、产业空、干部空”和“留守老人、留守儿童、留守妇女”问题并存,乡村治理人才流失,群众参与积极性不高。一方面,乡村治理人才流失。近年来,虽然乡村干部待遇有所提高,职务与职级并行拓宽村支部书记上升通道,一定程度上破解了“出路”问题,但总体上看,乡村干部工作强度大、压力大、待遇低、出路窄的问题仍然存在,导致岗位吸引力不大、干部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人员流失严重,致使乡村治理干部储备总量不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够、社会治理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频发。另一方面,群众参与意愿偏低。目前,村民自治、民主管理、民主评议、民主决策,是乡村治理的主要方式。村民参与村务决策,能够有效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但从部分地方实践来看,乡村治理的效果并不理想,农民对村民自治、农村管理的参与度不

  高,对村务决策、管理和监督工作的评价也很低。具体而言,在乡村振兴的推进过程中,产业有引进但农户参与意愿偏低,产业有发展但农户参与程度不深;人居环境有改善,但生态治理农户组织化程度不足;乡风文明进展速度较快,但农户活动参与度不高;乡村治理有提升,但未激发农户参与热情。

  (三)乡村治理手段“信息化”总体滞后

  尽管近年来数字乡村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与乡村治理“智治”的要求相比,乡村治理手段“信息化”总体仍显滞后。一是统筹协调难度大,资源整合较困难。乡村治理信息化建设涉及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公安局等30多个相关部门和县域所有乡镇,其中涉及大量保密数据,存在数据壁垒、部门数据互通难等问题,致使协调难度大。数据分散不统一,缺乏相关数据采集、处理和发布等标准,各物联网设备或管理平台之间无法实现互联共享,信息数据完整性、关联度不高,碎片化严重,存在数据孤岛现象。二是专业人才匮乏,应用场景偏少。县、乡、村三级缺少专业建设人才、运营人才、数据维护人才,既懂农业技术又通信息化还熟悉乡村治理的复合型人才奇缺,同时作为参与者和应用主体的村民的信息化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数字乡村主要是在农村电商、移动社交、数字娱乐等方面应用较多,在乡村数字治理方面应用还不够,存在管理平台功能单一、信息数据来源不足、信息化硬件设施相对不足等问题。三是资金投入不足,政策支持乏力。乡村治理信息化工作涉及面广、覆盖面大、建设时间长,所需资金量巨大,而近两年中央、省、市数字乡村建设项目总体较少,县级财政无法满足数字乡村建设的庞大资金需求,建设进展缓慢。同时,数字乡村投资大见效慢,短期收益

  不明显,各方政策支持尚不明朗,社会资本多处于观望状态,参与建设意愿不强。

  (四)乡村治理方式“行政化”倾向突出

  乡村治理及其现代化理应是乡(镇)政府与村民自治的良性互动,但在行政传导压力下,经由层层加码到乡(镇)政府“下压”至村委会,呈现“行政性下沉”,不仅压缩了乡村的自治空间,还对乡村的自治活力产生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一是治理方式单一。部分村落习惯于主要依靠行政资源开展工作,运用行政命令方式推进乡村治理,行政化倾向较为严重。二是依法治理水平还不够高。部分基层组织和乡村干部存在明显的结果导向,认为只要能办成事,是否民主、有无程序都无所谓;部分基层工作者害怕影响集体利益、触及社会矛盾,对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不想用不敢用;也有部分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不强。三是推进乡风文明力度不够。一些农村陈规陋习根深蒂固,不良风气滋生蔓延,婚丧大操大办、高额彩礼、铺张浪费、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仍较为突出;部分地方群众大肆宣扬封建迷信,精神文化生活匮乏,移风易俗亟待加强。

  三、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路径

  确保乡村治理体系的有效运转并实现效能转化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以“发展式增长”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表明我国发展目标已经从单纯追求“增长式发展”,转向更加重视发展成果的可及性,即物质资料生产必须服务于人民的美好生活需要,服务于全体人民的共享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相对新农村建设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总要求,也更加突出了对“发展”的重视,即农村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增长和摆脱贫困,而是经济与社会全面进步,农村社会治理也不是管治农民,而是如何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和实现农民的发展权益。换言之,振兴乡村就是避免无发展的增长,通过“发展式增长”将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农民,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乡村治理现代化的主要目标是关注人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性改善民生,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完善社会共治治理路径,确定广泛参与和共同受益的社会治理总目标,使人民生产和生活相得益彰,各得其所。因而,从发展目标指向来说,乡村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是一脉相承的。

  (二)以“自治活力”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治理主体的主动参与意愿和参与能力不断提高。基层群众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自觉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乡村整体自治水平逐步提升,乡村振兴才能最终实现“治理有效”。从动力机制来说,乡村振兴的主要动力应该是农民的自身需求,因而乡村振兴必须是基层群众共建共治共享的振兴,是基层群众民主权利充分保障、基层群众建设热情充分迸发、基层社会活力充分涌现的振兴,是一种自下而上、由农民自我完善需求等乡村内生发展动力所推动的自我振兴、可持续振兴。

  (三)以“协调治理”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资源禀赋各异,类型多样,乡村人口分布和发展需求也各不相同,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坚持协调理念,通过政策融合、产业融合、资源融合、人才融合,将人的需求与支持这些需求的资源结合起来。同时,也要把乡村资源利用好保护好。

  其一,农村政策既要补短板、强弱项,不搞“一刀切”、平均用力,也要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其二,农村产业既要坚持农业产业化方向,不搞以工代农,也要拒绝低附加值产业链的变相转移,破坏乡村经济属性;其三,农村文化既要避免硬性模仿、移植、嫁接城市文化,也要防止低俗网络文化蔓延影响,坚持挖掘乡村历史和本土文化资源,通过乡村记忆工程留住乡音、乡忆、乡愁,打造乡村本土文化品牌;其四,农村治理既要坚持村民主体意识,鼓励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也要以民主自治和议事协商培育乡村治理共同体;其五,农村资源利用既要坚持生态优先,抵制以生态破坏为代价的产业侵入与产业转移,保护绿水青山,也要维护乡村可持续发展基础及其祥和的乡土生活根基。

  (四)以“共治共享”助推乡村治理现代化

  乡村治理是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良性互动的治理,是共治共享。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全面发展理念,才能真正做到人的需求与资源支持相互适应,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为此,一是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根据农民发展和本地资源状况,因地制宜制定发展规划,实现经济发展和乡村治理并举;二是重视农民对乡村振兴政策实施效果的反馈,及时更新发展规划,充实、调整执行方案和行动策略,为农民自觉参与乡村振兴提供有效通道,逐步形成乡村治理人人参与、治理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确保党的乡村振兴方针政策落地、开花和结果,造福于农民,造福于乡村。

篇四: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助力乡村振兴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乡村振兴已成为一个重要议题。乡村治理体系的健全和完善,对于推动乡村振兴,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至关重要。本文将介绍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含义、重要性以及如何助力乡村振兴的相关措施等。

  一、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含义和重要性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就是建立并完善乡村治理的基本框架和机制,促进乡村基层治理水平的提高,实现人民群众在治理中的积极参与和主体地位的充分发挥。随着社会进步和产业的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村社会面貌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农民的生活水平、思想观念、消费需求以及环境保护意识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根据农村现状和农民需求,对乡村治理体系进行深入的改革和完善,才能进一步实现“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推进乡村振兴。

  健全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可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从单纯的管理者变为服务者,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2.增强农村自治能力: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可以增强农村自治能力,提高村民自治的主体性和自我约束能力,更好地发挥村民的积极性,促进乡村内部的和谐发展。

  3.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可以推进农村产业发展,建立和完善农业产业化和农村产业链等机制,增强乡村经济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4.实现乡村社会进步: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可以实现乡村社会进步,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有利于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

  1.加强村规民约建设,制定村规民约。

  建立健全的村规民约,是保障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这需要在确保村规民约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文化习惯方面,多方面倾听群众需求和进行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制定合理的村规民约。

  2.选拔推荐优秀干部,改进乡村干部队伍建设。

  提高乡村治理水平,关键在于干部队伍的建设。通过选拔优秀干部,建立激励机制,吸引更多的精英人才参与乡村治理,增强乡村管理效能。

  3.进一步推进“三治融合”。

  “三治融合”,即政府治理、村民自治和法治的有机融合。这可以通过完善村委会、开展村民议事会、设立村民纠纷调解委员会等措施实现。

  4.鼓励多层次资本进入乡村经济领域。

  多层次资本进入乡村经济领域,可以有效促进乡村产业发展,增加村民收入。通过鼓励社会公益性机构、企业和个人参与乡村投资开发,促进资源整合和产业升级。

  5.推进文化、环保、医疗等服务体系建设。

  推进文化、环保、医疗等服务体系建设,可以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生活保障水平,增强乡村经济的活力和竞争力。

  三、结语

  乡村治理体系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只有建立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才能更好地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因此,各级政府和社会团体要密切合作,采取有采取的措施,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基础。

篇五: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治理体系是什么,如何才能建设好乡村治理体系呢?要想知道什么是乡村治理体系,就要先说乡村治理,它是我国治理的重要基础,也是基层治理的主要内容。?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治理有了?定的成果,形成了?套标准,主要包括基层组织建设体系、村民?治管理体系、乡村公共保障体系、崇德向善民风体系、信法守法?为体系以及乡村产业发展体系。如何才能建设好乡村治理体系呢,虽然现在乡村治理社会的参与度?较?了,?且各种现代化?段也是层出不穷,但是仍然有着不?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起来探讨?下吧。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党的?九?提出了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建设滞后,很多地?都有了积极地响应,主要还是通过建?健全?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为乡村振兴指明?向。?先是?治为本,德治法治相结合的原则,将先进的技术运?到实践中。?治为本才能激发乡村的内?动?,村民可以直接?使民主权利,依法办理事务,有了村民的参与,乡村治理才能是真正的完善起来,才能真正治理好。法治保障,维护社会的稳定。依法办事是前提和基础,只有严格在法律范围内进?乡村治理,才有可预期性和可操作性等。乡村的格局?益多元化复杂化,个?的想法和做事风格很难统?,唯有法律才能凝聚共识和?量,保障乡村的可持续发展以及稳定。当前我国农村?法还没完善,急需改善执法和司法的状况,完善乡村法律体系。德治为基础,传统?化能更好培养核?价值观。法治德治要结合在?起,既发挥法律的作?,?发挥道德的浇花作?。可以凝聚强?的精神?量和道德?撑,减少社会?盾。总的来说,只有三治融合发展,三者互相补充,相互促进,才能更好地推进乡村治理体系的发展,让乡村?部以及基层组织更好的服务于农民,让乡村更快振兴起来。

篇六: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卷首乡村振兴需要加强社会建设龚维斌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需要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大乡村社会建设力度。一是增加乡村就业机会。一要大力发展乡村产业,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二要依托乡村特色优势资源,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把产业链主体留在县域,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三要实施脱贫地区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广泛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四要提升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公益岗位的就业吸纳能力。二是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一要让粮食生产有利可图。国家稳定种粮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积极开展稻谷、小麦和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二要持续做好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工作,发展乡村现代产业,这是保障和改善农民生活最重要的源泉。三是提高乡村教育质量。一要多渠道增加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在县城和中心镇新建改扩建一批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二要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支持建设城乡学校共同体。三要面向农民就业创业需求,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与技能培训,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基地。四是着力解决乡村养老难题。一要弘扬传统孝亲敬老文化,强化家庭养老功能。二要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三要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五是健全乡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要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合理提供政府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二要提升乡村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县级医院建设,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三要全面推进健康乡村建设,提升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变,采取派驻、巡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六是创新乡村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一要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维护通道,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要完善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解决机制,创新信访工作方式,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方式,发挥新乡贤在矛盾纠纷解决中的作用。三要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基层治理,将治理力量和服务资源向基层下移,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七是完善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一要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重点部门和行业防控体系以及重点人群防控体系建设,做到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二要提高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增强社会治安防控的整体性、协同性和精准性,提升平安乡村建设水平。八是倡导乡村文明新风。一要保护和传承乡村传统文化。二要倡导新的生活方式、交往方式和文明风尚。三要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创新理论宣讲形式,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要开展文明镇村、文明家庭和文明个人评选活动,以身边的文明榜样带动乡村文明实践和人们的道德养成。九是实施乡村环境整治。一要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分类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农村改厕和污水、黑臭水体治理,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二要推进源头分类减量、资源化处理利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行动,开展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示范创建活动。十是关心关爱乡村重点人群。一要突出重点、守住底线、完善制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的关爱服务。二要推进城乡低保制度统筹发展,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质量,让农村中的弱势群体能够共享国家改革发展的成果。(作者系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主任、教授)DOI:10.13561/j.cnki.zggqgl.2021.04.001■编辑:张涵

篇七: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推进基层社会治理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加强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是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落实执政为民理念的新实践、新跨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工作。如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动解决社会治理最前沿、最末梢的问题,为发展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是我们当前必须扛起的政治任务。近期对紫阳县社会治理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紫阳县社会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紫阳县下辖17个镇,常住人口为26.1万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财政状况拮据,这些特殊县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给紫阳的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实际情况,紫阳县因地制宜,因势利导,突出重点,创新举措,致力于维护社会稳定,着力打造和谐平安紫阳。

  (一)融入基层,贴近群众,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坚持以群众的愿望诉求和生产生活中的困难作为重点,定期组织人员排查矛盾纠纷,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是开展走访慰问。充分用好驻村帮扶“三支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进村入户,访寒问暖,倾听群众呼声,全身心感触群众生活,全方位了解基层情况。围绕重点人员、重点案件,县、乡、村三级干部联系,及时走访慰问,征求意见、了解诉求。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手段深入细致排查,畅通了民意诉求渠道,厘清了社会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化解矛盾、加强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领导接访、干部下访,服务群众民计民生。一是实行县级领导定期接访。认真听取上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依法、依规给予答复和协调处理。二是实行党政领导干部大下访。全县各级党政机关干部采取“定

  期回访、重点约访、带案下访”的方式,深入到乡镇、村庄、学校、企业,排查化解矛盾,记录民情日记,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耐心解释、尽力解决,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针对群众反映的愿望诉求和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坚持做到不漏一案、逐个化解。对于目前无条件解决的问题,对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不符合法律、政策的,带着责任和感情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对于群众合情合理合法合规解决的立即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特别是针对疑难案件、重点案件,实行包案化解机制,县主要领导亲自了解情况,亲自协调处理,亲自跟踪督办,直至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四)“321”基层治理模式为牵引,构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有序推进乡村社会治理现代化,镇村“治理+说理”新中心全面升级,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率98%以上,涉稳风险预警防范率95%以上,农村技防设施应用率85%以上,“三留守”人员、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全面加强,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机制更加完善,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80%的镇、村(社区)达到平安示范标准。

  二、紫阳县社会治理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认识陈旧。虽然我们在化解矛盾、强化防控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基层治理仍然存在“社会治理就是社会管理,治理就是管控”的陈旧观念,法治思维和创新意识不强。基层工作的中心和重心在招商引资和经济建设上,对基层社会治理的长期性、艰巨性认识不够,没有准确把握经济建设和社会治理领域出现新情况、新问题的规律性,没有认真思考和分析研究对策建议。

  (二)基层基础薄弱。县级职能部门习惯性的将工作任务直接安排和转嫁给基层组织,村(居)疲于应付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自治功能难以发挥,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不到位。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渠道、平台单一,参与社会治理的主体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基层治理满意度、认可度不高。平安建设满意度长期不高与日常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参与度不高密切相关。

  (三)基层社会治理制度设计不够系统化。随着机构改革完成,社会治理仍侧重政府主导,社会治理系统化不够,制度设计整体性、全局性联动不足。例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工作涉及公安、卫生、民政等多个部门,各相关部门对患者评定标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影响工作实效。在精准区分不同群体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精准管理与服务方面还较为欠缺,网格化管理的精准度不高,精细化水平较低,信息分析研判、大数据应用不够深入。在流动人口、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群体,我们虽然对此类特殊人群建立了信息系统,并及时采集录入人员信息,但在信息分析研判、运用信息数据指导服务管理实战方面没有形成良好机制,各类信息化系统还停留在信息收集的低端层面,深度开发应用不够。基层治理长期处于一种“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模式,从源头破解社会矛盾难题做得不够好。

  (四)干部队伍素质参差不齐。基层从事政法综治等社会治理的专职人员较少,甚至基层派出所人员都严重不足,接处警大部分由警辅人员完成。基层网格员队伍不稳定,专职网格员较少,专职人员待遇不明确,兼职人员往往一人任多职,知识结构明显较低,仅能应付部分工作,对于创造性、精准性、差异化的服务难以提供。

  (五)农民防范意识不强,法律意识淡薄。当前社会的高速发展仍然不同步,很多农民的法律意识仍存在于过去形成的固有思维中,导致一些矛盾纠纷层出不穷。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建议

  一要抓“321”模式推广,织密乡村治理服务网。对“321”模式再学习、再研究、再部署、再压实,把每个村(社区)“三线”人员配置再优化,精选能知责、愿履责、敢担责的人,真正把党员联系群众、人大代表联系选民、中心户长联系村民这“三线”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确保“三线”人员履职过程有章可循、有据可依、有证可求、成效可见,形成工作闭环印证。

  二要抓矛盾纠纷化解,抓实乡村治理源头防。疫情防控、后评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千头万绪、如履乱麻。而社会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万变不离其

  “宗”——保平安、护稳定。我们要工作措施再精准、协调联动再紧密、重点群体再聚焦、风险管控再强化,坚持“十个指头弹钢琴”,牢牢守住工作底线,努力实现“双赢”“多赢”效果。要扎实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化在源头。

  三要抓系列平安创建,确保乡村治理氛围好。各镇各部门要深入开展系列基层平安创建活动,以平安家庭支撑平安村(社区)、以平安村(社区)支撑平安镇、以平安镇支撑平安县,确保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网络更安靖,让乡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要我们要始终发挥党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领导优势,在治理方向上切实深化党建引领;要始终发挥人民群众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主体优势,尊重人民群众的意愿,释放人民群众的能量,促进人民群众深度参与乡村治理;要始终发挥深化制度机制在乡村社会治理中的协同优势,在治理体系上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有机结合,在治理能力上立足全面提升,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篇八: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研究

  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中国农村发展的总体指导思想,旨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目标。在乡村振兴进程中,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是关键问题,是保障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重要保障。本文旨在探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问题。

  一、乡村治理体系构建的意义

  乡村治理体系是指利用政府、市场、社会等多种力量来协调和管理乡村各项事务的机制和制度,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保障。乡村治理体系的建设对于建设美丽乡村、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村群众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可以强化政府职能、调动社会参与,提升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打造稳定、和谐、繁荣的乡村社会。

  1、治理体系不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因历史原因,各级政府职责不清、部门重叠、缺乏有效的沟通机制,治理效率低下。

  2、社会参与不够广泛。乡村社会组织、农村居民理解和参与社会治理的程度还比较低,社会组织发挥作用的能力和水平尚待提高。

  3、部门间协作不够密切。乡镇政府、乡村组织等管理单位之间协作不够密切,缺乏有效的协作机制,相互之间信息不对称,决策不统一,难以协同作战。

  1、政府职能明确。及时完善农村治理体系,明确各级政府职责,细化责任制度,加强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

  2、启动社会组织参与机制。政府要积极引导、鼓励农村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治理,开展协商和对话,吸纳社会组织的智慧和力量,更好地促进农村社会和谐发展。

  3、加强部门协作机制。各级政府之间及部门之间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协作机制和工作组织机制,形成“多部门一体化、全方位协作”的治理机制。

  4、完善村级治理体系。制定村规民约,建立村委会工作流程,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四、总结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是保障农民群众利益、促进乡村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当前,要加快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等多种力量共同参与乡村治理,美丽乡村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胜利目标就能够早日实现。

篇九: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Shehuizhili社会治理浅析乡村振兴视域下的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张红星方式,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扶危解困,纾难解忧,全方位把为民服务的思想落到实处。其次,在基层党组织的积极引导下,稳步推进村民自治,就是将治理重心下移,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不断完善基层政权体制机制,确保基层政权有人有权有物,实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具体做法:把工作责任明确到基层、任务分解到基层、业务指导到基层、关心关怀到基层,依据实际问题由基层决策,合理调配人财物的使用权。选派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镇任职,加强村镇干部班子建设,增强基层活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水平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尤其在脱贫攻坚进程中,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更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就。社会经济发展已由注重高速增长转变为高质量发展阶段,以科技创新为突出特征的新型发展方式成为新常态。脱贫攻坚战役取得全面胜利,整个社会实现了温饱型向小康型跨越,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入新的历史时期。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客观现实要求。在社会转型期如何提升完善农村村级治理体系建设,成为当前乡村振兴发展战略中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基层党组织建设是村级治理体系建设的根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目标,在广大乡村地区,依据当地村镇实际情况,推行乡村治理,必须合理调配整合基层党组织人力资源,人尽其能、各司其职,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村镇治理体系中的作用,是新时代村镇治理的关键所在。首先,在基层管理、服务、沟通协调等方面,按照相关职能、职责完善基层机构,实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网格化管理26农村·农业·农民2021.5B摘?要: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一项重大任务。实现乡村振兴,关键在于加强党的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建设,科学、准确地把握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把农村建设得更加美丽,不断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让广大农民过上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关键词: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发展活力拓展基层张力,全面提升带动基层干部的整体素质和工作动力。充实基层根基,推行农村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乡镇党委—村级党组织—自然村中心党支部—自然村党小组—党员”五级基层党建网格化管理,织密织牢末梢网格,由驻村干部、村干部、自然村中心党支部成员、村民组长、共产党员等担任网格员,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做为民服务的贴心人。稳固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地位,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公权力、影响力、带动力,凸显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属性、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选优配强村“两委”,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大力整顿软弱涣散村,积极推进通过法定程序落实村党组织书记“一肩挑”和担任集体经济合作社负责人,最大限度发挥村镇党组织在乡村振兴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二、基层管理模式创新是村级治理体系建设的助推器创新基层管理模式,必须整体优化农村带头人队伍,营造优良的人才环境,充分发挥洼地效应,广泛吸纳高校毕业生、农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等到村任职,从优秀人才中培养储备后备力量,同时吸纳一批乡贤能人到村干部队伍中,共同参与乡村治理,助推乡村治理体系

  建设。在组织建设实践中,从优秀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中优先推荐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择优选拔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等人员进乡镇班子。在村党组织书记后备人员队伍建设中,重点关注先进的青年农民、创业致富能手,并逐步将其培养成党员,进一步培养成村干部,形成显现的羊群效应。健全后备干部培养计划和培养教育机制,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软弱涣散村任职。推动村级“带头人”成为农村工作的“主角”,积极主动去谋划工作,落实工作,把“要我干”变成“我要干”,充分发挥基层干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领头雁作用。创新完善村镇基层治理体系,还要进一步推进乡镇协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村干部要积极探索、想方设法、集思广益在不断实践中创新联系服务群众的方式、方法,找准站稳工作基点。创新基层管理体制,还需要与时俱进,通过构建网络大数据平台,明确公共服务职责,提高服务质量,打造“让数据跑腿代替人员跑腿”的现代服务体系。及时更新服务理念,改进服务方式方法,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满足人民群众的社会需求。提高乡村治理智能化水平,对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起到助推作用。三、农村党员队伍建设是村级治理体系建设的动力源在农村党员队伍发展中,应保持源头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党员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内核,也是村镇治理体系的原动力,党员队伍质量建设要放在第一位。在积极引导吸纳创业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先进群体入党的同时,要不断完善全程政审和终身质量负责制,确保党员发展质量,为基层党组织建设增加新鲜血液,增添新的活力。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还必须要在村镇党员干部中定期与不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工作,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机制。常态化的学习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牢记初心使命。基层党组织要有计划分步骤构建实施农村党员干部素质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全面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日等基本制度。强化常态化督査指导机制,激励关怀帮扶党内干部,定期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农村老党员、老干部,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对不合格党员应及时处置,确保党员队伍肌体的健康。在工青妇女中择优发展党员。落实村级权责清单,推进农村基层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建立为民服务站点,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加强“两代表一委员”、乡贤等为民服务队伍建设,激发其参与服务群众和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建立农村党员服务区,以自然村为单位,建立网格末梢包保网络,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党员联系群众便民服务全覆盖。四、提升村民文明素质是村级治理体系建设的稳定器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发展的客观要求,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面貌,精神文明建设是社会主义建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积极推进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实践过程中,基层党组织、基层单位、农村社区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来抓。开展精神文明建设应着力于凝聚群众、引导群众,通过树立典型模范人物形象,弘扬正能量,动员和激励广大农村群众积极投身到乡村现代化建设中去,健全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机制,培育积极向上、理性平和、自尊自信自爱的社会心态。加强乡村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农村文化大礼堂、道德讲堂、说唱艺术、宣传栏等多种形式的思想文化阵地,扎实推进德治建设,提升农村居民思想文化素质。广泛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村民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多角度全方位提升农村居民素质。搭建多种形式的文化平台,让村民议事有场所,文化娱乐有去处,乡风传承有载体,教育宣讲有阵地,移风易俗有抓手。推广乡贤文化资源,发挥好农村老党员、老干部、老战士、老教师、老模范等带动作用,凝聚道德力量,传播主流文化,让耕读世家等乡贤文化在农村世代传承。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不同现代文明传播方式,让先进文化下沉到村、落实到户、宣传到人,让人民群众听得进、记得下,入脑入心,以此营造讲文明、树新风、促和谐的良好乡村文明氛围。村民文明素质的提升,可以极大地推进村级治理体系建设的稳步发展。(作者系中共亳州市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经济学)农村·农业·农民2021.5B27

篇十:乡村振兴中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

  

  ?30?DOI:10.16675/j.cnki.cn14-1065/f.2021.10.009山西农经/

  2021年10期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研究□石峰,丁春福(沈阳工业大学辽宁沈阳110870)摘要:作为国家治理的主要构成部分,农村治理在不同发展阶段有不同的主体。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已进入

  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崭新时代,乡村振兴对农村治理提出了崭新的要求,所以国家要构筑公众积极参

  与、法治有效保障的社会治理体系,特别是在乡村振兴大背景下,以村两委为主要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已无

  法承担所有农村治理的职责和重任,因此有必要完善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机制。在此背景下,以乡村振兴战

  略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为例,分析了农村治理结构发展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优化对策。关键词:乡村振兴;主体结构;优化文章编号:1004-7026(2021)

  10-0030-03中国图书分类号:F32文献标志码:A1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作为新时代党和国家解决“三农”问题的总抓手,

  乡村振兴不但改变了以往农村治理以村两委为主要

  治理主体的二元结构,同时将企业、合作社、群众互助

  组织以及志愿服务组织积极引入到农村治理中,但治

  理主体结构多元化并未直接提升农村治理效果,反而

  因农村治理主体之间存在不和谐要素,在一定程度上

  降低了农村治理的有效性,增加了治理成本。一些农

  村地区受到历史和自然环境的影响,存在大量“空心

  村”,无法承担起乡村振兴的历史任务,所以对农村治

  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加以完善至关重要。农村治理

  主体结构是一个复合定义。一是结构要素的外部表现形式,特指构成结构的实体要素,比如家庭、群体、年龄结构等。二是组成结构整体的内部组织关联,对结构概念

  的认知应该放在具体的条件中,在不同的场域和环境

  中,对结构定义的分析也应有所侧重。农村治理主体

  结构特指在农村治理阶段中,农村治理主体实体性构

  成和构成实体在农村治理环节中形成了相对稳定的关系,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关注的是农村治理主体系统

  中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简单来说,其属于既具体又

  抽象的一种概念,构成结构要素之间的关系是农村治

  理主体结构的核心,这种关系可以是制度、法律所规

  定的,也可以随社会发展逐步形成。结构关系并不是

  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社会发展而变化。农村主要治理

  主体和各个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也会影响农村治理

  主体结构,因此在分析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过程中,

  要将重点放在探究治理主体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上叫如今,我国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还存在诸多问题,

  比如随着现代化进程加快,农村岀现了一定的碎片化

  现象。在城市化背景下,很多年轻人更倾向于进城务

  工,农村有很多留守老人和儿童,岀现了

  “空心化”现

  象,导致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缺位,存在治理无术、治理

  无方以及治理不和谐等问题。在此背景下,完善和研究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至关

  重要。研究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核心是重塑乡村社区

  关系,根本目的是建立崭新的乡村关系,让更多农村

  治理主体融入到农村治理蓝图中,让更多人了解乡村

  治理的有效性,明确村民的主体地位,让村民更加认

  可乡村文化,同时使农村治理各主体的结构关系更加

  协调,明确彼此的职责和义务,同村民一起投身于建

  设新农村的事业中。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政府出台

  了多种政策,完善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调动了农村

  治理主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让各个农村治理主体更

  加理性地思考,增强了文化认同感,将之内化成动力,为建设新农村和促进乡村发展贡献了力量。研究农村

  治理主体结构具有以下意义。对农村治理主体行为进行规范。实施村民自治之

  后,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逐渐多样化,虽然在一定程度

  上推进了基层民主的发展,但未有效提升农村治理成

  效。相反,因组织目标不同,使农村治理主体之间出现

  了较多矛盾,因此研究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并理顺其中

  的关系,能确认多个主体在结构中扮演的角色,规范

  治理主体之间的行为选择叫推进农村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和创新。进入21世

  纪,政府为解决村民自治中的众多矛盾和问题,实施

  了较多激励政策,以此创新农村治理模式。但是这些

  举措都没有突破村民自治理论制度。总体来说,从村

  民自治过渡到农村治理,本质上是农村治理权归属问

  题。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进行研究,不但可以确认农

  村治理主体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责任,同时能梳理农

  村基层治理框架,对提高农村基层治理的有效性具有

  现实意义。推进农村治理主体之间的协同管理。当前农村治

  理的各个主体并未将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岀来,在联

  合治理时难免会因为利益分配问题而消耗大量资源,产生摩擦。对农村治理主体结构进行分析,能对不同

  主体间的矛盾冲突进行协调,实现主体间协同治理的目标。作者简介:石峰(1996—),男,汉族,辽宁阜新人,在读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中国化

  /理论探索/-31-2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存在的问题2.1农村党组织建设与农村社会割裂一是农村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缺少有效的认知。很

  多基层党组织认为,党组织介入农村治理会干预正常

  的组织活动,影响工作效率,同时一些经济组织对党

  组织的介入存在排斥现象。二是农村党组织和社会体系相对弱化,表现如

  下:①小农户在信息、规模、资本上都处于弱势地位,农村基层党组织缺少对市场的控制能力。②农村治理

  的主要现状是农村阶级分化,无法满足不同群体的利

  益需求。③乡村振兴战略让更多市场治理主体积极参

  与到农村治理中,而这类主体参与的主要动因是获取

  更多利益,在此过程中会引发土地问题,损害农民权

  益,部分工作人员因牟取私利而破坏了政府的影响

  力,在群众间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叫2.2制度供给滞后使治理主体偏离既定位置与角色农村社会引发矛盾和冲突的主要根源在于现实

  发展中缺少法规制度,这些法规制度在完善基层政权

  权利、义务以及协调村民社会关系等方面具有至关重

  要的作用,因此农村治理主体架构在乡村振兴背景下

  岀现的问题,主要原因是在旧制度功能未全面消解的同时,岀现了制度权威代替、法规或制度失灵等现象,

  使治理主体偏离了既定的角色和位置。制度失灵特指

  现有法规制度无法对农村治理存在的问题进行有效

  解决。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关系两极分化特指乡镇

  政府过度干预村民自治,或者过度放任村民委员会自

  治,属于两种非正常的极端状态。法规或制度失灵等

  现象,导致村民委员会和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逐渐两

  极分化。结合有关法律规定可知,村民委员会和乡镇

  政府应是互帮互助的关系,但因法规制定原则比较宽

  泛,所以在协调乡村关系中只起指导性作用,无法发

  挥应有的约束作用叽除此之外,农村治理实施了村民自治制度,为村

  民自治提供了制度平台,但在落实中,此制度主要体

  现在选举民主方面。从本质上看,民主选举属于聚合

  式民主,以选票数量作为农村事务决策权力的参照依

  据。但农村选举民主程序使村民之间缺少互动和协

  商,信息传播渠道不完善。当前,选举民主面临一定问题,即选举民主能确

  定的只是由谁当选,由谁成为村民自治的领导者,却

  不能保障当选人员一定会顺应民意实施权力。同时,农村基层选举制度不健全,部分人存在“富而优则仕”

  的观念,为了获得选举胜利,通过利益诱导、贿赂或者

  威胁等方式让自己处于有利位置。总体来说,在农村

  治理体系中,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和民主决策机制尚

  不成熟。2.3结构运行机制不完善导致主体间产生矛盾对于农村治理来说,村两委和驻村第一书记理应

  形成合力,提高思想认知,明确彼此职责,摆好位置,

  共同配合。推动基层建设,大抓基层指示精神的有力举措是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到村任职。驻村第一书记能够将党

  的各项方针落到实处,补齐农村治理的短板,同时选

  派第一书记是推动农村发展的迫切需求。但在农村治

  理中,部分驻村第一书记和村两委关系不协调,容易

  产生冲突和矛盾,比如职责定位不清晰。驻村第一书

  记的职责定位是推进精准扶贫,提升治理水准,强化

  基层党组织建设,但国内很多乡镇政府和村两委并没

  有严格区分驻村第一书记的职责。部分乡镇党委管理

  驻村第一书记的考核,理应交由村干部完成的事务由

  党委负责,影响了农村治理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乡镇政府面临的行政任

  务越来越繁重,一些行政人员薪酬待遇不高,缺少完

  善的激励体系,上升空间不足。除此之外,农村治理主体职责划分不清晰,村两

  委和乡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定位存在矛盾,所以应确认

  驻村第一书记在不同结构主体中的纽带作用,对结构

  主体的职责和定位进行合理划分,促进农村治理有效

  发展。3乡村振兴背景下优化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对策3.1加强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在乡村振兴背景下,要在农村治理主体结构中不

  断推进基层党组织结构性嵌入,坚持总揽全局、协调

  各方的原则,明确农村治理主体领导地位。要想强化党组织对农村治理的结构性嵌入,需要

  明确社会和党组织的关系。政党和社会关系复杂多

  变,党一直坚持以组织化方式嵌入到社会中,结合不

  同历史时期的社会发展情况,明确社会发展的价值和

  方向。因此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利益诉求不同以及多

  样化的农村治理主体应坚持党组织对社会的结构性

  嵌入,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嵌入手段并不是回到计

  划经济时代,也不是严格控制其他社会主体的发展,而是通过农村基层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循环互动,

  尽可能消除分歧,强化社会共识,以满足各主体的利

  益需求问。想要实施结构性嵌入,需要以有关物质的调动为

  前提,保障基层党员领导干部的利益需求。在深化价

  值理念、保障其他治理主体利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

  主体利益需求,将其作为结构嵌入的主要途径。基于

  精英理论进行分析可知,在组织结构中,组织领导者

  起主要作用,在某种程度上甚至起决定性作用,因此

  实现基层党组织在治理中的结构嵌入,一定要重点关

  注党组织科学、合理、合法的利益需求,不能空谈抱负

  和理想。想要合理地将农村基层党组织嵌入到农村治理

  中,需要梳理市场治理主体、乡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

  织的关系,解决长期以来两委存在的矛盾,同时强化

  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市场性治理主体的嵌入,明确市场

  -32-山西农经/

  2021年10期积极参与,通过协商,在遵循各方利益和广泛听取要

  求的基础上找寻治理方案。建立符合不同治理主体利益表达能力的表达机

  制。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经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其中农村阶层日益分化、贫富差距加大是最显

  著的特点。任何个人或组织想要生存发展,都需要获得一定

  的利益,所以具有对应的利益表达,但是不同治理主

  体的利益表达能力存在差异。获得利益的前提是利益

  表达,而符合各主体需求的利益表达需要结合个人和

  国家行动。基于国家行动角度进行分析,国家应通过政策和

  法律手段,改变政府在管理中的信息不足等问题,健

  全政务公开制度,提高政策透明度,使信息由原有的纵向传递转变为横向沟通,为农民搭建更多的利益表

  达平台。同时,强化对具有强势话语权主体在利益表

  达过程中的监督。基于个人能动角度分析,不论是农民个体还是相

  对弱势的治理主体,在利益表达上应有正确的认知,借助当代网络媒体平台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和利益。国

  家要基于现有的利益表达渠道,对沟通系统和利益表

  达渠道进行创新,对农村弱势主体的利益诉求进行考

  察和跟踪。4结束语性治理主体和党组织之间的关系。在政治体制的改革

  发展中,一定要紧跟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3.2完善治理主体结构的制度建设健全党的领导机制,让农村基层党组织一直处于

  农村治理主体结构的核心位置,践行党的纲领和宗

  旨,这是保障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之间领

  导关系的要求。健全党领导制度的过程比较复杂,要

  做好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比如完善党中央权威集中统

  一领导制度,将党领导制度优势过渡为国家治理的治

  理效能;做好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处理好党内的民主

  和集中关系,在调动农村党员自主性和积极性的同

  时,在农村治理的各个环节落实相关方针和政策;健

  全内部监督体系,对村两委成员的职责进行监督。加强市场性治理主体和乡镇政府之间的制度约

  束,对乡镇政府和农村精英之间的关系予以规范,建

  立基层治理的制度机制,强化农村法律服务供给,完

  善法治乡村建设,对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进行规

  范,结合法定职责内容,将政府涉农事项添加到法制

  化建设中,具体措施如下。完善各类制度,让乡镇政府有法可依、执法必严,使乡镇政府真正成为连接农村社会和国家的纽带;建

  立权力运作制约机制,完善乡镇政府的责任体系,防

  范乡镇政府以帮扶、支持等名义干预村民自治组织的治理行为,避免乡镇政府挤压村民自治的有效空间;

  做好内部制度建设,完善程序性和监督性制度,梳理

  农村和乡镇的权责范围,对自治权和农村行政权进行

  约束。与此同时,要健全人才吸纳制度。乡村振兴的基

  础条件是实现人才振兴,因此要创新制度模式,增加

  制度内容,体现在如下两个方面。第一,将符合党组织

  要求的复合型人才吸纳到党组织中,使其完成身份转

  变。第二,落实国家现有政策,广纳大学生群体,将其

  吸纳为党组织成员,并鼓励其投身于乡村振兴工作中。

  3.3健全治理主体结构的运行机制健全农村各治理主体之间的利益体系,可从以下

  方面入手。加快建立实现农村治理主体利益的协同机制。农

  村治理主体的利益目标不同,解决利益冲突时的关注

  点也不同,这就需要农村基层党组织和乡镇政府从中

  协调,关注各个主体的利益需求,主动引导利益主体

  农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农村治理主体结

  构。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面临着新

  环境和诸多挑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对推进农村治

  理发展、响应国家号召具有现实意义。在研究农村治

  理主体结构方面,应重点关注对农村治理主体构成和

  对构成主体之间关系的研究,其中结构主体关系是此

  次研究的重点。研究了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分析

  了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存在的问题,

  即农村党组织建设和农村社会割裂、制度具有滞后

  性、治理主体偏离原始角色和位置、结构运行体系不

  完善等。在强化党组织对治理结构嵌入、完善治理结

  构制度建设、构筑完善的主体结构运行机制等方面提

  岀优化对策,希望有效解决农村治理结构中引发的各

  种矛盾和冲突,为农村社会的良性发展保驾护航。参考文献:[1]

  马园园.陕北地区新乡贤融入乡村社会治理的路径研究——以乡村振兴为视角[J],现代交际,2020(4):218-2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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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信志.农村治理主体结构分析优化研究[J].农村?农业?农民(B版),2017(12):56-59.[4]

  曾芳芳.农村治理主体多元化的路径选择[J].甘肃农业,2008(10):19-21.[5惰芳芳.规范性视野下农村治理多元主体结构解析[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8(3):67-70.[6]陆莉萍.乡村振兴背景下治理主体结构的功能优化与重组[J].发展,2021(1):57-60.[]曹真.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社会治理体制优化研究[D

  ].湘潭:湘潭大学,2020.[8]马添.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农村基层治理研究[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8.(编辑:郭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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